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史公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第12卷)》第29章 出埃及记29章内义(11)

《属天的奥秘(第12卷)》第29章 出埃及记29章内义(11)

10071.“和尾巴”表那里的一切真理。这从“公绵羊的尾巴”的含义清楚可知,“公绵羊的尾巴”是指真理。“尾巴”之所以表示真理,是因为它是末后的事物,而真理就存在于末后或最低的事物中(参看6952节)。此外,尾巴也是大小脑的最后部位,因为这些(译注:大小脑)延伸到脊髓,这脊髓也终止于尾巴;因此,尾巴是这三者末端的附件。因此,经上说,在献祭时,尾巴要在靠近脊骨处取处(利未记3:9)。“尾巴”表示在末后或最低事物中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从以色列中剪除头与尾。长老和体面人乃是头,以谎言教人的先知就是尾。(以赛亚书9:14, 15)

就灵义而言,“剪除头与尾”表示剪除良善与真理,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教会,当教会荒废时,“头”就表示邪恶,“尾”表示虚假。“头”表示良善(参看4938, 4939, 5328, 9913, 9914节);“长老或老人”也是(6524, 9404节);“先知”表示教导真理的人,因而在抽象意义上表示真理本身(2534, 7269节)。因此,就反面意义而言,“头”表示邪恶,为头的“长老”和“体面人”也是;而“尾”表示虚假,“先知”也是,他因此被称为“谎言的先知”,因为“谎言”表示虚假。同一先知书:

头尾所能做的任何工都不是为埃及。(以赛亚书19:15)

“埃及”表示那些因渴望进入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利用基于记忆知识,而非基于已揭示的真理,因而不是基于对这些真理的信仰的推理之人(1164, 1165, 1186节);缺乏“头尾所能做的任何工”表示这一事实:他们既没有良善,也没有真理。“尾”表示在末后或最低事物中的真理,这一点从它在反面意义上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尾巴”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启示录:

蝗虫有尾巴像蝎子,尾巴上有毒钩,有能力伤人。(启示录9:10)

“尾巴像蝎子,尾巴上有毒钩”是指基于虚假的狡猾推理,他们利用这些推理说服并由此伤害某人,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他们“有能力伤人”。此外,“蝗虫”还表示在最外在事物中的虚假(参看7643节)。启示录:

这马的尾巴像蛇,并且有头用以害人。(启示录9:19)

“尾巴像蛇”在此也表示基于虚假的推理,这些推理被用来造成伤害。又:

龙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把它们摔在地上。(启示录12:4)

“龙的尾巴”表示已经被歪曲,尤其通过用于邪恶而被歪曲的真理;“星辰”是指关于已经被歪曲的真理与良善的认知或知识;“摔在地上”表示摧毁它们。

10072.“并遮盖肠子的脂肪”表末后和最低层的良善。这从“脂肪”和“肠子”的含义清楚可知:“脂肪”是指良善(参看10033节);“肠子”是指末后和最低的事物(参看10030, 10049节)。

10073.“与肝上的网膜”表被洁净的属世人的内层良善。这从“肝上的网膜”的含义清楚可知,“肝上的网膜”是指外在人或属世人的内层良善(参看10031节)。之所以表示被洁净的良善,是因为肝是一个净化器官(10031节);由于“肾”表示被洁净的真理(10032节),故经上也说,靠肾的这个网膜必须取下(利未记3:4, 10, 15)。

10074.“两个肾和肾上的脂肪”表被洁净的属世人的内层真理及其良善。这从“肾”和“肾上的脂肪”的含义清楚可知:“肾”是指外在人或属世人的内层真理;“肾上的脂肪”是指它的良善(参看10032节)。“肾”之所以表示被洁净的真理,是因为肾是净化血液的器官(10032节),而“血”表示真理(9393, 10026节)。

10075.“并右胁”表至内在的良善。这从“右胁”的含义清楚可知,“右胁”是指至内在的良善。“右胁”之所以表示至内在的良善,是因为动物的两胁和人的腰并大腿所表相同,而人的腰和大腿表示属天之爱,由此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这良善是至内层天堂的良善(参看3021, 4277, 4280, 4575, 5050-5062, 9961节);右腰和右大腿表示那里的至内在良善。因为人右侧的部位凭其对应关系而表示真理所源于的良善,左侧的部位则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因此,中间的部位表示这二,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由此也可以看出,胁是动物的后躯,即臀部及后腿,就是其生殖器官所在的地方,而不是前躯部位,因为这些部位被称为“胸”。由于它表示至内在的良善或属天良善,所以当祭牲的右胁被举起,并交给亚伦时,它就被称为他和他儿子的“受膏的分”,摩西五经:

你们要从感恩祭中把右胁作举祭,奉给祭司。我从以色列人的感恩祭中,取了这摇祭的胸和举祭的胁,照永恒的律例给祭司亚伦和他子孙。这是从耶和华火祭中,作亚伦受膏的分和他子孙受膏的分。(利未记7:32, 34, 35)

胸和胁被称为“受膏的分”,是由于它们代表属灵良善和属天良善;因为“胸”凭其对应关系而表示属灵良善,也就是中间或第二层天堂的良善;“右胁”表示属天良善,也就是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良善;“受膏的分”是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9954, 10019节)。此外,胸和右胁要从头生的公牛、绵羊和山羊的祭牲中赐给亚伦(民数记18:18)。“右胁”表示至内在的良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明显看出来:它是最后提到的;因为首先提到的是尾巴和肠子,然后就是肝和肾的网膜,最后是右胁。首先提到的事物是最外在的,其次提到的事物是内在的,最后提到的事物是最内在的。

10076.“因为它是充满手的公绵羊”表天堂里主的神性能力的一个代表,主的神性能力是通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以及该真理在那里的转移和接受而来的。这从“公绵羊”和“充满手”的含义清楚可知。“公绵羊”是指纯真和仁爱的良善方面的人之内在(参看9991节),因为一切牲畜都表示人类的某种情感或倾向(参看9280节);这就是为何拥有仁爱和纯真的人被称为“绵羊”和“羔羊”,故“公绵羊”,就是雄性绵羊,表示内在人中的纯真和仁爱的良善,或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存在于主之人身的内在中的这良善;因为在内义上表示人的某种东西,因而表示构成与人同在的教会或天堂的某种东西之物,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以一种无与伦比的方式存在于在世时的主里面的类似事物;此外,就至内在意义而言,圣言处处所论述的主题是主,圣言的神圣由此而来。“充满手”是天堂里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的一个代表,也指该真理向那里的天使的转移,以及他们对它的接受。因为如前所示,正如一个正在重生的人会经历两种状态:第一种是在信之真理正被植入并与仁之良善联结的时候,第二种是在此人出于仁之良善行动的时候,主里面也是这种情况,只是在一个无与伦比的程度上。主之人身的荣耀的第一种状态就是主将这人身作成神性真理,把它与在祂里面并被称为“父”的神性良善结合,祂由此变成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也就是耶和华。祂荣耀的第二种状态就是出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行动,从这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则是祂实现这一点所采取的手段。

对一个人来说,在第一种状态下,他学习、充满必须构成其信的事物;随着他在良善的影响下,也就是通过来自主的良善而学习、充满它们,理解力便在他里面逐渐成形。当将形状赋予理解力或说属于理解力的这些真理被植入并与良善联结时,他就进入第二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他的行为通过运用真理而源于良善,或说第二种状态在于出于良善通过真理行动。由此明显可知,一个正在重生之人的第二种状态是何性质,即在这种状态下,思维和行为来源于良善,或也可说来源于爱,亦或说来源于意愿(译注:另一英文版本,出于良善,或也可说出于爱,亦或说出于良善思考和行动的一种状态);因为一个人热爱他所意愿的;他将自己所爱的称为良善。但当一个人从头顶到脚跟的整个自我与他的爱一样,因而与他的意愿并源于这意愿的理解力一样时,他才开始进入第二种状态。谁能相信,整个人就是其意愿和植根于这意愿的理解力的一个形像,因而是其良善和源于这良善的真理的一个形像,抑或其邪恶和源于这邪恶的虚假的一个形像?因为良善或邪恶构成意愿,真理或虚假构成理解力。天上的所有天使都知道这个奥秘;但世人却不知道,原因在于,他们不了解自己的灵魂,因而不知道身体是照着灵魂的样式形成的,进而不知道整个人的性质取决于其灵魂的性质。这一事实从来世的灵人和天使身上看得清清楚楚;因为他们都是人的形式,这些形式的性质取决于属于其爱与信的情感的性质,以致那些处于爱与仁之良善的人可称作爱与仁的化身,或有形的爱与仁;而另一方面,那些陷入由爱自己爱世界所导致的邪恶,从而陷入仇恨和类似情感的人可称作仇恨的化身,或有形的仇恨。

这一事实也可从整个自然界中一个接一个流入的三样事物看出来,即:结果,原因和目的。结果从原因拥有自己的一切;事实上,结果无非是原因的外在显现,或说外在形式上的原因,因为当一个原因变成一个结果时,它就给自己披上诸如存在于外在层面的东西,以便它能在一个较低的领域,也就是结果的领域显现。这种情形与原因的原因很相似。这原因的原因在较高的领域,被称为最终原因或目的。这个目的构成原因里面的全部,以便它能为了实现某个事物而成为一个原因。事实上,一个原因若不是为了实现某个事物的缘故,就不能被称为一个原因,因为它的存在还有其它原因吗?目的是为了实现某个事物,它是原因里面的最初事物,也是它的最后事物。由此明显可知,目的可以说是原因的灵魂,也可以说是它的生命,从而又是结果的灵魂和生命。事实上,如果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没有能力完成目的,那么这三者当中没有一个拥有任何实际的存在,因为它没有打算实现任何事物;因此,它就像没有灵魂或生命的死物,这样一个事物会逝去,就像当灵魂离开肉身时,肉身会逝去一样。

这种情形与人很相似。人的实际灵魂就是他的意愿;他的意愿用来产生结果的伴随原因是他的理解力;所产生的结果就存在于身体里面,从而属于身体。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一个人所意愿,因而所思想的事会在身体里面以一种适合的方式呈现在一个结果中,当他说话的时候以这种方式呈现,当他行动的时候以那种方式呈现。由此再次明显可知,一个人的意愿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无论你说意愿,目的,爱,还是说良善,意思都一样;因为一个人所意愿的一切都被他视为目的,为他所爱,并被称为良善。同样,无论你说理解力,原因,目的,信,还是真理,意思也都一样;因为凡一个人出于其意愿所理解或思考的,他都当作一个原因,相信并称之为真理。一旦明白这些事,就能了解一个正在重生的人在他的第一种状态下是何性质,在第二种状态下又是何性质。

从这一切可以对如何理解这一教导获得某种概念,即:当主在世并荣耀祂的人身时,祂首先将这人身作成神性真理,又逐步作成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此后,祂出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天堂和世界运作,将生命赐给天使和世人;祂通过从其神性人身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实现这一切。因为天堂由此而存在,并由此不断存在,也就是持续存在;或也可说,天堂由此而被造,由此而不断被造,也就是得以保存;保存就是不断创造,正如持续存在就是不断存在。

这些事也包含在约翰福音的这些话里面:

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3, 14)

“圣言”是指神性真理;“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描述了第一个状态;“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描述了第二个状态。当主降世,恢复众天堂的秩序,可以说重新创造它们时,情况也是一样的。显然,在上面这些话中,“圣言”是指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转移并觉察从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的能力就是“充满手”所表示的,也是与此处第二只公绵羊有关的代表行为所描述的。

由于亚伦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9806节),所以亚伦和他儿子被祝圣的过程以一种代表性的方式描述了主之人身的荣耀。关于小公牛的祭牲和第一只公绵羊的燔祭的阐述描述了荣耀的第一个状态;关于被称为“充满手的公绵羊”的第二只公绵羊的阐述描述了荣耀的第二个状态。第一个状态被称为“受膏”,第二个状态被称为“充满手”。正因如此,当亚伦和他儿子通过受膏和充满手而被祝圣以承接祭司职分时,经上说他们“受膏(或倒了膏油)”、“充满手”,如摩西五经:

大祭司头上倒了膏油,又充满手以穿圣衣,不可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利未记21:10)

由此也明显可知,充满手是天堂里转移并觉察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的一个代表;因为经上说的是他“充满手”,而不是“他的手被充满”。经上还说他“充满手以穿上圣衣”,因为亚伦和他的受膏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他的衣服与充满手所代表的一样,即代表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关于衣服的这种代表,可参看前文(9814节)。“撕裂衣服”表示对神性真理的驱散,“剃头”表示对天堂里的神性良善的驱散。

“充满手”因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流注和转移,以及天堂里对它的接受,故也表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因为一个人或一位天使从它们当中洁净到何等程度,就从主接受神性真理到何等程度。就这层意义而言,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就表示“充满手”:

利未的子孙从百姓中击杀了三千人。摩西说,今天你们要充满手归耶和华,使耶和华今天赐福与你们。(出埃及记32:28-29)

就灵义而言,被赐福是指被赋予爱与信之良善,因而接受从主发出的神性(2846, 3017, 3406, 4981, 6091, 6099, 8939节)。我们在摩西五经还读到“照着耶和华充满”,这句话表示照神性真理而行,因而也表示对它的接受。

另一个灵与迦勒同在,他已照着耶和华充满了。(民数记14:24; 申命记1:36)

民数记:

耶和华就起誓说,凡二十岁和以上的人,断不得看见我对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应许之地,因为他们没有照着我完全充满,惟有照着耶和华充满的迦勒和约书亚除外。(民数记32:11, 12)

10077.“一个饼”表来自主的至内在的属天良善。这从“饼”的含义清楚可知,“饼”是指属天良善(参看2165, 2177, 3478, 9545节)。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这良善是属天国度的良善,因此被称为属天良善。

10078.“一个调油的糕饼”表中间属天良善。“一个调油的糕饼”表中间属天良善。这从“一个调油的糕饼”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个调油的糕饼”是指中间属天良善(9993节)。

10079.“和一个薄饼”表最低的属天良善。这从“薄饼”的含义清楚可知,“薄饼”是指外在人中的属天良善(参看9994节),因而是指最低之物。天堂里有两个不同且分离的国度;其中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每个国度都有三个部分;各自都一个至内在部分,一个中间部分和一个最低部分。“头”表示属天国度的至内在良善,“糕饼”表示中间良善,“薄饼”表示最低良善(参看9993节)。经上说,他们要取一个饼,一个糕饼和一个薄饼,这些摇一摇之后要与燔祭一起烧掉,并且亚伦和他儿子要在会幕门口吃筐里剩下的饼。这些事表示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转移,以及在高层天堂,也就是属天国度中对它的接受。摇过之后烧在坛上的饼表示该良善的转移,吃掉的饼表示对它的接受。经上之所以说“一个”饼,“一个”糕饼和“一个薄饼”,是因为来自神的良善本质上为一。

接下来必须阐明为何经上规定不仅公绵羊的脂肪和右胁要烧在坛上,而且被称为素祭的饼也要烧在坛上;而事实上,“脂肪”和“右胁”表示良善,与“饼”或素祭是一样的。除非知道为何这样做,否则献饼似乎是多余的事。但原因是,祭牲和燔祭并不是要求的,只是被允许,所以它们在天堂是不蒙悦纳的。因此,由饼所构成的素祭也要献上,由酒所构成的奠祭同样要献上,它们是蒙悦纳的;因为“饼”表示一切属天良善,“酒”表示该良善的一切真理。这也解释了为何祭牲和燔祭被称为“饼”,素祭或礼物也是;因为在原文,素祭是指礼物。不过,关于这些问题,可参看前面的说明,即:祭牲和燔祭最初是由希伯引进的,并从他传给了雅各的后代(1128, 1343, 2818, 4574, 5702节);祭牲和燔祭不是要求的,只是被允许(2180节);祭牲和燔祭被称为“饼”(2165节);“饼”表示属天良善,“酒”表示该良善的的真理(276, 680, 2165, 2177, 3735, 4217, 4735, 4976, 5915, 6118, 6377, 8410, 9323, 9545节)。“素祭”和“奠祭”具有同样的含义(4581节)。由此明显可知,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主废除了燔祭和祭牲,保留了饼和酒。不过,要知道,祭牲或燔祭的肉尤表属灵良善,而素祭的饼表示属天良善,这就是为何不仅要献上肉,还必须献上饼。

10080.“再从装无酵饼的筐子中取”表它们一起存在于感官层。这从“筐子”和“无酵饼”的含义清楚可知:盛三种饼(三种饼表示不同种类的良善)的“筐子”是指外在感官层,这些事物一起存在于外在感官层(参看9996节);“无酵饼”是指已经洁净的事物(9992节)。

10081.“耶和华面前”表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此处论及第二只公绵羊并被称为“充满手”的这一切事物都表示主在天堂里的神性,这神性是从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参看9373节所提到的地方);凡论述神性良善的地方,主都被称为耶和华,凡论述神性真理的地方,主都被称为神(参看2769, 2807, 2822, 4402, 6303, 9167节)。

10082.“把这一切都放在亚伦的手掌上和他儿子的手掌上”表天堂里对这些事物属于并来自主的承认。这从“一切”和“手掌”的含义,以及“亚伦和他儿子”的代表清楚可知:“一切”,就是取自公绵羊的所有部位,即脂肪、肾、右胁,和筐内所盛的一切,即饼、糕饼、薄饼,是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它们属于主,因为它们来自主,如前所述(参看10070-10080节);“手掌”是指那些来自人自己的能力的事物,因而是指人自己的东西,如下文所述;“亚伦和他儿子”是指神性良善和从这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9806, 9807, 10017节)。之所以“手掌”表示那些来自人自己的能力的事物,“放在手掌上”表示对这一切事物属于主并来自主的承认,是因为手掌是手的一部分,“手”表示能力,“放在手掌上”表示归与,因而表示承认(译注:另一英文版本,将某个事物归与,因而承认它的物主身份)。因为经上接下来说它们要在手掌上摇一摇,以此表示由此而来的来自神的生命;来自神的生命通过信被赐下,其第一个阶段就是承认。由于“手”表示能力,故可推知,“手掌”表示完全的能力,因为手掌是全握的手。因此,当手掌论及主和从祂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时,如此处,所表示的是全能。由此明显可知,“放在亚伦和他儿子的手掌上”表示对主的全能,因而对一切事物属于祂,因为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来自祂的承认。“手”表示能力(参看4931-4937, 5327, 5328, 6947, 7188, 7189, 7518节);“手”和“右手”当论及主时,表示全能(3387, 4592, 4933, 7518, 7673, 8050, 8153, 8281, 9133节);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能力(6948, 8200, 9327, 9410, 9639, 10019节)。

10083.“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表由此而来的神性生命或来自神的生命。这从“作为摇祭摇一摇”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摇祭摇一摇”是指赋予生命,因而是指(存在于某种事物中的)生命;由于经上说“在耶和华面前”,故所表示的是神性生命或来自神的生命。“作为摇祭摇一摇”表示赋予生命,也就是赋予神性生命,或来自神的生命,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摇一摇”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摩西五经:

你们要将初熟的庄稼一捆带给祭司,他要把这一捆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使你们得蒙悦纳。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把这捆摇一摇。(利未记23:10, 11)

“庄稼”表示当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存在时的一种状态,因而表示一种良善的状态(参看9295节);“初熟的庄稼一捆”表示集体构成该状态的一切;因此,“祭司摇一摇”表示被赋予生命以接受一种赐福;因为一切赐福若要成为一种赐福,就必须从神拥有生命在里面

民数记:

亚伦要从以色列人中将利未人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使他们事奉耶和华。你也要使利未人站在亚伦和他儿子面前,将他们当作摇祭摇一摇献给耶和华。此后利未人要进会幕服事;你要洁净他们,将他们当作摇祭摇一摇。于是利未人得了洁净,亚伦将他们当作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亚伦又为他们赎罪,洁净他们。(民数记8:11, 13, 15, 21)

由此可见“摇着摇祭或作为摇祭摇一摇”表示什么,即:通过承认赋予生命,承认是信的第一个阶段,因而是与一个人同在的来自神的生命的第一个阶段。诚然,知识先于承认到来,但知识没有丝毫神的生命在自己里面,除非它变成承认,然后变成信。利未人代表服事良善的真理,而亚伦代表它们所服事的良善;这就是为何他们被“摇一摇”,也就是被赋予生命。这也解释为何经上说,他们要“洁净”,因为真理若要服事良善,就必须拥有来自神的生命在自己里面,这生命首先通过承认流入。

在摩西五经中,“金子的摇祭”所表相同:

他们都来,连男带女;各将胸前针、鼻环、戒指和手钏,各样金器都带来;各人摇着金子的摇祭献给耶和华。(出埃及记35:22)

“摇着金子的摇祭献给耶和华”表示通过承认它是耶和华的,也就是说,是主的而赋予生命。“摇着摇祭或作为摇祭摇一摇”具有这种含义凭的是这种行为所对应的东西,因为一切动作皆对应于一种思维状态。因此,在圣言中,行进、旅行和类似移动都表示生命的状态(3335, 4882, 5493, 5605, 8103, 8417, 8420, 8557节)。

约翰福音:

毕士大的池子里面躺着许多病人。因为有天使按时下池子搅动那水。水动之后,谁先浸到里面,无论害什么病就痊愈了。(约翰福音5:2-7)

“搅动那水”在此同样表示通过承认和信而赋予生命,因而也表示通过真理洁净。“移动”表示生命状态(参看2837, 3356, 3387, 4321, 4882, 5605, 7381, 9440, 9967节);“水”表示信之真理(参看2702, 3058, 3424, 4976, 8568, 9323节);一切洁净都通过信之真理实现(参看2799, 5954e, 7044, 7918, 9088节);痊愈代表属灵生命的恢复(参看8365, 9031e节)。

  由于“在亚伦的手掌上摇一摇”表示通过对主的承认,以及对一切事物皆来自祂的承认而赋予生命,故必须简要说一说这种承认和由此而来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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