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精读与思考 《圣爱与圣智》十五、有些人将自然视为生命之源,其情有可原的原因

《圣爱与圣智》十五、有些人将自然视为生命之源,其情有可原的原因

十五、有些人将自然视为生命之源,其情有可原的原因

DLW350、有些人将所看到的事物都归于自然,是情有可原的,原因有二。首先,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主所在的天堂太阳和由此而来的流注,也不知道灵界和它的状态,甚至不知道它与人同在,结果,他们只能把灵界想成是比尘世更纯粹的一种形式;因此,天使或在太空或在星辰中;魔鬼要么是一个恶魔般的人,而倘若真存在的话则要么是在空中,要么是在地壳深渊;人自己死后的灵魂要么在地球的中心,要么在神秘的 “别处”直到最后审判日,还有其他类似概念,是由于他们对灵界及其太阳的无知而产生的错觉。

其次,他们之所以被原谅,是因为他们无法理解上帝是如何造就地球上出现的一切的,地球上不仅有善,也有恶。他们不敢肯定自己的这种想法,免得把邪恶也归于上帝,或产生一个唯物主义的上帝概念,将上帝等同于自然,从而混淆了两者。由于这两个原因,那些相信大自然凭着创世之初被赋予的力量而产生可见世界的人是可以原谅的。

然而,那些因确认支持自然而使自己成为无神论者的人,是不可原谅的,因为他们本可以确认支持神性。无知的确可以原谅,但并不能除去已确认的虚假;因为这种错误观念与邪恶的爱相结合,从而与地狱相结合。因此,那些确认支持自然,以至于将神性与自然界分离的人,认为什么都不算罪,因为一切罪都反对神性,而他们已经将这神性分离出去,并弃绝之;那些在灵里认为什么都不算罪的人,死后成为灵人时,他们就任凭放纵的欲望冲进令人发指的罪恶中,因为他们选择了做地狱的俘虏。

思考题:我们有时难以原谅别人因无知而造成的错误,是什么境况和原因?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