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让我们再举一个例子来阐述这两种理性的区别:
第一种理性最初只认识自我之爱和世俗之爱。即使听说天堂之爱完全不同,也难以理解其本质。当这种理性驱使人行善时,他感受到的快乐主要来自于以下几点:觉得自己赢得了他人的好感,或被称为好基督徒,或期望因此获得永生的喜悦。
而主通过重生过程所赐予的第二种理性,则开始在良善和真理本身中感受到纯粹的快乐。这种快乐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源于良善和真理本身的价值。随着这种快乐的增长,人开始摒弃功德的观念,最终甚至将追求功德视为一种可怕的态度。
这种源于良善和真理的快乐会在人的内心逐渐增长,发展成为一种深层的幸福感。在来生,它将转化为永恒的喜乐,成为人自己的天堂。
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经历重生过程的人身上,这两种理性是如何表现和转变的。这种转变反映了人的内在生命质量的根本提升。
【7】然而,我们需要明白一个重要的事实:即使一个人经历了重生,他的第一种理性的所有特征仍然存在。这些特征只是被主以一种奇妙的方式与第二种理性分离开来。
但是,对于主自己而言,情况却完全不同。主彻底消除了自己的第一种理性,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这是因为纯粹的人性和神性是无法同时并存的。
因此,主不再仅仅是马利亚的儿子,而是在本质上完全成为了耶和华,无论是在人性还是神性方面。这种转变是完全的,彻底的,使主在两种本质上都成为了完全的神。
2658、”因为这使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承受产业”象征纯粹人性的理性不能与神性的理性本身共享生命,无论是在真理方面还是在良善方面。让我们解析这个含义:
“承受产业”在这里象征着共享神性之理性的生命。”使女的儿子”象征纯粹人性的理性,包括其真理和良善的方面(参2657节)。”我的儿子以撒”象征神性的理性,其中”我的儿子”指真理方面,”以撒”指良善方面(参2623,2630节)。”以撒”在此象征神性之理性的良善方面,这从”笑”的含义可以看出,他因此得名,“笑”象征真理的情感或真理的良善,如第6-7节经文的解释(参2640,2641,2643节)。由此可见,”这使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承受产业”象征着纯粹人性的理性无法与神性的理性共享生命,无论是在真理还是良善方面。它们不能共享生命,这仅从神性是生命本身,因此在自身中有生命这一事实就可以看出;而纯粹人性的理性只是生命的容器,因此在自身中没有生命。
【2】当主的人性与神性结合后,它不再只是生命的容器或接受者,而是成为了生命本身,如同耶和华自己。这一特质是主从耶和华受孕时就具有的,这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语中可以清楚看出: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神性之人就是所谓的”儿子”(参1729,2159,2628节)。《约翰福音》中还有这样的描述:
生命在他里面,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4)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我是复活,我是生命。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约翰福音11:25)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约翰福音6:33)
人本身不是生命,只是生命的容器或接受者(参2021节和其它地方)。由此可见,主在人性方面也成为耶和华时,并非生命本身的纯粹人性部分就被舍弃了。这就是”那使女的儿子不能与以撒一同承受”这句话的含义。
【3】在内在意义上,”承受”这个词有着深层含义。当用于主时,它指的是拥有父的生命,也就是在自身中拥有生命。而当用于人时,它意味着拥有主的生命,即从主那里接受生命。这种解释可以从圣经的多处经文中得到证实。
对主而言,在自身中拥有生命就是生命的本质存在,这正是耶和华的属性。对人来说,拥有主的生命或从主那里接受生命,实际上是通过爱和信仰来接受主。因为这些人在主里面且属于主,所以他们被称为主的继承人和儿女。
【4】在旧约圣经中,”继承”这个概念既应用于属天的事物或良善,也用于属灵的事物或真理。然而,这两种用法在原文中使用了不同的词。前者可以理解为”世袭拥有”,后者则更接近我们通常所说的”继承”。这两个词在原文中的含义反映了属天的与属灵的,或良善与真理之间的关系:前者暗示直接拥有,后者则表示从前者之中衍生。
在讨论的这节经文中,”以撒”象征着主的神性之理性或神性之人。这里使用的词强调了因继承权而拥有的意思,这突出了主的神性之人是唯一的拥有者和继承人。这一点在主的多个比喻中得到了体现(马太福音21:33,37,38;马可福音12:7;路加福音20:14)。此外,主也多次宣告父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的,进一步强调了这一概念。
【5】在圣经中,当”世袭拥有”和”继承”用于人时,它们意味着从主那里接受生命,因此是指接受永生或天堂,因为只有那些接受主的生命的人才能接受天堂,这在圣经中很明显:
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启示录21:7)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19:29;25:34;马可福音10:17;路加福音18:18)
这里天堂被称为永生,在其它地方简单地称为生命(马太福音18:8,9;19:17;约翰福音3:36;5:24,29),原因是主自己就是生命,凡接受他生命的人就在天堂里。
【6】大卫诗篇中说:
神必拯救锡安,建造犹大的城邑。他的民必在那里居住,他仆人的后裔必承受为业。爱他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诗篇69:35-36)
这里”承受为业”是指那些在属天之爱中的人,”继承”是指那些在属灵之爱中的人。《以赛亚书》中说:
投靠我的必得地土,必承受我的圣山为业。(以赛亚书57:13)
这里表达的意思相似。
【7】摩西五经中说:
我要引你们到我起誓应许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地,将那地赐给你们为业。(出埃及记6:8)
这些在字面意义上是指迦南地将被赐给他们为世袭产业,这也确实发生了;但在内在意义上,它象征着天堂将被赐给那些爱主和信仰主的人。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在这里代表主,主是爱和信仰本身,因此这些人也代表那些在爱和信仰中的人,也就是那些在主里面的人。就像经上说的”许多人要从东从西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马太福音8:11)。
要知道,在天堂里,人们完全不知道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只知道他们所代表和象征的事物,就像”与他们一同坐席或吃饭”所象征的一样。圣经中的所有名字都代表事物,这可见于1224,1264,1876,1888节。”迦南地”是天上的迦南或天堂,这可见于1585,1607,1866节,它也简单地被称为”地”,如1413,1607,1733,2571节所示,就像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
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马太福音5:5)
2659、第十一节 这话在亚伯拉罕眼中极恶,因为他儿子的缘故。
“这话在亚伯拉罕眼中极恶”象征主最初考虑将那理性从自己分离时的状态;”因为他儿子的缘故”象征因为他爱那理性。
2660、”这话在亚伯拉罕眼中极恶”象征主最初考虑将那理性从自己分离时的状态,即那是一种因爱而产生的痛苦状态,这可以不用解释就能明白。
2661、”因为他儿子的缘故”象征因为他爱那理性,即最初的理性,这里的”儿子”指的是使女的儿子,代表纯粹人性的理性,或最初的理性。这里虽然没有提到痛苦的原因,但从随后的内容可以看出;它是出于爱,这很清楚,因为说的是”他的儿子”,并在后面的13-21节中讨论了这个儿子。然而,为了解释为什么有这种痛苦,或为什么说”这话在亚伯拉罕眼中极恶,因为他儿子的缘故”,以下是一些简短的解释。
【2】主降世不是为了拯救属天的人,而是为了拯救属灵的人。上古教会,被称为”人”的教会,是属天的。如果这个教会保持完整,主就不需要以人的身份降生。然而,当这个教会开始衰落时,主预见到属天的教会将从世上完全消失,因此立即预言了主要降临世界,这记载在《创世记》3章15节。
在那个教会时期之后,不再有属天的教会,取而代之的是属灵的教会。古教会,即洪水之后的教会,就是属灵的教会,这在第一卷已多次提到。这个教会,或者说属灵教会的人,如果主不降世就无法得救。这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话的含义:
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悔改。(马太福音9:12,13)
这一点也体现在《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他们来,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并且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了。(约翰福音10:16)
同样,《马太福音》18章11-13节中关于一百只羊的比喻也阐述了这一点。
【3】”以撒”代表了主的神性之理性,同时也象征属天的人,他们被称为“继承人”。而”以实玛利”象征了主纯粹人性的理性,同时也象征属灵的人,他们被称为”儿子”。这一点在前面2658节中已经说明。因此,这节经文中提到的”话”反映了源于神性之爱的痛苦。
接下来的13-21节中,”夏甲的儿子和母亲”象征属灵的教会,并讨论了该教会及其成员的状态,这在2612节中有所阐述。这些深邃的奥秘暂时还不能详细解释。我们只能说,当主在世上时,教会的所有状态都在他身上得到了体现,同时也展示了人们如何通过他得到救赎。因此,这些相同的教会状态也用相同的名字来表示。
2662、第十二节 神对亚伯拉罕说:“你眼中不要因这孩子和你的使女而有恶意;凡撒拉对你说的话,你都要听从,因为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种。”
“神对亚伯拉罕说”象征主从神性的直接领受;”你眼中不要因这孩子和你的使女而有恶意”象征对那理性的态度变化;”凡撒拉对你说的话,你都要听从”象征应当按照属灵的真理行事;”因为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种”象征所有在良善中的人都从主的神性之人得到救赎。
2663、“神对亚伯拉罕说”象征主从神性的直接领受,在圣经的历史记载中,”说”常常意味着直接领受,这一点我们之前已多次提到。因为这种直接领受来自神性,所以用”神对亚伯拉罕说”来表达。这里的”神”和”亚伯拉罕”都指的是主。
圣经的字面意义往往将概念分开,而内在意义则将它们统一。例如,在字面的历史意义中,神和亚伯拉罕是两个对话的主体,但在内在意义中,它们指的是同一个主体,即主的神性。
同样,在字面意义中可能出现三个主体,但在内在意义中却是一个。这就像圣父、圣子、圣灵,他们不是三位神,而是一位。在主里面,圣三是完美统一的:他自己就是圣父,也包含了圣灵,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
2664、”你眼中不要因这孩子和你的使女而有恶意”象征对那理性的态度变化,在其最直接的内在含义中,这意味着亚伯拉罕不应为将纯粹人性的理性从自己分离而感到悲伤。他不应感到悲伤,是因为从神性的直接领受中他明白,这种分离是必要的,否则人类就无法得到救赎。这种态度的转变正是这句话所要表达的意思。
2665、”凡撒拉对你说的话,你都要听从”象征应当按照属灵的真理行事。这一点可以从”撒拉”象征神性的属灵或神性的真理(参2622节),以及”听从”象征按照它行事(参2542节)得知。
什么是按照属灵的真理行事?这个问题很难用普通的方式来解释清楚,因为只有那些已经进入内在意义的人才能真正理解。即使按照他们的理解来解释,对其他人来说也很难完全接受。这是因为在完全理解这个概念之前,需要先揭示许多属灵的奥秘;这些奥秘必须先被相信,然后相关解释才能真正进入人的信仰观念中。
不过,我们可以简单地说明它的一般含义:它指的是主从他的神性之人中做出判断并据此行动,因此是出于他自己的能力。神性的真理是主用来将人性与神性结合的媒介,而神性的良善则是他用来将神性与人性结合的媒介。关于这种结合是相互的,可以参见2004节。
2666、”因为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种”象征所有在良善中的人都从主的神性之人得到救赎。这一点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首先,”以撒”象征神性的理性,也就是神性之人,因为人性的最深处开始的是理性(参2106节)。其次,”种(子)”在这里指的是从以撒而来的属天之理性,或者说那些属天的人(参2085,2661节)。因此,”称为你的种”象征他们是继承人,也就是说他们将得到救赎。
属灵的人也被视为种,但他们是从使女的儿子而来的,正如下一节所说“使女的儿子,我也必使他成为一国,因为他是你的种”。这表明,只要他们在良善之中,属灵的人也能得到救赎,这可以从这些话的内在意义中看出。主在许多地方都教导了这一点,在《约翰福音》中更是明确地说: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2667、本章的前七节主要讲述了主的人性与神性、神性与人性的结合,以及通过这种结合,主的人性成为神性。这些内容的详细解释可以在2649节中找到。
从第8节开始,经文转向了另一个主题:第8节讨论了纯粹人性的理性将被分离;第9节解释了这种分离的原因,因为纯粹人性的理性与神性的理性不相符;第10节进一步阐明,这种纯粹人性的理性无法与神性的理性共享生命,无论是在真理还是在良善的层面;第11节提到,这种分离最初会给主带来痛苦;第12节却指出,主从神性的角度认识到,这种分离是必要的,因为人类无法以其它方式得到救赎。
2668、第十三节 “至于使女的儿子,我也必使他成为一族,因为他是你的种。”
“至于使女的儿子,我也必使他成为一个民族”象征属灵教会将接受信仰的良善;”因为他是你的种”表示他们也将从主的神性之人得到救赎。
2669、”至于使女的儿子,我也必使他成为一个民族”象征属灵教会将接受信仰的良善,这从”使女的儿子”和”民族”的含义可以看出。”使女的儿子或以实玛利”在亚伯拉罕家中,或与亚伯拉罕在一起时,象征主最初的理性(2652,2653,2657,2658节)。现在他被分离出来,具有了另一种象征意义,即属灵的教会(参2666节)。类似地,罗得之前与亚伯拉罕在一起时,代表主的外在人(参1428,1429,1434,1547,1597,1598,1698节),但当他与亚伯拉罕分离后,他代表外在教会,以及这个教会的多个状态(参2324,2371,2399,2422,2459节)和《创世记》19章全章所示。此外,”民族”象征良善(参1159,1258-1260,1416,1849节),在这里指信仰的良善,因为它是关于属灵教会而言的。因此,”至于使女的儿子,我也必使他成为一个民族”象征属灵教会将接受信仰的良善,即仁义。
【2】主的王国,无论在天上还是在地上,都包含属天和属灵两个层面。因此,天使也分为属天的和属灵的两类(参202,337节)。对属天的天使而言,主如同太阳般显现;而对属灵的天使来说,主则如月亮般显现(参1053,1521,1529-1531节)。
人类同样可以分为属天的和属灵的两类。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成员属于属天类型(参607,608,784,895,920,1114-1125节);而大洪水之后的古代教会成员则属于属灵类型(参640,641,609,765节)。这两种教会之间的差异可在597,607节中找到详细说明,而属天与属灵之间的区别则在81,1155,1577,1824,2048,2069,2088,2227,2507节中有所阐述。
主在描述属天之人时说:
他按着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领出来。既放出自己的羊时,就在前头走,羊也跟着他,因为认得他的声音。(约翰福音10:3-4)
而在描述属灵之人时,主说: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他们来,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并且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仁爱的良善是构成属天教会的基础,而信仰的良善则是构成属灵教会的基础。值得注意的是,信仰的真理本身并不构成教会,而是引导人进入教会的途径。
2670、”因为他是你的种”表示他们也将从主的神性之人得到救赎,这可以从上面2666节所说的看出来。关于”种(子)”是指信仰但更是指仁义,可参见255,880,1025,1447,1610,1940节。
2671、从第13节到第21节,主要讨论了主的属灵王国,特别关注那些正在变得属灵的人。它按照这些人从改造开始到结束的整个过程的顺序进行描述:第14节描述了他们在改造前的状态,在信仰教义上处于迷茫;第15节说他们被降至完全无知的地步,甚至不知道任何真理;第16节描述他们因此感到痛苦;第17节讲述他们从主那里得到安慰和帮助;第18节提到他们获得启发;第19节说他们从圣经中得到指导;第20节指出,即使在改造之后,相比属天的人,他们的状态仍然相对模糊;第21节最后说,主的神性之人的光照耀在他们对事实性知识和表象真理的情感中。
2672、第十四节 亚伯拉罕清早起来,拿饼和一皮袋水,给了夏甲,搭在她的肩上,又把孩子交给她,打发她走。夏甲就走了,在别是巴的旷野走迷了路。
“亚伯拉罕清早起来”象征主从神性而来的清晰领受;”拿饼和一皮袋水”象征良善和真理;”给了夏甲”象征植入外在人的生命中;”搭在她的肩上”象征外在人能够接受的程度;”孩子”象征属灵的真理;”打发她走”象征着他让外在人停留在自我中; “她就走了,在别是巴的旷野走迷了路”象征在信仰教义方面处于漂泊不定状态。
2673、”亚伯拉罕清早起来”象征主从神性而来的清晰领受,这一解释基于以下几点:
首先,”清早”和”清早起来”在圣经中常常象征清晰的领受,这一点在第2540节中已有详细说明。其次,”亚伯拉罕”在圣经中多次被用来代表主的神性。
这种清晰的领受主要关乎主的属灵王国的状态,具体指那些属于这个王国或教会的人。它揭示了这些人在信仰旅程中的不同阶段,即他们最初的状态,随后的变化过程,以及最终达到的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本章第13至21节的内在含义详细且准确地描述了这些人在各个阶段的状态变化。
2674、”拿饼和一皮袋水”象征良善和真理。这种解释基于以下含义:”饼”代表属天的或良善的事物,这在第276,680,2165节中有详细说明;”水”则象征属灵的或真理的事物,如第28,680,739节所述。
特别提到”一皮袋水”,是因为这象征着初信者最初只能接受很少的真理。“放在她肩上”这个动作(如第2676节所述)进一步强调了这一点。
这段看似简单的历史记载实际上蕴含着深刻的属灵奥秘。考虑到亚伯拉罕是个富有的人,拥有大量牲畜、金银,他却只给他的使女(她为他生了一个儿子)和他深爱的孩子以实玛利一些饼和一皮袋水就将他们送走。亚伯拉罕肯定能预见到这些补给用完后他们可能会遇险,如果不是天使相助,确实会发生这样的事。
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饼、一皮袋水、放在肩上——之所以被记录下来,是因为它们象征着那些开始走上属灵道路的人的初始状态。这些人起初只被供给少量的良善和真理,随后他们的”水”(象征真理)用尽,这时他们从主那里得到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