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史公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第11卷)》第24章 出埃及记24章内义(5)

《属天的奥秘(第11卷)》第24章 出埃及记24章内义(5)

又:

耶和华的怜悯临到敬畏祂的人,从亘古到永远;祂的公义也归于子子孙孙,就是那些遵守祂的约,记念祂的诫命的人。(诗篇103:17, 18)

又:

他们不遵守神的约,不肯行在祂的律法中。(诗篇78:10)

此处“神的约”被称为神的“律法”。从广泛意义上说,“律法”表示整部圣言,从不怎么广泛的意义上说,表示圣言的历史部分,从狭义上说,表示摩西所写的圣言,从最狭义上说,表示十诫(参看6752节)。

新约圣言也被称为“约”,这一点可见于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1, 33)

“以色列家”表示属灵教会;“犹大家”表示属天教会。诗篇:

我也要立祂为长子,为世上最高的君王。我与祂立的约必坚立。我必不渎犯我的约,也不改变我口中所出的话。(诗篇89:27, 28, 34)

这论及主。“我与祂立的约必坚立”表示神性本身与神性人身的合一,因而也表示圣言,因为主的神性人身就是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为人的圣言(约翰福音1:1-3, 14)。

神性真理或圣言是一个约或结合的原因是,圣言是来自主的神性,因而就是主自己;正因如此,当人接受圣言时,主自己就被接受了。由此明显可知,主正是通过圣言与人结合;由于主与人结合,故天堂也与人结合,因为天堂凭从主,因而从神性发出的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天堂。这解释了为何说天上的人“在主里面”。神性与那些爱主并遵守祂圣言的人结合,这一事实可见于约翰福音(14:23)。

由此可见“立约的血”表示主通过圣言经由天堂与人结合。在撒迦利亚书也是:

我必从以法莲剪除战车、从耶路撒冷剪除战马,争战的弓也必剪除。祂必向列族讲和平,祂的权柄必从这海管到那海,从大河管到地极。你也如此,我因与你立约的血,将你中间被掳而囚的人,从无水的坑中释放出来。(撒迦利亚书9:10, 11)

人若对内义一无所知,在这些几节经文中可能看不见任何东西,只会想到诸如包含在字义中的那类事物;也就是说,只会想到战车要从以法莲被剪除,战马从耶路撒冷被剪除,争战的弓也要剪除,最后就是“立约的血”是指主的宝血,那些被埋在罪中的人将因宝血而得释放;还以各种方式来解释那些被掳而囚在无水之坑里的人究竟是指谁。但是,人若知道圣言的内义,就会明白,此处论述的是神性真理,这真理在荒废或荒凉,也就是不再被人在信仰和内心上接受之后,就将通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之真理得以恢复;因此,那些相信并遵行它的人将通过它与主自己结合。这一切从这几节经文中几个词的内义看得更清楚,如:“战车”是指教会的教义(2760, 5321, 5945, 8215节);“以法莲”是指教会被启示的理解力(5354, 6222, 6238节);“马”是指对圣言的理解(2760-2762, 3217, 5321, 6125, 6534, 8029, 8146, 8148节);“耶路撒冷”是指属灵教会(2117, 3654, 9166节);“弓”是指真理的教义(2686, 2709节);“争战”是指涉及真理的争战或冲突(1664, 2686, 8295节)。

从这些含义明显可知,“从以法莲剪除战车、从耶路撒冷剪除战马,争战的弓也必剪除”表示就教会对神之真理的一切理解而言,神之真理的荒废;“被掳而囚在无水之坑里的人因立约的血而被释放出来”表示通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所实现的恢复。“血”表示神性真理真理,“约”表示结合,这一点在前面已经说明;“被掳而囚在坑里的人”表示那些通过主的降世而得救的属灵教会成员(参看6854节)。经上之所以说“无水的坑”,是因为“水”表示真理(2702, 3058, 3424, 4976, 5668, 7307, 8137, 8138, 8568, 9323节)。

9397.“向百姓耳中读”表为了倾听和服从。这从“读”和“耳边”的含义清楚可知:“读”是指为了倾听,因为读某样东西,是为了叫人能听见、觉察并服从它,也就是听从它;“耳边”是指服从,因为“耳”和“听”都表示服从(参看2542, 3869, 4551, 4652-4660, 5471, 5475, 7216, 8361, 8990, 9311节)。

由于“耳”不仅表示听见并留意,还表示服从,所以在圣言中,经上常提到向百姓“耳中”说,向百姓“耳中”读,但没有提到在他们面前说、读,或说给他们、读给他们,如在下列经文:

我向你耳中和众民耳中所说的这话,你应当听。(耶利米书28:7)

撒母耳记:

他们向百姓耳中说这话。(撒母耳记上11:4)

同一先知书:

求你容婢女向你耳中讲话。(撒母耳记上25:24)

士师记:

你要向这百姓的耳中宣告说。(士师记7:3)

出埃及记:

要向百姓的耳中说话。(出埃及记11:2)

申命记:

以色列哪,我今日向你们耳中所说的律例典章,你们要听。(申命记5:1)

又:

我好向他们耳中说这些话。(申命记31:28)

又:

摩西向百姓耳中说这歌的一切话说。(申命记32:44)

列王纪:

王就向他们耳中读约书里面一切的话。(列王纪下23:2)

耶利米书:

他们对他说,请你坐下,向我们耳中读它。巴录就向他们耳中读它。(耶利米书36:15)

路加福音:

耶稣向百姓的耳中讲完了这一切的话。(路加福音7:1)

由于“耳”和“听”表示接受、留意并服从真理,因而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信仰,所以主多次说“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马太福音11:15; 13:9, 43; 马可福音4:9, 23; 7:16;路加福音 14:35)。由于“聋子”,也就是“听不见的人”在灵义上表示那些不信真理的人,因为他们没有关于真理的知识,因而没有对它的觉知(6989, 9209节),因此,主在医治耳聋之人的时候,“就用手指头探他的耳朵,说,以法大!就是说,开了吧!他的耳朵立刻开了”(马可福音7:32-35)。主所行的一切奇迹都涉及并表示教会的状态(参看8364, 9086节)。

9398.“他们说,耶和华所说的一切话,我们都必遵行,也必听从”表接受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真理,出于内心和灵魂服从它。这从“耶和华所说的一切话”、“遵行”和“听从”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所说的一切话”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真理,如下文所述;“遵行”是指出于意愿,因而出于内心服从(参看9311, 9385节);“听从”是指出于理解力,因而出于灵魂服从(7216, 8361, 9311节)。出于内心服从是指出于意愿,因而出于情感和爱服从;出于灵魂服从就是出于理解力,因而出于信服从;因为“心”表示意愿和爱(3883-3896, 7542, 8910, 9050, 9300节);“灵魂”表示理解力和信(2930, 9050, 9281节)。这一切解释了为何经上说“我们都必遵行,也必听从”。“耶和华所说的一切话”之所以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真理,是因为一切真理皆从那里发出。神性真理不是从神性本身,而是从神性人身发出的,这一点从约翰福音很清楚地看出来: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这就是为何何在这一章,主被称为“圣言”(约翰福音1:1-3),也就是神性真理;又为何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人(约翰福音1:14),以便神性本身能以一个人的形式实际教导神的真理。主是一个人形式的神性本身(参看9315节)。由此明显可知,“耶和华所说的一切话”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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