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诫:不可杀人
1012.十诫的所有戒律,就像圣言里的一切事物那样,除了至高意义,也就是第三层内义外,都包含两层内义。第一层内义离字义不远,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第二层内义离字义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更近似字义的意义或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仇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当你如此行时,就损害或扼杀了他们在公共生活中生活在自己的弟兄中间所需要的名声和尊重。结果,他们在他们的社区活得就像死人,因为他们被视为不可交往的卑鄙和恶劣之辈。当这种情况由于敌意、仇恨,或报复而发生时,就是谋杀;甚至连世上的许多人都认为这种情况与杀肉体一样严重。如此行的人在天使眼里被视为有罪,就好像他们从肉体上杀害某人一样。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渴望它,只是因惧怕法律、报复,或丧失名声而受到抑制或约束。然而,这三种态度,即敌意、仇恨和报复,都是朝向谋杀的冲动,每一个冲动都像一个行为:一旦惧怕消除,这种冲动就转化为行动。这就是主在马太福音教导我们的: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你们若向弟兄动怒,难免受审判;若辱骂弟兄,难免公会的审断;若说弟兄你这蠢货,难免地狱的火。(马太福音5:21–22)
“不可杀人”这条诫命离字义较远的属天-属灵意义是,不可夺走人们对神的信和爱。你若如此行,就夺走了他们的属灵生命;这是真正的谋杀,因为属灵的生命使得一个人成为人。他们的肉体生命只是支持他们的属灵生命,就像短期目标支持终极目标一样。
道德层面的谋杀来自这属灵的谋杀,所以当你参与这一个时,也在参与那一个。你若想夺走某人的属灵生命,但却不能,就会恨这个人,因为你恨这个人的信和爱,因而恨实际的这个人。这三者,即对人的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对人的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对人身体的肉体谋杀,以这个次序一个接一个按因果关系发展。
1013.地狱就是实际的谋杀,也就是实际谋杀的源头。地狱里的每个人都恨主、恨天堂,因为他们恨良善和真理。这是实际的谋杀,因为我们从主所获得的良善和真理就是那使我们成为人的。摧毁这良善和真理实际上就是摧毁我们的人性,也就是杀了我们。
世人还不知道,地狱灵就是这个样子。那些允许自己受地狱影响,因而死后下地狱的人在我们看来,似乎并不恨良善和真理,也不恨天堂,更不恨主。活在这个世界上时,每个人都有一个外在,这外在从小就被教导和训练去伪装诚实和体面,公义和公平,良善和真理。然而,照着他们过着邪恶生活的程度,仇恨就隐藏在他们的灵里;由于这仇恨在他们的灵里,所以每当外在被抛弃时,如死后的情形,它就会爆发出来。
他们对所有处于良善之人的地狱般的仇恨是致命的,因为它是对主的仇恨。当我们考虑到他们如何以作恶为快乐,以至于这快乐超过他们所拥有的其它一切快乐时,这一点尤其明显。这是一团以他们摧毁灵魂的欲望为食的火。
我还获知,他们的快乐并非来自对他们正试图摧毁之人的恨,而是来自对主自己的恨。正是主使我们成为人,我们从主所获得的人性就是良善和真理。实际的谋杀来自地狱,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地狱里的人被他们对主的仇恨驱使,渴望杀死那人性,也就是良善和真理。
1014.从我目前所说的明显可知,所有在生活上处于邪恶,因而处于虚假的人都是杀人犯。他们是良善和真理的敌人和仇恨者,因为邪恶仇恨良善,虚假仇恨真理。恶人甚至不知道他们怀有这种仇恨,直到他们成为灵,但那时仇恨就变成他们生命的绝对快乐。这就是为何以仇恨为燃料的作恶的快乐持续不断地从地狱发出来,地狱里的所有人都是恶的。另一方面,以爱为燃料的行善的快乐持续不断地从天堂发出来,天堂里的所有人都是善的。因此,我们有这两种对立的气场在天堂与地狱中间对峙,彼此争战。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时,就在这个中间地带。我们若处于邪恶,并用虚假来为它辩护,就跨入地狱的领土,进入出于仇恨作恶的快乐;我们若处于良善,并用真理来强化它,就跨入天堂的领土,并进入出于爱行善的快乐。
出于仇恨作恶的快乐从地狱发出,就是杀人的快乐。但这些人因不能杀身体,所以就试图杀灵。杀灵就是夺走属灵生命,也就是天堂的生命。由此清楚可知,“不可杀人”这条诫命包括不可仇恨邻舍,也不可仇恨教会的良善和它所教导的真理。你若仇恨良善和真理,就是仇恨邻舍,仇恨就是渴望杀人。这就是为何主将魔鬼(魔鬼是指集合起来或整个范围的地狱)称为“从起初就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1015.仇恨,也就是渴望杀人,是爱主和爱邻的对立面。如果这两种爱在我们里面制造天堂,那么很明显,仇恨因是对立面,故会在我们里面制造地狱。地狱之火无非是仇恨,所以地狱似乎照着仇恨的种类和强度,或说仇恨的质和量而燃烧着可怕的红光,照着从那仇恨爆发出来的报复的种类和强度或质和量而燃烧着可怕的火焰。
由于仇恨和爱截然对立,仇恨在我们里面制造地狱,就像爱制造天堂一样,所以主教导我们:
所以你若在祭坛上献礼物,想起弟兄有反对你的事,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解,然后来献礼物。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与他出庭的路上,就赶紧与他讲和,恐怕告你的对头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我实在告诉你,除非你还清最后一分钱,否则断不能出来。(马太福音5:23–26)
“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他就下在监里了”描述了处于仇恨的人死后的状态,因为他们一直仇恨在世上与他们交往的人。“监里”(即监狱)表示地狱,“还清最后一分钱”表示惩罚,这种惩罚被称为永火。
1016.仇恨是地狱之火,显然,在爱,也就是天堂之火,能与其光流入,并赋予我们新生命之前,它必须移除。地狱之火无论如何都无法移除,除非我们知道仇恨来自哪里,什么是仇恨,然后离开并逃避它。因着遗传,每个人都仇恨邻舍。我们生来都爱自己和世界或世俗的野心,对那些不与我们一致,或不给我们优惠待遇的人,尤其那些妨碍我们想要的东西之人充满燃烧的仇恨。我们不可能爱自己胜过一切,同时又爱主,也不可能追求世俗的野心,或爱世界胜过一切,同时又爱邻舍。没有人能同时服侍两个主人,而不恨恶和谴责这一个,尊敬和热爱那一个。那些想控制其他所有人的人尤其怀有这种仇恨,而其余的人只有对他人的一种敌意。
现在让我们来定义仇恨:仇恨怀有一团火在自己里面,这火就是杀人的冲动,表现为愤怒。善人看似能仇恨邪恶,并发怒。然而,这不是仇恨,而是对邪恶的厌恶;这不是愤怒,而是对良善的热情,其中隐藏着天堂之火。尽管他们反对的是邪恶,但他们向邻舍发怒,是为了除去那邪恶。他们以这种方式为邻舍的最大利益着想。
1017.当我们克制仇恨,弃绝它,避之如魔鬼的东西时,爱、仁、怜悯和宽恕就从主经由天堂流入我们。这时我们的努力第一次出于善意进行,或说我们所做的作为成为爱和仁的作为。之前,无论我们的努力从外面看上去多么良善,都是出于自我之爱和世俗的欲望而行的。当我们的行为得不到回报时,仇恨就潜藏在这些行为里面。
只要这种仇恨没有除去,我们仍停留在纯属世的层面,一个只在属世层面的人会受到各种遗传之恶的影响。在仇恨连它的根,就是控制他人的欲望,或说对统治所有人的爱拔除之前,我们无法变得属灵。只要地狱之火,也就是仇恨挡道,并堵住路,天堂之火,也就是属灵之爱,就无法影响人。
第八诫:不可作假见证
1019.从狭义上说,作假见证表示通过诬告邻舍而说邻舍的谎言。从更深的意义上说,它表示称公正为不公正,或称不公正为公正,并用谎言来证实它。作假见证的最深层意义是指歪曲圣言的真理和良善;另一方面是指通过以坏的逻辑、歪曲、胡编乱造、滥用事实、制造错综复杂的论据等等说服人们相信来证实虚假的教义。这些论据和我们说服邻舍相信它们的努力就是假见证,因为我们正在提供虚假证据。
显然,作假见证不仅表示在法官面前提供伪证,而且它还适用于通过操纵法律制度将公正变为不公正,反之亦然的法官。在这种情况下,法官正在极尽一个证人所能提供假见证。这同样适用于凡使直看似曲,使曲看似直的人,也同样适用于凡歪曲圣言的真理,败坏圣言的良善的宗教权威。简言之,出于恶意动机对真理的任何扭曲都是假见证,无论在属灵层面,还是在道德和文明层面。
1020.当我们拒绝作假见证,无论道德意义上的,还是属灵意义上的,并如罪那样避免和弃绝它时,对真理的爱和对公正的爱就从主经由天堂流入我们。当我们因此爱真理和公正时,就是在爱主,因为主是真理和公正本身。当我们爱真理和公正时,可以说真理和公正在爱我们,因为主爱我们。这时我们的声音就成为真理的声音,我们的努力就成为公正的作为。
第九诫: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
1021.所有贪恋或欲望都来自被称为世俗野心或世界之爱和自我之爱的两种爱,它们就像从源头喷涌而出,并无休止地流动的溪流。欲望是我们的爱持续的冲动,因为当我们爱某种东西时,就不断渴望它。如果它来自对邪恶的爱,我们就称其为欲望;但如果它来自对良善的爱,我们就称其为渴望或情感。世俗的野心或世界之爱和自我之爱是各种欲望的源头。由于后两条诫命禁止各种恶欲,所以可知,第九条诫命禁止源于世俗野心或世界之爱的欲望,第十条诫命禁止源于自我之爱的欲望。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表示不可贪恋他们的财产,就是他们的财物和财富,不可通过不正当的伎俩据为己有。这种欲望来自世俗的野心或世界之爱。
第十诫:不可贪恋(渴望)邻舍的妻子、仆婢、牛驴
1022.这意味着贪恋人自己的东西,因为妻子、仆婢、牛驴在我们家里;在我们家里的这些事物在属灵的内义上表示他自己的东西。具体来说,妻子表示我们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情感;仆婢表示服务我们属灵情感的对理性真理和良善的情感;牛驴表示对属世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在圣言中,妻子、仆婢、牛驴象征这些情感。
渴望或贪恋(邻舍的)这些情感表示意愿并贪恋使他们服从我们的权柄,把他们置于我们的掌控之下。由此可知,对这些事物的欲望表示自我之爱,也就是统治之爱的欲望,因为一个人由此使属于邻舍的事物变成他自己的。
这一切表明,第九诫的欲望是来自世俗的野心或世界之爱的欲望,第十诫的欲望是来自自我之爱的欲望。如我前面所说的,一切欲望都来自爱,因为正是爱在渴望或贪恋;既然一切欲望都与这两种邪恶的爱,即世俗的野心或世界之爱和自我之爱联系在一起,所以合乎逻辑的是,第九诫的欲望属于世俗的野心或世界之爱,第十诫的欲望属于自我之爱,尤其属于对统治或控制他人的爱或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