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天堂中的婚姻
366、由于天堂是由人类组成的,因此天堂中自然存在着男女两性的天使。按照创造的秩序,女性是为男性而生,男性是为女性而生,因此两者彼此相属。这种相互之爱是与生俱来的,深植于两性之中。因此,天堂中同样存在婚姻,与地球上的婚姻相似。然而,天堂中的婚姻与地球上的婚姻存在显著的差异。接下来,我们将详细探讨天堂中的婚姻是什么样的,它们与地球上的婚姻有何不同,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似之处。
367、天堂中的婚姻是两人心智合二为一的结合。首先需要解释这种结合的性质。心智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称为理智,另一部分称为意志。当这两部分协同作用时,便称为一个心智。在天堂中,丈夫行使心智中被称为理智的部分,而妻子行使心智中被称为意志的部分。
当这种内在的结合下降到他们身体的外部时,它便被领受并感知为一种爱,这种爱就是婚姻之爱。由此可见,婚姻之爱源于两人心智合二为一的结合。这种结合在天堂中被称为“共生”,并被描述为不再是两个独立的个体,而是一个整体。因此,天堂中的夫妇不被称为两个人,而是一个天使。
368、即使夫妻之间这种至内在的结合,即心智的结合,也源于创造本身。男人生来具有理智性,因此从理智出发进行思考;而女人生来具有意志性,因此从意志出发进行思考。这一点不仅可以从每个人的倾向或天生的本性看出,甚至从外在的形态也显而易见。从本性上看,男人依据理性行事,而女人则依据情感行事。从形态上看,男人的面容更粗犷,声音更低沉,身体更强壮;相比之下,女人的面容更柔美,声音更柔和,身体更柔软。
理智与意志之间,或思维与情感之间,存在类似的区别;同样,真理与良善之间,或信仰与仁义之间,也存在类似的区别。因为真理与信仰属于理智,而良善与仁义属于意志。因此,在圣经中,“少年”和“男人”在灵义上被理解为真理的理智,而“童女”和“妇人”则被理解为良善的情感。教会因其对真理与良善的情感而被称为“妇人”或“童女”,而所有心怀良善情感的人也被称为“童贞”(《启示录》14:4)。
369、无论男女,每个人都同时拥有理智和意志。然而,在男性中,理智占主导地位;而在女性中,意志占主导地位,人的本质由哪一方占主导地位所决定。然而,在天堂的婚姻中,并不存在任何一方的主导地位,因为妻子的意志同时也是丈夫的意志,丈夫的理智同时也是妻子的理智。这是因为双方都乐于彼此接受并共享对方的思维和意愿,从而在相互之间和交替之间实现这种共享,使他们的结合成为一个整体。
这种结合是真实且实际的,因为妻子的意志融入了丈夫的理智,而丈夫的理智也融入了妻子的意志。尤其当他们面对面相望时,这种结合显得尤为明显。正如之前多次提到的,天堂中思维和情感的交流是普遍的,而在配偶之间这种交流更为深刻,因为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因此,可以清楚地理解,天堂中构成婚姻并产生婚姻之爱的心智结合是如何实现的:即一方愿意将自己的一切归属于另一方,而另一方也同样如此,彼此交互共享。
370、天使告诉我,配偶双方的心智结合越深,他们的婚姻之爱就越深厚,同时智慧、聪明和幸福的程度也越高。这是因为神性的真与善是所有智慧、聪明和幸福的源泉,而这些主要流入婚姻之爱中。因此,婚姻之爱成为神性流入的主要通道,因为它本身体现了真与善的结合。
正如理智与意志的结合,也是真与善的结合。理智接收并由神性的真构成,而意志接收并由神性的善构成。对于每个人而言,他所意欲的被视为善,他所理解的被视为真。因此,无论是说理智与意志的结合,还是说真与善的结合,其实质是相同的。
真与善的结合造就了天使,并赋予他们智慧、聪明和幸福。天使的本质取决于其内在的善与真之间的完美结合。换句话说,天使的本质取决于他们的仁义与信仰之间的和谐结合。
371、从从主而来的神性首要流入婚姻之爱,因为婚姻之爱源于善与真的结合。正如前文所述,无论是说理智与意志的结合,还是说善与真的结合,其本质是相同的。善与真的结合起源于主对天堂和地上所有人的神性之爱。从这神性之爱中流出的神性之善,被天使和人类通过神性之真接收,因为真是善的唯一接收者。因此,不在真理中的人无法从主和天堂接收任何东西。
真与善在人里面结合的程度,决定了人与主及天堂结合的程度。这正是婚姻之爱的根源,婚姻之爱因此成为神性流注的主要载体。正因如此,善与真的结合在天堂被称为“天堂婚姻”。在圣经中,天堂因此被比喻为婚姻,甚至直接称为婚姻。主因此被称为新郎或丈夫,而天堂与教会则被视为新妇或妻子。
372、当善与真在天使或人里面结合时,它们不再是两个独立的实体,而是完全合一,因为此时,善就是真,真也是善。这种结合就像一个人思考他所愿意的,并愿意他所思考的一样。在这种情况下,思维和意愿合二为一,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心智。思维为意愿赋予形式,而意愿则为思维带来愉悦。这也正是为什么在天堂中的配偶不被称为两位天使,而是被称为一位天使的原因。这正是主在话语中所表达的,祂说:
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马太福音》19:4-6,11;《马可福音》10:6-9;《创世记》2:24)
这段话描述了天使所在的天堂婚姻,以及善与真的结合。“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意指善与真不应被分离。
373、由此可以看出,真正的婚姻之爱从何而来。它首先在婚姻中的人的心智中形成,并从那里下降并流入身体,在身体中被感知并体验为爱。因为无论在身体中被感知和体验的是什么,其根源都来自它的灵性部分,而灵性部分源自理智与意志。正是理智与意志使人成为属灵的人。
凡是从属灵的人流入身体的东西,在身体中都会以另一种形式显现,但本质上仍然是相同并一致的,就如同灵魂与身体的关系,或原因与结果的关系。这一点可以从前面两段关于“对应关系”的讨论中得到证明。
374、我听到一位天使如此描述真正的婚姻之爱及其天堂般的喜乐:它是主在天堂中的神圣体现,即神性的良善与真理在两个人之间完美结合,使他们不再是两个独立的存在,而是完全合一。他解释说,在天堂中的每对夫妇本身就是这种爱,因为每个人都分别代表自己的良善与真理,无论是在心智还是在身体中。身体是心智的形象,按照心智的样式而形成。
他进一步阐述,在处于真正婚姻之爱中的两个人身上,神性得到了体现。这是因为神性也显现为天堂,而整个天堂是由主流露的神性的良善与真理构成的。因此,所有天堂的特质都深深铭刻在这种爱之中,并带来了无以计数的祝福与喜乐。他用一种声音来表达这种“无以计数”,这声音涵盖了“无数的无数”。
他对教会中的人对此一无所知感到惊讶,毕竟教会本应是主在地上的天堂,而天堂的本质正是良善与真理的完美结合。他说,当他想到教会内部比外部更加容忍甚至肯定婚外情时,感到极为震惊。在灵义上,以及因此在灵界中,行淫的快乐无非是恶与伪结合的快乐。这种快乐是地狱之乐,因为它与天堂之乐完全相反;天堂之乐是良善与真理结合的快乐。
375、每个人都知道,彼此相爱的夫妻在内心深处是紧密相连的,而婚姻的本质就在于灵魂或心智的结合。因此可以推知,灵魂或心智的性质如何,他们之间的结合就会如何;同样,他们之间的爱也会如此。人的心智完全由真理与良善构成,因为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及其结合息息相关。
因此,心智之间的结合完全取决于构成心智的真理与良善的性质。由纯正的真理与良善构成的心智之间的结合,是最完美的结合。需要明白的是,没有任何爱能超越真理与良善之间的相互之爱。因此,真正的婚姻之爱正是从这种爱中派生的。
然而,邪恶与伪谬也彼此相爱,但这种爱最终会变成地狱之爱。
376、从关于婚姻之爱的起源的讨论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谁真正处于婚姻之爱中,谁并不在其中。真正处于婚姻之爱中的人,是那些生活在神性的良善与真理之中的人。婚姻之爱只有在与良善结合的真理越纯正时,才越是真正的婚姻之爱。而因为所有与真理结合的良善都源自主,所以,除非承认主及其神性,否则不可能真正处于婚姻之爱中。因为如果没有对主的认识,主便无法流入人内在的真理,也无法与其结合。
377、这些描述清楚地表明,那些陷入伪谬中的人,尤其是因邪恶而陷入伪谬的人,不可能体验到婚姻之爱。对于那些因邪恶而产生伪谬的人来说,他们的内在或心智是封闭的,因此无法感知婚姻之爱的真正源泉。在他们的外在或自然层面,与内在隔离的情况下,存在着伪谬与邪恶的结合,这种结合被称为“地狱婚姻”。
可以观察到,那些处于邪恶之伪谬中的人之间的结合,被称为“地狱婚姻”。他们表面上可能通过语言交流,甚至因肉欲而结合,但在内心深处却充满了难以言喻的极端仇恨。这种仇恨之强烈,超出言语所能描述。
378、来自不同宗教的两个人之间不可能存在婚姻之爱,因为他们的真理与良善不相匹配。两个不同且不协调的元素无法融合为一个统一的心智。因此,他们之间的爱并不源于灵性;如果他们能够共同生活并保持和谐,那仅仅是出于自然层面的原因。
在天堂中,夫妻关系仅在同一群体内建立,因为群体内部的人在真理与良善上是一致的,而非与群体外的人结合。所有属于群体内部的人在良善与真理上保持一致,而与外部的人有所区别。这一点在前文(参41-45节)中已有说明。
这一原则也在以色列民族的律法中有所体现,即婚姻应在同一支派内,尤其是在同一家族内缔结,而不是与外部的人结合。
379、一个丈夫与多个妻子之间无法建立真正的婚姻之爱,因为这种行为破坏了婚姻之爱的灵性起源,即两个人结合形成一个统一的心智。这种结合的破坏进一步导致善与真之间的内在联合被瓦解,而善与真之间的联合正是婚姻之爱的核心本质。一个男人与多个妻子的婚姻,就如同理智被分割到多个意志中,或者一个人不专属于一个教会而是分散到多个教会。这种分散最终会削弱他的信仰,直至完全丧失。
天使们指出,娶多个妻子完全违背了神性的秩序,他们基于多种原因对此深知。他们表示,一旦开始考虑与多个女人结婚,就会失去内在的幸福感和天堂的喜悦,变得如同醉酒一般。这是因为在他们中间,良善与真理被分离了。
他们的内心状态仅仅通过带有意图的思考就会陷入这种混乱。他们清楚地意识到,与多个女人结婚而非一个,将关闭通往天堂的大门,并让淫欲之爱取代真正的婚姻之爱。而这种淫欲之爱会将他们从天堂引离。
【2】他们进一步指出,人很难理解这一点,因为真正处于婚姻之爱中的人极为稀少。那些未曾体验过这种爱的人,对婚姻之爱的内在愉悦毫无所知,他们只了解肉欲的快乐。然而,这种肉欲的快乐在短暂的共处之后便会转变为不愉快。
与此相对,真正婚姻之爱的愉悦不仅在世间持续到老年,还将在死后转化为天堂的愉悦。这种愉悦充盈于人的内心深处,并将永远持续下去。
他们还补充道,真正婚姻之爱的幸福可以细数多达数千种,但几乎没有一种是凡人能够知晓的。那些未处于主所赐的良善与真理之婚姻中的人,甚至无法以理智理解这些幸福。
380、一方对另一方的支配之爱彻底摧毁了婚姻之爱及其天堂般的快乐。正如前文所述,婚姻之爱及其快乐的本质在于,一方的意愿成为另一方的意愿,且这种结合是彼此相爱的、相互依存的。然而,支配之爱却要求自身的意愿成为对方唯一的选择,而完全排斥对方的意愿。这种行为破坏了彼此间的相互依存,导致两者之间无法产生任何爱的交流以及由此带来的快乐。这种交流与结合正是婚姻中被称为“幸福”的内在快乐的来源。支配之爱不仅完全熄灭了这种幸福,同时也摧毁了与这种幸福相关的所有属天和属灵的爱,以至于人们甚至无法理解它的真实本质;而当提及这种爱时,它往往被视为无足轻重,甚至可能引发嘲笑或愤怒。
【2】当一个人渴望或钟爱另一方所渴望或钟爱的事物时,这种状态对双方而言是一种自由,因为一切自由的本质都源于爱的意愿。然而,在支配的关系中,自由则无从谈起:一方成为奴隶,而即使是支配者,也因被支配欲望所束缚而沦为奴隶。对于那些不了解天堂之爱的自由的人来说,这一真理是难以理解的。
然而,从之前关于婚姻之爱的起源和本质的讨论中可以看出,支配的存在使心智分离,而非结合。支配带来的是征服,被征服的一方的心智要么丧失意愿,要么产生相反的意愿。如果心智丧失意愿,则爱也随之消失;而如果意愿相悖,则爱便转化为恨。
【3】 在这种婚姻关系中生活的人们,其内心深处充满了相互的冲突与斗争,就像任何两个彼此对立的事物一样。尽管为了维持表面的和平,他们可能抑制自己的外在行为,但这些内心的冲突与斗争将在死后显现出来。死后,他们常常相遇,并像敌人一样激烈争斗,甚至互相撕裂。因为在那时,他们完全按照各自内心的真实状态行事。
我曾多次目睹这些争斗与撕裂的场景,其中一些充满了复仇和残暴。在来生,每个人的内在本质都会被释放,不再受到外在行为的约束。在来生,每个人都显露出他内心的真实面貌。
381、在一些人中,存在某种类似于婚姻之爱的情感,但如果他们并未置身于良善与真理之爱中,这并非真正的婚姻之爱。这种情感看似婚姻之爱,却实际上源于多种世俗原因,例如为了家庭事务的处理,为了追求安全、平静或闲适的生活,为了在生病或年老时获得照料,或是出于对子女的关爱。有些人甚至可能因为对配偶的恐惧、对名声的顾虑,或因某些诱发淫欲的恶行而被迫产生这种情感。
婚姻之爱在不同的配偶之间也存在差异。在一方,这种爱可能较强或较弱;而在另一方,则可能微弱甚至完全不存在。正因为这种差异,对一方而言,这种关系可能如同天堂,而对另一方,则可能如同地狱。
382、真正的婚姻之爱存在于最内层的天堂,因为那里的天使生活在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之中,并且处于纯真之中。较低层次的天堂中的天使也拥有婚姻之爱,但其程度取决于他们的纯真状态。婚姻之爱,本质上是纯真的状态。因此,那些真正处于婚姻之爱中的伴侣之间充满了天堂的喜悦。他们的灵魂面前呈现出的情景,宛如孩童间的纯真嬉戏,这令他们的心灵深处洋溢着欢愉。因为天堂的喜悦贯穿并滋养着他们生命的每一个细节。
因此,婚姻之爱在天堂中被描绘为最美丽的景象。我曾见证这爱以一位无以言表的美丽少女形象呈现,她被洁白的云彩环绕。据说,在天堂中,所有美的源泉皆来自婚姻之爱。由这爱所生发的情感和思想,被表现为闪烁着如红宝石和火焰般光芒的晶莹气息,这些气息带来了触及心灵深处的喜悦。
总之,婚姻之爱在天堂中象征着天堂本身,因为天堂中的天使正是通过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而存在,而这种结合造就了婚姻之爱。
382b 天堂中的婚姻与地球上的婚姻有着本质的不同。地球上的婚姻通常包含生育后代的使命,而在天堂中,这一使命被良善与真理的灵性生育所取代。这是因为天堂中的婚姻本质上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正如前文所述,在这种结合中,良善与真理及其联合是最被珍视的。因此,正是这些元素在天堂的婚姻中得以传承。
由此可见,圣经中的“生育”和“繁衍”象征的是良善与真理的灵性生育和繁衍。“父亲和母亲”象征结合于良善的真理而产生的源头;“儿子和女儿”象征由此生育出的真理和良善;而“女婿和儿媳”则象征它们之间的结合,以此类推。
从这些可以清楚地看出,天堂中的婚姻与地球上的婚姻截然不同。在天堂中存在的是灵性层面的结合,这实际上不应该被称作嫁娶,而是源自良善与真理契合的心智结合。地球上的婚姻则不仅仅是灵性的结合,同时也是肉体的结合。
由于天堂中没有嫁娶,因此那里的两位配偶并不被称为丈夫和妻子,而是作为对方的伴侣。这一称呼源于天使对两个心智合二为一的理念,并使用一种彼此相属的词汇来表达这一关系。由此,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主在《路加福音》中关于嫁娶的教导(20:35-36)。
383、我还得以见证天堂中婚姻是如何结合的。在天堂的任何地方,相似的人会联合在一起,而不相似的人则会分开。因此,天堂的每个群体都由相似的人构成。相似的人彼此吸引到一起,这并非出于他们自身的意愿,而是出于主的安排(参41,43,44节)。同样,配偶也会被吸引到对方身边,他们的心智能够结合为一体。因此,在第一次见面时,他们便会深深地相爱,互相认定为配偶,并开始他们的婚姻。这正是为什么天堂中的所有婚姻都直接源于主的原因。
在天堂,还会举行庆典,这通常是在许多人的聚会中进行的。而不同的群体则有各自不同的庆祝方式。
384、地上的婚姻,作为人类乃至天堂天使的孕育场所(正如之前提到的,天堂源自人类),并且由于它们具有灵性上的起源,即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并且主的神性主要流入这种爱,因此在天堂天使眼中被视为极其神圣。相反,通奸因与婚姻之爱相悖,在天使看来是亵渎的;正如天使在婚姻中看到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即天堂,他们在通奸中看到邪恶与伪谬的结合,即地狱。因此,每当听到提及通奸时,他们便会转身离去。这也解释了为何当人因愉悦而犯下通奸时,天堂之门会对他们关闭;一旦关闭,他们便不再认识神,也失去了对教会信仰的理解。
从地狱散发出的氛围中,我们可以感知到,所有在地狱中的人都反对婚姻之爱。这种氛围充满了持续破坏和侵犯婚姻的企图。由此可见,地狱中的快乐是通奸的快乐,而通奸的快乐又与破坏构成天堂的良善与真理结合的快乐相联系。因此,通奸的快乐,即地狱的快乐,与婚姻的快乐,即天堂的快乐,是完全相反的。
385、有些灵曾在肉身生活期间积累了经验,他们以一种特别的狡诈方式骚扰我。这种骚扰通过一种柔和且波动的流入进行,类似于善灵的流入,但我感知到他们内心充满狡猾和类似的意图,目的是诱惑和欺骗。后来,我与其中一位灵进行了交谈,得知他在世间生活时曾是一位军队指挥官。由于我察觉到他的思维中带有淫荡的成分,我便用富有象征意义的灵性语言与他讨论了婚姻的话题。这种语言能够完全表达深层的感受,并在瞬间传递大量信息。
他表示,在肉体生活中,他对通奸的行为毫不在意。但他被告知,通奸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罪行。尽管对那些沉溺其中并因此自我欺骗的人而言,它可能看似无害,甚至被误认为是合法的。然而,他应当认识到,婚姻是人类以及天堂的孕育场所,因此必须被视为神圣而不可侵犯。同时,他也应当明白,自己如今已处于来生,其状态使他能够感知到婚姻之爱是由主从天而降的,就像父母的爱一样,从这种爱中衍生出相互之爱,而这种相互之爱正是天堂的根基。此外,当通奸者接近天堂的某个群体时,他们会感受到自己散发出的恶臭,并因此直奔地狱。
他至少应该明白,违背婚姻是违反神性律法和所有国家民法的行为,同时也背离了理性的真正光辉,因为这种行为违背了神性秩序,也违背了人类的秩序,还有许多其他理由。但他回应说,他在肉身生活中从未考虑过这些问题。他试图辩解通奸是否真是如此严重的罪行,但被告知,真理不允许任何推理来为恶与伪辩护,因为推理通常会偏向那些带来愉悦的恶与虚假。他首先应当思考之前所说的内容,因为它们是真理。
此外,他被提醒一个世人皆知的法则:一个人不应对他人做自己不愿意承受的事情。因此,假设有人用这种方式欺骗了他所深爱的妻子(这在所有婚姻的初期是常见的情况),那么当他因此而陷入愤怒之中时,如果他从那种情绪状态表达自己的想法,难道他不会强烈谴责通奸的行为吗?因此,由于他的聪明才智,他本可以比其他人更加坚定地反对这些行为,甚至将它们彻底谴责至地狱的地步。
386、我被展示了婚姻之爱的喜悦如何通往天堂,以及通奸的喜悦如何走向地狱。婚姻之爱的喜悦在通往天堂的过程中,幸福与快乐不断增加,直到达成无法计数且难以言表的境界。这些喜悦在更深层次上变得更加无法计数和难以言表,一直延伸到天堂的最深处,即纯真之天。这一切都通过最自由的方式实现,因为一切自由都源于爱,而婚姻之爱作为天堂之爱的核心,体现了最为完全的自由。
另一方面,通奸的愉悦则通向地狱,并逐步下降至最低深渊,在那里只有极其可怕和恐怖的景象。这就是通奸者在世生活结束后的命运。这里所说的“通奸者”,是指那些在通奸中找到喜悦,而在婚姻中却感受不到喜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