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放下自我
我们都是不同动力和动机的混合体,有些是好的,有些是坏的。学会在我们即将陷入消极心态的时候拦住自己,并在别人内心征战失败的时候同情他们,对于获得平安十分重要。
思考题13:人是复杂的混合体
在我们看来,每种邪恶都好像是简单独自存在的。我们就是这样看待仇恨和复仇、盗窃和欺诈、通奸和滥交、骄傲和傲慢等等;却没有意识到,每一种恶都含有无数元素,比人体的纤维和血管还要多。一个恶人就是一个微型地狱,而地狱的构成又是千千万万个个体,每一个体即使奇形怪状,但却都是人。那人身上所有的纤维和血管都是颠倒的。从本质上说,每一个邪灵就是他自己的邪恶,他看自己是个单一实体,但内里含有的成分就像他生出的蛊惑一样多。我们从头顶到脚底都由自己的善或恶组成。于是恶人就是如此,可以看到他们每一个都是由无数不同邪恶成分组成的邪恶个体,我们把这些成分称为其恶的蛊惑。
由此可见,当我们要改过自新时,主必要按着这些因素发生的先后顺序来运行整治和规正。而要做到这一点,只有靠主的天意从我们生命的起始一步一步地运行直到结束。(《圣治》296)
核心理念
每个人都是信念、经验、思想和情感的复杂混合体。虽然史威登堡的描写经常使用绝对的词语,但我们很少遇到一个完全良善或完全邪恶的人—或者换个说法,其动机是全然的神性之爱或地狱之恨的人。
如果我们能看到别人内心的复杂性,那就是体谅和理解的第一步。如果我们能看到自己内心的复杂性,那就是我们放下自爱,努力走向神性之爱状态的第一步。
反思
思考一个具体的,你相当熟悉的朋友。你在他们身上看到哪些形式的自爱或对世界的爱?其中哪些表现的较多,哪些较少?你在自己身上看到怎样的爱?你的这些爱里,哪些较强,哪些较弱?
在你的朋友身上,你看到怎样的对他人之爱和对上帝之爱?你自己内心的光景如何?与以自我为中心的爱相比较,你朋友的爱是较强还是较弱?那你呢?
思考题14:我们常视而不见自己的过错
我们无法感知潜藏在自身邪恶下面的贪欲,我们只感觉到其快乐。但我们很少有意识地省察它们,因为这些快乐诱惑我们的思维,散乱我们的反省。因此,除非我们依据其他资料发现它们是邪恶的,否则我们就称其为良善,并按照我们的思维推理,自由自在地投身其中。当我们如此行时,就使它们融入了我们自己。
只要我们将这些行为合理化为允许的,就扩大了我们的主导爱、我们生命之爱的领地。这“领地”之内的构成就是我们的贪欲,它们就像统治者的仆人和臣子一样,管理着组成王国的更为外在活动。统治者的特性决定了仆人和臣子的特性,也决定了整个王国的特性。如果统治者是魔鬼,那么他的仆人和臣子就处于疯狂的状态,广大民众呈现种种扭曲怪态。号称“智者”实为疯子的仆人们,利用基于幻觉想象出来的构想和论证,使这些歪曲的东西看似真实,并被接受为真实。
除了驱逐外在自我中的诸恶,从而驱逐依附于邪恶的贪欲,还有其他方法改变这等人的状态吗?不这样,贪欲就没有任何出路,就会像被围困的城邦或被遮盖住的溃疡一样,一直积压着。(《圣治》113)
核心理念
如果我们开始审视自己的动机,很快就能看到我们的行为模式,它堪称邪恶—自私、愤怒、指责他人导致分裂和冲突、专注于追求金钱或权力。我们甚至可能已经使其合理化,并使之成为自己的一部分(参见 思考题8)。我们很容易认为对自己身上的这些东西很熟悉,但史威登堡在这里指出,我们往往对自己的过错视而不见,直到这些问题以某种方式引起我们的注意,于是我们开始排斥自己的负面行为。当我们这样做时,其他问题就会暴露出来。这时我们才知道,我们已经在爱的道路上迈出了第一步。
反思
史威登堡在很多地方(包括下一节)都告诉我们,只有在主的帮助下,我们才能真正看到自己的邪恶。生活中这种帮助会以什么形式显现呢?为什么你认为人靠自己无法真正实现改变?
我们无法感觉到位于我们自身邪恶之下的贪欲。我们经历到它们的快乐,但我们很少有意识地省察它们,因为这些快乐诱惑着我们的思维,散乱了我们的反省。
思考题15:恐惧剥夺我们的自由和理性
没有人能在恐惧的状态下得到改造的原因是,恐惧剥夺了我们的自由和理性,或者说剥夺了我们的 “自由度”和 “理智”。爱能打开心灵的内涵,但恐惧却关闭它们。当它们被关闭时,我们很少进行实在的思考,当时意识到的只有对我们的感情或感觉的冲击。困扰我们心灵的所有恐惧都是这样的。
我在《圣治》104节里已经解释过,我们的思维过程分内在和外在。恐惧永远无法占据我们的内在思维。这些思维过程总是自由的,因为它们在我们的生命之爱里。然而,恐惧可以占据我们的外在思维。当它占据时,就会关闭内在思维过程。一旦内在思维被关闭,我们就无法再自由和理性地行动,于是我们无法被改造。(《圣治》139:1-2)
核心理念
史威登堡在这里描述的外在思维过程包括我们日常的、有意识的心灵活动:我们所有思想、感觉和经验的总和。而内在的思维过程则使我们与上帝联结。我们可能意识不到这一点,但当此联结开通时,神性之爱和智慧就会时时刻刻,点点滴滴的影响着我们。
与上帝的联结是全然的爱,在我们这个层面上没有恐惧或仇恨的容身之处。但是,我们有可能会沉浸在恐惧中。例如当我们面临某种境遇,那里的目标或信仰似乎威胁到我们的生命道路,即可能会切断我们与主的联结时,恐惧就可能发生。正如仇恨在我们和上帝之间筑起一道鸿沟一样(参见 思考题11),恐惧也是如此。
反思
哪些类型的冲突可能是基于恐惧的?你是否曾经因为自己的恐惧而与别人发生冲突或感受分裂?
你能想到某个时候别人的愤怒或无理行为可能真的是恐惧导致的吗?
“恐惧剥夺了我们的自由和理性”,这句话是否让你对曾经体验过的类似情绪有了不同的思考?
思考题16:与人和谐使内心祥和
在圣经中的许多经文中,主教导良善和仁爱的行为。祂在马太福音中教导我们要与邻舍和好,就是这样的行动:
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你的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去法庭的)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官长,你就被下在监里了。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马太5:23-26)
与兄弟姐妹和好,就是摈弃敌意、仇恨和报复。我们知道,如此行就是摈弃这些邪恶,因为它们是罪。(《教义之生命篇》73)
核心理念
如果思考一下,生活中出现的冲突和分歧会给我们带来什么,就会对这段经文有新的认识。化解冲突并非仅仅是与邻舍和睦相处,也使我们自己内心有了祥和,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地来到神面前。
史威登堡告诉我们,放下自爱的第一步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现在我们已经来到第二步:与他人和解。
反思
你当前是否正在与某人发生或大或小的冲突?
你是否觉得和某人在根本层面上有分歧?你是否愿意考虑现在就去与他们和解?这样想使你有何感觉?
思考题17:良心催促我们做正确的事
一些例子可能有助于说明什么是良心。假设你拥有他人的财物,而对方并不知情。于是你可以从中获利,而不必担心法律制裁,或地位、名誉的损失。如果你将这财物归还对方,因为不是你的,那么你就是一个有良心的人。你在做良善之事,因为这是良善之举;你在做正确的事,因为这样做是对的。
或者假设你得到了一个政府职位,但你知道别人也想得到这个职位,而且他会比你更有利于国家利益。如果你为了国家利益而把这个职位让给对方,你就是一个有良心的人。类似的原则也适用于许多其他情况。(《新耶路撒冷》136)
核心理念
大多数人可能会把良心描述为脑海里的那个 “小声音”,提示自己去做正确的事情。史威登堡说,良心其实是神性之爱流入我们内在心性的一种方式,要我们为了祂的缘故去做正确的事情。遵循良心的激励,我们就会使自己更靠近爱的心性状态,这会影响我们所做的一切。
反思
在很多情况下,跟着良心走很容易。例如,你在街上捡到一个钱包,然后把它还给失主。但是,如果因为对方更有资格而放弃一份你真正想要的工作呢?这是一个相当深刻的良心的实践—尤其是如果这个人是你不喜欢的。
在与他人发生冲突时,你是否听到过良心的 “小声音”?如果听到过,它告诉你该怎么做吗?你听进去了吗?无论你是否听从了,结果如何?
思考题18:要克服控制欲
然而最艰难的战斗,是战胜我们那源于我爱的对掌控之爱。如果我们克服了这一点,就不难克服其他有害的爱欲,因为它居于所有不良之爱的首位。(《圣治》146)
核心理念
爱掌控可以有很多形式。一种明显的形式是寻求权威的地位—无论是在商业、政治、宗教,甚至在人际关系中。但是,爱掌控也可以表现为一种信念,即我们是对的,我们的理念或做事的方式是最好的,任何持不同理念的人都是被误导的。走在爱的道路上意味着放下所有这些执着,对其他理念持开放态度。即使我们的意见不一致,也要努力理解对方的出发点,这能获得意想不到的回报。
反思
你对哪些问题持有强烈的看法?为什么这些特殊的问题让你如此感受?
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尝试一个练习。挑一个你热衷的问题,或者最讨厌的东西,或者总是让你生气的事,然后花点时间去思考相反的观点。这样做下来你有甚麽感受?对于哪些与你观点相反或行事不同的人有什么感觉?你能否使自己置身于他们的处境一段时间?是否可以做到,为什么?
思考题19:仁爱者怀善行善
从根本上说,仁爱就是希望为他人着想。这种愿望存在于内在自我之中。当仁爱之人抵抗敌人、惩罚有罪的人或惩戒邪恶之人时,显然是经由他们的外在之人来做的。因此在情况结束后,他们就回归内在自我的仁爱状态。他们尽可能地达到有用,于是就会祝愿别人好,并以仁爱的精神去利益他人。
真正拥有仁爱的人,都对良善之事满怀热情。在他们的外在表现上,这热情可能看起来像愤怒和炽热的火焰。但只要对手回归理性,他这怒火就会熄灭,平静下来。而那些没有仁爱者的情况就大不相同。他们的热情是一种愤怒和仇恨,给他们的内在之人加热点火。(《真实的基督教》408)
核心理念
想到心怀怒气时,你可能有过这样的问题:你恼怒时的行为是否对他人有害呢?对偷窃、欺骗、甚至谋杀之人发怒是否有错?
根据史威登堡的观点,如果我们是良善之人,那么当看到别人受到伤害时,愤怒是正常的。不同的是,这不是一个长期的愤怒。换句话说,我们不会把它挂在嘴边,不会总放在心里;我们也不会不断地指责或试图报复这个人。当事情发生在我们身上时,我们会感到愤怒。而一旦过去了,我们就会把它放下。
反思
出于爱而激发的愤怒,若发生在他人身上会是什么样子?由恐惧或仇恨等情绪激发的愤怒呢?你如何辨识这两者的区别?你会如何区分自己内心的这两者?
思考题20:爱既要行善又要止恶
爱我们的邻舍,不仅是对邻人、朋友、好人存善愿、行良善;也要对陌生人、敌人、恶人存善愿、行良善。但我们在交往中践行仁爱的方式对前者与后者显然不同。我们在与邻人和朋友的交往中践行仁爱,使他们直接受益。我们在与敌人和恶人的交往中践行仁爱,则是通过我们的警告、纠正行为、惩罚,从而努力改善他们,间接地使他们受益。(《真实的基督教》407)
核心理念
对你喜欢的人充满爱心是很容易的:你对他们好,向他们表示你的关心,做一些小事来帮助他们或让他们感觉更好,等等。这样的行为同样适宜于(如果不是更佳的话)那些在个人层面上未能与你融洽相处的人。但对那些喜欢仇视他人的人,甚至是从事犯罪行为的人呢?
有时,行使爱的行为就要努力阻止他们走上不良道路。这可能包括不帮助那些以伤害或破坏为目标的人;不鼓励报复或仇恨的想法或行为;以及也许不得不告发某个参与犯罪的人—即使此人是你关爱的人。有时候,为了避免与某人发生冲突而与他同流合污,对你们双方来说都不是最佳之道。
反思
你是否曾经遇到过你所爱的人走向错误道路的情况,无论是犯罪活动、伤害周围的人,还是其他类型的破坏性行为?你是否参与其中?如果有,结果发生了什么?
作为一个社会,一般来说对于犯罪,应如何做出爱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