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7、“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表示怜悯,“心中忧伤”意思一样,这从以下考虑清楚可知:耶和华从不后悔,因为祂自永恒就预见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当祂作成人,也就是重新创造他,并完善他,直到他变得属天时,祂也预见到,随着时间推移,他会变成此处所描述的那种人;祂因预见他会变成这种人,故不可能后悔。这一点从撒母耳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撒母耳说,以色列的无敌者不会说谎,也不后悔,因为祂不是世人,决不后悔。(撒母耳记上15:29)
摩西五经:
神非人,必不撒谎;也非人子,必不后悔。祂说了岂不去行呢?祂发言岂不要成就呢?(民数记23:19)
但“后悔”表示怜悯。
耶和华,即主的怜悯包括主对人类所做的一切,人类处于这种状态:主怜悯他们,照各人的状态怜悯各人;因此,祂怜悯经祂允许受罚之人的状态,也怜悯祂赋予良善享受的人。惩罚是怜悯的表现,因为怜悯将被惩罚的一切邪恶都转向良善。赋予良善的享受也是怜悯的表现,因为没有人配得任何良善。事实上,整个人类都是邪恶的,凭自己,人人都会奔向地狱。因此,人从地狱获救是凭着怜悯,并且只凭着怜悯,没有别的,因为主无需任何人的帮助。之所以用怜悯一词,是因为怜悯将人从悲惨和地狱中解救出来;因此,就人类而言,它被称为怜悯,因为他们都处于这种悲惨的状态,并且这是爱所有人的结果,因为所有人都是这样。
588、经上论到主说,祂“后悔”、“心中忧伤”,是因为一切人性的怜悯似乎都包含这些感觉。因此,如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一样,此处论到主“后悔”和“忧伤”的话,也是照表象说的。没有人知道主的怜悯是什么样,因为它无限超出人类的理解。但我们都知道人的怜悯是什么样,就是后悔和忧伤。人若不按自己的理解形成对怜悯的某种概念,就不可能获得对它的任何概念,从而不可能获得教导。这就是为何人类的特性常归于耶和华或主的原因,如:耶和华或主惩罚人,把人引入试探,毁灭,发怒;而事实上,祂从不惩罚任何人,从不把人引入试探,从不毁灭任何人,也从不发怒。既然像这样的东西都归于主,那么可知,后悔和忧伤也可以归于主,因为这一个的属性随着那一个的属性而来,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很明显地看出来。
以西结书:
这样我的怒气才可以发尽,我要使我的烈怒止息,也会后悔。(以西结书5:13)
此处由于“怒气”和“烈怒”都归于主,所以“后悔”也归于祂。撒迦利亚书:
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列祖惹我发怒的时候,我怎样思想降祸,并不后悔;如今在这些日子,我也照样思想善待耶路撒冷和犹大家。(撒迦利亚8:14-15)
此处经上说,耶和华“思想降祸”;而事实上,祂从不思想降祸于任何人,而是善待每一个人。在摩西五经,当摩西寻求安抚耶和华的面时:
求你转回,不发你的烈怒;后悔,不降祸与你的百姓。于是耶和华后悔,不把所说的祸降与祂的百姓。(出埃及记32:12,14)
此处“烈怒”,和由此而来的后悔也归于耶和华。约拿书:
尼尼微的王说,神转回,后悔,不发烈怒,使我们不至灭亡,也未可知。(约拿书3:9)
此处“后悔”同样归于祂,因为“怒”也是。
何西阿书:
我的心在我里面已经回转,我的后悔也一同被点燃;我必不发烈怒。(何西阿书11:8-9)
此处论及心的“后悔被点燃”,意思和“心中忧伤”一样。“后悔”明显表示富有怜悯。在约珥书同样如此:
要回归耶和华你们的神,因为祂有恩典,有怜悯,有长久的忍耐,有丰盛的怜悯,并且后悔不降灾。(约珥书2:13)
此处也显而易见,“后悔”表示怜悯。耶利米书:
如果他们肯听从,各人回转离开恶道,使我后悔不降灾祸与他们。(耶利米书26:3)
“后悔”表示怜悯。耶利米书:
那个民族若是转离他们的恶,我就必后悔,不降灾祸。(耶利米书18:8)
此处“后悔”也表示怜悯他们,只要他们回转,因为使主的怜悯转离自己的,正是人。主从不将怜悯转离人。
589、从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明显可知,圣言是照着适合人的表象说的。因此,凡想通过圣言照之所说的表象确认虚假假设的人,都能通过无数经文如此行。然而,从圣言确认虚假假设是一回事,简单地相信圣言里的东西则是另外一回事。凡确认虚假假设的人,首先会采纳一个假设,然后拒绝从中退出,或丝毫不肯放弃,反而竭尽所能地四处拼凑和累积证实材料,甚至不惜引用圣言,直到最后自我说服,致使他再也无法看见真理。然而,凡简单,或以简单的心相信的人则没有先入为主的假设,反而会认为,因为主是这么说的,所以它就是真理。如果通过圣言的其它说法教导他当如何理解这个问题,他就会默然接受,心中欢喜。因此,人若简单地相信主发怒、惩罚、后悔、忧伤,并因如此相信而害怕邪恶,实行良善,是不会受到伤害的。因为这种信念还会使他相信,主看见一切。这是他的信仰,以后他会在所有其它信仰问题上获得光照,即便以前没有被光照,在来世也会被光照。那些在污秽的自我之爱,或尘世之爱的促使下,说服自己相信从先入为主的假设所推论出的东西之人则迥然不同。
590、“后悔”与智慧有关,而“心中忧伤”与爱有关。若不参考存在于人身上的东西,也就是借助表象,这一点无法解释清楚。人的每个思维观念都包含来自理解力的某种东西和来自意愿的某种东西,也就是说,来自其思维的某种东西和来自其爱的某种东西。无论什么观念,若不从他的意愿或爱汲取某种东西,就不是一个观念,因为他只能出于他的意愿思考。思维和意愿之间存在一种永恒的、牢不可破的婚姻,以至于人的思维观念里面天生就有,或粘附着属于其意愿或爱的东西。从人的这种状态可以知道构成主怜悯的东西,即智慧与爱,或确切地说,似乎有可能对它们形成某种概念。故在先知书,尤其以赛亚书,对每个事物的双重表述几乎无处不在:一种表述包含属灵之物,另一种表述则包含属天之物。主怜悯的属灵一面是智慧,属天一面则是爱。
591、创世记6:7.耶和华说,我要把我创造的人,连人带走兽,并爬行物,以及空中的飞鸟,都从地面上除灭;因为我后悔作成他们。
“耶和华说,我要把人除灭”表示人要自我毁灭;“我从地面上创造的”表示上古教会的后代当中的人;“连人带走兽,并爬行物”表示凡属意愿之物,都会消灭他;“空中的飞鸟”是指凡属理解力或思维之物;“因为我后悔作成他们”和前面(587-588节)一样,表示同情。
592、“耶和华说,我要把人除灭”表示人要自我毁灭。这从前面的解释清楚可知,也就是说,耶和华或主惩罚、试探人,降灾,毁灭或杀戮,诅咒。例如,耶和华杀了犹大的长子珥和次子俄南(创世记38:7,10);耶和华击杀了埃及所有头生的(出埃及记12:12,29)。耶利米书:
我在怒气和烈怒中击杀的。(耶利米书33:5)
诗篇:
祂向他们发出猛烈的怒气和震怒、愤怒、痛苦,并一群降灾的使者。(诗篇78:49)
阿摩司书:
灾祸若临到一城,岂非耶和华所为吗?(阿摩司书3:6)
启示录:
盛满了活到永永远远之神烈怒的七个金碗。(启示录15:1,7;16:1)
所有这些品质都被归于耶和华,而事实上,它们完全与祂的本性相反。它们被归于祂,原因如前所述;这也是为了让人们先形成一个大体概念,即:主掌管和安排每一件事;然后明白,主从不降灾或作恶,更不用说杀人了;相反,正是人自招邪恶,毁灭并杀死自己。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此行的,不是人,而是煽动并引导他的恶灵。但其实也是人,因为他相信他所行的一切都是自己行的。所以此处论到耶和华说,祂要“把人除灭”;尽管事实上,要摧毁和除灭自己的,正是人。
在这个问题上,从来世那些活在痛苦和地狱中的人身上很清楚地看出是什么情况。他们不断抱怨,将进行惩罚的一切邪恶都归咎于主。所以在恶灵的世界,有些恶灵以伤害和惩罚他人为快乐;事实上,这是他们的最大快乐。那些被伤害和惩罚的人却以为这是主派来的。但他们被告知和指示,没有一丁点邪恶是从主而来的,而是他们自己招来的。因为在来世,一切事物都以这种方式处于平衡的状态:邪恶会报应作恶的人,变成进行惩罚的邪恶。因此,惩罚是不可避免的。可以说允许惩罚是为了纠正邪恶。然而,主一直在将进行惩罚的一切邪恶转变为良善;因此,从主而来的,只有良善。但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什么是许可;人们以为凡被许可的事都是由许可的那一位行出的,仅仅因为祂许可了。而真相完全不同;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
593、“我从地面上创造的”表示上古教会的后代当中的人。这一点不仅从经上说“祂创造的人”,也就是祂重生的人,后来又说祂“作成”的人,也就是祂完善,或重生直到他变得属天的人,还从经上说“从地面上”清楚可知。“(土)地”是指教会所在的地方,如前所示。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可知,即:所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将信之教义浸没于自己恶欲的人;而那些没有信之教义的人不可能做这种事。因为教会外的人不知道真理和良善,不知道的人在说或做一些违背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事时,仍有可能拥有一种纯真。因为他们出于对他们从小被灌输,并因此以之为真理和良善的敬拜的热情行事。但对那些拥有信之教义的人来说,情况则完全不同。这些人会将真理与虚假,并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混在一起。因此,在来世,他们的命运要比那些被称为外邦人的人糟糕得多;关于他们,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
594、“连人带走兽,并爬行物”表示凡属意愿之物,都会消灭他。这从“人”、“走兽”和“爬行物”的含义清楚可知。人唯独凭意愿和理解力而为人,正是它们使人有别于动物。在所有其它方面,人都与动物极其相似。对那些时代的人来说,对良善的一切意愿和对真理的一切理解都灭亡了。疯狂的欲望取代了对良善的意愿,疯狂的幻想取代了对真理的理解,这些幻想和欲望混在一起。因此,他们以这种方式可以说摧毁了自己的余剩之后,只能灭亡。凡意愿之物都被称为“走兽和爬行物”,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走兽和爬行物的说明清楚可知。然而,由于此处论述的是这种人,所以“走兽”表示邪恶的情感,也就是恶欲,而非良善的情感;“爬行物”表示肉体和感官的快乐。走兽和爬行物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无需从圣言进一步证实,因为前面论述了它们(参看45,46,142,143节)。
595、“空中的飞鸟”是指凡属理解力或思维之物(参看40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