诠释启示录17:12-15

1068.启17:12–14.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这些人都有一个心思,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这些人必与羔羊争战;但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羔羊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那些与羔羊同在的人被呼召、拣选,并且是忠信的。

“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表示在能力方面的圣言真理(1069节);“他们还没有得国;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对那些没有如此承认主掌管天地的权柄已经被转给人,而是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没有归于教皇法令的人来说(1070节)。

“这些人都有一个心思,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表示这些人一致认为,圣言是神性真理,教会在教义上必须依靠它(1071节)。

“这些人必与羔羊争战;但羔羊必胜过他们”表示他们必与淫妇所指的那些人争论圣言的神圣性和主拯救人类的权柄,主将拯救那些愿意通过圣言被祂引导,而不是被那个女人,就是淫妇引导的人(1072节);“因为羔羊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示因为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全能的(1073节);“那些与羔羊同在的人被呼召、拣选,并且是忠信的”表示那些爱主、爱邻,并拥有仁之信的人拥有关于主的神性能力和圣言的神性神圣性的真理(1074节)。

1069.启17:12.“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表示在能力方面的圣言真理,或圣言真理的能力。这从“角”和“十王”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真理的能力(对此,参看AE316,567,776,1041节);之所以有“十角”,是因为“十”表示许多人和许多事物,同样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可参看AE675节);因此,“十角”当论及圣言的真理时,表示一切能力。“十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因而是指教会的真理,对此,我们前面经常提到。在这三节经文,以及第16和17节经文中,我们解释了“兽的十角”的含义,即:它们是那些被巴比伦民族亵渎了的神性真理,这些神性真理主要是:主拥有掌管天地的权柄,唯独圣言是神圣的,是神性;因为这两个真理构成主在地上的教会本身;教会凭敬拜主和阅读圣言而为一个教会。因为主改造人,而圣言教导人必须如何生活,才能被主改造;因此,如果这两个真理不被承认和接受,教会本身就会灭亡,因为教会就建立在这两个真理上。正因如此,按照主的圣治,一些教会与巴比伦教会分离;这些教会承认主掌管天地的神性权柄等同于父神的权柄,也将神性的神圣性唯独归于圣言。主规定这一切,是为了避免欧洲的基督教会彻底倾覆。这就是“十角,就是十王”的含义,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

(关于圣言续)

既然圣言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存在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那么可推知,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主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祂的神性存在,也就是神性之爱发出,因为当主在世时,神性之爱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由于神性真理从神性之爱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如前所述,所以主在世上的人身是从在祂里面的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耶和华”和“父”,系神性之爱的神性本身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在马太福音中,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主的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看哪,必有童女怀孩子,并生儿子。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25)

在路加福音,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将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0–35)

正因祂从耶和华成孕,所以在圣言中,祂经常被称为“神的儿子”,耶和华被称为“祂的父”。就其存在而言,耶和华是神性之爱,就其实存或显现而言,耶和华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

由此可见,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是照亮一切世人的光(约翰福音1:1–10)是什么意思,即:它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在其实存或显现方面的主。在其实存或显现方面的主就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因为它凭祂的神性存在而存在,就像身体凭它的灵魂而存在一样,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清楚证明了这一点: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

(约翰福音1:14)

“圣言”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荣耀”;“肉身”是指神性人身,“父的独生子”是指来自祂里面的神性存在的实存(或显现)或发出。

1070.“他们还没有得国;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对那些没有如此承认主掌管天地的权柄已经被转给人,而是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没有归于教皇法令的人来说。这从“王”、“国”、“一时”的含义清楚知:“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在此是指刚才几节经文所论述的那两个首要真理;“国”是指教会,在此是指被称为巴比伦的教会,在那里,这两个真理被亵渎了;然而,这些真理没有被那些“还没有得国的王”所表示的人亵渎,而是被他们接受。“一时”是指某个部分,因为在圣言中,“时”,与总体和具体的时间一样,表示在事物状态的品质方面的事物;故此处“一时”表示某个部分,因而表示这些人在某种程度上与那个女人,就是淫妇一起掌权。因此,从这一切就产生这层意义:教会的这两个主要真理(即:主掌管天堂和教会,因而掌管人类灵魂以拯救他们的权柄被转给某个人,教皇口中的话具有与圣言同等的权力和神圣性)没有被承认,因而没有被亵渎。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清楚看出来,即他们要“将自己的权柄给那兽”,这句话表示他们必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还有“羔羊必与他们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这句话表示他们将承认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因而承认对天堂、教会和人类灵魂的统治属于主,不属于教皇。

前面说明,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对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圣言是神性的承认和信仰;这两者在哪里不被承认和相信,哪里就没有教会。原因在于,主改造人,赋予他信和爱,圣言则教导人往主那里去,好从祂那里获得信和爱所必须走的道路。除非这两个真理在教会中被承认,否则它就不是一个教会。但为了避免欧洲的教会完全灭亡,主规定,不仅在巴比伦王国之内,而且在巴比伦王国之外,都要有一些社群或团体在作为教会本身的支柱和根基的这两个主要真理上,不与巴比伦人构成一体。在巴比伦之内有那些在法国的人,以及在荷兰、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许多人,他们没有从主那里夺走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也没有从圣言那里夺走神性的神圣性,没有将前者和后者都归于某个代牧,这从高卢派教会与罗马教权派之间的斗争明显看出来,这种斗争持续了很长时间,现仍在持续。这些就是本章12–14节经文主要论述的事。由于在巴比伦王国之外,有些教会将拯救的一切能力或权柄都归于主,无一归于教皇,并承认唯独圣言是神性,完全退出教皇的统治,因而被称为新教徒或更正教和改革宗,所以本章也论述这些人。因为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必恨这淫妇,使她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并且“把他们的国给那兽”(启17:16,17)。不过,我们稍后会提到这些人。

(关于圣言续)

但由于世人不知道如何理解约翰福音(1:1,2,14)中的这句话,即:主是圣言,所以必须进一步予以解释。在教会中,人们知道,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一切真理也是如此。主因是神,故也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就是“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也是“光照一切世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世上的一个人的意思。主在世时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祂自己在许多经文中教导了这一点,在那里,祂称自己是“光”,还称自己是“道路,真理,生命”,祂说,“真理的灵”从祂发出。“真理的灵”就是神性真理。当主变了形像时,祂代表圣言,祂那“明亮如日头的脸面”代表它的神性良善;“洁白如光,像雪那样白的衣服”代表它的神性真理。那时与主交谈的“摩西和以利亚”也表示圣言,“摩西”表示历史圣言,“以利亚”表示预言圣言。此外,主受难的一切都代表犹太民族向圣言所施的暴行的种类或性质。主是神性真理,祂也凭这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王”和“天使”,也是“何烈山的磐石”和论及彼得的“磐石”所指的。这一切清楚表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与我们同在的字面上的圣言就是终端中的神性真理。

1071.启17:13.“这些人都有一个心思,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表示这些人一致认为,圣言是神性真理,教会在教义上必须依靠它。这从“有一个心思”和“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的含义清楚可知:“有一个心思”是指一致;“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是指承认圣言是神性真理,教会在教义上必须依靠它;因为“兽”表示圣言(可参看AE1038节);“将能力和权柄给它”表示承认它是神性真理,教会的教义来自这神性真理。前面说明,高卢派教会承认圣言是神性真理,并在那些作为得救手段的事物上,将神性灵感归于圣言的一切细节,没有将同等的神性灵感归于教皇的法令;欧洲的其它教会也是如此;这事的发生是出于主的圣治,免得基督教会被完全摧毁。原因在于,人通过圣言与天堂交流和结合,并通过天堂与主交流和结合;通过教皇的言论和法令与天堂并主交流和结合是决无可能的,因为他们不是以拯救灵魂为目的,而是以统治为目的。以统治为目的,尤其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目的的一切法令和法规都与地狱相通,并导致与地狱的结合。由此明显可知,“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的十王”表示什么。

(关于圣言续)

由于根据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即: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就其在世上的人身而言,主是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这一点不能不超出理解,所以要尽可能地再次予以解释,以便理解。论到每一个重生之人,可以说,他就是自己的真理和自己的良善,因为其理解力的思维来自真理,其意愿的情感来自良善。因此,无论你说一个人就是他自己的理解力和自己的意愿,还是说一个人就是他自己的真理和自己的良善,都是一样的。身体只是服从;因为它说人出于理解力所思考的事,做他出于情感所愿意做的事。因此,身体和这些事相互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结果和它的有效原因一样;它们合起来构成人。正如论到重生之人,可以说他就是自己的真理和自己的良善,论到作为人的主,同样可以说祂是真理本身或神性真理,是良善本身或神性良善。这一切使以下真理变得清晰,即:就其在世上的人身而言,主是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那时祂所说的一切都是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后来,当祂去往父那里,也就是与父合而为一时,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真理的灵,真理的灵从祂那里,同时也从祂里面的父那里出来并行进。

1072.启17:14.“这些人必与羔羊争战;但羔羊必胜过他们”表示他们必与淫妇所指的那些人争论圣言的神圣性和主拯救人类的权柄或能力;主将拯救那些愿意通过圣言被祂引导,而不是被那个女人,就是淫妇引导的人。这从“与羔羊争战”和“羔羊必胜过他们”的含义清楚可知:“与羔羊争战”是指争论圣言的神圣性和主拯救人类的权柄或能力;因为那些争论这些事的人与主一起争战,而不是与主争战,因为主是圣言,主是救恩。“羔羊必胜过他们”是指祂将拯救那些愿意通过圣言被祂教导和引导的人。他们就是主所征服的人,这一点从本节经文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即:“那些与祂(即羔羊)同在的人被呼召、拣选,并且是忠信的。”这些人都在受教皇统治的国家里,他们只称教皇为教会的领袖,而不是某种意义上的代牧,以至于让他来取代世上的主,拥有随意打开和关闭天堂的权力,因为这种权力是神性权力,不能转给任何人;他们还认为,教皇不可以改变圣言的圣物,也不可以发布与圣言不一致的新法令。这些就是此处所指的事。

(关于圣言续)

圣言从最内层到最外层都是神圣的,是神性,这一点对自己引导自己的人来说,并不明显,但对主所引导的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自己引导自己的人只看见圣言的外在,并根据圣言的风格来判断;但主所引导的人根据圣言里面的神圣性来判断圣言的外在。圣言就像一座可称作天堂乐园的园子,里面有各种美味和快乐之物,美味来自水果,快乐之物来自鲜花;园子中间有生命树,生命树旁边有活水的源泉,周围有森林树木,森林周围有河流。自己引导自己的人根据乐园的周围,也就是森林树木所在的地方来判断这个乐园,也就是圣言;但主所引导的人根据它的中间,就是生命树所在的地方来判断它。主所引导的人实际上在它中间,并仰望主;而自己引导自己的人实际上坐在周围,目光偏离它而转向世界。

再者,圣言就像里面有营养丰富的果肉的水果,果肉中间是种子的容器,种子的至内层里面则有一种在好土里发芽的活胚芽。圣言又像一个最漂亮的婴儿,除了脸以外,全身一层一层地包裹在襁褓中;婴儿本身在至内层天堂,襁褓在较低天堂,襁褓的总体覆盖层在地上。圣言因是这样的,故从至内层到外在都是神圣的,是神性。

1073.“因为羔羊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示因为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全能的。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有两样事物从主发出,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合一从主发出,但在天堂却没有被天使如此合一地接受。最高层或第三层天堂接受神性良善多于神性真理,中间或第二层天堂接受神性真理多于神性良善。因此,第三层天堂被称为主的领土,第二层天堂被称为主的王国;也正因如此,第三层天堂的天使被称为主的儿子,第二层天堂的天使被称为天国之子和王子,以及君王。当主被称为“万主之主,万王之王”时,“万主”和“万王”是指这两类天使。当祂被称为“万神之神”时,“神”是指主,“万神”是指天使。但总体上,“万主”在灵义上是指所有从主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万王”在灵义上是指那些出于这爱处于真理的教义之人,无论他们在天堂还是在地上。由于爱和由此而来的仁之一切良善,并教义和由此而来的信之一切真理都由主通过圣言被赋予人,而那些将拯救人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归于主,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的人知道这一点,所以此处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羔羊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也就是说,唯独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而也是圣言。由于主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做一切事,所以“万主之主,万王之王”也是指主的全能。

(关于圣言续)

圣言具有这种品质,是因为它在起源上是从主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的神性本身;这神性真理在下降到世人的过程中,按照三个层级依次穿过天堂;在每层天堂,它都以适合那里天使的智慧和聪明的方式被写出来;最后,它从主通过天堂被带到世人那里,在那里以适合他们理解和领悟的方式被写出来并颁布。因此,这就是圣言的字义,诸如在三层天堂里的那种神性真理以不同的次序储存在字义中。由此清楚可知,三层天堂天使的一切智慧都被主赋予我们的圣言,或说包括在这圣言中;在圣言至内层里面的第三层天堂天使的智慧,因充满神性真理的奥秘和宝藏而对世人来说,是无法理解和难以形容的。这些就储存在我们圣言的每一个细节和一切细节中。由于神性真理是天堂里的主,所以主自己存在于其圣言的一切细节和每个细节中,可以说住在其中,就像住在自己的天堂;正如祂自己论到约柜所说的,约柜里面只存放了刻在两块石版上的十诫,就是圣言的初熟之物,因为祂说,祂要在那里与摩西、亚伦说话,要存在于那里,住在那里,那里是祂的至圣所,也是祂如在天上那样的居所。

1074.“那些与羔羊同在的人被呼召、拣选,并且是忠信的”表示那些爱主、爱邻,并拥有仁之信的人拥有关于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和圣言的神性神圣性的真理。这从“被呼召的”、“拣选的”和“忠信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当主呼召时,“被呼召的”是指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拣选的”是指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忠信的”是指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这是“被呼召的、拣选的和忠信的”的含义,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被呼召的、拣选的和忠信的”的地方和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处于对主之爱的第三层天堂天使被称为“被呼召的”,处于对邻之爱的第二层天堂天使被称为“拣选的”,处于仁之信的第一层天堂天使被称为“忠信的”。由于主在地上的教会有那些属于第三层、第二层和第一层天堂,因而死后成为这些天堂的天使之人,所以“被呼召的”、“拣选的”和“忠信的”是指在教皇统治之下的国家中,所有将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归于主,将神性的神圣性和灵感归于圣言,并因这两个教义或本质而从教皇的代牧权柄中退出的人。

(关于圣言续)

由于当神性真理从主自己通过三层天堂降至世人那里时,它在每层天堂都被写出来,并成为圣言,所以圣言是天堂彼此的联结,也是天堂与世上教会的联结。因为圣言处处都是一样的,仅在荣耀和智慧的完美上照着天堂所在的层级而不同;因此,当承认主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性的人阅读圣言时,神圣的神性就从主通过天堂流入这个人;这样一个人越爱智慧,就越能被教导,因而越能从圣言,如同从主自己或天堂本身那里一样汲取智慧,从而越能得到和滋养天使自己一样的食物滋养,这食物里面有生命,正如主所说的这些话: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约翰福音:我所赐你们的水要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14)马太福音: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马太福音4:4)

约翰福音: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福音6:27)

这就是圣言。

1075.启17:15.天使又对我说,你所看见那淫妇坐的众水,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

“天使又对我说,你所看见那淫妇坐的众水,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总体上来自教皇会议的教义,也就是其它一切教义,它们都是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1076,1077节)。

1076.启17:15.“天使又对我说,你所看见那淫妇坐的众水,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总体上来自教皇会议的教义,也就是其它一切教义。这从“众水”和“那淫妇坐的”的含义清楚可知:“众水”是指圣言的真理,因而教会的真理,因此是指教义(对此,参看AE71,483,518,854节),在此是指被歪曲和亵渎的真理,因为它们是“那淫妇坐的”众水,淫妇表示巴比伦,就是教会的一切圣物都被亵渎的地方。“那淫妇坐的”是指巴比伦统治的地方,“淫妇”表示因亵渎良善和真理的一切事物而成为巴比伦的教会(对此,参看AE1032节);“坐”表示统治(参看AE1033,1038,1062节)。由于“众水”表示巴比伦的教义,这些教义是从教皇的会议发出的,所以“那淫妇坐的众水”表示来自教皇会议的教义,在此表示除了刚才所提到的那两个教义之外的其它一切教义。因为从第12节到第17节经文所论述的一系列事如下:第12–14节论述了对作为教会首要真理的那两个真理的亵渎,即关于主掌管天堂和教会的神性权柄,以及圣言的神性神圣性的两个真理;也就是说,巴比伦王国里有许多人亵渎了这两个真理,因为他们不接受它们。第15节经文论述了被亵渎的总体上的良善和真理,因而论述了其它一切真理。但第16和17节经文论述了那些在巴比伦之外,承认主统治教会圣物的权柄,也承认圣言的神性神圣性的人,也就是那些被称为改革宗的人。这就是包含在从第12节到第17节经文的内义中的一系列事。

(关于圣言续)

我们已经说明,神性真理从主发出,圣言来自这神性真理,天使和世人通过圣言获得智慧。但只要不知道神性真理如何从主发出,就可以这样说,它不能被理解。与神性智慧一样的神性真理从主发出,就像光和热从太阳发出。主是神性之爱本身,爱因对应而看似火,主的神性之爱看似一轮太阳,像世上的太阳那样发红和辉煌。这太阳高于天使所在的天堂,是神性之爱,它发出热和光;它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它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热是神性良善,因为从爱发出的一切生命之热因都是属灵之热而被感觉为良善;这光是神性真理,因为从爱发出的一切光因都是属灵之光而被感觉为真理。因此,理解力从这光中看见真理,意愿从这热中感受到良善。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天上的火是指爱,天上的光是指智慧。

人和天使也一样。每位天使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爱,从自己的爱中流出的气场包围着每个人和每位天使。这气场由他的爱之良善和爱之真理构成,因为爱产生这两者,就像火产生热和光一样。它从人和天使的意愿中产生良善,从他们的理解力中产生真理。当人或天使是良善时,这气场就在各个方向上照着爱的质和量延伸到诸天堂;但当人或天使是邪恶时,它就在各个方向上延伸到诸地狱。不过,人或天使的爱之气场延伸的范围是有限的,它只延伸到少数天堂社群或地狱社群;而主的爱之气场因是神性,故具有无限的延伸,并创造了众天堂本身。

1077.“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它们都是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这从“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参看AE175b,331,625节);“群众”也是指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因为“群众”是指较低种类的人民;“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参看AE175,331a,b;452;455a,b;625节);“舌头”是指那些处于对良善的各种承认或称谢和感知的人(对此,参看AE455,625,657,990节)。“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之所以表示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是因为真正的灵义包含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因此,当你从“各人民”,就是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那里除去人的一切概念时,所表示的就是真理或虚假,而不是他们。这同样适用于“群众、民族和舌头”。所表示的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地”表示教会,因此“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构成教会的事物,这些事物要么是真理和良善,要么是虚假和邪恶。由于每个教会都是内在的和外在的,因它的真理和良善,或虚假和邪恶是内在的和外在的,所以这些就是这些话所表示的事物。这一点从“那淫妇坐的众水”的含义也可推知,此处所说的“众水”就是表示被亵渎的教会圣物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可参看AE1033节);被亵渎的教会圣物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它们是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和被玷污的圣言良善。

(关于圣言续)

主的圣言在这方面是奇妙的:它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相互结合,这证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相互结合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也证明圣言里面有主与天堂并教会的婚姻,这婚姻也是相互的。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好叫它可以成为天使智慧和世人聪明的源头,或说天使可以从中获得智慧,世人从中获得聪明。因为单从良善中生不出智慧和聪明,单从真理中也生不出智慧和聪明,但当爱是相互的时,智慧和聪明就从它们的婚姻中生出。

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种相互的爱: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行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约翰福音14:20–21)

这种相互性就是,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以及凡爱主的,主也要爱他。“有了祂的诫命”是指处于真理,“遵行它们”是指处于良善。

主用这些话以祂与父的合一也描述了这种相互性:腓力,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相互结合就从主里面神性与人身的这种相互结合中发出的;而这种相互结合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这同样适用于主与天堂并教会的相互结合,以及总体上良善和真理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的相互结合。由于良善属于仁,真理属于信,而仁与信构成教会,所以可推知,当人里面有仁与信的相互结合时,教会就在他里面。还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而意愿与理解力构成一个人,所以可推知,人照着意愿和属于意愿的一切与理解力和属于理解力的一切的结合而为人;这种结合是相互的。这种结合被称为一个婚姻,这婚姻自创造以来就在天堂里的每个细节里面,也在世界上的每个细节里面;一切事物的产生和生成由此而来。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婚姻是这样: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因而相互交替地爱(译注:或说这两者相互交替地爱对方),圣言的灵义揭示了这一点。正是由于这婚姻,良善与真理是一,而不是二;当良善属于真理,真理属于良善时,它们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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