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天堂的婚姻
366、由于天堂出自人类,因而天使也有男女两性之分,并且女人是为男人而造,男人为女人而造,因而一方属于另一方,这爱在双方是与生俱来的,因此,天堂里也有婚姻,和尘世一样。不过,天堂的婚姻与地上的婚姻迥然不同,下面我要讲述天堂的婚姻以及与地上婚姻的异同。
367、天堂的婚姻是两个人心智的合而为一的结合。首先要解释一下这种结合。心智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被称为理智,另一部分被称为意志。{注1}当这两部分合二为一时,它们便被称为一个心智。在天堂里,丈夫扮演的角色叫做理智,妻子扮演的角色叫做意志。当属于人内层的这个结合降至属于身体的较低事物时,它被感知并感觉为爱,这爱就是婚姻之爱。{注2}由此可以清楚地看见,婚姻之爱起源于二个心智合为一个心智的结合,在天堂这被称为“同居”,他们不再被称为“二”,而被称为“一”。所以在天堂,已婚的一对不被称为两位天使,而是一位天使。{注3}
{注1}:【英230】参见上文第60节,其中使用平行术语“理解和意愿”而不是“智力和意志”。【中】此处英文版为“intellect and volition”,有英文版译为“understanding and will”。有中文版译为“理解力和意愿”,本中文版译为“理智和意志”(作名词时)、“理解和意愿”(作动词时)。
{注2}:【英231】史威登堡经常通过界定具体的对象来区分不同类型的爱(例如,“爱自己”【amor sui】、“爱主”【amor in Dominum】),但将“婚姻之爱”(amor conjugialis ) 作为一种技术术语,按类型分类。当前的段落在一个层面上对该术语作了良好的定义。然而,史威登堡认为已婚男女之间的这种理想关系对应于婚姻之爱的属灵的、属天的和神性的表现——对良善的爱与对真理的爱的结合、良善本身与真理本身的结合,以及在上帝里面的爱与智的结合。这在他1768年的著作《婚姻之爱》中得到了最完整的呈现。
{注3}:至今还不知道什么是婚姻之爱,也不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2727)。婚姻之爱就是意愿对方所意愿的,因而是相互的意愿(2731)。在婚姻之爱中的人一起居住在生命的至内层(2732)。两个心智如此的结合,以至于他们从爱中成为一(10168,10169)。因为心智的爱(是属灵的爱)就是一种结合(1594,2057,3939,4018,5807,6195,7081–7086,7501,10130)。
368、此外,夫妻二人在心智的至内层的这种结合源自创造本身。因为男人生来重智,出于理智进行思考;而女人生来重情,也就是出于意志进行思考。这从他们各自的倾向或禀性、也从他们的形体上清楚地看出来。从禀性看,男人基于理性行事,女人基于情感行事;从形体来看,男人的脸更粗糙、不那么漂亮,声音更低沉,身体更硬朗;而女人的脸更平滑、更漂亮,声音更柔和,身体更柔软。这就像是理智与意志之间的区别,或思想与情感之间的区别;也像真理与良善,或信与爱之间的区别。因为真理和信属于理智,良善和爱属于意志。因此,在圣经中,青年人或男人在灵义上表示对真理的理解,“童女”(或“处女”,“少女”)或“妇人”表示对良善的情感。此外,教会因其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而被称为“妇人”或“童女”,凡喜爱良善的人都被称为“童女”(如启示录14:4)。{注1}
{注1}:在圣经中,“青年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或智力(7668)。“男人”有相同的意思(158,265,749,915,1007,2517,3134,3236,4823,9007)。“妇人”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568,3160,6014,7337,8994);同样表示教会(252,253,749,770);“妻子”具有同样的含义(252,253,409,749,770);一些不同之处(915,2517,3236,4510,4823)。就至高意义而言,“丈夫和妻子”论及主以及祂与天堂并教会的结合(7022)。“童女”(或“处女”、“少女”)表示对良善的喜爱(3067,3110,3179,3189,6729,6742);同样地表示教会(2362 3081,3963,4638,6729,6775,6788)。
369、每个人,无论男女,都享有理智和意志。但对男人来说,理智占主导地位,对女人来说,意志占主导地位,而性格是由那占主导地位的决定的。然而,天堂的婚姻中并没有什么主导地位的,因为妻子的意志也是丈夫的意志,丈夫的理智也是妻子的理智,因此每一方都爱像对方那样去意愿和思考,也就是彼此相互地意愿和思考,因而结合在一起。这种结合是实实在在地结合,因为妻子的意志进入了丈夫的理智,丈夫的理智进入了妻子的意志,尤其是当他们互相注视对方脸的时候。正如前面反复所述的,天堂里有思想和情感的共享,尤其是夫妻之间,因为他们彼此互爱。由此可以确定什么是天堂里心智的结合、造就成婚姻并产生婚姻之爱,也就是说,彼此都相互地希望自己所拥有的也属于对方。
370、天使告诉我,配偶双方越亲密地结合,就越在婚姻之爱中,也在同样的程度上处在聪明、智慧和幸福中,因为,作为一切聪明、智慧和幸福源头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主要流入婚姻之爱中,因此,婚姻之爱,由于它同时是良善和真理的婚姻,是神性流注的真正平面。因为这爱,正如它是理智与意志的结合,也是真理和良善的结合,因为理智接受神性真理并由真理形成,意志接受神性良善并由良善形成。因为人所意愿的,对他来说就是良善;人所理解的,对他来说就是真理;因此,无论你说理智和意志的结合,还是说真理和良善的结合,都是一样的。真理和良善的结合造就了天使,也造成就了他的聪明、智慧和幸福;天使之所以成为天使,取决于他里面的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和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换言之,取决于他的爱与信的结合和信与爱的结合。
371、从主发出的神性主要流入婚姻之爱,因为婚姻之爱是从良善与真理的结合那里降下来的,如前所述,无论你说是理智与意志的结合,还是说真理和良善的结合,都一样。良善和真理的结合源于主对天上和地上所有人的神性之爱。神性良善从神性之爱发出,在神性真理中被天使和世人接受。真理是良善的唯一容器,所以,不在真理中的人不能从主和天堂接受任何东西。因此,真理和良善在人里面结合到什么程度,人与主和天堂就结合到什么程度。这是婚姻之爱的真正源头,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婚姻之爱也是神性流注的真正平面。这就是为什么在天堂里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被称为“天堂的婚姻”,而且在天堂圣经中被比作婚姻,并被称为“婚姻”;这就是为什么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天堂和教会则被称为“新娘”和“妻子”。{注1}
{注1}:真正的婚姻之爱的源头、原因和本质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因此,它来自天堂(2728,2729)。关于天使灵,他们能从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观念中,感知是否有任何婚姻(10756)。婚姻之爱在各方面都与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一样(1904,2173,2429,2508,3101,3102,3155,3179,3180,4358,5807,5835,9206,9495,9637)。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如何实现的,以及和谁实现的(3834,4096,4097,4301,4345,4353,4364,4368,5365,7623–7627,9258)。只有那些在出于主的良善和真理中的人,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婚姻之爱(10171)。在圣经中,“婚姻”表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3132,4434,4835)。主的国和天堂都在真正的婚姻之爱中(2737)。
372、当良善与真理在天使或人里面结合时,它们就不再是二,而是一,因为这时,良善是真理的良善,真理是良善的真理。这种结合好比人思想他所愿的,意愿他所思想的,这时,思想和意愿形成一体,也就是一个心智。因为思想形成,也就是在形式上呈现意愿所愿的,意愿则赋予它快乐。这也是为什么在天堂里,配偶双方不被称为一对,而是被称为一位天使。这也是主的话的意思:
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注1}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开。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马太福音19:4-6,11;马可福音10:6-9;创世记2:24)。
这段经文既描述了天使的天堂婚姻,也描述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开”表示良善与真理不可分离。
{注1}:【英232】在这里,史威登堡像将希伯来语习语中的“成为”严格地按字意翻译为“合为”。
373、从这一切可以看出真正的婚姻之爱的源头,也就是说,它首先在配偶的心智中形成,由此下降并流入身体,在那里被感知和感觉为爱。因为凡在身体中被感知和感觉到的,都源于身体的属灵对应物,因为它出自理智和意志。理智和意志造就属灵人,凡从属灵人降至身体的,都在身体里以另外的样子表现出来,尽管这二者就像灵魂与身体、原因与结果那样是相似和一致的,这从前面关于对应的那两章的解释和说明可以看出来。{注1}
{注1}:【英233】参见上文87–102和103–115节。
374、我听到一位天使这样描述真正的婚姻之爱及其属天的快乐:它是主在天堂的神性,也就是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在两人中如此亲密地连合,以至于他们不再是二,而是一。他说,在天堂,配偶双方就是婚姻之爱,因为就心智和身体而言,每个人都是他自己拥有的良善和真理,身体是心智的一个形像,因为身体照着它的样式形成的。由此可得出如下的结论:神性显像在处在真正的婚姻之爱中的配偶中。由于神性如此被显像,故天堂也是如此被显像,因为整个天堂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什么天堂的一切事物都铭刻在婚姻之爱上,并伴随着数不清的祝福和快乐。天使用数不胜数这个词来表达这个数字。令天使感到惊讶的是,教会的人对此竟然一无所知,教会本是主在地上的天堂,而天堂是良善和真理的婚姻。他说,一想到在教会里,犯奸淫很普遍甚至合理化,这种行径甚至比教会之外还严重,他简直目瞪口呆。就灵义来说,因而在灵界,奸淫的快乐本身无非就是伪谬与邪恶苟合之爱的快乐,这种快乐是地狱的快乐,因为它与天堂的快乐截然对立,而天堂的快乐是真理与良善结合之爱的快乐。
375、众所周知,彼此相爱的夫妻内在地连合在一起,婚姻的本质乃是灵或心智的连合。由此可见,灵或心智的本质决定了两者连合的性质以及彼此相爱的性质。心智唯独由真理和良善形成的,因为宇宙中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因此,心智结合的品质完全取决于构成心智的真理和良善的品质。这意味着,最完美的结合是由纯正真理和良善所构成的心智之间的结合。要知道,没有比真理与良善之间的爱更伟大的爱了,正因如此,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从真理与良善之间的爱里降下来的。{注1}伪谬与邪恶也彼此相爱,但这爱以后变成地狱。
{注1}:宇宙中的一切,无论在天堂还是在尘世,都与良善和真理相关(2452,3166,4390,4409,5232,7256,10122),以及与它们的结合相关(10555)。在良善和真理之间存在着婚姻(1904,2173,2508)。良善爱真理,并从爱中渴望真理、渴望与真理的结合。它们由此在为结合而不断地努力(9206,9207,9495)。真理的生命来自良善(1589,1997,2572,4070,4096,4097,4736,4757,4884,5147,9667)。真理是良善的形式(3049,3180,4574,9154)。真理之于良善,犹如水之于饼(4976)。
376、从目前对婚姻之爱起源的阐述中,可以推断出谁在那爱中,谁不在那爱中,也就是说,那些在婚姻之爱中的人在来自神性真理的神性良善中,而且,与良善结合的真理纯正到什么程度,婚姻之爱就纯正到什么程度;所有与真理相结合的良善都是从主来的,由此可见,除非承认主和祂的神性,否则没有人能处在真正的婚姻之爱中。因为没有这个承认,主就不能流入并与人里面的真理结合。
377、从这一点可以清楚地看出,那些处在伪谬中的人,尤其是在那些出于邪恶的伪谬中的人,不在婚姻之爱中。此外,那些在邪恶和由此而来的伪谬中的人,他们心智的内层是关闭的,因此,他们里面不可能有婚姻之爱的源头;但在这些内层之下,在脱离内在的外在人或属世人里面,可能会有伪谬与邪恶的结合,这种结合被称为地狱的婚姻。
我蒙允许看到那些在邪恶的伪谬中的人之间的婚姻、也就是所谓的地狱婚姻是怎样的。他们的确在一起交谈,因情欲而结合,但在内心深处燃烧着对彼此的深仇大恨,这仇恨太强烈,以至于无法形容。
378、属于不同宗教的两个伴侣之间不可能有婚姻之爱,因为一方的真理与另一方的良善不一致,两种不同的、不协调的良善和真理不能使两个心智合一。因此,这样的爱并不源于任何属灵的事物。如果他们能和偕共处,也完全是出于属世的原因。{注1}这就是为什么在天堂里,婚姻只存在于同一社群的人之间,因为他们在相似的良善和真理中,不存在与社群以外的人的婚姻。从前文可以看出(41–45),同一社群里的所有人都在相似的良善和真理中,不同于这社群以外的人。这一点也表现在以色列民族的婚姻中,他们只在自己的支派内、甚至在自己的家族内通婚,{注2}不与外族通婚。
{注1}: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之间的通婚是不允许的,因为在他们的内层不可能有相似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8998)。
{注2}:【英234】作为他们在氏族内通婚的证据,史威登堡指出了创世记24章2-9节的内容:亚伯拉罕让他的仆人发誓,为以撒找一个来自本族的妻子,结果亚伯拉罕的儿子娶了亚伯拉罕侄子的女儿(3024,尤其是最后一小节)。事实上,正如史威登堡在刚刚引用的部分中指出的那样,以色列人被禁止在大家庭之外通婚(申7:3)。
379、在一夫多妻之间不可能有真正的婚姻之爱;因为一夫多妻摧毁了婚姻之爱的属灵源头(它使二个心智成形为一个心智),因此,内层的结合(它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婚姻之爱的真正本质出于此)也会被摧毁。与多人结婚,像一个理智被分散到数个意志当中;或像一个人依附于数个教会,而不是一个教会,他的信仰会被如此地分心,以至于化为乌有。{注1}天使宣称,娶几个妻子是完全违背神性秩序的,他们知道这一点有多个原因,其中一个原因是:一想到与多个妻子的婚姻,他们就疏离内在的祝福和属天的幸福,变得像醉汉一样,因为良善和它的真理在他们里面分离了。只是怀着一些意图思考这些,他们心智的内层就被带入这种状态,所以他们清楚地感知到,娶多个妻子的婚姻会关闭他们的内在心智,使得婚姻之爱被情欲之爱取代,情欲之爱远离天堂。{注2}
[2]天使进一步声称,世人不容易理解这一点,因为很少有人在真正的婚姻之爱中。不在婚姻之爱中的人,完全不知道这爱里面蕴含的内在的快乐,他们只知道情欲的快乐,而这快乐在短暂的共同生活之后,就会变成不快乐;而真正的婚姻之爱的快乐,不仅在世上持续到老,而且在死后会变成天堂的快乐,它里面被内在的快乐充满,而且会变得越来越完美,直到永远。天使还说,真正的婚姻之爱的各种各样的祝福甚至数不胜数,其中心甚至没有一种为人类所知,那些没有处在由主而来的良善和真理的婚姻中的人也无法理解。
{注1}:【英235】在《婚姻之爱》一书中,对一夫多妻制有更广泛地论述。史威登堡指出,对于宗教允许的人来说,这不是罪(348),甚至还提到实行一夫多妻制的“低级穆斯林天堂”(343)。然而,他坚持认为,这种做法会妨碍人们变得真正有灵性(347)。
{注2}:由于丈夫与妻子要成为一体、共同生活在生命的至内层,并且在天堂一起成为一位天使,所以,真正的婚姻之爱不可能在一夫多妻之间(1907,2740)。同时,娶数个妻子违反神性秩序(10837)。除了一夫一妻外,没有婚姻。在主的属天国度的天使对此有清晰的感知(865,3246,9002,10172)。因为属天国度的天使在良善和真理的婚姻中(3246)。以色列民族被允许娶数个妻子,并在妻子之外纳妾,但基督徒不可以,因为这个民族在脱离内在的外在中,而基督徒能进入内在,因而能进入良善和真理的婚姻中(3246,4837,8809)。
380、一方控制另一方的爱会完全剥夺婚姻之爱及其属天的快乐,因为如前所述,婚姻之爱及其快乐在于一方的意志就是另一方的意志,这是彼此相互的。婚姻中的控制欲会破坏这点,因为控制的一方只希望自己的意志在对方里面,却不希望对方的任何意志在自己里面,所以,这破坏了所有的相互关系,因而破坏了彼此的爱及其快乐的一切分享。然而,这种分享和随之而来的结合是内层快乐本身,被称为婚姻中的幸福。控制欲会彻底消灭这种幸福和婚姻之爱中属天、属灵的一切,甚至会毁灭所有关于这幸福的知识。如果婚姻之爱被提及,就会被人鄙视,以至于只要提到幸福来自这个源头,就会招致嘲笑或愤怒。
[2]当一方意愿或热爱对方所愿或所爱时,双方都有自由,因为一切自由都源于爱。但在有控制的地方,双方都没有自由。一方是奴隶,控制的一方也是奴隶,因为他(她)像奴隶一样被控制欲望牵引着。然而,不知道属天之爱的自由的人根本不能理解这一切。尽管如此,从前面关于婚姻之爱的源头和本质的阐述中可以看出,一旦控制进入,心智就不再结合而是分离。控制使人屈服,屈服的心智要么没有意志,要么有一个对立的意志。如果心智没有意志,也就没有爱;如果心智有一个对立的意志,仇恨便取代爱。
[3]生活在这种婚姻中的人的内层会处在相互冲突和争斗中,正如两个对立的事物贯常的那样,尽管为了安定的缘故,他们的外层可以克制、保持平静。在他们死后,内层的这种冲突和争斗就会显露出来,通常他们聚在一起,然后像敌人一样大打出手,互相撕扯;因为那时他们是照着内层的状态而行。我经常蒙允许看到他们彼此打斗和撕扯,有时充满巨大的仇恨和残忍。在来世,每个人的内层都被允许有一定的自由,他们不再因为世俗的考虑而受到外在事物的约束,那时,每个人正如他的内层一样。
381、在一些人当中确实有婚姻之爱的样子。然而,除非他们在良善和真理的爱中,否则,就没有婚姻之爱,只是一种出于诸多原因、看上去像婚姻之爱的爱,也就是说,他们可以在家里被伺候,感到安全、安宁或闲暇,在生病或年老时得到照顾,或者共同照顾心爱的孩子。有些人受到束缚是因为惧怕配偶,或害怕丧失名誉,或其它恶果,有些人则是受到控制欲的束缚。此外,在这些配偶中,婚姻之爱会有所不同:一方或多或少,另一方很少或没有,因为这种差异,他们之间的爱对一方可能是天堂,对另一方却可能是地狱。
382、{注1}在至内层天堂里有真正的婚姻之爱,因为那里的天使在善良与真理的婚姻中,也在纯真中。低层天堂的天使也处在婚姻之爱中,前提是他们在纯真中。因为婚姻之爱从其本身来看就是一种纯真的状态。这就是为什么处于婚姻之爱中的配偶共同享受天堂的快乐,这快乐对他们的心智而言,几乎就像小孩子之间天真无邪的游戏,无不愉悦他们的心智,因为天堂及其喜乐流入他们生活的每一个细节。由于同样的原因,婚姻之爱在天堂被表现为最美丽的事物。我曾看见它被表现为一个无比美丽的少女,被明亮的白云环绕着。我被告知,天堂里天使的一切美丽都出自婚姻之爱。从这爱流出的情感和思想被表现为钻石般的气场(auras),闪闪发光,如同火红的宝石和红宝石放射的光芒,{注2}并伴随着感染心智内层的快乐。总之,天堂在婚姻之爱中表现自己,因为天堂及其天使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正是这种结合造就了婚姻之爱。
[2]天堂的婚姻不同于地上的婚姻,因为生育后代是地上的婚姻的另一个目的,而天堂的婚姻则没有。在天堂,生育良善和真理取代了生育后代,这是因为天堂的婚姻是良善和真理的婚姻(如前文所述),在该婚姻中,良善和真理及它们的结合被爱得高于一切,所以,这些就是通过天堂的婚姻所生育的。因此,在圣经中,出生和世代表示属灵的出生和世代,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出生和世代;母亲和父亲表示真理与良善的结合,这就是生育;儿子和女儿表示所生的真理和良善;女婿和儿媳表示所生的真理和良善的结合,等等。{注3}这一切都清楚地表明,天堂的婚姻不像地上的婚姻。在天堂里,有属灵的嫁娶,合适地说,不能称之为嫁娶,应该叫着出于良善与真理之结合的心智的结合。但地上有,因为它们不仅涉及灵性,还涉及到肉体。由于天堂没有嫁娶,所以那里的配偶不叫“丈夫”和“妻子”,而是依照两个心智合为一个的天使观念,每个配偶都彼此互相给对方指定一个名字,表示是自己的。从这些事可以知道应当如何理解主关于嫁娶的话:
这世界的人有娶有嫁,惟有算为配得那世界,与从死里复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因为他们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样,既是复活的人,就为上帝的儿子(路加福音20:34-36)。
{注1}:【英236】在第一版中,本节和下一节都编号为382。【中】英文版以382a和382b区分,中文版都归为382节。
{注2}:【英237】“火红的宝石”的原文是pyropis。在古典拉丁语中,它指的是红的青铜,史威登堡在这里指的是红色的宝石,有时指红宝石。他可能知道它源自希腊词,意思是“火热的样子”。海兰德 (Hans Helander) 认为这个词的形容词形式可能是“意义新词”。
{注3}:“怀孕”、“分娩”、“出生”和“世代”表示属灵的事件,也就是属于良善和真理、或爱和信的那类事(613,1145,1255,2020,2584,3860,3868,4070,4668,6239,8042,9325,10249)。因此,“世代”和“出生”表示通过信和爱重生和再生(5160,5598,9042,9845)。“母亲”表示教会在真理的方面,因而表示教会的真理;“父亲”表示教会在良善方面,因而表示教会的良善(2691,2717,3703,5581,8897);“儿子”表示对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真理(489,491,533,2623,3373,4257,8649,9807);“女儿”表示对良善的情感,因而表示良善(489-491,2362,3963,6729,6775,6778,9055)。“女婿”表示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的真理(2389);“儿媳”表示与其真理有关的良善
383、我还蒙允许看到婚姻是如何在天堂缔结的。在天堂的每个地方,相似者联系在一起,相异者则分离,因此,天堂里的每个社群都是由相似者组成的。同类相吸,人以群分,不是凭他们自己,而是靠着主(参看上文41,43–44节等)。同样,当配偶双方的心智能合而为一时,他们就被吸引到一起,因而一见钟情,深深相爱,视彼此为配偶,并进入婚姻。由于这个原因,天堂里的所有婚姻唯独出自主。他们也有婚宴,有许多人参加。不过,在不同的社群婚宴各不相同。
384、在天堂的天使看来,地上的婚姻是最为神圣的,因为它们是人类的苗床,也是天使的苗床(天堂来自人类,前文相关章节已有所述);还因为这婚姻来自属灵的源头,也就是说,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而且,主的神性特别地流进婚姻之爱中。另一方面,奸淫被天使视为亵渎,因为它违背了婚姻之爱。在婚姻中,天使看到良善与会真理的婚姻,也就是天堂;在奸淫中,天使则看到伪谬和邪恶的婚姻,也就是地狱。所以,如果他们听到有人提到奸淫,就会转身离开。这就是为什么天堂向乐意奸淫的人关闭。一旦天堂被关闭,人就不再承认上帝,也不再承认教会信仰的任何东西。{注1}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敌对婚姻之爱,我被允许从那散发出的气场中感知到,那就像是一种永不休止地瓦解、毁坏婚姻的努力。这说明在地狱中主导的快乐是奸淫的快乐,奸淫的快乐是毁坏良善与真理结合(这种结合造就了天堂)的快乐。由此可知,奸淫的快乐是一种地狱的快乐,直接与婚姻的快乐、也就是天堂的快乐对立。
{注1}:奸淫是亵渎(9961,10174)。天堂向淫乱者关闭(2750)。那些在淫乱中体验快乐的人不能进天堂(539,2733,2747–2749,2751,10175)。淫乱者都很残忍,毫无宗教信仰(824,2747,2748)。淫乱者的观念是污秽的(2747,2748)。在来世,他们喜欢污秽,并在污秽的地狱中(2755,5394,5722)。在圣经中,“淫乱”表示对良善的掺假,“卖淫”表示对真理的歪曲(2466,2729,3399,4865,8904,10648)。【英238】在别处,史威登堡认为悔改赋予人重开天堂的力量(《启示录注解》(Revelation Explained)798:6)。
385、有些灵人,在肉身的生活时获得一种做法,以特有的狡诈侵扰我,就是通过一种相当温和的波浪般的流注,就像通常性情好的灵人的流注。但我感知到他们身上有狡诈和诸如此类的邪恶,促使他们陷害和欺骗。最后,我与其中一个交谈,得知他生活在世上时,是一名军队的指挥官。我感知到他的思想意念中有好色的成分。我和他谈论婚姻,用属灵的言语和代表,这些能在一瞬间充分表达所有的意思和许多事情。他说,活在肉身时,他认为淫乱无关紧要。但我蒙允许告诉他,淫乱极为可憎,尽管对像他这样的人来说,似乎不是这样,甚至似乎是允许的,因为它的诱惑和诱人的乐趣。从婚姻是人类的苗床、因而也是天国的苗床这一事实中,他可以知道淫乱是令人憎恶的,所以,婚姻决不能被侵犯,而必须被尊为神圣的;他也可以从以下事实中知道这一点,即婚姻之爱是通过天堂从主降下来的,而彼此相爱,这是天堂的根基,就是从婚姻之爱而生的,就像从父母而生的一样。他应该知道这些,因他已经在来世,处在感知的状态中;还有一个事实是,淫乱者只不过是接近天堂的社群,就会意识到自己的恶臭,便从那里堕入地狱。他至少应该知道,侵犯婚姻违反神性律法,违反所有国家的民事法律,也违反真正的理性之光,因为这既违反神性秩序,也违反人性秩序,除此以外还更多。
但他回答说,他活在肉身时没有这样想过。他想要推理一下是不是这样,但是被告知真理是不容许推理的,因为推理会替人喜欢的事物辩护,因而替人的邪恶与伪谬辩护。他应该首先思考告诉他的这些事情,因为它们都是真理。或者至少从世上公认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来看,他该想一想,如果有人以这种方式欺骗他的爱妻(每个人在结婚初期都爱自己的妻子),那么当他对此怒不可遏并表达自己的感受时,他自己会不会憎恨淫乱?作为一个有才能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他会不会比别人更坚决地反对淫乱、甚至诅咒它们下地狱?
386、婚姻之爱的快乐如何通往天堂,而淫乱的快乐如何通往地狱,这些曾经向我显示。婚姻之爱的快乐向天堂推进,进入不断增加的祝福和幸福状态,直到它们数不胜数、妙不可言。它们进入得越内在,就越数不胜数,越妙不可言,直到它们抵达至内层或纯真天堂的祝福和幸福的最佳状态。这是通过最完美的自由来实现的,因为一切自由都来自爱,因此最完美的自由是来自婚姻之爱,这就是天堂之爱本身。另一方面,淫乱向地狱推进,并逐渐通向最低层地狱,那里除了悲惨和恐怖外什么也没有。淫乱者在世上的生活结束后,等待他们的就是这种命运。被认为是淫乱者的人,他们以淫乱为乐,在婚姻中没有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