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这是一条圣治法则:人要貌似凭自己摒弃外在的邪恶(的思想和行为),将其视为得罪主;唯有这样,主才能移走人内在的邪恶(的爱与意愿),同时移走外在的邪恶
DP101节、许多人,尤其那些确认信与仁分离的人,不知道当他们陷入邪恶时,便已身陷地狱。他们甚至不知道何为邪恶(的思想和行为),因为他们根本没考虑过这些。他们声称自己不在律法的约束之下,所以律法不定他们的罪;还声称,因为他们不能为自己的救赎做任何贡献,故不能凭自己除去任何邪恶,也不能凭自己行任何良善。这些人不考虑自己的邪恶,正因为他们忽视了这一点,他们不断陷入邪恶(的思想和行为)。主在马太福音(25:32-33,41-46)中所提到的山羊就是指这些人……引自马太福音25:41: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
人若不考虑自己里面的邪恶,也就是不检查自己,而后避免邪恶(的思想和行为),最终必然不知道何为邪恶,也必然由于它所带来的快乐而喜爱它。这是因为凡不知邪恶的人都喜爱邪恶,凡疏于反省邪恶的人都深陷其中。他就像瞎子一样看不见它,因为思想看到良善和邪恶,正如眼睛看到美丽和丑陋。凡思想并意愿邪恶的人,以及相信自己的邪恶(的思想和行为)上帝看不到,或即便看到也被宽恕了因而没了邪恶的人,都处在邪恶之中。这些人即便不去行恶,也不是因为他们视这些恶为得罪主,而是因为他们害怕法律或丧失名声。他们仍在灵里作恶,因为正是人的灵在思想和意愿。因此,在世上一个人在灵里所思想的,到下一世他成为灵人时就会行出来。
在每个人死后所进入的灵界,没有人会问你曾经的信仰是什么?或你的教义是什么?只会问你是如何生活的?你是这种品性还是那种品性?因此,受询问的是生命的性质和品德;因为众所周知,一个人的生活如何,他的信仰和教义就如何;因为他活出的生命为自己塑造了教义和信仰。
思考题:我们怎样才能对可能存在于我们思想和意愿中的邪恶给予适当的关注,而又不至于变得不知所措和灰心丧气?你认为多少算关注太少?多少又是关注过多了呢?
我觉得关注自己思想和意愿中的恶是挺难的,因为我们都倾向于去想认同、感兴趣、有感情的事。我们不意愿的东西,通常回避,不愿去想。但有时我们不得不面对,也应该关注自己内心邪恶与虚假的那部分,才能悔改和成长。面对问题时不能退缩,要直面吧。
太自责也不是主希望的。主知道我们生来就带有人性的种种弱点。主希望我们做到是先管住外在的(包括心里盘算的和实际行动出来的),向他请求帮助,主就会帮助我们逐步移走内在的(爱与意愿)。比如我们回想从前曾难以自拔的习惯,经过一段时年,发现不再困扰我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