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史公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第12卷)》第30章 出埃及记30章内义(5)

《属天的奥秘(第12卷)》第30章 出埃及记30章内义(5)

10220.“凡过去归那些被数之人的,每人都要给”表将构成信和爱的一切都归于主。这从“给”的含义清楚可知,“给”,即给灵魂的赎价,也就是半舍客勒,是指通过承认信和爱的一切皆来自主,丝毫不来自人而从邪恶中解脱出来,如前所述(10218节)。因此,“凡过去归那些被数之人的”表示凡被主按次序安排并布置的真理和良善。因为“凡过去的”是指每一个以色列人,“以色列人”表示一切属灵良善和真理(5414, 5801, 5803, 5812, 5817, 5819, 5826, 5833, 5879, 5951, 7957, 8234, 8805节);“那些被数之人”表示那些被主按次序安排并布置的事物(10218节)。

10221.“按圣所的舍客勒,半舍客勒”表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一切事物。这从“半”和“舍客勒”的含义清楚可知:“半”是指一切事物;一“舍客勒”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半”之所以表示一切事物,是因为半舍客勒是十季拉或欧宝(古代希腊的银币),而“十”表示一切事物(参看4638节),也表示余留(576, 1906, 1988, 2284节),也就是与人同在、被主储存在他的内层里面的真理和良善(5135, 5342, 5897, 5898, 7560, 7564节)。一“舍客勒”之所以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是因为一舍客勒既是银子的重量,也是金子的重量,而“银”表示真理,“金”表示良善。但源于良善的真理和经由真理而来的良善的量取决于舍客勒中的季拉或欧宝的数量;舍客勒因本质上是一个重量,故表示量;当被称为“圣所的舍客勒”时,它表示真理和良善的量,真理和良善就是那被称为“圣”的,因为它们来自主,唯独主是圣的。关于舍客勒及其含义的详情,可参看前文(2959节)。

10222.“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表良善的一切事物。这从“二十”的含义清楚可知,“二十”同样是指一切事物,以及良善的余留,也指神圣之物。它表示一切事物,因而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参看9641节);也表示良善的余留(2280节);以及神圣之物(4759, 7842, 7903节)。因为当论及主时,“二十”表示祂自己的东西,或祂的自我,祂自己的东西,或祂的自我就是神圣或神圣之物本身(4176节)。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一舍客勒含有二十季拉或欧宝,又为何它被称为圣所的舍客勒,如在本节和其它经文中(如利未记27:3; 民数记3:47, 50; 7:13, 19, 25, 31, 37, 49, 55, 61, 67, 73; 18:16)。舍客勒既银子的一个重量,也是金子的一个重量(参看创世记24:22; 出埃及记38:24; 以西结书4:10; 45:12)。

10223.“这半舍客勒是献给耶和华的提献物”表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一切事物唯独属于主。这从“半舍客勒”和“献给耶和华的提献物”的含义清楚可知:“半舍客勒”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一切事物,如前所述(10221节);“献给耶和华的提献物”是指唯独属于主的东西(10093节)。

10224.“凡过去归那些被数的人”表一切真理和良善都要唯独归于主。这从前面的说明清楚可知(10220节)。

10225.“从二十岁以上的”表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的状态。这从“二十”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人的年龄时,“二十”是指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的状态。“二十”之所以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的状态,是因为一个人年满二十岁才开始独立思考。从幼年到高龄,就其属于聪明和智慧的内层而言,一个人要经历许多状态。第一个状态从出生持续到五岁;这是一种无知和无知里面的纯真之状态,被称为童年早期。第二个状态从五岁持续到二十岁;这是一种接受教导和获取记忆知识的状态,被称为童年后期。第三个状态从二十岁持续到六十岁,这是一种理解的状态,被称为青年期、成熟期或完全成年。第四个或最后一个状态则从六十岁开始持续,这是一种智慧和智慧里面的纯真之状态。

在摩西五经中,摩西用来描述以下几个年龄段的数字“五”、“二十”、“六十”,就表示人生命的这些连续状态:

人还特许的愿,从二十岁到六十岁的男人,你估定的价银要五十舍客勒;若是女人,你要估定三十舍客勒。若是从五岁到二十岁,男子你要估定二十舍客勒,女子估定十舍客勒。若是从一月到五岁,男子要估定五舍客勒,女子估定三舍客勒。若是从六十岁以上,男人你要估定十五舍客勒,女人估定十舍客勒。(利未记27:2-7)

第一个状态是无知和无知里面的纯真之状态,这是显而易见的。在这个状态持续期间,心智的内层正在为它们所服务的功用而成形,因而尚未打开。只有最外层,就是感官层面打开了;当唯独这些打开时,无知就存在。因为凡人所理解和感知到的东西皆来自这些内层;由此可见这时所存在并被称为童年纯真的纯真是最外在的纯真。

第二个状态是接受教导和获取记忆知识的状态,这也是显而易见的。该状态还不是一种理解的状态,因为这时孩童或青少年不能独立得出任何结论,也不能独立区分这一个真理和那一个真理,甚至不能区分真理和虚假,还需要别人的帮助。他的思维和言语纯由存储在他记忆里的东西构成,因而唯独由记忆知识构成;他也看不到或觉察不到某事是否真实,除非他凭教师的权威,从而因为别人如此说而信任它。

然而,第三个状态被称为一种理解的状态,因为这时此人独立思考,做出区分并得出结论;这些结论是他的,而不是别人的。此时信仰开始了,因为信仰不是此人自己的信仰,除非他通过自己的思想观念确认他所相信的。在此之前,信仰不是他的,而是他里面的别人的;因为那时他信靠这个人,而非所相信的事物。由此可见,当一个人不再从老师,而是从他自己思考时,或说当他自己的观念,而非老师的观念构成他所思想的东西时,理解的状态便在他身上开始了;这种情况只有等到心智的内层向天堂打开时才会发生。要知道,人心智的外层存在于这个世界,而内层则存在于天堂;从天堂流入源于世界的观念之光的量就决定了一个人拥有多少理解和智慧;这取决于他的内层打开的程度和方式;它们打开的程度则取决于这个人在生活中仰望天堂而非世界的程度。

但最后一个状态是一种智慧和智慧里面的纯真之状态;当一个人不再关心理解真理和良善,而是关心意愿并活出它们时,这种状态就存在了;因为这时此人拥有了智慧。人能在多大程度上意愿并活出真理和良善,取决于他拥有多少纯真,也就是说,取决于他在多大程度上相信他凭自己根本没有任何智慧,凡他所拥有的智慧皆源于主,还取决于他在多大程度上喜欢这样认为。正因如此,该状态也是智慧里面的纯真的状态。

从这些状态接踵而来的方式,智慧人也能看出神意(Divine Providence)的奇迹,这些奇迹如下:在先状态不断充当后续状态的基础;而且内层的打开或展开按连续阶段从最外层一直行进到最内层,直到最终它们被如此打开,以至于最初存在于最外层的东西,即无知和纯真,最终也存在于最内层。因为人若知道他凭自己对一切事物都一无所知,凡他所知道的皆源于主,就拥有智慧的无知,以及智慧的纯真在自己里面。这一切清楚表明当“二十”这个数字论及人的年龄时,“二十”所表示的理解状态是什么。

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中,这个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如在摩西五经:

你要计算全会众的数目,凡以色列中,从二十岁以上能参军的。(民数记1:2,3,18 ff)

这段经文论述的主题是以色列人按其支派安营和起行,由此也表示主按次序安排并布置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安营”表示这种依次安排 (4236, 8103e, 8130, 8131, 8155节);“支派”表示整体上信和爱的良善和真理(3858, 3926, 3939, 4060, 6335, 6337, 6397节)。因此,“二十岁以上的”表示那些处于理解状态的人,因为对这些人来说,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能被主按次序安排并布置。事实上,主流入他们的理解力和意愿,在那里按次序安排和布置这些事物,并移走和抛弃虚假和邪恶。这解释了为何经上说“从二十岁以上能参军的”;因为“军队”表示按次序以这种方式布置的真理:真理不惧怕虚假和邪恶;如果它们进攻,就击退它们。“军队”在内义上就表示这类真理(参看3448, 7236, 7988, 8019节)。

但对那些处于童年早期或童年后期的状态,因而二十岁以下的人来说,真理和良善没有被很好地安排,以至于能使他们参军、服兵役。他们之所以不能这样做,是因为如前所述,他们还不能独立区分或得出结论,因而尚不能运用理性驱逐任何虚假或邪恶;那些不能如此行的人也不会被送上战场。这就为何一个人在进入理解的状态,也就是能作出自己的判断之前,不允许经历试探,也就是经历与虚假和邪恶的属灵争战(3928, 4248, 4249, 8963节)。

在摩西五经的其它经文中,“二十岁以上”具有相同的含义:

耶和华晓谕摩西和以利亚撒说:你们要将以色列人全会众,凡以色列中从二十岁以上、能出去打仗的,计算总数。(民数记26:1,2)

就灵义而言,“出去打仗”表示去与来自地狱的虚假和邪恶争战。

人若不知道“二十岁以上”表示理解的状态,或那些处于这种状态的人,就不可能知道为何当百姓向耶和华发怨言时,经上声称“凡从埃及上来、二十岁以上的人,必死在旷野”(民数记14:29; 32:10, 11)。因为那些处于理解状态,以至于能独立进行区分、得出结论、作出判断的人应该为自己所做的错事受到谴责;而那些尚未处于这种状态的人不是这样。由此也明显可知,当论及人的年龄时,“二十岁”表示理解或判断的状态。但当论及其它主体时,“二十”这个数字就具有一种不同的含义(参看10222节)。

10226.“要将这提献物奉给耶和华”表唯独归于主。这从“奉给耶和华的提献物”的含义清楚可知,“奉给耶和华的提献物”是指唯独属于主之物(参看10093节)。唯独属于主的,就是信和爱的一切真理和良善,以及按次序对它们的安排和布置,这一点从前文明显看出来。

10227.“将提献物奉给耶和华的时候,富人不可多给,穷人也不可少给半舍客勒”表所有人,无论他们拥有多大的能力,都要同等地将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一切事物归于主。这从“富人”、“穷人”、“不可多给,也不可少给”、“半舍客勒”和“奉给耶和华”的含义清楚可知:“富人”是指一个富有真理和良善,以及关于它们的认知或知识的人,如下文所述;“穷人”是指一个不富有它们的人,也如下文所述;“不可多给,也不可少给”是指所有人同等地;“半舍客勒”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一切事物(参看10221节);“奉给耶和华”是指归于主,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参看9373节提到的地方)。从这些含义明显可知,“奉给耶和华的时候,富人不可多给,穷人也不可少给半舍客勒”表示所有人,无论他们拥有多大的能力,都要同等地将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一切事物归于主。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每个人都拥有理解并变得智慧的能力;至于一个人为何比另一个人更智慧,原因在于,他们将构成理解和智慧的一切,也就是真理和良善的一切事物归于主的方式不同。那些将它们都归于主的人比其他人更智慧,因为构成智慧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事物都是从天堂,也就是从那里的主流入的。把它们都归于主打开一个人朝向天堂的心智内层,因为这种归于就是承认:真理和良善丝毫不是来自他自己;并且依照这一点被承认的程度,自我之爱就离开,连同它一道离开的,还有虚假和邪恶所造成的幽暗。此人也在同等程度上获得纯真、对主的爱和信,与神性的结合,以及神性的流注和所带来的光照或启示便由此而来。这一切都表明为何一个人可能更智慧,而另一个人不那么智慧;又为何富人不可多给,穷人不可少给,意思是说,所有人都同等地拥有变得智慧的能力。诚然,变得智慧的能力并未同等地存在于所有人身上;然而,所有人都同等地拥有这种能力,因为每个人都能变得智慧。

变得智慧的能力不是指利用记忆知识推理真理和良善的能力,也不是指证明你所乐意的任何东西的能力。相反,它是一种观察何为真理和良善,选择适合的,并把它应用于生活的功用,或说在生活中所履行的功能的一种能力。那些将一切事物都归于主的人就能做这些事,即观察、选择和应用;而那些将一切事物都归于自己,而非主的人只知道如何推理真理和良善。除了他们从别人那里所得来的东西外,他们什么也看不见;只是用记忆的活动,而不是用理性能力看待这一切。他们因无法进入真理本身里面四处观看,故站在门外,肯定他们所接受的任何东西,无论它是真是假。越能熟练运用记忆知识如此行的人,会被世人认为比其他人更聪明。但他们越将一切事物归于自己,因而越喜欢他们出于自己的努力所思想的东西,就越疯狂;因为他们肯定虚假甚于真理,肯定邪恶甚于良善。这是因为他们所获得的光并非来自其它源头,只来源于存在于世界上的幻觉和表象,因而来源于他们自己的劣质之光;这光被称为属世之光,与天堂之光分离。这光被分离出去的时候,就是浓厚而彻底的黑暗。

财富和财物(或财宝,财产等)表示理解或聪明和智慧的事物,因而也表示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它们也被称为属灵的财富和财物,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们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我必罚亚述王自大的果子,因为他说,我所成就的事,是靠我手的能力和我的智慧,我本有聪明。因此我必挪移万民的地界,抢夺他们的财宝。我的手必找到万民的财物,好像找到鸟窝。(以赛亚书10:12-14)

此处在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倚靠自己的聪明,认为真正的智慧来自他们自己,而非来自天堂的人。“亚述王”表示推理,在此表示出于自我聪明的推理(1186节);“因此抢夺万民的财宝和财物”表示摧毁那些构成聪明和智慧之真理的事物。

同一先知书:

论南方走兽的预言:他们把财物驮在驴背上,将宝物驮在骆驼的背脊上,运到埃及。(以赛亚书30:6, 7)

“南方的走兽”是指那些在教会中,从而住在来自圣言的真理之光,然而阅读圣言只是为了拥有记忆知识,不是为了生活的功用,或生活中的有用服务。因为“南方”表示真理之光所在的地方,因而表示圣言存在的地方(3195, 3708, 5672, 9642节);“驴”表示记忆知识,“骆驼”和“埃及”也表示记忆知识。“驴”具有这种含义(参看5492, 5741, 7024节);“骆驼”也具有这种含义(3048, 3071, 3143, 3145, 4516节);“埃及”同样具有这种含义(参看9391节提到的地方)。这些预言必须按灵义来理解,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没有灵义,没有人知道“南方的走兽”,或“把财物驮在驴背上,将宝物驮在骆驼的背脊上”,或把它们“运到埃及”表示什么。

又:

我要将暗中的宝物和隐密处所藏的财宝赐给你,使你知道就是我,耶和华。(以赛亚书45:3)

“暗中的宝物和隐密处所藏的财宝”是指诸如属于天上的聪明和智慧的那类事物,它们向属世人藏起来。

耶利米书:

犹大的罪,是用铁笔记录的。我田野的山哪,我必使你的资财和一切的财宝成为掠物。(耶利米书17:1, 3)

犹大被称为“田野的山”,是因为属天教会的代表在犹大;“山”是指属天教会所拥有的爱(6435节);“田野”是指教会本身(2971, 3766, 7502, 9139, 9295节);“成为掠物”的“资财”和“财宝”是指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它们将被驱散,化为乌有。

同一先知书:

你因倚靠自己所做的和自己的财宝,必被攻取。(耶利米书48:7)

此处“财宝”也表示教会所拥有的教义事物和认知或知识。

又:

有剑临到它的马匹、战车和在它中间混杂的人群!有剑临到它的宝物,使它们被抢夺!有干旱临到它的众水,使它们乾涸!(耶利米书50:37, 38)

这些话是针对迦勒底人的,迦勒底人是指那些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敬拜,因而口头上声称相信圣言的真理,而心里却弃绝它们的人。“剑”表示与真理争战的虚假(2799, 4499, 6353, 7102, 8294节);“马匹”表示理解力(2760-2762, 3217, 5321节);“战车”表示教义事物(5321, 8215节);将要被抢夺的“宝物”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它们将通过应用于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而被扭曲和毁坏;“有干旱临到它的众水,使它们乾涸”表示剥夺和毁灭信之真理,“水”表示信之真理(参看2702, 3058, 3424, 4976, 8568, 9323节)。

谁看不出字义并不是这些话的真正含义?因为这些措辞,即“有剑临到马匹、战车和混杂的人群,临到宝物”“有干旱临到众水,使它们乾涸”,里面有何神圣之物,或有何天堂、教会之物,或有何意义可言呢?从这些,以及圣言的其它一切事物可以清楚看出,有一个不同于属世之义的属灵之义在每个细节里面,没有属灵之义,圣言不可能被称为圣,并且在很多地方是无法理解的。

又:

住在众水之上大有财宝的巴比伦啊……(耶利米书51:13)

“巴比伦”表示那些拥有圣言,并由此拥有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却将它们用于自我之爱,从而亵渎它们的人(1326节)。这种事也由巴比伦王的行为来代表,即他掠夺神殿的金银器皿,用它们饮酒,赞美金银所造的神(但以理书5:2-4ff)。这解释了为何经上论到巴比伦说“住在众水之上大有财宝”,“水”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2702, 3058, 4976, 8568, 9323节)。这一点在启示录中有更充分的描述,其中(启示录18章)列举了巴比伦的财富,这些财富在那里被称为“货物”。

以西结书:

我必使尼布甲尼撒攻击推罗。他必用他的马蹄践踏你一切的街道。人必掳去你的财物,掠夺你的货物。(以西结书26:7, 11, 12)

“推罗”表示在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方面的教会(1201节);“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表示亵渎和荒废之物(1327e节),当圣言所包含的真理和良善通过错误的运用而成为用来支持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的手段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因为这种情况下,这些爱的邪恶存在于心里面,而教会的圣物在口头上;“马蹄”是指最外在的属世事物,也就是纯粹的感官记忆知识(7729节);“街道”是指信之真理(2336节);“财物”和“货物”是指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

由于“推罗”表示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1201节),所以在圣言中,凡论述推罗的地方,也会论述各种货物和财富,如在以西结书:

他施因你多有各类的财物,就作你的客商,拿银、铁、锡、铅来与你交易。大马士革因你多有各类的财物,就与你交易。你以许多财物、商品,使地上的列王富裕。(以西结书27:12, 18, 33)

同一先知书:

你靠自己的智慧聪明为自己得了财富;你得了金银收入你的宝库。你靠自己的大智慧增加你的财富。(以西结书28:4, 5)

这也论及推罗,由此明显可知,在圣言中,“财物”和“财富”表示属灵的财物和财富,也就是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因而是获得智慧的手段。

在这些经文中也是如此,撒迦利亚书:

推罗积蓄银子如尘沙,堆起金子如街上的泥土。看哪,主必使它贫穷,将它的财物抛入海中。(撒迦利亚书9:3, 4)

诗篇:

推罗的女子,就是王的女儿必向你献上礼物;民中的富足人也必求你的情面。(诗篇45:12)

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对真理的情感方面的教会,该教会被称为“王的女儿”,因为“女儿”表示情感方面的教会(2362, 3963, 6729, 9055e节); “王”表示真理(1672, 2015, 2069, 3670, 4575, 4581, 4966, 6148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推罗的女子必献上礼物”,“民中的富足人也必求你的情面”;“民中的富足人”表示那些富有真理和良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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