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研究文集 《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内义(5)

《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内义(5)

马太福音22:40.全部律法和先知,都系於这两条诫命。

“律法”表示历史圣言,“先知”表示先知圣言。(AC 6752)

由于“立约”表示主通过爱与人的结合,故可知,立约是通过属于爱的一切事物实现的,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被称为诫命。一切诫命,甚至律法和先知,都基于一条律法,即:爱主高于一切和爱邻如己。(AC 1038.参看马太福音19:16, 17-22的注解)

在来世,仅有信之认知的知识毫无用处,因为最坏的人,甚至地狱里的人也能拥有这类知识,有时知道的比其他人还要多。照着这些认知所过的生活才是有用的,因为一切认知都以生活为目的。学习知识若不是为了生活,那么这些知识毫无用处,仅仅能使人谈论它们,由此在世上被视为有学问的人,被授予各种荣誉、赚取名利。由此明显可知,与信之认知一致的生活无非是仁爱的生活。事实上,爱主爱邻构成律法和先知书,即信的全部教义,连同信的一切认知。谁都能从主的话(马太福音22:34-39;马可福音12:28-35)清楚看出这一点。然而,教义,或信之认知对于仁爱生命的形成是至关重要的。(AC 2049)

没有人能看出,因而能知道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皆来自爱之良善,爱之良善则来自主,除非这一点能得到认证;它之所以由于没有被人看到而不为人知,是因为良善不像真理那样进入人的思维;事实上,真理能在思维中被看到,因为它来自天堂之光;而良善只能被感觉到,因为它来自天堂之热;人在反思他所思想的事时,很少留心他所感觉到的,而是关注他所看到的。这就是为何学者会将一切归于思维,而不归于情感;这也是为何教会将一切归于信,而不归于爱。然而,如今在教会被称为属于信的真理,或所谓的信仅仅是属于爱的良善的形式。而人在他的思维中看不到良善,因为良善,如前所述,只能被感觉到,并被感觉为各种快乐;而人不留心他在思维中所感觉到的,而是留心他在其中所看到的,于是他将出于快乐所感觉到的一切都称为良善,而出于快乐只会感受邪恶,因为这快乐是他与生俱来的,是从爱自己和爱世界中发出的;这就是为何他不知道爱之良善是天堂和教会的全部,并且这良善不在人里面,除非来自主,它从主流入那些因其快乐而避恶如罪的人,而非其他任何人。这就是主的话,即:律法和先知,都系於这两条诫命的意思。

“你要爱神高于一切,并要爱邻如己”。我可以断言,人里面没有一丝本身为真理的真理,除非它来自源于主的爱之良善;因此,人里面没有一丝本身为信,也就是活的、使人得救的属灵之信,除非它根植于仁,而仁来自主。(AE 908)

当对主之爱变成主导爱时,它会进入人生命的一切细节,如当他爱自己的君主或父母时的情形。与他们同在时,这爱就从他脸上的每个部位闪耀出来,也从他说话的每一个音节中听出来,并显现在他的每一个举止动作中。这就是有神不断在眼前,并尽心,尽性爱祂高于一切的意思。(AC 8857)

“心”表示爱之生命,“性”(即灵魂,soul)表示信之生命,“意”(即思维,thought)表示从信之真理发出,因而从灵魂或被启示的理解力发出之物。在圣言中,“心”和“性”(即灵魂,soul)表示这些事物;如今在教会,很少有人知道这一点,因为他们没有想到人有两种官能,这两种官能彼此有别,即意愿和理解力;这两种官能必须构成一个心智,以便人能成为真正的人。他们也没有想到,宇宙,以及天堂里的一切事物和世上一样,都与良善并真理有关;这二者在能成为并产生某种事物之前,必须先联结起来。由于对这些主题的无知,人将信与爱分离,因为不知道这些普世法则的人不可能知道信与真理有关,爱与良善有关;并且它们若不联结在一起,就什么也不是。因为无爱之信不是信,无信之爱不是爱;事实上,爱从信得其品质,信从爱得其生命;因此,无爱之信是死的,有爱之信是活的。(AC 9050)

经上说“要尽心、尽性、尽力爱神”,这句话表示他们尽其人性的一切能力来爱祂。“尽心”表示出于爱之良善所在的意愿;“尽性”表示出于信之真理所在的理解力;这两种能力属于内在人。“尽力”表示出于外在人中属于意愿和理解力的那些能力。(AC 9936)

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将一切神性真理都囊括在自己里面,这一点从主自己论及这两种爱时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祂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你的神。这是第一且是最大的诫命。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邻如已。全部律法和先知,都系於这两条诫命。“律法和先知”是指整个圣言,因而是指一切神性真理。(HH 19)

任何教会在建立之初,圣言一开始向教会中人封闭,但后来按照主的规定被打开。人们从圣言得知,一切教义都建立在这两条诫命的基础上,即:爱主高于一切,爱邻如己。当这两条诫命被视为目的时,圣言就不会被封闭;因为一切律法和先知,也就是整部圣言,端赖于这两条诫命,以至于一切事物皆来源于它们,一切事物皆与它们有关。在这种情况下,受真理与良善的首要原则主导的教会中人就会在他们从圣言中所看到的每一个具体事物上接受光明。因为那时,主通过天使与他们同在,并教导他们(尽管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还把他们引入真理与良善的生活。(AC 3773)

主在旧约中说明,并在新约中证实,全部律法和全部先知都建立在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因而建立在真正的生活上,而非脱离生活的信仰上,因而绝非建在唯信之上,因而也不是建在信心上,因为没有对邻之仁,这样的信心是不可能的。(AC 5826)

马太福音22:41-46.

主脱去从母亲那里得来的人身,披上从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也就是所谓的父那里得来的人身。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推断出来:每当主对她说话,或论到她时,祂都没有给她冠以母亲的头衔。福音书中只有三次提到主向她说话,或提到她;其中有两次主称她为妇人,第三次则拒绝承认她是祂的母亲。我们在约翰福音(2:8, 4, 19:26, 27)读到,祂两次称她为妇人;我们在路加福音(8:20),马太福音(12:46, 49),马可福音(3:31, 35)中读到,祂有一次拒绝承认她。在别处,马利亚被称为祂的母亲,但不是出于祂自己的口。这一事实也可从以下细节得到证实:祂不承认自己是大卫的子孙;因为我们在福音书中读到:耶稣问法利赛人说,论到基督,你们以为怎样?祂是谁的子孙呢?他们对祂说,是大卫的子孙。耶稣对他们说,这样,大卫怎么在灵里还称祂为主,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凳下。大卫既称祂为主,祂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没有一个人能回答祂一言(马太福音22:41-45)。由此明显可知,主就祂得了荣耀的人身而言,既不是马利亚的儿子,也不是大卫的子孙。(D.L.35)

圣言处处都有内义,内义唯独论述主、祂在天上的国度和地上的教会,尤其论述每个人,因而论述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谁都能通过福音书从旧约中所引用的经文清楚看出这一点,如马太福音: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下(马太福音22:44;诗篇110:1)。这些话论及主,这一点从经文的字义看不出来,不像在诗篇中那样。然而,所表示的唯独是主,主在马太福音(22:41-46)中亲自教导了这一点。(AC 2135)

马太福音22:42-45.他们对祂说,是大卫的子孙……

大卫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主愿意出生于大卫家,并被称为大卫的子孙、苗裔和后裔,同样被称为耶西的根;但当主脱去从母亲那里所得来的人身,并披上从父亲那里所得来的人身,也就是神性人身时,祂就不再是大卫的子孙。这一点由上面几节中主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来表示。正因如此,祂不是大卫的子孙,就像不是马利亚的儿子一样;因此,主并不称马利亚为祂的母亲,而称为妇人(马太福音12:46,47,48,49;马可福音3:31至末尾;路加福音8:19,20,21;约翰福音2:4)。(AE 205)

基督教界目前的信仰是,就其人身而言,主不仅过去是,而且现在仍是马利亚的儿子。但这是错误的。祂过去曾是玛利亚的儿子,这是对的;但现在祂仍是马利亚的儿子,这是不对的。因为祂通过其救赎行为脱去了从母亲那里所得的人身,披上了从父亲那里所得的人身。这就是为何主的人身是神性,并且在祂里面,神是人,人是神。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祂并不承认自己是大卫的子孙;因为我们在福音书中读到:耶稣问法利赛人,说,论到基督,你们的意见如何?祂是谁的子孙?(TCR 102.AC 2649)

马太福音22:44.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凳下……

“右边”在论及主时,表示全能和全知;原因在于,在天堂,右为南,左为北,南表示处于光的神性真理,北表示处于阴影的神性真理;而一切能力皆属于藉由神性真理的神性良善,故右边在论及主时,表示全能。而一切聪明和智慧皆属于藉由神性真理的神性良善;在天堂,处于光的神性真理在右边,如前所述,故右边在论及主时,也表示全知。上面这些话描述了主在世时与地狱的争战,以及对它们的征服,这一切皆靠着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实现;右边表示神性真理,故经上说: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凳下;此处仇敌表示地狱,把它们放在脚凳下表示完全征服。(AE 298)

“坐在右边”是照着地方的概念,因而照着表象说的;而事实上,如此描述的是主的神性大能的状态。(AC 3387. 参看马太福音19:28的注解)

脚凳在此表示属世事物,无论感官事物还是记忆知识,以及由这些所形成的人的理性事物;当这些事物败坏敬拜,并照着圣言的字义来败坏,以致只有外在事物上的敬拜,没有内在敬拜,确切地说,只有污秽的内在敬拜时,它们就被称为“仇敌”。(AC 2162)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