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史公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第11卷)》第23章 内义(10)

《属天的奥秘(第11卷)》第23章 内义(10)

9310.“因为我的名在他中间”表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皆来自祂。这从“耶和华的名”和“他中间”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的名”是指用来敬拜神的整体上一切(参看2724, 3006节),因而是指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6674节);“他中间”是指这一事实,它们存在于祂里面,因而也来自祂。爱之良善具有这样的性质,存在于它里面的东西也存在于来自它自己的其它东西里面;因为它分享它自己的东西,或说它拥有交流自己的能力。爱的本质特征就是愿意将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他人。由于它从神性本身通过并出于祂的神性人身而如此行,所以主就其神性人身而言,也被称为“耶和华的名”(6887, 8274节)。

人若不知道“名”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就会以为凡在圣言中出现“耶和华的名”和“主的名”的地方,它仅仅表示名字;而事实上,它还表示来自主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如以下经文:

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必为他们成全。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19, 20)

马太福音: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地产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19:29)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同一福音书:

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又:

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信了,使你们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在这些,以及其它许多经文中,“主的名”表示用来敬拜祂的整体上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

又:

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使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祂就赐给你们。(约翰福音15:7, 16)

“奉我的名向父求”表示求主,如祂自己在同一福音书中所教导的: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 14)

“奉主的名求”表示求主,因为若不藉着主,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主的神性人身就是可见形式的耶和华或父,如前所示(9303, 9306节)。又:

羊也听祂的声音,祂按着名叫自己的羊,把它们领出来。(约翰福音10:3)

“羊”表示那些处于仁与信的良善之人;“听祂的声音”表示服从祂的诫命;“按着名叫,把它们领出来”表示照着爱与信之良善而赐予天堂;因为“名”当论及人时,表示他们的爱与信的性质(144, 145, 1754, 1896, 3421节)。

9311.“你若实在听从他的声音”表学习并接受信之诫命。这从“听从”和“他的声音”的含义清楚可知:“听从”是指学习并接受,如下文所述;“他的声音”是指信之诫命(参看9307节)。在圣言中,“听从”不仅表示简单地用耳朵听,还表示在记忆中接受,学习,以及在理解力中接受,相信,另外表示以服从来接受,以及实行。“听从”之所以表示这些事,是因为耳朵所听见的话语会转入一个人的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由此在这个人里面被接受。然后在那里照着所给出的理由的说服力,或来自某个其它源头的劝说能力,所听见的东西要么保留,要么被相信,要么被服从。正因如此,在灵界,耳朵和听觉与这类事物有一种对应关系(参看4652-4660, 5017, 7216, 8361, 8990节)。

“听”表示在记忆中接受,学习,以及在理解力接受,相信,另外表示以服从来接受,以及实行,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地方也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我用比喻讲,是因他们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见,也不明白。在他们身上,正应了以赛亚的预言,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但你们的眼睛是有福的,因为看见了;你们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为听见了。从前有许多先知和义人想看你们所看的,却没有看见;要听你们所听的,却没有听见。(马太福音13:13-17)

在这段经文中,经上在各个含义上用到了“听”这个词;它既表示学习和相信,也表示服从;“听也听不见”表示被教导,却不相信,也表示学习,却不服从;“耳朵发沉”表示拒绝学习、相信和服从;“因为听见而有福的耳朵”表示由于接受涉及主并通过圣言从主所获得的信之教义而来的祝福。

约翰福音:

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羊也听祂的声音。凡在我以先的,都是贼,是强盗,羊却不听他们。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他们来,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并且要合成一个羊群,归一个牧人了。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约翰福音10:2, 3, 8, 16, 27)

“听声音”表示学习信之真理,并以信仰和服从来接受它们。主经常所说的话也表示这些事:

凡有耳的,就应当听。(马太福音11:15; 13:9, 43; 马可福音4:9, 23; 7:16;路加福音 8:8; 14:35)

在下列经文中所表示类似的事:

看哪,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所喜悦的儿子,你们要听祂。(马太福音17:5)

约翰福音:

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新郎,因新郎的声音就甚喜乐。(约翰福音3:29)

同一福音书: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约翰福音5:25)

“死人”表示那些由于缺乏信之真理的知识而尚未拥有属灵生命的人;“听见神儿子的声音”表示学习并服从信之真理;“活了”表示通过这些真理被赋予属灵生命。

又:

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神。(约翰福音8:47)

又:

耶稣说,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声音。(约翰福音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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