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史公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第10卷)》第20章 内义(8)

《属天的奥秘(第10卷)》第20章 内义(8)

从这些话再次清楚看出主以什么样的方式说话。也就是说,祂从神性说话,如在圣言的其它一切地方,以这样一种方式说话:祂照着对应用外在或属世的事物来表达内在和天上的事物。祂在此用“右眼叫人跌倒”来表达对邪恶的情感或贪恋;因为眼睛对应于信,左眼对应于信之真理,右眼对应于信之良善,在反面意义上则对应于信之邪恶;因此,“叫人跌倒的右眼”对应于对邪恶的贪恋(4403-4421, 4523-4534节)。但手对应于信所拥有的能力,右手对应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能力,在反面意义上对应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能力,因此,“叫人跌倒的右手”对应于对它的贪恋(3091, 3563, 4931-4937, 8281节)。“火坑”( Gehenna,或译为地狱;欣嫩子谷)是指贪欲、淫欲或欲望的地狱。谁都能看出,在这段经文中,“右眼”不是指右边的眼睛,也不指把眼睛剜出来;“右手”也不是指右边的手,或把它砍下来;而是指某种其它事物,这种事物无从得知,除非知道“眼睛”,尤其“右眼”表示什么,以及“手”,尤其“右手”表示什么,同样“叫人跌倒”表示什么。若不藉着内义,这些话表示什么是无从得知的。

由于贪欲、淫欲或欲望是来自一个邪恶的意愿,因而来自一颗邪恶之心的东西;照主在马太福音(15:19)中的话说,从心里或意愿发出来的,有凶杀,奸淫,苟合,偷盗,假见证,也就是包含在前面十诫的几条诫命中的那类邪恶,故我们说“不可贪恋你邻舍的任何东西”表示必须当心,防止包含在前面诫命中的邪恶出现在意愿中,进而从它里面出来。“不可贪恋你邻舍的任何东西”之所以表示必须警惕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是因为构成贪恋的一切邪恶都是从这些爱,如从它们的源头涌出的(参看2045, 7178, 7255, 7366-7377, 7488, 8318, 8678节)。

8911.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人及其生命是怎么回事。也就是说,人就是其意愿的样子,并且他死后仍是这个样子,因为死亡不是生命的结束,而是生命的延续。人就是其意愿的样子,因为如前所述,意愿就是这个人自己或说真正的这个人,故“照人的行为受审判”表示照他的意愿受审判,因为意愿和行为之间并无矛盾或差异;只要外在约束不阻止,如对法律,失去地位、利益、名声或生命的惧怕,行为始终在意愿中,意愿始终在行为中。这就像努力和活动。活动无非是努力的一种延续或延伸;因为当努力停止时,活动也就停止了。因此,活动里面除了努力之外,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有学问的人都知道这一点,因为这是一个公义和已确认的观念。在人里面,努力就是意愿,活动就是行为;它们在人里面被如此称呼,是因为他里面的努力和活动是活的。照意愿受审判,等于照爱受审判,也等于照生活中所关注的目的受审判,以及照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受审判。因为人的意愿就是他的爱,是他生活的目的,也是他里面的真正生命本身。这一事实从上面所引用的主的话明显看出来,即:“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马太福音5:27, 28);还有“杀人”不仅是在行为上杀他,还是意愿去杀他,这一点由向他“动怒”和辱骂他来表示(马太福音5:21, 22)。此外,此外,人的确照他的行为受审判,不过,只需问问他的行为在何等程度上从他的意愿发出,并且他的意愿赋予其行为什么样的性质即可。

8912.还必须简要解释一下此处所提及的不可贪恋的东西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即:“房屋”、“妻子”、“仆婢”、“牛”、“驴”。它们都是一个整体中的一切信之良善和真理,都不可从任何人那里夺走,也不可对它们造成伤害。它们也是“守安息日为圣”、“尊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物。如前所示,所有这些事物在内义上都是诸如属于爱和信的那类事物。“房屋(或家)”表示总体上的一切良善;“妻子”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真理;“仆”表示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婢”表示对属灵良善的情感;“牛”表示对属世良善的情感,“驴”表示对属世真理的情感。这些就是不可“贪恋”,也就是不可从任何人那里夺走,或不可造成伤害的东西。在内义上之所以表示这些事物,是因为圣言的内义是为了天上的人,因为那里的人不是以属世的方式,而是以属灵的方式来理解圣言。也就是说,他们不将其理解为房屋,妻子,仆婢,牛驴,而是理解为它们所对应的属灵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简言之,外在意义或字义是为了世人,但内义是为了天上的人,也为了世人,只要他们同时在天堂,也就是只要他们处于仁和信。

8913.出埃及记20:15-17.众百姓见响声(雷轰)、火把(闪电)、号角的响声和冒着烟的山;百姓看见就都颤抖,远远地站着。他们对摩西说,求你和我们说话,我们必听,不要神和我们说话,恐怕我们死亡。摩西对百姓说,不要惧怕;因为神降临是要试验你们,并且对祂的惧怕可以在你们面前,使你们不致犯罪。

“众百姓见响声(雷轰)、火把(闪电)”表源于良善的神之真理的觉知。“号角的响声”表穿过天堂的这些真理。“和冒着烟的山”表真理之良善本身,这良善若不以外在形式,是感知不到的。“百姓看见就都颤抖”表当它们被接受时所发生的震颤。“远远地站着”表远离内在事物。“他们对摩西说”表抱怨。“求你和我们说话,我们必听”表接受以一种调整过的形式出现的真理,他们将服从这种形式的真理。“不要神和我们说话”表以一种未经调整过的形式出现的真理。“恐怕我们死亡”表这种形式将毁灭与他们同在的天堂生命。“摩西对百姓说”表信息。“不要惧怕;因为神降临是要试验你们”表天堂的生命不会灭亡;试验他们只是为了叫人知道天堂生命的存在和性质。“并且对祂的惧怕可以在你们面前,使你们不致犯罪”表随之对神性的神圣敬畏和由此而来的对属灵生命的保存。

8914.“众百姓见响声(雷轰)、火把(闪电)”表源于良善的神之真理的觉知。这从“见”、“响声”或雷轰和“火把”或闪电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和觉知(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3863, 3869,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响声”或雷轰是指神之真理(7573, 8813节);“火把”或闪电是指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所发出的闪光,这光具有击穿并穿越的效果(参看8813节)。

源于良善的神之真理在此表示在雷轰和闪电中间从西乃山上所宣布的这十条诫命。那时之所以发生雷轰和闪电,是因为雷轰或雷声表示神之真理,雷声也因此被称为“响声”;而闪电表示这真理从良善所拥有的闪光或光辉,闪电也因此被称为“火把”或火焰。“火焰”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6832节)。

8915.“号角的响声”表穿过天堂的这些真理,即源于良善的神性真理。这从“号角的响声”的含义清楚可知,“号角的响声”是指围绕神性的天使天堂的状态,以及来自那里的神之真理(参看8815, 8823节)。由此可见主在预言时代完结或教会末期时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那时:

祂要差遣祂的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祂的选民从四风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31)

人若不知道主的一切话都有天上和神性的事物存在里面,也就是说,它们含有一个内义在里面,会以为当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时,天使们会出现并宣告它,还会用号筒的大声招聚选民。但此处“号筒的大声”并非表示号角的响声,而是表示以内在形式穿过的神之真理,以及对该真理的宣告或福音传播(参看4060e, 8815, 8823节)。

8916.“和冒着烟的山”表真理之良善本身,这良善若不以外在形式,是感知不到的。这从“山”和“冒烟”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此处即西乃山,是指与天上的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参看8805节);“冒烟”是指处于外在形式。“冒烟”之所以表示处于外在形式,是因为神性真理,或内在形式上的圣言就像光和火焰,而外在形式上的圣言则像云和烟。这是因为神之真理,或内在形式上的圣言就是它在天上的样子,因而是它在天堂之光里的样子;而外在形式上的圣言则是它在世上的样子,因而是在世界之光里的样子;相对于天堂之光,世界之光就像云,或相对于火焰的烟。神之真理,或内在形式上的圣言是圣言的内在意义,外在形式上的圣言则是圣言的外在意义或字义。这字义被称为“云”(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以及4060, 4391, 5922, 6343, 6752, 8106, 8781节);它之所以被称为“烟”,是因为“烟”表示真理的模糊(8819节)。这山在以色列眼前冒烟,不是因为神性在那里具有这种性质,而是因为神性照着看见它的各人的品性而显现给各人;而看见祂的那些人的品性是这样:他们认为敬拜完全在于外在事物,根本不在于内在事物;结果,他们只照字义来理解圣言。因此,就正在宣布的真理而言,神性只能向他们显为烟,也就是显为模糊。这也解释了为何经上说他们“远远地站着”,以此表示他们远离内在事物。下文有关于这些问题的详情。

8917.“百姓看见就都颤抖”表当它们,即神性真理被接受时所发生的震颤。这从“颤抖”的含义清楚可知,“颤抖”是指所发生的震颤,在此是指诸如当神性真理被接受时才有的那种震颤(关于这种震颤,可参看5459, 8816节)。

8918.“远远地站着”表远离内在事物。这从“远远地站着”的含义清楚可知,“远远地站着”是指遥远地存在,在此是指远离内在事物,因为他们远离的是西乃山,而西乃山表示天堂和那里的神性(参看8805节)。无论你说“远离神性”,还是说“远离天堂”,亦或说“远离内在事物”,意思都一样,因为天堂在于内在事物。因为人的内在处于天堂之光,而他的外在则处于世界之光;或也可说,人的灵魂或灵在天堂,而他的肉体则在世界。天堂比世界更接近神性,因为在天堂,主的神性掌权,是全部中的全部。关于“远”的含义,要进一步知道,“远”在灵义上与空间距离无关,而与神性有关,因而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与从神性发出的良善本身的距离产生了天上空间距离的表象。那里的天使社群看上去不同且分离,事实上彼此相隔很远;但如前所述,它们之间的空间概念是由他们与主的神性所发出的良善和真理的距离产生的。对许多世人来说,这一点势必显得矛盾,不可理解,甚至显得荒谬。原因在于,人的思维和观念是建立在空间和时间的基础上,以至于人离开它们就无法思考。因此,如果你把时间和空间从一个人的思维中抽离出来,他几乎什么都不明白。然而,天上的天使在思考的时候完全摆脱了时间和空间的观念,并且摆脱得如此彻底,以致他们在聪明和智慧上的思维比世人的胜出上千倍,甚至上万倍。令人震惊的是,如果有一种源于时空的观念入侵他们的头脑,阴影和幽暗就立刻占据他们的心智,因为这时他们从天堂的优越之光坠入自然界的低劣之光;而对他们来说,后一种光就是幽暗。

来世没有空间和时间,只有状态;空间和时间的表象是由良善和真理上的状态变化产生的(参看2625, 2837, 3356, 3387, 3404, 4321, 4882, 5605, 7381节)。由此可见“远远地站着”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即远离神性所在的天堂,在此是指远离内在事物,因为如前所述,那时在离西乃山很远的地方站着的这个民族离内在事物极其遥远。他们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认为对神的敬拜完全在于这些事物。这个民族也被允许这样做,因为这样他们就能代表天上和神性的事物;因为为叫这些事物能得以代表,一种外在形式是有必要的,而且这种形式可以脱离任何内在事物而存在(3147, 3670, 4208, 4281, 4288, 4307, 8588节)。

在以下经文中,“远远地”表示远离来自神性的良善和真理,因而远离内在事物。路加福音:

财主在阴间举目远远地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亚伯拉罕对他说,在你我之间,有大鸿沟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福音16:23, 26)

“亚伯拉罕”不是指亚伯拉罕,因为在天上没人认识他;但在至高意义上,“亚伯拉罕”表示主,在相对意义上代表天上那些处于对主的爱与信之良善的人(1834, 1876, 1965, 1989, 2011, 3245, 3305, 6098, 6185, 6276, 6894节)。之所以说地狱里的人“远远地望见天上的人”,是因为他们处在距离良善和真理最为遥远的一种状态中。他们之间的“大鸿沟”是指距离良善的遥远本身,这种遥远也产生了介于两者之间的鸿沟的表象。

那些和世人一样出于空间观念进行思考的人,不可避免地把地狱,以及天堂想象成距离一个人很远的一个地方。但真相并非如此,其实地狱和天堂离一个人很近;事实上,它们就在人里面;地狱在一个坏人里面,天堂则在一个好人里面。此外,死后,每个人都进入他在世时就已在其中的那个地狱或天堂。不过,死后会有一个状态的变化;在世时没有感知到的地狱变得可以感知到,在世时没有感知到的天堂也变得可以感知到;天堂充满一切幸福,地狱充满一切不幸。天堂在我们里面,主在路加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神的国就在你们里面。(路加福音17:21)

以下经文中的“远”也是如此:

他们从远地而来,从天边而来。(以赛亚书13:5; 耶利米书5:15)

以赛亚书:

你们远方的人当听我所行的;你们近处的人当承认我的大能。(以赛亚书33:13)

又:

我要对北方说,交出来!对南方说,不可扣留!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6, 8; 49:12).

又:

众海岛啊,听我吧!远方的众民哪,留心而听!(以赛亚书49:1;耶利米书31:10)

耶利米书:

看哪,我人民女子的哀声从极远之地而来:耶和华不在锡安吗?她的王不在其中吗?(耶利米书8:19)

又:

耶和华啊,你栽培了他们,他们也扎了根。他们在口上是近的,心里却很远。(耶利米书12:2)

又:

我岂为近处的神呢?不也为远处的神吗?(耶利米书23:23)

在所有这些经文中,“远”表示远离良善。

8919.“他们对摩西说”表抱怨。这从本节经文的其余部分清楚可知,因为他们所说的都是抱怨的话。

8920.“求你和我们说话,我们必听”表接受以一种调整过的形式出现的真理,他们将服从这种形式的真理。这从“说话”的含义和摩西的代表清楚可知:“说话”是指流注和交流(2951, 3060, 4131, 5481, 5797, 6228, 7270, 8128节),因而也指接受,因为所流入并交流的东西被接受;要说话的摩西是指在天堂之下与天堂里的神之真理结合的从神来的真理,因而是指主与百姓之间的中间人(8760, 8787, 8805节)。正因如此,“摩西”在此是指以一种调整过的形式出现的真理。

至于以一种调整过的形式出现的真理,要知道,当神之真理如圣言那样经由众天堂降至世人这里时,它在下降的过程中经历调整,以适合所有人,既适合天上的人,也适合地上的人。不过,神之真理在从众天堂所处的形式完全不同于它在世上所处的形式。在众天堂,真理就是诸如存在于圣言内义中的那个样子;而在世上,它是诸如显现在圣言字义中的那个样子。事实上,在众天堂本身,它以不同的形式存在,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以一种形式存在,在中间或第二层天堂以另一种形式存在,在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则又以一种形式存在。神之真理所取的形式,也就是对它的觉知、思维和言论,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此超越在中间或第二层天堂的,以致它在这层天堂是不可理解的;它是如此神圣,无与伦比。因为它包含了无数在第二层天堂无法表达的事物;它纯由爱所固有的情感所经历的状态变化构成。然而,神之真理在中间或第二层天堂所取的形式同样超越它在第一或最低层天堂所取的,更是超越神之真理在世上所取的形式。正因如此,在那些天堂所讲的东西,都是诸如人类心智从来不曾察觉,任何耳朵也从未听闻过的那种东西,正如那些被提入天堂的人通过经历所知道的那样。

不知道这一点的人以为天上的人和地上的人以同样的方式思考,以同样的方式说话。他们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一个人的内层比他的外层处于更高的状态,或说属于更高层的存在;也不知道天上的人之思维和言语是属天和属灵的,而地上的人之思维和言语是属世的,这二者之间的差别如此之大,以至于无法用语言来描述。关于这些言语类型,可参看前文1634-1650, 1757-1759, 1876, 2157, 2472, 2476, 3342-3345, 4104, 4609, 5225, 5287, 6040, 6982, 7002, 7089, 7131, 7191, 7381, 8343, 8733, 8734节)。

由此也明显可知,神之真理或圣言若不以一种调整过的形式出现,是无法理解的。因为它若高于人们觉知水平,就不会进入理解力,因而不会进入信。这就是为何神之真理以圣言在文字上所取的形式被赋予人类;因为它若以它在天堂所处的形式出现,就不为任何世人所理解;并且一旦有人看见它并注意到它里面的内容,它就会被扔到一边,因为它不会落入诸如属于属世之光的那类事物中。此外,它将充满绝无可能进入人的任何思维观念的那类奥秘,因为它们与通过外在感官从世界衍生出来的表象和幻觉完全格格不入;更不用说隐藏在这些奥秘里面,且若不通过天上的光和火焰的状态变动和变化就无法表达的多重系列的深层奥秘,而天使的言语和思维就是通过这些状态的变动和变化而得以进行的。

上一页 第10卷目录 下一页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