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仁义与善行
181、谁是邻舍?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邻舍,因为邻舍是我们应该去爱的对象,是应该对他行使仁义的对象。如果不明确谁是邻舍,那么仁义可能会无差别地施加给恶人和善人,这样仁义就失去了其本质;因为恶人可能会利用接受的恩惠去伤害他人,而善人则会用来行善。(HD84.)
现在普遍的看法是每个人都同样是邻舍,我们应该向所有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援助。但作为一个基督徒,我们需要谨慎地了解一个人的生活方式,然后据此行使仁义。内在教会的成员会更有区分地、更明智地做这件事;而外在教会的成员,因为他们不太擅长区分不同情况,所以往往会一视同仁地行事。(HD85.)
教会中的人应该清楚地了解什么是邻舍的不同,这取决于每个人身上的善。因为所有的善都源自于主,所以在最高意义上,主是我们的邻舍,一切都从他开始。因此,一个人接受主的程度有多深,他就在多大程度上是我们的邻舍;由于没有人以同样的方式接受主,即从他那里得到的善,因此每个人作为邻舍的方式也不同。因为天堂中的所有人和地上所有的善人在良善方面都各不相同;没有两个人拥有完全一样的善。这些善必须有所不同,以保证每个人的独立存在。但是,所有这些不同,即所有根据接受主的程度而变化的邻舍的分类,无论是人还是天使,都无法完全知道,只能大概了解它们的类别和种类。主不要求教会之人的生活超出其所知。(HD86.)
因为每个人所拥有的善是不同的,所以善的性质决定了一个人作为邻舍的程度和方式。这一点从主讲的那个落入强盗之手的人的比喻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一点。他被半死不活地抛弃,祭司和利未人都经过了他,但撒玛利亚人在他的伤口上包扎好后,倒上油和酒,把他放在自己的牲口上,带他到客店,并吩咐照顾他:因为他行使了仁义之善,所以他被称为邻舍(路加福音10:29-37)。这告诉我们,活在良善中的人是我们的邻舍。撒玛利亚人倒在伤口上的“油和酒”也象征着良善及其真理。(HD87.)
从上述内容中现在明显可见,在普遍意义上,良善是邻舍,因为一个人作为邻舍的身份取决于他从主那里所拥有良善的品质。既然良善是邻舍,那么仁爱也是,因为所有的良善都来自仁爱;因此,每个人作为邻舍的身份取决于他从主那里所拥有仁爱的品质。(HH88.)
良善被视为邻舍,因为良善是意愿的良善,而意愿是人生命的本质。理智的真理也是邻舍,但这是在它来源于意愿之善的情况下;因为意愿的良善在理智中形成,并在理智中通过理性的光展现自身。从我们所有的经验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良善是邻舍。我们爱一个人是因为他意愿和理智中良善和正义的品质。例如,我们爱君王、官员或法官是因为他们的公义和公平,他们言行以此为基础。我们爱教会的神职人员是因为他们的知识、正直的生活和对灵魂救赎的热情。我们爱军队的指挥官和各级官长是因为他们既勇敢又谨慎。我们爱商人是因为他们的诚信,爱工人和仆人是因为他们的忠诚。我们甚至因为树木的果实、土地的肥沃和石头的珍贵而喜爱它们。有趣的是,不仅正直的人爱别人身上的良善和正义,即使是不正直的人也会这样,因为和这样的人在一起,他们不担心失去名声、荣誉或财富。但在不正直的人那里,对良善的热爱不是对邻舍的爱;因为他内心并不真正爱他人,除非那人对他有用。但出于内心的善去爱另一个人身上的善,是真正的邻舍之爱;因为那时,善相互拥抱并相互结合。(TCR418.)
182、邻舍关系的层级
邻舍不仅指单个人,也指多人组成的团体。有大小不同的社群,有国家,有教会,有主的国度,而最重要的是主自己。这些都是我们应当出于爱而施以恩惠的邻舍。这些邻舍也有不同的级别;在更高的层级上,一个团体比单个人更是我们的邻舍;更高一层的是祖国;再高一层的是教会;更往上一层的是主的国度;而在最顶层,主是邻舍。这些层级就像梯子上的阶梯,顶端是主。(HD91.)
一个社群因为由多人组成,所以在作为邻舍的关系上比单独一个人更重要。我们对社群展现的仁义应该和对个人一样,基于那个社群的善的性质。因此,我们对善良的社群和不善良的社群的仁义方式应该有所不同。我们之所以爱一个社群,是因为我们出于对善的爱,关心它的利益。(HH92.)
祖国在我们心中的邻舍地位超越了社群,因为它犹如我们的父母般存在。我们在这片土地上诞生、成长,并在其庇护下茁壮成长。出于爱,我们应当努力满足祖国的各种需求,特别是那些关乎国家经济、民众的日常生活和精神福祉的重要需求。那些怀着热爱之心并以善意行动的人,在来世会转而爱主的国度 ,因为在他们心中,主的国度即是他们的精神家园。那些爱着主国度的人,实际上就是在爱着主自己,因为主是国度的一切。(HH93.)
教会在我们作为邻舍的关系中比祖国更重要,因为关心教会就意味着关心祖国人民的灵魂和他们的永恒生命。所以,那些出于爱心关注教会的人,在更深层次上关爱他们的邻舍,因为他们为他人追求天堂和永恒幸福的生活。(HH94.)
主的国度在邻舍关系的等级上更为崇高,它涵盖了所有生活在良善中的人,不论他们在世间还是天堂。因此,主的国度实质上是所有良善的总和,每一种良善的品质都包含其中。当我们爱主的国度时,我们实际上也在爱所有生活在良善中的人。(HH95.)
这些层次展现了邻舍关系的不同维度,对于那些心中充满对邻舍之爱的人来说,他们的爱随着这些层次而逐渐提升。这些层次遵循一定的顺序,其中较早或较高的层次应被赋予优先考虑,优于随后或较低的层次;鉴于主位居最高层,且在每一层次中都是最终的归宿和目标,因此,主理应被置于一切之上,成为我们最崇敬和爱戴的对象。由此,我们可以领悟到对主的爱与对邻舍的爱是如何相互结合的。(HH96.)
183、什么是仁义?
很多人认为,爱邻舍意味着向穷人施以援手、帮助有需求的人,以及对所有人行善。但真正的仁义在于以明智的方式行事,目的是为了带来积极的结果。如果给予那些本性恶劣的穷人或需要帮助的人援助,实际上可能无意中助长了他们的恶行;因为这种帮助可能被他们用来继续或加剧对其他人的伤害。换言之,对恶人的帮助可能成为对其他人的伤害。相反,向善良之人提供帮助则能产生正面的影响。(HD100.)
仁义的内涵远不止于帮助穷人和有需求的人;实际上,仁义体现在每一项工作的正确执行和每一项职责的恪尽职守中。例如,法官若因公正而作出公正判决,则他正实践着仁义;同样,当他惩处罪犯,释放清白之人时,他也在践行仁义,因为这样做,他既照顾了公民的利益,也服务了国家。那些出于对真理和善行的热爱而教授真理、引导向善的神职人员,也是在实践仁义。然而,那些出于自身或世俗利益而进行这些行为的人,实际上并未行使仁义,因为他们所爱的是自己而非邻舍。(HD101.)
无论是子女面对父母、父母面对子女,仆人面对主人、主人面对仆人,还是臣民面对君主、君主面对臣民,情况均相似。在这些关系中,无论个人是否处于特定职能,那些根据义务履行义务、基于正义行事公正的人,实际上都在实践仁义。(HD102.)
我们认为这些行为体现了对邻舍的爱或仁义,原因在于,正如前文所述,每个人在不同的方式上都是我们的邻舍。较大或较小的社群更加接近邻舍的概念;我们的祖国更是我们的邻舍;主的国度则是更高层次的邻舍;而主自己是最高层次的邻舍。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从主那里出发的善本质上是邻舍,同样,诚实和正义也是如此。因此,那些因善而行善,以及那些因追求诚实和正义而公正行事的人,实际上是在爱护他们的邻舍并实践仁义。这是因为他们的行为源自于对善、诚实和正义的爱,以及对那些拥有这些美德的人的爱。(HD103.)
因此,仁义是内心的情感,使人愿意无报酬地行善;这种行为对他们的生活是一种乐趣。那些出于内心情感而行善的人,在他们所思、所言、所愿和所行的一切中都有仁义;可以说,人和天使在他们的内心都是仁义的,因为良善是他们的邻舍。仁义的范围非常广泛。(HD104.)
那些将对自己的爱和对世界的爱视为终极目标的人,根本无法拥有仁义;他们甚至不了解仁义的含义,绝对无法理解出于对邻舍的无私善行而产生的内心喜悦,这种喜悦包含着与天使天堂一样的幸福,而这种幸福是难以言喻的。因为他们相信,如果失去了荣誉、尊贵和财富所带来的快乐,就不再有任何快乐可言,然而事实上,天堂的喜悦在那时首次启发,它无限地超越了一切其他的喜悦。(HD105.)
184、仁义之乐取决于履行功用的伟大与重要
关于功用,情况是这样的,那些活在仁义之中的人,即心怀对邻舍之爱的人们,他们的快乐源自这种爱,充满活力,不单纯追求快乐的享受,而是寻求在功用中的体现。因为如果脱离行动的仁义,便成为空洞的概念;仁义的真正价值体现在其实践和具体的功用之中。那些以自己的方式爱他人的人,只有在实践或发挥功用时才能体验到仁义所带来的真正快乐。因此,仁义的生活本质上是一个充满功用的生活。这种生活方式正是整个天堂的生活方式;因为主的国度,作为一个基于相互之爱的国度,本质上是一个充满功用的国度。因此,来自仁义的每一份快乐都源于其功用,功用越显著,带来的快乐就越大。因此,天使们根据他们执行的功用的本质和品质,从主那里获得相应的幸福。同样地,对于每一种快乐而言,其带来的愉悦程度取决于其功用的显著性;例如,婚姻之爱之所以带来巨大的快乐,是因为它是人类社会的根基,并由此形成了天堂中的主的国度,是所有功用中最为伟大的。因此,它带来的快乐极其巨大,正如所言,它是天堂般的幸福。其他形式的快乐也是如此,但其快乐的程度会因其功用的卓越性而有所不同。这些功用如此之多,以至于几乎无法划分为具体的类别和类型;它们都与主的国度或主本身有关,有的联系更为直接和紧密,有的则更为间接和遥远。由此可见,人类所享有的所有快乐都是为了功用而赋予的,它们根据所承担的功用程度,与天堂的幸福息息相关,共享其中。(AC997.)
185、除非有用成为他的情感或职业,否则人的心智并不健全。
人类具有外在思维和内在思维两种状态。当人们处于社交环境中,无论是聆听、交谈、教学、行事,还是书写,他们就处于外在思维状态;而当他们在家中,放任自己的内心情感时,则进入内在思维状态。这种思维是他们精神的真实体现,而外在思维则反映了他们精神在物质身体中的状态。这两种思维在人死后依然存在,而在剥去外在思维之前,无法判断一个人的真实本性;因为那时,人们是根据自己的情感来思考、说话和行动。心智健全的人一旦失去外在思维,将会见证和听闻奇迹;他们将发现,许多在世间表现得智慧、博学、通情达理,甚至行事审慎的人,一旦失去了他们的外在心智,便会变得疯狂至极,如同失去理智的人一般;更令人惊奇的是,这时他们竟自认为比别人更有智慧。为了防止他们长期疯狂,他们会间歇性地回到外在思维状态,回归他们在世时的社会和道德生活。当他们身处那些场合或天堂的社交环境时,他们会回忆起那些疯狂时刻;那时,他们会意识到并承认自己的言论和行为是多么愚蠢。然而,一旦他们重新回到自己内在的精神本质中,他们又会像以前一样变得疯狂。
他们的狂乱表现为多种形式,主要包括渴望权力、行窃、通奸、亵渎神圣、作恶等行为;以及对诚实、公正、纯洁以及教会和天堂中一切真理与善的轻视、拒绝和嘲笑。更为严重的是,他们沉迷于自己精神状态的这种境况。实际上,对许多人进行了实验,以确定他们是更倾向于理智地思考还是更愿意疯狂地思考,结果显示他们更倾向于疯狂的思考方式。这种现象的原因也已被揭示,即他们对自身和世俗过于热爱,仅为了名誉和利益而投身事业,且远远偏好身体的愉悦胜过心灵的喜悦。在世时,只有在面对他人时,他们才会表现出理智的思考。
对于他们的狂乱,唯一的治疗方式是将他们投入地狱,在法官的严格监督下从事劳动。只要他们忙于工作,就不会陷入疯狂;这是因为他们的劳动如同监狱和枷锁一般,紧紧束缚着他们的心智,防止其沉迷于那些荒谬的欲望。他们在那里劳作是为了获取食物、衣物和床铺;这种工作是出于迫不得已的必要,而非出于内心情感的自由选择。他们在工作中的状态,反映了他们内心深处的挣扎和对现实的适应。
治疗这些人的疯狂的唯一方法是将他们送入地狱,在法官的监督下进行劳动;只要他们在工作中,就不会发疯;因为他们所从事的劳动像监狱和枷锁一样束缚着他们的思想,防止其沉湎于那些愚蠢欲望的妄想。他们在那里工作是为了获得食物、衣物和床铺;因此,这是出于需要而非自愿,是出于必要而非情感的自由选择。相反,在世界上,所有那些热衷于有用并因此而行事的人,他们的内心思想是明智的,而他们的精神与肉体一致;因为内在思想与外在思想一致,外在思想通过它表现为言语和行为。对于功用的热爱将他们的思想固定在其中,不让其陷入虚荣、淫乱、肮脏、不诚实、狡猾和各种欲望的愚蠢幻想中。他们在死后仍然保持相同的状态;他们的思想仍然是天使般的,一旦外在思想被去除,他们就变成了灵性的,并接受来自主的天堂智慧。由此可见,除非有用成为他们的情感或职业,否则人的心智不会健全。(DL15.)
186、行善不求回报的快乐
当今极少有人明白,行善而不求回报本身蕴含着天堂般的幸福。多数人未曾意识到,除了追求荣誉、他人的服从、财富的积累、及享受肉体的快乐之外,还有一种更深层的幸福存在。他们对于那种超越物质满足、能触及人内心深处的、真正的天堂般的幸福一无所知,这种幸福正源自真正的仁义。即便向当代的智者提问,他们是否理解这种幸福的真谛,答案往往也是模糊不清。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许多人对行善持有疑虑,认为没有人能够在完全不求回报的情况下做善事。他们没有意识到,那些被主引领的人,最渴望的就是行善,而对于通过这些善行获得的功德,他们则毫不关心。这种态度源自主赐予重生者的全新意愿,这样的意愿是在人里面的主的意愿。(AC6392.)
处于相互之爱中的人们,当他们提供有用的服务并行善于他人时,会体验到一种如同初次踏入天堂般的喜悦与幸福。这样的喜悦和幸福是由主根据每个人的贡献而赐予的。但是,一旦他们开始考虑回报,这种幸福就会瞬间消逝。因为在实际获得回报的同时,思考回报会使那份爱失去纯净性并变得扭曲。这是因为此时他们关注的是自己,而非他人,追求的是自我满足而非他人的幸福;除非他人的幸福能够增加他们自身的幸福感。因此,他们把对他人的爱转变为对自身的爱。他们越是这样做,就越无法从天堂接收真正的喜悦和幸福。因为他们把来自天堂的幸福流向自己,而不是传递给他人。他们就像是吸收而非反射光线的物体,在光中虽然显现出来、闪耀着,但实际上却处于一片阴暗之中,完全不具闪耀之光。因此,这样的人会被从天使的团契中剥离,成为与天堂毫无关联之人。(AC6388.)
当天使向他人行善时,他们不仅传递善行,还会将自己的福祉和幸福分享给他人。他们这么做的初衷是将一切美好毫无保留地赠予他人。在这种无私的分享中,他们所传递的幸福和好运远远超过了所给予的,且这种流入不断增长。然而,一旦他们开始带着获取更多幸福和好运的目的进行分享,这种美好的流入就会开始消散。如果他们开始期待对方的回报,这种流入会更快地消失。这是通过多次经验所证实的。由此我们也可以理解,主存在于我们每个人之中,因为主的本质就是愿意无私地将自己赠予所有人。在那些作为主的形象和样式的人当中,幸福和好运会相应增加。(AC6478.)
187、今生可体会仁爱与仁义的内在幸福
天堂的情感,就是爱主和爱邻舍的情感,这样的情感所带来的幸福难以描述,因为它深藏于人的内心,很少在肉体中显现,因此很少被直接感知。人在尘世生活时,对于身体的感受清晰可辨,但对于灵魂深处的感受却难以觉察,因为世俗的忧虑常常构成障碍。只有当这些忧虑消散,内心的喜悦和感情的幸福才能流入肉体的感觉,而这种流入仅在自然和感官层面与内在和谐一致时才能发生,甚至那时也只是以一种因心灵满足而产生的宁静感而隐约显现。然而,在人离世后,这种幸福便清晰显现,并被感知为深切的快乐和幸福,它既滋养心灵的深处,也感染身体的每一寸。(AC6408.)
188、天使在天堂显现为仁义的形式
天使在天堂显现为仁义的形式。他的仁义在面容中明显可见,在声音的音调中可听见;因为人死后变成他自己的爱,即他自己之爱的情感。灵或天使,无非如此。甚至可以说,灵或天使的整个身体都是仁义的形式。有些人见过天使,奇妙的是,他们在天使身体的各个部分都看到了仁义的形式。在世界上,人的面容、身体和声音并不以仁义的形式呈现;但他的心智可能做到;死后,他的心智就是人形的灵。但是,一个真诚的人,如果他的思想与仁义没有违背,可以通过面容和声音被识别出来;然而这很难,因为有些伪君子能生动地伪装出仁义的真诚,甚至装扮出来。但如果天使看到一个人的面容和听到他的声音,就能辨识出这个人的本质,因为天使看不到覆盖在人身上的物质性;而物质的人却关注于此。(Ch.37)
189、判断品性的准则
在来生,所有的灵都根据它们是否渴望对他人做恶而被区分开来,那些想对他人做恶的是恶灵或恶鬼;而那些想为他人行善的,是善灵和天使。人可以知道自己属于哪一类,是属于地狱一类,还是在天使之中。如果他对他人有恶意,不停地想着恶事,而且只要有机会就会去做,并且在其中找到乐趣,那么他就是属于地狱的:并且在来生中也会成为地狱的一员。但是,如果他想要为他人做好事,总是想着好事,而且只要有机会就会去做,那么他就是属于天使,并且在来生中也会成为天使。这是判断一个人品性的标准,每个人都应该用这个标准来审视自己。只有在无法或不敢做坏事时才会停止,或者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才去做好事,这些都是表面的行为,在另一个世界会消失。人在那里就像他思考和意图的样子。世上有许多人习惯于说好话,但很快就能看出他们的心意或意图是否与言辞相符;如果不相符,他们最终会被归类到与自己性格和类型相符的地狱中。(AC1680.)
每个人都能看清自己的生活方式,关键在于查明自己的最终目标。不是要考虑无数的小目标,因为每个意图、每次思考都可能有不同的结局。这些只是通向或衍生自主要目标的中间步骤。关键是找出那个最重要的目标,它比其他所有目标都重要。如果一个人的最终目标是自己和这个世界,那么他就属于地狱;但如果他的目标是帮助别人、社会的福祉、主的国度,特别是主本身,那么他就属于天堂。(AC1990.)
我曾经和瑞登堡讨论了他对宗教原则的看法。在谈话中,我问了他一个问题:如果一个人相信自己在履行对主和邻居的责任方面很认真,他如何才能确信自己是否选择了通向救赎的正确道路?他的回答很简单:这个人只需反思自己的行为和思想是否符合十诫。比如说,他是否真心敬畏神;他是否能为别人的幸福感到高兴,而不是嫉妒;当他因别人的伤害而愤怒、想报复时,他是否能想到神说伸冤在他,然后改变自己的想法。如果是这样,他就可以确信自己正在走向天堂。但如果他发现自己被相反的想法驱使,那么他可能正走向地狱。(General Tuxon, in, Sw. doc. p. 61.)
190、在行为中体现之前,人无信仰亦无仁义
许多人未曾意识到,人生命中的一切实际上都体现在行为中,因为这些行为往往仅被视为简单的动作;这些动作,当表现在人的身体上时,被称为行动;而通过嘴巴、舌头和喉咙产生的动作,则被称为言语。然而,它们不仅展现了人的仁义和信仰,而且还完成并完善它们。这是因为在行为中体现之前,一个人既无信仰亦无仁义。行为包含了一个人所有信仰和仁义,因为行为是源自其意愿和思维的活动;并且所有这些都表现并流露在行为中,正如所有原因中的一切在效果中,种子和树木中的一切在果实中一样;因为行为是它们的完成。这一点在人的眼中不显而易见,但在天使的感知中则很明显。当人们投身于仁义的行为时,他们的情感和相应的思考就会形成一种氛围,它像轻柔的水面,有时像或明或暗的云朵,围绕在他们周围。这个氛围包括了他们心智中的所有元素,天使可以通过它来判断一个人在各方面的特质。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是由他们的爱所定义的,行为让这种爱变得更加具有活力;当这种爱活跃时,它就像一圈光环般散发出来。这种灵性的氛围不仅可以作为波动在视觉上呈现,而且还能以多种象征性的形态显现出来。通过这些象征性的展现,一个人、灵或天使的真实本质得以揭示。行为在自身中包含了心智的一切,这也是因为所有按顺序从最高到最低、从最初到最终逐步发展的事物,在最低或最终形成了一种同步性,所有更高或更早的事物在最低或最终事物中共存。行为是人的最终,依照连续的次序产生于他的内在。由此可以看出,人所意愿和思考的一切都共存于行为中,所爱和所信仰的一切也都共存于行为中。(AE822.)
191、在每个人身上,爱、生命和行为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
我们之前讨论过信仰和行为,从这些讨论中可以得出结论:在每个人身上,爱、生命和行为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所以,不管你是在谈论爱、生命还是行为,本质上是一样的。我们已经知道,爱是一个人的生命,一个人的生命就是他的爱,这不仅是指灵性的生命,也包括肉身的生命。人所爱的,就会意愿并以身体实行它,因此爱和行为是一体的。行为不仅是人的内在生命的展现,也是外在生命的反映,是环绕他的情感和思维的活动。人的生命和爱只有通过行为才能得到真正的表达和交流。因此,一个人的生命、爱或行为的状态,决定了他的情感和思维,进而影响他的信仰。如果一个人的行为是邪恶的,那就意味着他没有真实的信仰,而是伪谬的信仰;因为恶与伪是相互连结的。相反,如果行为是良善的,那就说明有真实的信仰,因为善与真是相互吸引和结合的。如果一个人表面上的行为看似善良,但内心实际上充满邪恶,那么他实际上拥有伪谬的信仰。虽然他可能口头上说出真理,但这些真理已被内心的邪恶所玷污。他们的行为就像圣经中所说的:外表像洗净的杯盘,内里却充满了勒索和放荡;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福音23:25,27,28)(AE842.)
192、爱主与爱邻舍的分别
对那些在主里面有信仰的人来说,神就是仁爱和仁义;“仁爱”被理解为对主的爱;“仁义”被理解对邻舍的爱;主的爱绝不可以从对邻舍的爱中分离,因为主的爱是对全人类的,他愿意永远拯救他们,并完全将他们联合到自己身上,以便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灭亡。因此,那些拥有对主之爱的人,拥有主的爱,因此不可能不爱他的邻舍。但是,在对邻舍之爱中的人并不因此都在对主之爱中,例如那些对主一无所知的善良的外邦人,主一直在仁义中与那些人同在;此外还有教会内的其他人;因为对主的爱处于更高的层次。那些拥有对主之爱的人,是属天人;而那些拥有对邻舍的爱或有仁义的人,是属灵人。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是属天的,处于对主之爱中;而洪水之后的古教会,是属灵的,处于对邻舍的爱或者在仁义之中。(AC2023.)
193、爱是一切和谐和秩序的根基
关于爱,可以认为爱是构成天堂的根本,原因在于必须存在一种和谐与统一,从而形成一个普遍的联合。整个天堂,整个灵界,也就是从创世以来的整个人类,应该形成一个整体,就像人体的所有部分,无论多么微小,组成一个身体,从而构成一个人。在这个身体中,如果任何部分试图凌驾于其他部分,而不是更多地爱他人而非自己,就不可能在这个统一的身体中存在。因为在真正的爱中,每个人都应该对共同的善和整个人类的福祉抱有概念,并将自己看作相对微不足道的。因此,除非一个人的观念与他人一致,认为自己与整体相比无足轻重,并因此比爱自己更爱他人,否则他就不可能在这个和谐的身体中存在,而会因为远离那爱的程度而被排除在外。(SD4046.)
194、主的在场是根据一个人对邻舍的爱或仁义的状态而定
主的在场是根据一个人对邻舍的爱以及所拥有信仰的状态而定的。在对邻舍的爱中,主是在场的,因为主在一切善中,而不在缺乏爱的所谓信仰中,没有仁爱或仁义的信仰,是断裂的。无论哪里,只要存在结合,就必有结合的媒介;仁爱与仁义之外,别无媒介。这对任何人都是明显的,因为主怜悯每一个人,爱每一个人,并希望让每个人永远幸福。因此,那些没有这样的爱去怜悯他人,去爱他人并希望让他们幸福的人,无法与主相连,因为他们与主不相似,不是主的形像。仅凭信仰来仰望主(正如有人这么说),同时却憎恨邻舍,这不仅是远离主,而且在自己和主之间存在着深渊般的地狱,并且一旦靠近就跌入深渊,因为对邻舍的憎恨就是深渊般地狱,是拦在中间的障碍。主对人的在场首次出现是当一个人爱他的邻舍时;主在爱中;人越在爱中,主就越在场;主越是在场,就越与人交谈。(AC904.)
195、自我之爱与相互之爱的对比
在沉溺于自我之爱及其欲望的人们心中,存在着一种火焰般的愉悦感觉,这种感觉强烈到几乎让人无法察觉到任何其他事物,使他们相信永恒的幸福就蕴含于此。因此,许多人将永恒的幸福视为死后成为显赫之人,由他人甚至天使侍奉,尽管他们自己不愿为任何人服务,除非是为了隐藏的自私目的,希望得到他人的服侍。那些宣称死后愿意仅仅为主服务的人,实际上是虚伪的。沉溺于自我爱的人们甚至希望主也为他们服务。当主不符合他们的期望时,他们就会退缩,内心深处认为他们应当成为主宰,统治整个宇宙。可以想象,如果许多人甚至所有人都有这种想法,那将是一种何种统治?这无疑是一种地狱般的统治,每个人都只关心自己超过一切。自我之爱的本质隐藏着对所有不屈从于他们的人的憎恨,因此产生了报复、残忍、欺诈和许多不可告人的罪行。
相反,真正属于天堂的相互之爱在于:一个人不仅口头上表达,而且要真正认识并相信自己是极其不值得的,是一种卑微和污秽的存在。主通过无限的怜悯将他从他不断尝试甚至渴望投入的地狱中拯救出来。认识并相信这一点是因为这是真实的。这并非是主或天使希望他为了谦卑而认识和相信这一点,而是为了防止他因自己的本性而自高自大。这就像粪便自称为纯金,或者粪坑里的苍蝇自称为天堂鸟一样荒谬。因此,一个人越是认识并相信自己的真实本性,他就越能摆脱自爱及其欲望,并开始厌恶自己。在这一点上,他从主那里接收到了天堂的爱,即相互之爱,这是一种愿意为所有人服务的愿望。这些人正是《马太福音》20章26至28节和《路加福音》9章46至48节中所描述的“最小的,在主的国度为大”。(AC1594.)
沉迷于爱自己和爱世界的人们往往无法理解他们实际上所处的肮脏和不洁之境。这是因为他们感受到了一种舒适和愉悦,这种感觉使他们感到自我满足,使他们偏爱这种生活方式而摒弃其他一切。因此,他们往往错误地认为,他们的生活中不存在任何恶。任何迎合自己爱欲和生活方式的东西都会被视为是善的;由此,他们的理性也同意并提出支持这一观点的谬论,以至于他们对天堂之爱的本质视而不见。即便有所察觉,他们内心也会将其视为一种无足轻重的、几乎不值一提的幻觉,使人的心智如同处于疾病状态。
事实上,纵容于爱自己和爱世界所带来的享乐和欢愉,实质上是肮脏和不洁的。任何人只需运用他们天赋的理性进行思考,就能认识到这一点。自我之爱是导致文明社会瓦解的所有罪恶的根源。从这种深渊中涌出了所有形式的仇恨、报复和残忍行为,甚至所有的奸淫。那些沉溺于我爱的人,对于那些不向他们屈服、不表示敬意或不对他们表示好意的人,只有蔑视、诋毁和怨恨。他们的仇恨和报复心理,随着对我爱的增长而增加。因此,这种爱实际上是在破坏着社会和人类的和谐。(AC2045.)
在天堂中,相互之爱的本质在于爱邻舍胜过爱自己,这使得天堂本身仿佛构成了一个统一的整体,就像一个单一的人一样。这是因为所有居民都通过主赋予的相互之爱而紧密联结。这种爱的存在使得每个人的幸福感得以共享,每个人的幸福都成为所有人的幸福。天堂的整体形态由此而来,每个人都成为了幸福和交流的中心,这种幸福感通过爱的无数差异在所有人之间流转。处于这种爱中的人体验到了最深的幸福,因为他们能够将自己所接受的东西与他人共享,这种分享发自内心深处,使得交流变得永恒和不朽。随着主的国度不断扩张,每个人的幸福也随之增长。虽然天使们分布在不同的团体和住所中,但他们对此并不关心,因为一切都在主的安排之下。这就是天堂中主的国度的真实面貌。(AC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