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史公神学著作 《启示录》第十三章解读(2)

《启示录》第十三章解读(2)

何西阿书:

到那日,我必为他们与田野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立约,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何西阿书2:18, 19)

约珥书:

我田野的走兽啊,要欢喜快乐,不要惧怕,因为旷野的居所都长满了青草。(约珥书2:21-23)

撒迦利亚书:

那日必有大扰乱,犹大也必与耶路撒冷争战,也必有临到马匹、骡子、骆驼和一切走兽的灾殃;后来剩下的各人必上耶路撒冷。(撒迦利亚书14:13-16)

以赛亚书:

飞鸟必憎恶它,地上的一切走兽必藐视它。(以赛亚书18:6)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对各翅膀的飞鸟和田野的一切走兽说,你们聚集来赴我在以色列山上摆的大祭筵;我要在列族中赐予我的荣耀。(以西结书39:17-21)

以赛亚书:

耶和华招聚以色列被赶散的;我田野所有的走兽啊,你们都来。(以赛亚书56:8, 9)

西番雅书:

耶和华要毁灭亚述,这个民族一切的野兽,必卧在她中间;鹈鹕和麻鳽都宿在她的石榴树上。(西番雅书2:13, 14)

以西结书:

因无牧人,羊就分散,作了田野一切野兽的食物。(以西结书34:5, 8)

又:

我要把你抛在田间地面上,使空中的一切飞鸟都住在你身上,使地上的一切野兽都因你得以饱足。(以西结书32:4; 5:17; 29:5; 33:27; 39:4; 耶利米书15:3; 16:4; 19:7;27:5-6)

诗篇:

仇敌辱骂耶和华;不要将你斑鸠的灵魂交给走兽。(诗篇74:18, 19)

但以理书:

我在异象中看见有四个兽从海中上来,第一只像狮子,有鹰的翅膀,第二只像熊,第三只像豹,第四只甚是可怕。(但以理书7:2-7)

马太福音:

灵催促耶稣,叫祂到旷野去,与兽在一起,有天使事奉祂。(马可福音1:12, 13)

耶稣不是与兽在一起,而是与此处“兽”所指的魔鬼在一起;此外还有其它地方提到“兽”和“野兽”(如以赛亚书35:9; 43:20; 耶利米书12:4, 8-10; 以西结书8:10; 34:23, 25,28; 38:18-20; 何西阿书4:2, 3; 13:8; 约珥书1:16, 18, 20; 哈巴谷书2:17; 但以理书2:37, 38; 诗篇8:6-8; 80:13; 104:10, 11, 14, 20, 25; 148:7, 10; 出埃及记23:28-30; 利未记26:6; 申命记7:22; 32:24)。在所有这些地方,“兽”都表示在其情感方面的人。

“人和兽或牲畜”一起表示在属灵和属世情感方面的人(如耶利米书7:20; 21:6; 27:5; 31:27; 32:43; 33:10-12; 36:29; 50:3; 以西结书14:13, 17, 19; 25:13; 32:13; 36:11; 西番雅书1:2-3; 撒迦利亚书2:4; 8:9-10; 约拿书3:7-8; 诗篇36:6; 民数记18:15)。用来献祭的所有牲畜都表示良善的情感;可吃的动物同样表示良善的情感;而不可吃的动物则表示反面(利未记20:25, 26)。

568.“有七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产生的疯狂,和“龙的七头”一样(AR 538节)。

569.“十角”表示大能,和龙的角一样,龙的角也是十个(AR 539节)。

570.“在他的角上有十个冠冕”表示歪曲许多圣言真理的能力。“角”表示能力(AR 539节);“十”表示许多或大量(AR 101节);“冠冕”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AR 540节);因此,“角上有十个冠冕”表示拥有歪曲许多圣言真理的能力。论到“龙”,经上说他头上有“七个冠冕”;而论到这兽,经上却说他“角上有十个冠冕”;原因在于,它在这里表示歪曲许多圣言真理的能力,而在那里表示歪曲它们全部的能力;事实上,平信徒的确能歪曲它们全部,但没有这么做;因为那些处于虚假和对它们的信仰之人反对真理,因此,当看到圣言中的真理时,他们就歪曲它们。

571.“在他的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示对主的神性人身的否认,以及不是取自圣言,而是由自我聪明孵化出来的教会教义。“七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产生的疯狂,如前所述(AR 538节);当否认主人性中的神性时,以及当不从圣言中提取教会的教义,而是从自我聪明中孵化它时,这种疯狂就说亵渎的话。关于第一点,即:否认主人性中的神性就是亵渎,原因在于,否认它的人反对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以亚他那修命名的信经,该信经明确地说:在耶稣基督里面,神与人,也就是神性与人性,不是二,乃为一,他们是一个位格,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因此,那些否认主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离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派不远了,尤其当他们只将主的人性视为另一个人的人性,根本不视为祂来自永恒的神性时。

关于第二点,即:不从圣言中提取教会的教义,而是从自我聪明中孵化它,就是亵渎;原因在于,教会来自圣言,其品质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如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所看到的。而唯独信仰,也就是没有律法作为的信仰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不是源于圣言,而是源于被错误理解的保罗的一句话(罗马书3:28; 参看AR 417节);教义的一切虚假都只源于自我聪明。在圣言中,还有什么比避恶行善更普遍地被教导的呢?还有什么比当爱神爱邻更明显的呢?谁看不出,没有人能爱邻舍,除非他照律法的作为生活,不爱邻舍的人也不爱神?事实上,在对邻之爱中,主与人结合,并人与主结合,也就是说,主与人一起在这爱中。什么叫爱邻,不就是按十诫的要求(罗马书13:8-11)不向他行恶吗?人不愿意向邻舍行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愿意向邻舍行善;由此明显可知,将这律法的作为排除在救赎之外,就是亵渎,如那些将唯信,即与善行分离之信当成得救之信的人所行的。“亵渎”(马太福音12:31, 32; 启示录17:3; 以赛亚书37:6, 7, 23, 24)是指否认主的神性,如苏西尼派所行的,也是指否认圣言;事实上,那些如此否认主的神性之人不能进入天堂,因为主的神性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否认圣言的人就否认了宗教的一切。

572.启13:2.“我所看见的兽就像豹”表示一种因源于被歪曲的圣言真理而对教会具有毁灭性的异端。“兽”(或牲畜)一般表示情感方面的人(AR 567节);“豹”表示对歪曲圣言真理的情感或欲望;它因是猛兽,并杀死无害的动物,所以也表示一种对教会具有毁灭性的异端。“豹”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这是由于它身上的黑色和白色的斑点,因为黑点表示虚假,黑点当中的白点表示真理。因此,它因是一只凶猛而残暴的野兽而表示被歪曲、因而被摧毁的圣言真理。以下经文中的“豹”就具有这种含义;耶利米书:

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那么你们这被教导行恶的,也能行善了。(耶利米书13:23)

又:

从森林中出来的狮子击杀大人物,田野的豺狼必毁灭他们,豹子正窥伺他们的诸城,凡出来的人必被撕碎,因为他们的背道变强。(耶利米书5:6)

“豹子正窥伺他们的诸城”是指窥伺教义真理。“城”是指教义(AR 194节)。何西阿书:

他们忘记了我,因此,我向他们如狮子,又如豹子在道旁窥伺他们。(何西阿书13:6-7)

“道(路)”也表示真理(AR 176节)。以赛亚书:

豺狼必与绵羊羔同住,豹子与山羊羔同卧。(以赛亚书11:6)

此处论述的是将要到来的主的国度;“山羊羔”表示教会的真正真理,“豹子”表示被歪曲的这些真理。但以理书:

从海里上来的第三只兽像豹,它背上有四个翅膀。(但以理书7:6)

关于但以理所看见的四只兽,可参看下文(AR 574节)。

573.“脚像熊的脚”表示充满源于被阅读却不理解的圣言字义的谬误。“脚”表示属世层,也就是终端,“豹”所指的这异端就在这属世层上持续存在,可以说行走,这是圣言的字义;“熊”表示那些阅读圣言却不理解的人,他们由此而有谬误。“熊”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在灵界所看到的熊,以及那里一些身穿熊皮的人向我清楚显明,他们都读圣言,却看不到其中的任何教义真理,还确认其中的真理表象,他们由此而有谬误。在灵界会看到熊,既有有害的熊,也有无害的熊,有些熊是白色的;但它们是通过熊头来区分的;无害的熊有像牛犊或绵羊那样的头。在以下经文中,“熊”就具有这种含义;耶利米哀歌:

他颠覆我的大道,像熊埋伏等着我,又像狮子在隐密处,他使我转离正路,使我荒凉。(耶利米哀歌3:9-11)

以西结书:

我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熊,在那里我必像巨狮吞吃他们,田野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以赛亚书:

牛犊与少壮狮子一起躺卧,母牛必与熊同食。(以赛亚书11:6, 7)

但以理书:

从海中上来的第二只兽像熊,有三根肋骨在它口内牙齿间。(但以理书7:5)

大卫揪着胡子所打死的狮子和熊(撒母耳记上17:34-37),以及撒母耳记下(17:8)中的熊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这些地方提到“狮子和熊”,是因为“狮子”表示摧毁圣言真理的虚假,“熊”表示谬误,这些谬误也会摧毁它们,但程度没有那么大。因此,在阿摩司书,经上说:

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没有光明的日子,就像人躲避了狮子,却遇见了熊。(阿摩司书5:18, 19)。

在列王纪下,我们读到:

以利沙被童子讥笑,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于是有两只母熊从森林中出来,撕碎了四十二个童子。(列王纪下2:23, 24)

这种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AR 298节);“秃头”表示没有字义的圣言,因而什么都不是(AR 47节);数字“四十二”表示亵渎(AR 583节);“熊”表示确实读了,但不理解的圣言字义。

574.“口像狮子的口”表示好像源于真理,其实源于虚假的推理。“口”表示教义、讲道和话语或讨论(AR 452节),在此表示源于教义虚假的推理,因为“口”所在的“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产生的疯狂(AR 568节);“狮子”表示处于能力的神性真理(AR 241, 471节),但在此表示处于能力的因推理而看似真理的虚假(AR 573节);因此,“口像狮子的口”表示好像源于真理,其实源于虚假的推理。“豹”、“熊”和“狮子”表示这些事物,这一点可从但以理所看到的类似的兽明显看出来,论到它们,经上如此记着说:

有四只兽从海中上来;第一只像狮子,有鹰的翅膀;我观看,直到它的翅膀被拔去,它从地上被扶起来,两脚站立,像人一样,又有人的心给了它。第二只兽像熊,它半身侧立,有三根肋骨在它口内牙齿间;有人说,起来吞吃多肉。第三只兽像豹,背上有四个翅膀,像鸟的翅膀;这兽也有四个头,有权柄给了他。第四只兽可怕可惧,极其强壮,有大铁牙,吞吃嚼碎,剩下的用脚践踏。(但以理书7:3-7)

这四只“兽”描述了教会的相继状态,从最初到最后,甚至直到它在圣言的一切良善和真理上彻底毁灭;之后就是主的降临。“狮子”表示在它的第一个状态下,圣言的神性真理,以及教会由此的建立,这就是“从地上被扶起来,两脚站立,像人一样,又有人的心给了它”的意思。“熊”描述了当圣言的确被阅读,但不被理解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牙齿间的三根肋骨”表示表象和谬误,“多肉”表示作为一个整体的圣言的字义。“豹”描述了教会的第三个状态,“豹”表示在其真理方面被歪曲的圣言;“背上有四个翅膀,像鸟的翅膀”表示对虚假的确认。“可怕可惧的兽”描述了教会的第四个状态或最后状态,这兽表示一切真理和良善的毁灭;因此,经上说“吞吃嚼碎,剩下的用脚践踏”;最后经上描述了主的降临,然后描述了这个教会的毁灭和一个新教会的建立(但以理书7:9-28)。

但以理所看到的这四只兽是一个接一个从海中上来的,而约翰所看到的头三只兽合用一个身体,也是从海中上来的;原因在于,在但以理书,它们描述了教会的相继状态,而在启示录,此处描述了教会的最后状态,之前的所有状态都一起存在于这最后状态中;不过,这兽身体像豹,脚像熊,口像狮子;“豹”和“熊”在各个地方的含义都是一样的;“口像狮子的口”表示源于虚假的推理,因为经上接着说“兽开口说亵渎话”(启13:5-6),“他的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产生的疯狂。

575.“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他”表示这异端因平信徒对它的接受而盛行并掌权。“龙”表示异端教义(对此,参看AR 537节);这“兽”表示平信徒(AR 567节),他们不是从自己那里说话,而是从他们的老师那里说话;由于平信徒就是民众本身,所以很明显,这异端因他们的接受而盛行并掌权。因此,这就是龙给这兽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所表示的,也是接下来的话,即“他们都拜把权柄给了兽的那龙”(启13:4)所表示的。“龙”通过他们而盛行并掌权,尤其通过他们的这一宗教信条:理解力要服从信仰;信仰不是被理解的;在属灵事物上,对被理解的某种东西的信仰是理智的信仰,这种信仰不会使人称义。当这些信条在平信徒当中盛行时,神职人员就因神性事物而有了权柄、尊敬和一种崇拜,平信徒以为他们知道这些神性事物,并且神性事物要从他们口中被吸收或接受。“能力”表示盛行或影响;“宝座”表示掌管;“大权柄”表示统治。

576.启13:3.“我看见他的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表示教义的这一点,也就是其余几点的头,即:人凭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而称义并得救,并不符合圣言,因为圣言经常吩咐这些作为。“头中的一个”表示改革宗教会的整个教义最主要、最基本的条款。因为这兽有七个头,“七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产生的疯狂(AR 568节);因而也表示整体上的一切虚假,数字“七”在圣言中表示一切或所有(AR 10, 391节)。由于他们关于救赎的教义的一切虚假都取决于这一条,即:人凭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而称义并得救,所以“这兽头中的一个”就表示这一条。它“似乎受了死伤”表示它并不符合圣言,因为圣言经常吩咐作为。事实上,不符合圣言的教会教义的一切都是不健全的,而是患有致命的疾病;因为教会的教义必须来自圣言,而不是来自其它源头。

577.“他致死的击伤却医好了”表示通过以下推理医治这教义的头,即:没有人能凭自己做一个善行,成全律法,因此就提供了另一种救赎方法来代替它,就是对基督的公义和功德的信仰,基督为人受苦,由此除去了律法的定罪。当受伤的头是指之前的东西(AR 576节)时,人们就会知道,这是对“受伤的头”的医治,并且也被应用了;因此,不需要进一步解释它。

578.“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那时,这信仰被欢喜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因为这样他们就不会成为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全地都希奇”表示对这“致死的击伤”得到医治感到惊讶,随之欢喜接受。“全地”表示整个改革宗教会,因为地是指教会(AR 285节);因此,“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这信仰被欢喜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它被欢喜接受,是因为这样他们就不是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殊不知,事实恰恰相反,即:那些以为自己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或因着这信仰,或通过这信仰而自由了的人却成了罪的奴仆,也就是魔鬼的奴仆,因为罪与魔鬼为一,是一样的;事实上,这样他们就以为律法不会定罪,因此犯了罪却没有律法的定罪就是自由,只要他们有信;而事实上,这才是奴役本身;但当人避开罪,也就是避开魔鬼时,他就从一个奴隶变得自由了。

对此,我补充以下难忘的事:在灵人界,我与教会的一些博士谈论他们所说的“律法作为”是什么意思,他们说他们不在“律法”的枷锁、奴役和诅咒之下,这“律法”又是什么意思。他们说,它们是指十诫的律法作为。然后我说:“十诫都规定了什么?它们不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这些事吗?难道这些就是你们说‘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使人称义并得救’,从而将其与信分离的律法作为?难道这些就是基督为之作出补偿的?”他们回答说:“是的。”然后就听见有声音从天上说:“谁会如此疯狂?”他们的脸立刻转向一些魔鬼灵,马基雅弗利和许多耶稣会士就在这些恶灵当中,只要保护自己不受世界法律的制裁,他们就允许这一切事;若不是有一个社群夹在中间把他们分开,他们早就彼此结合在一起了。经上说“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跟从(或跟随、随从、随等)”那兽是指跟随并服从它,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列王纪:

大卫遵守我的诫命,全心跟从我。(列王纪上14:8)

撒母耳记:

耶西的儿子跟随扫罗出战。(撒母耳记上17:13)

出埃及记:

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附和偏行。(出埃及记23:2)

耶利米书:

你们不可随从素不认识的别神。(耶利米书7:9)

又:

他们随从别神,侍奉他们。(耶利米书11:10; 申命记8:19)

申命记:

随从巴力·毗珥的人,耶和华都毁灭了。(申命记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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