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先知书:
你们不要往田野去,也不要行在路上,因四围有仇敌的剑和惊吓。(耶利米书6:25-26)
又:
你接这杯忿怒的酒,使我所差遣你去的所有民族都喝它;他们喝了就要东倒西歪,并要发狂,是因我要打发到他们中间的剑。你们要喝,且要喝醉,要呕吐,且要跌倒,不得再起来,都因剑。(耶利米书25:15-16,27)
又:
马匹上去吧!车辆狂奔吧!让勇士,就是紧握盾牌的古实人和弗人,并握紧拉弓的路德人,都出去吧。那日是主万军之耶和华的日子,是报仇的日子;剑必吞吃得饱,喝醉他们的血。(耶利米书46:9-10)
以西结书:
他们必剥去你的衣服,夺取你的华美珠宝,留下你赤身露体;他们也必带一群人来攻击你,用石头打死你,用剑刺透你。(以西结书16:39-40)
这论及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撒迦利亚书:
丢弃羊群的无用牧人有祸了!剑必临到他的膀臂和右眼上。他的膀臂必全然枯干,他的右眼也必完全昏暗。(撒迦利亚书11:17)
何西阿书:
他们竟思想恶事抗拒我。他们的首领必因舌头的狂怒倒在剑下,这在埃及地必作他们的讥笑。(何西阿书7:15-16)
路加福音:
将有大灾难降在这地,也有震怒临到这百姓。他们要倒在剑刃之下,又被掳到所有民族当中。最终耶路撒冷要被列族践踏。(路加福音21:23-24)
此处主正在谈论时代的完结;从字义上看,祂谈论的是犹太人的分散和耶路撒冷的毁灭;但从内义上看,祂谈论的却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倒在剑刃之下”表示不再有任何真理,只有虚假;“所有民族”表示各种邪恶,他们要被掳到这些邪恶当中;“列族”表示邪恶(参看1259,1260,1849,1868节);“耶路撒冷”表示教会(2117节),该教会将被他们如此“践踏”。
IV.“剑”还表示虚假的惩罚,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以赛亚书:
到那日,耶和华必用祂刚硬、巨大、有力的剑察罚利维坦,就是那伸长的蛇,察罚利维坦,就是那弯曲的蛇,并杀海中的大鱼。(以赛亚书27:1)
这论及那些通过基于感官证据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的推理进入信之秘密的人;“刚硬、巨大、有力的剑”表示由这些推理产生的虚假的惩罚。
当我们读到人们被置于剑刃之下,并被剑杀死,有时包括“男人与女人,少年人与老人,公牛、绵羊、驴”时,内义上的意思是惩罚,这惩罚在于虚假的定罪或诅咒(如约书亚记6:21;8:24,25;10:28,30,37,39;11:10,11,12,14;13:22;19:47;士师记1:8,25;4:15,16;18:27;20:37;撒母耳记上15:8;列王纪下10:25等)。这也解释了为何经上吩咐凡拜别神的城都要被剑击杀,完全毁灭,用火烧尽,永为荒堆(申命记13:13,15-17);“剑”表示虚假的惩罚;“火”表示邪恶的惩罚。耶和华的使者站在路上,拔出剑来敌挡巴兰(民数记22:22,31),表示真理抵挡巴兰所拥有的虚假;这也是为何巴兰死于剑下(民数记31:8)。
“剑”在正面意义上表示进行争战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进行争战的虚假,以及真理的荒凉和虚假的惩罚,这些含义起源于来世的代表。因为在来世,当有人说他所知道的是虚假时,可以说便有小剑立刻临到他头上,造成惊恐;而进行争战的真理由带有像剑尖一样尖锐的点的物体来代表;因为没有良善的真理的确具有这种性质;但当与良善在一起时,真理就是圆形和柔软的。这就是剑的含义的起源,所以每当圣言提到“刀”、“枪”、“小剑”或“剑”时,天使就想到进行争战的真理。
圣言之所以很少提到“刀”,是因为在来世,有些恶灵被称为“割喉者”。他们身边似乎挂着刀,因为他们性情如此残忍,以至于想用刀割断每个人的喉咙。这就是为何经上没有提到“刀”,而是提到“小剑”或“剑”,因为后者经常用来争战,会使人联想到战争,从而联想到进行争战的真理。
古人十分清楚小剑、小矛和刀表示真理。这种知识传到教会之外的人,即外邦人那里,所以他们在献祭时常用小剑、小矛或刀自割、自刺,直到流血;如我们所读到的巴力祭司:
巴力的祭司大声呼求,按着他们的规矩,用剑和小矛自割,直到鲜血涌流。(列王纪上18:28)
在圣言中,所有战争武器都表示与属灵争战有关的事物,每一种武器都有某种具体含义(参看2686节)。
2800、“于是他们二人同行”表示(神性本身与神性理性)尽可能紧密的合一。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
2801、创世记22:7.以撒对他父亲亚伯拉罕说话;他说,我父啊;亚伯拉罕说,我儿,我在这里。以撒说,看哪,火与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里呢?
“以撒对他父亲亚伯拉罕说话;他说,我父啊;亚伯拉罕说,我儿,我在这里”表示在主里面进行、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之间基于爱的一个对话,或说表示一个对话,在这个对话中,出于对神性真理的爱说话的主向神性良善说话;神性真理是“儿”,神性良善是“父”;“以撒说,看哪,火与柴都有了”表示爱与公义是存在的;“但燔祭的羊羔在哪里呢”表示那些要成圣的人类成员在哪里呢?
2802、“以撒对他父亲亚伯拉罕说话;他说,我父啊;亚伯拉罕说,我儿,我在这里”表示在主里面进行、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之间基于爱的一个对话,或说表示一个对话,在这个对话中,出于对神性真理的爱说话的主向神性良善说话。这从“儿以撒”和“父亚伯拉罕”的含义,以及这些话所包含的情感清楚可知:“儿以撒”是指神性真理;“父亚伯拉罕”是指神性良善,稍后会论述两者;这些话所包含的情感来自这两边的爱。由此明显可知,这是主与祂父的对话。这些话还隐藏着更多超出人类心智所能感知到的奥秘,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动词“说”在本节出现了四次。当圣言开始一个新主题时,它通常会说“说”或“他说”(参看2061,2238,2260节)。这一点同样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本节中的这些话都是爱的话语;当这些话进入专注于至内在或至深意义的属天天使的意识时,他们会从这些话中为自己形成完全属天的观念,或说在自己脑海里形成最微妙的形像。因为属天天使出于圣言里面的情感为自己形成充满光的观念,而属灵天使则出于话语和事物的含义如此行(2157,2275节)。因此,从包含四种截然不同的时期或阶段和爱之情感的这些话中,属天天使形成诸如决不会降至人类理解范畴,也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那类观念;这些观念以无法描述的丰富性和多样化在他们脑海中形成。由此可见圣言在内义上是何性质,甚至在它字面上看似简简单单的地方,如在本节是何性质。
2803、神性真理是“儿”,神性良善是“父”。这从“儿”和“父”的含义,以及真理从良善成孕和出生的事实清楚可知:“儿”是指真理(参看489,491,533,1147,2633节);“父”是指良善。前面多次说明,真理只能从良善存在或显现。“儿”在此之所以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是因为神性本质与人身本质,并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神性婚姻;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这神性婚姻。因为耶和华或主里面只有无限之物,既然如此,那么就只能以这种观念来理解祂:祂是一切良善和真理的存在和显现,换句话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良善本身是“父”,真理本身是“子”。由于神性婚姻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如前所述,所以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耶稣对腓力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同一福音书:
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即使不信我,也当信这些工作;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7-38)
又:
我为他们祈求,因为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约翰福音17:9,10,21)
又:
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如果神在祂身上得了荣耀,那么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3:31-32;17:1)
由此可见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的合一是何性质,即:它是相互和交替的,或是互惠的;这种合一就是那被称为神性婚姻的,天上的婚姻便从神性婚姻降下;而天上的婚姻就是主的天国本身,主在约翰福音如此论到这国: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又:
我为他们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 21-23,26)
这天上的婚姻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可参看2508,2618,2728,2729 节等)。
没有神性真理,神性良善不可能存在并显现;没有神性良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相反,这一个总是靠近并回应那一个,所以很明显,神性婚姻自永恒就存在,也就是说,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用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5,24)
但自永恒所生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也生在时间中;说它生在时间中,和说它被荣耀是一样的。这就是为何主多次说,祂要往差祂来的父那里去,也就是说,祂正在回到父那里。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这圣言起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14)
也可参看约翰福音3:13;6:62。
2804、“以撒说,看哪,火与柴都有了”表示爱与公义是存在的。这从“火”和“燔祭的柴”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爱(参看934节);“燔祭的柴”是指公义的功德(参看2784节)。
2805、“但燔祭的羊羔在哪里呢”表示那些要成圣的人类成员在哪里呢?这从祭物,尤其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燔祭和祭物是内在敬拜的代表(可参看922,923节);它们是由牛群和羊群的成员制成的;当它们由羊群的成员制成时,就用羊羔、绵羊、母山羊、小山羊、公羊或公山羊;当由牛群的成员制成时,就用公牛、小公牛或牛犊;它们都表示各种属天和属灵事物(参看922,1823,2180节);人们用它们来献祭(2776节)。由此可见,以撒的询问,就是“燔祭的羊羔在哪里呢”,表示那些要成圣的人类成员在哪呢?这一点从下文,也就是从他父亲亚伯拉罕的回答看得更清楚,即:“神必自己看见作燔祭的羊羔”(22:8),这表示神性人身或人性会提供那些要成圣的人。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后来亚伯拉罕在自己身后看见一只燔祭的公羊,两角缠在灌木丛中(22:13),这表示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类成员。这一点同样从之后22:14-17中的细节明显看出来。
2806、创世记22:8.亚伯拉罕说,我儿,神必自己看见作燔祭的羊羔。于是他们二人同行。
“亚伯拉罕说,我儿,神必自己看见作燔祭的羊羔”表示回答:神性人身或人性将提供那些要成圣的人;“于是他们二人同行”表示尽可能更紧密的合一。
2807、“亚伯拉罕说,我儿,神必自己看见作燔祭的羊羔”表示回答:神性人身或人性将提供那些要成圣的人。这从“自己看见”和“燔祭的羊羔”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神时,“自己看见”是指预见和提供,因为就最接近字义的内义而言,“看见”表示理解(2150,2325节);就更内在的意义而言,“看见”表示有信(897,2325节);而就至高意义而言,“看见”表示预见和提供。“燔祭的羊羔”是指那些要成圣的人类成员,如刚才所述(2805节)。从下文明显可知,“燔祭的羊羔”在此表示属灵人。用于燔祭和祭牲的各种动物都有各自不同的含义;也就是说:羊羔表示一样事物,绵羊表示另一样事物,小山羊和母山羊又表示一样事物,公羊和公山羊则表示另一样事物;公牛、小公牛和牛犊也一样。雏鸽和斑鸠同样有不同含义。每种动物都有自己的含义,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经上明确规定了每个具体日子和每种具体宗教节日,如赎罪、洁净或就职仪式和其它场合,该献哪种动物。若非每种动物都有某种特定含义,经上绝不会如此明确地规定哪种场合要献上哪种动物。
显然,古教会和后来的犹太教所执行的一切宗教仪式或外在敬拜形式都代表主,燔祭和祭物尤其代表祂,因为它们是希伯来民族的主要敬拜形式。它们因代表主而同时也代表人里面那些属于主的东西,即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因而代表那些属天或属灵,或应该属天或属灵的人自己。这就是为何“羊羔”在此表示属灵人,就是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至于“我儿,神必自己看见作燔祭的羊羔”表示神性人身或人性将提供那些要成圣的人,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此处经上说的是“神必看见”,而不是“耶和华必看见”。当这两个名字出现,如出现在本章时,“耶和华”和“父”所表相同,“神”和“子”所表相同,因而在此表示神性人身或人性。这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属灵人,属灵人的拯救来自神性人身或人性(可参看2661,2716节)。
2808、“于是他们二人同行”表示尽可能更紧密的合一。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之所以表示更紧密的合一,是因为这句话是第二次说了。
2809、创世记22:9.他们到了神告诉他的地方,亚伯拉罕在那里筑坛,把柴依次摆好,捆绑他的儿子以撒,放在坛的柴上。
“他们到了神告诉他的地方”表示那时主的状态,正如从神性真理所感知的;“亚伯拉罕在那里筑坛”表示主的人身或人性神性(HumanDivine,即试探之前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做的准备;“把柴依次摆好”表示与它联合的公义;“捆绑他的儿子以撒”表示神性理性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它在真理方面即将经历终级试探;“放在坛的柴上”表示在与公义联合或公义所属的人身或人性神性里面。
2810、“他们到了神告诉他的地方”表示那时主的状态,正如从神性真理所感知的。这从“地方”和“告诉”的含义清楚可知:“地方”是指状态(参看2786节);在圣言的历史部分,“告诉”(即说)是指感知,如前面频繁所解释的。“神告诉”在此表示从神性真理感知,因为经上用的名字是“神”,而不是“耶和华”(2586,2807e节)。
2811、“亚伯拉罕在那里筑坛”表示主的人身或人性神性(HumanDivine,即试探之前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做的准备,这从“坛”和“筑坛”的含义清楚可知。祭坛表示总体上的一切敬拜,因为它们是代表性教会敬拜的主要特征(921节);并且它们因表示总体上的一切敬拜而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因为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就是一切敬拜和一切教义,以至于是敬拜本身和教义本身;这也可从取代祭坛或燔祭和祭物的圣餐看出来(2165,2187,2343,2359节)。圣餐是外在敬拜的主要特征,因为在圣餐中被赐予的,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筑坛”就是预备人身或人性神性,这从前面的内容明显看出来,因而无需进一步解释。主的人身或人性神性为经历终极试探所做的最后准备就是本节论述的主题,以“亚伯拉罕把柴依次摆好,捆绑他的儿子以撒,放在坛的柴上”来描述。
2812、“把柴依次摆好”表示与它联合的公义。这从“燔祭的柴”和“在坛上把柴依次摆好”的含义清楚可知:“燔祭的柴”是指公义的功德(参看2784,2798节);“在坛上把柴依次摆好”是指将公义与人身或人性神性联合起来。当公义存在,并伴有它属于主的真正信心时,公义的功德就被联合了。
2813、“捆绑他的儿子以撒”表示神性理性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它在真理方面即将经历终级试探,这从“捆绑”和“他的儿子以撒”的含义清楚可知。“捆绑”是指为经历终极试探而取得一种状态,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一个处于一种试探状态的人,完全就像一个被捆绑或用锁链拴住的人。“他的儿子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在此是指真理方面的(2802,2803节)。真正的理性整个是由良善和真理构成的。在良善方面的主的神性理性不会遭遇或经历试探,因为发起试探的魔鬼或灵人不能接近为神性的良善,这良善超越其试探的一切企图和努力。但为神性的真理一旦被捆绑,就能被试探,因为错觉或谬念,尤其虚假会侵袭它,从而试探它。事实上,关于为神性的真理的某种观念能被形成;但只有那些拥有感知,系属天天使的人才有可能形成关于为神性的良善的观念。主降世的时候,不再被人承认的,正是为神性的真理;因此,为神性的真理是主经历试探的根源,也是祂承受试探所用的手段。在主里面,为神性的真理就是那被称为“人子”的,而为神性的良善就是那被称为“神的儿子”的。论到“人子”,主多次说,祂要受苦;但论到“神的儿子”,祂从未说过这种话。论到人子或为神性的真理,祂说要受苦,这一事实清楚可见于马太福音:
看哪,我们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给祭司长和文士。他们要定祂死罪,又把祂交给外邦人戏弄、鞭打、钉在十字架上。(马太福音 20:18-19)
同一福音书:
耶稣对祂的门徒说,看哪,时候到了,人子要被交在罪人手里了。(马太福音26:45)
马可福音:
耶稣开始教导他们,人子必须受许多的苦,被长老、祭司长和文士弃绝,并且被杀,过三天复活。(马可福音8:31)
同一福音书:
经上指着人子写着,祂要受许多的苦,并被藐视。人子将要被交在人手里,他们要杀害祂;被杀以后,第三天祂要复活。(马可福音9:12,31)
又:
看哪,我们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将要被交给祭司长和文士,他们要定祂死罪,把祂交给外邦人,他们要戏弄祂,向祂吐唾沫,杀害祂;第三天,祂要复活。(马可福音10:33-34)
又:
时候到了;看哪,人子要被交在罪人手里了。(马可福音14:41)
路加福音:
人子必须受许多的苦,被长老、祭司长和文士弃绝,并且被杀,第三天复活。(路加福音9:22,44)
同一福音书:
我们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写关于人子的一切事都要在那里成就;祂将要被交给外邦人,被戏弄、凌辱、吐唾沫,他们要鞭打并杀害祂,第三日祂要复活。(路加福音18:31-33)
又:
天使对妇女们说,当记念祂还在加利利的时候怎样告诉你们,说,人子必须被交在罪人手里,钉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复活。(路加福音24:6-7)
在所有这些经文中,“人子”都表示为神性的真理方面的主,也就是在内义上的圣言方面的主;该圣言要被祭司长和文士弃绝,凌辱、鞭打、吐唾沫、钉在十字架上,这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犹太人照字面诠释圣言中的一切,把它们用于自己,并将其据为己有。他们并不想知道关于圣言灵义和天国的任何事,而是相信弥赛亚会来把他们的国提到地上所有的国家之上,甚至到今天他们还这样认为。由此明显可知,被他们弃绝、凌辱、鞭打、钉在十字架上的,是为神性的真理。无论你说为神性的真理,还是说为神性的真理方面的主,意思都一样,因为主就是真理本身,正如祂就是圣言本身(2011,2016节,2533e节)。
主在第三日复活也暗示了这一事实,即:为神性的真理,或内义上的圣言,就是古教会所理解的那种圣言,在时代的完结要复活,这也是“第三日”(1825,2788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那时,人子,也就是为神性的真理要显现(马太福音24:30,37,39,44;马可福音13:26;路加福音17:22,24-26,30;21:27,36)。
“人子”是指为神性的真理方面的主,这一点从上述经文明显看出来,从以下经文进一步看出来。马太福音:
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在时代的完结,人子要差遣祂的天使,把一切叫人跌倒的,从祂国里挑出来。(马太福音13:37-38,41-42)
此处“好种”是指真理,“世界”是指人类,“撒好种的”是指人子,“叫人跌倒的”是指虚假。约翰福音:
群众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你怎么说人子必须被举起来呢?这人子是谁呢?耶稣回答他们,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4-36)
此处当群众问“人子是谁”时,耶稣给出的回答是关于光,就是真理的,并说祂自己就是他们应当信从的光或真理。关于来自主的光,也就是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1053,1521,1529-1531,1619-1632节)。
至于神的儿子,或在祂的人身或人性神性里面的良善方面的主不能被试探,如前所述,这也可从福音书中主对试探者的答复明显看出来:
那试探者说,你若是神的儿子,就把自己扔下去。因为经上记着,主要为你吩咐祂的使者,免得你的脚碰在石头上。耶稣对他说,经上又记着,不可试探主你的神。(马太福音4:6-7;路加福音4:9-12)
2814、“放在坛的柴上”表示在与公义联合或公义所属的人身或人性神性里面。这从“坛”和“燔祭的柴”的含义清楚可知:“坛”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参看2811节);“燔祭的柴”是指公义的功德(参看2784,2798,2812节)。所论述的在主的人身或人性神性里面经历试探的神性真理,或为神性的真理,不是神性真理本身,因为神性真理本身超越一切试探。确切地说,它是理性真理,就是天使所拥有的那种;理性真理在于真理的表象,就是那被称为“人子”的,不过是荣耀之前的。而得了荣耀的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真理超越表象,不可能在任何理解的范畴内,更不可能在世人的理解范畴内,甚至不在天使的理解范畴内,因而根本不可能经历任何试探。在天上,它看似来自主的光。关于这神性真理,或得了荣耀的人子,经上在约翰福音如此记着说:
耶稣就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如果神在祂身上得了荣耀,那么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并且要快快地荣耀祂。(约翰福音13:31-32)
为让人对这个极深的奥秘能有某种清晰的概念,我们可以将主里面那能被试探,事实上经历了数次试探的真理称为主的人身或人性神性(Lord’sHumanDivine)里面的神性真理,或为神性的真理;把那因得了荣耀而不能被试探,或不经历任何试探的真理称为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Lord’sDivineHuman)里面的神性真理。这种区别在前面各个地方也可以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