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研究文集 《马太福音》第十九章内义(2)

《马太福音》第十九章内义(2)

注解

马太福音19:3-12.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对祂说,人可以……

这几节包含内在奥秘,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即: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包含在此处主所说之话里的内在奥秘,世人几乎不能理解,但天堂的所有天使都明白。原因在于,天使从属灵的角度理解主的这些话;包含在它们里面的奥秘是属灵的,大意是:天堂和地上一样,也有婚姻;但在天堂,婚姻是由同类与同类构成的,因为男人生来出于理解力行事,而女人出于情感行事;男人的理解力是对真理与良善的理解;女人的情感是对真理与良善的情感;而一切理解力皆从情感获得生命,因此,他们在那里结合在一起,如同属意愿的情感与相应的属理解力的思维结合在一起;因为每个人的理解力都是与众不同的,正如真理因着它从中得以形成的东西而各不相同。一般来说,有属天真理、属灵真理、道德真理和文明真理,甚至还有属世真理;每种真理都有无数的种类和多样性。正因如此,没有哪两个人的理解力是一样,也没有哪两个人的情感是一样,所以为叫理解力与情感仍能一致行动,它们在天堂被如此结合在一起:女人的相对应的情感与男人的相对应的理解力结合,于是各自都从这种对应关系那里获得生命,充满爱。由于两种不同的情感无法对应于一个理解力,所以在天堂,一个男人绝不会,也绝不可能被赋予多个妻子。

由此可以看出并断定,上述主的话也有灵义。如“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的灵义是:人要离开他从自己的宗教信仰所得,并玷污他的理解力,因而从父母那里所得来的邪恶与虚假;他的理解力若与这些分离,就会与妻子相对应的情感结合;这一点由二人成为“一体”来表示;因为就灵义而言,肉体表示属于爱或情感的良善。因此,“他们就不再是两个,乃是一体了”表示这样对真理与良善的理解和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就不是两个,而为一了,正如理解力与意愿虽为二,却仍为一;同样,真理与良善,信与仁虽为二,却仍为一;也就是说,当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时,以及当信属于仁,仁属于信时,就为一;这也是婚姻之爱的源头。

摩西之所以因他们心硬而允许因种种原因休妻,是因为以色列人和犹太人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那些纯属世之人都心硬,因为他们没有处于任何婚姻之爱,而是陷入淫乱之爱,如奸淫之爱。经上之所以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是因为“淫乱”表示虚假,对女人来说,表示对邪恶与虚假的情感,因而表示凡与对真理并良善的理解根本不一致的情感;由于这种不和谐,婚姻之爱,即人里面对真理与良善的爱,因而天堂与教会完全灭亡了。因为当内在结合,即心智与性情的结合不存在时,婚姻就破裂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这是因为由于淫乱而被休的妇人表示对邪恶与虚假的情感,如前所述,这种情感断不能与对真理并良善的任何理解结合;因为这样理解力就被败坏了,而且变成对虚假与邪恶的理解;虚假与邪恶的结合就是属灵的奸淫,正如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是属灵的婚姻。

主后来之所以谈论阉人,是因为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还因为在心硬的犹太民族当中,婚姻由于他们陷入源于邪恶的虚假而不是婚姻,照灵义理解就是奸淫,因此主还称这个民族为淫乱的世代。这就是主为何谈及阉人,阉人表示那些不渴望进入婚姻,也就是不渴望与对邪恶的情感结合之人,因为那样的话对真理与良善的理解就败坏并消散了。因此,阉人既表示已婚者,也表示未婚者,对真理与良善的理解和对真理与良善的情感在他们里面结合。他们之所以被称为阉人,是因为他们没有诸如那些由于犹太人的心硬而娶数个妻子,并因种种原因而休了她们的人所具有的淫荡。

首先必须指出的是,对真理与良善的理解和对真理与良善的情感的婚姻一般有三个来源,因而具有三个层级。那些被称为属天的人在最高层级;那些被称为属灵的人在较低层级;那些属世的人在最低层级;因为人的内层有三个层级,因而天堂分为三层;在最高层天堂的人被称为属天的,在低层天堂的人被称为属灵的,在最低层天堂的人被称为属世的。“从母胎生”为阉人的阉人之所以表示在属天者当中,对真理与良善的理解和对真理与良善的情感的婚姻,是因为当这种人正经历重生时,他们通过对真理的爱将真理直接融入生活;因此,他们凭真理本身认识真理;在母腹里就被作成阉人,因而没有奸淫的淫乱表示他们被主通过对主之爱重生。

但被人阉的阉人表示对真理与良善的理解和对真理与良善的情感的婚姻,因为这些人不是在母腹中,也就是通过爱重生的,而是通过首先在记忆中,然后在思维中理解性地,进而最后通过某种属灵情感而在生活中接受的真理。经上之所以说这些人是被人阉的,是因为他们通过基于记忆的理解而被改造;人表示这理解,如前面提及人与妻子的地方所说明的。

但在属世人当中,自阉的阉人表示对真理与良善的理解和对真理与良善的情感的婚姻;事实上,属世人凭知识和认知为自己获得属世之光,凭遵行这些认知的生活良善获得情感,进而获得良心。由于他们只知道是他们自己这样做的(因为属世人不像属灵人那样享有聪明,也不像属天人那样享有觉知),所以那些自阉的的人表示他们;不过,经上这样说是出于表象,出于属表象的模糊之信。因此,这些就是为了神的国而成为阉人的意思。由于很少有人理解这些话,故主说:“能领受的,就让他领受”。(AE 710)

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就犯了属世的奸淫,这与照主的话一致,即:人不可休妻,因为他们自起初就被造为一体;凡没有正当理由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了。因此,凡未休妻,而是留着她又另娶的,更是犯奸淫。主对婚姻所规定的这条律法有一个源于属灵婚姻的内在因素;因为凡主所说的话本身都是属灵的。这就是下面这句话的含义: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这句话的灵义是:在基督教界,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了主与教会的婚姻,同样亵渎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亵渎了圣言,以及与圣言同在的教会。亵渎这些就是属灵的奸淫。(CSL.339)

真正的婚姻之爱只可能存在于两个配偶之间,也就是存在于一夫一妻的婚姻中,绝无可能同时存在于一夫多妻的婚姻中,因为婚姻之爱是相互的,一方的生命就在另一方的生命中,以致他们可以说为一。这样的结合只能存在于两个之间,不可能存在于多个之间,因为多个会分裂婚姻之爱。上古教会成员是属天的,和天使一样具有对良善与真理的觉知,故只有一位妻子。他们说,与一位妻子,他们会享有属天的快乐和幸福;仅仅提及数个配偶,他们就惊恐不已。因为如前所述,一夫一妻的婚姻是从具有这种性质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就是天上的婚姻那里降下来的。这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马太福音19:3-12)清楚看出来。(AC 2740)

马太福音19:4,5,6.难道你们没有诵读过,那起初造他们的,是造男造女……

合而为一的倾向,以及能力自创世时就被植入男人和女人;并且仍在男人和女人里面;这一点从创世记,同时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在被称为创世记的创世书中,经上记着: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2:22, 23, 24)。主在马太福音(19:4,5)也说了同样的话。由此明显可知,女人是从男人被造的,二者都有重新合而为一的倾向和能力;他们重新合而为一,这一点也可从创世记明显看出来,在创世记,二者一起被称为人。(C.S.L.156.AC 2741)

这些话和圣言中的其它话一样,不仅作属世的理解,还要作属灵的理解。如果不对它们作属灵的理解,没有人能知道男人与女人,或丈夫与妻子不再是两个,乃为一体表示什么,如创世记(2:24)所说。就灵义而言,“男人与女人”在此表示真理与良善,因而也表示真理的教义,也就是生活的教义,以及真理的生活,也就是教义的生活。这些必不为二,乃为一,以致在人里面,真理若无生活的良善,就不会变成真理;良善若无教义的真理,也不会变成良善,因为良善若不通过真理,就不会变成属灵良善,而属灵良善才是良善,没有属灵良善的属世良善则不是良善。当它们为一时,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这一由“一体”来表示;教义与生活也一样;这些也构成一个教会之人,此时生活的教义和教义的生活在他里面结合起来,因为教义教导他当如何生活,当做什么;生活则活出并行出它。(AE 725)

由此明显可知,就属于思维与意愿,因而属于真理与良善的内层而言,真正的婚姻之爱就是二人的结合,因为真理属于思维,良善属于意愿。事实上,人若处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就会爱对方的所想、所愿;因此,他也喜欢像对方那样思考,喜欢像对方那样意愿,因而喜欢与对方结合,成为一个人;这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所表示的,即:二人成为一体;既然如此,他们就不再是两个,乃是一体了。(AC 10169)

马太福音19:5.因此,人要离开父母……

就灵义而言,男人要离开的父和母表示其意愿的自我和理解力的自我。男人意愿的自我是爱他自己,理解力的自我是爱他自己的智慧。连合表示专注于对妻子的爱。从刚才(193节)可以看出,这两种自我若留在男人里面,对他来说就是致命的邪恶;只要男人与妻子连合,也就是说,接受她的爱,对这两种邪恶的爱就转变为婚姻之爱。(C.S.L.194.CSL 112, 156.)

马太福音19:5.二人成为一体。

当良善与真理在一位天使或一个人里面结合时,它们就不再是二,而是一,因为这时,良善是真理的良善,真理是良善的真理。这种结合好比人思考他所愿的,意愿他所思考的,这时思维和意愿形成一体,也就是一个心智。因为思维形成,也就是在形式上呈现意愿所愿的,意愿则赋予它快乐。这也是为何在天堂,配偶双方被称为一位天使,而不是两位天使。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19:4,5,6,11)也是这个意思。这些话既描述了天使所处的天堂婚姻,同时也描述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表示良善与真理不可分离。(HH 372)

马太福音19:8.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

从这段经文,尤其从神性吩咐摩西的话,即:“你要凿出两块石版,和先前的那版一样”(出埃及记34:1)明显看出: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外在适合犹太民族;因此如果这个民族具有不同的性质,这外在也是不同的。所以为了这个民族的缘故,娶多个妻子是可容许的,但这在古时是完全不为人知的事;因种种原因休妻也是可容许的。因此,关于这类婚姻和休妻的律法才会制定;否则,这个民族不会进入圣言的外在;故这外在被主称为摩西的外在,经上说是因为他们“心硬”才允许的。(AC 10453,10603)

经上说摩西允许,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主并不允许。(CSL.340)

马太福音19:9.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

从这些话明显可知,除了奸淫外,没有什么东西能阻塞并堵住婚姻之爱的这个居所和源头,或源泉和它的流出。(CSL.482)

主之所以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是因为,为淫乱而休妻就是心智的彻底分离,也就是所谓的离婚。

奸淫之所以是离婚的因素,原因有很多。这些原因在理性之光中可被洞察,如今却被深深隐藏起来。凭理性之光可以看出,婚姻是神圣的,奸淫是亵渎的,以致婚姻与奸淫彼此截然对立。当对立双方相互作用时,一方会摧毁另一方,直到将其赶尽杀绝。当有妇之夫有目的地,也就是故意犯奸淫时,婚姻之爱的情形就是这样。对那些了解天堂与地狱的人来说,这些因素会进入更清晰的理性之光。因为他们知道婚姻在天堂并来自天堂,而奸淫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二者无法联结,就像天堂与地狱无法联结一样。如果它们在人里面联结,天堂就会立刻退出,而地狱则会进入。正因如此,奸淫是离婚的因素。(CSL.255)

马太福音19:12.有阉人是生下来就这样的……

那些拥有天堂婚姻的人就被称为“阉人”;“生下来”就是阉人的表示如属天天使那样的人;“被人阉的”表示如属灵天使那样的人;“自阉的”表示如天使灵那样的人,他们因此处于仁爱,并非处于顺从。(AC 394)

“为神国的缘故自阉的”表示属灵的阉割,是指那些在婚姻状态中弃绝淫行之恶的人,显然不是指意大利的阉人歌手。(CSL.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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