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史公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第11卷)》第22章 出埃及记22章内义(3)

《属天的奥秘(第11卷)》第22章 出埃及记22章内义(3)

9128.“若太阳已经升起照到他”表如果他从里面或更内在的层面清楚看到它,即看到正在进行的偷窃。这从“太阳升起”的含义清楚可知,“太阳升起”是指在光中被看到,因而是指它被清楚看到,在此是指良善或真理正被夺走,这由“偷”来表示(参看9125节)。“若太阳已经升起”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前一节所提到的“贼挖洞被抓”表示暗中夺走良善或真理,因而是指它没有被看到(9125节)。之所以说从“从里面或更内在的层面被看到”,是因为这种行为是被内在人看到的。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故有必要说一说从里面或更内在的层面看见是什么意思。一个人在自己里面看见他所思所愿,因而所言所行是良善还是邪恶,因而是真理还是虚假。除非他从里面或更内在的层面看见,否则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从里面或更内在的层面看见就从外在人里面的内在人的视觉看见。这就像肉眼的视觉;肉眼无法看到在它里面的东西,只能看到在它外面的东西。这就是一个人如何看到自己里面的良善和邪恶。然而,一个人对此可能比别人看得更清楚,有些人则根本看不见。看见它的,是那些已经从主获得信与仁的生命之人,因为这生命是内在生命,或内在人的生命。这些人凭着信而处于真理,凭着仁而处于良善,故能看见自己里面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凭良善能看见邪恶,凭真理能看见虚假,但反过来不行。原因是,良善和真理在天堂和天堂的光中;而邪恶和虚假在地狱和地狱的黑暗中。由此明显可知,那些沉浸于邪恶,并由此沉浸于虚假的人不可能看见良善或真理,甚至连他们自己里面的邪恶和虚假都看不见。因此,他们也不可能从里面或更内在的层面看见。

不过,要知道,从里面或更内在的层面看见就是从主看见;因为视觉的情况和存在的一切事物是一样的。任何事物都不是凭自己存在,而是凭先于或高于自己之物存在,因而最终凭最初和至高者存在。最初和至高者就是主。凡明白这一点的人也能明白,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生命的一切皆来自主;由于信和仁构成一个人最真实的生命,所以仁的一切和信的一切皆来自主。一个被赐予比其他人更大的思维和觉知能力的人也能由此明白,主看见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甚至最小的事物。然而,邪恶和虚假并非出自比它们自己更高的事物,而出自更低的事物。因此,他们并非出自主,而是出自世界;因为主在上,世界在下。因此,对那些沉浸于邪恶,并由此沉浸于虚假的人来说,内在人在上是关闭的,在下是敞开的。这就是为何他们以一种颠倒的方式来看待一切,即视世界为一切,视天堂为虚无。也正因如此,在天使看来,他们是颠倒的,脚朝上,头朝下。凡在地狱里的人都是这样。

9129.“就为他有流血的罪”表那么他就有罪了。这从“流血”的含义清楚可知,“流血”是指向良善或真理施暴,因而是指犯有这种暴行的罪,如前所述(9127节)。

9130.“贼必要赔偿”表对被夺走的真理或良善作出修正和恢复。这从“赔偿”的含义清楚可知,“赔偿”是指修正和恢复(参看9087, 9097节)。

9131.“若他一无所有”表如果什么都没留下,也就是被夺走的良善或真理荡然无存。这从“他一无所有”的含义清楚可知,“他(即贼)一无所有”是指被夺走的良善或真理荡然无存,“偷来的东西”是指被夺走的良善或真理(参看9125节);“贼”具有同样的含义(9125, 9126节)。

9132.“就要被卖,顶他所偷来的”表疏远。这从“被卖”和“顶所偷来的”的含义清楚可知:“被卖”是指疏远(参看4752, 4758, 5886节),在此是指对已经被夺走,并且荡然无存的良善或真理的疏远(9131节);“顶所偷来的”是指用代替被夺走之物的其它某种良善或真理作出修正和恢复,这由“赔偿”来表示(9130节)。因为所偷来的东西被卖,是为了赔偿所偷来的东西。这节经文的意思是:一个人若能看见与他同在的良善或真理正在被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夺走,就犯下了对它们施暴的罪,因为他完全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事实上,当一个人清楚知道他在做什么时,他的行为便源于他的意愿,同时也源于他的理解力,从而源于他的整个人,因为人之为人,凭的是心智的这两种官能。源于这二者的行为源于邪恶所生的虚假:源于虚假,是因为它源于理解力;源于邪恶,是因为它源于意愿。这就是使得此人有罪的原因。凡来自人的理解力,同时来自他意愿的东西都会变成他自己(参看9009, 9069, 9071节);一个人若看见自己意愿里面的邪恶,却不用自己的理解力来约束它,就有罪了(参看9075节)。

9133.“他所偷来的,若确实发现在他手中”表如果还有什么真理或良善留下,能用来作出恢复。这从“确实发现”、“在他手中”和“所偷来的”的含义清楚可知:“确实发现”当论及“所偷来的”所表示的被夺走良善或真理时,是指留下;“在他手中”是指在他的能力中,“手”表示能力(参看878, 3387, 4931-4937, 5327, 5328, 5544, 6947, 7011, 7188, 7189, 7518, 7673, 8050, 8153, 8281节),“在他手中”也表示与他同在之物,这一点可见于下文;“所偷来的”是指被夺走的良善或真理(9125节)。由此明显可知,“所偷来的若确实发现在他手中”表示如果还有什么真理或良善留下。它之所以也表示能以此作出恢复,是因为本节论述的主题是对被夺走的良善或真理的恢复。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只要对良善的一种总体情感仍然存在,就总有某种东西留下来,使得被夺走的某种具体良善能通过它得以恢复,或说能通过用这种东西来代替被夺走的某种具体良善而作出恢复;因为具体的良善和真理取决于总体的良善(参看920, 1040, 1316, 4269, 4325e, 4329, 4345, 4383, 5208, 6115, 7131节)。“在他手中”之所以表示凡与他同在之物,是因为“手”表示能力,凡在一个人的能力范围之内的,都与他同在,凡不在他能力范围之内的,都不与他同在。这一点也是“手”,尤其“右手”表示此人自己的原因。由此可见当论及主时,“坐在父的右手边”是什么意思,即:祂是与父同在的一切,因而是父自己。主在约翰福音(14:8-11; 17:10-11)中的这一教导也表示这一点,即: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以及凡是祂的,都是父的,凡是父的,都是祂的这一教导。

9134.“无论是牛、是驴”表无论它是外层良善或真理。这从“牛”和“驴”的含义清楚可知:“牛”是指属世人的良善(参看2180, 2566, 2781, 2830, 5913, 8937节);“驴”是指属世人的真理(2781, 5492, 5741节)。属世人的良善是外层良善,属世人的真理是外层真理。

9135.“是羊群中的一只”表还是内层真理和良善。这从“羊群中的一只”的含义清楚可知,“羊群中的一只”是指属灵真理和良善,因而是指内层真理和良善(参看6016, 6045, 6049节)。在圣言中,经上有时提到“羊群”,有时提到“羊群中的成员”。就内义而言,“羊群”表示内层良善和源于它们的真理;而“羊群中的成员”则表示内层真理和源于它们的良善。然而,没有人能知道它们之间的区别,除非他知道人在重生期间的两种状态是何性质,即先前的状态和随后的状态。先前的状态是指他通过信之真理被引向仁之良善所在的状态;随后的状态是指他处于仁之良善,并由此处于信之真理所在的状态。先前的状态把人引入教会,好叫他能成为一个教会;当他成为一个教会时,便处于随后的状态。在随后的状态下,与他同在的良善和真理由“羊群”来表示;但在先前的状态下,与他同在的真理和良善由“羊群中的成员”来表示。这解释了为何此处首先提到真理,其次提到良善。关于正在重生,或也可说,正在成为一个教会之人的两种状态,可参看前文(7923, 7992, 8505, 8506, 8510, 8512, 8516, 8643, 8648, 8658, 8685, 8690, 8701, 8772, 8995, 9088, 9089节)。

那些在外在人或属世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被称为“外层”;那些在内在人或属灵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被称为“内层”。之所以后者被称为内层,前者被称为外层,是因为天堂是内在人智慧的源头,而世界是外在人智慧的源头;因为天堂在人之内,世界在人之外,或说天堂从内在与人同在,世界从外在与人同在。“无论是牛、是驴、是羊群中的一只”这句话表示一切外层良善和真理,以及一切内层良善和真理。此外,按照天堂的神性秩序,良善在外在人中是向真理发展的;在内在人中则从真理向良善发展。

9136.“仍然活着”表拥有属灵生命在里面。这从“生命”的含义清楚可知。“生命”是指属灵生命,也就是信和仁的生命(参看5407, 5890节);因此,“活着”的人是指那些拥有属灵生命在自己里面的人。

9137.“他就要加倍赔偿”表完全或全额恢复。这从“加倍”和“赔偿”的含义清楚可知:“加倍”是指完全或全额(参看9103节);“赔偿”是指恢复(9087节)。

9138.出埃及记22:4, 5.人若使田地或葡萄园荒凉,放驮畜进去,在别人的田地造成荒凉,就必拿自己田地里最好的和自己葡萄园里最好的来赔偿。火若发出,烧着了荆棘,禾捆、站着的庄稼,或是田地,都烧尽了;那点火的必要赔偿。

“人若使田地或葡萄园荒凉”表通过恶欲对教会良善和真理的剥夺。“放驮畜进去”表如果他做这事时几乎没有自我意识。“在别人的田地造成荒凉”表吞噬相互关联的良善。“就必拿自己田地里最好的和自己葡萄园里最好的来赔偿”表用仍完好无损的良善和真理来进行恢复。“火若发出”表对邪恶的情感所产生的怒气。“烧着了荆棘”表蔓延至虚假。“禾捆都烧尽了”表对已经领受的信之真理和良善所造成的伤害。“站着的庄稼,或是田地”表或对孕育过程中的信之真理和良善。“那点火的必要赔偿”表恢复通过对邪恶的情感所产生的怒气而被夺走的事物。

9139.“人若使田地或葡萄园荒凉”表通过恶欲对教会良善和真理的剥夺。这从“荒凉”、“田地”和“葡萄园”的含义清楚可知:“荒凉”是指通过恶欲剥夺(参看9141节);“田地”是指良善方面的教会(2791, 3766, 4982, 7502节),因而是指教会的良善;“葡萄园”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是指教会的真理。“田地”之所以指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田间产物,如小麦和大麦,表示教会的内在和外在良善(3941, 7602, 7605节);“葡萄园”之所以指真理方面的教会,是因为“葡萄酒”作为葡萄园里的产物,表示良善之真理(1071, 6377节)。

“田地”和“葡萄园”所具有的这些含义来源于灵界的代表。因为当高层天堂的天使谈论一群处于良善的人时,满了小麦和大麦的田地就出现在灵人面前;当天使谈论一群处于良善之真理的人时,满了葡萄的葡萄园,连同酒榨一起出现。这些代表不是由于这类田地和葡萄园在地上的存在,而是由于对应;因为小麦和大麦,或由它们制成的饼滋养肉体,就像爱和仁的良善滋养灵魂一样;而酒作为喝的东西滋养肉体,就像信之真理和良善滋养灵魂一样。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被称为“食物和喝的”,或饮食;在本节经文,它们也是天上的饮食(参看56-58, 680, 681, 1973, 1974, 4459, 4792, 5147, 5293, 5576, 5579, 5915, 8562节)。

“葡萄园”表示信之良善和真理方面的教会,该教会被称为属灵教会,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葡萄园”的地方清楚看出来,如耶利米书:

许多牧人毁坏我的葡萄园,践踏了我的田地,使我喜爱的田地变为荒凉的旷野;他们使它(葡萄园)荒凉。(耶利米书12:10-11)

此处“葡萄园”和“田地”明显表示教会;教会凭信和仁的真理和良善而为教会,故显而易见,在这几节经文中,“葡萄园”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田地”是指良善方面的教会。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审判祂民中的长老和首领;你们放火烧了葡萄园。(以赛亚书3:14)

此处“葡萄园”也明显表示信之良善和真理方面的教会;因为“耶和华必审判的长老”是指教会的良善(参看6524, 6525节),“首领”是指教会的真理(5044节)。

同一先知书:

我要为我所亲爱的唱歌,是我朋友的歌,论祂的葡萄园:我所亲爱的有葡萄园在油之子的角中。他围上它,栽种上等的葡萄树。(以赛亚书5:1-2)

这论及主,主就是那“所亲爱的”和“朋友”;“葡萄园”是指祂的属灵教会;“上等的葡萄树”是指该教会的信之良善;“油之子的角”(a horn of a son of oil)是指从爱之良善中长出来的该教会的信之良善。对圣言内义一无所知的人绝无可能知道“在油之子的角中的葡萄园”表示什么。然而,这些话里面隐藏着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秘密。这些话充分描述了主的属灵国度与祂的属天国度的结合;也就是第二层天堂与第三层天堂的结合;因而充分描述了属于属灵国度的对主之信的良善和属于属天国度的对主之爱的良善的结合。“葡萄园”是指属灵国度;“在角中”是指在能力中,因而在这个国度中;“油之子”是指属天国度中爱之良善的外在层面。属天国度,也就是主的至内在天堂被称为“橄榄树”或“橄榄园”,因为“油”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886, 4582, 4638节)。要知道,主在地上的国是教会。有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灵国度构成第二层天堂,属天国度构成第三层天堂(参看3887, 4138, 4279, 4286节);它们结合在一起(参看6435节)。

又:

当那日,有纯葡萄酒的葡萄园,你们要回应它说:我耶和华是看守葡萄园的,我必时刻浇灌它。(以赛亚书27:2-3)

“纯葡萄酒的葡萄园”表示属灵教会。阿摩司书:

在各葡萄园,必有哀号;我要从你中间经过。渴望耶和华日子来到的,你们有祸了!耶和华的日子对你们是什么呢?那是黑暗没有光明的日子。(阿摩司书5:17-18)

这论及教会的末期,这时信之良善和真理不复存在;这段时期就是“耶和华的日子,那是黑暗没有光明的日子”。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在各葡萄园必有哀号”。启示录:

那天使就把镰刀扔在地上,收取了地上的葡萄树,丢在神烈怒的大酒榨中。

“收取了地上的葡萄树”表示吞灭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地”在此是指教会。由此可见为何主经常将天国比作“葡萄园”(如在马太福音20:1ff; 21:28, 29, 33-41; 马可福音12:1-12);又为何在约翰福音中,主自称“葡萄树”:

枝子若不住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住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6)

“葡萄树”是指对主的信,因此是指信方面的主;事实上,主就是信,因为信源于祂;除了源于祂的信之外,任何信都不是信。也正因如此,“葡萄树”表示对祂的信,或说系对主之信的信。

上一页 第11卷目录 下一页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