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史公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第10卷)》第14章 仁之教义

《属天的奥秘(第10卷)》第14章 仁之教义

14章

仁之教义

8120.有人以为对邻之仁在于向穷人施舍,帮助有需要的人,无一例外地向每个人行善。但是,真正的仁爱需要谨慎行事,目的是为了良善由此到来。凡帮助某个贫穷或穷乏的恶棍之人都是在通过这个恶棍向他的邻舍行恶,因为通过他所给予的帮助,他使得恶棍强化邪恶,给其提供了向他人行恶的手段。给善人提供帮助的人则不然。

8121.但对邻之仁延伸的范围,远比帮助穷乏人广得多。对邻之仁包括在每项工作中做正确的事,在每个职位上尽到自己的职责。一个法官若为了正义而主持正义,就是在实行对邻之仁;他若惩罚有罪的人,释放无辜的人,就是在实行对邻之仁。因为他这样做是关心他的同胞、国家,也是关心主的国。他为了正义而主持正义是在关心主的国;释放无辜的人是在关心他的同胞;惩罚有罪的人是在关心他的国家。为了真理和良善而教导真理、引向良善的牧师就在实行仁爱;但是,为了自己和世界而如此行的人不是在实行仁爱,因为他爱的是自己,而非他的邻舍。

8122.这同样适用于其他所有人,无论他们没有职业。这也适用于孩子对父母和父母对孩子的行为,以及仆人对主人,主人对仆人,臣民对君王,君王对臣民的行为。凡出于责任感履行职责,出于正义感主持正义的人都是在实行仁爱。

8123.这些行为之所以属于对邻之仁,是因为每个人都是邻舍,但各自都以不同于其他人的方式为邻舍(参看6818节);一个或小或大的社区是较大的邻舍(6819, 6820节);我们的国家是更大的邻舍(6819, 6821节);教会是还要更大的邻舍(6819, 6822节);主的国度是甚至还要更大的邻舍(6819, 6823节);而主是最大的邻舍(6819, 6824节)。就普遍意义而言,从主发出的良善就是邻舍(6706, 6711节),因而公义和公平也是邻舍。因此,人若为良善而行良善,为公义而行公义,就是热爱邻舍并实行仁爱,因为他出于对良善的爱和对公义的爱,因而出于对良善和公义居于其中的那些事物的爱而行事。但人若为自我利益,无论哪种形式的而行不义的事,就是仇恨邻舍。

8124.对出于内在情感而处于对邻之仁的人来说,对邻之仁存在于他所思所言,以及所愿所行的每一个细节中。当良善是他的邻舍时,一个人或一位天使的内层可被称作仁爱。对邻之仁的范围是如此之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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