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史公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简释本)十四、天堂的太阳

天堂与地狱(简释本)十四、天堂的太阳

十四、天堂的太阳

  116、在天堂,尘世的太阳以及来自它的一切都是不可见的,因为它完全是属世的。事实上,尘世始于这太阳,凡由这太阳所产生的,都被称为属世的。但天堂所属的灵性事物在尘世之上,与属世之物完全不同,若不凭借对应,这二者之间不会有任何交流。从前面关于层级的论述(第38节)中可以理解它们之间的区别;从前两章关于对应的论述可理解何为交流。

117、虽然尘世的太阳和来自它的一切在天堂不可见,然而天堂却另有一轮太阳,也有光和热,尘世中所有的一切那里都有,那里甚至还有其它无数的事物,但来自不同的源头,因为天堂的事物是属灵的,尘世的事物是属世的。天堂的太阳是主,那里的光是神性的真理,热是神性的良善,它们都从作为太阳的主发出。凡在天堂产生和出现的一切都来自这个源头。在接下来的章节将讲述天堂中的光和热以及由此而来的事物,本章只讲述天堂的太阳。在天堂里,主看似一轮太阳,因为祂是神性之爱,所有属灵的事物由此而存在,所有属世的事物也由此通过尘世的太阳而存在。正是这神性之爱闪耀如太阳。

118、主在天堂的确看似一轮太阳,不仅天使这样告诉我,而且有时我还蒙允许亲眼看到。对此,我很乐意在这里用几句话来讲述我的所见所闻。{注1}主看似一轮太阳,不是在天堂之中,而是在天堂之上;不是直接在头顶上、天顶上,而是在天使前方中等的高度。祂在两个地方远远地被看到,一个在右眼前面,另一个在左眼前面。在右眼前面,祂看似一轮太阳,就像是尘世的太阳,有一样的光芒和大小;但在左眼前面,祂看似并非一轮太阳,而是一轮月亮,发出白光如同我们地球的月亮,有相似的大小,只是更加明亮,周围还环绕着许多小月亮,可以说它们同样的洁白,有同样的光芒。主在两个地方看上去如此不同,是因为每个人都根据他接受主的品质而看见主。因此,那些通过爱之良善接受祂的人以一种方式看见祂,以信之良善接受祂的人则以另一种方式看见祂。那些以爱之良善接受祂的人看祂就像一轮太阳,炽热发光,与他们对主的接受相一致。这些人在祂的属天国度;而那些以信之良善接受祂的人看祂像一轮月亮,皎洁明亮,与他们对主的接受相一致。这些人在祂的属灵国度。{注2}这是因为爱之良善对应于火,因此,“火”在灵义上是指爱;信之良善对应于光,而“光”在灵义上是指信。{注3}主之所以出现在眼前,是因为属于心智的内层通过眼睛观看:出于爱之良善通过右眼观看,出于信之良善通过左眼观看。{注4}因为,对天使和世人来说,右边的一切事物皆对应于良善,真理出于它;左边的一切事物皆对应于真理,来自于良善。{注5}信之良善本质上是出于良善的真理。

{注1}:【英97】“所见所闻”原文是audivi et vidi,可译为“我听说过并看到过”。这让人想起原文书名中的短语 ex auditis et visis:“来自听到和看到的事情”。

{注2}:主在天堂看似一轮太阳,就是天堂的太阳(1053363636434060)。对主的爱统管着属天的国度,这里的天使看主为一轮太阳;对邻舍的仁和信统管着属灵的国度,这里的天使看主为一轮月亮(15211529153118374696)。主在右眼前方正中间的高处看似一轮太阳,在左眼前方正中间的高处看似一轮月亮(105315211529153136363643432150977078708371737270881210809)。主看似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15317173)。主的神性本身远在祂在天堂里的神性之上(72708760)。

{注3}:在圣经中,“火”在好坏两方面意义上都表示爱(93449065215)。“圣火”或“天堂之火”表示神性之爱(93463146832)。“地狱之火”表示对自我和尘世的爱,以及这些爱的一切欲望(1861507163146832757510747)。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来自它(4906507160326314)。“光”表示信之真理(3195348536363643399343024413441595489684)。

{注4}:左眼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右眼的视觉对应于它们的良善(44106923)。

{注5}:在人右边的事物与良善有关,真理来自它;在人左边的事物与真理有关,它源自良善(94959604)。【英98】在史威登堡神学著作的20多个段落中,他似乎已经预见到现代大脑研究所认识到的大脑左右半球功能的不同。例如,在《属天的奥秘》(644)中写道:“意志与理智彼此最为不同。 ……人脑分为两部分,称为半球;它的左半球属于智力,而右半球属于意志”——这种区别与现代归因并不矛盾: 即将智力、细节、文学和数学功能归于左脑,将情感和审美功能归于右脑。

119、这就是为何在圣经中,就爱而言主被比作太阳,就信而言主被比作月亮;也因此“太阳”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信。如以下经文:

  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以赛亚书30:26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掩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天上的亮光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使你的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8

  日头一出,我就使它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以赛亚书13:10

  日月昏暗,星宿无光。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约珥书2:210313:15)。{注1}

  日头变黑像麻布和毛发{注2},月亮像血,星辰坠落于地。(启示录6:12-13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29

  还有其它的章节。在这些经文中,“日头”表示爱,“月亮”表示信,“众星”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注3}当这些不复存在时,经上就说它们变黑、不放光、从天上坠落。

  主在天堂看似一轮太阳,这一点也可从祂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变了形像明显地看出来: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马太福音17:2)。当这些门徒被从肉体中提升,处在天堂之光中时,他们看见主呈现这样的形象。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属于代表教会的古人在举行对上帝的敬拜时,面朝东方的太阳。也正因如此,他们使圣殿朝向东方。

{注1}:【英99】史威登堡原文标注的拉丁文经文是4:15,在英文版本中,这段是3:15。【中】中文版也是3:15。

{注2}:【英100】此处可译为“多毛的麻布”。【中】和合本经文为“毛布”。

{注3}:在圣经中,“星”和“星宿”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知识(249528494697)。

120、通过对比尘世的太阳,可以看出神性之爱是何等伟大,是何性质。这爱最为炽热,比尘世的太阳还要强烈得多,如果你能相信的话。因此,显为太阳的主并非直接地流入众天堂,而是一路上祂的爱之炽热逐渐柔和,这些柔和的光就好像太阳周围的发光带。另外,天使被一层适宜的薄云遮掩着,防止被这流注所伤。{注1}因此,众天堂照着对来自主的流注的接受程度,离主或远或近。高层天堂因处在爱之良善中,离显为太阳的主最近;低层天堂因处在信之良善中,故离主较远。然而,那些没有处在良善中的人,如地狱中的人,离得最远,其距离取决于他们与良善对立的程度。{注2}

{注1}:通过对比尘世太阳的火,说明何为主的神性之爱、它又是否何等的伟大(683468498644)。主的神性之爱是爱全人类、拯救全人类(1820186522536872)。从主的爱之火中首先发出的爱不进入天堂,而是看似太阳周围的发光带(7270)。天使被一层适宜的薄云遮掩,以防他们被火热的爱之流注所伤(6849)。

{注2}:主与天使的同在与天使对来自祂的爱和信之良善的接受相称(9044198432062806832704288199680968296831010610811)。主照着每个人的品性向每个人显现(1861323541984206)。地狱与天堂相距甚远,因为它们无法忍受来自主的神性之爱的同在(4299751977387989813782659327)。因此,地狱远离天堂,这就是“大深渊”(934610187)。

121、然而,当主显现在天堂时(这是常有的事),祂并没有显为被太阳包围的样子,而是以天使的样子出现,然而,凭祂脸上闪耀的神性而与众天使有区别。因为主本人并不在那里,因为祂本人始终被太阳包围着,但看上去祂显现在天堂那里。因为在天堂里这是常见的事,即人们看似出现在视线的终端或固定的地方,即便这个地方与他们实际所在的地方非常遥远。这种同在被称为内在视觉的同在,这将在以后进一步讨论。{注1}我也曾见过主在太阳外以天使的形像出现,就在太阳稍下面的高处;还看见祂以类似的形象出现在附近,脸上发光;又有一次看见祂在众天使当中,如同火焰般的发光。

{注1}:见下文第147节。在《属天的奥秘》(6849)中进一步阐述了通过内在视觉而同在的主题:“主只通过内在视觉与人同在,出于对别人仁爱的信仰使这内在视觉成为可能。”

122、对天使而言,尘世的太阳看似与天堂的太阳相对的一片漆黑,尘世的月亮则看似与天堂的月亮相对的一片黑暗,且始终如此。因为尘世的火热对应于自我之爱,它的光对应于来自这爱的伪谬。自我之爱直接与神性之爱对立,所产生的伪谬直接与神性真理对立。{注1}对天使而言,神性之爱和神性真理的对立面都是浓密的黑暗。因此,在圣经中,敬拜尘世的太阳和月亮,并向它们下拜,表示爱自我和源于自我之爱的伪谬,故经上说必须除灭(申命记4:1916:3-5耶利米书8:1-2以西结书8:15-1618启示录16:8马太福音13:6)。{注2}

{注1}:“自我之爱”也可以译为“爱自己”或“对自己的爱”,在这里被描述为与神性之爱对立;在《属天的奥秘》(1675:6) 中则被描述为与“主的人性本质”相对立;在下文第558节中被描述为与爱邻舍相对立。在史威登堡看来,自我之爱是人类邪恶的本质。唯一可能更糟的“爱”是支配他人的爱,但这也是爱自己的一种形式。关于爱自己的主要讨论出现在下面的第556565节中;另见注释【英171】。【中】史威登堡著作中的“自我之爱”并非是一般意义上的对自己关心、爱护自己,而是以自己为中心的、自私自利之爱,超过了对上帝、邻舍的爱。

{注2}:天使看不见尘世的太阳,但看到在那个位置有黑暗的东西在后面,与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对立(70789755)。“太阳”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2441节);就这层意义而言,“拜太阳”表示敬拜那些与天堂之爱或主对立的事物(244110584)。对地狱里的人而言,天堂的太阳就是浓密的黑暗(2441)。

123、因为那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之爱,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故在天堂里所有的天使都不断地转向主:属天国度的天使转向显为太阳的主,属灵国度的天使转向显为月亮的主,而地狱里的人则转向对立的黑暗和漆黑,也就是说他们背对着主,远离主。这是因为在地狱里的所有人都陷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中,因而与主对立。那些转向漆黑、也就是尘世太阳所在之地的人,在地狱的后面,被称为“魔鬼”;而那些转向黑暗、也就是尘世月亮所在之地的人,在地狱的更前面,被称为“恶灵”{注1}。这就是为什么说地狱里的人在黑暗中、天堂里的人在光明中。“黑暗”表示源于邪恶的伪谬,“光明”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

  他们之所以如此地转动他们自己,是因为在来世,所有人都面向他们内在占统治地位的事物,也就是他们的爱。正是天使和灵人的内在构成了他们的脸,而且,灵界的方位不像尘世那样固定不变,而是由人的脸来决定。人也是如此,就其灵而言,人转动自己的方式和灵人一样,若陷入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就背对着主;若爱主爱邻舍,就朝向主。但人对此一无所知,因为他在尘世,而尘世的方位是固定的,取决于太阳的升起和落下。不过,鉴于这一点不容易被人理解,等到下文谈到天堂里的方位、空间和时间时,再作阐明。{注2}

{注1}:【英103】在下面的第311节,史威登堡将“魔鬼”和“撒旦”这两个名称分别与这两个类别相关联。他经常使用“灵人”(spirits)来指那些死后正在为天堂或地狱做准备的人。【中】 “后面的地狱名为魔鬼,在那里的人被称为恶魔;在前面的地狱名为撒旦,在那里的人被称为恶灵”(下文第311节);有英译本此处译为“spirit”,通常译为“灵人”,在强调与肉体的关系时,也译为“灵魂”、“灵”,但很显然这个词本身既包括善灵也包括恶灵,而地狱里的灵人非善类,故此处译为“恶灵”。

{注2}:【英104】参见141153162169191199节。

124、由于主是天堂的太阳,且来自祂的一切都仰望祂,故主也是共同的中心,是一切方向和定位的基准。{注1}因此,在下面的一切,无论是在天上的还是在地上的,都在祂的同在和掌管中。

{注1}:主是共同的中心,天堂的一切都转向这个中心(36333641)。

125、从前几章关于主的阐述和说明中,可以更清楚地看出:祂是天堂的上帝(26节);祂的神性造就了天堂(712节);在天堂,主的神性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1319节);尘世的一切与天堂存在对应,并通过天堂与主对应(87115节);{注1}尘世的太阳和月亮也都是对应(105节)。

{注1}:【英105】该参考文献与列表中的其他参考文献不同,它不反映章节标题所提及的内容。合适的内容在第101103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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