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史公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第12卷)》第30章 出埃及记30章内义(12)

《属天的奥秘(第12卷)》第30章 出埃及记30章内义(12)

10269.“和法柜”表在属于至内层天堂的属天良善里面。这从“抹法柜”的含义清楚可知,“抹法柜”是指产生一个属于至内层天堂的属天良善里面的神性的代表。“膏抹”表示产生一个主之神性的代表,如刚才所述(10268节);“法柜”表示至内层天堂的良善。“柜”表示至内层天堂,“法版”表示那里的主(参看9485节)。由于在这层天堂掌权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这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所以“抹法柜”表示产生一个属于至内层天堂的属天良善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代表。此处的情形从前面各处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膏抹代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唯独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是耶和华的受膏者。自成孕时起,主就拥有父的神性在自己、因而在祂的人性里面。谁都有可能知道,人的身体来源于父亲的本质存在,这本质存在被称为他的灵魂;因为就构成他的爱的各种情感而言,父亲的样子就在孩子身上显现出来,甚至显现在他们的脸上。每个家族都以这种方式获得自己与众不同的独特性。那么主的情况又必是什么样呢?在祂里面的神性本身就是祂那被称为灵魂的本质存在。这解释了为何主说:

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相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 11)

10270.“桌子与桌子的一切器具”表在源于属天良善、属于第二层天堂的属灵良善里面,并在服务这属灵良善的良善和真理里面。这从帷帐之外的会幕、上面有脸饼或陈设饼的“桌子”和“器具”的含义清楚可知:帷帐之外的会幕,就是这桌子所在的地方,是指第二层天堂(参看9457, 9481, 9485节);上面有脸饼或陈设饼的“桌子”是指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因为“饼”表示属天良善(9545节),摆放它们的“桌子”表示属灵良善(9684, 9685节);桌子的“器具”是指关于属天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参看9544节),因而是指服务这属灵良善的良善和真理,因为认知或知识像仆人一样事奉。这些话之所以表示源于属天良善、由上面有脸饼或陈设饼的桌子所表示的属灵良善,是因为帷帐之外的会幕代表第二层天堂,对邻之仁的良善在该层天堂掌权,被称为属灵良善,并在它拥有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在里面的程度内而为良善。事实上,有三种良善构成三层天堂。被称为属天良善的对主之爱的良善构成至内层天堂;被称为属灵良善的对邻之仁的良善构成第二层天堂;被称为属灵-属世良善的信之良善构成最低层天堂。 主从祂的神性人身直接流入属于至内层天堂的属天良善;主从祂的神性人身流入属于第二层天堂的属灵良善,也间接通过属天良善流入;主从祂的神性人身流入属于最低层天堂的属灵-属世良善,又再次间接流入。之所以说“也间接”,是因为主不仅间接,还直接流入这些天堂的良善,这一点从前面关于神性流注,无论直接还是间接的说明可以看出来(9682节提到的地方)。

10271.“灯台和灯台的器具”表在属于第二层天堂的属灵真理里面,并在服务这真理的真理里面。这从“灯台”和“灯台的器具”的含义清楚可知:“灯台”是属于第二层天堂的属灵真理方面的主一个代表(参看9548, 9551, 9555, 9558, 9561, 9684节);“灯台的器具”是指作为仆人进行事奉的记忆真理(3068, 3079, 9572, 9724节)。

10272.“并香坛”表在源于这些良善和这些真理的敬拜的一切里面。这从“香坛”的含义清楚可知,“香坛”是源于来自主的爱和仁的敬拜的一切的一个代表(参看10177, 10198节)。之所以说是在不同种类的良善和真理里面,并在服务它们的良善和真理里面,以及在属于敬拜的一切里面的主的一个代表,是因为被代表的良善和真理只有在它们拥有主的神性在里面的情况下才是良善和真理。因为与世人或天使同在的一切良善或真理皆来自主;若没有来自主的生命在它们里面,它们就是死物,甚至是邪恶。因为事物若不是来源于主,而是来源于人,就会关注世人和世界,那些以世人和世界为目的的事物本身就是邪恶。事实上,一个人里面的目的就是核心或至内在的;因为它是他里面的一切的灵魂。由此可见在不同种类的良善和真理里面,并在服务它们之物里面的主的一个代表是什么意思。作为仆人事奉的良善和真理是指在属世人或外在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它们被称为认知和记忆知识。这些由内在人来审视,他从它们当中选择能给予帮助并与其情感的生命,也就是与他的爱相一致的。它们因此是从属的,故被称为“事奉”。还有些良善和真理反过来作为仆人事奉这些;它们被称为感官记忆知识,或源于感官印象的记忆知识。与一个人同在的良善和真理就像家族或家庭,其中有一个家主,儿子、女儿、女婿和儿媳,以及仆人和女佣。在那里占据最低位置的,是那些感官记忆知识,或源于感官印象的记忆知识所描述的事物,尽管如今在大多数人当中,它们占据最高位置。

10273.“燔祭坛”表为了代表主的神性人身和总体上对祂的敬拜。这从“燔祭坛”的代表清楚可知,“燔祭坛”是主的神性人身和对祂的敬拜的主要代表(参看2777, 2811, 8935, 8940, 9388, 9389, 9714, 9964, 10123, 10151节)。

10274.“坛的一切器具”表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从“器具”的含义清楚可知。“器具”是指认知和记忆知识(参看3068, 3079, 9394, 9544, 9724节);但当论及主的神性人身时,它们表示作为仆人进行事奉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

10275.“洗濯盆和盆座”表与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以及被主重生有关的一切。这从“洗濯盆”和“盆座”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其中进行洗濯的“洗濯盆”是指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以及重生的手段(参看10235节);“盆座”是指提供支撑并作为仆人进行事奉的感官层(10236节)。

10276.“要把它们分别为圣,好成为至圣”表以这种方式在代表性教会的敬拜里面的主的流注和同在。这从“分别为圣”和“至圣”的含义清楚可知。“分别为圣”是指代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以及对来自祂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因为唯独主是神圣的,因而唯独从祂发出的东西是神圣的;由此明显可知,“分别为圣”也表示代表性教会的敬拜里面的主的流注和同在;“分别为圣”表示代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9956, 9988, 10069节);也表示对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8806, 9820, 10128节);唯独主是神圣的,唯独从祂发出的东西是神圣的(9229, 9479, 9680, 9818节);因此,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的神圣事物以一种代表方式而为神圣的(10149节)。“至圣”是指属天的神性良善(10129节)。

由此明显可知,所有那些被膏抹的事物凭主的神性人身的流注和同在而被称为“至圣”。主以一种直接的途径,并在低层天堂通过属天良善,也就是至内层天堂的良善而以一种间接的途径流入并同在。因此,低层天堂的良善在何等程度上包含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并它们储存在自己里面,就在何等程度上是真正的良善。这就是为何那些被膏抹的事物被称为“至圣”。关于主的直接和间接流注,可参看9682, 9683节提到的地方。

但为叫人们知道此处是何情形,有必要知道何为代表,何为一个代表性教会。至于它们是什么,这在前面有大量说明(参看9229, 9280, 10030节提到的地方);但由于如今很少有人知道它们是什么,所以让我们进一步说一说这个主题。在至内层天堂,对源于主的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构成那里的天使的生命和幸福。在最低层天堂,这些情感显现在无数千变万化的外在形式里面;凡他们在那里用眼睛看到的东西都来自这个源头。这些形式是内层事物或更内在事物的代表,这些事物就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被称为属天和属灵事物。

作为主体存在的善灵感知在这些代表形式里面的天堂的神圣事物,拥有被它们激发的内在感觉。例如,他们看见有无数种类的树木和果实的花园或园子,以及玫瑰园、草坪、庄稼地、房屋、宫殿和许多其它景象。这一切都与对源于主并存在于高层天堂中的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相对应。代表形式也存在于这些高层天堂中,但它们在完美、愉悦和狂喜方面远远优于在最低层天堂中的这类形式。“眼未曾看见”这类事物的说法就是指这些代表形式;如果给予它们一点描述,这将超越人类的信仰。

由此可见何为代表。建立在以色列民族当中的一切代表与最低层天堂中的代表很相似,只是不那么完美,因为它们存在于自然界。这类形式构成会幕和上面放有脸饼或陈设饼的桌子,灯台和灯台上的灯盏并香坛;还有亚伦和他儿子的衣服,以及后来的圣殿和其中包含上面有施恩座和基路伯的柜子的圣所,铜海、洗濯盆和其它类似物体。

然而,无数更多事物出现在最低层天堂;但这些事物拥有更大的优越性和完美性。主在西乃山上指示给摩西并建立在以色列民族当中的事物就出自该天堂(参看出埃及记25:40; 26:30; 27:8)。不过,摩西看见这些事物不是用肉眼,乃是用灵眼。

代表的性质可从先知所看见的事物进一步看出来,如但以理,写启示录的约翰,以及其他先知。他们所看见的一切事物都隐藏着神性属灵和属天的事物在里面。若没有解释它们的内义,这些异象是无法理解的,谁都能认识到这一点。

由此再次明显可知何为一个代表性教会。这个教会建立在迦南地主要是为了圣言,是为了用具有灵义的代表性形式和物体,因而用诸如存在于这个民族当中,他们的教会和土地上的那类事物来写圣言。因为自上古时代起,迦南地的所有地方,以及那里所有的山、河都代表诸如存在于天堂中的那类事物(参看3686, 4240, 4447, 4454, 5136, 6516节);后来的产业、支派和其它一切事物也是如此。旧约圣言的字义就是由这类事物构成的,以便有一个基础能使得内层事物终止于其中,并立于其上,就像一座建筑立于其地基之上那样(参看9360, 9824, 10044节)。

凡聪明人都能从这一切看出,圣言是最神圣的,它的字义凭它的内义而为神圣;当与内义分离时,它就不是神圣的。因为与内义分离的字义就像与其内在或灵魂分离的一个人的外在或身体;这样的外在或身体就是一个没有生命的雕像,像里面没有任何东西,或没有内在部分的一棵树、一朵花、一个果实或一粒种子的外皮,像没有房子的地基。因此,那些唯独执守圣言字义,没有从圣言为自己获得与其内义一致的教义之人,可能会卷入各种异端。这就是为何这些人将圣言称作异端之书。取自圣言的真正教义必绝对在人们面前放光,并指示他们前进的道路;这些教义是由内义提供的,知晓它们的人就拥有圣言的内义。

由于犹太民族不承认圣言中有什么神圣事物,认为神圣事物只在纯粹的字义中,而他们将字义与内义完全分离,所以他们陷入如此的黑暗,以至于当主降世时,他们并不认识祂。如今这个民族还是那样;所以他们虽生活在基督徒当中,但仍不从圣言承认主。这个民族从一开始就对没有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感兴趣(参看9320 e, 9380节提到的地方所作的说明)。因此,若非主降世打开圣言的内层事物,通过圣言与天堂的联系就会中断;如果这种联系中断,这个星球上的人类就会灭亡。因为若不靠着天堂的力量,也就是经由天堂而来的主的力量,没有人能思想任何真理或实行任何良善。打开天堂的,正是圣言。

10277.“凡触着它们的,都要成为圣的”表将祂的东西赋予凡以爱和信来接受祂的人。这从“触着”和“成为圣”的含义清楚可知:“触着”是指一种赋予(参看10130节);“成为圣”是指主的流注和同在,如刚才所述(10276节)。由于主的流注和同在在爱和信里面,因而在那些以爱和信来接受祂的人中间实现,所以他们就是此处被说成是成为圣的人。但唯独与他们同在的神性是神圣的,而他们自己的东西根本就不神圣。

10278.“要膏亚伦和他的儿子”表祝圣以代表主在这两个国度中的同在。这从“膏”的含义,以及“亚伦”和“亚伦的儿子”的代表清楚可知:“膏”是指产生一个代表,如前所述;“亚伦”是指在属天的神性良善方面,因而在属天国度中的主;“亚伦的儿子”是指在属灵良善方面,因而在属灵国度中的主(参看9807, 10017, 10068节)。

10279.“使他们分别为圣,可以给我供祭司的职分”表以代表主的整个拯救工作。这从“分别为圣”的含义和“亚伦的祭司职分”的代表清楚可知:“分别为圣”是指代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10276节);“亚伦的祭司职分”是指在其连续次序中的主的拯救工作(9809, 10017节)。

10280.“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说”表给予那些属于教会之人的教导。这从“以色列人”、“吩咐”和“说”的含义清楚可知:“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提到的地方);当由耶和华来“吩咐”和“说”时,“吩咐”和“说”是指教导(6879, 6881, 6883, 6891, 7186, 7226, 7241, 7267, 7304, 7380, 7517, 8127节)。

10281.“这要给我作圣膏油”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这从前面的说明(10267节)清楚可知。

10282.“直到万代”表在教会的一切事物里面。这从“万代”的含义清楚可知,“万代”当论及表示教会的以色列人时,是指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参看10212节),因而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是指教会的事物。之所以说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是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事物构成教会,凡人自己的东西都不构成教会。这些神性事物的确流入此人,并与他同住,但它们不会变成此人自己的,而是唯独属于与这个人同住的主。既然如此,那么当天使彼此交谈时,他们谈论的就是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由于同样的原因,凡在圣言中所提到的人名都不会进入天堂,进入天堂的,是此人所表示的事物。在圣言中,所有人名和地名都表示属灵的真实事物(参看1888, 4442, 5095, 5225节);名字并不进入天堂(1876, 6516, 10216节)。

10283.“不可倒在人的肉身上”表不能将主的东西赋予人的自我。这从“人的肉身”和“倒”的含义清楚可知:“人的肉身”是指他的自我,如下文所述;“倒”是指赋予。因为“倒”与“触”具有相同的含义;但“倒”论及液体,如油、酒和水;“倒出来”论及神性、属天和属灵的事物;而“触着”论及干物质和肉体事物,“触着”表示赋予(参看10130节)。由此可推知,膏油不可倒在肉身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不可赋予一个人的自我,因为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主的神性良善不可能被赋予邪恶的东西。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参看210, 215, 731, 874-876, 987, 1023, 1024, 1047, 5660, 5786, 8480节)。

人的自我的一部分属于意愿,一部分属于理解力;意愿部分由邪恶构成,理解力部分则由这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构成。也就是说,前者,就是自我的意愿部分,由“人的肉身”来表示,后者,就是理解力部分则由这肉身的血来表示。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将它指示给你的,不是血肉,乃是我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16:17)

显而易见,此处的“肉”和“血”表示人的自我。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血”在此表示从人之自我的理解力部分出来的虚假,“肉欲”表示源于它的意愿部分的邪恶。“血”表示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因而表示由于意愿中的人自己的东西而在理解力部分中的人自己的东西(参看4735, 9127节)。

以赛亚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他们必喝自己的血醉倒,好像喝新酒一样。(以赛亚书49:26)

“使他们吃自己的肉,喝自己的血醉倒”表示使他们充满邪恶和邪恶的虚假,因而充满他们自己的东西;因为邪恶和虚假都是自我出来的。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表示倚靠人自己和人的自我。

以赛亚书:

人民都成了烧火的燃料。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将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以赛亚书9:19-21)

“烧火的燃料”表示将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变成人自己的;“受饥饿,不饱足”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膀臂上的肉”表示人之自我的这两个部分;“玛拿西”表示意愿里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吃”表示人自己的。“火”表示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参看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节);“受饥饿,不饱足”之所以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是因为“饥饿”或饥荒和“口渴”表示良善和真理的荒凉(5360, 5376, 6110, 7102, 8568e节);“右边”表示真理所源自的良善,“左边”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参看10061节);因此,“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表示无论他们接受多少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教导,仍就不会接受它们。

“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良善(参看5351, 5353, 5354e, 6222, 6234, 6238, 6267节);“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节);因此,就反面意义而言,“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因为在圣言中,几乎一切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吃”表示变成人自己的(3168, 3513, 3596, 4745节);由此明显可知“吃自己膀臂上的肉”表示什么,即将源于自我的邪恶和虚假变成人自己的。之所以说“膀臂上的肉”,是因为“膀臂”和“手”一样表示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能力,他信靠这能力(参看10019节提到的地方)。

撒迦利亚书:

我就说,我不牧养你们。要死的,由他死;余剩的,让各人吃别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不牧养”表示不教导并改造;“要死”表示丧失属灵生命;“吃别人的肉”表示将源于别人自我的邪恶变成人自己的。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的邻舍,肉体肥大的埃及之子行淫。(以西结书16:26)

“耶路撒冷”表示败坏的教会;“肉体肥大的埃及人行淫”表示通过唯独始于属世人的记忆知识,因而通过感官记忆知识而歪曲教会的真理。“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参看402, 2117, 3654节),在此表示败坏的教会;“行淫”表示歪曲真理(参看2466, 2729, 8904节);“子”表示真理,也表示虚假(参看1147, 3373, 4257, 9807节);“埃及”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记忆知识(参看9340节提到的地方);“埃及”也表示属世层(参看9391节提到的地方)。因此,“肉体肥大”描述了那些倚靠感官证据推理教会的真理,并得出结论的人。那些如此行的人抓住虚假而不是真理,因为倚靠感官证据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就是倚靠身体感官的幻觉或谬论而如此行。因此,“肉体肥大”表示感官人,因为他们出于身体中自己的东西进行思考,或说他们自己的身体感知主宰了他们的思维。

以赛亚书:

埃及人不过是人,并不是神;他们的马不过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此处“埃及”也表示记忆知识;“他的马”表示由这记忆知识构成的理解力;当人们利用自己,而非神的东西得出结论时,这种理解力被称为“是肉,并不是灵”。“马”表示理解力(参看2761, 2762, 3217, 5321, 6534节);“埃及的马”表示由一种败坏的理解力所提供的记忆知识(6125, 8146, 8148节)。

“肉”表示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或也可说,他自己的邪恶意愿,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中论述以色列人对吃肉的渴望的地方,对此,经上如此记着说:

那人民中间的乌合之众大起贪欲的心,说,谁给我们肉吃呢?耶和华说,你们明天要吃肉。你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有风从耶和华那里刮起,把鹌鹑由海面刮来,使它们散落在营地,离地面约有二肘。百姓起来,终日终夜,并次日一整天,捕取鹌鹑,将它们摆列在营的四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耶和华的怒气就向百姓发作,耶和华用极重的灾殃击杀百姓。于是他给那地方起名叫贪欲之人的坟墓。(民数记11:4, 18-20, 31-34)

“肉”表示这个民族的自我,或说属于这个民族的东西,这一点从这段经文的每个细节可以看出来;因为若不是这个意思,渴望吃肉能有什么邪恶呢?更何况以前就已经应许他们有肉吃(出埃及记16:12)。但由于它表示自我,因而表示一种邪恶的意愿,而这个民族拥有自我,就是一个邪恶意愿的程度超过其它民族,所以当他们渴望肉时,经上说他们“大起贪欲之心”,他们因此被极重的灾殃击杀,他们被埋葬的地方也因此被称为“贪欲之人的坟墓”。无论你说意愿的邪恶,还是说贪欲,意思都一样,因为一个邪恶的意愿就在于贪欲。人的自我只渴望它自己的东西,却不渴望涉及邻舍的任何东西,或涉及神的任何东西,除非对自己有利。由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故经上说“他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以此表示这个民族将永远是这个样子,因为“一个整月”表示永远;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他们就被极重的灾殃击杀”,因为“牙齿”表示自我的肉体层面,就是一个人心智的最低层(4424e, 5565-5568, 9062节)。至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可参看9380节提到的地方,以及摩西之歌(申命记32:20-28, 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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