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史公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第4卷)》第27章 创世记27章内义(2)

《属天的奥秘(第4卷)》第27章 创世记27章内义(2)

3534、创世记27:14-17.他便去拿来,交给他母亲;他母亲就照他父亲所爱的作成美味。利百加又把家里她所存大儿子以扫最好的衣服取来给她小儿子雅各穿上。又用母山羊羔皮包在雅各的手上和颈项的光滑处。就把所作的美味和饼交在她儿子雅各的手里。

“他便去拿来,交给他母亲”表示属世层的真理顺从的状态;“他母亲就照他父亲所爱的作成美味”表示可喜却不可取的事物;“利百加又把大儿子以扫最好的衣服取来”表示良善的纯正真理;“家里她所存”表示它们经由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给她小儿子雅各穿上”表示对真理的情感,或源于真理的良善之生命;“又用母山羊羔皮”表示家生良善的外在真理;“包在雅各的手上”表示照着接受能力;“和颈项的光滑处”表示分离的真理不会出现;“就把美味交”表示来自这个源头的可喜事物;“和饼”表示来自这个源头的良善;“所作的”表示它来自神性真理;“在她儿子雅各的手里”表示这就是对属世真理的情感。

3535、“他便去拿来,交给他母亲”表示属世层的真理顺从的状态。这从刚才的阐述(3533节)清楚可知,因而无需进一步解释。

3536、“他母亲就照他父亲所爱的作成美味”表示可喜却不可取的事物。这从利百加的代表和“美味”的含义清楚可知:“利百加”,即此处的“母亲”,是指真理方面的神性理性;“美味”是指属于真理的愉悦事物,如前所述(3502节)。此处提到的可喜事物之所以不可取,是因为它们不是来自“以扫的野味”,也就是说,不是来自纯正良善的真理(3501节),而是来自羊群里的母山羊羔,也就是来自家生良善的真理(3518, 3519节)。至于这一切意味着什么,这从前面的阐述(3502, 3512, 3518, 3519节)清楚看出来。

3537、“利百加又把大儿子以扫最好的衣服取来”表示良善的纯正真理。这从“最好的衣服”的含义清楚可知,“最好的衣服”是指纯正的真理。因为“衣服”表示相对其它真理来说较为低级的真理(参看2576节);“最好的”是指纯正的(真理),因为这些真理属于“大儿子以扫”所代表的属世层的纯正良善(3300, 3302, 3322, 3494, 3504, 3527节)。

3538、“家里她所存”表示它们经由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这从利百加的代表和“家”的含义清楚可知:利百加,即此处的“她”,是指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如前所述;“家”在此是指神性良善,因为它论及主。“家”表示良善(参看710, 2233, 2234, 2559, 3128节)。“家里她所存”这句话之所以表示这些事,是因为“家”表示良善和真理方面,或也可说,心智的意愿部分,就是良善的居所,和理解力部分,就是真理的居所方面的理性层。当理性层从意愿部分或良善通过理解力部分或真理行动时,在这种情况下,理性心智就被称为“一个家(或一所房子)”。

这也是为何天堂本身被称为“神的家(或神的殿)”,因为天堂只有良善和真理,良善通过与它自己合一或结合的真理行动。这一点也以构成一个家的丈夫与妻子的婚姻来代表,因为婚姻之爱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神性婚姻(2728, 2729, 3132节),并且丈夫与妻子都凭良善而拥有一个意愿。但有一个不同之处,类似良善与它自己的真理的关系。因此,“丈夫”也表示良善,“妻子”表示真理。因为当家只有一个时,在这种情况下,良善就是家里的全部,而真理因与良善结婚,所以也是良善。经上之所以说“家里她所存”,而不是“他”或“他们”所存,是因为现在的主题是真理与良善结合的状态,也就是它们完全合一或结合之前的状态。接下来就论述这种状态。

3539、“给她小儿子雅各穿上”表示对真理的情感,或源于真理的良善之生命。这从“利百加”和“雅各”的代表,以及“穿上”的含义清楚可知:“利百加”是指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雅各”是指神性属世层的神性真理;“穿上”在此是指交流,也指赋予,即赋予“以扫的衣服”所表示的良善之真理(3537节),因而赋予对属世层的真理的情感,这种情感在此和源于真理的良善之生命是一样的。从前面的阐述(3518节)可知当如何理解这些事。然而,它们都是诸如现在完全不为人知的那类事,所以要作出一些解释,以便能理解它们。本章在至高意义上论述了主,以及祂如何把祂的属世层变成神性;在代表意义上论述了人在其属世层方面的重生(参看3490节)。

对人来说,情况是这样:重生的目的是叫人在其内在人,因而在其灵魂或灵方面可以被新造。但人不能被新造或重生,除非他在其外在人方面也重生。因为人死后虽变成一个灵,但仍将那些属于其外在人的事物带入来世;属于外在人的事物就是属世情感,以及教义事物,甚至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简言之,就是属于外部记忆或属世记忆的一切事物(参看2475-2483节)。事实上,这些事物形成他的内层终止于其上的基础层面或根基。因此,对这些外层事物的安排就决定了内层事物当流入它们时会变成什么,或说决定内层事物的特性,因为它们在这些外层事物里面经历调整。由此明显可知一个人不仅在其内在人或理性人方面必须重生或被新造,而且在其外在人或属世人方面也必须重生或被新造。除非是这样,否则就不会有任何对应关系。内在人及其属灵事物和外在人及其属世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参看2987, 2989-2991, 3002, 3493节)。

本章在代表意义上以“以扫”和“雅各”来描述人的重生状态。此处描述了该状态的第一个阶段的性质,也就是说,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或他重生之前的第一个状态的性质。事实上,这个状态与人已经重生时的状态完全相反。因为在前一个状态,也就是说,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或他重生之前的状态,理解力的事物,也就是真理的事物看似起领头作用;但当他已经重生时,意愿的事物,也就是良善的事物就起领头作用。在第一个状态,理解力或真理的事物看似起领头作用,这一点由雅各为自己向以扫索取长子名分(参看3325, 3336节),然后又索取此处所论述的祝福来代表。这个状态完全颠倒了,这一点由雅各伪装成以扫,也就是说,他穿上以扫的衣服,包上母山羊羔皮来代表。因为在此状态下,理性真理还没有与理性良善如此结合,或也可说,理解力还没有与意愿如此结合,以至于流入并作用于属世层,按秩序整理那里如此颠倒的事物。

这一点也可从大量经历,尤其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一个人能以其理解力来洞察,他的属世层由此能知道许多良善和真理,但意愿还不能照它们行动。如这一真理:爱和仁是人里面的本质事物。他能以其理解力明白并确认这个真理,但在他重生之前,却不能以其意愿承认它。甚至连那些完全缺乏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也能理解这个真理。这同样适用于以下真理:爱正是人的生命,爱如何,生命就如何,或说爱的性质决定了生命的性质;一切快乐和一切愉悦,因而一切喜乐和一切幸福都来自爱;因此,爱如何,喜乐和幸福也如何,或说爱的性质也决定了喜乐和幸福的性质。一个人也能以其理解力明白以下真理,即便意愿不同意,甚至反对它,即:最幸福的生活来源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因为神性本身流入这种生活;相反,最悲惨的生活来源于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因为地狱流入这种生活。由此理解力能,意愿却不能感知到这个真理:对主之爱是天堂的生命,相爱则是来自这生命的灵魂。因此,一个人越不出于其(未重生)意愿的生命思考,不从那里反思自己的生活,就越以其理解力感知到这个真理;但他越出于其(未重生)意愿的生命思考,就越感知不到它,事实上越否认它。

因此,一个人以其理解力也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出:神性能流入一个人里面的谦卑,因为在谦卑的状态下,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因而阻碍、反对的地狱事物就被移除了。但只要他的意愿不是一个新意愿,并且他的理解力没有与这新意愿合一,那么这个人就不可能处于发自内心的谦卑。事实上,一个人越过着邪恶的生活,也就是说,他的意愿越朝向邪恶,这种谦卑就越不可能在他里面;而且前面所说的真理对他来说就越模糊,他甚至越发否认它。因此,一个人以其理解力也能感知到:人谦卑不是因为主喜爱荣耀,而是因为祂的神性之爱;在这种情况下,主就能与良善和真理一起进入,给此人带来祝福和幸福。不过,越请教意愿,这真理就越模糊。其它许多例子也是如此。

能理解良善和真理的这种官能已经被赋予人,即便他不意愿它,好叫他能被改造和重生。鉴于这个原因,这种官能既存在于善人身上,也存在于恶人身上;事实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敏锐。不同之处在于:对恶人来说,对真理的情感不是为了生活,也就是为了源于真理的生活良善而存在的,所以他们不能被改造;但对善人来说,对真理的情感的确是为了生活,也就是为了生活的良善而存在的,所以他们能被改造。但善人改造的第一个状态是,在他们看来,教义的真理似乎是第一位的,生活的良善是第二位的,因为他们出于真理行善,或说真理是他们善行的源头。而他们的第二个状态是,生活的良善是第一位的,教义的真理是第二位的,因为这时,他们出于良善,也就是对良善的意愿行善,或说良善,即对良善的意愿是他们善行的源头。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意愿已经与理解力如同以一种婚姻那样结合,所以这个人就重生了。论到以扫和雅各的这些事在内义上论述了这两种状态。

3540、“又用母山羊羔皮”表示家生良善的外在真理。这从“皮”和“母山羊羔”的含义清楚可知:“皮”是指外在事物,如下文所述;“母山羊羔”因来自家里饲养的羊群,故是指家生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3518, 3519节),从那里明显可知什么是家生的良善,什么是源于家生良善的真理。每一种良善都有自己的真理,每一个真理都有自己的良善;若要某种东西存在,它们必须结合在一起。“皮”之所以表示外在事物,是因为皮是动物最外在的遮盖物,它的内层延伸至此,并终止于其中;人的皮肤或角质层也是如此。这层含义源于来世的代表,那里有属于皮肤区域的人。关于他们,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等到下面各章末尾论述大人时再专门予以说明。他们就是那些只处于外在良善及其真理的人。这就是为何“皮”,无论人的还是动物的,都表示外在事物。这一点从圣言也明显看出来,如耶利米书:

你的衣襟揭起,你的脚跟遭受暴力,是因你的罪孽甚多。埃塞俄比亚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若能,你们这被教导行恶的便能行善了。(耶利米书13:22-23)

此处“衣襟”表示外在真理;“脚跟”表示最外在或最低级的良善;“脚跟”和“鞋”是指最低级的属世事物(参看259, 1748节)。这些真理和良善因来自邪恶,如此处所说的,故好比“埃塞俄比亚人”或黑人及其皮肤,还好比“豹”及其“斑点”。

摩西五经:

你果真拿了邻舍的衣服作抵押,也要在日落之前归还他;因为这是他唯一的遮盖物,是为他皮肤作衣裳的,他要躺在里面。(出埃及记22:26-27)

由于圣言中的一切律法,包括民法和司法,都与天上良善和真理的律法有一种对应关系,并由于这种对应关系而被制定,所以刚才引用的这条律法也是如此。否则,为何经上规定在日落之前,他们要归还作抵押的衣服呢?经上又为何说“这是为他皮肤作衣裳的,他要躺在里面呢”?这种对应关系从内义明显看出来,内义就是:不可骗取我们邻舍或同伴的外在真理,也就是他们照之生活的教义事物,以及宗教仪式。“衣服”表示这类真理(参看297, 1073, 2576节),“日”表示由这些真理产生的爱或生活之良善(1529, 1530, 2441, 2495节)。衣服或抵押在日落之前归还表示防止这良善灭亡。由于这些外在真理是内层事物的外在遮盖物,或说它们的末端或边界,所以经上说:“是为他皮肤作衣裳的,他要躺在里面。”

正因“皮”表示外在事物,所以经上吩咐要用红公羊皮做罩棚的盖,用獾皮作罩棚上的顶盖(出埃及记26:14)。因为帐幕代表三层天堂,因而代表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四围的幔子代表外在的属世事物(3478节),这些事物就是“公羊皮和獾皮”。由于外在事物就是遮盖内在事物的,或换句话说,属世事物是遮盖属天和属灵事物的,就像身体遮盖灵魂一样,所以经上如此吩咐。出于同样的原因,经上吩咐:起营的时候,亚伦和他儿子要用遮掩的幔子蒙盖法柜,用獾皮盖在上头;他们要在桌子和桌子上的东西上面铺上染过两次的朱红色布,再蒙上獾皮作遮盖物;要把灯台和灯台的一切器具都放在獾皮制成的遮盖物下面;又要把供职所用的一切器具都放在蓝色布下面,用獾皮的遮盖物盖上(民数记4 :5-6, 8, 10-12)。凡虔诚思想圣言的人都能看出,所有这些事物都代表神性事物,如:法柜,桌子,灯台,供职所用的器具,还有染过两次的朱红色和蓝色的遮盖物,以及獾皮的遮盖物;所有这些事物都代表包含在外在事物里面的神性事物。

由于先知代表那些教导的人,因而代表从圣言教导良善和真理(2534节),还由于以利亚代表圣言本身(2762节),约翰也是,他因此被称为那要来的以利亚(马太福音17:10-13),所以为叫他们可以代表圣言在其外在形式,也就是文字上的性质,以利亚腰束皮带(列王纪下1:8);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马太福音3:4)。由于人和动物的皮表示外在事物,也就是相对于属灵和属天事物的属世事物,还由于古教会习惯利用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来说话和写作,所以约伯记这本古教会的书提到了这两种皮,并且“皮”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一点从约伯记中的几处经文可以看出来,包括以下经文: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祂活着,末后祂必升起在尘土之上;以后这些事必被我的皮包裹,我必在肉体之外看见神。(约伯记19:25-26)

“被皮包裹”表示被人死后所带的那种属世元素包裹(参看3539节);“在肉体之外看见神”是指从活过来的自我如此行,因为“肉体”表示自我(参看148, 149, 780节)。约伯记是古教会的一本书,如前所述,这一点从它使用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的风格明显看出来。然而,它不在那些被称为律法和先知的书之列,因为它没有只论述主及其国度的内义。仅仅这一点就决定了任何一本书是不是一本真圣言的书。

3541、“包在雅各的手上”表示照着接受能力。这从“手”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是指能力(参看878, 3091节),因而是指接受能力。

3542、“和颈项的光滑处”表示分离的真理不会出现。这从“光滑”或“光滑处”和“颈项”的含义清楚可知:“光滑”或“光滑处”与真理有关(3527节);“颈项”是指联结之物,如下文所述。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表象就是在“颈项的光滑处”,或说他颈项的光滑处只是看上去有毛,所以它表示分离的真理不会出现。至于此处是什么情况,这可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3539节)看出来,大意是:从理解力,而非同时从意愿流出的良善和真理既不是良善,也不是真理,无论它们表面看起来有多像。如果意愿热衷于邪恶,那么良善和真理就会分离,而不是结合。但如果意愿在某种程度上渴望良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它们不会分离,而是结合在一起,即便它们以一种颠倒的秩序被排列;因为一个人正是通过这些良善和真理而重生的。由于一开始,被如此排列的这些良善和真理为人的重生服务,所以我刚才说,如此分离的真理不会出现。不过,对此,下文会有详述。

“颈项”之所以表示联结之物,是因为人里面属头部的较高事物通过介于中间的颈项与属身体的较低事物相连。因此,流注和联系,因而结合由这个介于中间的部位来表示;这一点从下面各章末尾所论述的大人与人体各部位的对应关系看得更清楚。在圣言中,“颈项”的类似含义由此而来,如以赛亚书:

他的气如涨溢的溪水,直到在颈项裂开。(以赛亚书30:28)

此处“涨溢的溪水”表示以这种方式溢出的虚假;“直到在颈项裂开”表示虚假关闭并切断了较高事物与较低事物的联系和由此产生的结合;当属灵的良善和真理不被接受时,这种结合就会受阻并被切断。

哈巴谷书:

你打破恶人之家的头,露出根基,直到颈项。(哈巴谷书3:13)

“打破恶人之家的头”表示毁灭虚假原则或假设;“露出根基,直到颈项”表示由此防止任何联结。耶利米哀歌:

卷绕的过犯上到我的颈项;他使我的力量衰败。主将我交在他们手中;我不能复起。(耶利米哀歌1:14)

“卷绕的过犯上到我的颈项”表示虚假朝内层事物或理性事物上升。

由于“颈项”表示这种联系和结合,所以“颈项上的轭或锁链”表示切断,因而表示真理的毁灭;当不断从主流入的属灵事物不再被允许进入人心智的理性部分,从而也无法进入属世部分时,这种情况就会出现。耶利米被吩咐要给自己作绳索与轭,加在自己的颈项上;要打发他们到不同的民那里说,他们要服侍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说那些不把颈项放在他轭下的人必被剑、饥荒和瘟疫察罚;而那些肯把颈项放在轭下的人仍在这地存留(耶利米书27:2-3, 8, 11)就代表这种切断或毁灭。“把颈项放在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的轭下并服侍他”表示在真理上荒凉,在良善上荒废。因为“巴比伦”表示那荒废者(参看1327e节);人们经历荒废是为了防止神圣事物遭到亵渎(301-303, 1327, 1328, 2426, 3398, 3399, 3402节)。由于当良善和真理的流注被切断时,邪恶和虚假就会被服侍,所以“把颈项放在轭下”也表示服侍。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如此说,二年之内,我必照样从所有民族的颈项上,折断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的轭。(耶利米书28:11)

这表示他们要从荒废中被救出来。以赛亚书:

耶路撒冷啊,要抖下尘土,起来坐着;锡安被掳的女子哪,要解开你颈项的锁链!(以赛亚书52:2)

“要解开你颈项的锁链”表示让良善和真理进来,并接受它们。弥迦书:

看哪,我筹划灾祸降与这家族,你们无法缩起颈项避开这灾祸,你们也不能昂首而行,因为这是灾祸的时刻。(弥迦书2:3)

“无法缩起颈项避开这灾祸”是指不让真理进入;“不能昂首而行”是指从而不仰望高级事物,也就是天堂的事物(248节)。

3543、“就把美味交”表示来自这个源头的可喜事物;。这从“美味”的含义清楚可知,“美味”是指愉悦的事物,也指可喜的事物(参看3502, 3536节)。

3544、“和饼”表示来自这个源头的良善。这从“饼”的含义清楚可知,“饼”是指良善(参看276, 680, 1798, 2165, 2177, 3464, 3478节)。

3545、“所作的”表示它来自神性真理。这从“利百加”的代表清楚可知,“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由于经上说是利百加“作的”,所以意思是,它(即良善)来自神性真理(或神性)。

3546、“在她儿子雅各的手里”表示这就是对属世真理的情感。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这句话总结了前面那些话,并且在这个时候,代表属世真理的雅各(3305, 3509, 3525节)看上去就是这样;也就是说,他的手和颈项上包着母山羊羔皮,手里拿着要带给他父亲以撒的美味。

3547、创世记27:18-20.雅各到他父亲那里说,我的父亲;他说,我在这里。我儿,你是谁?雅各对他父亲说,我是你的长子以扫;我已照你所告诉我的行了;请起来坐着,吃我的野味,好叫你的灵魂祝福我。以撒对他儿子说,我儿,你怎么这么快就找到野味呢?他说,因为耶和华你的神使它得遇我面。

“雅各到他父亲那里说,我的父亲;他说,我在这里。我儿,你是谁”表示由这真理的同在产生的一种感知状态;“雅各对他父亲说”表示属世真理的洞察;“我是你的长子以扫”表示它以为它就是属世良善本身;“我已照你所告诉我的行了”表示顺从;“请起来坐着,吃我的野味”表示属于对这种良善的情感的真理;“好叫你的灵魂祝福我”表示结合;“以撒对他儿子说”表示感知;“我儿,你怎么这么快就找到野味呢”表示如此迅速的产生;“他说,因为耶和华你的神使它得遇我面”表示圣治。

3548、“雅各到他父亲那里说,我的父亲;他说,我在这里。我儿,你是谁”表示由这真理的同在产生的一种感知状态。这从以撒和雅各的代表,以及“说”的含义清楚可知:以撒就是此处的“父亲”;雅各则是此处的“儿子”,如前面数次所述;“说”是指感知,也如前所述。从这些和其余的话明显可知,此处的含义是指由雅各所代表的真理同在产生的一种感知状态。不过,现在雅各所代表的这真理的性质从上下文的内义明显看出来,即:就外在形式而言,它看似良善,也看似从“以扫”所代表并他的“野味”所表示的良善中获得的真理;但就内在形式而言,它并不是。对一个正在重生,也就是在重生之前的人来说,属世层的真理就呈现出这种外在表象。事实上,并不是这个人自己看到它,因为他对重生期间与他同在的良善和真理一无所知;而是在天堂之光中看见这类事物的天使的眼睛看到了它。人甚至不知道属世层的良善和真理是什么;并因不知道而无法感知它们。他从总体上感知不到它们,故也不能具体地感知它们;因此,他感知不到它们的不同,更不用说它们的状态变化了。既然如此,那么他很难从任何描述中明白这良善及其真理是什么样。但由于这些问题是本章所论述的主题,所以接下来我会作出解释,以尽可能地使这个主题变得容易理解。

3549、“雅各对他父亲说”表示属世真理的洞察。这从“说”的含义和“雅各”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感知,如前所述,在此是指洞察,因为它来自属世层;“雅各”是指属世真理,也如前所述(3305节)。

3550、“我是你的长子以扫”表示它以为它就是属世良善本身。这从“以扫”的代表和“长子”的含义清楚可知:“长子”是指良善,事实上是指以扫所代表的属世良善。因为人以为他在重生之前所拥有的真理是良善本身。那些拥有感知的人知道它不是良善,而是以良善的形式出现的真理;但那些没有感知的人意识不到任何不同,只知道它是良善。这一点从下文看得更清楚。

3551、“我已照你所告诉我的行了”表示顺从。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

3552、“请起来坐着,吃我的野味”表示属于对这种良善的情感的真理。这从“起来”、“坐着”、“吃”和“野味”的含义清楚可知:“起来”意味着某种提升(参看2401, 2785, 2912, 2927, 3171节);“坐着”意味着某种程度的安静;“吃”是指变成自己的(2187, 3168节);“野味”是指从良善获得的真理(3501节),故在此是指对真理所来自的这种良善的情感,因为“起来”、“坐着”和“吃”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物都与情感有关,因此唯独情感用来表示这三者。

3553、“好叫你的灵魂祝福我”表示结合。这从“祝福”的含义清楚可知,“祝福”是指结合(参看3504, 3514, 3530节)。

3554、“以撒对他儿子说”表示感知,也就是说,以撒所代表的理性对雅各所代表的属世层的感知,因为“说”表示感知,如前面频繁所示。

3555、“我儿,你怎么这么快就找到野味呢”表示如此迅速的产生。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

3556、“他说,因为耶和华你的神使它得遇我面”表示圣治。这也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此处论述的圣治是,在人重生期间,良善和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在他里面按适当次序被重新安排;也就是说,它们被重新安排,是为了让它们从表面上出现,或出现在表面,好像它们就是纯正的良善和来自这良善的纯正真理。而实际上,它们并不是,而是家生的良善和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这良善及其真理只为人的重生,因而为引入粗糙性质的良善和真理服务,因为它们有助于这个目的,即他的重生。

3557、创世记27:21-23.以撒对雅各说,我儿,你近前来,我要摸摸你,看你真是我的儿子以扫不是。雅各就走近他父亲以撒,以撒摸着他说,声音是雅各的声音,手却是以扫的手。以撒就认不出他来,因为他手上有毛,像他哥哥以扫的手一样,就祝福了他。

“以撒对雅各说”表示对这属世层的感知;“我儿,你近前来,我要摸摸你”表示由它的同在产生的至内在的感知;“看你真是我的儿子以扫不是”表示它不是属世良善;“雅各就走近他父亲以撒”表示一种同在的状态;“以撒摸着他”表示由此而来的全面感知;“说,声音是雅各的声音,手却是以扫的手”表示在这种情况下,理解力部分由在里面的真理构成,而意愿部分却由在外面的良善构成,因此它们具有一种颠倒的秩序;“以撒就认不出他来,因为他手上有毛,像他哥哥以扫的手一样”表示他从外面的意愿部分感知到它是属世良善;“就祝福了他”表示由此产生的结合。

3558、“以撒对雅各说”表示对这属世层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和“雅各”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感知,如前所述;“雅各”是指属世层的真理,在此仅指属世层,因为他显然也代表以扫所代表的东西,或以一种外在形式来模仿以扫,因而也代表属世层的良善,也就是“以扫”,同样代表他的野味,也就是从这良善获得的真理(3501节)。“他说”之所以多次出现,还因为某种新事物,或一种新的感知开始了(2061, 2238, 2260节)。

3559、“我儿,你近前来,我要摸摸你”表示由它的同在产生的至内在的感知。这从“近前来”和“摸”的含义清楚可知:“近前来”是指同在;“摸”是指至内在和全面的感知(3528节)。

3560、“看你真是我的儿子以扫不是”表示它不是属世良善,这从这句话和接下来的话所表达的怀疑清楚可知。由于那感知属世层及其性质是什么的,是理性层,所以这句话表示一种感知,即:它不是属世良善,或以扫。

3561、“雅各就走近他父亲以撒”表示一种同在的状态。这从前文清楚可知,无需进一步解释。

3562、“以撒摸着他”表示全面的感知。这从“摸”的含义清楚可知,“摸”是指至内在和全面的感知(参看3528, 3559节),在此是指全面的感知,因为对一切事物的感知都来自至内在的感知;也就是说,那些拥有至内在感知的人拥有对下面一切事物的感知,因为下面的事物只是上面事物的衍生物和组成物。事实上,至内在的事物就是它下面事物的全部中的全部,或说每一个至内在事物都存在于它下面属于它自己的一切事物中,因为除非凡在下面的事物都来自内层事物,或也可说,来自它上面的事物,如同一个结果来自它的有效原因,否则它根本不存在。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目的决定了一个人在来世幸福还是不幸,因为目的是一切原因的至内层,以至于如果目的不在原因里面,事实上不是原因的全部,那么原因根本不存在。目的以同样的方式是一切结果的至内层,因为结果就源于这样一个原因。正因如此,凡属于人的东西,都从他所关注的目的中获得它的存在。因此,在来世,一个人的状态取决于他所关注的目的的性质(参看1317, 1568, 1571, 1645, 1909, 3425节)。由此可见,摸因表示至内在的感知,故也表示全面的感知。

3563、“说,声音是雅各的声音,手却是以扫的手”表示在这种情况下,理解力部分由在里面的真理构成,而意愿部分却由在外面的良善构成,因此它们具有一种颠倒的秩序。这从“声音”论及真理,“手”论及良善清楚可知。“声音”(译注:voice,准确译为嗓音,中文圣经都译为声音)论及真理,这从第1卷(219-220节)所引用的地方和经上说“声音是雅各的声音”清楚看出来,雅各代表属世真理,如前面各处所示。“手”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手”表示权柄和能力(878, 3541节),权柄和能力的源头就是良善。真理所拥有的一切权柄和能力都来自良善,尽管它看似来自真理。这一点同样从经上说“手却是以扫的手”清楚看出来,而以扫代表属世良善,如前所示。这些事物具有一种颠倒的秩序,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按照秩序,属于意愿的良善应在里面,而属于理解力的真理应在外面。然而,如前所述(3548节),这些事是这样,几乎没有人能以任何容易理解的方式把它们解释清楚,因为很少有人知道这些事。即便把它们解释得清清楚楚,若缺乏关于它们的知识,它们仍不会被人理解。尽管如此,仍有必要讨论这个问题,因为它是此处论述的主题。

出现在人里面的属世层的良善只来自一个源头,那就是内层良善,也就是理性层的良善。显然,属世良善没有其它源头;但从这一个流入之物决定了那一个里面的良善的性质,或说流注使得属世层中的良善就如属世层那样。既然属世层的良善只来自这一个源头,那么属世层的真理也来自这一个源头,因为良善在哪里,真理就在哪里。这两者若要成为某种事物,都必须存在。再者,流入之物决定了那里的真理的性质,或说进入真理的流注将这真理所拥有的性质赋予它。流注以这种方式进行:理性层的良善沿着两条路径流入属世层;它通过一条最短、因而直接的路径流入属世层的良善本身;然后继续通过属世层的良善流入那里的真理;这良善和这真理由以扫和他的野味来代表。此外,理性层的良善还经由一条不那么短的路径,即通过理性层的真理流入属世层,并通过该流注形成类似良善的某种事物;而事实上,这种事物是真理。

按照秩序,理性层的良善应直接流入属世层的良善,同时流入它的真理;也经由理性层的真理,因而间接流入属世层的良善,并以同样的方式既直接又间接地流入属世层的真理。在这种情况下,流注符合秩序。这就是存在于重生之人身上的流注。但如前所述,在他们重生之前还有一种不同的流注,即:理性层的良善不直接流入属世层的良善,而是经由理性层的真理间接流入它,因而在属世层呈现出类似良善的某种事物;但这种事物不是纯正的良善,因而也不是纯正的真理。相反,它是诸如凭经由理性层的真理而来的流注而从至内层的确拥有良善的某种事物;但再也没有更多东西了。因此,良善也以一种不同的形式出现在那里,也就是说,表面上像“以扫”所代表的良善,但里面却像“雅各”所代表的真理。由于这不符合秩序,所以才说具有一种颠倒的秩序。然而,考虑到人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重生,这也符合秩序。

我意识到,这些事即便说得清清楚楚,因而能被那些知道这些事存在的人清晰地感知到,但对那些不知道何为流注的人来说,它们仍是模糊的;对那些不知道理性层与属世层截然不同的人来说,更是模糊;对那些对良善和真理没有任何清晰观念的人来说,还要更模糊。至于在重生之前的状态下,属世良善和属世真理是何性质,这仅从那时的情感就能明显看出来。当一个人渴慕真理不是以生活为目的,而是为了其它目的,如为了他可以变得有学问,并且是出于某种超越别人的情感,或某种孩子般的嫉妒情感,以及某种荣耀的情感而变得有学问时,属世层的良善和属世层的真理就具有诸如此处雅各所代表的那种秩序。因此,这两者相对于彼此都处于一种颠倒的秩序;也就是说,良善所属的意愿在外面,而真理所属的理解力在里面。

但在重生之后的状态下,情况就不同了。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渴慕真理不仅为了生活的目的,更因为他渴望构成这生活的良善本身。之前的情感,即超越、孩子般嫉妒和荣耀的情感,现在都逃离了,以至于可以说似乎被驱散了。这时,属于意愿的良善在里面,而属于理解力的真理在外面;然而,真理仍与良善行如一体,因为它源于良善。这种秩序才是真正的秩序;前一种秩序也倾向于形成这种秩序,因为那时在外面的意愿允许有助于重生的许多事物进入,就像一块海绵,既吸收清水,也吸收浑水;因此,它也允许原本要弃绝的那类事物进入。事实上,这些事物充当手段,也为形成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观念,以及其它功用而服务。

3564、“以撒就认不出他来,因为他手上有毛,像他哥哥以扫的手一样”表示他从外面的意愿部分感知到它是属世良善。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以撒没有认出雅各是雅各,也就是“雅各”所代表的真理,反而感觉他是以扫,也就是在外面的属世良善,这是由于刚才所说的流注(3563节)。因为内层良善与外层良善之间凭平行关系而存在一种交流(1831-1832, 3514节),但良善与真理之间不存在交流,除非良善进入真理的流注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

3565、“就祝福了他”表示由此产生的结合。这从“祝福”的含义清楚可知,“祝福”是指结合(3504, 3514, 3530节)。但在这种状态下,这种结合不是别的,正是前面(3563节)所描述的那种结合。与雅各所代表的真理的结合是至内在的,不是居间的;因此,它是通过系至内在的良善,并且只能以这种方式而不能以其它方式来实现的目的而实现的结合。当这样一个目的存在时,最内在的事物与最外在的事物才第一次实现结合;居间的结合则逐渐到来,并由这目的产生;因为所有进展都隐藏在这目的里面。事实上,主通过目的行动,并通过它们按次序逐渐重新安排居间事物。这就是以撒祝福雅各所表示的结合的来源。

3566、创世记27:24-25.又说,你真是我儿子以扫吗?他说,我是。以撒说,你拿给我,我好吃我儿子的野味,使我的灵魂可以祝福你。雅各就拿给他,他便吃了;又拿酒给他,他也喝了。

“又说,你真是我儿子以扫吗?他说,我是”表示对属世真理的情感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它因其外在形式而以为自己是属世良善;“以撒说,你拿给我,我好吃我儿子的野味”表示通过良善与属世真理结合的一种渴望;“使我的灵魂可以祝福你”表示结合;“雅各就拿给他,他便吃了”表示首先良善的结合;“又拿酒给他,他也喝了”表示随后真理的结合。

3567、“又说,你真是我儿子以扫吗?他说,我是”表示对属世真理的情感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它因其外在形式而以为自己是属世良善。这从以撒的问题和回答清楚可知:以撒问:“你真是我儿子以扫吗?”这个问题在内义上只能表示理性层从良善进入雅各所代表的属世真理的流注;“他说,我是”这个回答则表示那时它以为自己就是良善(参看3550节)。

3568、“以撒说,你拿给我,我好吃我儿子的野味”表示通过良善与属世真理结合的一种渴望。这从“吃”和“我儿子的野味”的含义清楚可知:“吃”是指结合并变成自己的(2187, 2343, 3168, 3513节);“我儿子的野味”是指良善之真理,或从良善获得的真理(3309, 3501, 3508节)。所表示的是一种渴望,这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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