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地狱之火和咬牙切齿
566、迄今为止,几乎没有人知道圣经中所说的永恒之火与咬牙切齿对那些在地狱中的人意味着什么。这是因为人们对圣经中的内容从物质角度思考,不知道其属灵意义。因此,有些人将”火”理解为物质之火,有些人理解为普遍意义上的折磨,有些人理解为良心的谴责,有些人认为它仅仅是为了对作恶者灌输恐惧而如此称呼。而对于”咬牙切齿”,有些人将其理解为字面上的磨牙声,有些人仅仅理解为当听到这种牙齿相碰的声音时产生的恐惧。
但了解圣经属灵意义的人,能够知道”永火”和”咬牙切齿”各是何义,因为圣经中的每个词语和词语的每个含义中都存在着属灵意义,因为圣经在其内核是属灵的,而属灵的事物只能以自然的方式向人表达,因为人生活在自然界中,并从那里的事物中进行思考。
接下来,我将解释”永火”和”咬牙切齿”是什么,这是邪恶之人死后在灵性上所进入的状态,或者说是他们的灵在灵界中所经历的。
567、热有两个来源,一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一是物质世界的太阳。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所发的是灵性之热,其本质是爱(参126-140节)。物质的太阳所发的是自然之热,其本质不是爱,而是作为灵性之热或爱的容器。从以下事实,可知爱在本质上就是热:因为爱,我们的心灵和身体变得温暖,且随着爱的程度和性质而变化。不仅夏天如此,冬天也是如此。我们也可以从血液的温度看出这一点。
至于物质世界的太阳所发的自然之热作为灵性之热的容器这一事实,可从灵性之热对身体温度的激发和辅助作用中看出。尤其是从春季和夏季的热对各种动物的影响,它们每年都会在这时回到它们的爱中。这并非自然之热本身造成的,而是它使动物的身体处于能够接受从灵性世界流入的热的状态;因为灵性世界流入自然世界,如同原因流入结果。若有人认为是自然之热产生了动物的爱,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流注是从灵性世界进入自然世界,而非从自然世界进入灵性世界。所有的爱,因为是生命本身的,都是灵性的。
同样,若有人认为自然世界中的任何事物能够脱离灵性世界的流注而存在,也是错误的;因为自然界的存在和维持完全依赖于灵性界。植物王国的生物也是通过从灵性世界的流注而萌芽的;春季和夏季的自然之热只是将种子置于其自然形态中,使其膨胀开裂,以便灵性世界的流注能够在那里起作用。
我提出这些,是为了让人知道有两种热,即灵性之热和自然之热;灵性之热来自天堂的太阳,自然之热来自物质世界的太阳,它们的流入和随后的协作产生了我们在世界上所看到的效果。
568、就人而言,灵性之热就是其生命的热能。因为正如前面所说,该热能的本质就是爱。在圣经中,”火”正是象征爱。”天堂之火”表示爱主和爱邻舍,”地狱之火”表示自我之爱(爱自己)和尘世之爱(爱世界)。
569、地狱之火(或地狱之爱)与天堂之火(或天堂之爱)系出自同一个源头,该源头即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但是,它因接受者的缘故而被转化成了地狱之火。因为灵性世界的流注所产生的效果,取决于它所流入的形体,正如物质世界之太阳的光与热产生了不同的效果。同样的热,流入树丛和花圃,产生的是植被和怡人的芳香,流入粪便和腐肉,产生的是腐败和污浊的恶臭。同样的光,照入一个物体,产生美丽迷人的色彩;照入另一个物体,却产生丑陋厌烦的色彩。天堂之太阳(其本质是爱)的光与热,也是如此。同样的热(或爱),流入善人、善灵和天使,使他们的良善日益增长;流入恶者,却产生反面的效果,因为他们的恶将爱阻隔了或扭曲了。同样的光,流入善意和真知,产生的是聪明和智慧,流入恶欲和谬见,产生的是疯狂和各种幻相。一切都取决于接受者的性质。
570、地狱之火表示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或爱自己和爱世界),也表示从这两种爱所延伸出来的所有欲望。因为欲望是爱的持续状态,人爱什么,就持续渴求什么。这也是人的快乐所在,因为当人得偿所愿时,就感到快乐。人心的快乐没有其它来源。因此,地狱之火包括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这两个源头所涌出的所有欲望和快乐。这些恶包括:对他人的蔑视、敌意和敌对(针对那些不支持自己的人)、嫉妒、仇恨、报复,以及由此产生的残暴和冷酷。对于神性,则表现为否认,进而蔑视、嘲笑、亵渎教会的圣物。死后,当人成为灵时,这些态度将转变为对圣物的愤怒和仇恨(参见上文562节)。
再者,这些恶不断地渴望毁灭和杀戮那些被视为敌人的人,以及他们怀有仇恨和报复之情的对象,因此他们生命的快乐就在于想要毁灭和杀戮;如若做不到这一点,就试图造成伤害、危害和施暴。
这正是圣经在论到恶人和地狱时所说的”火”的含义。下面我引用一些经文,以作证明:
各人是亵渎的,是行恶的,并且各人的口都说愚妄的话。邪恶像火焚烧,烧灭荆棘和蒺藜,在稠密的树林中着起来,就成为烟柱,旋转上腾。百姓成为火柴,无人怜爱兄弟。(《以赛亚书》9:17-19)
在天上地下,我要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日头要变为黑暗。(《约珥书》2:30-31)
地土成为烧着的石油,昼夜总不熄灭,烟气永远上腾。(《以赛亚书》34:9-10)
那日临近,势如烧着的火炉。凡狂傲的和行恶的必如碎秸,在那日必被烧尽,根本枝条一无存留。(《玛拉基书》4:1)
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说:烧淫妇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启示录》18:2,18;19:3)
他开了无底坑,便有烟从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日头和天空都因这烟昏暗了。(《启示录》9:2)
有火、有烟、有硫磺从马的口中出来,口中所出来的火与烟并硫磺,这三样灾杀了人的三分之一。(《启示录》9:17-18)
若有人拜兽和兽像……这人也必喝神大怒的酒,此酒斟在神忿怒的杯中纯一不杂。他要……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启示录》14:9-10)
第四位天使把碗倒在日头上,叫日头能用火烤人,人被大火所烤。(《启示录》16:9)
他们被扔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启示录》19:20;20:14-15; 21:8)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3:10;《路加福音》3:9)
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从他国里挑出来,丢在火炉里。(《马太福音》13:41-42,50)
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诅咒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41)
他们将被送到那不灭的火里去,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马太福音》18:8-9;《马可福音》9:43-49)
财主喊着说:我祖亚伯拉罕哪,……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加福音》16:22-24)
在这些经文和许多其它经文中,”火”表示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欲望,而由此产生的”烟”则表示来自邪恶的伪谬。
571、正因地狱之火象征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所驱动的作恶的欲望,且是地狱所有人的特性(参见上一章),所以当地狱之门被打开的时候,就有如同火灾现场般的火与烟冒出来。从自我之爱盛行的地狱所冒出的是浓烈的火,从尘世之爱盛行的地狱所冒出的是闪烁的火焰。
当地狱之门重新封上时,火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黑暗,好像一团浓密的烟雾。但是,火依然在里面燃烧,这从它散发出的热气可以感知到。这热气有时像火灾过后从废墟中冒出的热气,有时像燃烧的火炉所冒出的热气,有时像热水浴所冒出的热气。当这热气流入人心时,就激起人的欲望,在恶人中引发仇恨和报复,在病人中则引发疯狂。
这火(或热)是所有陷入上述爱欲之人的共同特征,因为即使他们还活在肉身之中,他们的灵已与地狱相通。
但要知道,那些在地狱中的人并非真的处在火中,火只是一种表象。他们并不感到被烧灼的痛楚,只感受到如同他们在世时所感受的那种热。火之所以显现,是因为对应关系,因为爱对应于火。事实上,灵界中显现的一切事物,都是按照对应关系而显现的。
572、而且我们要知道,当天堂的热流入时,地狱的热将变为极度的寒冷。彼时,地狱的人势必如同患了寒热病一般战栗不已,内心深受折磨。这是因为他们与神性全然对立,当天堂的热(即神圣之爱)熄灭地狱的热(即自我之爱)时,他们生命之火也就随之熄灭了。因此他们会感到寒冷、恐惧和痛苦。与此同时,地狱将陷入一片黑暗,导致愚昧和混乱。
不过这情形并不常见,只在地狱发生骚乱且行将失控,需要平息时才会发生。
573、地狱之火既指从自我之爱流出的一切作恶欲望,也指地狱中的种种折磨: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欲望,本质上就是伤害那些不尊敬、不崇拜、不敬奉自己之人的欲望;他们因此而生的愤怒越大,由愤怒而生的仇恨和报复之心越强,施暴的欲望就越强烈。
当群体中的每个成员都怀有这种欲望,且没有外在约束(如对法律惩罚或失去名誉、地位、利益、生命的恐惧)时,每个人就会出于自身的邪恶攻击他人,尽力征服他人,将其余人置于自己的统治之下,并以折磨那些不服从者为乐。这种残暴之乐与统治之乐完全融为一体,程度相同,因为伤害他人之乐存在于敌意、嫉妒、仇恨和报复中,而这些都是自我之爱的邪恶表现,如前所述。
所有地狱群体都是如此;因此那里的每个人内心都怀着对他人的仇恨,并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从仇恨中爆发出残暴行为。
地狱之火也指这些残暴行为及其导致的折磨,因为它们是欲望的必然结果。
574、前面我已解释(参548节),恶灵是自愿投入地狱的。下面我要简单解释一下,地狱既是痛苦之地,为何恶灵自愿选择地狱为归宿。
情况是这样。每个地狱皆发出一种迷缚其中恶灵的欲望之气。当为相同恶欲所迷之人感受到这种气息时,他们的心就受到触动,并感到由衷的快乐,因为欲望和快乐是不可分割的。凡是人意欲得到的,对其而言就是快乐的。这是恶灵转向地狱,因受快乐驱使而走向地狱的原因。他们尚未意识到地狱是充满痛苦之地,有的即便知道,也依然为欲望所牵制。在灵界,没有人能抗拒自己的欲望,因为欲望源自爱,爱源自意愿,意愿源自秉性。在那里,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秉性行事。
当灵自愿或出于自由来到自己的地狱并进入时,起初会受到友好接待,以为自己来到了朋友中间;但这种情况只持续几个小时。在此期间,他们探查他的狡猾程度,从而判断他的价值。探查完毕后,他们开始以各种方式侵扰他,逐渐加剧,变得更加猛烈,这是通过将他引入地狱的更内部和更深处实现的;因为在那里,越往内部和深处,灵越恶毒。侵扰之后,他们开始通过惩罚残暴对待他,直到他成为奴隶。
但由于那里不断有叛乱发生,因为每个人都想成为最大的,且对他人怀有燃烧的仇恨,所以新的攻击不断发生,场景不断变化;那些已成为奴隶的人被解放出来,去帮助某个新的魔鬼征服他人;而那些不服从、不听命行事的人,则再次受到各种方式的折磨,如此循环往复。这些折磨就是地狱的折磨,被称为地狱之火。
575、咬牙切齿则指伪谬之间不停地冲突和争辩,进而也指持守伪谬之人彼此的冲突和争辩,其中夹杂着对他人的蔑视、敌对、嘲笑、讥诮、毁谤,甚至演变成各种形式的撕咬。地狱里的每个人都为自己的伪谬辩护,称之为”真理”。这种冲突和争辩在地狱之外听似咬牙切齿的声音,当真理从天国流入地狱,也转变成咬牙切齿的声音。
住在这些地狱里的,为承认自然而否认神性的人。故意在这方面确认自己的人,住在更深的地狱。他们不能接受天国之光,不能观照自己内在,多数是感官肉体之人。任何看不见摸不着的事物,他们不愿相信。所以,对他们来说,感官幻相就是真理,也是他们辩论的基础;这是其争辩听似咬牙切齿的原因。因为在灵界,一切伪谬之间是相互摩擦的,加之牙齿对应自然界的最外层,也对应人的最外层,即人的感官肉体。(关于地狱里的咬牙切齿之声,见《马太福音》8:12;13:42,50;22:13;24:51;25:30;《路加福音》13:28)
第六十章 地狱之灵的恶毒和诡诈
576、能反观内省,对心灵的运作有所了解的人,不难看出灵是远胜于人的。弹指之间,人在心灵中所能思考、展开和总结的事物,远超过他在半小时内所能言说或书写表达的。由此可见,人在灵的状态中有何等的优越性,进而也可见人成为灵以后有何等的优越性。因为进行思考的是灵,而肉体只是灵用来通过言说或书写表达其思维的工具。
正因如此,当人死后成为天使,他将获得不可言传的聪明和智慧,远超他在世时所拥有的聪明和智慧。此前,他的灵被局限于肉体内,并通过肉体处于自然界中。因此,当他进行灵性思考时,这思考流入了自然的观念中,而这些观念相对而言是笼统、粗糙和模糊的,无法接收灵性思维中无数的元素,同时也被世俗的诸多烦恼所笼罩。
但当灵从肉体中获得解脱,进入其灵性状态时,情况就不同了——这发生在灵从自然界过渡到适合它的灵界之时。从前面所述可知,此时他的思想和情感状态将远胜从前。正因如此,天使的思维是不可言传、无法表达的,是无法进入人的自然思维的。然而,每位天使都曾生而为人,曾作为人生活过,那时他看起来并不比其他人更有智慧。
577、天使之聪明智慧的程度,也正是地狱之灵恶毒诡诈的程度。因为当人的灵脱离肉体以后,就彻底进入了自己的善或恶之中:天堂的灵进入善之中,地狱的灵进入恶之中。事实上,每个灵就是他自己的善或恶,因为他就是自己的爱或欲,正如前面所常解释和证明的。所以,天堂之灵凭善生起思想和意愿,作出言语和行为;地狱之灵则凭恶生起思想和意愿,作出言语和行为。凭恶而行,即是照恶所含的一切恶毒和诡诈而行。
尚在肉身之时,其情况有所不同。因为彼时,人的灵里的邪恶受到了约束,这些约束来自法律、利益、荣誉、名声以及对失去这些的恐惧。因此,他灵里的邪恶无法爆发出来,无法显露其本来面目。此外,人灵里的邪恶还被表面的正直、诚实、公平和对善理的喜爱所掩盖,这些都是他为了世俗而口头上表现和伪装的。邪恶被如此隐藏和遮掩,以至于他自己都几乎不知道自己的灵里竟有如此多的恶毒和诡诈,不知道自己本质上就是一个魔鬼,直到死后,当他的灵回归自身,回归本性时才显露出来。
此时,他的恶毒显露出来,超出所有人的想象。从罪恶本身将涌出千万的恶事,其中有些是任何语言都无法表达的。我曾被允许通过多次经历了解这些,甚至亲眼观察,因为主许我在灵里进入灵界,同时也处于物质之身里。我能证实,他们恶毒的程度,连千分之一也无法描述。若非得主保守,人势必无法逃脱地狱,因为每个人都有地狱之灵和天堂的天使与他同在(参292,293节)。但是,主无法保守那些不承认神性,不践行信仰与仁义之生活的人,因为他们背离主,趋向地狱之灵,在灵里吸收类似的恶毒之性。
主无时无刻不在引导人出离罪恶(因与地狱之灵相通而吸收的罪恶),倘若不能藉内在良心的约束引导人(若人否认神性,就不会接受这种约束),至少也通过外在的约束引导人,如前所述,这些约束包括对法律及其惩罚的恐惧,以及对失去利益、荣誉和名声的恐惧。这样的人确实能通过对自我之爱的快乐的追求,以及对失去这些的恐惧而被引离邪恶,但不能被引入属灵的良善。因为一接触属灵的良善,他们就将其扭曲为诡诈和谎言,假装和虚伪地表现出善良、诚实、公正,目的是为了说服并欺骗他人。这种诡诈附加在他灵里的邪恶上,塑造它,使之成为本性中的邪恶。
578、至恶之人,当属因自我之爱而陷入邪恶、并且内心充满欺骗性的人。因为欺骗之性已深入渗透其思想和意图之中,如同毒素,摧毁了他们一切的灵性生命。这类人多数住在后方的地狱,被称为”恶魔”。他们尤其喜欢使自己隐形,好像幽灵般飘浮在他人周围,暗中施加伤害,如同毒蛇四处喷射毒液。因此,他们受到的折磨也比其他人更为严酷。
那些因自我之爱而陷入罪恶,但不具欺骗性且未被恶意诡计所诱惑的人,也住在后方的地狱,但没有那么深入。因对世界的爱而陷入罪恶的人则住在前方的地狱,被称为”恶灵”。他们所行的罪恶不同,没有那般仇恨和报复心,因为他们不具那般恶毒和诡诈。所以,相对而言,他们的地狱要温和一些。
579、通过亲身经历,我得知被称为”恶魔”的人是何等的恶毒。恶魔并不作用于或流入人的思想,而是流入人的情感:他们感知这些情感,嗅探之,正如狗在森林中嗅探野兽。一旦察觉到善良的情感,他们便立刻通过他人的某些愉悦感,以令人惊叹的方式,将之转变为邪恶的情绪,引导并扭曲这些情感。他们行动如此隐秘,手法如此恶毒,以致他人对此毫无察觉。他们小心翼翼地防止任何事物进入思维,因为这样才不会被发现。对人而言,他们处在后脑勺的位置。
在世之时,这些人懂得狡猾地捕捉他人的心灵,通过迎合他们的情感或欲望的愉悦感而引导和说服他们。
但主将这些灵与任何有重生希望的人隔离,因为他们不仅能摧毁人的良心,也能激发人本已隐藏的遗传之恶。因此,为防止人陷入这些恶中,主的护理确保这些地狱完全处于封闭状态。当具有如此本性的人死后进入来世时,就立即被投入他们所属的地狱之中。当他们的诡计和狡诈受到审视时,看上去就像毒蛇一般。
580、从地狱之灵的邪恶之术,也可知晓他们是何等的恶毒。单单列举这些邪术就足以写成一本书,详细描述则能汇成多部著作。这些邪术几乎全都不为世人所知:第一类涉及对应关系的滥用;第二类涉及神性秩序终极层面的滥用;第三类涉及思想与情感的交流与灌输,通过转向、审视,以及通过自身之外的灵或从自身发出的灵;第四类涉及通过幻觉进行的操作;第五类涉及将自身投射到体外,从而在肉体所在之外的地方呈现;第六类涉及模仿、说服和谎言。
恶人之灵脱离肉体后,自然而然地掌握这些邪术,因为这些邪术本就内在于其邪恶的本性,此时他正处于这种状态中。他们利用这些邪术在地狱中彼此折磨。
581、主允许地狱中存在折磨,其原因在于:邪恶无法以其它方式被约束和制服。约束和制服邪恶并使地狱众灵处于束缚之中的唯一手段是惩罚的恐惧;除此之外别无它法,因为若无惩罚和折磨的恐惧,邪恶就会陷入疯狂,一切都将崩溃瓦解,如同地上若无法律和刑罚的国家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