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史公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四十、天国的婚姻

《天堂与地狱》四十、天国的婚姻

  366.由于天堂出自人类,因而天使也分为男女两性,并且女人为男人而造,男人为女人而造,二者由此互属对方,还由于这爱在两性里面是与生俱来的,故可知,天堂也有婚姻,和尘世一样。不过,天堂的婚姻与地上的婚姻迥然不同。所以下面我会解释天堂的婚姻是什么样,它们如何不同于地上的婚姻,又有哪些相似之处。

  367.天堂的婚姻是两人合为一个心智的结合。首先,有必要解释一下该结合的性质。心智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被称为理解力,另一部分被称为意愿。当这两部分行如一体时,它们便被称为一个心智。在天堂,丈夫扮演名为理解力的角色,妻子扮演名为意愿的角色。当属于人之内层的结合降至属于身体的较低部分时,它被察觉并感受为爱,这爱就是婚姻之爱。由此可见,婚姻之爱来源于合为一个心智的这两人的结合。这在天堂被称为“同居”;他们不再被称为“二”,而被称为“一”。所以在天堂,当提到配偶双方时,不是指两位天使,而是指一位天使。

  注:婚姻的性质和源头如今不为人知(2727节)。婚姻之爱就是意愿对方所意愿的,因而是相互的意愿(2731节)。处于婚姻之爱的人一起居于生命的至内层(2732节)。这是两个心智的结合,以致他们由于爱而为一(10168, 10169节)。因为心智的爱,即属灵之爱,就是一种结合(1594, 2057, 3939, 4018, 5807, 6195, 7081-7086, 7501, 10130节)。

  368.此外,夫妻二人在其心智至内层的这种结合可追溯到创造本身。男性生来就注重认知过程,也就是出于理解力进行思考;而女性生来注重情感,也就是出于意愿进行思考。这一点从他们各自的倾向或天生的性情明显看出来,也可从他们的形体看出来:从性情来看,男人基于理性行事,女人则基于情感行事;从形体来看,男人的脸更粗糙、不那么漂亮,声音更低沉,身体更强壮;而女人的脸更平滑、更漂亮,声音更柔和,身体更柔软。这就像是理解力与意愿之间的区别,或思维与情感之间的区别;也像真理与良善,或信与爱之间的区别;因为真理与信仰属于理解力,良善与爱属于意愿。正因如此,在圣言中,少年人或男人在灵义上表示对真理的理解,“童女(或处女,少女)”或“妇人”表示对良善的情感。也正因如此,教会由于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而被称为“妇人”或“童女(或处女,少女)”;凡专注于对良善的情感之人都被称为“童女(或处女,少女)”(如启示录14:4)。

  注:在圣言中,“少年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或洞察力(7668节)。“男人”所表相同(158, 265, 749, 915, 1007, 2517, 3134, 3236, 4823, 9007节)。“妇人或女子”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568, 3160, 6014, 7337, 8994节);同样表示教会(252, 253, 749, 770节);“妻子”具有同样的含义(252, 253, 409, 749, 770节);一些不同之处(915, 2517, 3236, 4510, 4823节)。就至高意义而言,“丈夫和妻子”论及主,以及祂与天堂并教会的结合(7022节)。“童女(或处女、少女)”表示对良善的情感(3067, 3110, 3179, 3189, 6729, 6742节);也表示教会(2362 3081, 3963, 4638, 6729, 6775, 6788节)。

  369.每个人,无论男女,都具有理解力和意愿。但对男人来说,理解力占主导地位;对女人来说,意愿占主导地位;而性格是由那占主导地位者决定的。然而,天堂的婚姻并不存在什么主导地位;事实上,妻子的意愿也是丈夫的意愿,丈夫的理解力也是妻子的理解力,因为双方都愿意像对方那样去意愿和思考,也就是相互意愿和思考。他们就这样合而为一。这种结合是实实在在的结合,因为妻子的意愿进入丈夫的理解力,丈夫的理解力进入妻子的意愿,当他们互相注视对方的脸时,尤其如此;因为如前面频繁所述,天堂有一种思维和情感的共享,尤其是丈夫和妻子,因为他们彼此相爱。这一切清楚表明在天堂,那构成婚姻并产生婚姻之爱的心智结合是何性质,即:双方都希望自己的福分也属于对方,并且这是相互的。

  370.天使告诉我,配偶双方越结合,就越处于婚姻之爱,同时越处于聪明、智慧和快乐。因为作为一切聪明、智慧和快乐源头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主要流入婚姻之爱;因此,婚姻之爱是神性流注的本质层面,因为它本身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事实上,这爱因是理解力与意愿的结合,故也是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因为理解力接受神性真理,从真理形成,意愿接受神性良善,从良善形成。事实上,凡人所意愿的,对他来说就是良善;凡他所理解的,对他来说就是真理。因此,无论你说理解力与意愿的结合,还是说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意思都一样。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构成天使,也构成他的聪明、智慧和快乐。天使的实际性质取决于在他们里面,真理如何被联结于良善,良善又如何被联结于真理。换句话说,天使的性质取决于他们的爱如何被联结于他们的信,他们的信又如何被联结于他们的爱。

  371.从主发出的神性主要流入婚姻之爱,因为婚姻之爱是从良善与真理的结合那里降下来的。如前所述,无论你说理解力与意愿的结合,还是说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意思都一样。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来源于主对天上和地上所有人的神性之爱。神性良善从神性之爱发出,以神性真理被天使和世人接受。由于真理是良善的唯一容器,所以,凡对真理不感兴趣的人都无法从主和天堂得到什么。因此,真理与良善在人里面结合到什么程度,人与主并天堂就结合到什么程度。这正是婚姻之爱的源头,婚姻之爱也因此是神性流注的实际层面。这表明为何良善与真理在天堂的结合被称为“天堂的婚姻”;在圣言中,天堂被比作婚姻,并被称为“婚姻”;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天堂和教会则被称为“新妇”和“妻子”。

  注:真正的婚姻之爱的源头、起因和本质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因此,它出自天堂(2728, 2729节),关于天使灵,他们能从人们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观念分辨是否存在一种婚姻品质(10756节)。婚姻之爱方方面面都与良善和真理的结合一样(1904, 2173, 2429, 2508, 3101, 3102, 3155, 3179, 3180, 4358, 5807, 5835, 9206, 9495, 9637节)。良善与真理如何以及在谁里面实现结合(3834, 4096, 4097, 4301, 4345, 4353, 4364, 4368, 5365, 7623-7627, 9258节)。只有那些从主处于良善与真理的人才知道何为真正的婚姻之爱(10171节)。在圣言中,“婚姻”表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3132, 4434, 4835节)。主的国与天堂都处于真正的婚姻之爱(2737节)。

  372.当良善与真理在一位天使或一个人里面结合时,它们就不再是二,而是一,因为这时,良善是真理的良善,真理是良善的真理。这种结合好比人思考他所愿的,意愿他所思考的,这时思维和意愿形成一体,也就是一个心智。因为思维形成,也就是在形式上呈现意愿所愿的,意愿则赋予它快乐。这也是为何在天堂,配偶双方被称为一位天使,而不是两位天使。主的话也是这个意思:

  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马太福音19:4-6,11;马可福音10:6-9;创世记2:24)

  这段经文既描述了天使所处的天堂婚姻,也描述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表示良善与真理不可分离。

  373.从前文可知真正的婚姻之爱出自何处,即:它首先在那些处于婚姻之人的心智中得以形成,由此下降并流入身体,在那里被察觉和感受为爱。事实上,凡在身体中被察觉和感受到的,都来源于属灵的对应物,因为它出自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和意愿构成属灵人。凡从属灵人降至身体的,都在身体里以另一种形式表现出来,尽管这二者就像灵魂与身体、原因与结果那样是相似和一致的;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对应的那两章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

  374.我曾听一位天使以这种方式描述真正的婚姻之爱及其属天的快乐:它是主在天堂的神性,也就是说,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在两人里面如此结合,以致他们不再是二,而是一。他说,在天堂,配偶双方就是婚姻之爱,因为无论就心智还是身体而言,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事实上,身体是心智的一个形像,因为它照其样式而形成。由此可得出以下结论,神性在处于真正的婚姻之爱的二者里面成像;由于神性如此成像,故天堂也是如此成像,因为整个天堂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天堂的一切事物被铭刻在婚姻之爱上,所伴随的祝福和快乐不计其数。天使以一个涉及无数的词来表达这个数字。令他感到震惊的是,教会之人对此竟然一无所知,教会本是主在地上的天堂,而天堂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他说,一想到在教会里,犯奸淫,甚至将其合理化的行径甚至比在教会之外还严重,他简直目瞪口呆;因为根据灵义,因而在灵界,奸淫的快乐本身无非是爱与邪恶苟合的虚假的快乐;这种快乐是地狱的快乐,因为它与天堂的快乐截然对立;而天堂的快乐是爱与良善结合的真理的快乐。

  375.众所周知,彼此相爱的夫妻紧密结合在一起,婚姻的本质乃是灵或心智的结合。由此可见,灵或心智的本质决定了他们结合的性质和对彼此的爱之性质。心智唯独由真理和良善形成,因为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可追溯到良善与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所以,心智结合的品质完全取决于构成心智的真理与良善的品质。这意味着最完美的结合,是纯正真理和良善所形成的心智之间的结合。要知道,没有哪种爱能大过真理与良善之间的爱;正因如此,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从真理与良善之间的爱那里降下来的。虚假与邪恶也彼此相爱,但这爱以后会变成地狱。

  注:宇宙中的一切事物,无论在天堂还是在尘世,都可追溯到良善与真理(2452, 3166, 4390, 4409, 5232, 7256, 10122节),以及它们的结合(10555节)。良善与真理之间存在一个婚姻(1904, 2173, 2508节)。良善热爱真理,并出于爱渴望真理,渴望真理与自己结合;它们由此处在结合的不断努力中(9206, 9207, 9495节)。真理的生命来自良善(1589, 1997, 2572, 4070, 4096, 4097, 4736, 4757, 4884, 5147, 9667节)。真理是良善的形式(3049, 3180, 4574, 9154节)。真理之于良善,如同水之于饼(4976节)。

  376.从目前关于婚姻之爱源头的阐述,可以推断谁处于婚姻之爱,谁没有,即:那些处于来自神性真理的神性良善之人处于婚姻之爱;只有与良善结合的真理是纯正的,婚姻之爱才是纯正的。由于与真理结合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故可知,没有人能处于真正的婚姻之爱,除非他承认主及其神性;因为没有这种承认,主就无法流入,并与人里面的真理结合。

  377.由此可见,那些陷入虚假的人,尤其那些陷入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并未处于婚姻之爱。此外,那些陷入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所拥有的心智内层是关闭的。这意味着他们里面不可能有婚姻之爱的任何源头。然而,在这些内层之下,脱离内在人的外在人或属世人里面会有虚假与邪恶的结合,这种结合就是所谓的地狱婚姻。我蒙允许看到那些陷入邪恶之虚假的人之间的婚姻,也就是所谓的地狱婚姻是何性质。他们的确彼此交谈,甚至出于欲望同居,却从内在燃烧着对彼此的仇恨,恶毒到无法描述。

  378.具有不同宗教信仰的夫妻之间不存在婚姻之爱,因为一方的真理与另一方的良善不一致;两种不同且不和谐的良善与真理不可能使两个心智合而为一。这意味着他们的爱之源头没有属灵之物在里面。即便他们能和谐共处,也完全是出于属世原因。这就是为何在天堂,婚姻只在那些处于同一社群的人当中缔结,因为他们专注于相似的良善与真理,并不与他们社群之外的人来往。从前面可以看出(41-45节),一个社群里的所有人都专注于相似的良善与真理,不同于该社群之外的人。这一点因以下事实而体现在以色列民族当中:他们只在自己的支派,甚至自己的家族内通婚。

  注:具有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之间的婚姻是不蒙允许的,因为内层里面不可能有相似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8998节)。

  379.一个丈夫与数个妻子之间不可能有真正的婚姻之爱。事实上,一夫多妻会摧毁婚姻之爱的属灵源头,而婚姻之爱的目的是使二者合为一个心智,所以它也会摧毁作为婚姻之爱本质的良善与真理的内在结合。娶数个妻子的婚姻就像一个理解力被分散到数个意愿当中;或一个人效忠于数个教会,而不是一个教会,因为他的信仰会由此被生生拆毁以至于化为泡影。天使声称,他们从许多原因知道这一点,其中一个原因是:一想到娶数个妻子的婚姻,他们就远离内在的祝福和属天的幸福,变得像醉汉,因为良善与真理在他们里面分离了。由于只是怀着某种轻微的意图思想这一点,他们心智的内层就被带入这种状态,所以他们清楚看到,娶数个妻子的婚姻会关闭他们的内在心智,使得婚姻被情欲之爱取代;而这爱将人引离天堂。

  他们还声称,这一点不容易理解,因为很少有人体验过真正的婚姻之爱;人若没有体验,完全不知道居于这爱里面的内在快乐。他们只知道欲望的快乐,而这快乐在短暂的共同生活之后,就会变得不快乐。真正婚姻之爱的快乐不仅在世上持续到老,而且死后会变成天堂的快乐,在那里充满内在快乐;内在快乐会变得越来越完美,直到永远。天使甚至说,真正婚姻之爱的祝福若要列举出来,可多达成千上万;其中没有一个为人所知,或能进入凡未从主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人的理解范畴。

  注:由于丈夫与妻子要成为一,共同生活在生命的至内层,并在天堂一起成为一位天使,所以真正的婚姻之爱不可能存在于一个丈夫与数个妻子之间(1907, 2740节)。同时,娶数个妻子违反神性次序(10837节)。婚姻只存在于一夫一妻之间,那些处于主的属天国度的天使对此有清晰的觉知(865, 3246, 9002, 10172节)。因为属天国度的天使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3246节)。以色列民族可以娶数个妻子,并在妻子之外纳妾,但基督徒不可以,因为这个民族处于脱离内在的外在,而基督徒能进入内在,因而能进入良善与真理的婚姻(3246, 4837, 8809节)。

  380.一方对另一方的控制欲会完全摧毁婚姻之爱及其属天的快乐,因为如前所述,婚姻之爱及其快乐在于一方的意愿就是另一方的意愿,这是相互的。而婚姻中的控制欲会摧毁这一点,因为控制的一方只希望他/她的意愿在对方里面,却不想反过来接受对方的任何意愿。所以,这不是相互的,双方缺乏对爱及其快乐的一切共享。然而,这种共享和随之的结合却是内在快乐本身,这种快乐被称为婚姻中的祝福。控制欲会彻底毁灭这种祝福和婚姻之爱中属天、属灵的一切事物,以至于连它存在的一切知识都会丧失。有人甚至会说,这爱被如此看贱,以至于仅仅提及祝福来自这个源头,就会招致嘲笑或愤怒。

  当一方意愿或热爱对方所愿或所爱时,双方都得自由,因为一切自由皆源于爱。然而,当有控制存在时,双方都不得自由;一方是奴隶,控制的一方也是奴隶,因为他如同奴隶那样受控制欲驱使。然而,不知道何为天堂之爱的自由之人根本不理解这一切。尽管如此,从前面关于婚姻之爱的源头和本质的阐述也可以看出,控制越进入,心智就越分离而不是结合。控制使人屈服,屈服的心智要么没有意愿,要么有一个对立的意愿。心智若没有意愿,也就没有爱;若心智有一个对立的意愿,仇恨便取代爱。

  活在这种婚姻中的人之内层会陷入相互的冲突和争斗;对于彼此对立的两种事物来说,这是正常的,无论它们的外层如何得以克制,为求平安而保持平静。其内层的这种冲突和对抗在他们死后会显明。这时,他们通常凑到一块,然后像仇敌那样大打出手,互相撕扯。事实上,他们是照着内层的状态而行。我经常蒙允许看到他们彼此打斗、撕扯,有时充满巨大的仇恨和残忍。在来世,每个人的内层都被允许得到一定的自由,因为他们不再受外在束缚或世俗考虑的约束。那时,每个人都里表一致。

  381.有些人里面有一种婚姻之爱的形像。然而,除非他们专注于对良善与真理的爱,否则,这不是婚姻之爱,只是一种出于种种因素而看似婚姻之爱的爱,如:他们想在家里被伺候,获得安全感,得到安宁或悠闲;患病或年老时有人照顾;照料他们所爱的孩子。有些人受到制约是因为惧怕对方,或害怕丧失名声,或其它不好的后果;有些人则受到控制欲的束缚。此外,婚姻之爱在配偶双方里面也可能不同,一方的爱可能多点,而另一方的爱可能少点,甚至没有。由于这种不同,故对一方来说可能是天堂,而对另一方来说却可能是地狱。

  382a.纯正的婚姻之爱在至内层天堂,因为那里的天使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也处于纯真。低层天堂的天使也处于婚姻之爱,但前提是他们处于纯真。因为就本身而言,婚姻之爱就是一种纯真的状态。这就是为何处于婚姻之爱的配偶共同享受天上的快乐,这快乐在他们的心智面前几乎就像小孩子之间那种天真无邪的嬉戏;没有不令他们快乐的事物,因为天堂及其喜乐流入他们生命的最细微之处。由于同样的原因,婚姻之爱在天堂被表现为最漂亮、可爱的事物。我曾看见它被表现为一个美到无法描述、被明亮的白云围绕的少女。我被告知,在天堂,天使的一切美丽都出自婚姻之爱。从这爱流出的情感与思维被表现为钻石般的光环,闪闪发光,如同红宝石或红玉所放射的光芒,并伴随着感染心智内层的快乐。一言以蔽之,天堂本身在婚姻之爱中表现自己,因为对天使来说,天堂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正是这种结合构成婚姻之爱。

  382b.天堂婚姻与地上婚姻的不同之处在于,地上的婚姻还有一个目的,就是繁衍后代,而天堂的婚姻则没有这个目的,因为在天堂,良善与真理的繁衍取代了后代的繁衍。前者之所以取代后者,是因为在天堂,婚姻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如前所示;由于在该婚姻中,良善与真理及其结合最受喜爱,故这些就是天堂婚姻所繁衍的。因此,在圣言中,出生和生殖表示属灵的出生和生殖,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出生和生殖;母亲和父亲表示与良善结合的真理,也就是那生殖的;儿子和女儿表示所生的真理和良善;女婿和儿媳表示这些(后代)的结合,等等。由此可见,天堂的婚姻不同于地上的婚姻。在天堂,嫁娶是属灵的,严格来说不能叫嫁娶,而应叫心智的结合,因为它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但地上有嫁娶,因为它们不仅涉及灵,还涉及肉体。由于天堂没有嫁娶,所以那里的配偶不叫“丈夫”和“妻子”;而是照两个心智合二为一的天使观念,每个配偶都通过一个表示彼此互属的名字来标示对方。这表明当如何理解主对于嫁娶所说的话(路加福音20:35-36)。

  注:怀孕、生产、出生和生殖表示属灵的事件,就是诸如属于良善与真理,或爱与信的那类事(613, 1145, 1255, 2020, 2584, 3860, 3868, 4070, 4668, 6239, 8042, 9325, 10249节)。因此,生殖和出生表示通过信和爱重生和再生(5160, 5598, 9042, 9845节)。母亲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真理;父亲表示良善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良善(2691, 2717, 3703, 5581, 8897节)。儿子表示对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真理(489, 491, 533, 2623, 3373, 4257, 8649, 9807节)。女儿表示对良善的情感,因而表示良善(489-491, 2362, 3963, 6729, 6775, 6778, 9055节)。女婿表示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的真理(2389节)。儿媳表示与其真理有关的良善(4843节)。

  383.我还蒙允许看见在众天堂,婚姻是如何缔结的。在整个天堂,相似者聚在一起,相异者则分离;所以天堂里的每个社群都是由相似者组成的。同类能吸引同类不是凭他们自己,而是靠着主(参看41-45节)。同样,当配偶双方的心智能合而为一时,他们就被吸引到一起。所以他们一见衷情,深深相爱,视彼此为婚姻伴侣,并步入婚姻。因此,在天堂,一切婚姻唯独出自主。他们也举办婚宴;许多人聚在一起庆祝;不过,这些婚宴在不同的社群各不相同。

  384.地上的婚姻是人类的苗床,也是天堂天使的苗床,正如前面所说,天堂来自人类;而且这些婚姻来自一个属灵的源头,也就是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主的神性主要流入婚姻之爱,故在天堂天使眼中,地上的婚姻是最为神圣的。另一方面,奸淫因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故被天使视为亵渎。事实上,天使在婚姻中看到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也就是天堂;在奸淫中则看到虚假与邪恶的婚姻,也就是地狱。所以,他们甚至一听见有人提及奸淫,便转身离开。这就是为何天堂向出于快乐犯奸淫的人关闭。一旦天堂被关闭,人就不再承认神性,也不再承认教会的信仰。我蒙允许从地狱所放射的气场发觉,凡陷入地狱的人都与婚姻之爱对立。地狱所放射的气场就像瓦解并摧毁婚姻的一种无休止的努力。这表明在地狱,占主导地位的快乐是奸淫的快乐,奸淫的快乐则是摧毁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快乐,而这种结合构成天堂。由此可知,奸淫的快乐是一种地狱的快乐,与婚姻的快乐,也就是天堂的快乐截然对立。

  注:奸淫是亵渎(9961, 10174节)。天堂向奸淫者关闭(2750节)。那些在奸淫中体验快乐的人不能上天堂(539, 2733, 2747-2749, 2751, 10175节)。奸淫者都很残忍,缺乏宗教信仰(824, 2747, 2748节)。奸淫者的观念是淫秽的(2747, 2748节)。在来世,他们喜欢淫秽,并陷入淫秽的地狱(2755, 5394, 5722节)。在圣言中,奸淫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卖淫表示对真理的歪曲(2466, 2729, 3399, 4865, 8904, 10648节)。

  385.有些灵人因活在肉身时所获得的习惯,以特有的狡诈骚扰我。他们通过一种相当微妙柔和、几乎如同波浪的流注而如此行,这种流注具有诚实灵人的特征;但我发觉,他们里面有狡诈和其它类似邪恶,促使他们去诱惑和欺骗。最后,我与其中一人交谈;被告知,他活在世上时,是一个军队首领。我发觉他的思维观念里有某种淫荡成分,于是便用能立刻充分表达我观点的属灵语言和代表与他谈论婚姻。他说,活在肉身时,他根本不拿淫行当回事。我蒙允许告诉他,淫行是令人发指的,尽管在像他那样的人眼里,它们看上去不是这样,甚至由于它们那有吸引力的诱人快乐而看似可允许。它们是令人发指的,对此,他从这一事实是能够知道的:婚姻是人类的苗床,因而也是天国的苗床;因此,绝不可侵犯婚姻,必须视之为神圣。他也可从以下事实知道这一点,即:他必知道自己现身在灵界,处于一种觉知的状态,故能察觉婚姻之爱从主那里经由天堂降下来;而相爱,也就是天堂的根基,便来源于婚姻之爱,如来源于父母。还有一个事实是,奸淫者仅仅接近天上的社群,便觉察到自己的恶臭,从那里栽向地狱。他至少应该知道,侵犯婚姻违反神性律法,违反所有国家的世间法律,也违反真正的理性之光,因为这既违反神性次序,也违反人性次序,更不用说其它考量了。可他回答说,他活在肉身时从未这样想过。他想推理这是不是真的,但被告知,不可如此推理真理;因为推理会替人以之为快乐的事物辩护,因而替人的邪恶与虚假辩护;他当首先思考所告诉他的这些事,因为它们都是真理;或至少出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举世公认的原则思考它们。因此,他该想一想,如果有人以这种方式欺骗他所爱的妻子(每个人在结婚初期都爱自己的妻子),那么当他对此怒不可遏,并说出自己的感受时,他自己会不会憎恨通奸?身为一个有才能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他会不会比其他人更坚定地反对通奸,甚至诅咒它们堕入地狱?

  386.我曾被指示婚姻之爱的快乐如何通向天堂,奸淫的快乐如何通向地狱。通向天堂的婚姻之爱之路通向不断增长的祝福和幸福的状态,直到它们数不胜数,无法描述。它们越内在,就越数不胜数,越无法描述,直到它们抵达至内层或纯真天堂的祝福和幸福的状态。这一切通过最大的自由实现,因为一切自由皆出自爱;因此,最大的自由出自婚姻之爱,这爱是天堂之爱的本质或天堂之爱本身。另一方面,奸淫之路通向地狱,并逐渐通向最低层的地狱,那里只有悲惨、恐怖之物。奸淫者在世上的生活结束后,等待他们的,就是这种命运。我们所说的奸淫者,指的是那些在淫行中感觉到快乐,在婚姻却感觉不到快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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