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史公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第10卷)》第21章 出埃及记21章内义(7)

《属天的奥秘(第10卷)》第21章 出埃及记21章内义(7)

同一先知书:

这两条河所到之处,一切爬行的活着的灵魂都必存活;因这些水所到之处,鱼变得极多。(以西结书47:9)

这论及新殿,也就是来自主的新属灵教会;“爬行的活着的灵魂”表示属于信的记忆真理,或说体现信之真理的记忆知识;由此而来的极多“鱼”是指记忆知识(40, 991节);“河”是指聪明的事物,它们由信之真理构成(2702, 3051节)。没有内义,同样没有人能知道由于河到那里而变得极多的鱼表示什么。大卫的诗:

神啊,求你救我,因为众水要已经淹到我的灵魂!(诗篇69:1)

约拿书:

众水环绕我,几乎淹没我的灵魂。(约拿书2:5)

在这些经文中,“众水”表示虚假,以及被注入的虚假所造成的试探(705, 739, 756, 790, 8137, 8138, 8368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我的灵魂岂不报复这样的民族呢?(耶利米书5:9, 29)

又:

耶路撒冷啊,当受警戒,免得我的灵魂转离你,免得我使你成为荒场。(耶利米书6:8)

“灵魂”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真理。启示录:

第二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海里,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海中一切活着的灵魂都死了。(启示录16:3)

“海”表示整体上的记忆知识(28节);“血”表示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和亵渎了的信之真理(4735, 6978, 7317, 7326节);因此,“活着的灵魂”表示源于信的生命。

马太福音:

不要为你们的灵魂忧虑吃什么,喝什么。(马太福音6:25)

“灵魂”表示信之真理;“吃喝”表示在信之良善和真理上接受教导;因为此处在内义所论述的主题是属灵的生命及其滋养。又:

凡想得着灵魂的,将要失丧灵魂;凡为我失丧灵魂的,将要得着灵魂。(马太福音10:39)

“灵魂”表示信之生命,就是信徒所拥有的那种;在反面意义上是指不属于信的生命,就是非信徒所拥有的那种。路加福音:

你们要以忍耐来拥有你们的灵魂。(路加福音21:19)

“拥有灵魂”表示属于信,因而属于属灵生命的事物。许多经文中的“灵魂”都具有类似含义。

9051.“以眼还眼”表如果在理解力的内在部分有什么东西(被它们伤害)。这从“眼”的含义清楚可知,“眼”是指理解力,在是指理解力的内在部分,其生命是信之真理。人的理解力既有一个外在部分,也有一个内在部分。其理解力的外在部分就是进入其意识的思维所在的地方;而内在部分则是不进入其意识的思维所在的地方,尽管它进入天使的意识。理解力的内在部分就是当一个人接受信时,那被主光照的部分,因为它存在于天堂之光中,含有人的属灵生命在里面。这一点在世上并未向这个人清楚显明,但在来世却向他清楚显明;这时,他成了一位天使,就在天上众天使当中。在此期间,这生命隐藏在属于理解力外在部分的思维里面,在那里产生对主、对祂里面的爱和信,对圣言,以及教会的其它一切事物的一种神圣敬畏感。“眼”表示理解力的原因是,眼睛对应于理解力,因为理解力凭天堂之光看见,而眼睛凭世界之光看见。前一种眼或理解力所看见的那些事物是属灵的,其视野是包含在此人记忆中的记忆知识。而肉眼所看见的事物是尘世的,其视野是出现在世界中的一切事物。“眼”在灵义上表示理解力,以及信,因为信构成理解力内在部分的生命(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节)。

凡不知道在圣言中,“眼”表示理解力的人,都不可能知道主在福音书中论到眼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如这些话: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你只有一只眼进入神的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坑里。(马太福音5:29;马可福音9:47)

谁都知道,眼睛不会剜出来,即便它叫人跌倒;也没有人用一只眼进入神的国;相反,“右眼”表示关于主的信之虚假,这是那要剜出来的东西。还有主说的这些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路加福音11:34)

在这段经文中,“眼睛”也不指眼睛,而是指由信之真理构成的一种理解力。这就是为何眼睛被称为“身上的灯”,又为何主说“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因为就灵义而言,“黑暗”是指信之虚假(1839, 1860, 4418, 4531, 7688, 7711节)。

又:

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的梁木呢?(马太福音7:3-5)

“看见弟兄眼中有刺”是指在一个人对真理的理解中看见某种错误的东西;“自己眼中的梁木”是指虚假的大恶,因为“木”在内义上表示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643, 2784, 2812, 3720, 8354节)。此外,在来世,良善由“梁木”来代表;这就是为何那些假装自己里面有良善的人看上去扛着一根梁木,由此安全行走。如果“眼睛”和“梁木”没有这些含义,“看见眼中的梁木”会有任何意义吗?若不知道在圣言中,“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也就是信仰,也就不可能知道主在医治瞎眼的人时,其行为暗示了什么,即:

祂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对他说,你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约翰福音9:6, 7)

由于主的奇迹,和所有神迹一样,都与那些属于主的国度和教会的事物有关(7337, 8364节),所以这个奇迹也是如此。

9052.“以牙还牙”表如果在理解力的外在部分有什么东西(被伤害)。这从“牙”的含义清楚可知,“牙”是指理解力的外在部分,因此,是指属世真理,因为这真理构成理解力这一部分的生命。“牙”具有这种含义的原因是,它们像石磨一样磨碎,从而预备用来滋养身体的食物;在此磨碎并预备用来滋养灵魂的食物。滋养灵魂的食物就是聪明和智慧;这食物首先被接受,磨碎,并通过属世层中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而得到预备;聪明和智慧就是那被称为“属灵和属天食物”的(参看56-58, 680, 1480, 4792, 5147, 5293, 5340, 5342, 5576, 5579, 5915, 8562, 9003节)。由此可见为何“牙”表示理解力的外在部分。至于何为理解力的外在部分,这从刚才关于理解力的内在部分的说明(9051节)可以看出来。

“牙”表示属于理解力外在部分的属世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摧毁这真理的虚假,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在摩西五经,它们表示属世真理:

他的眼睛将比酒红润;他的牙齿将比奶白亮。(创世记49:12)

这些话同时提到“眼睛”和“牙齿”这二者。所论述的主题是犹大,犹大表示主的神性属天层(6363节);“他的眼睛”表示主的神性理智(Divine Intellect)层(6379节);“他的牙齿”表示主的神性属世层,因而也表示祂的属世层中神性真理。

阿摩司书:

我在一切城中使你们牙齿空虚,使你们各处的粮食缺乏。(阿摩司书4:6)

“牙齿空虚”表示真理的匮乏;“粮食缺乏”表示良善的匮乏。由此明显可知,地狱之人当中的“咬牙切齿”(马太福音8:12; 13:42, 50; 22:13; 25:30;路加福音13:28)表示什么,即表示虚假与信之真理的碰撞或冲突(4424e节)。因为如前所述,“牙齿”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摧毁真理的虚假,如在大卫的诗中:

耶和华啊,求你起来!我的神啊,求你救我!因为你必击打我一切仇敌的下颚,必敲碎恶人的牙齿。(诗篇3:7)

“敲碎恶人的牙齿”表示打碎恶人用来摧毁真理的虚假。又:

我的灵魂在狮子中间;它们的牙齿是枪、箭;他们的舌头是利剑。(诗篇57:4)

“狮子的牙齿”表示摧毁真理的虚假;“狮子”是指在其能力中的邪恶所生的虚假(6367, 6369节)。

又:

神啊,求你毁坏他们口中的牙;耶和华啊,求你敲碎少壮狮子的臼齿!(诗篇58:6)

约珥书:

有一民族上到我的地,又强盛又无数,侵犯我的地。它的牙齿是狮子的牙齿,它有猛狮的臼齿。它使我的葡萄树荒凉,把我的无花果树变成泡沫。(约珥书1:6, 7)

“牙齿”和“臼齿”表示摧毁教会真理的虚假;“葡萄树”是指属灵教会(1069, 5113, 6376节);“无花果树”是指它的属世良善(217, 4231, 5113节)。“牙齿”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它们被归于一个将要荒凉的民族。启示录:

蝗虫的形状好像预备出战的马一样;它们有头发像女人的头发,牙齿像狮子的牙齿。(启示录9:7, 8)

“蝗虫”是指那些沉浸于外在虚假的人(7643节),由此也明显可知“牙齿”是指摧毁真理的虚假。

9053.“以手还手”表属灵真理的任何能力被它们伤害或消灭。这从“手”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是指来自真理的能力(参看3091, 3387, 4931-4937, 6292, 6947, 7188, 7189, 7518, 7673, 8050, 8153, 8281节);尤其是指来自属灵真理的能力(参看5327, 5328, 7011节)。

9054.“以脚还脚”表如果属世真理的任何能力(被伤害)。这从“脚”的含义清楚可知,“脚”是指属世层(参看2162, 3147, 3761, 3986, 4280, 4938-4952节);尤其是指属世真理的能力(参看5327, 5328节)。

9055.“以烙还烙”表如果存在于意愿内在部分中的任何爱与情感(被伤害)。这从“烙”的含义清楚可知,“烙”是指伤害或消灭爱之良善。之所以说“在意愿中”,是因为爱之良善属于意愿,而信之真理属于理解力(参看9050, 9051节)。之所以说“意愿的内在部分”,是因为下文所说的“伤”表示对存在于意愿外在部分中的爱的一个方面的伤害或消灭。此处,和前文一样,所论述的主题是在内在人和外在人这二者中所造成的伤害,因为“眼”表示伤害理解力的内在部分,“牙”表示伤害外在部分;“手”表示伤害内在人中的真理的能力,“脚”表示伤害外在人中的能力,如前所示。因此,“灼”表示伤害内在人的意愿,“伤”表示伤害外在人的意愿。

人有一个内在意愿,一个外在意愿,正如他有其理解力的内在和外在部分(9050, 9051节)一样。内在意愿在内在理解力所在的地方,外在意愿在外在理解力所在的地方,因为它们必须结合起来。事实上,真理在哪里,良善就在哪里;良善在哪里,真理就在哪里。没有良善的真理不是真理,没有真理的良善不是良善,因为良善是真理的本质存在,真理是良善的显现。人的理解力和意愿也一样,因为理解力致力于接受真理,而意愿则致力于接受良善。由此明显可知,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主通过信之真理赋予他一个新的理解力,通过仁之良善赋予他一个新的意愿;这二者必须同在,并且必须结合在一起,好叫此人能重生。

“烙”表示伤害爱之良善的原因是,“火”表示爱(934, 2446, 4906, 5071, 5215, 6314, 6832, 6834, 6849, 7324e, 7575, 7852节);伤害爱之良善是从自我之爱中燃烧起来的恶欲。因为这种欲望被称为“焚烧或燃烧”(参看1297, 5215节)。在以赛亚书中,“烙伤”也表示恶欲:

必有臭烂代替馨香,破裂代替腰带,光秃代替美发,麻衣系腰代替华服,烙伤代替美丽。(以赛亚书3:24)

这论及锡安的女儿,她表示属天教会,也就是处于对主之爱的教会(2362, 6729节);此处的“烙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的恶欲。

凡不知道圣言中有一个内义的人,都以为本章(3:16-24)所提到的锡安女子的狂傲装饰表示这种装饰,并且由于锡安女子当中的这种装饰,犹太人和以色列人要受到惩罚,倒在剑下,如这一章(3:25, 26)所说的。但事实与此完全不同。这些装饰表示教会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凡阅读圣言的人,只要转向并思考先知书中提到“锡安”和“锡安女子”的经文,都能看出在圣言中,“锡安女子”不是指锡安的任何女子;他会由此看出“锡安女子”是指教会。

9056.“以伤还伤”表如果存在于意愿外在部分中的任何爱与情感(被伤害)。这从“伤”的含义清楚可知,“伤”是指对爱与情感的伤害;既然爱受到伤害,那就是对意愿的伤害,因为爱属于意愿。这是对意愿外在部分的伤害,原因是,“烙”表示伤害存在于意愿内在部分中的情感,如刚才所述(9055节)。在圣言中,“伤”(wound)和“打”(blow)是有区别的,“伤”论及对良善的伤害,“打”论及对真理的伤害,如在以赛亚书:

从脚掌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全的,尽是创伤、青肿与新打的伤痕,都没有挤干,没有缠裹,也没有用膏滋润。(以赛亚书1:6)

“创伤”在此论及已经被毁的良善,“打”论及被毁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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