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史公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第10卷)》第21章 出埃及记21章内义(4)

《属天的奥秘(第10卷)》第21章 出埃及记21章内义(4)

9012.“人若蓄意反对他的同伴”表出于一个邪恶或堕落意愿的预谋。这从“蓄意”的含义清楚可知,“蓄意”是指有预谋地行动,因为凡心系邪恶的人都是预谋行恶。由于它是邪恶,并且他行邪恶,所以它源于他的意愿;因为行恶就起源于那里。不过,用来认可、捍卫,从而推动这邪恶的虚假属于思维,并因此来自一个扭曲颠倒的邪恶理解力。当一个人出于这二者,即出于理解力和意愿行恶时,他就有罪了(参看9009节)。

9013.“用诡计杀了他”表随之而来的剥夺邻舍永生的恶意。这从“杀”和“诡计”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从邻舍那里夺走信和仁,从而剥夺他的属灵生命,也就是永生(参看6767, 8902节);“诡计”是指出于意愿事先考虑或预谋,或出于故意的恶意。邪恶是要么出于敌意,要么出于仇恨,要么出于报复,要么是利用诡计,要么没用诡计而行出的。但用诡计所行的邪恶是最坏的,因为诡计就像用地狱毒液来感染并毁灭的一种毒药;事实上,它传遍整个心智,甚至直达它至内在的隐秘处。原因在于,充满诡计的人一心思想邪恶,并用它来喂养自己的理解力,使他的理解力以之为乐,从而毁灭其中属于人的一切,也就是构成属于信与仁之良善的生命的一切。

那些在世上利用诡计在世俗和尘世的事物上陷害邻舍的人,在来世就会利用诡计在属灵和属天的事物上陷害邻舍。他们因暗中如此行,故被逐入背后的地狱,照着诡计的恶毒和危害性而来到一个深处,以这种方式与那些在前面的人分开;前面的人被称为“灵人”,而后面的人则被称为“魔鬼”(5035, 5977, 8593, 8622, 8625节)。魔鬼不允许像灵人那样靠近世人,因为他们通过违背爱与仁之良善而如此秘密地流入意愿的情感,以致它绝无可能被察觉出来;他们以这种方式摧毁信之真理。在他们自己的地狱,他们将自己置于其同伴的视线之外;因为那些在世上暗中行事的人在来世能把自己置于视线之外。当他们制造这种表象时,他们彼此看起来就像人;而当天使检查他们时,他们看似蛇。因为他们具有蛇的性质,凡从他们所出的东西就像毒药或毒气,事实上是属灵的毒药或毒气。

因此,在圣言中,“毒药或毒气”表示诡计,而“毒蛇”,如“角蝰或虺蛇”(asp)、“宽蛇或鸡蛇”(adders或cockatrices)、“蝰蛇或腹蛇或毒蛇”(viper),表示充满诡计的人;如以下经文:

你们是心中作恶。他们的毒气好像蛇的毒气,他们好像耳聋的虺蛇。

诗篇:

他们心中图谋恶事。他们使舌头尖利如蛇,嘴唇下有虺蛇的毒气。(诗篇140:2, 3)

以赛亚书:

他们抱虺蛇蛋,结蜘蛛网。人吃它们的蛋必死。(以赛亚书59:5)

约伯记:

他必吸饮虺蛇的毒气,蝮蛇的舌头也必杀他。(约伯记20:16)

申命记:

他们的酒是龙的毒气,是虺蛇残忍的苦胆。(申命记32:33)

马太福音: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你们这些蛇类,毒蛇的子孙阿,怎能逃脱地狱的刑罚呢?(马太福音23:29, 33)

当口头上虔诚,心里不虔诚时,或当口头上有仁爱,心里有仇恨时,或当纯真表现在脸和姿势上,残忍却在灵魂和胸中时,因而当人们利用纯真、仁爱和虔诚去骗人时,诡计就被称为假冒为善。“蛇”和“毒蛇”在内义上所指的,就是这些人,因为如前所述,当天使在天堂之光中检查这些人时,他们看似蛇和毒蛇。他们就是那些将邪恶隐藏在真理之下,也就是为了行恶而用诡计扭曲真理的人;因为这种人可以说把毒药藏在牙齿之下,并用它来杀人。

但那些被主引导相信真理,并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不可能被他们的毒药伤害,因为他们生活在从主所接受的光中,在这光里,充满诡计的人看似蛇,他们的诡计则像毒药。主对门徒所说的话就表示主对他们的保护:

看哪,我已经给你们权柄可以践踏蛇和蝎子。(路加福音10:19)

马可福音:

信的人必有神迹随着他们;他们要拿蛇,若喝了什么致命之物,也必伤害他们。(马可福音16:17, 18)

以赛亚书:

吃奶的必玩耍在毒蛇的洞口。(以赛亚书11:8)

因属灵的诡计,也就是因伪善而内心已然败坏的人就是马太福音中那些说话干犯圣灵,不得赦免的人所指的人:

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他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毒蛇的后代!你们既是恶人,怎能说出好话来呢?(马太福音12:31-34).

“说话干犯圣灵”表示在属于主,祂的国度和教会,以及圣言的事上说得好,却思想邪恶,行得好,却意愿邪恶。因为这时,虚假就隐藏在他们所说的真理里面;而在他们所行良善里面的邪恶就是隐藏的毒药;这就是为何他们被称为“毒蛇的后代”。

在来世,恶人被允许说邪恶,以及虚假,但不允许说良善和真理,因为来世的所有人都被驱使从心里的说话,不允许有一个分裂的心智。那些不这样做的人便与其他人分离,藏在地狱里,他们永远无法从这地狱里出来。“说话干犯圣灵的”就表示这样的人,这一点从前面主所说的话清楚看出来,即:“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你们既是恶人,怎能说出好话来呢?”“圣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神圣的神性本身,它由此从内层被毁谤和亵渎。

这种亵渎之所以不得赦免,是因为涉及神性的神性事物的伪善或诡计败坏人的内层,摧毁他里面的属灵生命的一切,如前所述,最终毁得如此彻底,以致他里面到处都不健全。事实上,罪的赦免就在于把邪恶与良善分离,并将邪恶抛到两边(8393节)。对一个其中一切良善都已被毁的人来说,这是不可能做到的。所以经上说他“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没有穿礼服,被捆起手脚丢在外边黑暗里的人”(马太福音22:11-13,参看2132节)所指的人也具有这种秉性。

在圣言中,“诡计或诡诈”是指伪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们各人当谨防同伴,不可信靠任何弟兄;因为弟兄都尽行欺骗。他们各人欺哄同伴,不说真话;他们教舌头说谎。你的住处在诡诈中间,他们因行诡诈不肯认识我。(耶利米书9:4-6)

诗篇:

说谎言的,你必灭绝;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篇5:6)

又:

凡灵里没有诡诈、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诗篇32:2)

又:

求你救我的灵魂脱离说谎的嘴唇和诡诈的舌头。(诗篇120:2)

类似例子出现在诗篇(52:4; 109:2)。

9014.“你要把他从我的祭坛那里拿去处死”表诅咒,即便他逃去敬拜主,祈求宽恕并承诺悔改。这从“耶和华的祭坛”和“死”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的祭坛”是指敬拜主的首要代表(921, 2777, 2811, 4541, 8935, 8940节),由于祭坛是敬拜的代表,所以“逃到祭坛那里”表示逃到主那里,祈求宽恕,以及承诺悔改,因一个行为接着另一个行为;“死”是指诅咒(5407, 6119, 9008节)。

至于这一切是怎么回事,这从前面章节的说明(9013节)可以看出来,大意是:在属灵的事物上,诡计或诡诈,也就是伪善不可能得到宽恕。原因在于,诡计或诡诈就像毒药,因为它甚至一直渗透到内层,杀死那里的信和仁的一切,毁灭余留,也就是被主储存在人之内层的信和仁的真理和良善。当这些被毁时,属灵生命的任何东西将不再存活。关于余留,可参看前文(468, 530, 560-563, 660, 661, 798, 1050, 1738, 1906, 2284, 5135, 5342, 5344, 5897, 5898, 6156, 7560, 7564节)。因此,当充满诡计或诡诈的人祈求主宽恕,并承诺悔改,这由“逃到祭坛那里”来表示时,他们的祈求和承诺根本不是发自内心,仅仅是口头上作出的。因此,他们不蒙垂听,因为主看的是内心,而不是与心分离和隔绝的话语。正因如此,这种人是不得赦免或宽恕的,因为悔改对他们来说,是根本不可能的。

教会里的大多数人以为,罪得赦免就是抹除并洗净它们,就像用水清洗污垢那样;赦免之后人们就变得干净和纯洁了。这种观念尤其在那些将救恩的一切唯独归于信的人中间盛行。但要知道,罪得赦免完全不是这种情况。主赦免每个人的罪,因为祂是怜悯本身。然而,它们不会由此得到赦免,除非这个人实实在在地悔改,停止邪恶,然后过一种信与仁的生活,并且如此行直到他生命的结束。当做到这一点时,这个人才从主那里接受被称为新生命的属灵生命。当此人通过这新生命看到他以前生活的罪恶,远离并憎恶它们时,他的罪恶才第一次得到赦免。因为现在此人被主保持在真理和良善中,并被阻离罪恶。由此明显可知何为罪得赦免,而且这种事不可能在一个小时之内发生,也不可能在一年之内发生。教会知道这一事实,因为它对那些参加圣餐的人说,如果他们通过避免罪恶并憎恶它们而开始一种新生活,他们的罪就得赦免。

由此明显可知,通过诡计内层充满罪恶的假冒伪善之人是何情形,即:他们不能进行悔改。因为与他们同在的良善和真理的实际余留已经被耗光、毁尽了,与他们同在的属灵生命的一切也是如此。他们因不能进行悔改,故不能得赦免。这一切就由这条律例来表示:凡用诡计杀了邻舍的人,都要从祭坛那里拿去处死。

对这种人的诅咒通过大卫论到用诡计杀死押尼珥的约押所说的预言来描述:

愿约押家不断有患漏症的,长大麻疯的,架拐而行的,倒在剑下的,缺乏食物的。(撒母耳记下3:27, 29)

“患漏症的”表示对爱之良善的亵渎;“长大麻疯的”表示对信之真理的亵渎(6963节);“架拐而行的”或瘸子表示那些已经丧失一切良善的人(4302, 4314节);“倒在剑下的”表示那些不断死于虚假的人(4499, 6353, 7102, 8294节);“缺乏食物的”表示那些缺乏一切属灵生命的人,因为“食物”是指属灵生命靠良善维持(6118, 8410节)。由于这种人由“约押”来表示,所以按照所罗门的命令,约押在他所逃往的祭坛旁边被杀死(列王纪上2:28-32)。

9015.“打父母的”表亵渎主及其国度。这从“打”和“父母”的含义清楚可知:“打”是指通过虚假伤害(参看7136, 7146, 9007节),当论及主及其国度,是指亵渎;“父”是指主,“母”是指祂的国度(参看8897节),那里解释了第四条诫命,并说明“尊敬父母”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即表示爱主及其国度,因此在相对意义上是指爱良善和真理。所以“打父母”在相对意义上还表示亵渎教会的良善和真理。

9016.“那人必死”表诅咒。这从“死”的含义清楚可知,“死”是指诅咒(参看9008节)。

9017.出埃及记21:16, 17.窃取人,或是把他卖了,若被发现还在他手中,他必死。咒骂父母的,那人必死。

“窃取人,或是把他卖了”表将信之真理用于邪恶,并疏远它。“若被发现还在他手中”表尽管仍有对它的承认。“他必死”表诅咒。“咒骂父母的”表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对主及其国度的完全弃绝,以及因此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那人必死”表诅咒。

9018.“窃取人,或是把他卖了”表将信之真理用于邪恶,并疏远它。这从“窃取人”和“卖”的含义清楚可知:“窃取人”是指将信之真理用于虚假,“(男)人”,此处即以色列人中的(男)人,是指信之真理(参看5414, 5879, 5951, 7957, 9007节);“卖”是指疏远(4098, 4752, 4758, 5886节)。

9019.“若被发现还在他手中”表尽管仍有对它,即信之真理的承认。这从“被发现在手中”的含义清楚可知,“被发现在手中”当论及信之真理时,是指对它的承认。因为一个人承认这种真理,并在某种程度上相信时,它就“被发现”与那人同在;“在他手中”表示与他同在。

9020.“他必死”表诅咒,如前所述(9008节)。那些将信之真理用于邪恶,从而使它们与自己疏远的人之所以受到诅咒,是因为他们以前一直承认它们。如果信之真理已经被承认,后来却被用于邪恶,那么它就与邪恶所生的虚假混杂在一起,其后果就是亵渎。因为这种混杂就是亵渎,这一点从前面引用的章节(9021节)可以看出来。为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们举例说明。当那些为了统治所有人、赚得全世界而想要按自己的意思和喜好分发、指挥属于主的东西,尤其属于与一个人同在的天上生命的东西之人,拿主的一些话来支持他们的欲望时,他们就是灵义上的“窃贼”;因为他们从圣言窃取真理,并把它们用于邪恶。这些人之所以是邪恶的,是因为他们以统治权和利益,而不是以灵魂的拯救为目的。如果到现在为止,他们开始用于邪恶的这些真理已经得到承认,不带有统治权和利益的目的,那么这些人就亵渎了它们,因为他们通过将这些真理用于邪恶而将邪恶所生的虚假与真理混杂在一起。这类人绝无可能逃脱诅咒,因为他们通过自己所行的而剥夺了自己的一切属灵生命。他们剥夺了自己的属灵生命,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当他们独自一人,独自思考或私下交谈时,这些人没有对真理的信仰,不信主、天堂或地狱。然而,他们比其他人更能口头上宣扬这些事,因为对统治权和利益的强烈渴望驱使他们朝这些事物迈进,作为达到他们目的的手段。这一点在基督教异教派(Christian paganism,暂译)尤其盛行;在那里,被封为圣徒之人的形像被展示出来供人崇拜;这些人也在它们面前俯伏跪拜。但他们这样做是出于诡计,好迷惑并说服别人。

9021.“咒骂父母的”表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对主及其国度的完全弃绝,以及因此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这从“咒骂”和“父母”的含义清楚可知:“咒骂”是指转离和分离(参看245, 379, 1423, 3530, 3584, 5071节),因此,也指完全的弃绝,因为转离主并与祂分离的人从心里弃绝祂;“父母”是指主及其国度,在相对意义上是指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8897, 9015节)。它之所以表示教会里的人的弃绝,是因为主从西乃山上所宣布的诫命、典章和律例是专门给以色列人的;那时,一个教会的代表就建在他们当中,他们因此表示教会(6426, 6637, 6862, 6868, 7035, 7062, 7198, 7201, 7215, 7223, 7957, 8234, 8805节)。也正因如此,“咒骂父母”表示亵渎,因为教会里那些完全弃绝主并祂国度和教会的事物之人就亵渎了它们。能亵渎神圣事物的,是教会之内的人,而不是教会之外的人(参看1008, 1010, 1059, 2051, 3398, 3399, 3898, 4289, 4601, 6348, 6959, 6963, 6971, 8882节)。因此,弃绝主在教会之外的人当中不是亵渎,如外邦人,穆斯林或犹太人。

9022.“那人必死”表诅咒,如前所述(9008, 9016, 9020节)。至于所提到的这些具体事物在内义上是如何连贯在一起的,这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清楚可知。因为内在意义按顺序论述了对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的弃绝、毁谤和亵渎。但这种顺序并未显现在外在意义上,因为外在教义论述了犯下各种罪行的人;如打人以致他死的,用诡计杀同伴的,打父母的,窃取人并把他卖了的,以及咒骂父母的。就具体陈述而言,这就是圣言的样子;也就是说,在内在意义上,事物按秩序,可以说如同以一个链条接踵而来;尽管在外在意义上,也就是在字义上,它们是分散的,并且在许多地方是不连贯的。

9023.出埃及记21:18-21.人若彼此相争,这个人用石头或是拳头打他的同伴,尚且不至于死,不过躺卧在床,若他能起来扶杖走到外面,那打他的可算无罪;但要赔偿他不能工作的损失,并要将他全然医好。人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以致死在他的手下,他必受报应。若他站得住一两天,就可以不受报应,因为那奴仆就等于他的银子。

“人若彼此相争”表他们当中关于真理的争论。“这个人用石头或是拳头打他的同伴”表某一个教会具体真理被某个记忆真理或某个一般真理削弱。“尚且不至于死”表并且它没有被消灭。“不过躺卧在床”表在属世层中分离。“若他能起来扶杖走到外面”表在这真理中的生命的强化。“那打他的可算无罪”表没有罪恶感。“但要赔偿他不能工作的损失”表修复。“并要将他全然医好”表恢复。“人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表如果教会里有人利用自己的能力恶待记忆真理,或对它的情感。“以致死在他的手下”表以致它在他的深思之下被消灭。“他必受报应”表死亡的惩罚。“若他站得住一两天”表持守到完全的一种生命状态。“就可以不受报应”表没有死亡的惩罚。“因为那奴仆就等于他的银子”表从自我所获得的东西。

9024.“人若彼此相争”表他们当中关于真理的争论。这从“相争”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相争”是指争论,如下文所述;“人”是指那些有聪明,处于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理性概念,以及真理(参看3134, 9007节)。因此,“人彼此相争”表示发生在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当中的关于真理的争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发生在人自己里面的这种争论。因为“相争”在灵义上是指关于涉及教会的那类事物,因而关于信之事物的争论。在圣言中,“相争”并非表示别的,因为圣言是属灵的,论述属灵事物,也就是论述那些属于主和祂在天上的国度,以及祂在地上的国度,就是教会的事物。在圣言中,“相争(经上或译为申辩、争辩)”表示关于真理的争论,并且一般是支持真理、反对虚假的争论,以及对虚假的防御和摆脱,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利米书:

必有哄嚷声响到地极,因为耶和华与列族相争,凡有血气的祂必都审判,至于恶人,祂必交给剑。看哪!必有灾祸从这民族发到那民族,并有大暴风从地极刮起。(耶利米书25:31, 32)

这些预言描述了教会的败坏状态。“哄嚷声”是指支持虚假、反对真理,并支持邪恶、反对良善的争论;“地”是指教会;“耶和华与列族相争”是指主支持真理、反对虚假,并支持良善、反对邪恶的争论,因而也指保卫;“列族”是指虚假和邪恶;“剑”是指进行争战并得胜的虚假;“大暴风”是指掌权的虚假;“地极”是指邪恶所生的虚假爆发的地方。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要为他们大大申辩,给大地安宁。(耶利米书50:34)

“大大申辩”是指保卫真理,反对虚假,以及释放;“地”是指教会,当它处于良善,由此处于真理时,就有了“安宁”。耶利米哀歌:

主啊,你为我的灵魂大大申辩,你救了我的命。(耶利米哀歌3:58)

“为灵魂大大申辩”是指对虚假的防御和摆脱。大卫的诗:

求你为我大大申辨,救赎我,照你的话将我救活。(诗篇119:154)

此处“大大申辩”也表示摆脱虚假。弥迦书:

要向大山争辩,使小山听你的声音。(弥迦书6:1)

“向大山争辩”表示向高傲自大者,以及自我之爱的邪恶争论并防御;“要听祂的声音的小山”是指谦卑者和那些拥有仁爱的人。以赛亚书:

我必不永远相争,也不长久发怒。(以赛亚书57:16)

“相争”是指与虚假争论。何西阿书:

耶和华与犹大争辩。(何西阿书12:2)

此处意思是一样的。此外还有其它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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