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57、”她是我父亲的女儿,但不是我母亲的女儿”象征理性是由属天良善作为父亲所孕育的,而不是由属灵的真理作为母亲所孕育的。这可以从理性的孕育过程中看出,即通过神性的属天良善流入对知识的情感(参1895,1902,1910节)。这里有两个奥秘:一是人的理性是由神性的属天良善作为父亲所孕育的,否则就不会有理性存在;二是理性不是由属灵的真理作为母亲所孕育的。关于第一点——人的理性是由神性的属天良善作为父亲所孕育的,否则就不会有理性存在。这可以从先前1895,1902,1910节所说的内容中看出,也可以从每个人通过反思就能知道的事实中看出。
【2】众所周知,人在出生时并不具备任何知识或理性,只有接受知识或理性的潜能。随后,人通过各个阶段逐步学习和吸收一切,主要依靠听觉和视觉等感官。通过不断学习和吸收,人的理性能力得以发展。这个过程显然是通过身体,即外部途径进行的,主要依赖听觉和视觉。
然而,因为人们对此没有进行深入反思,所以他们往往忽视了一个重要事实:有一种持续的内在流入,它接收、整合并有序排列所有进入的信息。这种流入、接收和排列的力量就是来自主的神性属天之善。正是这种善赋予了一切生命和秩序,并建立了各个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和亲和力。
由此可见,人的理性能力实际上源于神性的属天之善,就如同源于父亲一样。这正是本节经文”她是我父亲的女儿”所要表达的深层含义
【3】关于第二个点,即理性并非由属灵真理作为母亲所孕育,我们可以从1902节的内容中得到解释:
如果属灵真理像良善那样从内部直接流入,那么人一出生就会拥有完整的理性和全面的知识,这样就不需要再学习任何东西了。然而,由于人类从遗传中带有各种罪恶倾向,因此也带有各种错误观念。如果真理直接流入,它们就会被玷污和歪曲,导致人永远灭亡。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主安排使真理不从人的内在直接流入,而是通过人的外在逐步接受。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人的理性不是由属灵真理作为母亲而来,正如本节经文所说”但不是我母亲的女儿”。
值得注意的是,主也选择以类似的方式形成他自己的理性。这样做的目的是使他的人性通过自身的能力成为神性,并实现神性的属灵真理与神性的属天良善的相互植入和统一。
2558、”作了我的妻子”象征属灵真理通过理性的中介作用与属天良善结合,这一含义可以从以下几点得到解释:
首先,撒拉作为亚伯拉罕的妻子,代表了与属天良善结合的属灵真理(参2507节)。其次,撒拉作为姐妹,则代表理性的真理(参2508节)。
因此,撒拉从”姐妹”变成”妻子”的过程,象征属灵真理通过理性的中介作用与属天良善结合。这一复杂概念的深层含义,可以在第2557节的内容中找到更详细的解释。
2559、”当神使我离开父家时”象征当他离开知识及其产生的表象,以及伴随这些的愉悦时,这些在此处被称为他的”父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来理解这个含义:
首先,”离开”表示放弃,”家”象征良善(参2233节),这里指的是来自知识和理性表象的愉悦之善,因为所有愉悦都表现为善。
其次,”父家”在这里象征知识及其产生的表象,以及伴随这些的愉悦。这是因为它描述的是亚伯拉罕离开父家时的情况。那时,亚伯拉罕和他的家人还在崇拜其他神明(参1356,1992节)。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原文中使用复数形式。原文应该是”诸神使我漂流”。但是,由于亚伯拉罕在这里代表主,所以就说成“神使我离开”。
值得注意的是,主最初的知识和由此产生的理性具有人性特质,带有从母亲那里继承的特性,因此不是纯粹的神性。这就是为什么用亚伯拉罕的初始状态来代表这一过程。(关于这些代表的具体程度,可以参考665,1097,1361和1992节的内容。)
2560、”我对她说”象征当时的思考,这一点可以从”说”这个词的含义中明确看出,因为在这里”说”其实就是”思考”的意思。关于这种用法,我们在之前已经多次讨论过。
2561、”这就是你要对我施的恩惠”象征他会因此得到安慰,这一点可以从上下文中清楚地看出,因此不需要进一步解释。
2562、”无论我们到哪里去”象征他后来关于理性真理的所有结论,这一点可以从”地方”一词的含义中看出,它在这里指的是”状态”(参1273-1275和1377节)。在这个语境中,所讨论的状态特指关于理性真理的结论,也就是说,理性真理与属天良善是相连的,这一点在后文中会进一步阐述。
2563、”你要说‘他是我的兄弟’”象征应该表明理性的真理与属天的良善相连,这一点可以从前文第2524节中的几乎相同的表述得到证实。
2564、第十四节 亚比米勒取了羊群、牛群和仆婢,给了亚伯拉罕,又把他的妻子撒拉还给他。
“亚比米勒取”象征信仰的教义。”羊群和牛群”象征信仰的教义被理性的良善和自然的良善所充实。”仆婢”象征还被理性的真理和自然的真理,以及它们的情感所充实。”给了亚伯拉罕”是指给予主。”又把他的妻子撒拉还给他”象征当神性的属灵与神性的属天相结合。
2565、”亚比米勒取”象征信仰的教义。这一点可以从”亚比米勒”一词的含义中得到证实,因为这个名字代表信仰的教义(参2504,2509和2510节)。
2566、”羊群和牛群”象征信仰的教义被理性的良善和自然的良善所充实。这一含义可从”羊群和牛群”的象征意义中得知。在教会中,”羊群”象征那些真正理性的人,即内在的人;因此,”羊群”也抽象地表示理性或内在的良善本身(关于”羊群”的这种含义,可参见343,415,1565节)。而”牛群”则象征教会中那些属自然的人,即外在的人;因此,”牛群”也抽象地表示自然或外在的良善本身(关于”牛群”的这种含义,可参见2180节)。关于各样牲畜所代表的这些含义,在45,46,142,143,246,714,715,776,1823,2179节中已经说明。
“亚比米勒取了……并给了”这一表述意味着信仰的教义得到了充实。这是因为,如前所述,”亚比米勒”象征着信仰的教义。
2567、”仆婢“(或”仆人和使女“)象征理性的真理和自然的真理,以及它们的情感。这一含义可从”仆婢”在圣经中的象征意义得知。在圣经中,仆婢经常被提及,从内在意义来看,它们代表相对较低级和次要的事物,就像理性和自然层面相对于属灵和属天层面而言是较低级的一样。这里的自然真理指的是各种形式的知识,因为这些属于自然层面。
在圣经中,”仆婢”具有这样的象征意义,这一点可以从它们被提及的语境的内在意义中得到证实。例如,《以赛亚书》中有这样的描述:
耶和华要怜恤雅各,必再拣选以色列,将他们安置在本地。寄居的必与他们联合,紧贴雅各家。 外邦人必将他们带回本土;以色列家必在耶和华的地上得外邦人为仆婢。(以赛亚书14:1-2)
【2】在这段经文中,”雅各”象征外在教会,”以色列”象征内在教会,而“寄居的”则代表那些在真理和良善中接受教导的人(参1463、2025节)。”仆婢”象征自然真理和理性真理及其相关的情感,这些将服务于雅各和以色列所代表的教会。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并不是在字面上指雅各和以色列,或者说犹太人和以色列人。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已经分散在外邦人中,成为了外邦人的一部分。尽管犹太人至今仍坚持并期待按字面意思实现,即寄居的将依附他们,众民将带领他们,并成为他们的仆婢,但在圣经的预言中提到他们时,实际上对犹太人和以色列人几乎没有字面上的理解。这一点对他们来说应该也是明显的,因为圣经中经常提到以色列和犹大都将被带回。
【3】同一先知书中有这样的描述:
看哪,耶和华使地空虚,变为荒凉;又翻转大地,将居民分散。那时百姓怎样,祭司也怎样;仆人怎样,主人也怎样;婢女怎样,主母也怎样。(以赛亚书24:1-2)
在这段经文中,”地”象征着教会(参662,1066,1067,1850节)。当教会不再拥有内在的真理和良善(即”百姓和祭司”所象征的),也不再拥有外在的真理和良善(即”仆人和婢女”所象征的)时,它就会变得”空虚、荒凉、翻转、分散”。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外在事物开始支配内在事物的时候。
【4】同一位先知书中还说:
我必从雅各中领出后裔,从犹大中领出承受我众山的。我的选民必承受,我的仆人要在那里居住。”(以赛亚书65:9)
在这段经文中,”雅各”象征外在教会,”犹大”象征属天的内在教会,”选民”象征良善,而”仆人”则象征教会的真理。
【5】《约珥书》中也有类似的描述:
我要将我的灵浇灌凡有血气的;你们的儿女要说预言……在那些日子,我要将我的灵浇灌我的仆人和使女。(约珥书2:28-29)
这段经文谈论的是主的国。其中,”说预言”象征教导(参2534节)。”儿子”象征真理本身(参489,491、533,1147节),”女儿”象征良善本身(参489-491节)。”仆人和使女”则象征较低级的真理和良善,当这些真理和良善加入并得到证实时,经上说灵就浇灌在他们身上。值得注意的是,在这里和其它地方,仆人和使女所代表的深层含义并不容易被察觉。这主要是因为人们对仆人和使女有一般性的理解,以及经文表面上的历史意义影响了人们的判断。
【6】《启示录》中说:
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十九章17,18节)
显然,这里不是指吃君王、将军、勇士、马和骑马者、自主的和为奴的肉,而是指教会内在和外在的真理,这些真理对他们来说成了”肉”。
【7】在代表性教会中,为仆人和使女制定的法律清楚地表明,”仆人”象征真理,”使女”象征良善。这些律法反映了教会的状态和主的国度的普遍与特殊情况,以及较低级的真理和良善(即自然的和理性的)如何服务于属灵和属天的真理和良善,从而服务于神性的真理和良善。例如,希伯来仆人和希伯来使女第七年得自由,并从羊群、禾场和酒醡中得馈赠(出埃及记21:2-6;申命记15:12-15;耶利米书34:9-14)。如果妻子与他一同进入服役,她就得自由;但如果主人给他妻子,妻子和孩子就属于主人(出埃及记21:3,4)。如果贫穷的弟兄被买,不可当奴仆使用,要像雇工和寄居的,到禧年和他的儿女一同出去(利未记25:39-43)。如果弟兄被外邦寄居的买,可以赎回,到禧年出去(利未记25:47及以下)。可以从四围的外邦人中买仆婢,也可以从寄居的外邦人中买,他们要永远为产业,可以役使他们,但不可严严地辖管以色列人的弟兄(利未记25:44-46)。若仆人不愿意离开服役,就要用锥子穿他的耳朵到门上,他就永远服事主人;使女也是如此(出埃及记21:6;申命记15:16,17)。若人用棍子打仆人或使女,以致于死,就要受刑罚;若过一两天才死,就可以不受刑罚,因为是用钱买的(出埃及记21:20,21)。若打坏了仆人的眼或牙,就要任他自由去(出埃及记21:26,27)。若牛触死了仆人或使女,要拿三十舍客勒银子给他们的主人,牛要用石头打死(出埃及记21:32)。逃脱主人的奴仆,不可交付他的主人,要让他住在他所喜欢的地方,不可欺负他(申命记23:15,15)。用银子买的仆人,若受了割礼,就可以吃逾越节的羊羔(出埃及记12:44,45)。若人卖女儿为婢女,她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主人若不喜欢她,就要许她赎身,不可卖给外邦人;若主人为自己的儿子娶她,就当待她如同女儿;若另娶一个,那女子的吃食、衣服,并好合的事,仍不可减少;若不向她行这三样,她就可以不用钱赎,白白地出去(出埃及记21:7-11)。
【8】这些律法都源于天堂真理和良善的法则,在内在意义上与之相关,通过对应关系、代表性和象征性来表达。但当教会的代表性和象征性(即崇拜的最外在和最低级形式)被废除后,这些律法的必要性也就消失了。
如果这些法律从真理和良善的秩序法则,以及从代表性和象征性中展开,就会明显看出”仆人”只象征理性和知识的真理,这些真理是较低级的,因此应当服务于属灵的真理。而”使女”象征理性和真理的良善,因为也是较低级的,虽然也应当服务,但方式不同,因此关于使女的一些律法与仆人的律法不同。因为就其本身而言,真理比它们的良善更像仆人。
【9】《撒母耳书》中的”王权”在内在意义上也只表示真理的权利,以及当伪谬开始统治真理和良善时的权利,这可以从描述它的话中看出:
“管辖你们的王必这样行:他必派你们的儿子为他赶车、作骑兵,奔走在车前……必取你们的女儿为他制造香膏,做饭烤饼……又必取你们的仆人婢女,健壮的少年人和你们的驴,供他的差役。你们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你们也必作他的仆人。那时你们必因所选的王哀求耶和华,耶和华却不应允你们。(撒母耳记上8:11,13,16-18)
“王”象征真理(见1672,2015,2069节),因此在相反意义上象征不是真理的事物,即伪谬。被派去”为他赶车、作骑兵,奔走在车前”的”儿子“象征将为伪谬原则服务的教义真理,”车和骑兵”就是这些伪谬原则。他取来”为他制造香膏,做饭烤饼”的”女儿“象征他将用来使这些伪谬原则愉悦和顺从的教义之善。他取来供他差役的”仆人、婢女、健壮的少年人和驴”象征他将用来确认这些伪谬的理性和事实性知识。他取”十分之一的羊群”象征他将侵犯的良善的余剩。“你们必作他的仆人”象征他将使圣经和教义中的属天和属灵之物失去其原有的主导地位,而沦为服务于他的伪谬原则和邪恶欲望的工具。因为任何东西都可以被注入伪谬原则中作为确认,或者通过错误应用、曲解、歪曲被注入,或者通过拒绝那些不利的内容被注入。因此添加说:”那时你们必因所选的王哀求耶和华,耶和华却不应允你们。”
2568、本章前面提到,若依赖理性,就无法形成教义(参2516和2538节);也提到没有咨询理性(参2519和2531节)。然而,这里却说信仰的教义被理性和自然的良善和真理充实了。这些陈述乍看似乎相互矛盾,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关于主的情况,我们已经讨论过了;至于人的情况,还需要进一步解释。
【2】对人而言,从理性角度看待信仰教义,与从信仰教义角度看待理性,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前者是在理性验证之前不相信圣经或其衍生教义;后者则是先相信圣经或其教义,再用理性加以确认。前者颠倒了正确顺序,可能导致丧失信仰;后者遵循了正确顺序,能够增强信仰。
前一种方式就像经文中所说的”你必因这妇人而死”,表示若过分依赖理性,信仰教义就无法形成(参2516和2538节)。后一种方式则如”亚比米勒给了羊群和牛群和仆婢”所象征的,信仰教义因理性和自然的良善和真理而得到充实。
【3】圣经的内在意义多次论及这些主题,特别是在涉及亚述和埃及的章节中。这是因为,如果我们从理性角度审视信仰教义,即在理性验证之前不愿相信,那么不仅无法形成教义,还可能否定其中的一切。相反,如果我们先相信圣经,然后用理性来支持和确认它,这种方式会使教义富有生气,并肯定其中的一切内容。
【4】我们可以看到两种原则:一种引向愚昧和疯狂,另一种引向智慧和聪明。
第一种原则是否定一切,或在内心认为除非能被自己理解或感知的事物所说服,否则就不能相信。这种原则会导致愚昧和疯狂,我们可以称之为”否定原则”。
第二种原则是肯定圣经中的教义,在心中思考并相信这些教导是真实的,因为它们来自主。这种原则会引导我们走向智慧和聪明,我们可以称之为”肯定原则”。
【5】从否定原则出发思考的人,越是依赖理性、事实性知识和哲学,就越容易陷入思想的黑暗,最终否定一切。这是因为人无法从低层次的事物理解高层次的事物,比如从物质世界理解属灵和属天的事物,更不用说理解超越所有理解力的神性事物了。而且,在否定原则的影响下,每一件事都被笼罩在怀疑的阴影中。
相反,从肯定原则出发思考的人,能够通过各种理性、知识甚至哲学的方法来支持和确认自己的信念。对他们来说,这些方法都能成为确认真理的工具,帮助他们形成对事物更全面、更深入的理解。
【6】有两类人在做出判断前会经历怀疑:一类人在否定前怀疑,另一类人在肯定前怀疑。
那些在否定前怀疑的人,往往倾向于过邪恶的生活。当他们的这种生活方式被剥夺时,他们就会否定所有他们曾经思考过的事物。
而那些在肯定前怀疑的人,则倾向于过良善的生活。当他们允许自己被主引导时,他们就会肯定他们所思考的一切。
这个主题将在接下来的经文中得到进一步的讨论。蒙主怜悯,我们将能在那里更详细地阐述这些内容。(详见第2588节)
2569、”给了亚伯拉罕”象征给予主,这一点从亚伯拉罕代表主的含义中可以清楚看出,这在之前已多次提及。
“又把他的妻子撒拉还给他”象征当神性的属灵与神性的属天相结合,这一含义源于”妻子撒拉”所代表的属灵真理与属天良善的结合,这在第2507节中已有详细讨论。
这节经文的内在含义可以概括如下:当主的人性与神性,以及神性与人性在他里面完全结合时,他不仅对神性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具有全知,而且对次于属天和属灵的事物,即理性和自然的事物也了如指掌。这是因为从神性发出的光,如同太阳一般,使所有事物都清晰可见,如同就在眼前一样。
2570、第十五节 亚比米勒说:“看哪,我的地在你面前,在你眼中看为好的地方居住。”
”亚比米勒说:看哪,我的地在你面前”象征主对仁爱和仁义之教义的直接领受。”在你眼中看为好的地方居住”象征在一切有良善的地方。
2571、”亚比米勒说:看哪,我的地在你面前”象征主对仁爱和仁义之教义的直接领受,这一解释基于以下理解:
“说”在此象征思考(参2506节)。”地”在这里特指仁爱和仁义的教义。值得注意的是,”地”在内在意义上有多种含义(参620,636,1066节),其具体含义需要根据上下文来确定。
“地”可以表示多个概念:当”天”象征内在人时,”地”象征教会的外在人(参82,913,411,1733节);它可以指教会所在的地区(参662,1066节);它可以代表教会本身,以及主在天上和地上的王国,这源于”迦南地”或”圣地”的象征意义(参1437,1585,1607节);它还可以指新天新地(参1733,1850,2117,2118节);由于它代表教会的成员、教会和主的王国,它也表示这些概念的本质:对主的仁爱和对邻舍的仁义,因为一切都建立在这些基础之上(参537,540,547,553,2130节)。
因此,在这里,”地”象征仁爱和仁义的教义,这是教会的核心教义。”亚比米勒的地”尤其象征这一教义,因为作为国王的亚比米勒代表信仰的教义,而他的地——他所在和来自的地方——则代表仁爱和仁义的教义,也就是信仰的源泉和基础。
【2】主之前一直在思考信仰的教义,而现在转向了仁爱和仁义的教义。这是因为主通过信仰的真理将人性与神性结合,尽管同时也通过属于爱的神性良善。这个过程遵循着使人成为属灵和属天的次序,但不同于主那样具有自身生命的神性。
当主的神性真理和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完成时(这由”亚比米勒将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归还”所象征,参2569节),思考就转向了仁爱和仁义的教义。这也是按照次序进行的,因为当人成为属灵和属天时,他不再从真理思考,而是从良善出发。然而,这与主从与神性真理结合的神性良善出发的思考方式不同。
这就是为什么仁爱与仁义的教义现在才首次被提及,尽管从本质上看,它与信仰的教义是一致的。而且主对信仰的每一个细节的领受和思考,始终都源于神性之爱。
因此,仁爱和仁义的教义是真正的神性教义,也是上古教会所培养的教义。因为它与信仰的教义是一体的,他们拒绝那些试图将二者分开的人(参2417节)。
2572、”在你眼中看为好的地方居住”象征在一切有良善的地方,而在更直接的意义上,是指存在于教义的善中。这一解释基于以下理解:
“眼”在这里象征着对教义的理解。”居住”意味着生活(参1293节),但在这里,因为是指主,所以更确切地表示”存在”。进一步来说,”存在于一切有善的地方”象征着拥有对所有神性、属天、属灵、理性和自然事物的全知。这种全知源于神性之爱,因为神性之爱本身就包含了对这一切的全知(参2500节)。
【2】教义包含良善和真理两个方面。教义的良善体现为仁爱和仁义,而教义的真理则表现为信仰。那些在教义之良善中的人,也就是在仁爱和仁义中的人,自然也就拥有了教义的真理,即在信仰中。
然而,我们需要区分”在良善中”(或“在仁爱和仁义中”)和”在教义的良善中”这两个概念。例如,婴儿对父母的爱和对其他孩子的友善,虽然是良善的表现,但并不等同于教义的良善。因此,婴儿虽然在良善中,却不在教义的良善中,也就不具备教义的真理,或不在信仰中。
相比之下,那些通过信仰真理而获得重生的人,才真正处于教义的良善中。这些人的良善与真理是成正比的,他们拥有多少良善,就会有多少真理,也就是说,他们拥有多少仁爱和仁义,就会有多少信仰,因此也就有多少智慧和聪明。
【3】天使因为处于对主之爱和相互之爱中,因而也在一切真理中,所以在一切智慧和聪明中;这不仅包括属天和属灵的领域,还包括理性和自然的领域。由于他们的爱源自主,他们因此处于事物的根本和源泉中,即在目的和原因中。
从这种高度和深度来看问题,就像是从天上俯瞰下面的一切,包括地上的事物。这可以比作站在山顶的瞭望塔中,他可以看到几里以外的景象;而山下的人,特别是那些在山谷或森林中的人,可能只看到几步之遥的地方。
同样,那些处于教义之良善中的人,相比那些处于与良善分离的教义真理中的人,也有这样的优势。虽然后者可能认为自己的视野更广阔,但实际上他们既看不到任何良善,也看不到任何真理;他们能看到的,往往只是最表面的东西,而且还可能被伪谬所污染。
【4】尽管天使拥有智慧和聪明,但这些能力仍是有限的。与主的神性相比,天使的能力可以说是极其有限的,几乎微不足道。这一点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无限与有限之间没有可比性,但通过主的全能,仍然存在某种交流。其次,主是良善本身,是爱本身,因此是良善的本质存在,也是天使们所拥有的爱的本质存在。所以,主也是天使智慧和聪明的本质存在。
这些认识让我们明白,主在天上和地上无处不在良善中。那些认为主只存在于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中的人,犯了严重的错误。事实上,主不在别处,只在良善中,并由此而在真理中。换句话说,主首先存在于仁爱和仁义中,然后才通过这些而存在于信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