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史公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第10卷)》第20章 内义(7)

《属天的奥秘(第10卷)》第20章 内义(7)

出埃及记:

窃取人,或是把他卖了,若被发现还在他手下,必要把他治死。(出埃及记21:16)

申命记:

若遇见人从以色列人中窃取他弟兄中的一个灵魂,卖了他从他身上谋利,那贼就必处死。这样,便将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申命记24:7)

“以色列人中的人”在内义上是指那些处于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人,因而在抽象意义上是指信之真理和良善(5414, 5879, 5951节);因此,“窃取以色列人中的人”是指把这些夺走,“卖他”是指疏远或扔掉它们,以及使它们陷入奴役的状态。事实上,信之真理和良善因来自主,故处于自由的状态,唯独事奉主;但当它们被扔掉或疏远时,就陷入奴役的状态,因为它们事奉爱自己或爱世界的某种邪恶,因而事奉某种肉体情欲。上述(申命记24:7中的)律法便源于这一点,并与其相对应;由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从自由变成了奴役,因而从活的变成了死的,所以作为后果的惩罚就是“死”。

8907.出埃及记20:13.不可作谎言的见证人反驳你的邻舍表不可将良善称为邪恶,将真理称为虚假;反之,不可将邪恶称为良善,将虚假称为真理。

8908.不可作谎言的见证人反驳你的邻舍表不可将良善称为邪恶,将真理称为虚假;反之,不可将邪恶称为良善,将虚假称为真理。这从“谎言的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谎言的见证人”是指对虚假的确认。“见证”是指确认(参看4197节);“谎言”是指信之虚假,这一点从下文明显看出来。“反驳邻舍”是指以这种方式对某人说话;因为“邻舍”表示每个人,尤表处于良善的每个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良善本身(3419, 5025, 6704, 6706-6711, 6818, 8123节)。因此,“不可作谎言的见证人反驳你的邻舍”在内义上是指不可向任何人说假话,也就是不可说良善是邪恶,真理是虚假,反之亦然。

必须简要解释一下此中是何情形。凡被自我之爱或尘世之爱所主宰的人,也就是以显赫的地位或尊贵,或财富、利益为目的的人都会毫不犹豫地去说并说服别人相信,正义是不正义,不正义是正义,从而扮演谎言见证人的角色。他们具有这种品性的原因是,他们的意愿完全服从于这些爱及其欲望,被它们完全占据和拥有。同时理解力,也就是心智的另一部分虽能看出正义和非正义,却不愿去看,因为意愿战胜了理解力,并通过流入它而说服了它,最终还使它变瞎。这些人没有良知,也不知道良知就在于,称正义的事是正义的,不是因为其它原因,只是因为它是正义的,也就是出于对正义的热爱。在世时具有这种品性的人在来世也具有这种品性,不同之处在于:那时他们不是将正义的事称为不正义的,而是将信之良善称为邪恶,将真理称为虚假;因为世界的正义对应于灵界的良善和真理。他们如此行是毫无良知的,也不觉得羞耻,因为他们活在肉身时,这种事他们就已经学会并习惯了。

“谎言”在圣言中多次被提及,无论在哪里出现,“谎言”在内义上都表示信之虚假和邪恶;“谎言的见证人”,也被称为“暴行的见证人”,表示对虚假的确认,无论是在审判官面前,还是在某个其他人面前,亦或通过在人的内在思维里面的自我说服而自己面前(如出埃及记23:1等; 利未记19:11, 12; 申命记19:16-20)。“谎言”在灵义上是指信之邪恶和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欲望,你们愿意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站在真理中,因他里面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说的,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它的父。(约翰福音8:44)

“谎言”在此表示信之虚假;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犹太人,他们不愿承认主。此处“魔鬼”在灵义上是指虚假,“它的父”是指邪恶;因为虚假来自邪恶,就像儿子来自他的父。属于魔鬼的虚假是信之真理,邪恶是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

以赛亚书:

摩押人极其骄傲,他的骄傲、狂妄、忿怒,他的谎言并不坚固。(以赛亚书16:6)

“谎言”表示信之虚假,因为“摩押人”是指那些陷入爱自己的邪恶,因而歪曲真理的人(参看2468, 8315节)。又:

我们与死亡立约,与阴间结盟。我们投靠谎言,藏身于虚假。(以赛亚书28:15)

又:

他们是悖逆的百姓、说谎的儿女,不肯听从耶和华律法的儿女。(以赛亚书30:9)

耶利米书:

他们各人欺哄同伴,不说真话;他们教舌头说谎。(耶利米书9:5)

又:

看哪,我必反对那以谎言之梦为预言,又述说这梦的,他们谎言使我的百姓走错了路。(耶利米书23:32)

又:

剑哦,要临到说谎者,他们就成为愚昧。(耶利米书50:36)

以西结书:

他们所见的是虚荣,是谎言的占卜,说,耶和华说的!其实耶和华并没有差遣他们。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因你们讲虚荣,见谎言,我就与你们反对。(以西结书13:6-9)

那鸿书: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言和劫掠。(那鸿书3:1)

西番雅书:

以色列的余民必不作罪孽,不说谎言,口中也没有诡诈的舌头;他们必得草吃,必得躺卧。(西番雅书3:13)

启示录:

城外有那些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爱并实行谎言的人。(启示录22:15)

在这些经文,和在其它许多经文中一样,“谎言”表示信之虚假和邪恶。

8909.出埃及记20:14.不可贪恋你邻舍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你邻舍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你邻舍的任何东西表必须警惕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而必须当心,防止包含在前面诫命中的邪恶出现在意愿中,进而从它里面出来。

8910.不可贪恋你邻舍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你邻舍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你邻舍的任何东西表必须警惕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而必须当心,防止包含在前面诫命中的邪恶出现在意愿中,进而从它里面出来。这从“贪恋”的含义清楚可知,“贪恋”是指出于一种恶爱而意愿。“贪恋”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一切贪恋都是某种爱的结果;事实上,若非被爱,没有什么东西是可贪恋的,所以贪恋其实是爱的延续,在这种情况下,是自我之爱或尘世之爱的延续,可以说是这爱所呼吸的生命。因为一种恶爱所呼吸的东西被称为“贪恋”或“贪欲”;而一种善爱所呼吸的东西则被称为“渴慕”。爱本身属于心智的两个部分之一,即所谓的意愿;因为凡一个人所爱的,他都会意愿;但贪恋则属于这二者,即意愿和理解力,确切地说,它是理解力里面的意愿的一种属性。这一切都表明为何“不可贪恋你邻舍的东西”这句话表示必须当心,防止它们出现在意愿中,因为占据意愿的东西会变成人自己的;事实上,可以肯定的是,意愿就是真正的这个人,或说这个人自己。

世人以为思维是这个人;但有两样事物或能力构成人的生命,即理解力和意愿。思维属于意愿,而爱所固有的情感则属于意愿。没有爱所固有的情感的思维根本不构成人的生命;但源于这种情感的思维,也就是源于意愿的理解力则构成人的生命。这二者彼此不同,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对任何停下来反思这个问题的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即:一个人能凭他的理解力发觉他所意愿的事是坏的,他要么意愿要么不意愿的事是好的。由此明显可知,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或说真正的这个人,而不是思维,除非有某种东西从意愿进入思维。正因如此,进入人的思维,但没有经由思维进入意愿的东西不会污秽他,使他变得不洁;只有经由思维进入意愿的东西才会。后者之所以会污秽他,使他变得不洁,是因为那时它们被归给他,成了他的;事实上,如前所述,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或说真正的这个人。变成意愿一部分的东西可以说入了他的心,并从心而出;而只是思维的一部分的东西可以说进入口,但经由肚腹而出落入茅厕或污水沟,正如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

入口的不能污秽人,出口的乃能污秽人。凡入口的,是运到肚子里,又落在茅厕里。惟独从口里出来的,是从心里发出来的,它们才污秽人。因为从心里发出来的,有恶念,凶杀,奸淫,苟合,偷盗,假见证,毁谤。(马太福音15:11, 17-19)

从这些话,如从祂的其它一切话一样能清楚看出,主的说话方式是何性质,即:所表示的是内在或属灵的事物,但它们是通过外在或属世的事物并照着对应关系来表达的。因为嘴口对应于思维,属于嘴口的一切部位都是如此,如嘴唇、舌头和喉咙;而心对应于爱所固有的情感,因而对应于意愿。心与这些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参看2930, 3313, 3883-3896, 7542节)。因此,“入口”是指进入思维,“从心里发出来”是指从意愿而出;“运到肚子里,又落在茅厕里”是指下入地狱,因为肚子(即肠)对应于通往地狱的路,茅厕或污水沟对应于地狱本身;在圣言中,地狱也被称为“茅厕”。由此明显可知“凡入口的,是运到肚子里,又落在茅厕里”表示什么,即:邪恶和虚假从地狱被注入人的思维,又从那里被排回去。这种邪恶和虚假不能污秽人,因为它们从他那里被排回去了。事实上,一个人会忍不住思想邪恶,但能克制不去行恶。然而,一旦他把邪恶从思维接入意愿,这恶就不会从他里面出来,而是进入他,经上说这恶是“从心里发出来的”。从那里出来的东西会污秽他,因为人所意愿的东西发出来进入言行,只要外在的约束不禁止,这些约束就是对法律、失去名声、地位、利益或生命的惧怕。由此明显可知,“不可贪恋”表示必须当心,防止邪恶出现在意愿中,进而从它里面出来。

贪恋是意愿,因而是心那个部分的一种欲望或淫欲,这一点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 28)

“动淫念”在此表示去意愿,并且若非作为外在约束的惧怕制止,就会行出来。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主在马太福音所说的话中,“叫人跌倒的右眼”也表示对邪恶的贪恋,“叫人跌倒的右手”则表示对虚假的贪恋。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火坑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火坑。(马太福音5:29, 30)

上一页 第10卷目录 下一页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