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第十三章 天命法则九:许可法1

第十三章 天命法则九:许可法 234# 许可法其实就是天命的法则。并没有某些独立于天命法则之外的“许可法”,二者是同一回事。因此,当我们说“上帝许可某事”,并不是说上帝愿意这样,而是因为出于救赎的目的,上帝无法阻止某些事情发生。所有为了救赎而发生的事,都是符合天命法则的。正如前面所说,天命总是与人自…

《天命》第十二章 天命法则八:唯有当一个人能够持守到底时,他才会被内在地引入信仰的真理和仁义的良善

第十二章 天命法则八:唯有当一个人能够持守到底时,他才会被内在地引入信仰的真理和仁义的良善 221# 在基督教世界,人们普遍认为主希望所有人得救,并且祂拥有无上的能力。因此,许多人据此推断,主能够拯救任何人,并且会拯救那些向祂祈求怜悯的人,尤其是那些按照传统信仰公式祈祷、请求天父因着子而施怜悯的人,…

《天命》第十一章 天命法则七:天命关注永恒之事,唯有当暂时之事与永恒一致时,才予以关切

第十一章 天命法则七:天命关注永恒之事,唯有当暂时之事与永恒一致时,才予以关切 214# 天命所关注的是永恒的事物,只有当暂时的事物与永恒的事物相一致时,才会关注这些暂时的事物。这一点将按照以下次序加以论证: 一、暂时的事物指的是世上的地位与财富,也就是荣誉和利益。 二、永恒的事物则是指天堂中的属灵…

《天命》第十章 天命法则六:自有聪明只是表象,实则无有;天命却在每一细微之中统摄全局

第十章 天命法则六:自有聪明只是表象,实则无有;天命却在每一细微之中统摄全局 191# 人的自有聪明其实并不存在,这一点完全与表象相悖,因此也违背了许多人的信念。正因为如此,那些凭表象而相信“人类聪明主宰一切”的人,只有通过更高层次的理性探究、也就是通过对原因的分析,才能被说服;因为表象只是结果,唯…

《天命》第九章 天命法则五:人不应直接察觉或感受到天命的运作,但仍需知道并承认它

第九章 天命法则五:人不应直接察觉或感受到天命的运作,但仍需知道并承认它 175# 天命的法则在于,人不应直接察觉或感受到天命的运作,但仍需知道并承认它。对于那些不信天命的自然之人来说,他们常常会心生疑问:既然恶人比善人更容易获得荣耀和财富,许多类似的好事也多发生在不信天命的人身上,那么天命究竟何在…

《天命》第八章 天命法则四:表面上似出自人自己,实则是主透过圣言从天堂的引导教化

第八章 天命法则四:表面上似出自人自己,实则是主透过圣言从天堂的引导教化 154# 表面上看,人似乎是靠自己获得引导和教导,但真相是人完全由主引导和教化。对于那些只接受表象而不认识真理的人,他们无法将邪恶视为罪并从自己身上除去;而那些既认识表象又理解真理的人则能做到这一点。因为尽管在表象上是人在除去…

《天命》第七章 天命法则三:人不应通过外在手段被强制去思考和意愿,也不应被强制去相信和热爱宗教事物;而是人应当自己引导自己,有时甚至需要自我强制

第七章 天命法则三:人不应通过外在手段被强制去思考和意愿,也不应被强制去相信和热爱宗教事物;而是人应当自己引导自己,有时甚至需要自我强制 129# 这条天命法则源于前两条,即:人应当自由地按照理性行动(参71-99节);以及人如同出于自己而行动,尽管实际上是出于主(参100-128节)。由于强制不是…

《天命》第六章 天命法则二:人必须仿佛出于自身,在外在的人(即人的外在层面)中除去恶如同除去罪;唯有如此,主才能在内在的人(即人的内在层面)中除去恶2

115# 那些持与仁义分离之信仰的人,并确信自己基于保罗对罗马人所说的话: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他们崇拜这句话如同崇拜太阳,并且变得像那些固执地盯着太阳的人,因此视力变得迟钝,在正午的光线中也看不见任何东西。 因为他们不明白这里所说的”律法的行为&#822…

《天命》第六章 天命法则二:人必须仿佛出于自身,在外在的人(即人的外在层面)中除去恶如同除去罪;唯有如此,主才能在内在的人(即人的内在层面)中除去恶1

第六章 天命法则二:人必须仿佛出于自身,在外在的人(即人的外在层面)中除去恶如同除去罪;唯有如此,主才能在内在的人(即人的内在层面)中除去恶 100# 每个人只要运用理性就能明白,主——祂是善本身和真本身——绝不可能进入一个人,除非那人已经将恶与伪从自身除去,因为恶与善、伪与真彼此对立,二者绝无混合…

《天命》第四章 天命法则不为人知

第四章 天命法则不为人知 70# 天命有法则,但这些法则是人类所不知道的。天命的存在是人们所知道的,但它的本质特性却不为人所知。天命的本质之所以不为人所知,是因为其法则是奥秘的,至今仍隐藏在天使的智慧中,但现在这些法则将被揭示出来,目的是将属于主的归于主自己,而不是将不属于任何人的错误地归于某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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