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因各种杀人是罪而避开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对邻之爱
67.“各种杀人”表示各种敌意,仇恨和报复,这些东西都渴望杀人,因为杀人就隐藏在这些态度里面,就像灰烬下阴燃的火。这正是地狱之火。这就是为何我们说人们仇恨似火,燃烧着复仇之火。这些是属世意义上的“杀人”;但就属灵意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并摧毁人们灵魂的一切方法,这些方法有很多,并且各种各样。就至高意义而言,“杀人”表示对主怀有仇恨。这三种杀人形成一体,紧密联结在一起;因为凡在世上意欲杀人肉体的,死后就会意欲杀其灵魂,并意欲杀主,实际上对主燃烧着仇恨,想除灭主的名。
68.这几种“杀人”自出生时起就隐藏在我们里面;只是我们从小就学会用我们在世上与其他人在一起时所需要的文明道德来掩盖它们;我们渴望地位或金钱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小心谨慎,不让它们变得可见。这后一种品性成为我们的外在,而前一种品性在我们里面,就是我们和我们本身的样子;所以你会看到我们死后脱去这外在连同肉体时,多么像魔鬼,除非我们被改造。
69.由于刚才所提到的这几种杀人自出生时起就隐藏在我们里面,如前所述,连同各种偷盗,各种假见证,以及犯下它们的冲动(它们将很快得到描述,80-86, 87-91节),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如果主不提供改造的方法,我们必永远灭亡。主所提供的改造方法如下:我们生在完全的无知之中;刚刚出生时,我们被保持在一种外在纯真的状态;不久之后被保持在一种外在仁爱的状态;后来被保持在一种外在友谊的状态。但随着我们能用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我们被保持在理性行事的某种自由中。这就是《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19节)所描述的状态,为了接下来的内容,我需要在此回顾一下那段描述。
只要还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就在地狱与天堂之间:地狱在我们下面,天堂在我们上面;在此期间,我们被保持在转向地狱或天堂的自由中。我们若转向地狱,就转离天堂;若转向天堂,就转离地狱。换句话说,只要我们还在这个世界上,就被置于主与魔鬼之间,被保持在转向这一个或那一个的自由中。我们若转向魔鬼,就转离主;若转向主,就转离魔鬼。或再换个说法,只要我们还在这个世界上,就在邪恶与良善之间,被保持在转向这一个或那一个的自由中。我们若转向邪恶,就转离良善;若转向良善,就转离邪恶。你会在19节看到这一点,也可参看随后20–22节。
70.由于邪恶与良善是两种对立事物,就像地狱与天堂,或魔鬼与主一样,所以可推知,我们若避恶如罪,就会进入与那邪恶对立的良善。与“杀人”所表示的邪恶相对立的良善就是对邻之爱的良善。
71.由于良善与邪恶是对立面,所以可推知,后者被前者排斥。两个对立面无法为一,就像天堂与地狱无法为一那样。如果它们为一,这就像下面启示录所描述的不冷也不热的状态:
我知道你也不冷也不热;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热。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启示录3:15–16)
72.当我们不再陷入杀人的邪恶,而是处于对邻之爱的良善时,凡我们所做的,就都是这爱所产生的良善,因而是善行。处于这良善的牧师每当教导和引领人时,就是在做善行,因为这善行来自对拯救灵魂的爱。处于这良善的行政人员每当做出安排和决定时,就是在做善行,因为这善行来自对服务国家、社区和同胞的爱。同样,如果商人处于这良善,那么他们所有的生意都是善行。这善行里面有对邻之爱,他们的邻舍是国家,社区和同胞,以及他们自己的家庭成员;他们关心他们的幸福,就像关心自己的一样。处于这良善的劳动者由于它而忠实工作,为他人和为自己一样行事,害怕伤害邻舍,如同害怕伤害自己。他们的行为之所以是善行,是因为我们避开邪恶到何等程度,就照着《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21节)所陈述的普遍原则行善到何等程度;凡避恶如罪的人都不是由于他的自我,而是由于主而行善(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18–31节)。相反,如果我们不视各种杀人,就是敌意、仇恨、报复等等为罪,那么无论我们是牧师,行政人员,商人,还是劳动者,无论我们做什么,都不是善行,因为我们所行的一切都共享它们里面的邪恶。事实上,产生它们的,是里面的东西。外在可能是良善,但仅对他人来说是良善,对我们自己来说不是。
73.主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教导了爱之良善。祂在马太福音中教导与邻舍和好时就教导了这些行为:
你若在祭坛上献礼物,在如此行时想起弟兄有反对你的事,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解,然后来献礼物。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出庭的)路上,就赶紧与他讲和,恐怕告你的对头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我实在告诉你,除非你还清最后一分钱,否则断不能释放。(马太福音5:23–26)
“同弟兄和解”是指避开敌意、仇恨和报复。我们可以看出,这就是避开这些邪恶,因为它们是罪。主在马太福音中也告诉我们: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7:12)
因此,我们不可作恶;这话在其它地方说得很频繁。主还告诉我们: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对他们怀有仇恨(参看马太福音5:21–22),也是杀人。
我们因各种通奸是罪而避开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贞洁
74.从属世意义上来理解,第六诫提到的“通奸”不仅表示通奸行为,还表示淫秽的行为、猥亵的交谈和肮脏的想法。然而,从属灵意义上来理解,“通奸”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从至高意义上来理解,“通奸”表示否认主的神性,亵渎圣言。这些就是“各种通奸”。属世人基于理性之光能知道通奸也表示淫秽的行为,猥亵的交谈和肮脏的想法;但不知道通奸还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当然也不知道它表示否认主的神性,亵渎圣言。因此,他们不知道通奸如此邪恶,以致它可称作邪恶的巅峰。这是因为凡意图属世通奸的人也意图属灵通奸,反之亦然。这一点将在另一本关于婚姻的册子中说明。而事实上,那些其信仰和生活方式没有引导他们视通奸为罪的人每时每刻都陷入全部通奸。
75.人们避开通奸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婚姻;或更确切地说,人们避开通奸的淫乱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婚姻的贞洁。这是因为通奸的淫乱和婚姻的贞洁是两种对立的事物。这意味着我们在何等程度上不意图这一个,就在何等程度上意图那一个。这与前面(70节)所说的一样。
76.我们若不避开通奸的淫乱如同罪,就无法知道婚姻贞洁的真正性质。我们能知道我们经历过的事,却无法知道我们没有经历过的事。我们若了解我们没有经历过的某事,并且是基于对它的描述或思考知道的,就仅仅在阴影中知道它,对它的怀疑挥之不去。因此,当我们经历了它时,就在光中看见了它,没有怀疑。这就是知道;而另一种情况是知道,却又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真相是:通奸的淫乱与婚姻的贞洁就像地狱与天堂那样彼此不同;通奸的淫乱为我们制造地狱,婚姻的贞洁为我们制造天堂。然而,只有那些避通奸如罪的人才有婚姻的贞洁(参看下面111节)。
77.这使我们能得出结论,并毫不怀疑地看出某人是不是个基督徒,事实上某人有没有宗教信仰。在信仰和生活上不视通奸为罪的人不是基督徒,也没有宗教信仰。
另一方面,避通奸如罪的人,尤其完全出于这个原因避开它的人,更尤其出于这个原因厌恶它的人,确实有宗教信仰;他们若在基督教会,就是基督徒。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见于关于婚姻的小册子,同时感兴趣的人可参考《天堂与地狱》一书(366–386节)对这个主题的说明。
78.我们从主在马太福音所说的话可以得知,“通奸”也表示淫秽的行为,猥亵的交谈和肮脏的想法: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某人的妻子就渴望她的,就已经在心里与她犯通奸了。(马太福音5:27–28)
79.以下经文说明,属灵意义上的通奸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
巴比伦叫所有民族都喝她邪淫的酒。(启示录14:8)
一位天使说,我将坐在多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地上的列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7:1–2)
巴比伦叫所有民族都喝她邪淫的酒,地上的列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神审判了那用淫行使地败坏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邪淫或淫行”论及巴比伦,因为“巴比伦”表示那些为自己索取主的神性权柄,通过玷污并歪曲圣言而亵渎圣言的人。这就是为何巴比伦被称为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启示录17:5) 。
先知书中的“通奸(或邪淫、淫乱、淫行等)”所表相同,如耶利米书: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曾见令人震惊的顽固;他们犯通奸,行在谎言之中。(耶利米书23:14)
以西结书:
有两个女子,一母的女儿,在埃及行淫;她们在幼年时就肆意妄为;一个归我之后贪恋所爱的人,就是她的邻舍亚述人。她对他们放纵淫行,在埃及就没有放弃淫乱,另一个败坏爱情,比她更甚,她的淫行比她姐姐的淫行更多。她又加增淫行,贪恋迦勒底人;巴比伦人就来登她爱情的床,以他们的淫行玷污了她。(以西结书23:2–17)
这论及以色列和犹太教会,它们是这段经文中“一母的女儿”;她们的“淫行”表示他们对圣言的玷污和歪曲;由于在圣言中,“埃及”表示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亚述”表示推理,“迦勒底”表示对真理的亵渎,“巴比伦”表示对良善的亵渎,所以经上说他们与这些国家“行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