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8# 五、纯粹自然之人会因以下事实而反对天命:在那些宣称信奉基督教的人中,有些人将得救寄托于他们心中所思和口中所说的某些话语,而不是寄托于他们所行的善事。这些人正是那些认为唯独信仰能带来救赎,而不需要仁义生活的人,因此,他们将信仰与仁义分离。关于这一点,《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中已经阐明,这些人被圣言中的“非利士人”“龙”和“公山羊”所象征。
【2】这种教义之所以被允许存在,源于主的天命,这是为了避免亵渎主的神性和圣言。主的神性不会因他们的教义而被亵渎,因为他们将救赎寄托于以下话语:“愿父上帝因子怜悯我们因子为我们受了十字架的苦并为我们成全了代赎。”通过这种方式,他们并未直接接触主的神性,而是接触主的人性,而他们并未将此人性视为神性。此外,圣言也未因此被亵渎,因为他们并未关注圣言中提及的仁爱、仁义、行动和善行之处;他们声称,这一切都包含在他们对这些话语的信仰之中。那些支持这种信仰的人会对自己说:“律法并不定我的罪,因此罪恶对我无害;善行也不能拯救我,因为从我而来的善行并非真正的善行。”因此,他们就如同那些对圣言的真理一无所知的人,因而无法亵渎圣言。
然而,那些支持这种话语信仰的人,只有出于自爱的骄傲和自我聪明的傲慢才会这样做;这些人内心并非真正的基督徒,而只是想表现得像基督徒而已。
接下来将说明,主的天命如何持续运作,以拯救那些将信仰与仁义分离并将其作为宗教的人。
【3】出于主的天命,尽管这种信仰已成为一种宗教,每个人仍然知道并被教导,不是这种信仰使人得救,而是与信仰结合为一的仁义生活使人得救。在所有接受这一宗教的教会中都教导说,除非人审视自己,看到自己的罪,承认这些罪,悔改,远离这些罪,并开始新的生活,否则就没有救赎。这些教义以极大的热忱被宣读给所有准备参加圣餐的人,并补充说,如果不这样做,就会将神圣与亵渎混杂在一起,并将自己置于永恒的定罪之中。甚至在英格兰,还教导说,如果不这样做,魔鬼就会像进入犹大一样进入他们,并毁灭他们的灵魂和身体。由此可见,在那些接受唯信称义的教会中,每个人仍然被教导要将罪恶视为罪并加以逃避。
【4】此外,每一个出生为基督徒的人都知道,恶应被视为罪并加以逃避,因为十诫被交到每个男孩和女孩的手中,并由父母和教师教授。同时,王国中的所有公民,尤其是普通民众,仅凭记忆中诵读的十诫,就会被牧师询问他们对基督教信仰的了解,并且也被告诫要实践十诫中所教导的事。此时,没有任何主教会说,他们不在这律法的约束之下,或说他们无法遵守这些律法,因为他们无法从自己行出任何善事。
在整个基督教世界中,亚他那修信经也被普遍接受,并且信经最后所说的内容也被承认,即主将来要审判活人和死人,届时,那些行善的人将进入永生,而那些作恶的人将进入永火。
【5】在瑞典,尽管接受了唯信称义的宗教,但也明确教导不存在与仁义分离或没有善行的信仰。这一点清楚地体现在一种附录性纪念文献中,该文献被插入所有《诗篇》书卷中,名为《不悔改者的障碍或绊脚石》。其中有如下文字:
那些在善行中富足的人,表明他们在信仰中也是富足的,因为当信仰是能够带来救赎的信仰时,它通过仁义而发挥作用。事实上,称义的信仰绝不会是孤立的或与善行分离的,就如同不会有不结果的好树、没有光和热的太阳、以及没有湿润的水一样。
【6】以上这些内容被引用,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尽管唯信称义的宗教被接受,但仁义的善行,也就是善工,依然随处被教导。这是出于主的天命,以免普通民众因这一信仰而被误导。
我曾在灵界多次与路德交谈,听他说他起初宣扬唯信,并发誓捍卫这一信仰。他还说,当他确立这一教义时,曾受到主的天使的警告,不要这样做。但他自己考虑到,如果不排斥善工,就无法与天主教信仰分离。因此,他违背了警告,确立了这一信仰。
259# 六、纯粹自然之人以基督教世界中的诸多异端为由,反对天命。他们可能会这样想:如果天命在最细微之处都是普遍的,并且以所有人的得救为目标,那么祂应该使整个世界只有一种真正的宗教,而不是分裂成各类宗教,更不该被各种异端所撕裂,例如贵格派、摩拉维派、重洗派等。
然而,请运用理性,若可能的话,深入思考:人是否能够在未经改造之前得救?人天生充满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而这些爱本身并不包含对上帝的爱或对邻舍的爱,除非是为了自己的缘故。正因如此,人也天生倾向于各种恶行。在这些爱中,有多少真正的爱或怜悯呢?难道它们不会导致欺骗他人、亵渎他人、憎恨他人甚至杀害他人,与他人的妻子通奸,在复仇时对他人施暴,心中渴望成为至高无上的存在,占有他人所有的财物,并将他人视为卑贱和毫无价值吗?难道一个人若要得救,不是首先必须从这些恶行中被引离,从而得到改造吗?
这不能在没有遵循多种法则的情况下完成,而这些法则正是天命的法则。关于这一点,前文已经多次说明。这些法则大多为人所不知,但它们却是圣爱与圣智的结合。主不能违背这些法则,因为违背它们就意味着毁灭人类,而非拯救人类。
【2】请逐条审视前文提到的天命的法则,进行对比,你将明白其中的道理:
根据这些法则,天堂的流注并非直接进行,而是通过圣言、教义和讲道间接实现的。并且,为了使圣言成为神圣的,它必须完全以纯粹的对应关系书写。因此可以推断,分歧和异端是不可避免的,而对这些分歧和异端的容许也符合天命的法则。
不仅如此,当教会将其核心内容建立在纯粹属于理智的事物上(即教义),而不是建立在意志(即生活行为)之上时,教会就会陷入一种危险的状态:人凭借理智完全处于黑暗中,像盲人一样到处碰壁,甚至跌入陷阱。
因为意志应当通过理智来“看见”,而非理智通过意志来“看见”。换句话说,生活及其爱应当引导理智去思考、说话和行动,而不是反过来。如果反过来,理智就可能因邪恶甚至魔鬼般的爱,从感官接触到的一切中抓取任何东西,并将其强加于意志去执行。
从这些论点可以看出,分歧和异端的来源究竟是什么。
【3】然而,天命一直在预备,使得每个人无论在理智上陷入何种异端,只要他能够避免将恶当作罪行来犯,同时不在自己内心确认异端的伪谬,就仍然能够被更新和得救。因为通过避免恶行如同罪行,意志得以更新,而通过意志,理智也得以更新,从而从黑暗进入光明。
教会有三个核心要素: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对圣言之神圣的承认,以及被称为仁义的生活。根据生活(即仁义)的状态,每个人的信仰也不同;生活的性质可以从圣言中得知,而更新和得救则来自主。
如果这三个要素作为教会的核心,那么理智上的分歧就不会分裂教会,而仅仅是使其多样化,就像光在美丽的物体上变幻出不同的颜色,又如不同的宝石使王冠更加华美。
260# 七、纯粹自然之人以犹太教的持续存在为由反对天命。
他们认为,犹太人在许多世纪之后仍未悔改,即便他们与基督徒生活在一起;例如,他们根据圣言中的预言,既不承认主,也不认主为弥赛亚,反而认为弥赛亚会将他们带回迦南地。他们始终坚持否认主,却依然得享生活。
然而,那些这样思考并因此质疑天命的人并不知道,在圣言中,“犹太人”象征所有属于教会并承认主的人;而“迦南地”则象征主的教会。
【2】他们始终坚持否认主,是因为他们的本性使然:如果他们接受并承认主的神性以及祂教会的神圣,他们将亵渎这些圣物。因此,主关于他们说: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约翰福音》12:40;参《马太福音》13:14;《马可福音》4:12;《路加福音》8:10;《以赛亚书》6:9-10)。
这里提到“免得他们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是因为如果他们回转并被医治,他们将亵渎神圣。而根据天命的律法(参221-233节),任何人若不能自始至终持守真信仰与仁义的良善,便不会被主引入其内在;因为若被引入,他们将亵渎神圣。
【3】犹太民族被保留下来,并散布于世界各地,这是因为他们拥有以其原始语言书写的圣言,而他们比基督徒更视圣言为神圣。而圣言中的每一部分都包含主的神性,因为它是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结合,这二者从主而出。因此,通过圣言,主与教会之间得以联结,天堂也因此得以临在。正如《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第62-69节)中所阐明的那样,凡虔敬诵读圣言的地方,主与天堂的临在就在那里。这便是天命的目的,因而犹太民族得以被保留并散布于世界各地。
对239节的解释
261# 以上内容正是前文(第238节)提到的,通过这些,自然之人能够确认或强化其对天命的反对意见。接下来是前文(第239节)提到的其它内容,这些内容同样可以成为自然之人反对天命的依据,并可能对他人的思想产生影响,激发某些疑问。这些内容如下:
262# 一、基督教世界普遍信奉一位上帝,却在三个位格中,这实际上是信仰三位上帝;至今还未了解上帝在位格和本质上都是一,“三”在这个“一”,这个独“一”的上帝就是主。思考天命的人可能会质疑:难道三个位格不是三位上帝吗?尤其当每个位格本身都被视为上帝时?谁能不这样认为呢?甚至谁会不这样认为呢?连亚他那修也无法避免这样的逻辑,因此他在自己命名的信仰宣言中写道:“虽然我们必须根据基督教真理承认每个位格都是上帝和主,但根据基督教信仰,不允许说或称呼三位上帝或三位主。”这话的意思无非是,我们应该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却不被允许公开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
【2】谁能真正理解一个上帝,却不是一个位格呢?如果有人说可以,只要想到三者共享一个本质,但这样一来,谁能从中理解到别的呢?难道不会只是认为三者非常和谐一致、彼此同意,但仍然是三位上帝吗?如果再深入思考,人不禁会问:无限的神性本质怎么可能被分割?又怎么可能从永恒中“生出”另一位,再从这两位中“产生”第三位呢?如果有人说,这些事情必须相信,不要去深究,但谁能对自己要求相信的事物完全不加思考呢?否则,信仰的真正认识又从何而来呢?难道不是因为对上帝作为三个位格的思考,才产生了苏西尼主义和阿里乌主义吗?事实上,这些思想在比你想象的更多的人心中占据着主导地位。
对一位上帝的信仰,并且这唯一的上帝是主,才真正构成了教会的基础;因为在祂里面就是圣三一。关于这一点的详细说明,可以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头到尾找到答案。
【3】但今天,人们是如何看待主的呢?是否真正认为祂既是上帝,也是人?祂作为上帝,是从耶和华父受孕的;作为人,是从童贞女马利亚而生的。是否有人意识到,祂的上帝性与人性在祂里面完全合一,如同灵魂和身体结合为一体那样?又有谁知道这一点呢?如果你去问教会的神学家,他们可能会告诉你,他们并不了解。然而,这其实是整个基督教世界普遍接受的教义,其内容是这样的: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上帝的儿子,既是上帝也是人;虽然祂既是上帝也是人,但祂不是两个,而是一位基督。祂是一位,因为祂将神性与人性结合在一起;祂完全是一位,因为祂是一个位格;正如灵魂与身体结合成一个人那样,上帝与人也结合成一个基督。”——这就是亚他那修信经的核心内容。
他们之所以不知道这些,是因为当他们读到这些话时,并没有把主看作上帝,而只是把祂当作一个普通的人来看待。
【4】如果你问同样的问题:“你们知道主是从谁受孕的吗?是从父上帝,还是从祂自己的神性?”他们会回答:“从父上帝”,因为这是符合圣言的教导。那么,难道父上帝与主不是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完全合一吗?谁会认为主是从两个神性受孕的呢?如果祂是从祂自己的神性受孕的,那么祂的神性岂不是祂的父吗?
如果你进一步问:“你们对主的神性和人性有什么看法?”他们会回答:“主的神性来自父的本质,而祂的人性来自母亲的本质;祂的神性与父同在。”如果你接着问:“那么祂的人性在哪里呢?”他们将无法作答。
这是因为在他们的观念中,他们将主的神性与人性分离开来,把祂的神性等同于父的神性,而将祂的人性视为与普通人性无异。他们没有意识到,这种分离实际上也将祂的灵魂与身体分离开来。而他们也没有看到其中的矛盾:如果主仅仅从母亲而生,那么祂不过是一个理性的人,而不可能是上帝。
【5】由于人们对主的人性抱有一种固定的观念,认为祂的人性与普通人的人性相同,因此基督徒很难被引导去理解“神性的人性”的概念。即使有人告诉他们,主的灵魂或生命从祂受孕之时起就是耶和华本身,他们仍然难以接受。
现在,请你集合所有的理由并深思:除了唯一的主以外,宇宙中是否还有其他的上帝?主里面包含祂自己的神性(即所谓的父)、神性的人性(即所谓的子)、以及神性之发出(即所谓的圣灵)。因此,只有一位上帝,祂的位格与本质完全合一,而这位上帝就是主。
【6】如果你坚持认为,主在福音书提到了三位:“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马太福音》28:19);那么需要明白,主之所以这样说,是为了表明,现今已经得荣耀的主里面,圣三一已经完全存在。这一点可以从前后文中清楚看出:在前一节经文中,主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在后一节经文中,主又说:“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由此可见,这里完全是在讲主自己,而不是三位不同的存在。
【7】现在我们来探讨天命:为什么神允许基督徒敬拜一位在三个位格之下的上帝,这实际上等同于敬拜三位上帝?并且直到现在,他们还没有认识到:上帝在位格和本质上都是一,“三”在这个“一”,这个独“一”的上帝就是主。这并非主的过错,而是人的问题。主已经在祂的话语中明确教导了这一点,这可以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的所有引用中得到证实。此外,主也在所有教会的教义中教导过,祂的神性与人性并非两个独立的实体,而是如同灵魂与身体一样完全合一的一个位格。
【8】关于人们将主的神性与人性分开,并认为祂的神性与耶和华父的神性相等,而祂的人性却等同于普通人的人性,这背后的根本原因在于:教会在初期兴起后逐渐堕入了“巴比伦主义”,即将主的神圣权能转移到教会自身。然而,为了掩盖这一点,他们不称这种权能为“神圣”,而是称之为“人类的权能”,因此将主的人性降格为与普通人的人性无异。
后来,在教会改革时期,信仰被单独视为唯一的救赎手段,即相信天父因子而怜悯人类。在这样的信仰体系下,人们无法将主的人性视为与普通人不同,因为他们的观念是基于一种外在的信仰,而不是对主的内心承认。
之所以人们无法真正认识主的人性,是因为除非他们按照主的诫命生活,否则没有人能够接近主,并从内心承认祂为天地的上帝。在灵性世界中,每个人都必须如实表达自己的思想,因此,只有那些在世时以真正基督徒的方式生活过的人,才能在那里提及“耶稣”的名字。这是主之天命的一部分,以防止祂的圣名遭到亵渎。
263# 为了让上述内容更加明晰,我补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的相关内容(第60和61节),如下所述:
根据教义,主内的神性与人性并不是两个分开的实体,而是一个完整的位格,并且完全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结合一样。这一点从主亲口所说的许多话中可以明确看出,例如:“我与父原为一;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凡我所有的,都是父的;我在父里面,父也在我里面;万事都交在我的手中;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了我;我是天地的上帝;信我的人得永生,不信我的人,上帝的愤怒常在他身上。”此外,主的神性与人性都被提升到天上,并且祂就这两方面“坐在上帝的右边”,这意味着祂是全能的。还有许多从圣言中引用的内容,讨论祂的神性人性,这些都充分证明:上帝无论在位格还是本质上都是一位,而圣三一就在祂之中,而这位上帝就是主。
【2】这些关于主的教义如今首次被公开,是因为《启示录》(第21和22章)中预言了一件事:在旧教会结束时,将建立一个新教会,而在这个新教会中,这些教义将是核心内容。这个新教会就是《启示录》中所指的“新耶路撒冷”,只有那些承认主为天上与地上的唯一上帝的人才能进入。因此,这个教会被称为“羔羊的新妇”。我还可以宣告,整个天堂只承认主为唯一的上帝,并且那些不承认主的人无法进入天堂;因为天堂之所以为天堂,是因主而存在的。
这种对主的承认源于爱与信仰,使人们得以“在主里面”,而主也“在他们里面”。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的:“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14:20);又如主在同一福音中说:“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像枝子被丢在外面”(15:4-6);以及:“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地合而为一”(17:22-23)。
【3】之所以这些教义在此前未能从圣言中被看见,是因为即使当时被看见了,也不会被接受:因为最后的审判尚未完成。在审判之前,地狱的力量超过了天堂的力量;而人处于天堂与地狱之间的中间状态。因此,如果这些教义在此前被揭示,魔鬼,也就是地狱,将会从人们的心中夺走它们,并进一步亵渎它们。然而,这种地狱力量的状态已通过最后审判被完全摧毁,而现在审判已经完成。因此,现在任何愿意接受启发并追求智慧的人都能够做到这一点。
264# 二、关于天命,可能会引发疑问:为什么直到现在人们才知道圣言的每一部分都包含灵义,并且它的神圣源于此?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这一真理现在才被揭示?”或者“为什么是通过某个人,而不是通过教会的某位首领来揭示?”然而,无论是通过教会的首领还是首领的仆人,这都取决于主的美意;主完全知道每个人的本质,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
至于圣言的灵义为何未能更早揭示,其原因有二:第一,如果更早揭示,教会可能会亵渎这一意义,从而亵渎圣言的神圣。第二,在最终审判完成之前,主尚未揭示真正的真理,而这些真理包含在圣言的属灵意义之中。最后审判完成后,主开始建立新的教会,这个教会就是圣言中所指的“圣城新耶路撒冷”。这些原因需要进一步逐一探讨。
【2】首先,圣言的属灵意义之所以没有更早揭示,是因为如果更早揭示,教会可能会亵渎这一意义,从而亵渎圣言的神圣。教会在建立后不久便演变为巴比伦和非利士的状态。巴比伦虽然承认圣言,但却轻视它,声称圣灵在他们的最高审判中给予的启示与对先知的启示相同。他们承认圣言是因为主对彼得的话确立了代理权,但仍然轻视它,因为二者不一致。因此,圣言被从大众中取走,藏于修道院中,只有少数人阅读。如果圣言的属灵意义被揭示,其中包含主以及所有天使的智慧,那么圣言将被亵渎,不仅在字面意义上如此,而且在其内在意义上也是如此。
【3】非利士象征脱离仁义的信仰,这种信仰也会亵渎圣言的属灵意义,因为它将救赎寄托于人们所思想和言说的某些词句,而不是寄托于他们实际所行的良善,如此前所示。如此一来,它将那些本不具有救赎能力的事物视为救赎的来源,并且进一步排除对信仰内容的理解。那些坚持这种信仰的人,与圣言属灵意义中蕴含的光明毫无关系——难道他们不会将光明转化为黑暗吗?既然自然意义已经被转化为黑暗,那么属灵意义又怎会避免同样的命运?那些坚持脱离仁义的信仰并认为仅靠此信仰即可称义的人,是否愿意了解生命的良善、对主的仁爱、对邻舍的仁义、仁义的良善、良善的行为,甚至信仰的本质及构成信仰的纯正真理?他们撰写大量书籍,仅仅为了证明他们所谓的信仰;而所有这些刚刚提到的事物,他们都声称已经包含在这种信仰之中。这些都表明,如果圣言的属灵意义更早揭示,那么将会如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言:
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面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马太福音》 6:22-23)
在圣言的属灵意义中,“眼睛”象征着理解。
【4】另一个原因是:主并没有提前揭示出真理的本质,这些真理包含在圣言的属灵意义中,而新的教会——即通过”圣耶路撒冷“所理解的——将由主来建立。在《启示录》中,主预言了在最后的审判完成后,真理的本质将被揭示,新的教会将被建立,属灵意义将被揭示。在《最后的审判》及其续篇中,已经显示了最后的审判已完成;并且这在《启示录》中通过“天地将要过去”(21:1)来理解。真理的本质将被揭示,在《启示录》中通过以下话语预言:”坐在宝座上的说:看哪,我将一切都更新了!“(《启示录》21:5;19:17,18;21:18-21;22:1,2)。
属灵意义将被揭示(《启示录》19:11-16):这通过“白马”来理解,骑在上面的被称为“上帝的道”,即“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关于此,请参见《白马》这本小册子)。“圣耶路撒冷”被理解为新的教会,将由主来建立关于这一点,请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第62-65节),其中对此有所展示。
【5】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出,圣言的属灵意义必须为新的教会而被揭示。这新的教会将只承认并敬拜主,将圣言视为神圣,将热爱神圣的真理,并拒绝与仁义分离的信仰。关于圣言属灵意义的更多内容,请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第5-26节及以下)。其中详细阐明了以下内容:
什么是属灵意义(第5-26节);属灵意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一细节中(第9-17节);圣言之所以是神圣启示并在每一字句中都是神圣的,正是因为属灵意义(第18,19节);属灵意义至今仍是未知的,并且为何之前未被揭示(第20-25节);属灵意义今后不会被授予任何人,除非他在主的带领下处于真理的本质之中(第26节)。
【6】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出,圣言的属灵意义直到本世纪才因主的天命向世人显明。而在此之前,这一意义被保留在天堂的天使之中,他们从中汲取智慧。这一属灵意义在摩西之前的古人中是已知的,并且被他们所实践。然而,由于他们的后代将“对应关系”(即他们的圣言和宗教赖以建立的核心元素)滥用,转变为各种偶像崇拜,而埃及人甚至将其用于巫术,因此根据主的天命,这一意义被封闭起来:首先是在以色列的子孙中,其次是在基督徒中。关于这些原因,上文已有提及。而如今,这一属灵意义首次为主的新教会而被揭示。
265# 三、针对天命,有人可能会提出这样的疑问:为什么直到现在,人们才知道“避恶如罪”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从开篇到结尾都得到了充分证明;同时,也论述了为什么与仁义分离的信仰是阻碍这一真理被接受的主要原因。
之所以说人们不知道“避恶如罪”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是因为几乎所有人对此一无所知,但实际上,每个人内心深处都对此有所认知(参258节)。这种无知的主要原因在于,与仁义分离的信仰抹杀了这一真理。因为这种信仰教导说,唯有信仰才能使人得救,而善行或仁义之善无关紧要;此外,还声称人们已经脱离律法的束缚,进入了自由的状态。
那些多次听到这些教义的人,往往不再关注生活中的恶行或善行。由于人性本身倾向于接受这些教义,一旦接受,人们便不再关心自己生活的道德状态。这正是为什么“避恶如罪”这一真理至今鲜为人知的原因。
【2】关于“避恶如罪”这一真理,我在灵界中得到了启示。我向超过一千名从世间而来的灵询问,是否知道“避恶如罪”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他们的回答是,他们对此一无所知,并认为这是某种全新的、从未听闻过的教义。然而,他们确实听说过,人无法凭自己行善,并且他们已经脱离了律法的束缚。
当我进一步问他们:“难道你们不知道,人应该自我省察,看到自己的罪,进行悔改,然后开始新的生活?否则,罪不会被赦免,而如果罪不被赦免,人就无法得救。而这些教导,在你们每次领受圣餐时都会被大声宣读。”他们回答说,他们并未留意这些教导,而只关注这样一种观念:通过圣餐的仪式,他们的罪得到了赦免,而其它一切事情则由信仰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
【3】我再次问他们:“你们为什么教导自己的孩子学习十诫?是为了让他们明白哪些恶事是罪恶,从而避开这些罪恶吗?还是仅仅让他们知道并相信这些恶事的存在,却不去实际遵守?如果是这样,为什么现在却说这是一个全新的教义呢?”对此,他们只能回答说,他们知道这些教导,但实际上却仿佛不知道。因为在行为上,他们从未将这些诫命付诸实践。例如,当他们犯奸淫时,并未想到第六条诫命;当他们暗中偷窃或欺诈时,也未想到第七条诫命,等等。他们更不会意识到,这些行为不仅违背了神圣律法,同时也是对上帝的冒犯。
【4】当我引用教会的教义和圣言中明确的内容,证明“避恶如罪”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并且一个人的信仰与他避开邪恶和厌恶邪恶的程度息息相关时,他们一时无言。然而,当他们看到,每个人都根据其生活受到审查,并根据行为受到审判,而没有人仅仅因与生活脱离的信仰而被审判时,他们终于被说服了。他们明白,每个人的信仰都与其生活的实际情况紧密相连。
【5】基督教世界的大多数人之所以对“避恶如罪”这一真理知之甚少,是因为天命法则规定,每个人都被赋予根据自由意志和理性行动的权利(关于此法则,可参见上文第71-99节及第100-128节)。此外,这种无知也源于另一条法则,即人类不会直接从天堂接受教导,而是通过圣言、教义以及由此而来的讲道间接地获得启示(关于此法则,可参见上文第154-174节)。同时,这也与所有关于“许可”的法则有关,而这些法则同样属于天命法则。更多相关内容,可参阅上文第258节。
266# 无266-273节
267# 无266-273节
268# 无266-273节
269# 无266-273节
270# 无266-273节
271# 无266-273节
272# 无266-273节
273# 无266-273节
274# 四、有人可能会对天命提出疑问:为什么直到现在,人们才知道人在死后仍然以人的身份存活,而这一真理没有更早被揭示?
其原因在于,那些不避恶如罪的人内心深处隐藏着一种信念,即人在死后并不存活。因此,他们对“人在死后存活”或“人在最后审判之日复活”这两种说法并不重视。如果偶尔他们接受了复活的信念,他们也会对自己说:“我不会比其他人更糟;如果下地狱,我会有许多同伴;如果上天堂,也一样。”
然而,所有拥有宗教信仰的人都本能地认知到,人在死后依然以人的身份存活。至于认为“只有灵魂存活,而非整个人存活”的观点,仅出现在那些因自负的理性而迷惑的人当中,而其他人并不持这种看法。
事实上,所有拥有某种宗教信仰的人都天生具备“人在死后存活”的认知,这可以从以下事实中看出:
1. 谁会在临终时认为人死后不会继续存活呢?
2. 任何悼念死者的悼词,不都是把他们送往天堂,说他们与天使为伴,享受幸福吗?除了某些被神化的人例外。
3. 普通人谁不相信,如果他一生行善,死后就会进入天堂,穿上白衣,享受永生呢?
4. 哪位牧师在临终者面前不会说类似这样的话呢?而当他说这些话时,他自己其实也相信,只要他不同时想到“最后的审判”。
5. 谁不相信自己的孩子已经在天堂?谁不相信自己死后会见到所爱的妻子?谁会认为他们只是幽灵,甚至更不会认为他们是一些漂浮在宇宙中的灵魂或思想?
6. 当人们谈论那些从时间进入永恒生命的人时,谁会反对呢?我和许多人讨论过这些问题,从来没有听到有人说,这些人还没有命运,而是要等到审判日才会决定。
7. 当人们看到画中的天使或雕刻的天使时,谁会不承认天使是那样的呢?谁会认为他们是没有身体的灵魂,或者只是空气或云呢?有些学者倒是这么认为。
8. 天主教徒相信他们的圣人在天堂,穆斯林也相信他们的逝者得到了安息;非洲人比其他人更坚定地相信这一点。许多非更正教的基督徒也从圣经中得知这些真理。
9. 因为这种天生的认知,有些人渴望永恒的荣誉。这种认知在他们心中转化为一种动力,使他们成为战场上的英雄和勇士。
10. 在灵界曾经调查过,所有人是否都有这种天生的认知,结果发现,所有人内心深处的灵性思维中都有这种认知,而不是在外在的、自然的思维中。
从以上这些事实可以看出,人们不应该对主的天命产生疑问,认为“人死后仍然以人的身份存活”这一真理是最近才揭示的。只是因为人的感官需要“看见”或“触摸”才能相信。如果一个人不愿意超越感官去思考,他就会对自己生命的真实状态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