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研究文集 三、当我们因其是罪而摈弃所有的凶杀时,我们就会爱邻舍-《教义之生命篇》

三、当我们因其是罪而摈弃所有的凶杀时,我们就会爱邻舍-《教义之生命篇》

当我们因其是罪而摈弃所有的凶杀时,我们就会爱邻舍

67、各种凶杀指的是各种敌意、仇恨和复仇,都含有谋杀的渴欲。 隐藏在这种态度下的杀机,就像灰烬里焖烧的火。

这就是地狱之火! 因此才这样描述说:人怀着仇恨之火或被复仇燃烧着。 这些都是世俗意义上的杀害。但在属灵意义上,凶杀指的是形形色色的对人们灵魂的杀戮和摧残。在至高的意义上,则意味着对上帝怀有仇恨。

这三种凶杀是一致的,而且是统一的。因为任何人若想杀害这世上某人的肉体,他死后也意欲杀害那人的灵魂,并打算谋杀主。他实际上怀着对主的仇恨,并想除灭祂的名。

68、打出生起这种凶杀就潜藏在我们里面。但从幼年起,我们就学会将其掩盖起来,方法是在世上与他人相处时展现出文明和道德。我们越渴望地位或金钱,就越想方设法遮掩它们。 这样的遮掩成了我们的外表,而前者才是我们的内在,我们的本相和我们自己。所以你可以看到,当死后抛弃了这外表和身体时,我们是多么的邪恶,除非我们获得改造。

69、正如上面所指出的,从出生起就潜藏在我们里面的,有各型凶杀、各种盗窃和各类作伪证,以及实施这些行为的冲动(这将在80-91节里做出描述)。于是可以看到,如果主不提供改造的手段,我们将不可避免地永远毁灭。

主所提供的改造手段如下:生来全然无知的我们,初生时被保持在外在的纯真状态中。此后不久,我们进入外在的仁爱状态,然后进入外在的友善状态。 但是,当我们能够用自己的智识思考时,就有了一定程度的理性行动的自由。 这就是《教义之生命篇》19节中描述的状态。为了方便接下来的叙述,我需要在这里复述一下。

只要我们活在世上,就处于地狱和天堂之间——地狱在我们下面,天堂在我们上面——此时我们处于自由之中,可以选择转向地狱或朝向天堂。如果我们转向地狱,就远离天堂;如果我们朝向天堂,就远离地狱。

换句话说,只要我们活在世上,就被置于主和魔鬼之间,持有自由可以转向一方或另一方。如果我们转向魔鬼,就背离主;而如果我们转向主,就背弃魔鬼。

再换一个说法,只要我们活在世上,就处于邪恶和良善之间,并有自由转向一个或另一个。如果我们转向邪恶,就背离良善;如果我们转向良善,就背弃邪恶。

这是19节里讲述的,也见于随后的20-22节里。

70、 现在,既然邪恶与良善是两个相反之事,如同地狱和天堂,或者魔鬼和上帝,那么,如果我们因其为罪而背弃邪恶,我们就进入与邪恶对立的良善。 与凶杀所代表之邪恶相反的善良就是爱我们的邻舍。

71、由于此良善与彼邪恶是对立的,因此后者被前者排斥。 两个对立面不可能合一,如同天堂与地狱不可能合一。 如果合一了,就会像《启示录》中描述的那种不温不火的状态:

我知道你的行为,你也不冷也不热;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热。因为你是温的,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启示录3:15-16)

72、当我们不再纠缠于杀戮的邪恶,而是被爱邻舍的良善激励时,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这爱之良善的表达,因而是良善之事。 投身如此良善的牧师,无论何时教导和引导,都是在行良善,因其所行出自拯救灵魂之爱。 在行政工作上如此行使良善的人,无论何时作出安排和决定,都是在行良善,因其所行出自对服务国家、社区和公民同胞的热爱。 同样,如果商人从事这样的善良,他们所有的生意也都是良善的了。这里面有对邻舍之爱,而他们的邻舍就是国家、社区、他们的同胞以及自己的家人,他们关心他人的福祉如同自己的一样。 投身如此良善的劳动者,因为良善而忠实地履行自己的工作,为他人做事如同为自己做事,害怕伤害他人,如同害怕伤害自己一样。

这些行为之所以良善,是因为只要我们背离任何邪恶,我们就会按照《教义之生命篇》21节中提出的普遍原则去行良善。任何人只要因其为罪而离弃邪恶,就会行良善,这不是出于他或她自己,而是出自主(见《教义之生命篇》18-31)。

相反,如果我们不视各种凶杀为罪——如敌意、仇恨、复仇等等,那么无论我们是牧师、行政人员、商人或劳动者,无论我们做什么,都不是在行良善。因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被存于内的邪恶所污染。 事实上,人所行的是受内在驱使。外表行为可能是良善的,但只有在为了别人,而不是为自己时,才是如此。

73、主在圣经中许多处教导良善与爱的行为。 祂在马太福音中教导我们如此行,要我们与邻舍和好: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你的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讲和,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官长,你就被下在监里了。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马太福音5:23——26)

与我们的兄弟或姐妹和解就是背弃敌意、仇恨和报复。 我们要明白,这样做是背弃邪恶,因为它们是罪。

主在马太福音里也教导说:“所以,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7:12)

又多次在别处说,我们不可行任何邪恶。主也告诉我们,凶杀就是向弟兄、姐妹、邻舍无故动怒,或对他们怀恨在心。(参见马太5: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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