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亚伯拉罕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中被称为“父”时,他具有同样的含义,如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所说的,是在我父那里看见的;你们所行的,是在你们的父那里看见的。他们回答祂说,我们的父就是亚伯拉罕。耶稣对他们说,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就必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你们是行你们父所行的事。(约翰福音8:38-39,41)
马太福音:
不要自己心里想着说,我们有亚伯拉罕为我们的父;我告诉你们,神能从这些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来。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3:9-10)
路加福音:
穷人拉撒路死了,被天使带上去,到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也死了,并且埋葬了;他在阴间举目远远地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就喊着说,我父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父啊,求你打发拉撒路到我父家去。(路加福音16:22-24,27)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所指的不是亚伯拉罕,而是主的神圣良善。天上没有人知道亚伯拉罕,当提到他的名字时,他们理解为主(1834, 1876, 1989, 3305节)。
“父”在内义上表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摩西五经: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埃及记20:12;申命记5:16)
这条诫命和十诫中的其它诫命一样,在两种意义上都是正确的;在内义上,“当孝敬父母”是指热爱良善与真理,并热爱在良善与真理中的主(参看2609, 3690节)。“地上的日子”是指随之而来的主国度中的良善状态,这一点从“日子”、“迦南”和“长久”的含义清楚可知:“日子”是指状态(23, 487, 488, 493, 893, 2788节);“迦南”,就是此处的“地”,是指主的国度(参看1607, 3038, 3481节);“长久”论及良善(1613节)。
由于“父母”具有这些含义,故在代表性的犹太教会,针对父母和儿子制定了许多条例。就内义而言,每个条例都是指良善与真理;就至高意义而言,则是指主的神圣良善与神圣真理。如摩西五经:
打父亲或母亲的,必须处死。咒骂父亲或母亲的,必须处死。(出埃及记21:15,17)
又:
凡咒骂自己的父亲或母亲的,必须被处死;他咒骂了自己的父亲或母亲,他的血要归到他身上。(利未记20:9)
又:
轻慢父亲或母亲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申命记27:16)
以西结书:
看哪!以色列的首领各逞其能,在你中间流人之血。在你中间有轻慢父母的。(以西结书22:6-7)
摩西五经:
人若有顽梗悖逆的儿子,不听从他父亲的声音,或他母亲的声音,他们虽惩治他,他仍不听从,父母就要抓住他,将他带到本地的城门、本城的长老那里;本城的众人就要用石头将他打死。(申命记21:18-19,21)
在所有这些经文中,就字义而言,“父母”是指父母;但就内义而言,是指良善与真理;就至高意义而言,则指主的神圣良善与神圣真理。这也是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中的教导:
就伸手指着门徒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马太福音12:49,50)
又:
但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就是基督;你们都是弟兄;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23:8-9)
此处禁止受夫子的称呼,也禁止称呼地上的人为父;除了主以外,不可发自内心承认其他父。也就是说,当提及“夫子”和“父”时,当理解为主,就至高意义而言,他们代表主。如前所述(3702节),属天的上古之人在地上所感知到的任何事物对他们来说,都是思想主的工具。
这同样体现在主对其中一个门徒所说的话中,祂说:
主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亲;耶稣对他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跟从我吧!(马太福音8:21-22)
事实上,地上的父之于天上的父,也就是主,如同死人之于活人。甚至就连“孝敬父母”这条律法本身也可以说是死的,除非它含有对主的尊重、敬拜和爱在里面。因为这条律法是从该神性律法降下来的,因此存在于“孝敬父母”这条律法里面的生命元素就是从这条神性律法得来的。这就为何主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跟从我吧”。以利亚对以利沙所说的话在意义上也一样:
以利亚经过以利沙,将自己的外衣搭在他身上。以利沙就离开牛跑去追上以利亚说。求你容我先与父母吻别,然后我便跟随你。以利亚对他说,你回去吧!我向你做了什么呢?(列王纪上19:19-20)
以利亚代表主(参看18章序言和2762节)
玛拉基书:
看哪!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亚到你们那里去!他必使父亲的心转向儿女,儿女的心转向父亲,免得我来咒诅这地。(玛拉基书4:5-6)
在路加福音,天使向撒迦利亚论到他儿子约翰说:
他必有以利亚的灵和能力,行在主的面前,叫为父的心转向儿女。(路加福音1:17)
从这些地方明显可知,“父”和“儿女”不是指父亲和儿女,而是指主即将恢复的教会良善与真理。
玛拉基书:
耶和华在以色列疆界之外必尊为大!儿子尊敬父亲,仆人敬畏主人。我既为父亲,尊敬我的在哪里呢?我既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里呢?(玛拉基书1:5-6)
“儿子”表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仆人”表那些处于教会真理的人。此处“父亲”明显表示主的神圣良善,“主人”或“主”表其神圣真理
诗篇:
我父母离弃我,耶和华必收留我。(诗篇27:10)
“父母”表良善与真理,当人意识到他凭自己不能行任何良善,或不知道任何真理时,就说他被“离弃”了。显然,这句话不能理解为大卫的父母离弃了他。
又:
你比世人更美;王女在宫里极其荣华,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你的子孙要接替你的列祖,你要立他们在全地作王。(诗篇 45:2, 13, 16)这论述的是主。“你的子孙要接替你的列祖”表神圣真理必如同神圣良善。“王女”表对真理的热爱;“用金线绣的衣服”表源于良善的这真理的性质。从整个诗篇及其中的每个部分明显看出,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是主及其神性人,故显而易见,其中的每一个词都涉及同一个事物。因此,“王女”不是指国王的女儿,“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你的子孙要接替你的列祖,你要立他们在全地作王”这些话也不是字面上的意思,而每个词都表示神性属天和属灵之物。“女儿”表情感或爱(490, 491, 2362节);“王”表神圣真理(1672, 1728, 2015, 2069, 3009节);“金”表良善(113, 1551, 1552节)。“绣”论及属世的记忆知识(2831节),故在此论及神圣的属世真理。“衣服”表诸如包裹良善的那类真理(297, 2576节);“接替列祖的子孙”表源于良善的真理,在这种情况下,神圣真理如同神圣良善(264, 489, 491, 533, 1147, 1729, 1733, 2159, 2623, 2803, 2813节)。“全地的王”是指主的国度和教会的首要事物,“王”是指首要事物(1482, 2089节),“地”是指主的国度和教会(1413, 1607, 1733, 1850, 2117, 2118, 3355节)。
摩西五经:
耶和华却喜悦你的列祖,爱他们,从万民中拣选你们为他们以后他们的种,像今日一样。所以你们要给你们的心行割礼,不可再硬着颈项。(申命记10:15-16)
此处“列祖”(fathers)在内义上表古教会和上古教会,其成员凭他们所拥有的对良善与真理的热爱而被如此称呼:属天的上古之人凭着对良善的热爱,属灵的古人凭着对真理的热爱。在教会,他们的良善与真理被称为“耶和华所拣选的种”。很明显,此处的列祖不是指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他的十二个儿子。;种也不是指以色列和犹太人。确切地说,之所以论及他们并向他们说这句话,是为了内义可以具有某种外在形式,从而容易被世人理解。
以赛亚书:
少年人必侮慢老年人,卑贱人必侮慢尊贵人。人在父家拉住弟兄说,你有衣服,可以作我们的官长,他必说,我家中没有粮食,也没有衣服,你们不可立我作百姓的官长。(以赛亚书3:5-7)
就内义而言,这论述的是教会的败坏状态,这时,真理不再被承认为真理,也没人知道何为良善。“人在父家拉住弟兄”表承认一切事物为良善。“衣服”表真理(1073, 2576节),“官长”表取自真理的教义首要事务(1482, 2089节)。“我家中没有粮食,也没有衣服”表没有良善也没有真理,“粮食”表良善(276, 680, 3478节);“衣服”表真理(297, 2576节)。
由于父母,以及女儿和儿子代表良善与真理,所以代表性教会才会有众多通过这些代表而拥有神性之物在里面的律法或条例,如以下条例:
祭司的女儿若行淫,辱没自己,就辱没了父亲,必用火将她焚烧。(利未记21:9)
“祭司的女儿”表对良善的情感,“父亲”表该情感所源于的良善。“行淫”表亵渎良善。至于何谓“行淫”,可参看前文(2466, 2729, 3399节),何谓“辱没”(1008, 1010, 1059, 2051, 3398, 3399节)。而且:
祭司的女儿若是寡妇或是被休的,没有种,又归回父家,与她青年一样,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只是外人不可吃。(利未记22:13)
还有这个条例:
若在被掳的人中见有美貌的妻子,恋慕她,要娶她为妻,就可以领她到你家中,她便要剃头发,修指甲,脱去被掳时所穿的衣服,坐在你家里哀哭父母一个月的天数,然后可以进去找她,与她同房,她作你的妻子。(申命记21:11-13)
在这个条例中,每一个细节都是属世真理的代表,因为它一旦洁除虚假,就被良善接纳。这种真理由“被掳的人中美貌的妻子”来表示;从虚假当中洁净由“领她到家中,剃头发,修指甲,脱去被掳时所穿的衣服,哀哭父母”来表示;接纳由“然后可以进去找她,与她同房,娶她为妻”来表示。
我们在圣言中读到:婚姻的条例规定要在支派和宗族内通婚,继承法禁止遗产从一个支派转到另一个支派。写在圣言里的这些条例也有同样的来源,也就是说,源于主国度中属天和属灵的婚姻,或“父母”所表示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同样适用于所颁布的关于允许与禁止亲密关系程度的条例。在圣言中,关于这些事的每一个条例都从内在涉及天堂中良善与真理的联系和结合,并涉及地狱中邪恶虚假的苟合,它们与前者分离。关于允许和禁止程度的条例,可参看利未记(20章);关于禁止遗产从一个支派转到另一个支派的条例,和关于规定在支派内通婚的条例,可参看民数记(27:7-9等)。在天上,每一个事物的位置都照着良善与真理的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而固定(参看685, 917, 2739, 3612节)。
由于以色列人代表主在天上的国度,因而代表那里的天堂秩序,故经上还规定他们要照着支派、宗族和家族划分(民数记26章);他们要照着这个秩序在会幕的四围安营,同样照着这个秩序起行,如摩西五经所记载的那样:
以色列人各人要在自己的旗帜下,按照自己父家的旗号安营,对着会幕的四围安营。以色列人就这样行。(民数记2:2, 34)
因此:
巴兰看见以色列人照着支派居住,神的灵就临到他身上。他便题起诗歌说,雅各啊,你的帐棚何等华美!以色列啊,你的帐幕何其华丽!如接连的山谷,如河旁的园子。(民数记24:2-3,5-6等)
在这段预言中,所指的不是雅各或以色列,而是主在天上的国度和祂在地上的教会,它们由那时巴兰看到他们时所处的次序来代表,这一点从其中这些词明显看出来。
从这些例子也可得知,就圣言的内义而言,何谓孤儿,也就是无父之人;就是那些处于纯真和仁爱的状态,渴望知道并行出良善却不能的人。这种状态尤其存在于那些教会之外的人身上,主看顾他们,并在来世将其接纳为祂的儿女。这些人由“孤儿”来表示,故当他们在圣言中被提及时,很多经文也会提及寄居者和寡妇。因为“寄居者”表示那些正在接受良善与真理的教导之人(1463节),“寡妇”则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状态,却不怎么处于真理的人,以及那些处于真理的状态 ,却不怎么处于良善,却渴望处于其中的人。由于这三者,即“孤儿”、“寄居者”和“寡妇”的含义同属一个极其类似的系列,所以如前所述,在很多经文中,他们一起被提及(参看申命记14:29; 16:11, 14; 24:17, 19; 耶利米书7:6; 22:3; 以西结书22:6, 7; 撒迦利亚书 7:10; 诗篇 94:6; 146:9)。综上所述,可以看出“父”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即表示良善,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
在圣言中,绝大部分词都有一个反面意义,“父”(经上有时译为祖宗或祖)这个词也不例外,“父”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母”同样如此,在正面意义上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虚假。这一事实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诗篇:
愿他祖宗的罪孽被耶和华记念,愿他母亲的罪过不被涂抹。(诗篇109:14)
又:
他们转身行诡诈,像他们的祖宗一样。他们翻转,如同乖张的弓。(诗篇78:57)
摩西五经:
你们剩下的人,必因自己的罪孽在仇敌之地消灭;也必因他们祖宗的罪孽而与他们消灭。(利未记2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