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史公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第5卷)》第30章 创世记30章内义(2)

《属天的奥秘(第5卷)》第30章 创世记30章内义(2)

3924.创世记30:7, 8.拉结的使女辟拉又怀孕,给雅各生了第二个儿子。拉结说,我靠神的角力与我姐姐大大相争,并且得胜。于是给他起名叫拿弗他利。

“拉结的使女辟拉又怀孕,生了”在此和前面一样,表接受并承认。“雅各第二个儿”表第二个普遍真理。“拉结说,我靠神的角力与我姐姐大大相争,并且得胜”在至高意义上表主自己的能力,在内在意义上表人在其中得胜的试探,在外在意义上表属世人的抵制。“于是给他起名叫拿弗他利”表它的根本性质。

3925.“拉结的使女辟拉又怀孕,生了”表接受并承认。这从“怀孕”、“生”和“使女”的含义清楚可知:“怀孕”是指接受;“生”是指承认(3919节);“使女”是指从属的方法(3913, 3917节)。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服务于内在人与外在人结合的第二个从属的普遍方法(3913, 3917节)。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服务于内在人与外在人结合的第二个普遍方法

3926.“雅各第二个儿”表第二个普遍真理。这从“儿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儿子”是指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节)。此处表示一个普遍真理的事实,可从前面关于雅各的十二个儿子和以他们命名的十二个支派的阐述和说明明显看出来;也就是说,教会的普遍事物,因此信与爱或真理与良善的普遍事物由这些儿子来表示和代表。他们还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非信与爱的普遍事物,也就是表示虚假与邪恶的一切事物,这从下文明显可知。

3927.“拉结说,我靠神的角力与我姐姐大大相争,并且得胜”在至高意义上表主自己的能力,在内在意义上表人其中得胜的试探,在外在意义上表属世人的抵制。这从“神的角力”和“相争”的含义清楚可知:“神的角力”(wrestlings of God)和“相争”(wrestling)是指试探,因为试探无非是内在人与外在人,或属灵人与属世人的较量;各自都渴望掌权,并且当有涉及掌权的行动时,冲突就会发生,这种冲突在此就被描绘为“大大相争”。至于“得胜”表示胜利,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

这些话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的能力,这是因为主在世处于(软弱的)人身时,凭自己的能力经受所有试探,并凭自己的能力战胜它们。这和所有人都不同,人凭自己永远不能承受任何属灵的试探,并在其中得胜;唯有在他里面的主去经受并战胜。关于这些主题,可参看前面的阐述和说明,即:主经受最严厉的试探,远比其他所有人所遭受的试探严厉得多(1663, 1668, 1690, 1737, 1787, 1789, 1812, 1813, 1815, 1820, 2776, 2786, 2795, 2813, 2816, 3318节);主凭自己的能力争战并得胜(1616, 1692, 1813, 3381节);唯独主在人里面争战(1692节)。

至于“神的角力”和“相争”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人在其中得胜的试探,这从刚才所述明显可知。但之所以在外在意义上表示属世人的抵制,是因为所有试探并非别的什么。如前所述,属灵的试探当中存在关于统治权的争夺,即谁将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是内在人还是外在人;或也可说,是属灵人还是属世人,因为它们彼此对立(3913节)。事实上,当人经历试探时,他的内在人或属灵人由主经由天使掌管;而他的外在人或属世人则由地狱灵掌管。它们之间的冲突被此人感觉为试探。当一个人在信仰和生活上能够重生时,他就会在试探中得胜,而当他不能重生时,便在试探中屈服。属世人的这种抵制就由拉结的这句话,即她“与她姐姐大大相争”来表示。因为此处“姐姐”所指的“利亚”表示外在人的情感,而“拉结”表示内在人的情感(3793, 3819节)。

3928.“于是给他起名叫拿弗他利”表它的根本性质,也就是说,人在其中得胜的试探的根本性质和属世人的抵制的根本性质。这从“名”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和“起名”是指根本性质(参看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421节)。具体的性质就是“拿弗他利”所表示的,因为拿弗他利这个名就源自“相争”这个词。由于同样的原因,“拿弗他利”代表教会的第二个普遍真理。试探是内在人与外在人结合所借助的方法,因为它们彼此不一致,而通过试探会变得一致和对应。诚然,外在人具有这样的性质,它凭自己除了肉体和世俗事物以外不会渴求任何事物,因为这些就是属世人生命的快乐。而内在人在向天堂敞开,并渴望天堂事物(如此处那些能重生之人的情形)时,则以天上的事物为乐。当人经历试探时,这两种快乐彼此就会发生冲突。这个人并未直接意识到这种冲突,因为他不知道何为天堂的快乐,何为地狱的快乐,更不知道它们彼此完全对立。但属天天使绝不会与人同在于肉体和世俗的快乐中,除非这种快乐处于从属地位,也就是说,肉体和世俗的快乐不再被视为目的,而是被视为服务于天堂快乐的某种事物,如前所示(3913节)。一旦做到这一点,天使就能与人同在于这二者中;不过,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快乐变成了祝福,最终变成来世的幸福。

人若以为在重生之前,其属世人的快乐不是地狱的,并且魔鬼灵不占据在那里,就大错特错了。他没有意识到人的处境,也就是说,在重生之前,魔鬼与地狱灵就占据他的属世人,无论他觉得自己和其他人多么相似;甚至他能和其他人一起参与圣事,推理信之真理与良善,事实上还能以为自己在这些真理与良善上已变得很坚定。然后,如果他没有在自己里面感觉到对日常工作中正义与公平,以及社会与生活中良善与真理的某种程度的情感,就让他认识到他的快乐是地狱之人的快乐,因为其快乐里面除了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外,并没有其它爱。当这种爱构成他的快乐时,它里面既没有仁,也没有信。一旦这种快乐占据主导地位,削弱并驱散它的唯一方法就是对信仰之神圣和生活之良善的肯定和承认,也就是“但”所表示的第一个方法,如前所示;然后,通过试探,也就是第二个方法,由“拿弗他利”来表示;因为这个方法随另一个方法而来。事实上,不肯定并承认信与仁的良善与真理之人无法进入任何试探的争战,因为他里面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抵制吸引属世快乐的邪恶与虚假。

在圣言中,凡提及“拿弗他利”的地方,他都表示人经历试探后的状态,如雅各,那时叫以色列的预言:

拿弗他利是被释放的母鹿;他出嘉美的言语。(创世记49:21)

“被释放的母鹿”表在试探后的自由状态下,对属世真理的情感。这种状态也是“拿弗他利”所表示的试探中的关键之处,因为在试探中,斗争攸关自由。摩西的预言也一样:

论拿弗他利说,拿弗他利啊,你足沾恩惠,满得耶和华的福,可以得西方和南方为业。(申命记33:23)

因为雅各众子和各支派的代表取决于他们被提及的顺序(3862节)。底波拉和巴拉的预言:

西布伦人是拚命敢死的,拿弗他利人在田野的高处。(士师记5:18)

就内义而言,这论述的也是试探的争战;这个人就在那些不害怕任何恶事的人当中,因为他们扎根于真理与良善,也就是“在田野的高处”所表示的。

3929.创世记30:9-11.利亚见自己停了生育,就把使女悉帕给雅各为妾。利亚的使女悉帕给雅各生了一个儿子。利亚说,万军来了!于是给他起名叫迦得。

“利亚见自己停了生育”表其它外在真理没有得到承认。“就把使女悉帕”表一种肯定方法,外在人与内在人能通过这种方法结合。“给雅各为妾”表这种方法将二者结合起来。“利亚的使女悉帕给雅各生了一个儿子”表承认。“利亚说,万军来了”在至高意义上表全能和全知,在内在意义上表信之良善,在外在意义上表行为。“于是给他起名叫迦得”表它的根本性质。

3930.“利亚见自己停了生育”表其它外在真理没有得到承认。这从“利亚”的代表和“生育”的含义清楚可知:“利亚”是指外在真理(参看3793, 3819节);“生育”是指信仰和行为上的承认(3905, 3915, 3919节)。因此,利亚“停了生育”在内在意义上表示其它外在真理没有得到承认。

3931.“就把使女悉帕”表一种肯定方法,外在人与内在人能通过这种方法结合。这从“使女”的含义清楚可知,“使女”是指一种肯定方法,服务于外在人与内在人的结合(3913, 3917节)。

3932.“给雅各为妾”表这种方法将二者结合起来。这从“给(雅各)为妾”的含义清楚可知,“给(雅各)为妾”是指结合(3915, 3917节)。

3933.“利亚的使女悉帕给雅各生了一个儿子”表承认,也就是对外在真理的承认。这从“生”、“使女”和“儿子”的含义清楚可知:“生”是指承认;“使女”是指一种肯定结合的方法;“儿子”是指真理(489,491,533,1147节)。

3934.“利亚说,万军来了”在至高意义上表全能和全知,在内在意义上表信之良善,在外在意义上表行为。这从此处“万军”(troop)的含义清楚可知。“万军”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全能和全知,这是因为“万军”在此是指大量;当“大量”(multitude)论及主的神性时,它表示无限大量,而无限大量无非是指全能和全知。不过,全能这个术语来源于维度上浩大的概念,而全知则来源于数量上浩大的概念。全能还来源于无限良善,或也可说,神性之爱,因而来源于神性意愿的概念;而全知则来源于无限真理,或也可说,无限聪明的概念。“万军” 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信之良善是出于对应;因为系仁之良善的良善对应于主的神性全能,系信之真理的真理对应于祂的全知。

“万军”在外在意义上表示行为,这是因为这些行为对应于信之良善。事实上,行为是这良善的产物,因为没有行为,信之真理无法存在,就像不行出良善,思想并意愿良善无法存在一样。一个是内在,另一个是相对应的外在。而且,就行为而言,它们若不对应于信之良善,既不是仁之行为,也不是信之行为;因为它们不是出自其内在,而是死的行为,其中既没有良善,也没有真理。但当外在对应于内在时,行为要么仁之行为,要么是信之行为。仁之行为是从仁,如同从其灵魂所流出的行为;而信之行为则是从信所流出的行为。重生之人所行的是仁之行为,而尚未重生,但正在重生之人所行的,是信之行为。这同样适用于情感,也就是说,适用于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情感。重生之人出于对良善的情感、因而出于对良善的渴慕行善;而将要重生之人则出于对真理的情感、因而出于对良善的认知行善。前面早已反复说明这些情感如何彼此不同。由此可见何谓行为。

此外,信之良善相对于行为,好比人的意愿和由此衍生的思维相对于他的脸面;众所周知,脸是心灵的形像,也就是人的意愿和由此衍生的思维的形像。如果意愿和思维没有如同在自己的形像中那样表现在脸上,那么脸上所显现的就不是意愿和思维,而是虚伪和欺骗;因为此人所表现出的面容不同于他所意愿和思想的。就思维和意愿的内层而言,身体的每个行为都是这种情况。人的内在通过行动或行为活在他的外在中。若行动或行为与他的内在不一致,要么证明这行动或行为不是他的内在产生的,而纯粹是一种习俗或习惯使然,要么证明这是某种伪装,如在虚伪与欺骗中那样。由此再次明显可知何谓行为。所以,凡表明信仰者,尤其凡表明信之良善,却否认行为,甚至弃绝它们者,都没有信,更没有仁。

这就是仁与信之行为的性质,由于没有人拥有任何仁或信在里面,除非行出行为,故圣言经常提及行为(works,经上又译为作事,所行的,所作或做的,作为,所作的工,所行的事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的眼睛睁开,察看世人的一切行径,照各人的行径和他作事的结果报应他。(耶利米书32:19)

你们各人当回头,离开恶道,使你们的行为变成良善。(耶利米书35:15)

我也必照他们的行为,按他们手所作的报应他们。(耶利米书25:14)

何西阿书:

我必因他们的行径惩罚他们,照他们所做的报应他们。(何西阿书4:9)

弥迦书:

这地因其中居民的缘故,又因他们行为的结果,必然荒凉。(弥迦书7:13)

撒迦利亚书:

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你们要回头,离开你们的恶道恶行。万军之耶和华定意,按我们的行径作为,向我们怎样行,祂已向我们照样行了。(撒迦利亚书1:4, 6)

启示录:

从今以后,在主里面而死的死人有福了。圣灵说,是的,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他们所作的工也随着他们。(启示录14:13)

又:

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神面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13)

看哪,我必快来。酬报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示录22:12)

约翰福音:

审判就在于此,光来到世界,世人爱黑暗甚于光,因为他们的行为是邪恶。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约翰福音3:19-21)

世界不能恨你们,却是恨我,因为我指证它的行为是邪恶。(约翰福音7:7)

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就必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你们是行你们父所行的事。(约翰福音8:39, 41)

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马太福音:

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面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马太福音5:16, 19)

同一福音书:

不是凡向我说主啊,主啊的人,就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mighty works)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马太福音7:21-23)

路加福音:

家主必对他们回答说,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可祂要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13:25-27)

马太福音:

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蠢的人。(马太福音7:24, 26)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降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行为就是那拯救人的,或定人罪的;也就是说,善行拯救人,恶行定人罪;因为人的行为就包含他的意愿。凡意愿良善者皆行善事;然而,凡不行善者,无论他如何声称自己意愿良善,若他没有行出来,仍没有意愿良善。这就像他要说,我意愿它,但我没有意愿它。由于意愿本身就包含在行为里,仁属于意愿,信属于仁,故明显可知当人没有行出善行,尤其行出反面,或恶行时,他里面会有哪种意愿,也就是哪种仁与信。

此外,要知道,主的国通过属于行为的生活而在一个人里面开始,因为那时他处于重生的开始;不过,一旦主的国在他里面建立,这国就终止于行为中,于是此人便重生了。事实上,在这种情况下,内在人以对应的方式存在于外在人里面;行为是外在人行出的,而仁和植根于仁之信就居于内在人,故行为同时也是仁。由于内在人的生命就这样出现在外在人的行为中,所以主在论及最后的审判(马太福音25:32-46)时,只列举了行为,声明那些行善的人要往永生里去,而那些作恶的人要往永刑里去。综上所述,还明显可知我们所读有关约翰的内容,即他靠着耶稣的胸膛,挨近祂怀里,并且耶稣爱他胜过其余的是什么意思(约翰福音13:23, 25; 21:20);因为约翰代表善行或好行为(参看创世记18章和22章的序言)。至于何为信之行为,也就是表面上被称为信之果子的,以及何为信之行为,蒙主的神圣怜悯,这将在别处予以充分阐述。

3935.“于是给他起名叫迦得”表它的根本性质。这从“名”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和“起名”是指根本性质,如前所述。“迦得”表示具体性质;即信之良善的性质和行为的性质。凡在里面的事物都表示根本性质;此处是指凡在信之良善里面和行为里面的事物;并且这些事物是不计其数的,因为这性质因人而异。而且,在那些未处于信之良善,因而未处于善行之人里面,这性质是相反的;这种相反的性质也由“迦得”来表示,这时就以反面意义来提及他。当内在人的信之良善和外在人的善行相对应时,如前所示,它们就构成第三个一般方法,也就是在人能进入主的国度之前,也就是在他能通过重生变成教会之前,这第三个一般方法要在信仰和行为上被承认。

3936.创世记30:12,13.利亚的使女悉帕又给雅各生了第二个儿子。利亚说,我有福啊,众女子都要称我是有福的!于是给他起名叫亚设。

“利亚的使女悉帕又给雅各生了第二个儿子”表对第二个一般真理的承认。“利亚说,我有福啊,众女子都要称我是有福的”在至高意义上表永恒,在内在意义上表永生的幸福,在外在意义上表情感的快乐。“于是给他起名叫亚设”表它的根本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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