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研究文集 《新教会教育理念》3.1 自由选择

《新教会教育理念》3.1 自由选择

第三部分:教育的最终目标

[编者注:前三段在原版第二部分第十章的末尾。]

到目前为止,为孩子们提供当下和眼前的需要是最为重要的事,但除非我们清楚地看到主所引导的长远目标,否则将无法做到这一点。除非我们对未来有一个清晰的概念,否则就无法指导当下。我们可以确信,如果教育的直接效果符合神性秩序和神的掌管,那么未来就自然会发展得不错。这一点我们是可以肯定的。但如果我们不知道未来的具体目标是什么,就不能保证我们努力的结果与之相一致。我们必须了解,就孩子目前的状态而言,什么是对他最好的(无论答案是什么),这样我们才能正确地配合主对孩子的教育。我们必须在某种程度上预见未来,并有意识地为之做好准备。我们必须有教育的最终目标,并在寻求促进孩子直接福祉的同时,不断牢记这些目标。现在,一些关于童年不同时期状态的知识已经被揭示,这些揭示的知识必须成为我们教育思想和努力的核心。还有一些揭示是关于成人生活的,实际上所有的教育都指向成人生活,对这一点的理解对教育者极为重要——理解什么是成人生活,以及它如何与婴儿期、童年和青年期相区别。

一些特征是特属于成人时期的,是在婴儿期、儿童期和青年期无法达到,但却是在婴儿期、儿童期和青年期播下的种子所收获的果实。这些特征究竟是什么?当儿童完成他们的教育并开始自己的生活时,我们想要达成的结果是什么?古往今来的教育家都面临着这个问题:“我们想通过教育造就什么样的男人和女人”?

一些关于成人生活的知识已经揭示,新教会的教导指出,有些事物对一个人的重生至关重要。如果成长和发展的最高目标确是为重生做准备,那么我们就应该努力理解这些对重生至关重要的品质和特征,以及教育如何为它们做好准备。

3.1 自由选择

[编者注:蓝色字体内容引自德·查姆斯1963年关于教育哲学的大学讲座]。

教育理念中最重要的一点,是理解童年的自由选择和成人的自由选择之间的区别。对这一点的混淆是现代教育理念的一大难题。人们几乎接受了这样的观点:儿童能够做出与成人一样的选择。

新教会的教导告诉我们,儿童的自由选择模仿成人的自由选择,并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而更加接近,但两者之间有着巨大区别,对此不应忽视。如果将二者混淆,我们对儿童的判断就会出错。

儿童时期的选择和成人生活的选择之区别

儿童时期的自由选择和成人生活的自由选择之本质区别在于,儿童没有一个固定的起点来为自己做判断。他们根据自己被教育的方式,根据成人给他们的意见,根据他们周围成人的气场来做选择。因此,童年时期的自由意志是环境力量的结果,儿童自然继承的品味和倾向,本能地对这一结果进行调试。儿童的自由意志仅仅是这些环境力量的结果,经过遗传的调试,但没有理性判断的修正。

可以说,儿童一直处于情感的饱和溶液中,从这种饱和溶液中可能会析出一种或另一种冲动。无论哪一种冲动恰好被析出,都会像水流一样带着儿童前进,因为除了来自遗传的事物,没有任何内部的反对。对儿童来说,这只不过是另一种情感。孩子们被情绪的风搅动到任何方向,当他们被情绪的洪流带着走时,他们当时已经处于“饱和”状态了。在他们看来,他们正在走他们想走的路,因此他们是自由的。而实际上,他们只不过是屈服于当时从外部强加给他们的快乐。

正如我所说,唯一能抵抗环境力量的,是他们承袭的天性和性格。这种遗传性格的品质可能千差万别,但都是围绕自我这一中心旋转的。自我,是我们所继承的宇宙之中心。

儿童没有属于自己的内部抵挡力

教育的问题远不止简单地告诉孩子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我们可以告诉他们,他们也可以清楚地理解,但当他们走出正确领域的气场,进入与之相反的气场时,他们并没有属于自己的内部抵挡力,没有用于对抗相反气场的杠杆和支点。我们总是看到这样的情况。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谨慎对待孩子的交往。有些人会将孩子引向错误的方向,如果我们允许他们受到这些人的影响,就是把他们置于危险之中,因为他们还没有抵挡这种气场的内在力量。教育者都知道这一点,但有时他们的教育理念不允许这样做。他们试图把孩子放到一个必须自己做出选择的位置上,好像他们确实有力量和能力来抵挡周围的气场。

当儿童在成人的气场中做出正确选择时,他们似乎是自己做的选择。他们感觉这个选择是自己做的,这是模仿自由选择的选择。这就是教育的本质——让孩子们被这样的气场所包围。不是一个明显使他们感到被逼迫的气场,而是一个充满了自由感的快乐气场。这样,孩子们就会有意识地感受到带着喜悦的来自天堂的流入。当他们做出选择,并感觉到这些选择是自己做的,这种喜悦的力量也随之增长。

儿童似乎为了自己去做选择的重要性

如果能够引导儿童在成人的气场内似乎为了自己去做选择,我们就是在尽自己所能,确保所期望的目的,即让儿童在正确的方向上进行选择。

《真实的基督教》第74节说:”主的引导触动一个人的自由意志,但不对他的自由意志施暴”。如果我们对此反思,就会发现我们培训儿童时正应该效仿这种引导方式。教育者的理想是触动儿童的自由意志——触动它,在正确的方向上给予冲动,但绝不使用暴力。

我们必须用爱而非恐惧来引导。正是通过触动儿童的自由意志,向最高和最好的方向轻柔地施压,而不破坏自由选择的表象,意志才会被训练到正确的方向,没有其他的方法。当我们通过惩罚来检查时,我们是在打破一个需要被打破的暂时状态,但这样做并不是在训练意志。

四种工具:成年人的气场、直接教导、服从的习惯以及惩罚

在正确方向上触动意志而不破坏它是能够实现的,而要实现就必须以正确的比例运用四种方式:成年人在正确方向上的气场、直接指导、服从的习惯以及惩罚。每一项都有其作用。

周围的气场将孩子们带入一种快乐的气流或水流,这种水流带着他们前进。如果他们在这种快乐的水流中呆了一段时间并感到享受,以后可能会寻求回到这种水流中。当孩子们寻求返回时,他们就会意识到这种水流,并自己选择它。这是触动意志的最有力的影响。

第二种方式是直接教导。如果我们让孩子们被一个适当的快乐气场所包围,并且在这个气场中,将代表天堂影响的图像或图片放入他们的心智,这样就给了他们一些需要时可以记起的事物。然后他们可以寻求回到那些快乐中去,因为他们的内心已经有了一些东西,可以回忆起这种影响。关于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我们教了孩子多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关于对错的知识必须与正确的情感相联系。这两种方式,即成年人的气场和直接教导,必须同时运用。

然而,这两种方式本身并不足够。孩子们还必须要有服从的习惯。服从的习惯使身心处于代表天堂影响的秩序中。最后要考虑的一件事是惩罚。如果运用得当,惩罚的作用是什么?它能够打破孩子自己无法打破的状态,并为天堂秩序影响的回归开辟道路。这四种方式按照正确的比例运用,就能够为意志的训练提供一个正确的方向。

婴儿期选择的开始

刚出生时,婴儿有无意识的感觉,对它们却没有控制。这时不存在任何选择。就像你在睡觉和做梦时的情况,事情在你的心智中进行,但你却无法控制它们。孩子们刚出生时就是这样的。他们的生命像梦境一样,但无法控制它。当注意力可以集中时,选择就开始了。

婴儿除了感觉之外一无所有。这些感觉是他们的一切。父母可以通过教导和训练保护婴儿免于危险的感觉,婴儿也可以从自己的经验中学习。对孩子来说,他们被允许体验的感觉就是真的,是好的,而那些被父母禁止的感觉则是不好的。他们只知道妈妈对哪些感觉说了“行”,对哪些感谢说了“不行”,他们也会意识到无视那些“不行”的后果。因此,他们开始在无视“不行”和不顾妈妈的话坚持做自己想做的事之间做出选择。这就是孩子们最开始的选择。这是他们唯一的选择,也是对于不同感觉的选择。而这些感觉是心智的最低层面。他们没有思想,没有对事物的了解,没有抽象的观念。他们只有感觉。因此,无论他们做出什么选择,都是在感觉的层面上。随着他们被教导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好,就能在更高的层面上进行选择。这个选择的层面随着孩子的成长而上升。

当孩子们抵制父母对他们的教导时,是在表达他们的自我意志。这种自我意志是通过遗传加给我们的。我们的遗传是以自我意志为基础的。我们生来就想做自己喜欢的事,并有坚持自己意愿的强烈倾向。

要求孩子顺从,就必须鼓励孩子对于顺从的喜爱,而不能过分强调惩罚,否则孩子会一直与剥夺他们自由的事物作斗争。坚持以严厉的方式而非爱的方式训练孩子完全是消极的,这会将孩子引向相反的方向,鼓励他们的反抗。因为每一个孩子内心最深处都存在一种本能,这种本能也是植入每个人内心最深处的——对于自由的渴望。

De Charms, G.(主讲人)(1963年3月28日)。自由意志[音频文件]。取自http://newchurchaudio.org/event.php?event=23131

《属天的奥秘》中关于自由选择的引述

AC 9586

《属天的奥秘》第9586节

当一个人喜欢并乐于做坏事时,做坏事似乎是自由;但它其实是奴役,因为地狱是它的来源。当一个人喜欢并乐于做好事时,做好事也似乎是自由;而且它是真自由,因为主是它的来源。当一个人被地狱引导时,就处在奴役中,而当一个人被主引导时,就处在自由中。

AC 1937

《属天的奥秘》第1937节

在对于美好事物的(自我)强迫中,存在着某种自由。当一个人在行使自我强迫时,这种自由并不被承认为自由,但却存在于内心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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