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启16:17,18.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就有大声音从天上殿中的宝座上出来,说,成了。又有响声,闪电,雷轰,并有大地震,这样大的地震,是自从地上有人以来,未尝有过的。
“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1012节);“就有大声音从天上殿中的宝座上出来,说,成了”表示由主那里从天堂出来的显现,即:结局或完结到了,因而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1013节)。
“又有响声,闪电,雷轰”表示推理、理解力的昏暗和从来自邪恶的虚假中形成的结论(1014节);“并有大地震”表示教会的状态完全改变了(1015节);“是自从地上有人以来,未尝有过的”表示在教会所在的国家,这种状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彻底颠倒(1016节);“这样大的地震”表示以至于教会已不复存在(1017节)。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693,746f节)。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1013.“就有大声音从天上殿中的宝座上出来,说,成了”表示由主那里从天堂出来的显现,即:结局或完结到了,因而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这从“大声音”、“殿”、“宝座”和“成了”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声音”是指显现;“殿”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天堂,一切显现都通过神性真理实现(参看AE220,391c,e,915节);“宝座”是指在审判方面的主所在的地方(参看AE253,267,462,477节);“成了”是指结束了,也就是说,不再有任何良善和真理,因而不再有任何教会,因为一切都被摧毁了。这一切清楚表明,“就有大声音从天上殿中的宝座上出来,说,成了”表示由主那里从天堂出来的显现,即:结局或完结到了,因而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这话是在“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之后说的,“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人思维的一切都背离了天堂,因而不再有教会之人与天堂的任何交流;当这种交流中断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到来。因为只要天堂与教会有交流,一切事物都被联系在一起;但当交流灭亡时,这就像当房子下面的地基被除去时,房子就会倒塌一样。然而,那时主会建一座新房子来取代它;房子就是教会。
(关于第七诫续)由于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恨主,从而恨天堂,因为他们反对良善和真理,所以地狱是谋杀本身,或谋杀的起源。情况就是这样,因为人从主那里通过对良善和真理的接受而为人;因此,摧毁良善和真理就是摧毁人性本身,因而就是杀人。
那些在地狱里的人都是这样,世人还不知道这一点,因为对那些属于地狱,因而死后进入地狱的人来说,表面看上去似乎没有对良善和真理的仇恨,也没有对天堂的仇恨,更没有对主的仇恨。事实上,每个人活在世上时都处于外在;这些外在从小就被教导并学习假冒诚实和礼貌,公义和公平,良善和真理。然而,仇恨却隐藏在他们的灵里,这仇恨与他们生活的邪恶程度相当。由于仇恨在灵里,所以当外在被抛弃时,如死后的情形,它就会爆发出来。
对所有处于良善之人的这种地狱般的仇恨是致命的仇恨,因为它是对主的仇恨。这一点从他们作恶时的快乐看得尤其明显,这种快乐在程度上超过其它一切快乐,因为它是一股火,燃烧着摧毁灵魂的欲望。此外,已经查明,这种快乐不是来自对他们试图摧毁之人的仇恨,而是来自对主自己的仇恨。由于人从主那里而为人,来自主的人性是良善和真理,并且那些在地狱里的人都出于对主的仇恨而急于杀死这人性,也就是杀死良善和真理,所以可推知,地狱是谋杀本身的源头,或说谋杀本身从地狱发出。
1014.启16:18.“又有响声,闪电,雷轰”表示推理、理解力的昏暗和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结论。这从“响声,闪电,雷轰”的含义清楚可知,“响声,闪电,雷轰”当论及那些属于教会,其中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人时,是指推理,理解力的昏暗和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结论(参看AE702,704节)。在圣言中,“响声,闪电,雷轰”的这种含义源于这些在灵界的表象,这些表象就出现在那些没有处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却彼此谈论它们的人中间。“响声”就表示他们的话语,也就是推理,“闪电”表示真理与虚假的冲突,“雷轰”表示随之对真理和良善的弃绝。由于这些事物在灵界通过对应出现,所以可推知,自然界的类似事物相对应,从而具有我们所说的这种含义。
(关于第七诫续)从前面所说的明显看出,所有处于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都是杀人犯,因为他们是良善和真理的敌人和仇恨者。事实上,邪恶仇恨良善,虚假仇恨真理。恶人不知道他处于这种仇恨,直到他成为一个灵;那时仇恨就是他生活的真正快乐。因此,出于仇恨作恶的快乐不断从一切恶人所在的地狱发出;而出于爱行善的快乐则不断从一切善人所在的天堂发出。因此,两种对立的气场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相遇,并相互斗争。当人活在世上时,他就在这个中间地带。那时他若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就会过到地狱那一边,从而进入出于仇恨作恶的快乐。但他若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就会过到天堂那一边,从而进入出于爱行善的快乐。
出于仇恨作恶的快乐从地狱发出,是杀人的快乐。但他们因不能杀身体,所以就想杀灵;杀灵就是夺走它的属灵生命,也就是天堂的生命。这清楚表明,“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还涉及不可仇恨邻舍,也不可仇恨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因为你若仇恨良善和真理,就是仇恨邻舍;仇恨就是渴望杀人。这就是为何主将魔鬼(魔鬼是指整个范围内的地狱)称为“从起初就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1015.“并有大地震”表示教会的状态完全改变了。这从“地震”的含义清楚可知,“地震”是指教会状态的改变(参看AE400,499节);因为“地”表示教会,地震表示状态的改变;它被称为大,是为了表示状态完全改变了。
(关于第七诫续)由于仇恨,也就是杀人的渴望,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对立面,而这两种爱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所以很明显,仇恨因如此对立而构成与他同在的地狱。地狱之火不是别的,正是仇恨。因此,地狱照着仇恨的质和量而看起来像是在暗红色的火中,照着出于仇恨的报复的质和量而在具有昏暗火焰的火中。由于仇恨和爱彼此截然对立,仇恨因此构成与人同在的地狱,就像爱构成与他同在的天堂一样,所以主如此教导说:
你若在祭坛上献礼物,在那里想起你的弟兄对你不满,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你同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向他示好;恐怕你的对头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把你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我实在告诉你,非等到你还清最后一分钱,否则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马太福音5:23–26)
“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他就下在监里了”,描述了处于仇恨的人死后的状态,因为他在世时仇恨他的弟兄。“监里”(即监狱)是指地狱,“还清最后一分钱”表示惩罚,这种惩罚被称为永火。
1016.“是自从地上有人以来,未尝有过的”表示在教会所在的国家,这种状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明显或彻底颠倒。这从“未尝有过的地震”和“地上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未尝有过的地震”是指教会的状态发生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大的变化,因而明显或彻底颠倒了;“地上的人”是指在那些属于教会,因而在教会所在的国家中的人中间。此处尤其论述了改革宗的教会状态,而巴比伦人的教会将在后面予以论述。教会的状态已经变成了它的对立面,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如今人们不知道什么是良善,什么是真理,甚至不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信;因为他们将爱称为信,将作为称为信,将良善称为信,将真理称为信;然而,他们根本看不出,将教会的一切都囊括在内的所接受的信是不是信之真理,因为这信只是由不可理解的东西构成。
(关于第七诫续)由于仇恨是地狱之火,所以很明显,在爱,也就是天堂之火,能流入,并通过来自它自己的光而将生命赋予人之前,它必须移除;这地狱之火决不能移除,除非人知道仇恨来自何处,什么是仇恨,然后离开并躲避它。对邻舍的仇恨经遗传而在每个人里面,因为每个人都生在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中。这就是为何他心怀仇恨,并出于这仇恨向所有不与他构成一体,支持他的人,尤其向那些反对他欲望的人,都大发雷霆。因为没有人能爱自己胜过一切,同时又爱主;也没有人能爱世界胜过一切,同时又爱邻舍;没有人能同时侍奉两个主;他必会轻视和恨恶这一个,尊敬和热爱那一个。仇恨尤其盛行在那些处于对统治所有人的爱之人中间;在其他人中间,它是敌意。
还要说明什么是仇恨。仇恨有一种火在自己里面,这火就是杀人的努力,表现为愤怒。善人似乎有一种对邪恶的仇恨和随之而来的愤怒;但这不是仇恨,而是对邪恶的厌恶;这也不是愤怒,而是对良善的热情,天堂之火从内在隐藏在这热情里面。因为善人厌恶邪恶,似乎向邻舍发怒,是为了可以除去那邪恶,由此关注邻舍的利益。
1017.“这样大的地震”表示以至于教会已不复存在。这从本章到目前为止关于教会所说的,以及前面关于如今构成教会的唯信所说的清楚可知。
(关于第七诫续)当一个人我们放弃仇恨,远离它,并避之如魔鬼时,爱、仁、怜悯和仁慈就经由天堂从主流入;这时,他所做的作为第一次成为爱和仁的作为。而他以前所做的作为,无论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多么良善,都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作为,若得不到回报,仇恨就潜藏在这些作为中。仇恨几时不消除,人几时就是纯属世的;纯属世的人会留在他所有的遗传之恶中。在仇恨连它的根,就是对统治所有人的爱,被移除之前,他无法变得属灵;因为只要地狱之火,也就是仇恨挡道或反对,并拒之门外,天堂之火,也就是属灵之爱,就无法流入。
1018.启16:19.那大城裂为三段,列族的城也都倒塌了。大巴比伦在神面前被想起,要把那盛自己烈怒的酒杯递给她。
“那大城裂为三段”表示取自圣言的真理教义的一切都消散了(1019节);“列族的城也都倒塌了”表示取自圣言的良善教义的一切同样都消散了(1020节)。“大巴比伦在神面前被想起”表示到目前为止,所论述的是改革宗的教会及其毁灭,接下来论述的是天主教的教会及其毁灭(1021节);“要把那盛自己烈怒的酒杯递给她”表示通过可怕的邪恶之虚假毁灭(1022节)。
1019.启16:19.“那大城裂为三段”表示取自圣言的真理教义的一切都消散了。这从“城”和“裂为三段”的含义清楚可知:“城”是指教义(对此,参看AE223节);所指的是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因为它被称为“大城”;所指的是真理的教义的一切,因为经上补充说“列族的城也都倒塌了”,这句话表示良善的教义的一切;因为教义既论述论及信的真理,也论述论及爱的良善;因此,我们才会说真理的教义和良善的教义。“裂为三段”是指消散。“裂为三段”之所以是指消散,是因为“三”表示全部或一切、完整和完全;当这些分裂时,随之而来的就是消散。“三”表示全部或一切、完整和完全,并论及真理(参看AE532节)。以西结书(5:2)中“分为三部分”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八诫)
现在要解释十诫的第八诫,“不可作假见证”。“作假见证”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表示通过诬告邻舍而说邻舍的谎言。但它在内义上表示称公义为不义,称不义为公义,并通过虚假来证实它;而它在至内在的意义上表示歪曲圣言的真理和良善,另一方面表示通过利用谬误、表象、虚构、错误应用的知识、诡辩等等确认教义的虚假来证明这虚假是真理。这些确认本身和由此产生的说服就是假见证,因为它们是假证词。由此可见,此处所指的,不仅是法官面前的假见证,而且还是在屈枉正直中使公义成为不义,使不义成为公义的法官自己,因为他和证人自己一样扮演了假证人的角色。这同样适用于凡使直看似曲,使曲看似直的人,以及凡歪曲圣言的真理,败坏圣言的良善的教会领袖。总之,对真理的一切歪曲,无论这真理是属灵的,还是道德的和文明的,若是出于一颗邪恶的心来做的,就是假见证。
1020.“列族的城也都倒塌了”表示取自圣言的良善教义的一切同样都消散了。这从“城”、“列族”和“倒塌”的含义清楚可知:“城”是指教义,如刚才所述;因此,“城”表示教义,或教义的一切。“列族”是指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良善(参看AE175,331,625节)。“倒塌”是指消散,因为当城倒塌时,城就消亡了;当教义倒塌时,其真理就消散了。
(关于第八诫续)当一个人不去作按道德和属灵意义来理解的假见证,避开并厌恶如罪的它们时,对真理的爱和对公义的爱就从主经由天堂流入。当一个人因此爱真理和公义时,他就是在爱主,因为主是真理本身和公义本身。当一个人爱真理和公义时,可以说真理和公义也在爱他,因为主爱他。因此,他的话语成为真理的话语,他的作为成为公义的作为。
1021.“大巴比伦在神面前被想起”表示到目前为止,所论述的是改革宗的教会及其毁灭;但接下来论述的是天主教的教会及其毁灭。这从“巴比伦”的含义清楚可知,“巴比伦”是指天主教的教会,因为“巴比伦”表示对利用教会的圣物统治天地的爱;这爱主要在天主教徒中间占主导地位。这些话的意思也是说,到目前为止,所论述的是改革宗的教会及其毁灭,这从上下文明显看出来。前文论述了龙和两只兽,描述了改革宗的教会及其毁灭;“七位天使倒七个小瓶”描述了它的毁灭,这可从启16:13清楚看出来。在下文,第17章以“骑在朱红色兽上的淫妇”描述了天主教的教会,第18章则描述了它的毁灭。由此清楚可知,“大巴比伦在神面前被想起”表示到目前为止,所论述的是改革宗的教会及其毁灭,接下来论述的是天主教的教会及其毁灭。
(第九诫)
现在要论述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有两种爱,一切欲望都从这两种爱中涌出,并源源不断地流出来,就像溪流从它们的源泉流出来一样。这些爱被称为世界之爱和自我之爱。欲望就是不断意愿的爱,因为凡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不断贪恋。但欲望属于对邪恶的爱,而渴望和情感属于对良善的爱。由于世界之爱和自我之爱是一切欲望的源头,而这后两条诫命禁止一切恶欲,所以可推知,第九诫禁止从世界之爱流出的欲望,第十诫禁止从自我之爱流出的欲望。“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表示不可贪恋他的财物,一般来说这些财物就是财产和财富,不可通过邪恶的伎俩把它们据为己有。这种欲望属于世界之爱。
1022.“要把那盛自己烈怒的酒杯递给她”表示它通过可怕的邪恶之虚假毁灭。这从“杯”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来自地狱的虚假,也就是邪恶之虚假(对此,参看AE960a节);由于表面上看,似乎是神为此发烈怒,所以它被称为“神烈怒的杯”,“烈”是由于虚假,“怒”是由于邪恶。因此,“把那杯递给她”表示毁灭,因为来自地狱的邪恶之虚假毁灭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巴比伦”是指教会,这一点从接下来的两章明显看出来。
(第十诫)
不可贪恋(或渴望)邻舍的妻子、仆婢、牛驴。这些是追求人自己的东西的欲望,或说这些欲望延伸到人自己的东西,因为妻子、仆婢、牛驴在他家里;在一个人家里的事物在属灵的内义上表示他自己的东西;也就是说,“妻子”表示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情感;“仆婢”表示服务于属灵之物的对理性真理和良善的情感;“牛驴”表示对属世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在圣言中,这些事物就表示这些情感。但由于贪恋和渴望这些情感是指意愿和贪恋或急切地渴望使一个人服从人自己的权柄和权威,所以可推知,对这些情感的欲望是指自我之爱的欲望,也就是对统治的爱的欲望,因为一个人由此使属于邻舍的东西变成他自己的。
由此可见,第九诫的欲望是世界之爱的欲望,第十诫的欲望是自我之爱的欲望。因为如前所述,一切欲望都属于爱;正是爱在贪恋。由于有两种邪恶的爱,即世界之爱和自我之爱,一切欲望都与这两种爱有关,所以可推知,第九诫的欲望与世界之爱有关,第十诫的欲望与自我之爱有关,尤其与对统治的爱有关。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都是从这两种爱中流出来的(可参看AE159,171,394,506,517,650d,950,951,973,982,1010,1016节;《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
1023.启16:20,21.各海岛都逃避了,众山也不见了。又有大雹子,仿佛有一他连得重,从天上降在人身上;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因为这雹灾极大。
“各海岛都逃避了”表示不再有任何信之真理(1024节);“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1025节)。
“又有大雹子,仿佛有一他连得重,从天上降在人身上”表示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它们摧毁了教会之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1026节);“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1027节);“因为这雹灾极大”表示对真正真理的彻底摧毁(1028节)。
1024.启16:20.“各海岛都逃避了”表示不再有任何信之真理。这从“海岛”的含义清楚可知,“海岛”是指在属世人的真理方面的教会,属世人的真理被称为事实真理或科学真理,以及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对此,参看AE406节),在此它是指信之真理方面的教会,因为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是属世人的真理;“各海岛都逃避了”表示不再有这些真理了。“海岛”之所以表示信之真理方面的教会,是因为海岛是被大海环绕的陆地,“陆地或地”表示教会,“海”表示属于属世人的总体上的认知能力或科学和知识。在圣言中,“海岛”也表示只拥有真理表象的外邦人中间的教会,真理的这些表象就是离真正的真理更远的真理。海岛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海岛与迦南地相距甚远,迦南地是坚实的陆地;迦南地表示处于真正真理的教会。
(总体上的十诫)十诫被称为十句话或十条诫,因为“十”表示全部或一切;因此,十句话表示概括起来的圣言的一切,因而教会的一切。它们之所以是概括起来的圣言的一切和教会的一切,是因为每条诫命都包含三层内义在里面,每层意义都适合它自己的天堂,而天堂有三层。第一层意义是属灵-道德的意义,这层意义适合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第二层意义是属天-属灵的意义,这层意义适合第二层或中间天堂;第三层意义是神性-属天的意义,这层意义适合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包含在圣言中的一切事物,或一切最小细节也有三层内义;因为圣言来自主,主在圣言的至高事物中。它通过三层天堂依次被发送下来,甚至直到地上,因而适合每层天堂;因此,圣言也在每层天堂中,几乎与每位天使一起在它自己的意义中,并被他们天天阅读,或说每层天堂和具体的每位天使都拥有在适合的那层意义上的圣言;还有取自它的讲道,和在地上一样。
因为圣言是从显为太阳,并在天堂显为光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本身,因而是神性智慧。神性真理就是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因为它不仅从主发出,还光照人,并教导他,如论到圣灵所说的。由于圣言在从主下降的过程中,已经适合三层天堂,而三层天堂就像至内层通过居间层或媒介与最外层结合那样结合在一起,圣言的三层意义也是如此,所以很明显,圣言被赐下,是为了通过它,三层天堂可以彼此结合,天堂也可以与人类结合,字义被赐给人类,它是纯属世的,因而是其它三层意义的基础。十诫是概括起来的圣言的一切,这一点仅从前面所描述的这些诫命的三层意义就能看出来。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405,510,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1026.启16:21.“又有大雹子,仿佛有一他连得重,从天上降在人身上”表示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这些虚假摧毁了教会之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这从“雹子”和“从天上降在人身上”的含义清楚可知:“雹子”是指摧毁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的地狱虚假(对此,参看AE503,704节)。这雹子被称为“大”,“仿佛有一他连得重”,是因为所指的是在最大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虚假的品质被比作一他连得,是因为在计算数字和称量银子方面,一他连得是最大面额,“银子”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重”表示来自邪恶,因而在最大程度上属地狱的沉重之物;因为来自地狱的虚假是沉重的,会自动坠入地狱。“从天上降在人身上”是指来自地狱,摧毁了教会之人对真理的理解;因为“人”表示在对真理的理解方面的教会之人,或也可说,教会之人所拥有的对真理的理解。
“从天上降(下来)”之所以表示来自地狱,是因为在此由“大雹子”所表示的虚假,不是从天堂降下来的,而是从地狱冒上来的。在灵界,冰雹的确是从天堂降下来的,就像在自然界一样,因为冰雹是从天堂降下来的雨;但这雨因从地狱冒上来的寒冷而被冻成冰雹,冷是热或天堂之爱的缺乏。由此可推知,冰雹不是像冰雹那样从天堂降下来的,而是来自地狱。从天上降下来的硫磺和火的雨也是这种情况。水的“雨”表示来自天堂的神性真理,而“冰雹”表示变成地狱虚假的神性真理;当它从天堂降下来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由于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天堂和世界是藉着这神性真理被造的(约翰福音1:1,3,10),所以可推知,正是由于这一事实,天堂里的一切和世界上的一切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好叫它们可以成为某种事物。这十条诫命包含了神性良善的一切和神性真理的一切,这些的结合也在它们里面。但这种结合是一个秘密;因为它就像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结合。神性良善属于对主之爱,神性真理属于对邻之爱。因为当一个人照着神性真理生活,也就是爱邻舍时,主就以神性良善流入,并与他结合。
因此,这十条诫命写在了两块石版上,这两块石版被称为约,约表示结合。后来它们被放在柜子中,不是一个挨着另一个,而是一个在另一个上面,作为主与人之间结合的一个见证。对主之爱的诫命写在一块石版上,对邻之爱的诫命写在另一块石版上。头三条诫命涉及对主之爱,后六条诫命涉及对邻之爱;而第四条诫命,即“孝敬父母”,是居间的诫命,因为在这条诫命中,“父”是指天上的父,“母”是指教会,也就是邻舍。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778,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946,971,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1028.“因为这雹灾极大”表示对真正真理的彻底摧毁。这从“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雹灾”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这雹灾极大”表示更严重的歪曲,这种歪曲就是,圣言被歪曲,甚至到了摧毁一切真正真理的程度。至于圣言如何被歪曲,甚至了摧毁真正真理的程度,天堂由此向人关闭,可参看前文(AE719,778,888,914,916,950节)。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有人说,人若在十诫的一条诫命上犯了罪,也在其余的诫命上犯了罪;因此,人若在一条诫命上有罪,就在所有诫命上都有罪。不过,要解释一下这个说法如何与真理和谐一致。当一个人因确信某条诫命不是罪而违反这条诫命,从而在不畏惧神的情况下犯了这条诫命时,他就弃绝了对神的敬畏,因为他不害怕违反其余的诫命,尽管他可能在行为上没有如此行。
例如,当一个人不认为本质上为偷盗的欺诈和非法所得是罪时,他也不认为与别人的妻子通奸,恨一个人,甚至要谋杀他,说关于他的谎言,贪恋他的房屋和属于他的其它东西是罪。因为当他在任何一条诫命上从心里弃绝对神的敬畏时,就会否认任何事是罪;因此,他与那些以同样的方式违反其它诫命的人有联络。他就像在盗贼地狱里的一个地狱灵;他虽然不是一个通奸者、杀人犯或假证人,却仍与这些人有联络,可能会被他们说服相信这些事不是恶,还可能会被引导犯它们。因为人若因违反一条诫命而变成地狱灵,就不再相信做任何反对神或邻舍的事是罪。
但对那些放弃一条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然后远离它如同反对神的罪之人来说,情况恰恰相反。这些人敬畏神,故与天堂天使交流,并被主引导放弃其它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它们,最终如罪一样远离它们。若碰巧在这些诫命上犯了罪,他们仍会悔改,由此逐渐从中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