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研究文集 《瑞学要义》第二十六章 婚姻(2)

《瑞学要义》第二十六章 婚姻(2)

356、真正的契合之爱使两人成为统一的整体

我听那些在天堂与配偶共度几百年的人作证说,他们感到彼此深深地结合在一起——丈夫感到与妻子合而为一,妻子也感到与丈夫合而为一。他们感觉自己存在于对方之中,相互交融,就像在同一个身体里一样,尽管他们仍是独立的个体。这种在地球上罕见的现象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他们灵魂和心智的统一能在肉体中被感受到。灵魂不仅构成头脑的最深处,也构成身体的最深处。同样,介于灵魂和身体之间的心智,虽然看似位于头部,实际上也遍布全身。他们解释说,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灵魂和心智的意图能够立即通过身体表现出来。也正因如此,他们在离开前世的肉体后,成为了更加完美的人。由于灵魂和心智与身体紧密相连,以便能够发挥作用并产生效果,因此灵魂和心智与配偶的统一甚至能在身体层面被感受到,仿佛二人真的成为了一体。(CL 178)

357、婚姻对灵魂和心智的塑造

在物质世界中,我们难以察觉婚姻如何改变人的灵魂和心智,这是因为在这里,灵魂和心智被物质身体所包裹,心智很少能透过身体表现出来。现代人比古人更善于从小就学会用面部表情来掩饰内心的真实情感。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难以区分婚前和婚后心智状态的差异。

然而,在灵界中,婚后灵魂和心智的变化却是显而易见的。在那里,人们以灵和天使的形式存在,他们本质上就是人形的心智和灵魂,摆脱了由地球元素和空气中的物质组成的外在躯壳。当这些外在因素被剥离后,心智的真实形态就如同它们在肉体中时一样清晰可见。此时,已婚者和未婚者心智状态的差异就变得明显了。

总的来说,已婚者的面容呈现出一种内在的美。丈夫从妻子那里获得了爱的温润光彩,而妻子则从丈夫那里获得了智慧的灿烂光辉。在灵界中,夫妻双方的灵魂是融为一体的,每个人都展现出丰富完整的人性。

这种情况只存在于天堂中。真正的婚姻只存在于天堂。在灵界的其他地方,特别是天堂以下的区域,只有可以随意缔结和解除的暂时性结合关系。(CL192)

358、女人如何成为妻子:创世记中相关记载的深层含义

经上描述,女人是由男人的肋骨创造的。当她被带到男人面前时,男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她要称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的。”(创世记2:22-24)在圣经的灵性解读中,胸部的肋骨代表自然真理。这就像《但以理书》7章5节中熊口中衔的肋骨,代表那些只从字面理解圣经而不能领悟其深意的人。

男人的胸部代表与女人不同的本质特征,即智慧。真理支撑智慧,如同肋骨支撑胸部。胸部被视为人的一切事物的中心,因此女人是通过转移男人的智慧而创造的。这种智慧之爱从男人转移到女人,成为夫妻之爱。这样做是为了消除男人的自我之爱,转而爱他的妻子。妻子因其天性,会将男人的自我之爱转化为对她的爱。这个过程是由妻子的爱自然完成的,夫妻双方都不会察觉。

因此,任何沉溺于自己智慧的骄傲的人都无法真正体验夫妻之爱。理解了这个奥秘,我们就能明白,女人在婚姻中是如何从男人那里被“创造”或“塑造”的。这个过程是通过妻子,或者更准确地说,是通过主赋予女性的天性来完成的。妻子通过接纳丈夫的情感,融合他的内在意志,以及孕育他灵魂的后代,在自己内心塑造了丈夫的形象。

从这一切可以清楚地看出,根据《创世记》中的描述,从内在理解,女人是通过从丈夫那里,甚至从他的胸部获取的东西,并将其铭刻在自己身上而形成为妻子的。(CL193)

我曾听到天使们讨论智慧和聪明。他们指出,人常误以为自己的思想和意图都源于自身,但实际上,除了接受来自主的理智和意志外,人本身并无其它。

为了防止人因自我之爱和智慧的骄傲而自取灭亡,造物主安排男人的这种自我炎爱转移到妻子身上。这使得妻子天生就爱丈夫的聪明和智慧,从而爱她的丈夫。妻子不断吸收丈夫对自身智慧的骄傲,在丈夫身上消解它,在妻子身上活化它,将其转化为夫妻之爱。

这是主的安排,目的是防止男人陷入自己智慧的骄傲中,误以为智慧源于自己而非主。这就像伊甸园中的禁果故事:吃下善恶知识树的果实代表人想要凭借自己而非主获得智慧。因此,人被逐出伊甸园,生命树被守护起来。

从灵性角度看,伊甸园代表理智,吃生命树的果实代表从主获得聪明和智慧,而吃善恶知识树的果实则代表试图依靠自己获得聪明和智慧。(CL353)

359、契合之爱:爱的根基,喜悦的宝藏

真正的契合之爱,正如本文所描述的,确实存在。我们可以从爱情初始阶段就能看出这一点。当一个年轻人和少女开始只爱慕一个异性,并希望对方成为自己的终身伴侣时,这种爱就开始萌芽了。在订婚期间,这种爱更是逐渐深化,直到婚礼当天达到顶峰,并在新婚的最初几天持续绽放。

在这个阶段,谁不会承认这是最根基的爱?谁不会同意所有的欢乐和愉悦都凝聚其中?然而,随着时间流逝,这种狂喜般的感觉可能会逐渐淡化,甚至可能几乎感觉不到。如果这时再告诉他们,这种爱仍然是所有爱的基础,所有喜悦的源泉,他们可能会不以为然,甚至认为这是无稽之谈或难以理解的奥秘。

事实上,最初的婚姻之爱是真正契合之爱的一种映射。在这个阶段,单纯的性吸引被抛开,取而代之的是对一个特定人的纯粹爱恋。这时,人们会对其他异性失去兴趣,只专注于自己的唯一挚爱。(CL58)

从本质上看,契合之爱是天堂和教会一切爱的根基,其原因在于它源于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而所有构成人的天堂和教会的爱都源于这种结合。这种结合的良善构成爱,其真理构成智慧。当爱接近智慧或与之结合时,爱成为爱;而当智慧反过来接近爱并与之结合时,智慧成为智慧。真正的契合之爱无非是爱与智慧的结合。

一对夫妻之间或共同拥有这种爱的,就是这种爱的形象和形式。在天堂里,那里的面容是他们爱的情感的真实类型,所有人都是这种爱的相似物;因为它整体上和每个部分都存在于他们之中。既然一对已婚夫妇是这种爱的形象和形式,那么从这种爱本身的形式中产生的每一种爱都是它的代表。因此,如果契合之爱是属天的和属灵的,那么由它产生的爱也是属天的和属灵的。

因此,契合之爱就像是父母,其它的爱就像是它的后代。因此,在天堂里天使的婚姻中产生的是灵性的后代,这些后代是爱和智慧,或良善和真理的产物。(CL65)

从人所感受的一切快乐都源于他的爱;通过这些快乐,爱表现、存在并活跃着。众所周知,快乐随着爱的提升而增强,也随着偶发的情感更接近主导爱而增强。由于契合之爱是所有善爱的基础,并且如前所述,它铭刻在人的最微小的事物中,因此它的快乐超过所有其他爱的快乐。根据它的存在程度和与其他爱的结合程度,它也赋予其他爱以快乐。它扩展心灵和身体的最内在部分,如同美妙的泉水流过并开启它们。正因为它的功用比其他所有功用都更加卓越,所有快乐从始至终都汇集到这种爱中。它的功用是人类的繁衍,并由此产生天使天堂。这个用途是创造的终极目的,因此造物主能赐予人的所有幸福、快乐、欢欣、满足和愉悦的状态都汇集到这种爱中。快乐随用途而来,人根据对用途的爱而体验快乐,这从五种感官——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的快乐中可以看出。每种感官因其特定功用不同而有不同的快乐。那么,契合之爱的感官快乐会是何等美妙,因为它的功用是所有其他功用的综合。(CL68)

我知道很少有人会承认所有的喜悦和快乐都汇集到契合之爱中,因为真正的契合之爱在今天如此罕见,以至于人们不知道它是什么,甚至不知道它的存在。这些喜悦和快乐只存在于真正的契合之爱中。由于这种爱在地球上如此罕见,除非从天使口中,否则无法描述它的超凡幸福。天使们称,它最内在的快乐属于灵魂,是主的爱和智慧或良善和真理首先流入的地方。这些快乐难以察觉,难以言表,因为它们同时是平安和纯真的快乐。但在下降过程中,它们变得越来越可以察觉。在心灵的较高区域表现为幸福状态,在较低区域表现为快乐状态,在胸部表现为由此产生的愉悦。从胸部,它们扩散到身体的每一个部分,最终在终极中结合为至高无上的快乐。天使们还讲述了这些快乐的奇妙之处,称配偶灵魂中这些快乐的变化,以及由此在他们的心灵和胸部中的变化,既是无限的又是永恒的。它们随着丈夫智慧的增长而提升,这是因为他们永远生活在年轻的花季,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比不断增长智慧更幸福的了。(CL69)

360、智慧和聪明与契合之爱成正比

处于真正契合之爱中的人,其智慧不断增长,原因如下:对已婚者而言,这种爱源于智慧并与之相符。此外,这种爱的感觉主要是触觉,而触觉是所有感官共有的,且充满快乐。因此,它不仅开启感官的内在,也开启心灵的内在,进而开启全身的有机结构。由此可见,那些拥有这种爱的人,最渴望的莫过于增长智慧。因为一个人的智慧程度,与其心灵内在开启的程度成正比。(CL211)

361、接受契合之爱的资格

只有从主那里接受契合之爱的人才能拥有真正的契合之爱。这些人直接来到主面前,并按照他的教导生活。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从其起源和对应关系来看,这种爱是属天的、属灵的、神圣的、纯洁的、洁净的,超越天堂天使和教会成员所拥有的任何爱。这些特质只能赐予那些与主结合并被他与天堂天使联系在一起的人。

这些人避免婚外情,将与配偶以外的人结合视为对灵魂的伤害,如同堕入地狱一般。配偶们越是避免这种结合,甚至避免意志上的欲望和由此产生的意图,这种爱就越在他们中间纯化,逐渐变得属灵——首先是在世时,之后在天堂中。虽然没有任何爱能在人或天使那里变得完全纯洁,但由于主关注意志的意图,在人有这种意图并坚持它的程度上,他就被引导并逐渐进入其纯洁和神圣中。(CL71)

那些爱教会的真理并践行其良善的人会进入这种爱,并能持守在其中,因为只有他们被主接纳。他们与主结合,因此可以被主保持在这种爱中。构成人里面的教会和天堂的有两个要素:信仰的真理和生活的良善。信仰的真理带来主的临在,而按照信仰真理的生活之善实现与主的结合,从而产生天堂和教会。

信仰的真理带来主的临在,因为它如同属灵之光。生活的良善实现结合,因为它如同属灵之热,也就是爱。我们知道,即使是冬天的光也能带来临在,而热与光结合则实现结合。果园和花园在任何光中都能显现,但只有当热与光结合时才能开花结果。由此可见,那些只知道教会真理的人不能被赋予真正的契合之爱,而那些不仅知道这些真理,还践行其善的人才能获得这种爱。(CL72)

362、契合之爱的障碍

从契合之爱的起源可以得出结论:那些通过神性真理获得神性良善的人拥有契合之爱;契合之爱越真实,与良善结合的真理就越真实。由于所有与真理结合的良善都来自主,因此除非承认主和他的神性,否则没有人能拥有真正的契合之爱。没有这种承认,主就无法流入并与人的真理结合。

由此可见,处于伪谬中的人没有契合之爱,尤其是那些处于源自邪恶的伪谬中的人。对于那些处于邪恶并因此处于伪谬中的人来说,他们的内在心智是封闭的,因此不可能产生契合之爱。(HH376-377)

真正的契合之爱也不可能存在于一个丈夫和多个妻子之间,因为这会破坏其属灵起源——两个人形成一个心智。这样做会破坏良善与真理的内在结合,而这正是该爱的本质。一夫多妻就像一个理智被分割给多个意志,或者一个人依附于多个教会,这会导致信仰分散,最终失去信仰。

天使们宣称,一夫多妻完全违背神性秩序。他们解释说,一旦想到与多人结婚,他们就会失去内在的幸福和天堂的快乐,变得如同醉酒一般,因为他们内在的良善与真理分离了。他们清楚地感知到,一夫多妻会关闭内在,导致淫荡之爱取代契合之爱——这种爱会使人远离天堂。

他们进一步指出,很少有人能理解这一点,因为真正体验契合之爱的人很少。那些没有经历过的人对这种爱的内在喜悦一无所知,只知道淫荡的快感,而这种快感在短暂的同居后就会变成不愉快。相比之下,真正契合之爱的喜悦不仅在世上持续到老年,而且在死后成为天堂的喜悦,并永远完善。

一方对另一方的统治欲会完全驱逐契合之爱及其天堂的喜悦。契合之爱的本质在于双方意志的相互融合和互惠。统治欲破坏了这种平衡,因为想要统治的一方只希望自己的意志支配对方,而不接受对方的意志。这样就失去了相互性,没有了爱的交流和互惠,而这种交流和随之而来的结合正是婚姻中最深层的幸福。统治欲会彻底熄灭这种幸福,连同这种爱中所有天堂的和属灵的元素,甚至到了人们不知道其中存在这些元素的程度。(HH379-380)

363、宗教差异与契合之爱不相容

不同宗教之间没有真正的夫妻之爱,因为一方的真理与另一方的良善不相符,两种不同且不协调的原则无法使两个人心意相通。因此,他们之间的爱情缺乏灵性基础。即使他们同居并和睦相处,那也仅仅出于自然原因。这就是为什么天堂中的婚姻只在同一团体内的人之间形成,因为他们拥有相似的良善与真理,而不会与团体之外的人结合。(CL378)

从小在教会中长大、接受教会真理原则的人,不应与教会之外、接受非教会原则的人结婚。这是因为他们在灵界无法结合,而在灵界中,每个人都是根据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而结社的。既然他们在灵界无法结合,那么在世间也不应该结合。因为婚姻本质上是灵魂与心智的结合,其灵性生命来源于信仰和仁义的良善与真理。

因此,地上不同宗教之间的婚姻在天堂中被视为可憎之事,尤其是教会内与教会外之人之间的婚姻。这也是犹太和以色列民族被禁止与外邦人通婚的原因之一,与他们行淫更是被视为极其可憎的行为。

契合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当契合之爱源于此时,它就成为人间的天堂。然而,当一对夫妇因信仰不同而心不相通时,这个天堂就会被摧毁。正因如此,属于教会的以色列女儿不可卖给教会之外的外邦人,因为他们日后可能与她结合,从而亵渎教会的神圣事物。这被视为背信弃义的行为。(AC8998)

364、真正的契合伴侣天生一对

对于那些渴望真挚契合之爱的人,主会安排相配的伴侣;如果无法在人间相遇,主会在天堂中成全。天使们这样描述了天堂中的安排:主对婚姻的圣治既极其特殊又普遍存在;因为天堂的所有喜乐都源于契合之爱的欢愉,如同甘甜的泉水从源头流出。因此,契合伴侣的诞生是命中注定的,他们在成长过程中不知不觉地为各自的婚姻做着准备,始终在主的庇护之下。

当时机成熟,他们会在某处相遇,看似偶然——此时她已成为少女,他已是适婚青年;他们会立即如同本能般认出彼此就是命中注定的另一半,内心会有一种声音,青年会想“她就是我的另一半”,少女则会想“他就是我的另一半”。当这种想法在两人心中沉淀一段时间后,他们会慎重地相互交流,最终订婚。这看似的偶然、本能和内心指引,其实都是主的安排,只是在当事人不知情时以这种方式呈现。实际上,是主揭示了他们内在的相似之处,让他们得以相识相知。(CL229)

天使们证实,契合伴侣是天生一对,并在双方都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婚姻做好准备。他们的论据基于两个方面:首先,配偶脸上可见的婚姻相似性;其次,他们灵魂和心智的永恒结合。天使们指出,如果不是主的预见和安排,这种如同天堂般的结合是不可能存在的。(CL316)

然而,在人间要达成内在深度结合的婚姻较为困难,因为无法像在天堂那

样由主来安排内在相似性的选择。人间的婚姻受到诸多限制,如社会地位、国籍、居住地等。因此,大多数情况下,人们是因外在的吸引力而非内在品质结合。这些内在品质往往要在婚后一段时间才会显现,只有当它们不得不表现在外在时才会被认知。(CL320)

365、真挚的契合之爱在当今社会几乎无人知晓

在当今社会,真挚的契合之爱变得如此罕见,以至于人们不仅不了解它的本质,甚至怀疑它是否存在。这是因为婚前的甜蜜愉悦在婚后往往转变为一种冷漠状态,人们对曾经的美好失去了感知。造成这种变化的原因复杂多样,我们将在后续讨论婚姻冷淡、分居和离婚的原因时详细阐述。但可以看出,对于现今的大多数人来说,婚姻初期那种爱的美好印象已经荡然无存,人们甚至忘记了什么是真正的婚姻之爱。

我们知道,每个人出生时都只是一个单纯的肉体存在,随后逐渐发展出更深层的自然特质,继而发展理性,最终达到灵性的境界。这个过程就像在肥沃的土地上,自然、理性和灵性的特质按顺序生长一样。通过这个过程,一个人逐渐成长为真正的人。

进入婚姻时,也发生类似的过程。此时,一个人因与伴侣结合而变得更加完整,两人如同一体。但这种状态在最初阶段往往只是表面现象。那些只关注肉体和物质层面,而忽视灵性层面的人,难以与伴侣真正结合为一。当外在的吸引力消退时,内心的冷漠就会取而代之,驱散了爱情的愉悦,无论是在灵性上还是身体上。最终,人们甚至忘记了婚姻最初的美好,也就无法理解真正的契合之爱。

然而,对于那些重视灵性生活的人来说,情况则大不相同。对他们而言,婚姻的初始阶段是通向永恒幸福的起点。随着双方在灵性、理性和身体层面的不断结合与统一,这种幸福会持续增长。可惜的是,这样的例子在现今社会中并不多见。(CL59)

366、契合之爱的表象

有些人的关系看似是契合之爱,但如果他们内心没有对良善和真理的追求,那就不是真正的契合之爱。这种表面的契合之爱可能源于对世界或自我的爱,比如:为了在家中得到照顾;为了生活安全感;为了舒适的生活;为了在生病和年老时有人照料;为了照顾孩子;有些人可能是出于恐惧而维持婚姻,比如害怕失去配偶、声誉受损或面临生活困境;还有些人可能是出于肉欲的吸引。

这种关系在初期可能看起来像真正的婚姻之爱,表现出天真无邪,像孩子一样快乐,感受到似乎来自天堂的喜悦。但随着时间推移,这样的夫妻并不会像真正拥有契合之爱的人那样越来越亲密,反而会逐渐疏远。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同一对夫妻中,契合之爱的程度也可能不同。一方可能深爱,而另一方可能爱得很少或根本不爱。这种差异可能导致一方感到幸福如天堂,而另一方却如身处地狱。这主要取决于双方的情感投入和接受程度。(CL2742)

有趣的是,有些婚姻看似缺乏爱情,实际上却存在真挚的契合之爱;反之,有些婚姻表面恩爱,实际上却缺乏真正的契合之爱。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部分可以从我们之前讨论的真正契合之爱的特质、婚姻冷淡的原因,以及表面和谐的婚姻背后的动机中找到答案。

然而,我们不能仅凭外表来判断一段婚姻。真正决定性的因素是深藏在一个人意志中的“契合原则”,这个原则在任何婚姻状态下都会得到保护。这个契合原则就像是衡量爱情的天平。一夫一妻的结合是人类生活的珍宝,也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石。

正因如此,契合之爱可能存在于一个配偶身上,而另一个配偶却没有。这种爱可能深藏不露,甚至连人自己都察觉不到;也可能在生活中慢慢显现。这是因为这种爱与人的信仰紧密相连,而信仰作为主与教会的结合,是这种爱的种子和根源。

因此,在人死后,契合之爱会根据他们在世时属灵的理性生活来评判。无论一个人在世时的婚姻状况如何,只要他被认为拥有真正的契合之爱,在天堂中就会为他安排相应的婚姻。

基于以上考虑,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不能仅凭婚姻的表象,甚至不能从淫乱的表象就断定一个人是否拥有契合之爱。正如圣经所说:“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马太福音7:1)(CL531)

367、再婚

配偶去世后是否选择再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之前婚姻中契合之爱的质量。真正的契合之爱就像是一个衡量再婚倾向的天平。

如果之前的婚姻充满了真挚的契合之爱,再婚的倾向就会较低。相反,如果之前的婚姻缺乏真正的契合之爱,再婚的倾向就会较高。这是因为真正的契合之爱是两个人心灵的深度结合,即使一方去世,这种联系仍然存在于生者的心中。

然而,在现今社会,能够达到这种深度契合的婚姻并不多见。大多数人的婚姻可能处于一种平衡状态,随时可能倾向于再婚。(CL318)

对于那些没有真正契合之爱的人,再婚没有任何障碍和妨碍。对于那些没有契合之爱的人,没有精神上或内在的纽带,只有自然的或外在的纽带;如果没有内在的纽带来维持外在的纽带的秩序和持续性,后者就不会持续,就像失去绑带的束缚物,会随着抛掷或风飘散。

这种情况下,人们可能会出于各种实际原因考虑再婚,比如经济需求、生活便利、情感寄托、社会期望。这些人可能会多次再婚,因为他们的关系主要建立在外在因素上,而这些因素在死亡后很容易被替代。(CL320)

那些曾经共同生活在真正契合之爱中的人,通常不会寻求再婚,除非是出于与契合之爱无关的原因。即使一方离世,这样的伴侣也不会真正分离。逝者的灵魂会继续与在世的伴侶的灵魂相伴,直到后者也离开人世。在灵界,他们将重逢并重新结合,彼此的爱甚至会比生前更加深厚温柔。

基于这些事实,我们可以得出一个无可争辩的结论:那些曾经体验过真正契合之爱的人,通常不会渴望再婚。如果他们后来确实进入了类似婚姻的关系,那往往是出于与契合之爱无关的外在原因。这些原因可能包括:家中有需要照顾的幼儿;如果需要管理一个大型家庭,包括照看房产和督导仆人;外部事务的管理分散了对家庭事务的注意力;需要相互帮助和履行某些职责;其他类似的实际需求。(CL321)

368、女性与男性智慧的本质

女性的智慧本质上体现为谦逊、优雅、平和、顺从、柔和和温柔;而男性的智慧则表现为严肃、粗犷、坚毅、勇敢和倾向于自由。这种本质差异在他们的身体、面容、声音、言语、举止和行为中都有明显体现:

从身体来看,男性的皮肤和肌肉更为坚实,而女性则更为柔软。面容方面,男性的面部特征更加坚毅、刚强、粗犷,肤色较深,还有胡须,因此显得不那么秀美;而女性的面部轮廓更为柔和、顺从、温柔、白皙,因此更具美感。声音上,男性低沉,女性柔和。言语方面,男性倾向于放纵和勇敢;女性则更为谦逊和平和。举止上,男性更显强壮和坚定;女性则相对柔弱。行为举止中,男性较为随性,女性则更加优雅。

通过观察男孩和女孩的群体活动,我清晰地看到了男女天性的差异。在一个大城市里,我多次透过窗户观察街道上聚集的二十多个孩子。男孩们天性使然,喜欢通过制造喧哗、叫喊、打闹、互相推搡和扔石头来玩耍;而女孩们则安静地坐在家门口,有的和小孩玩耍,有的给洋娃娃穿衣服,有的缝制小块布料,有的相互亲吻。令我惊讶的是,女孩们还会用愉悦的眼神看着那些行为迥异的男孩。

从这些现象中,男性天生倾向于理智,而女性天生倾向于爱;同时,我也观察到了理智和爱在其最初形态中的本质特征。这也让我思考,如果男性的理智在发展过程中缺乏与女性特质的结合,以及随后与契合之爱的结合,会呈现出怎样的状态。(CL218)

妻子无法胜任丈夫的固有职责,反之亦然,这源于他们本质上的差异,就像智慧与仁爱、思维与情感、理智与意志之间的区别。在男性的固有职责中,理智、思维和智慧占主导地位,而在女性的固有职责中,意志、情感和仁爱则处于核心位置。妻子基于后者履行她的职责,丈夫则基于前者完成他的职责。因此,尽管他们的职责本质上有所不同,但在生活的连续过程中却是相辅相成的。

许多人认为,只要从小接受适当的训练,女性就能胜任男性的职责,就像男孩那样。然而,虽然女性可以执行这些职责的实际操作,但在涉及判断力的方面——这恰恰是职责内在正确性的关键——她们往往力有不逮。因此,那些接受了男性职责训练的女性,在需要做出重要判断时,通常需要咨询男性的意见。如果她们有决策权,她们会根据这些建议选择符合自己倾向的方案。

有些人还认为,女性能够像男性一样将理智提升到同等的高度,以相同的深度洞察事物。这种观点部分源于一些才华横溢的女诗人的作品。然而,当这些作品在灵性世界中被检验时,发现它们更多地体现了才智和口才,而非深刻的判断力和智慧。这些作品之所以显得高深和博学,主要是因为词句优美和结构精巧,但只有那些将所有才智等同于智慧的人才会如此认为。

同样,男性也无法胜任女性的固有职责,原因在于他们无法真正理解和进入女性的情感世界,这些情感与男性的情感有本质的区别。由于男女在情感和感知方面的天生差异,以色列的律法中甚至有这样的规定:

妇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妇女的衣服,因为这样行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申命记22:5)

这一规定的深层原因是,在灵性世界中,每个人的衣着都反映了他们的内在情感,而男女的情感只能在两个独立个体之间达成和谐,而不可能在单一个体内部实现完美的融合。(CL175)

369、关于婚姻中的指导与互补

所有律法和诫命皆源自属天和属灵的事物,这是它们的真正起源,那么这条婚姻法则也是如此:妻子,由于她是基于欲望,也就出于她的自我来行事,而不是像男人那样出于理性,应当受制于男人的审慎。(AC266)

370、天使之美是契合之爱的体现

真实的和良善的事物在眼中看来就是美的。(DP312)

所有的美都源于包含纯真的良善。良善本身从内在人流向外在人时产生美,由此产生所有人类的美。我们之所以被他人吸引,并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的外表,更重要的是他们面容上所流露出的情感。那些心存善念的人更容易被他人内心的良善情感所打动;良善中包含的纯真程度越高,这种影响就越强。因此,真正打动人心的美来自于自然中的灵性,而不是没有灵性的自然。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善良的人会被孩子们的纯真所打动,因为孩子们的面容、行为和言语中往往蕴含着仁义和纯真。(AC3880)

灵性之美源于对内在真理的情感,因为真理是良善的表现形式。在天堂中,来自神性的良善是天使生命的源泉,而这种生命通过源于那良善的真理得以具体呈现。然而,信仰的真理本身并不足以产生美,重要的是对这些真理的情感认同,这种情感源于良善。我们可以将仅基于信仰真理的美比作一幅画像或雕塑的美,而源于对真理的深刻情感认同的美则如同一张被天堂之爱激活的生动面庞。一个人的美取决于他们内心之爱的品质,以及从他们脸上流露出的情感。这就是为什么天使们呈现出难以言喻的美丽。他们内心的爱通过信仰的真理从脸上散发出来,这种美不仅可以被看到,还能通过他们所散发的氛围被感知到。(AC5199)

契合之爱的本质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般结合。(CL60)

真正的契合之爱可以被视为天堂的一个形象;当它在来生被呈现时,是用眼睛所能看到或心灵所能想象的最美丽的事物来表现的。它被描绘为一个美得难以言喻的少女,被白云环绕;如此美丽以至于可以说她本身就是美的本质和形式。灵性世界中所有的美都来源于契合之爱。这种爱的情感和思想被描绘成闪耀的光环,仿佛是由红宝石和钻石的微粒组成,散发出令人惊叹的光芒。

这种契合之爱带来的愉悦感能够触及人的灵魂深处,带来深刻的满足和幸福。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纯粹的爱和美好是脆弱的,一旦有不纯洁或不忠诚的元素介入,这种美好就会迅速消散。(AC2735)

371、婚姻的普遍性:从宇宙到微观世界

婚姻的本质,或说结合的原理,是贯穿整个宇宙的普遍现象。这种现象不仅存在于人类社会,更是宇宙运作的基本原则之一。在在天堂中存在婚姻,最完美的婚姻在第三或最高的天堂中。在地球上,这种结合原则表现在人类社会的婚姻中,在动物界从高等动物到简单的蠕虫的配对中,以及在植物界从高大的棕榈树到微小的草叶的繁衍过程中。

这种普遍存在的婚姻原则之所以能持续运作,是因为它源自于一个更高层面的“天使天堂之阳”。在那里,热与光——也就是良善与真理——保持着持续的平衡和结合,使天堂永远处于春天般的状态。与地球上因太阳热量和光线变化而产生的季节更替不同,天堂之阳散发的良善与真理(或说热与光)的变化,主要取决于接收这些能量的个体或事物本身的特性,而非外部环境的变化。(CL222)

372、婴儿之爱的本质:从契合之爱到亲子纽带

婴儿之爱的根源深植于夫妻之爱。我们常见母亲对婴儿怀有更深的爱,而父亲的爱则相对淡些。小女孩对婴儿和玩偶的喜爱,无论是抱着、打扮、亲吻还是紧紧搂在怀里,都清晰地展示了这种爱是刻在女性天性中的。相比之下,男孩则很少表现出这种情感。

虽然表面上看,母亲对婴儿的爱似乎源于怀胎期间的血脉相连,但实际上这并非全部真相。即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抱错了孩子,母亲也会以同样的爱去疼惜。有时,我们甚至看到保姆比亲生母亲更疼爱孩子。这些现象说明,婴儿之爱的真正来源是每个女性与生俱来的契合之爱,以及与之相伴的孕育欲望。这种爱在怀孕期间开始萌芽,在分娩后完全转移到了孩子身上。(CL393)

一种纯真的气场从婴儿流向父母,并影响他们。众所周知婴儿是纯真的,但人们并不知道他们的纯真是从主那里流入的。它从主那里流入,因为他就是纯真本身。事除了从其起源,也就是其本质流入外,没有其他方式可以存在。

主的纯真首先流入第三层天的天使,这些天使沉浸在智慧的纯真中。然后,这种纯真通过较低层的天堂——但仅通过那里天使所具有的纯真特质——最终直接或间接地流入婴儿。婴儿虽然看似如同精心雕刻的形象,却能通过这种天堂的联系接收来自主的生命。

然而,仅有婴儿的纯真是不够的。父母也需要在自己的灵魂和心智深处接纳这种纯真的流入,否则他们就无法真正被婴儿的纯真所触动。必须在另一方有一种适当的、同质的东西,通过它才能实现交流,产生接纳、情感,从而形成结合。否则就像柔软的种子落在燧石上,或像羔羊被扔给狼。

经验告诉我们,纯真的交流和结合主要是通过身体感官实现的,尤其是触觉。当父母看着婴儿时,他们会感到由衷的喜悦;听到婴儿的声音时,会感到愉悦;闻到婴儿的气味时,也会感到幸福。但最直接、最强烈的连接是通过触摸实现的。

我们可以从父母抱着婴儿时的喜悦中清楚地感受到这一点。特别是母亲,她们喜欢将婴儿的脸贴在自己的胸前,用手轻抚婴儿的身体。这种亲密的接触在哺乳时达到顶峰,也体现在为婴儿洗澡、穿衣等日常照料中。

我们在前面多次指出,夫妻之间的爱和愉悦的交流是通过触觉实现的。心灵的交流也是通过这种感觉实现的原因是,手是人的最终部分,而他的最初部分同时存在于最终部分中;通过这种方式,身体的所有部分和心灵的所有中间部分也保持着不间断的联系。因此,耶稣触摸婴儿(马太福音19:13-15;马可福音10:13-16);他通过触摸治愈病人;触摸他的人也得到了治愈。因此,今天神职人员的就职仪式是通过按手完成的。由此可见,父母的纯真和婴儿的纯真通过触摸相遇,尤其是通过手的触摸,并像接吻一样彼此结合。(CL395,396)

373、婴幼儿之爱的深层差异:属灵与属世父母的对比

乍看之下,无论是属灵还是属世的父母,对婴儿的爱似乎都是相同的。然而,深入探究就会发现,属灵父母的爱更加内在、更加细腻。这种差异源于他们对纯真的更深刻理解和更直接的感知。可以说,一个人越是属灵,就越能体会和分享纯真的本质。

属灵的父母在经历了婴儿带来的纯真之美后,他们爱子女的方式与属世父母有了本质的不同。他们的爱建立在属灵的智慧和道德生活的基础之上。这种爱体现在对神的敬畏、生活中的虔诚,以及对社会有益事业的热忱上。他们重视并培养孩子的美德和良好品格,这些成为他们关爱和供养孩子的主要动力。如果孩子没有表现出这些品质,属灵的父母可能会减少对他们的偏爱,仅仅出于责任来履行父母的义务。

属世父母对婴儿的爱虽然也源于纯真,但这种纯真往往被他们自身的爱所包裹。因此,他们对婴儿的爱既来自纯真,也来自自我。这种爱表现在过度的亲昵行为上,如频繁的亲吻、拥抱,以及将婴儿紧紧搂在怀中,仿佛婴儿是自己身体的延伸。

随着孩子长大,特别是进入成年早期,当纯真的光环逐渐褪去,属世父母对孩子的爱就发生了变化。这种爱不再建立在对神的敬畏或生活中的虔诚上,也不是基于对孩子理性和道德发展的关注。相反,他们几乎完全忽视了孩子的内心世界,包括情感、美德和品格。他们更多地关注孩子的外在表现,将自己的爱附着在这些表象上。

这导致他们常常对孩子的过错视而不见,甚至为之开脱和偏袒。究其原因,对属世父母来说,爱子女实际上是爱自己的延伸。这种爱停留在表面,既不深入孩子的内心,也不触及父母自身的内在世界。

死后的世界更清晰地展现了属灵父母和属世父母在爱的品质上的差异。当父母在来生与先行一步的孩子重逢时,属灵的父亲会以平和的态度询问孩子的近况,为他们的幸福感到欣慰,为他们的困境而忧心。他们会给予孩子一些关于天堂道德生活的指导和建议,然后便与孩子们分别。在分别前,他们会教导孩子,在天堂中,主才是唯一的父亲,正如《马太福音》23章9节所言。他们不再将这些孩子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

相比之下,属世的父亲在来世与孩子重逢时,会立即与孩子们紧密结合,如同一捆紧绑的木柴。他们因见到孩子而持续感到喜悦,沉浸在与孩子们的交谈中。即便有人告诉他们,他们的某些子女已经堕落成为邪恶之徒,伤害了善良的人,这些父亲仍会毫不在意地将所有孩子聚集在身边。即使亲眼目睹孩子们作恶,他们也置之不理,不愿与任何一个孩子疏远。

为了防止这种有害的情况持续下去,这样的家庭最终不得不被送入地狱。在那里,父亲被置于孩子们面前接受监管,而孩子们则被分开,各自被安置到与其生活相符的地方。(CL405,406)

374、婴儿纯真的消退与父母之爱的变化

随着婴儿纯真的逐渐消退,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情感联系也会相应地减弱,这个过程是渐进的,最终可能导致彼此的分离。我们可以观察到,父母对婴儿的爱会随着孩子纯真特质的减少而逐渐改变。在人类社会中,这种变化可能会发展到孩子们最终离开家庭独立生活的程度。而在动物界,比如野兽和鸟类中,这种变化甚至可能导致父母将子女驱逐,甚至完全忘记它们是自己的后代。从这一既定事实也可以看出,从双方流入的纯真产生了所谓的父母之爱。(CL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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