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研究文集 《马太福音》第十九章内义(3)

《马太福音》第十九章内义(3)

马太福音19:14.这样的就是天国。

有些人以为纯真和小孩子是一回事,因为主谈到小孩子时说:“这样的就是天国,若不变成小孩子的样式,人就不能进天国”。但那些如此想的人都不知道圣言的内义,因此也不知道“小孩子”是什么意思。“小孩子”是指聪明和智慧的纯真,其性质是这样:那些接受它的人承认他们唯独从主拥有生命,主是他们唯一的父。因为人之所以为人是由于真理的聪明和良善的智慧,而人唯独从主拥有它们。纯真本身在圣言中被称为“小孩子或婴孩”,它只存在于或居于智慧中,以致人越智慧,就越纯真。所以主是纯真本身,因为祂是智慧本身。(AC 2305)

关于天堂天使的纯真状态,参看《天堂与地狱》(276-283)。

马太福音19:16-22.我该作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呢……

人所行的并非良善,只有在人里面从主所行的才是良善。但,要从主而非人所行,有两点是必要的。首先,承认主的神性,还要承认主就人身而言也是天地之神,一切为良善的良善皆来自祂。其次,人要通过弃绝十诫所禁止的那些邪恶而照十诫生活;不可拜别神,不可亵渎神的名,不可偷盗,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别人的财物与财产。这两点是为人所行的可以成为良善的要求。原因在于,一切良善皆来自主,只要这些如罪的邪恶没有被移除,主就无法进入人,因为它们都是地狱之物,其实就是人里面的地狱。除非地狱被移除,否则主无法进入并打开天堂。这些事也由主对本章财主所说的话来表示,富人问祂永生的事,说,他从年轻的时候就守十诫;经上说,主也爱祂,并教导说,他还缺少一样,即:他要变卖他所有的,背起十字架。“变卖他所有的”表示他要离弃他的宗教信条,也就是传统,因为他是一个犹太人;他还要离弃自己的自我之物,自我之物就在于爱自己和世界胜过神,因而在于自我引导。“跟从主”表示唯独承认祂,被祂引导,所以主也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呢?除了神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背起他的十字架”表示与邪恶并虚假争战,因为这些来自自我。(AE 934)

若不除去那些属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事物,善行就是恶行。在除去这些事物之前所做的行为表面上看似良善,内里其实是邪恶。因为所做的这些行为要么为名,要么为利,要么为个人的荣耀,要么为回报。相应地,它们或是邀功的,或是虚伪的,因为属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事物使这些行为变得如此。不过,一旦除去这些恶,这些行为就变成良善,并且是仁之良善。也就是说,它们无关自我、这个世界、名声或回报,因而不是邀功或虚伪的。在这种情况下,属天之爱和属灵之爱便从主流入这些行为,并使它们变成行为上的爱与仁。与此同时,主还通过这些爱洁净属世人或外在人,将其整理成序,以便人相应地接受所流入的属天和属灵之物。(AC 3147.也可参看马太福音5:16注解)

此处所论述的少年人缺少三样事,即:他没有将财富从心里完全清除出去,没有与贪欲作战,尚未承认主是神。因此,主说:他要“变卖他所有的”,以此表示他将财富从心里完全清除出去;他要“背起十字架”,以此表示他要与贪欲作战;他要“跟从祂”,以此表示他要承认主是神。(DLife 66)

马太福音19:17.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呢?

神性就是良善本身,这一点从马太福音明显看出来,即:“耶稣对少年人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呢?除了神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以此表示唯独主是良善,因而是良善本身。(AC 10619)

从本节所说明显可知,良善为一。(AC 10154)

当遵守诫命。在圣言中,经上频繁提及遵守并行神的诫命和祂的律例;行神的诫命就是爱主高于一切,爱邻如己。因为人从内在或发自内心所爱的,他就会意愿;他所意愿的,就会行出来。爱神就是爱祂的律例,因为这些属于神,以致它们就是神。由此明显可知唯信的追随者们对何为爱知道得何等的少;他们声称或断言信凭爱而活,信没有爱是死的,然而却不知道爱与行为是一。他们还说,信里有爱;然而他们不知道,若他们不照包含在圣言中的主之诫命生活,信里没有爱;信里能有爱,没有纯属世之物(纯属世之物不是对主和邻舍的爱,而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就源于此,而非其它任何源头;这些爱完全摧毁信,它们甚至歪曲属于包含在圣言中的纯正信仰的真理。(AE 894)

马太福音19:19.当爱邻……

参看马太福音5:43-45的注解。

马太福音19:24.骆驼穿过针的眼还容易……

本节所论及的财主是指两种意义,即属世意义和属灵意义上的富人。就属世意义而言,财主是指那些有大量财富,并将他们的心系于财富的人;但就属灵意义而言,财主是指那些有大量知识和认知的人,因为这些是属灵的财富,他们愿意凭自己的聪明由此将自己引入天堂和教会的事物。由于这违反神性次序,故经上说:骆驼穿过针的眼还容易。因为就灵义而言,“骆驼”表示总体上的知识和认知,“针眼”表示属灵真理。骆驼和针眼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如今不为人知,因为迄今为止,教导圣言字义所说的那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的认知尚未被打开。事实上,圣言的事物中既有属灵意义,也有属世意义。因为直接的结合停止后,为了天堂与世界,或天使与世人能有结合,圣言纯由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的对应关系写成。(HH865)

有些人根据本节经文以为富有进入天堂很难,穷人由于贫穷进天堂更容易,因为经上说: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你们的(马太福音5:3;路加福音6:20-21)。但对圣言的灵义有所了解的人不是这么想的;因为他们知道天堂是为凡过着信与爱之生活的人而设的,无论他们是富还是穷。从与天使的大量交谈和来往,我蒙恩确切地知道,富人进天堂和穷人一样容易,没有人因富有而被关在天堂之外,也没有人因贫穷而被接入天堂。天堂里既有富人,也有穷人,而且很多富人享有比穷人更大的荣耀和幸福。(HH 357,有关该主题的详情,可参看HH 358-365)

神的国。参看马太福音4:23, 6:10, 33, 12:24-28,13:24-31的注解。

马太福音19:28.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

“在祂荣耀的宝座上”表示在祂的神性真理中,因为天使,以及十二门徒和以色列的十二支派表示教会的一切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因此,门徒坐在宝座上不是指他们要如此坐上去,而是指主的神性真理,审判依据神性真理。“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表示照主之教会的真理审判所有人。由此明显可知,当论及主时,坐在宝座上表示正在审判,因而表示审判。它之所以被称为荣耀的宝座,是因为荣耀表示神性真理。(AE 687.参看AC 8705)

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

门徒在此不是指门徒,而是指源于来自主之良善的一切真理。因此,这些话表示唯独主要根据源于良善的真理审判所有人,因而每个人都是照这些真理受审判。(AE 9. AC3272, 5313)

“十二”表示一切事物,它们论及天堂与教会的真理与良善;所以十二门徒表示教会的一切事物,宝座表示审判。谁能明白门徒不会审判,也不能审判?(AR 233.TCR 226, and AC 2129, 2553, 3857. SS51)

“审判祂的民”之所以表示行使自己职能的真理,是因为以色列支派代表总体上的一切真理,这从上述经文明显看出来;真理就是那施行审判的。因此,审判祂的民表示行使自己职能的真理。

在圣言中,经上记着说:二十四位长老要坐在宝座上审判各民族和人民;十二使徒也要坐在宝座上审判以色列的十二个支派。人若不知道圣言的内义,就会以为事情照字面发生。但当人从内义知道“二十四个长老”、“十二门徒”,以及“宝座”表示什么,即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真理,审判要照这些真理实现时,就会清楚明白当如何理解这些描述。此处如审判以色列的各支派那样审判他的民在此所表相同。意思不是说他们,或长老们中任何一个要来审判,而是说他们所表示的真理本身要来审判,因此唯独主要来审判,因为一切真理皆从祂发出。关于二十四个长老,可参看启示录(4:4,11:16,20:4),关于十二门徒,可参看马太福音(19:28)。(AC 6397.AE 79, 233, 798, 808. AE 206, 253, 687)

马太福音19:29.凡撇下房屋,或是弟兄……

谁看不出,此处不是指父亲、母亲、妻子、儿女、弟兄、姐妹,也不是指房屋和那地,而是指诸如属于此人自己,被称为他的自我之物的那类事物?因为人若愿意敬拜主,作祂的门徒,接受百倍并承受永生,就要离弃并恨恶这些事物。人自我的东西就是他的爱之物,因而是他生在其中的生命之物,所以它们是各种邪恶与虚假。由于这些事物是他的爱与生命的事物,故经上在路加福音(14:26)中说,他也要恨恶自己的性命或灵魂;父亲、母亲、妻子、儿女、弟兄、姐妹表示这些邪恶与虚假;因为属于人的爱与生命或属于其情感和随之思维的一切事物都像从一个父亲和一个母亲那里所繁衍的后代那样形成和结合,也被区分为各个宗族和家庭。对自我的爱,随之对尘世的爱是它们的父亲和母亲,由此产生的欲望及其邪恶与虚假是儿女,也就是弟兄和姐妹。所表示的是这些事物,这一点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主并不愿任何人恨恶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和姐妹,因为这违反从天堂植入每个人的属灵之爱,也就是父母对孩子、孩子对父母的爱,也违反婚姻之爱,也就是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爱,同样违反相爱,也就是弟兄和姐妹彼此间的爱。其实主教导说,甚至要爱仇敌,不可恨恶他们。由此明显可知,在圣言中,凡具有血亲关系之人的称呼,在灵义上就表示这类事物。(AE 724)

“百倍”表示完满,或“连摇带按倒下来的十足升斗”(路加福音6:38)。(AC 2636)

“为我的名”。参看马太福音6:9, 18:19, 20的注解。

马太福音19:30.许多首先的必成了末后的……

凡将功德置于其生活行为的人都没有仁之信,因为他们在这样做时不想因主的公义得救,而想因自己的公义得救。他们里面没有仁之信,即没有仁爱。这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他们爱自己胜过爱别人,因而关注自己,而非关注他人,除非他人服侍自己。他人若不愿这么做,他们要么蔑视、要么恨恶;因此,他们因自我之爱而分离,绝不可联系在一起,从而毁灭属天之物,也就是相爱,而相爱是天堂的支柱。因为天堂本身及其整个联系与和谐就在于相爱,并在相爱中持续存在。在来世,凡摧毁和谐之物都违反天堂本身的次序,因而促使整体毁灭。这就是将功德置于生活行为,为自己索求公义之人的性质。在他们当中有些人声称自己曾在主的葡萄园里劳碌,而与此同时,他们不断把心思转向如何提升自己的声望、荣耀、地位,以及利益,甚至在天堂成为最大的,被天使伺候。与自己相比,他们发自内心蔑视他人,因而没有天堂所在的任何相爱,只沾染了自我之爱,他们将天堂置于自我之爱,因为他们不知道何为天堂。他们就属于那些想要成为首先的,却成了末后的之人;他们还是那些声称奉主的名说过预言,行许多异能的人,但主对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AC 2027)

在主的国度,或天堂,那些最大,也就是至内在的人比其他人更是仆人,因为他们的顺服是最大的,他们的谦卑比其他人的更大。他们就是最大的最小之人和首先的末后之人所指的人(马太福音19:30)。“为首的末后之人”之所以比其他人更是仆人,是因为他们知道、承认并发觉他们拥有的全部生命,因而全部能力皆源于主,丝毫不源于他们自己;而那些因没有如此大的承认而没有发觉这一点的人也是仆人,然而更多地是因为这承认是他们口头上的承认,而非发自他们内心的承认。但是,那些态度完全相反的人相对于神性也自称仆人,然他们的真实愿望是要作主人。事实上,如果神性不支持他们,可以说顺从他们,他们就会生气发怒,最终反对神性,在这种情况下将一切能力从神性那里夺走,将一切事物归于自己。像这样的人在教会里比比皆是;他们不接受主,尽管他们声称自己承认一位至高无上的存在。(AC 5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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