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诫:不可杀人
1012、[3] 十诫的所有戒律,如同圣经中的所有事物一样,除了最高意义即第三层内义外,还包含两层内义。 第一层离字义不远,称为属灵-道德之义。 第二层离字义再远一些,称为属天-属灵之义。
“不可杀人”的临近字面之义,或属灵-道德之义,就是你不得恨同辈或其他人,或用侮辱和羞辱来伤害他们。 当你这样做时,你会损害或扼杀他们在同等人中的公共生活中所需要的声誉和尊重。结果是,他们在自己的社区失去活性,因为他们会被认为是恶劣和可悲的人,不应与之交往。
当这种情况被敌视、仇恨或报复而引发时,其实就是谋杀。即使在这个世界上,许多人都会把它与肉体谋杀同等看待。 在天使的眼中,如此行的人是有罪的,与肉体上杀人一样。 敌视、仇恨和报复会导致谋杀,或欲望谋杀。但由于畏惧法律、害怕反击或名誉损失而被阻止或抑制。 然而这三种态度——敌视、仇恨和报复——是导致谋杀的冲动,每一个冲动都类似行动:一旦消除了恐惧,冲动就转化为行动。 这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教导的:
“你们听见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他弟兄发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判;凡说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的火。”(马太福音5:21-22)
[4] “不可杀人”这一教导的属天-属灵意义,距离字面意义就更远一些,那就是不可夺去人们对上帝的信仰和对祂的爱。 你若这样做,就是夺走人们的灵性生命。这是真正的谋杀,因为灵性生命使人成为人。 人们的肉体生命仅仅是为了支持其灵性生命,就像短期目标维护支持终极目标一样。
道德层面的谋杀是由这灵性谋杀引起的,所以当你涉及其中之一时,你也参与了另一个。 如果你想夺走某人的灵性生命却无法实现时,你就会恨那个人。因为你恨那个人所信和所爱之事,因此实际上就是恨这个人。 这三样——对人之信仰和爱的灵性谋杀,对人之名誉和敬重的道德谋杀,以及对人肉体的谋杀——在因果关系上,是依此顺序一个接一个发展的。
1013、[2] 地狱实际上就是谋杀,即事实谋杀的根源。 地狱中每个人都恨主、恨天堂,因为他们恨任何良善与真理的事物。 这是真正的谋杀,因为我们从主得到的良善与真理使我们成为人。 摧毁良善与真理实际上就是摧毁我们的人性,即杀死我们。
[3] 这世上的人还不知道这就是地狱之灵的德行。在我们看来,那些甘愿自己被地狱诱惑,因而死后下地狱的人,似乎并不厌恶良善和诚实,似乎也不厌恶天堂,更不厌恶上帝。 当活在这个世上的时候,每个人都有一个外在的实在,从婴儿期开始他就接受教导和训练,能够伪装显得可敬又正派,公正且公平,良善并诚实。 然而,只要他们过着邪恶的生活,仇恨就隐藏在其灵性中。由于他们的灵性里有仇恨,所以当外在被抛弃后,就会爆发出来,这就是其死后的状况。
[4] 他们对每个拥抱良善之人怀有要命的极度仇恨,因为这是对上帝的仇恨。 若考察一下他们如何乐享邪恶,我们就会更加明显地看到这一点——它是如此之强烈,完全超出他们拥有的其他乐趣。 这是一股火,熏蒸着他们毁灭灵魂的欲望。
我也知道他们这种乐趣并非源于恨他们想要毁灭的人,而是源于对主本身的仇恨。 是主使我们成为人的,我们得自主的人性就是良善与信实。 真正的谋杀来自地狱,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地狱里的那些人,被对上帝的仇恨驱使,贪图杀死这个人性——即良善和信实。
1014、[2] 从我以上所说的来看,很明显,凡是在生活中拥抱邪恶,因而拥抱谬误的人,都是谋杀者。 他们是良善与真理的敌人和仇人,因为邪恶厌恶良善,谬误仇恨真理。 恶人甚至不知道他们怀有这种仇恨,直到他们成为灵,到那时仇恨就成了他们生命的绝对乐趣。
所以行恶之乐趣的驱动力,是从地狱源源不断散发出来的仇恨,那里的每个人都是恶者。 另一方面,行良善之乐趣的驱动力,是发自天堂的永无止境的爱,那里人人都是良善的。 所以在天堂和地狱之间对峙争斗的,是这两个截然相反的势力场。当我们在这个世上的时候,就处于这个中间地带。 如果我们陷于邪恶,并用谎言为之辩解时,我们就越界进入地狱的疆域,耽爱自己邪恶的恶行;如果我们拥抱良善,并以真理为之增辉时,我们就越界进入天堂的疆域,出于爱而乐享助益他人。
[3] 耽于来自地狱的恶意邪行就是乐享杀戮。因为这种人不能杀死肉体,他们就努力毁灭灵性。毁灭灵性就是夺走属灵生命,那其实是天堂的生命。由此可以清楚看出,你不可杀人的教导包括不得恨邻舍,不得恨教会的良善及其教导的真理。 如果你恨恶良善和信实,你就在恨邻舍,恨就是意欲杀人。这就是为什么主说魔鬼(意指地狱的整体)从起初就是杀人的(约翰8:44)。
1015、[2] 仇恨就是意欲谋杀,这与爱主、爱邻舍对立。 如果这两种爱建立起我们内里的天堂,那么很显然,作为对立面的仇恨,就在我们里面制造地狱。 地狱之火不是别的,只是仇恨。因此,依据仇恨的类型及烈度,地狱看起来好像燃烧着丑陋的红光;依据从仇恨爆出的复仇类型及其烈度,那里燃烧着可怕的恶焰。
因为仇恨与爱是截然相反的,仇恨在我们中创造地狱,就像爱创造天堂一样,主教导我们说:
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你的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官长,你就被下在监里了。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马太5:23-26)
被交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官长,然后被下在监里,描述了人死后处于仇恨之中的光景,因为他今生恨恶那些与他关联的人。 监狱意指地狱,支付最后一文钱意思是惩罚,指的是无尽之火。
1016、仇恨是地狱之火,显然它必须先被驱除,然后才能有爱。爱是天堂之火,可以随同其光明一起流入,赋予我们新的生命。 如果我们不知道仇恨来自哪里,它是什么,然后转身逃离以避开它,就绝无法驱除地狱之火。
源于遗传,每个人都恨恶他人。 我们生来都爱自己和世俗野心。对那些不认同我们或不给我们特别方便的人,尤其那些阻碍我们达成欲望之事的人,我们充满了强烈的仇恨。 我们不可能爱自己高于一切的同时也爱主,不可能在追求世俗野心高于一切的同时爱邻舍。 任何人都不能同时侍奉两个主人,他必然仇恨并谴责一个,尊敬并热爱另一个。 那些想控制一切的人尤其怀有这种仇恨,而其他人有的也只是敌意。
[3]现在让我们来定义仇恨:仇恨自身窝藏着一把火,这火是杀人的冲动,其表现形式是愤怒。 良善之人看起来仇恨邪恶,显出愤怒。 然而,这不是仇恨,而是厌恶邪恶;这不是愤怒,而是对良善的热情,隐藏其中的是属天之火。 虽然他们抵制的是邪恶,但他们对他人展现的愤怒,却是为了消除此邪恶。 他们这样做是顾及那人的最终利益。
1017、当我们克制仇恨、拒绝仇恨,认其为邪恶而避免时,仁爱、良善、慈悲和宽恕就会从主而来经由天堂浇灌我们。 现在我们就开始出于仁爱努力做事。 以前,无论我们所做的外表看起来如何美好,却都是出于自爱和世俗欲望去行的。 当我们所做之事得不到回报时,仇恨就潜藏其中。
只要这种仇恨未被消除,我们就仍然停留在纯粹属世的层面上,人若只处在属世层面上,就会被各种遗传的邪恶左右。在仇恨及其根源,就是控制他人的欲望被驱除之前,我们无法变得属灵。只要地狱之火即仇恨,还在妨碍并阻塞其路,天堂之火即属灵之爱就不能感化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