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最后的审判(续)
4661.继前一章解释了主关于教会末期的预言,论述了祂通过十个童女的比喻(马太福音25:1-13节)所预言的事后,接下来又是一个比喻,即:一个人要往很远的国家去,就给仆人银子(即:他兰得),一个给了五千,一个给了二千,另一个给了一千,叫他们做买卖;其中那领五千的另外赚了五千;那领二千的也照样另赚了二千;但那领一千的把银子藏在地里。这个比喻所含有的观念和十个童女的比喻差不多,所以我们略过去,然后解释这一章的结尾部分,字面上的内容如下。
4662.当人子在祂荣耀里,众圣天使与祂一同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万族都要聚集在祂面前。祂要把他们彼此分别出来,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把绵羊安置在右边,山羊在左边。于是,王要向那右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义人就回答祂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供养你?或渴了,给你喝?什么时候见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体,给你穿?又什么时候见你病了,或是在监里,来看你呢?王要回答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祂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因为我饿了,你们不给我吃;渴了,你们不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不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不给我穿;我病了,我在监里,你们不来看顾我。他们也要回答祂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体,或病了,或在监里,不伺候你呢?祂要回答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不做在这些最小的一个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马太福音25:31-46节)
4663.凡不知道内义的人必以为,主所说的这些话涉及某个末日;那时,全世界所有人都要聚集在主面前接受审判,并且审判的过程和文字中所描述的一模一样。也就是说,他们以为,主会将受审判的人安置在右边和左边,向他们说比喻中所提到的那些话。但是,人若通晓内义,并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获悉,主从不将任何人判入永火,而是每个人审判自己,也就是将自己投进那地方;不获悉,当每个人死亡时,他的最后审判即发生,就能在某种程度上对主所说的这些话的意思获得一个大体印象。人若根据内义和对应知道这些话的内义,就能知道它们的具体含义,即:在来世,每个人所得的报应都取决于他在世上所过的生活。
那些认为人通过唯信得救的人无法以任何其它方式解释这些话,只会说,主论及行为的这些话是指信的果实,祂提及它们仅仅是为了那些不了解秘密的简单人。但是,即便他们的观点也说明,信的果实才是那使人死后蒙福并幸福的。信的果实无非是照信仰的诫命所过的生活,因而是遵行那使人得救的信仰诫命的生活,而非脱离生活的信仰。因为死后,人会将其生命的一切状态都带在自己身上,以致他仍如在肉身时的样子。例如,在肉身期间,与自己相比看不起别人的人到了来世,与自己相比仍看不起别人;在肉身期间对邻人心怀仇恨的人到了来世,仍对邻人心怀仇恨;在肉身期间以诡诈对待同伴的人到了来世,仍以诡诈对待同伴,等等。在来世,每个人都保留着他活在肉身期间所获得的基本性质;众所周知,人的基本性质不可能被除去;如若除去,就没有丝毫生命存留了。
这就是为何主只提及仁爱行为的原因,因为凡实践仁爱行为,或也可说,过着信仰生活的人都拥有接受信仰的能力,即便在肉身期间没有获得,到了来世仍能获得。但是,凡没有实践仁爱行为,或没有过信仰生活的人,无论在肉身还是在来世,根本没有接受信仰的能力,因为邪恶永远不会与真理相一致,而是一个弃绝另一个。那些陷入邪恶的人即便谈论真理,也是嘴上说说,并非发自内心;因此,邪恶与真理仍彼此相距甚远。
4664.不过,包含在主在这段经文所说关于最后审判,也就是每个人死后最后审判的话里面的东西太多了,以至于无法在本章头几节解释完。故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接下来的各章头几节依次解释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