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史公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第3卷)》第19章 《创世记》第19章内义(1)

《属天的奥秘(第3卷)》第19章 《创世记》第19章内义(1)

内 义

2317、创世记19:1.那两个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玛;罗得正坐在所多玛城门口。罗得一看见,就起来迎接他们,脸伏于地下拜。

“那两个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玛”表示审判之前的察罚;“那两个天使”表示审判所属的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所多玛”表示恶人,尤其教会里面的恶人;“晚上”是指察罚的时间;“罗得正坐在所多玛城门口”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但拥有外在敬拜的人,就是此处“罗得”所代表的人;这些人虽生活在恶人当中,但与他们分开了,这由“坐在所多玛城门口”来表示;“罗得一看见”表示他们的良心;“就起来迎接他们”表示承认,以及仁爱的性情;“脸伏于地下拜”表示谦卑。

2318、“那两个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玛”表示审判之前的察罚。这从前一章(2242节)那三个人,也就是耶和华所说的话和本章接下来的话,以及“晚上”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前一章,耶和华说“我现在要下去,察看所多玛和蛾摩拉的居民是否真的像那达到我这里的嚷叫声一样完结了;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18:20-21);如前所示(2242节),这些话表示审判之前的察罚。本章描述了察罚的行为本身,然后描述了审判,这从下文明显看出来。“晚上”表示察罚的时间,这从下文明显看出来(2323节)。至于察罚的定义和它在审判之前到来的事实,可参看前文(2242节)。前一章论述了人类的败坏状态,以及主因那些虽行恶,但仍保留某种良善和真理的人而悲伤,并为他们求情。因此,本章继续论述对那些拥有某种良善和真理之人的拯救;这些人在本章由“罗得”来代表。同时,本章还论述了那些完全沉浸于邪恶和虚假之人的毁灭;这些人在此由“所多玛和蛾摩拉”来表示。

2319、“那两个天使”表示审判所属的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这从圣言中“天使”的含义和此处经上说有“两个天使”清楚可知。在圣言中,“天使”表示主里面的某种神性本质,至于这是哪种本质,这可从整个思路清楚看出来,如前所示(1925节)。他们在此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与亚伯拉罕在一起的那三人表示主的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2149,2156,2288节)。从这一事实和他们被称为“耶和华”(19:24)的事实,以及“天使”的含义(1925节)清楚可知,“那两个天使”在此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

2320、为何与亚伯拉罕在一起的是三位天使,而此处却只有两位天使?这是一个三言两语无法解释清楚的奥秘。但从以下事实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这个奥秘,即:本章论述的主题是审判,也就是对有信之人的拯救和对无信之人的定罪。圣言表明,审判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约翰福音表明,审判属于神性人身: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子”表示神性人身(参看2159节)。约翰福音还表明,审判属于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活动:

我若去,就差保惠师到你们这里来;祂来的时候,就要在罪、公义、审判方面责备世人。(约翰福音16:7-8)

约翰福音同样表明,这神圣活动来自主:

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将受于我的传告出去。(约翰福音16:13,15)

约翰福音又表明,当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也就是说,主得着荣耀时,这一切就会发生:

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

2321、至于审判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情况是这样:人类不可能得救,除非主降世将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合一,因为主的人身或人性若不变成神性,救恩永远不可能到达人那里(1990,2016,2034,2035节)。那将恶人与善人分开的,就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活动本身,因为恶人如此害怕和畏惧主的神圣,以至于无法靠近它,而是逃得远远的,一头扎进自己的地狱,各自照着自己里面的亵渎而如此行。

2322、“所多玛”表示恶人,尤其教会里面的恶人。这从“所多玛”的含义清楚可知,“所多玛”是指自我之爱的邪恶(参看2220,2246节),因而是指那些陷入这邪恶的人。那些仅根据字义理解圣言的人可能以为“所多玛”表示一种违反事物的属世秩序的污秽,或说一种完全反常的污秽行为;但就内义而言,“所多玛”表示自我之爱的邪恶。各种各样的一切邪恶都是从这邪恶涌出的,从它涌出的一切邪恶在圣言中被称为“奸淫”(adulteries,即通奸),也以奸淫来描述,这从本章末尾(2466节)所引用的圣言经文清楚可知。

2323、“晚上”是指察罚的时间,这从“晚上”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教会的状态被比作一年四季和一日四时:一年四季是指夏、秋、冬、春;一日四时是指午、晚、夜、晨,因为两者之间的确存在这种相似性。被称为“晚上”的教会状态是指当仁不复存在,结果信也开始消失,因而教会不复存在时的一种状态。这就是“夜”随之而来的“晚上”(参看22节)。当仁发光,信也相应地发光,因而教会兴起时,也有一个“晚上”;这个“晚上”是早晨之前的曙光(参看883节)。因此,“晚上”表示这两种状态,因为主规定,当一个教会不复存在时,一个新教会就兴起,并且这两个过程是同时进行的,因为如果没有一个教会存在于世界上的某个地方,人类就不能持续存在,因为它没有与天堂的结合,如前所示(468,637,931,2054节)。

本章论述了教会的这两种状态,即:“罗得”所代表的一个新教会的兴起,以及“所多玛和蛾摩拉”所表示的旧教会的毁灭;这从概览可以看出来。这就是为何此处说那两个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玛;这也是为何经上提到晚上发生的事(19:1-3),夜里发生的事(19:4-14),早晨或曙光升起时发生的事(19:15-22),以及太阳升起后发生的事(19:23-26)。

“晚上”因表示教会的这些状态,故也表示审判之前的察罚,因为当审判,也就是对有信者的拯救和对不信者的定罪,逼近时,察罚(察罚是对他们品质的检查,也就是察看是否还有任何仁和信)就会发生。这种察罚出现在“晚上”,这也是为何察罚(visit,经上或译为眷顾)本身被称为“晚上”,如西番雅书:

海洋地带的居民、基利提族有祸了!迦南,非利士人之地啊,耶和华的话与你反对,我必毁灭你,以致无人居住。犹大家剩下的人必在亚实基伦的家里牧放,晚上必躺卧,因为耶和华他们的神必眷顾他们,使他们被掳的人归回。(西番雅书2:5,7)

2324、“罗得正坐在所多玛城门口”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但拥有外在敬拜的人,就是此处“罗得”所代表的人;这些人虽生活在恶人当中,但与他们分开了,这由“坐在所多玛城门口”来表示。这从“罗得”的代表,以及“城门口”和“所多玛”的含义清楚可知。罗得的代表:当与亚伯拉罕在一起时,罗得代表主的感官层,或感官知觉,因而代表祂的外在人,如第一卷所示(1428,1434,1547节)。但此处当与亚伯拉罕分开时,罗得不再代表主,而是代表那些与主同在的人,即教会的外在成员,也就是那些处于仁之良善,但拥有外在敬拜的人。

事实上,在本章,罗得代表教会的外在成员,或也可说外在教会的性质,不仅包括它一开始的性质,还包括它在发展中,以及结束时的性质。“摩押”和“亚扪人”就表示该教会的结束,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可从下文所描述的一系列事件清楚看出来。在圣言中,一个人代表许多连续状态是很常见的,这些状态以这个人生活中的连续行为来描述。

“城门口”的含义:“城门口”是一个城市进、出的地方;因此,“坐在城门口”在此的确表示与恶人在一起,但仍与他们分开了;这就是教会中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通常的情形。他们虽生活在恶人当中,但仍与恶人分开了,不是在民间社会上分开了,而是在属灵生活上分开了。“所多玛”表示总体上的邪恶,或也可说恶人,尤其教会里的恶人,如前所述(2322节)。

2325、“罗得一看见”表示良心,即那些处于仁之良善,但拥有外在敬拜之人的良心,这从“看见”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看见”表示理解(897,1584,1806,1807,2150节)。然而,它在内义上表示有信;关于这层含义,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下文(创世记29:32)予以讨论。“看见”在此之所以表示良心,是因为那些有信的人也有良心。信仰与良心如此不可分割,以至于无论你说信仰也好,说良心也好,都是一样的。我所说的信仰是指通向仁爱的信仰和来自仁爱的信仰,因而是指仁爱本身,因为没有仁爱的信仰根本不是信仰。正如信仰没有仁爱是不可能的,良心没有仁爱也是不可能的。

2326、“就起来迎接他们”表示承认,以及仁爱的性情。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天使一到来,罗得即承认他们是天使;而所多玛人则不是这样,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呼叫罗得说,今夜到你这里来的人在哪里呢?把他们给我们带出来,让我们亲近他们”(19:5)。这些话在内义上表示教会里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承认“那两个天使”所表示的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而那些并未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却不承认。这些话同样体现了一种仁爱的性情,这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即:罗得邀请天使到他家里,罗得就代表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事实上表示仁之良善本身。

2327、“脸伏于地下拜”表示谦卑。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在过去,尤其在代表性教会,人们弯腰下拜,并把腰弯得如此之低,以至于脸伏于地。原因在于,脸表示人的内层(358,1999节)。他们之所以俯伏在地,是因为地上的尘土表示亵渎和定罪的东西(278节)。所以他们以这种方式代表这一事实:凭自己,他们是亵渎和被定罪的。这就是为何他们脸伏于地下拜,甚至在尘土和灰中打滚,把尘土和灰撒在头上(可参看耶利米哀歌2:10;以西结书27:30;弥迦书1:10;约书亚记7:6;启示录18:19等)。

他们通过这些行为来代表真谦卑的状态;这种状态绝无可能存在,除非他们承认凭自己,他们是亵渎和被定罪的,因而凭自己无法仰望主,主那里只有神性和神圣之物。因此,一个人越承认自己是什么样,就越能拥有真正的谦卑,在敬拜时就越感受到爱慕。因为一切敬拜都必包含谦卑;如果敬拜与谦卑分离,爱慕、因而敬拜根本就不存在。

谦卑的状态之所以是敬拜本身至关重要的基本状态,是因为内心越谦卑,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一切邪恶就越止息;它们越止息,良善和真理,也就是仁和信就越从主流入内心。接受良善和真理的主要障碍是自我之爱,因为这爱含有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以及对那些不尊敬自己之人的仇恨和报复,还含有无情和残忍,因而含有最坏的邪恶;良善和真理绝无可能被引入这些东西,因为它们彼此对立。

2328、创世记19:2.说,看哪,我主啊,请你们转到仆人家里过夜,洗洗脚,清早起来再赶路。他们说,不,我们要在街上过夜。

“说,看哪,我主啊”表示对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的一种内在承认和肯定;“请你们转到仆人家里过夜”表示邀请与他同住;“到仆人家里”表示住在仁之良善中;“洗洗脚”表示适应他的属世层;“清早起来再赶路”表示以这种方式在良善和真理上被强化;“他们说,不”表示在试探期间通常出现的怀疑;“我们要在街上过夜”表示主似乎想基于真理审判。

2329、“说,看哪,我主啊”表示对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的一种内在承认和肯定,这从刚才所说的承认和谦卑清楚可知。此处接踵而来的是肯定,因为罗得的话,即“看哪,我主啊”是一种肯定。内在肯定是内心的肯定,出现在谦卑中,同时出现在对良善的情感中。而外在肯定是口头上的,有可能出现在一种假谦卑和对良善的一种假情感中;无论谦卑还是对良善的情感,都一点也没有,如在那些为了自己的威望,确切地说,为了自我崇拜或自我吹捧和自己的物质利益而声称信主的人中间的情形。这些人口头上肯定的东西,心里其实是否认的。

经上说“我主”用的是复数形式,原因和前一章说那“三个人”是一样的。正如那里的“三个”表示主的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这里的“两个”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如前所述(2319节)。在教会,众所周知,这些为一;由于他们为一,所以在下文,经上也以单数形式提到他们。如19:17:“领他们出来以后,他说,逃命吧”;19:19:“看哪,你仆人已经在你眼中蒙恩,你又加大你向我所显的怜悯”;19:21:“他对罗得说,看哪,连在这话上我也顾全你的脸面,我不倾覆这城”;19:22:“因为你还没有到那里,我不能作什么”。

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就是耶和华,这一点从前一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这三个人被称为“耶和华”,如18:13:“耶和华对亚伯拉罕说”;18:14:“对耶和华来说,有什么事是稀奇的呢”;18:22:“亚伯拉罕却仍旧站在耶和华面前”;18:33:“耶和华与亚伯拉罕说完了话就走了”。因此,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就是耶和华,如19:24也以这种方式提到它们:“耶和华将硫磺与火,从天上耶和华那里,如雨般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这些话的内义可见于下文 (2443-2447节)。主是耶和华自己,在旧约的历史和预言部分经常被称为“耶和华”(参看1736节)。

真正的教会成员,也就是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都熟知并承认三位一体;但他们仍在主面前谦卑自己,并且只拜祂。这是因为他们知道,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靠近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他们还知道,圣灵所拥有的一切神圣都是从祂发出的。当这种观念存在于他们脑海时,他们只拜祂(一切事物都通过祂而来,并来自祂),因而只拜那一位。他们也不会将其观念分散在三位当中,如教会里面其他许多人惯常所行的那样。

这从来世的许多人身上明显看出来,包括一些学者,他们活在肉身时以为自己比其他人更掌握信之奥秘。在来世,当这些人被检查他们对一位神持有什么样的观念(即是否思想三位非受造者,三位无限者,三位永恒者,三位全能者,三位主)时,显而易见,他们持有三位的观念(因为在来世,各种观念都被交流)。然而,《亚他那修信经》明确说,没有三位非受造者、三位无限者、三位永恒者、三位全能者、三位主,只有一位,这也是真理。所以学者们承认,他们嘴上说的确实是一位神,但想的却是三位;有些学者甚至相信三位。他们说,他们无法在观念上或脑海里将这三位合在一起,而是不得不把他们分开。

其原因在于,一切奥秘,甚至极深的奥秘,都伴随一个观念,因为没有一个观念,就不可能思想、甚至记住任何东西。因此,每个人对于一位神为自己形成哪种思维、因而哪种信仰,在来世如在晴天白日下一样清楚。事实上,在来世,当犹太人听说主就是耶和华,只有一位神时,他们无话可说。但当看到基督徒将其观念分成三位时,他们说,他们自己拜一位神,而基督徒却拜三位。另外,除了那些拥有仁之信的人外,没有人能在观念上将被如此分离的三位合在一起,因为主使这些人的心智适应祂自己。

2330、“请你们转到仆人家里过夜”表示邀请与他同住,即邀请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与他同住。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

2331、“到仆人家里”表示住在仁之良善中。这从“家”的含义清楚可知,“家”是指天上的良善,这良善唯独属于爱和仁(参看2048,2233节)。

2332、“洗洗脚”表示适应他的属世层,这从前一章的阐述(2162节)清楚可知,那里有同样的话。过去,当人们看见耶和华的天使或使者时,他们就以为自己要死了(出埃及记19:12,21,24;20:19;士师记6:22-23;13:22-23),因为当神性神圣流入与人同在的亵渎时,它产生的效果或力量使它就像一团焚毁和吞灭的大火。因此,当主在世人,甚至天使眼前呈现自己时,祂便奇迹般地调整并缓和从祂发出的神圣,好叫他们能够承受;或也可说,祂调整自己以适应他们的属世性。这就是罗得对天使说的这句话,即“洗洗脚”在内义上所表示的。这表明了内义的性质,因为所给出的这层含义无法从字义上看出来。

2333、“清早起来再赶路”表示以这种方式在良善和真理上被强化,这从“清早起来”和“再赶路”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清早或早晨”表示主的国度和凡属主国度之物,因而主要表示爱与仁的良善,这可从圣言(19:5)得以证实;而“路”表示真理(参看627节)。由此可推知,他们在他家里过夜后(这表示他们住在与他同在的仁之良善中),要“清早起来赶路”(这表示他们以这种方式在良善和真理上被强化)。

从这些话,如同从其它话一样清楚看出,内义,尤其圣言历史部分的内义,距离字义何等遥远,因而如何难以看见。内义无法清楚显现,除非每个词的含义都照其在圣言中的一贯含义被解释出来。因此,当字义完全占据我们的思维或观念时,内义只显现为某种完全模糊而黑暗的东西。而另一方面,当内义完全占据我们的思维或观念时,字义同样显得模糊,事实上在天使看来如同没有。因为天使不再像世人那样拥有世俗和肉体的思维或观念,而是拥有属灵和属天的思维或观念。当世人所阅读的圣言上升到天使所在的气场,也就是上升到天堂时,字义上的这些话就会奇迹般地转变为属灵和属天的思维或观念。这种转变取决于属灵事物与世俗事物并属天事物与肉体事物的对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是最恒定不变的,但其性质要等到圣言中的这些词、名字和数字的内义被解释出来时才能被揭示出来。

为了解这种对应关系的性质,换句话说,了解当世俗和肉体的思维或观念被提升到天堂时,它们如何过渡为相对应的属灵和属天的思维或观念,以“清早”和“路”为例。当世人读到“清早或早晨”,如此处“清早起来”这个短语时,天使不会形成一天当中的任何早晨的概念,而是形成灵义上的早晨的概念。这种概念类似下面这些话,撒母耳记:

以色列的磐石,祂必像日出的晨光,如无云的清晨。(撒母耳记下23:3-4)

但以理书:

圣者对我说,到二千三百个晚上和早晨。(但以理书8:14,26)

因此,天使感知到的是主,或祂的国度,或爱与仁的属天事物,而不是“早晨”;事实上,他们的感知照着一个人所读的圣言中的故事情节或一系列事物而呈现多样化。

同样,当一个人读到“路(经上或译为道)”这个词,如此处“赶路”时,他们无法形成路的任何概念,而是形成另一种属灵或属天的概念,也就是说,就像约翰福音书中的路,在那里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约翰福音14:6)

诗篇:

耶和华啊,将你使我认识你的路,求你以你的真理引导我的路。(诗篇25:4-5)

以赛亚书:

使祂认识领悟之道。(以赛亚书40:14)

天使感知到的是真理,而非“路或道”,无论在圣言的历史部分还是预言部分,都是如此。事实上,天使不再关心历史细节,因为这类细节与他们的思维或观念完全不相容。因此,取而代之的是,他们感知到诸如属于主及其国度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在内义上以美妙的阵列和优雅的顺序一个紧跟着一个。为此,为叫天使也能从圣言中受益,其中的一切历史细节都具有代表性,每个词都表示这类事物。这种特征是圣言所独有的,使得圣言不同于或胜过其它一切著作。

2334、“他们说,不”表示在试探期间通常出现的怀疑,这从他们虽说“不”,却仍进了罗得的家清楚看出来。一切试探都必包含对主的同在和怜悯,以及得救等等的怀疑,因为经历试探的人都会遭受内在焦虑,甚至绝望。他们通常被保持在这种绝望的状态,好让他们最终确信这一事实:一切事都是由于主的怜悯;唯独主拯救他们;并且他们自己里面只有邪恶。如果他们在冲突或争战中赢得胜利,这些信念就会越来越坚定,或说这些信念通过他们所战胜的冲突或争战而得到确认。试探过后,从它会留下许多真理和良善的状态。以后主能将他们的思维转向这些状态;否则,他们的思维就会奔向疯狂,并把他们的心智引向真理和良善的对立面。

如前所述(2324节),此处以“罗得”来描述处于仁之良善,却拥有外在敬拜的教会的第一个状态。一个人在进入这种状态之前,先要接受改造,这种改造实际上也是通过某种试探实现的,而那些拥有外在敬拜的人只经历温和的试探。鉴于上述原因,此处才提到涉及某种程度的试探的事,即:天使们先是说在街上过夜,罗得催促他们,他们才转向他,进了他的家。

2335、“我们要在街上过夜”表示主似乎想基于真理审判,这从“街”和“过夜”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街”,“街”在内义上与“路或道”所表相同,即都表示真理,因为街就是城内的道路,这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过夜”在此是指审判,这可从“夜”的含义看出来。前面说明(2323节),“晚上”表示当信开始灭亡时,教会倒数第二个状态,也就是末后之前的那个状态,还表示在审判之前到来的察罚。由此明显可知,随后到来的“夜”就是当信不复存在,以及审判发生时的末后状态。由此明显可知,“在街上过夜”在内义上表示基于真理审判。

至于审判,它有两种,即:站在良善角度上的审判和站在真理角度上的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这一点从马太福音(25:34-40)很清楚地看出来;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马太福音25:41-46)。从良善受审判的人会得救,因为他们接受良善;而从真理受审判的人会被定罪,因为他们弃绝良善。良善是主的,那些在生活和信仰上承认这一点的人是主的,并因此得救。而那些在生活、因而在信仰上不承认这一点的人不能属于主,因此不能得救。所以他们照其生活行为、思维和目的而受审判。当照这些受审判时,他们不可避免地被定罪,因为真理是这样:人凭自己只能实行、思想、意图邪恶,并且只要主不阻止他,他凭自己就会冲向地狱。

至于基于真理的审判,情况是这样:主若不从良善,就永远不审判任何人,因为祂渴望把所有人,无论多少,都提入天堂;事实上,若有可能,祂会把我们都提升到祂自己那里;因为主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永远不能定任何人的罪。相反,是人定自己的罪,因为他弃绝良善。活在肉身期间,他怎样避开良善,在来世就怎样避开它,进而避开天堂和主,因为主只能住在良善中。祂也住在真理中,但不住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中。主不定任何人的罪,换句话说,祂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

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藉着祂得救。审判乃是这样:光来到世界,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7,19)

同一福音书: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约翰福音12:47)

另外可参看之前关于该主题的讨论(223,245,592,696,1093,1683,1874,2258节)。

前面论述审判的地方(2320,2321节)已经说明,根据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一切审判都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的事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然而,刚才已说明,主不定任何人的罪,从而审判他。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文字上是何性质,即:若不从另一种意义,也就是从内义,就无法理解它。唯独内义说明审判究竟是怎么回事。

2336、“街”表示真理,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清楚看出来,如在启示录论述新耶路撒冷的地方:

十二个门是十二颗珍珠,每门是一颗珍珠。城内的街道是纯金,好像透明的玻璃。(启示录21:21)

“新耶路撒冷”是指主的国度,经上因正在描述该国度的良善和真理,故描述了它的“城墙”、“门”和“街道”。“街道”表示通向良善的真理的各个方面,或通向爱和仁的信的各个方面。当真理通向良善时,它就变成良善,从而因良善而透明,所以经上说这街道是“纯金”,“好像透明的玻璃”。又:

在城的街道中间,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样果子。(启示录22:2)

这也论及新耶路撒冷或主的国度。“街道中间”是指产生良善,后来又来自良善的信之真理;“十二样果子”就是那被称为信之果子的;因为“十二”表示信的一切或各个方面,如前所示(577,2089,2129-2130节)。

但以理书:

你要知道,要明白,从话语发出恢复并建造耶路撒冷,直到弥赛亚领袖,必有七个七和六十二个七;它连街带濠都必恢复并建造。(但以理书9:25)

这论及主的降临;“它连街带濠都必恢复并建造”表示那时真理和良善的恢复,或说那时会有真理和良善。众所周知,那时耶路撒冷不会恢复并建造;此外,只要不将自己的观念专注于尘世国度,而是专注于“耶路撒冷”在内义上所表示的天国,谁都能知道,耶路撒冷不会恢复或重建。

路加福音:

家主对仆人说,快出去,到城里大街小巷,把贫穷的、残废的、瘸腿的、瞎眼的都领到这里来。(路加福音14:21)

那些拘限于字义的人由此只得到这样的观念:仆人要到各个地方去,这就是“大街小巷”所表示的;他要把每个人都领来,这就是“贫穷的、残废的、瘸腿的、瞎眼的”所表示的。但这些话当中的每一个词都包含很深的奥秘在里面,因为这些话是主的话。“到大街小巷”表示要在各个地方寻求某个纯正真理,或因良善而光芒四射的真理,或良善通过它而发光的真理。他要“把贫穷的、残废的、瘸腿的、瞎眼的领来”表示把古教会以这种方式所描述的人,和那些在信仰上是这样,但却过着良善的生活,因而需要接受关于主国度的教导之人,因而把尚未接受教导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都领来。

由于“街”表示真理,所以在街上教导人是犹太人当中的一个代表性做法,这从马太福音(6:2,5)和路加福音(13:26-27)明显看出来。在先知书,无论哪里提到“街”,它们在内义上都要么表示真理,要么表示真理的对立面。如以赛亚书:

公平转而退后,公义站在远处;因为真理在街上跌倒,正直不能进入。(以赛亚书59:14)

又:

你的众子发昏,在各街头躺卧。(以赛亚书51:20)

耶利米书:

死亡上来,进了我们的窗户,入了我们的宫殿,要从街上剪除孩童,从巷上剪除少年人。(耶利米书9:21)

以西结书:

尼布甲尼撒必用他的马蹄践踏你一切的街道。(以西结书26:11)

这论及推罗,推罗表示真理的知识或认知(1201节);“马蹄”是指扭曲真理的记忆知识或事实。那鸿书:

战车在街上狂奔,在巷子里奔来奔去。(那鸿书2:4)

“战车”表示真理的教义,当虚假取代真理时,经上就说它“在街上狂奔”。撒迦利亚书:

将来必有年老男人和年老妇人坐在耶路撒冷街上。城中街上必满有男孩女孩在街上玩耍。(撒迦利亚书8:4-5)

这论及对真理的情感和由此产生的欢喜、快乐。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如以赛亚书24:11;耶利米书5:1;7:34;49:26;耶利米哀歌2:11,19;4:8,14;西番雅书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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