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史公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第6卷)》第38章 内义(4)

《属天的奥秘(第6卷)》第38章 内义(4)

4856.“有人告诉他玛说”表与代表属灵和属天事物的教会的某种交流。这从“告诉”的含义和“他玛”的代表清楚可知:“告诉”是指洞察(3608节),因而是指交流,在此是指某种交流;“他玛”是指代表属灵和属天事物的教会(4829, 4831节)。与该教会的交流是一个短语,这个短语描述了当状态发生变化,某种提升存在,以便为教会进行请教,如前所述(4850, 4853节)时的情形。

4857.“看哪,你的公公上亭拿剪羊毛去了”表犹太教会想为自己进行请教。这从“犹大”的代表,以及“上”和“剪羊毛”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是指源于雅各,尤其经由犹大而来的民族当中的教会(参看4815, 4842, 4852节);犹大在此之所以被称为“公公”,是因为与此处“儿媳”所表示的代表属灵和属天事物的教会有某种交流。“上”是指某种提升,如刚才所述(4853节)。“剪羊毛”是指为了教会进行请教,如前所述(4853节),就是“他玛”所表示的为它进行请教的状态(4855节)。

这种内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但这层意义从字面上绝无法看出来,因为当阅读这些描述时,心智会想到犹大、他玛、剪羊毛,而不是脱离人物、地方和尘世功用的属灵事物。然而,天使因处于属灵事物,故只将这些话理解为上述那类属灵事物。因为当字义转为灵义时,诸如涉及人物、地方和尘世的那类事物就会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涉及教会及其状态,以及教会所发挥的功用的事物。

诚然,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一切会是如此;但这一切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只要人活在世上,他的思维就会基于属世和世俗观念,而非基于属灵或属天观念。而且,那些沉浸于肉体和尘世事物的人甚至不知道任何属灵或属天事物的存在,更不知道这些事物与世俗或属世的事物不同,且彼此分离;而事实上,它们就像人的灵与其身体那样不同。他们也不知道灵义活在字义里面,如同人的灵活在他的身体里面;并且当字义消失时,灵义像人的灵那样继续存活。因此,内义可被称为圣言的灵魂。

4858.“他玛就脱了她作寡妇的衣裳”表假冒源于良善的真理。这从“寡妇”的含义清楚可知,“寡妇”是指那些处于没有良善的真理,然而又渴望被良善引导的人(参看4844节)。寡妇所穿的衣服代表这种真理,因为“衣裳”表示真理(2576, 4545, 4763节)。因此,“脱去这些衣裳”是指脱去寡妇的代表或形像,也就是脱离去没有良善的真理的代表或形像。由于她又“蒙上帕子”,故表示假冒源于良善的真理。

4859.“蒙上帕子”表真理变得模糊。这从“蒙上”的含义清楚可知,“蒙上”,也就是用“帕子”蒙脸,是指隐藏,因而是指使被假冒为源于良善的真理变得模糊,如刚才所述(4858节)。他玛这样做的目的是与犹大结合。因为当新娘第一次靠近新郎时,她会蒙上帕子或面纱,如我们读到利百加接近以撒时的情形(创世记24:65);以此表示真理的表象(3207节)。因为“妻子”表示真理,“丈夫”表示良善;但由于真理在与其良善结合之前,并未实际显明它自己,所以为了代表这种实际情况,新娘在第一次见她的丈夫时,要蒙上帕子或面纱。此处他玛的情形与之类似,因为她视犹大的儿子示拉为她的丈夫。但由于示拉一直没有娶她,于是她便认为示拉的父亲应代替示拉尽丈夫弟兄的本分。因此,她像新娘,而非妓女那样蒙上帕子,尽管犹大以为是后者,因为那个时代,妓女也习惯蒙脸,这从15节经文明显看出来。犹大之所以把她看成是那种女人,是因为在那里由“犹大”所表示的犹太民族视代表性教会的内在真理如同低贱的妓女;因此,犹大与她结合,如同与一位妓女结合;但他玛结合与他结合却不是这样。由于这个民族无法以除此之外的任何其它方式看见内在真理,所以他玛“蒙上帕子”在此表示真理变得模糊。教会的真理向这个民族的成员变得模糊,这一事实也由如今他们在会堂用披肩或面纱遮盖自己来代表。

当摩西下西乃山时,他的面皮发光,以致他每当与百姓说话时都用帕子蒙上脸,这也代表类似的事(出埃及记34:28-35)。摩西代表被称为律法的圣言(参看18章序言);这就是为何经上有时说“律法和先知”(如马太福音5:17;11:13;22:36,40);有时说“摩西和众先知”(路加福音16:29,31;24:27,44)。他的面皮发光代表圣言的内在,因为“面(或脸)”表示内在(358, 1999, 2434, 3527, 4066, 4796, 4797节);内在因是属灵的,故居于天堂之光。每当他与百姓说话时,便用帕子蒙上脸,这代表以下事实:内在真理向这个民族的成员遮盖,因而变得模糊,以致他们根本无法承认来自它的任何光芒。

4860.“又遮住身体”表因而得不到承认。这从“遮住”的含义清楚可知,“遮住”是指隐藏,因而是指得不到承认,参看刚才所述(4859节)。

4861.“坐在亭拿路上的源泉门口”表介于教会真理与虚假之间的事物。这从“源泉”的含义清楚可知,“源泉”是指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因为“源泉”在普遍意义上是指圣言(2702, 3096, 3424节)。“源泉门口”在进入这些真理的入口处;由于圣言字义的外在真理提供了一个入口,所以它们是“门口”。不过,这些真理若不被内在真理,也就是属于内义的真理光照,就会在那些陷入邪恶的人当中表现为虚假。所以,“源泉门口”在此表示介于教会真理与虚假之间的事物。“亭拿路上”表示教会的功用,因为“他玛”表示当为教会进行请教时的状态(参看4855, 4857节)。

4862.“见示拉已经长大,还没有娶她为妻”表对于它(即代表性教会的真理)只能与存在于雅各后代,尤其经由犹大而来的后代当中的宗教表象结合的洞察。这从“见”的含义清楚可知,“(看)见”是指洞察(2150, 2325, 3764, 3863, 4403-4421节)。洞察在此是指它只能与存在于雅各后代,尤其经由犹大而来的后代当中的宗教表象结合;这是因为“犹大”表示这些后代(4815, 4842, 4852节),因而表示存在于他们中间的宗教表象,它之所以与这宗教表象结合,是因为它无法与示拉结合。“示拉”也代表偶像崇拜(4825, 4826, 4845节),“他玛”所表示的代表性教会的真理无法与偶像崇拜结合。

4863.创世记38:15-18.犹大看见她,以为她是妓女,因为她蒙着脸。犹大就转到路边她那里说,来吧!让我与你同寝。他原不知道她是他的儿媳。他玛说,你要与我同寝,把什么给我呢?犹大说,我从羊群里取一只母山羊羔打发人送给你。他玛说,在未送以先,你愿意给一个当头吗?他说,我给你什么当头呢?他玛说,你的印,你的带子和你手里的杖。犹大就把它们给了她,与她同寝;她就从犹大怀了孕。

“犹大看见她”表那时犹太民族的宗教表象如何看待代表性教会的内在事物。“以为她是妓女”表它以为它们无非是某种虚假。“因为她蒙着脸”表内层事物向他们隐藏。“犹大就转到路边她那里”表它将自身关联上,因为它就具有这种性质。“说,来吧!让我与你同寝”表结合的欲望。“他原不知道她是他的儿媳”表它没有发现这是代表性教会的真理。“他玛说,你要与我同寝,把什么给我呢”表有条件地接受结合。“犹大说,我从羊群里取一只母山羊羔打发人送给你”表结合的保证。“他玛说,在未送以先,你愿意给一个当头吗”表一种接受,只要它得到确保。“他说,我给你什么当头呢”表确保它之物。“他玛说,你的印”表同意的信物。“你的带子”表通过真理。“和你手里的杖”表通过它的能力。“犹大就把它们给了她”表它以这种方式得到确保。“与她同寝”表结合。“她就从犹大怀了孕”表并如此接受。

4864.“犹大看见她”表那时犹太民族的宗教表象如何看待代表性教会的内在事物。这从“看见”的含义,以及“他玛”和“犹大”的代表清楚可知:“看见”是指洞察和理解(2150, 2325, 2807, 3764, 3863节),因而是指看待;“她”所指的“他玛”是指代表属灵和属天事物的教会(4829, 4831节),在此是指该教会的内在,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犹太民族的宗教表象看待和接受内在的方式;“犹大”尤指犹太民族(4815, 4842节),由此指该民族的宗教表象。因为在圣言中,当提及这个民族时,在内义上所指的是涉及其教会的某种事物。事实上,内义与任何民族的事件和历史无关,只与教会事物方面的性质有关。由此明显可知,“犹大看见她”表示那时犹太民族的宗教表象如何看待代表性教会的内在事物。

4865.“以为她是妓女”表它以为它们无非是某种虚假。这从“妓女”的含义清楚可知,“妓女”是指虚假(2466, 2729, 3399节);因此,它表示这一事实:犹太民族出于其宗教表象将教会的内在无非视为虚假。“妓女”之所以表示虚假,是因为婚姻代表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其中丈夫代表良善,妻子代表真理;因此,儿子代表真理,女儿代表良善;女婿和儿媳,公公和婆婆,以其它许多亲属关系,照其亲密度而代表那些属于天上婚姻的事物。奸淫和卖淫因是这些的对立面,故表示邪恶与虚假;并且也实实在在是它们的对立面,因为那些在奸淫和卖淫当中度过一生的人根本不关心良善和真理。原因在于,纯正的婚姻之爱是从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那里降下来的;而奸淫和卖淫则源于邪恶与虚假的苟合,这种苟合来自地狱(参看2727-2759节)。

无论过去还是如今,犹太民族都只是将教会的内在事物视为虚假;这一事实就是犹大以为他的儿媳他玛无非是妓女,并与她如同与一个妓女那样同寝所表示的。该民族的这种起源就代表了他们的宗教表象的起源和性质。显而易见,这个民族视教会的内在为妓女,或为虚假。例如,若有人告诉他们教会的这一内在真理:圣言的先知书部分所预言并且他们所等候的弥赛亚就是主,他们会把它当成虚假而完全加以弃绝。若有人告诉他们教会的这一内在真理:弥赛亚的国度不是世俗和短暂的,而是天上和永恒的,他们会声称这也是假的。若有人告诉他们,他们教会的宗教仪式代表弥赛亚及其天国,他们就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若有人告诉他们,教义的内在既是教义上同时也生活上的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他们认为这不过是一个谎言。其它一切例子也一样。事实上,仅仅暗示教会有一个内在,他们都会愚蠢地加以嘲笑。原因在于,他们唯独处于外在,事实上处于外在的最低层,也就是对尘世事物的热爱;困为他们比所有人都要贪婪,而这完全是世俗的。这种人绝无可能以任何其它方式看待教会的内在事物,因为他们距离天堂之光比其他人类更遥远,因而比其他所有人都更居于漆黑当中

4866.“因为她蒙着脸”表内层事物向他们隐藏。这从“他玛”的代表,以及“蒙”和“脸”的含义清楚可知:“他玛”是指代表性教会(4829, 4831节);“蒙”是指隐藏;“脸”是指内在(358, 1999, 2434, 3527, 3573, 4066, 4326, 4796-4799节)。由此明显可知,“她蒙着脸”表示教会的内层事物向他们隐藏(参看4859, 4865节)。

4867.“犹大就转到路边她那里”表它(即犹太民族的宗教表象)将自身关联上,因为它就具有这种性质。这从“路”的含义清楚可知。“路”是指真理(参看627, 2333, 3123, 3142, 3477节),因而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在此之所以指虚假,是因为他以为他玛是一个妓女,而妓女表示虚假(参看4865节)。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说“犹大就转到路边”;因为“转到”论及虚假(4815, 4816节)。

4868.“说,来吧!让我与你同寝”表结合的欲望。这从“与人同寝”的含义清楚可知,“与人同寝”是指结合(4820节)。显然,此处所指的欲望是与一个妓女结合的欲望,在内义上则是与虚假结合的欲望。“犹大”在此所表示的犹太民族(4815, 4842, 4864节)只是将代表性教会的内在真理视为虚假,如今也是如此看待,这从前面(4865节)可以看出来。此处论述的是,尽管这个民族与该真理结合,但不是像与一个妻子那样结合,而是像与一个妓女那样结合,也就是说,不是像与真理那样结合,而是像与虚假那样结合。欲望用来描述与虚假的结合,就像与一个妓女结合一样。

凡唯独相信圣言的外在意义,也就是只相信它的字义,完全弃绝它的一切内在,也就是其灵义的人都如同一个妓女那样与内在真理结合。那些利用圣言的外在意义或字义来支持属于其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欲望,也就是统治和谋利的欲望之人尤其如此。那些如此行的人只会以这种方式看待内在真理;他们若与它结合,也是出于欲望结合,如同与一个妓女结合。犹太民族的成员就是这样做的,圣言中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也是这样做的。但那些虽简单地相信圣言的字义,然而却照着包含在内义中的事物生活,也就是处于爱与仁,以及处于源自这些的信(因为这三者就是圣言内义的主题)之人,以及那些出于字义教导这些事的人则不然。事实上,内在意义和外在意义都归结于这两条诫命:爱主高于一切,爱邻如己。

让我们举例说明:犹太民族视内在真理为妓女,即便与之结合,也是出于欲望这样做,如同与妓女结合。例如,若被告知,圣言是神圣的,甚至最神圣的,而且其中的一点一划也都是神圣的,他们虽然承认,并将自己与这些话联系在一起;然而,他们却是出于一种欲望而如此行。因为他们以为,这种神圣性在圣言的实际文字中,并不相信当人们怀着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阅读圣言时,这种神圣性便通过圣言流入进来。

若被告知,圣言中提到的许多人物要被尊为圣,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摩西、亚伦、大卫等,他们虽然承认,并将自己与之联系在一起,但却是出于一种欲望而如此行,因为他们以为这些历史人物优先于其他人被选中,并因此而神圣,也因此而应被拜为神明。然而,这些人拥有神圣性唯独由于这一事实:他们代表主。没有人因作了一个神圣的代表就会经历人格上的变化。此外,每个人死后的生活无一例外地与死前一模一样。

若被告知,他们当中的约柜、圣殿、燔祭坛、香坛、陈设饼、灯台和灯台上的灯、常常烧着的火、祭物、香、油,以及亚伦的圣衣,尤其上面有乌陵和土明的胸牌,都是神圣的,他们虽然承认这一点,并将自己与它联系在一起,但却出于相同的欲望。因为他们以为这些事物本身是神圣的,因而木、石、金、银、饼、火是神圣的;他们之所以认为这些东西有神圣在里面,是因为耶和华在它们里面。也就是说,他们认为依附于这些物体的耶和华的神圣实实在在地住在他们里面。这就是他们的内在真理,然而,与纯正的真理相比,这是虚假。因为神圣唯独存在于良善与真理里面,而良善与真理因来自主,故居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里面,并由此居于信里面。因此,它只存在于活物里面,也就是那些从主接受这些恩赐的人里面。

若被告知,基督教会与建在他们中间的教会为一,只是基督教会是内在的,而他们的教会是外在的,以致当建在他们中间的教会被剥去其外在,并赤露敞开时,基督教会就会显露出来,他们并不承认这一真理,只是视之为妓女,也就是视之为虚假。然而,他们当中许多从犹太教改信基督教的人会将自己与该真理联系在一起,却也是出于相同的欲望。在圣言中,这种事常被称为“淫乱”。然而,至于圣言中“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他们以同样的方式看待教会的内在真理;但他们因了解内在事物,而且童年时就承认它们,但到了成年却拒绝承认,故在圣言中被描述为污秽的淫行和可憎的淫合;因为它们就是亵渎。

4869.“他原不知道她是他的儿媳”表它没有发现这是代表性教会的真理。这从“儿媳”的含义清楚可知,“儿媳”是指与其良善结合的教会真理(参看4843节)。之所以表示这是代表性教会的真理,是因为此处“儿媳”所指的他玛代表作为属灵和属天事物代表的教会(参看4829, 4831节)。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说明(4865, 4866, 4868节)。

4870.“他玛说,你要与我同寝,把什么给我呢”表有条件地接受结合。这从“与我同寝”的含义清楚可知,“与我同寝”是指结合(4820, 4868节)。所表示的是有条件地接受,这一事实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

4871.“犹大说,我从羊群里取一只母山羊羔打发人送给你”表结合的保证。这从“母山羊羔”的含义清楚可知,“母山羊羔”是指外在人或属世人的纯真(3519节);它因是纯真,故是婚姻之爱的保证,或结合的保证,因为纯正的婚姻之爱就是纯真(2736节)。因此,从古人那里得来的习俗便由此而来,即:当男子再次进去到他们的妻那里时,他们会事先打发人送去一只母山羊羔,这一点从士师记中关于参孙的记载明显看出来:

过了些日子,到割麦子的日子,参孙带着一只母山羊羔去看他的妻说,我要进内室到我的妻那里。(士师记15:1)

此处所描述的情形也差不多一样;只是他玛没有接受所应许的母山羊羔,她要的是一个当头。此处之所以说结合的保证,而非婚姻的保证,是因为就犹大而言,这种结合就像与妓女的结合。

4872.“他玛说,在未送以先,你愿意给一个当头吗”表一种接受,只要它得到确保。这从前面他玛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即:“你要与我同寝,把什么给我呢”,这表示有条件地接受结合(4870节),在此表示一种接受,只要它得到确保,因为当头的目的是确保得到所保证的东西。

4873.“他说,我给你什么当头呢”表确保它之物。这从“当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当头”是指确保,如刚才所述(4872节)。这种含义,也就是确保它之物,从接下来关于所给当头的经文也能明显看出来。

4874.“他玛说,你的印”表同意的信物。这从“印”的含义清楚可知,“印”是指同意的信物。“印”之所以是同意的信物,是因为古时,法令通过一枚印章得到验证,因此严格来说,“印”表示对事情真相的验证本身和见证。他玛要他的印、带子和杖作为一只母山羊羔被送来的一种保证,只是后来他玛并未接受这只母山羊羔;他玛的这种要求含有一个奥秘;若没有内义,这个奥秘绝无可能为人所知。此奥秘是这样:一只母山羊羔表示属于纯正婚姻之物,因而表示一切内在之物,因为一切纯正之物同时也是某种内在之物。但就犹大而言,像这样的事物根本就不存在,因此从下文明显可知,他玛并未接受这只母山羊羔,取而代之的是取了一个能与“他玛”所表教会的内在结合的外在。印、带子和杖表示教会的外在;“印”表示同意本身,“带子”表示外在真理,“杖”表示这种真理的能力。此外,这些事物是确保与外在人或属世人结合的保证。

内在真理与某种外在事物,也就是与犹太民族的宗教表象的结合,由他玛与犹大以尽丈夫弟兄本分为名如儿媳与公公那样的结合来代表。但犹太民族的宗教表象与教会内在的结合,则由犹大如与一个妓女那样与他玛的结合来代表。此外,这正是这些结合的性质;要解释清楚它们的性质却不那么容易。然而,对天使和善灵来说,它们的性质却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它在天堂之光中摆在他们面前。在天堂之光中,圣言的奥秘可以说如在朗朗晴日下那样敞开,与它们在人看见所凭借的尘世之光中的表象迥然不同。简言之:建在雅各后代当中的代表与存在于古教会当中的代表并不完全一样。因为它们大部分很像希伯所建的教会,也就是所谓的希伯来教会中的代表。该教会有许多新的敬拜形式,如古教会闻所未闻的燔祭、献祭,以及其它敬拜形式。但教会的内在不是以与古教会的代表结合的方式来与这些代表结合的。他玛与犹大以尽丈夫弟兄本分为名如儿媳与公公那样的结合,以及犹大如与一个妓女那样与他玛的结合,在内义上就描述了教会的内在与犹太民族当中的代表结合,以及这些代表与这种内在结合的方式。关于希伯来教会,可参看前文(1238, 1241, 1327, 1343, 3031, 4516, 4517节);关于该教会的献祭在古教会并不存在(参看923, 1128, 1343, 2180, 2818节)。

4875.“你的带子”表通过真理,也就是同意的信物。这从“带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带子”是指真理。“带子”之所以表示真理,是因为它是与衣服有关的事物之一,而衣服一般表示真理;因为正如衣服包裹身体,真理包裹良善(参看297, 2132, 2576, 4545, 4763节)。因此,在古人当中,凡他们穿的衣服都表示某种特定和具体的真理。所以,上衣(tunic)具有一种含义,外衣(斗篷)具有另一种含义,最外面的衣服(宽袍)又具有一种含义;头上的包裹物,如头巾和冠冕,也具有一种含义;腿和脚的包裹物,如裤子和袜子,又具有一种含义等等。但“带子”表示最外在或最低层的真理,因为它是由缠在一起的线制成的,以此表示这种真理的最终界线。摩西五经中的“带子”也表示这种真理:

凡敞口的器皿,就是没有盖上盖、没有封上带子的,也是不洁净。(民数记19:15)

这表示若没有一个外在界限,任何事物都不可存在;因为凡没有一个外在界限之物都是“敞口”的。此外,最外层的真理充当内层真理的外在界限和终端。

4876.“和你手里的杖”表通过它的能力,也就是通过这个真理。这从“杖”和“手”的含义清楚可知:“杖”是指能力,如下文所述;“手”也是指能力(878, 3091, 3387, 3563节)。经上之所以说“你手里的杖”,是因为所表示的是那真理,也就是诸如属于犹太民族宗教表象的最低级真理的能力,该宗教表象在此由“犹大”来表示。关于能力属于真理,可参看前文(3091, 3563节)。“杖”(或棍、棒)在圣言中经常被提及,然而令人惊讶的是,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它代表灵界的某种东西;如当摩西被吩咐时,每行一个神迹,他就要举起他的杖,由此行出神迹。这在外邦人当中也是为人所知的,这一点从他们的神话故事明显看出来,其中杖就被归给了魔法师。“杖”之所以表示能力,是因为它是一种支撑物;它支撑手和臂,并通过它们支撑整个身体。正因如此,杖具有它直接给予支撑的那个部位,也就是手和臂的含义;而在圣言中,这二者都表示真理的能力。此外,手和臂对应于大人中的这种能力,这一点可见于各章末尾。

如刚才所述,从关于摩西的记载明显看出,“杖”代表能力。因为祂被吩咐拿一根杖,好行神迹;于是,他手里拿着神的杖(出埃及记4:17,20);当举杖击打时,埃及的水就变成血(出埃及记7:15,19,20);当杖伸在河以上时,青蛙便上来(出埃及记8:1-11);当杖击打尘土时,尘土就变成了虱子(出埃及记8:16-20);当杖被伸向天时,便有了冰雹(出埃及记9:23);当杖被伸向埃及地时,蝗虫就上来(出埃及记10:3-21)。由于表示能力的“手”先出现,杖只是手的工具,所以当摩西伸出手时,也有神迹行出(出埃及记10:12,13)。当他伸手向天时,埃及地便有黑暗(出埃及记10:21-22);当他伸手向红海时,海便因东风成了干地,再伸手,海水仍旧复原(出埃及记14:21,26,27)。

此外,当用杖击打何烈的磐石时,便有水流出来(出埃及记17:5,6;民数记20:7-10)。当约书亚与亚玛力人争战时:

摩西对约书亚说,你为我们选出人来,出去和亚玛力人争战;明天我手里要拿着神的杖,站在山冈顶上。摩西何时举手,以色列人就得胜;何时垂手,亚玛力人就得胜。(出埃及记17:9,11)

从这些经文很明显地看出,“杖”和手一样代表能力,在至高意义上代表主的神性全能。还能明显看出,那时代表构成教会的外在;内在,就是诸如存在于天堂的属灵和属天事物,与它们相对应;它们的功效便出自这种对应。由此也明显看出那些认为能力已被注入杖或摩西之手的人何等荒谬、疯狂。

就灵义而言,“杖”是指能力,这层含义也可从先知书的许多地方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看哪,主万军之耶和华从耶路撒冷夺去杖与梃,就是整个粮杖,整个水杖(以赛亚书3:1)

“粮杖”表示由爱之良善所提供的支撑和能力;“水杖”表示由信之真理所提供的支撑和能力。因为“粮”表示爱之良善(参看276, 680, 2165, 2177, 3464, 3478, 3735, 3813, 4211, 4217, 4735节);“水”表示信之真理(28, 680, 739, 2702, 3058, 3424节)。以西结书(4:16; 5:16; 14:13)和诗篇(105:16)所提到“粮杖”具有同样的含义。

此外,在以赛亚书:

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住锡安我的百姓啊,亚述王虽然用棍击打你,又照埃及的样子举杖攻击你,你却不要怕他。耶和华要举起鞭子来攻击他,好像在俄立磐石那里杀戮米甸人一样。祂的杖要伸到海上,祂必把杖举起,像在埃及一样。(以赛亚书10:24, 26)

此处“杖”表示由推理和记忆知识所提供的能力,诸如那些基于记忆知识推理反对信之真理,要么歪曲它们,要么把它们贬得一文不值之人的能力。这一点就由亚述要用来击打的“棍”和他照埃及的样子所举起的“杖”来表示。“亚述”表示推理(参看1186节),“埃及”表示记忆知识(1164, 1165, 1186, 1462节)。

在撒迦利亚书也一样:

亚述的骄傲必被击落,埃及的权杖必然灭没。(撒迦利亚书10:11)

以赛亚书:

你倚靠这压伤的苇杖,倚靠埃及;人若靠这杖,它就会插进他的手,把手刺透。(以赛亚书36:6)

“埃及”表示记忆知识,如前所述;从记忆知识所得来的属灵事物的能力就由“压伤的苇杖”来表示;它所插进并刺透的“手”表示从圣言所得来的能力。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折断了恶人的杖、统治者的棒。(以赛亚书14:5)

此处“杖”和“棒”明显表示能力。

耶利米书:

凡在摩押四围的,你们都要为她悲伤说,那结实的杖和那美好的棍,何竟折断了呢?(耶利米书48:17)

“结实的杖”表示从良善所得来的能力,“美好的棍”表示从真理所得来的杖。

何西阿书:

我的子民求问木头,让木杖回应他们;因为淫荡的灵使他们失迷。(何西阿书4:12)

“求问木头”表示请教邪恶;“木杖回应”表示虚假便由此产生的事实,其能力源于它们所确认的邪恶;“淫荡的灵”表示由邪恶产生的虚假生活。诗篇:

我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为你与我同在;你的棍你的杖,都安慰我。(诗篇 23:4)

“你的棍你的杖”表示神性真理与良善,它们拥有能力。又:

恶人的杖不常落在义人的分上。(诗篇 125:3)

又:

你必用铁杖打破他们;你必摔碎他们如同窑匠的瓦器(诗篇 2:9)

“铁杖”表示属世层里面的属灵真理的能力,因为拥有属灵真理在里面的一切属世真理都拥有能力;“铁”表示属世真理(425, 426节)。在启示录也是如此:

那得胜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族。他必用铁杖辖管他们,将他们如同窑户的瓦器打得粉碎。(启示录2:26-27;以及12:5;19:15)

由于“杖”(或棍、棒)代表真理的能力,也就是通过真理来表达的良善的能力,所以王拥有权杖;这些权杖的形状就像短棒;因为王代表主的真理,而王权本身表示神性真理(1672, 1728, 2015, 2069, 3670, 4581节)。权杖表示属于他们的能力,但不是因为他们地位高,而是因为那必掌权的真理;并且这真理必是基于良善的真理,而非其它真理,因而主要是神性真理,在基督徒当中就是主,一切神性真理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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