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史公神学著作 《天命》第七章 天命法则三:人不应通过外在手段被强制去思考和意愿,也不应被强制去相信和热爱宗教事物;而是人应当自己引导自己,有时甚至需要自我强制

《天命》第七章 天命法则三:人不应通过外在手段被强制去思考和意愿,也不应被强制去相信和热爱宗教事物;而是人应当自己引导自己,有时甚至需要自我强制

第七章 天命法则三:人不应通过外在手段被强制去思考和意愿,也不应被强制去相信和热爱宗教事物;而是人应当自己引导自己,有时甚至需要自我强制

129# 这条天命法则源于前两条,即:人应当自由地按照理性行动(参71-99节);以及人如同出于自己而行动,尽管实际上是出于主(参100-128节)。由于强制不是出于按理性的自由,也不是出于自己,而是出于非自由状态且来自外部,因此这条天命法则在顺序上自然跟随前两条。

每个人都明白,没有人能被迫去思考他不愿思考的事,被迫去意愿他内心不想意愿的事,因此也不能被迫去相信他不信的事,尤其是他根本不想信的事,或被迫去爱他不爱的事,尤其是他根本不想爱的事。

人的灵或心智在思考、意愿、相信和热爱方面拥有完全的自由;这种自由来自灵界的流注,而灵界不会强制,因为人的灵或心智就存在于那个世界中;这自由并非来自自然界的流注,自然界的流注除非与灵界的流注一致行动,否则不会被接受。

【2】人可以被迫声称他思考和意愿某些事,以及他相信和热爱某些事,但如果这些不是源自他的情感和理性,或不能成为他内心所接受的,那么他实际上并不思考、意愿、相信和热爱这些事。人可以被迫为宗教发言,并按照宗教行事,但他不能被迫出于信仰为宗教思考,也不能被迫出于爱为宗教意愿。

在维护正义和法律的国家中,每个人都被要求不得言行违背宗教,但仍然没有人能被迫在内心为宗教思考和意愿;因为每个人都有自由选择与地狱同行思考,为地狱利益而意愿,也有自由为天堂思考,为天堂而意愿。然而,理性会教导我们每种选择的本质,以及每种选择将带来的命运,而意愿则根据理性作出选择和决定。

【3】从以上所述可以清楚看出,外在不能强制内在:然而这种强制有时确实发生,但这是有害的,将按以下顺序加以证明。

一、没有人能通过神迹奇事而得到改造,因为它们具有强制性。

二、没有人能通过异象和与死者交谈而得到改造,因为它们具有强制性。

三、没有人能通过威胁和惩罚而得到改造,因为它们具有强制性。

四、没有人能在丧失理性和自由的状态下得到改造。

五、强迫自己并不违背理性和自由。

六、外在人必须通过内在人得到改造,而不是相反。

130# 一、没有人能通过神迹奇事而得到改造,因为它们具有强制性。

前文已经阐明,人同时具有内在和外在的思维,主通过人的内在思维流入其外在思维,从而教导和引导他;同时,根据主的天命,人应当按照理性自由行动:若发生神迹,使人因此被迫相信,那么这两种能力在人里面都会丧失。这一点可以从理性上清楚看出:不可否认,神迹会引发信仰,并强烈地使人确信行神迹者所说和所教导的是真实的;这种影响一开始就占据了人的外在思维,仿佛将其束缚和迷惑:但人因此被剥夺了他的两种基本能力,即理性和自由,使他无法按照理性自由行动,这样主就不能通过内在流入他的外在思维,只能留给人从其理性中确认那些通过神迹已成为他信仰的事物。

【2】人的思维状态是这样的:从内在思维中,他能看到事物在外在思维中就像在镜子里一样。正如前面所说,人能观察自己的思维,而这只能来自更深层的内在思维。当他像在镜子中看到事物时,他能把它转向各个方向,塑造它,直到它在他眼中变得美好。如果这个事物是真理,可以比作美丽而充满生命力的少女或少年。

但如果人不能把那事物转向各个方向并加以塑造,只能通过神迹产生的说服力而相信它,即使它是真理,也只能比作用石头或木头雕刻的少女或少年,没有任何生命。这也像是一个始终占据视野的物体,人只能盯着它看,而它遮挡了两侧和背后的一切。还可以比作耳朵里持续不断的单一声音,让人无法感受到多种声音的和谐。这种盲目和聋哑的状态,正是通过神迹被带入人的心智的。

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所有未经理性思考就被接受的观念。

131# 从这些可以看出,由神迹引发的信仰并非真正的信仰,而只是一种说服,因为它既缺乏理性成分,更无属灵内涵,仅仅停留在外在层面而无内在实质。人若仅凭这种说服性的信仰行事,无论是承认上帝,在家中或圣殿中敬拜祂,还是行善,都是如此。当单凭神迹引导人走向信仰认知、敬拜和虔诚时,此人的行为只源于自然人的层面,而非属灵人的层面。这是因为神迹是通过外在途径而非内在途径注入信仰,是从世界而来,而非从天堂而来。而主除了通过内在途径之外,不会通过其它途径进入人心,这内在途径是通过圣言、教义和源于圣言的传道。正因为神迹会阻碍这条内在途径,所以当今时代不再有神迹显现。

132# 神迹的这种性质可以从在犹太人和以色列人面前所行的神迹中清楚地看出。这些人虽然在埃及地见证了诸多神迹,后来又在红海边和旷野中经历了其它神迹,特别是在西奈山颁布律法时的神迹,然而仅仅一个月后,当摩西在山上逗留时,他们就为自己铸造了金牛犊,并将其奉为带领他们出埃及地的耶和华(《出埃及记》31:4-6)。此后在迦南地所行的神迹也是如此,他们依然屡次背离了规定的敬拜方式。

【2】同样地,尽管主在世时在他们面前行了神迹,他们最终还是将祂钉在十字架上。之所以在他们中间行神迹,是因为犹太人和以色列人完全是外在的人。他们被带入迦南地,仅仅是为了通过外在敬拜来代表教会及其内在实质。这种代表作用,无论善人恶人都能完成,因为这些外在仪式在他们那里都象征着属灵和属天的事物。即便是亚伦,尽管制造了金牛犊并命令人敬拜(《出埃及记》32:2-3,35),仍然可以代表主和祂的救赎工作。正因为他们无法通过敬拜的内在途径被引导去作这些代表,才不得不通过神迹来引导,实际上是驱使和强迫他们这样做。

【3】他们之所以不能通过敬拜的内在途径被引导,是因为他们不承认主,尽管他们所拥有的整部圣言都是专门论及祂的。不承认主的人,就无法接受任何敬拜的内在实质。然而,在主显现自己,并在众教会中被接受、被承认为永恒的神之后,神迹就终止了。

133# 然而,神迹对善人和恶人产生的效果截然不同:善人不寻求神迹,但他们相信圣言中记载的神迹;即使听到某个神迹,也不会特别在意,只是把它视为确认他们信仰的一个微小证据,因为他们的思考源于圣言,也就是源于主,而不是源于神迹。

恶人则完全不同;他们确实可以通过神迹被驱使而被迫产生信仰,甚至表现出敬拜和虔诚,但这种状态只能维持很短时间。因为他们内在的邪恶虽然被暂时封闭,但这些邪恶的欲望及其快乐仍在持续影响着他们外在的敬拜和虔诚。为了挣脱这种束缚并爆发出来,他们就开始质疑那神迹,最终将其贬为戏弄、技巧或纯粹的自然现象,从而重返他们的邪恶生活。而那些在经历敬拜之后又回到邪恶中的人,就是在亵渎敬拜中的真理和良善,这些亵渎者在死后将面临最悲惨的命运:这正是主在《马太福音》12:43-45中所说的那些人,他们后来的状态比先前更为糟糕。

况且,如果要在那些不相信圣言中神迹的人面前显现神迹,就必须不断地行神迹,而且要在所有这样的人面前显现。从这些论述中,我们就能明白为什么在今天不再有神迹发生了。

134# 二、没有人能通过异象和与死者交谈而得到改造,因为它们具有强制性。

异象可分为两类:神圣的异象和魔鬼的异象。神圣的异象是通过天堂中的表象形成的;而魔鬼的异象则是通过地狱中的魔法产生的。此外还有一种幻想的异象,这纯粹是抽象心智的虚幻产物。

神圣的异象,如前所述,是通过天堂中的表象产生的,就像先知们所经历的那样。当他们经历这些异象时,并非处于肉体状态,而是在灵性状态中。因为异象不可能在人的肉体清醒时显现。因此,当先知们见到异象时,经文特别指出他们是在灵里,这一点从以下记载可以得到证实:

以西结说:灵将我举起,在神的异象中带我回到迦勒底被掳的人那里。我所见的异象就这样在我身上升起。(《以西结书》11:1,24)

《以西结书》中还记载说,灵将他举到天地之间,在神的异象中带他到耶路撒冷(8:3及以下)。同样,当他看见四个活物(即基路伯)时,他是在神的异象中,也就是在灵里(见第1章和第10章)。而且,当他看见新圣殿和新地,以及量度这些的天使时(40-48章),他明确表示他是在神的异象中(40:2),并且在灵里(43:5)。

【2】《撒迦利亚书》中记载,撒迦利亚也经历了类似的灵性状态。在这些异象中,他看见一个人骑马立在番石榴树中间(第1章8节及以下);他看见四角和一个手拿准绳的人(第2章1,3节及以下)。他还看见灯台和两棵橄榄树(第4章1节及以下),以及飞行的书卷和量器(第5章1,6节)。在另一个异象中,他见到四辆车从两山中间出来,还有马匹随行(第6章1节及以下)。

《但以理书》中也记载但以理同样经历了这种灵性状态。在他的异象中,他看见四个兽从海中上来(第7章1节及以下),又目睹了公绵羊和公山羊的争战(第8章1节及以下)。经文明确指出,这些都是他在灵里所见的异象,正如在第7章1-2,7,13节,第8章2节,以及第10章1,7-8节中所记载的。此外,天使加百列也是在异象中向他显现的,这记载在第9章21节。

【3】翰同样在灵里经历了异象,这些异象都记载在《启示录》中。他看见七个金灯台,人子站在其中(第1章12-16节);他看见天上的宝座,有一位坐在其上,四活物(即基路伯)环绕着宝座(第4章)。他看见羔羊接过生命册(第5章),又看见马从书卷中出来(第6章)。他看见七位天使拿着号(第8章),又见无底坑被打开,有蝗虫从其中出来(第9章)。他看见龙与米迦勒争战(第12章),又见两个兽,一个从海中上来,另一个从地中上来(第13章)。他还看见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第17章),看见巴比伦被毁(第18章)。他看见白马和骑在马上的(第19章),又看见新天新地,以及从天而降的圣城耶路撒冷(第21章),最后他看见生命水的河(第22章)。

圣经明确记载,约翰是在灵里看见这些异象的,这一点在多处经文中都有提及:第1章10节,第4章2节,第9章17节,第17章3节,以及第21章10节。

【4】上述这些异象都是从天上显现的,它们是在这些先知的灵的视觉前显现,而不是在他们肉眼前显现。这种异象在今天已不复存在,即使存在也难以被理解,因为这些异象都是通过代表性的事物显现的,每一个细节都象征着教会的内在含义和天堂的奥秘。《但以理书》9章24节曾预言,这些异象将在主降世时终止。

然而,也存在着魔鬼的异象,这些异象往往来自于一些狂热分子和幻想者,他们在自己的妄想中自称被圣灵充满。不过,这些迷惑人的灵已被主聚集,并被投入到一个与其它地狱分开的特定地狱中。这些事实表明,除了圣言中记载的异象之外,任何其它异象都不能使人得到真正的改造。至于那些纯粹的幻想异象,它们不过是离开现实的心智产生的自欺而已。

134b 人不能通过与死者的交谈而得到真正的改造,这一真理在主讲述的关于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中得到了清晰的阐述。在这个比喻中,那位在地狱受苦的财主恳求亚伯拉罕说:

“求你差遣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为我还有五个兄弟,让他警戒他们,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之地。”亚伯拉罕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他说:”不是的,我祖亚伯拉罕,若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到他们那里去的,他们必要悔改。”亚伯拉罕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路加福音》16:27-31)

与死者的交谈会产生与前文所述神迹相似的效果:它可能会在短期内迫使人接受某种信仰并进行敬拜。但是,由于这种方式剥夺了人的理性自由,同时也隐含着邪恶,正如前面所说的,这种内在的迷惑或束缚最终会被打破,被压抑的邪恶就会爆发出来,导致对信仰的诽谤和对神圣事物的亵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种情况只会在灵试图灌输某些宗教教义时发生;这样的行为绝不会来自任何善良的灵,更不会来自天堂的天使。

135# 虽然如此,与灵界的交通确实是存在的,尽管与天堂的天使交谈的情况较为罕见。这种交通在过去几个世纪中一直存在于某些人身上。当这种交流发生时,灵会使用人的母语进行交谈,但通常只说很少的话。值得注意的是,那些经主允许说话的灵,从不会说任何剥夺人理性自由的话,也不会试图教导人;因为真正的教导只能来自主自己,而且是通过圣言以间接的方式,在光照中进行的,这一点我们将在后文详细讨论。

我可以从个人经历证实这一点。我与灵界和天使有多年的交谈经历,但从未有任何灵胆敢,也没有任何天使愿意对我解释圣言的内容,或教导我任何源自圣言的教义。唯有主亲自教导了我,祂向我显现,并且如同太阳一般持续不断地在我眼前显现,就像祂向天使显现一样,以此光照我。

136# 三、没有人能通过威胁和惩罚而得到改造,因为它们具有强制性。

我们都知道一些基本的原理:外在的力量无法强迫内在的意愿,但内在的意愿能支配外在的行为。同时我们也知道,内在的意愿会抗拒外在的强迫,甚至完全背离它。此外,外在的愉悦能够吸引内在的认同和喜爱,而内在状态既可能是被强迫的,也可能是自由的。

然而,尽管这些原理看似显而易见,我们仍需要进一步阐明它们。因为很多真理,人们一听到就能立即理解并认同其正确性,但如果不能同时用理性来论证,这些真理就可能被来自谬误的论点所动摇,最终被否定。因此,我们需要重新审视这些看似显而易见的原理,用理性来进行确认。

【2】首先,让我们探讨为什么外在力量无法强迫内在意愿,而内在意愿却能支配外在行为。试想一下,有谁能被强迫去相信或去爱呢?就像我们无法强迫一个人相信他认为不对的事情,我们也无法强迫一个人去爱他不愿爱的对象。这是因为信仰源于思维,而爱源于意愿。

不过,通过外在约束,确实可以迫使人的表面行为符合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和教会规范。这种通过威胁和惩罚实现的约束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可以被强迫的内在层面并非人类独有的特质,而是人与动物共有的特性,因为动物也能通过训练被迫服从。真正人类独特的内在层面是更高层次的,位于这种动物性的内在之上。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那种不能被强迫的人类内在。

【3】其次,我们要明白为什么内在本质会强烈抵制外在的强迫,甚至完全背离它。这是因为内在本质渴望自由,热爱自由。正如我们之前所讨论的,自由是人的爱与生命的本质。当一个人感受到自由受到威胁时,他的内在会本能地退缩,转身背离这种强迫,并将强迫视为敌人。

这种反应之所以发生,是因为构成人生命本质的爱会在被强迫时产生抵触,让人感觉失去了自我,不再是为自己而活。这种内在机制的存在并非偶然,而是源于主的神性眷顾的律法,目的是确保人能够根据自己的理性,在自由中行动。

【4】这些观点让我们明白,用威胁和惩罚来强迫人们进行宗教崇拜是有害的。然而,我们可以观察到不同群体对宗教强制的反应是不同的。以天主教徒为例,他们中的许多人能够接受宗教强制,这主要是因为他们的崇拜缺乏内在实质,完全停留在外在形式上。相比之下,英国人中的许多人则拒绝这种强制,这是因为他们的崇拜包含了内在的实质,而外在表现是由内在驱动的。

从属灵的角度来看,这两种人在宗教方面的内在状态呈现出鲜明的对比:后者在属灵之光中显现为明亮的白云,而前者则显现为阴暗的云。这种差异在灵界中是可见的,每个人在死后进入那个世界时都能亲眼见证。

被强迫的崇拜就像埋在灰烬下的火种,潜藏着危险,随时可能蔓延并爆发成灾。相反,自发的崇拜就像清澈的火焰,能够自然燃烧并消散,不会留下隐患。这再次证明了内在本质会本能地抵制强迫。而内在之所以能够支配外在,是因为内在就像主人,而外在则如同仆人。

【5】第三,外在的快乐能够吸引内在的认同,并最终激发爱。这种快乐可分为两类:理智的快乐和意志的快乐。理智的快乐体现为智慧的愉悦,意志的快乐体现为爱的愉悦,因为智慧源于理智,而爱源于意志。身体感官的快乐(即外在的快乐)与内在的快乐(即理智和意志的快乐)相互呼应,这就像内在会本能地抵制强迫一样,也会自然地被快乐所吸引。由此,理智产生认同,意志产生爱。

【6】在灵界中,主通过一系列令人愉悦和美好的事物来引导婴儿。这个过程是循序渐进的:先是通过住所的美丽和花园的怡人景致,接着是通过各种属灵事物的象征表现来触动他们的内心,最后通过智慧的真理达到爱的善。这种进程遵循特定的秩序:从理智之爱及其智慧的快乐开始,最终达到意志之爱的快乐。这意志之爱成为他们生命的核心,其他一切通过快乐获得的东西都服从于这个核心。

【7】这种发展模式的原理在于,理智和意志的形成必须先经由外在,然后才能深入内在。理智和意志最初是通过身体感官,特别是视觉和听觉来形成的。当初始的理智和意志形成后,思维的内在就会将这些经验视为外在对象,并根据它们是否令人愉悦来决定是接纳还是排斥。

【8】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并非理智的内在主动寻求与意志的内在结合,而是意志的内在主动与理智的内在结合,并使这种结合成为双向的。这完全是由意志的内在推动的,理智的内在在这个过程中并不起主导作用。这也说明了为什么人不能仅仅依靠信仰来实现改造,而是需要通过意志之爱,因为正是这种爱创造了真实的信仰。

【9】第四个要点讨论被强制的内在和自由的内在这两种状态。被强制的内在存在于那些只重外在形式而缺乏内在实质的崇拜者中。这些人的内在完全受制于外在的强迫,他们沉迷于对活人死人的崇拜,进而陷入偶像崇拜和对奇迹的迷信。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内在实际上只是外在的延伸,并无真正的内在生命。

而那些具有真正内在崇拜的人则会经历两种形式的被强制的内在:一种来自恐惧,另一种来自爱。出于对地狱折磨和烈火的恐惧而产生的强制内在,实际上并不是我们先前讨论的那种思维的内在,而是思维的外在表现,只是因为它与思维有关,所以被称为内在。

真正的思维内在不会被单纯的恐惧所控制,但会受到爱以及失去爱的恐惧的影响。这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敬畏上帝的含义。当一个人因为爱和害怕失去爱而约束自己时,这种自我约束实际上是一种自我强制。这种自我强制是否与自由和理性相矛盾,我们将在后续进行探讨。

137#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明白被强制的崇拜和不被强制的崇拜的区别:被强制的崇拜具有四个特征:属于身体的、缺乏生命的、晦暗的、忧郁的。它属于身体是因为只涉及身体而不及心智,缺乏生命是因为其中没有真正的生命,晦暗是因为缺乏理解,忧郁是因为没有天堂的喜悦。

相反,真正的不被强制的崇拜也具有四个特征:属灵的、充满生命的、明亮的、愉悦的。它属灵是因为有主的灵在其中,充满生命是因为有主的生命在其中,明亮是因为有主的智慧在其中,愉悦是因为有主的天堂在其中。

138# 四、没有人能在丧失理性和自由的状态下得到改造。

如前所述,只有当人出于自由并依据理性行动时,这行为才能真正成为他的一部分。这是因为自由属于意志领域,而理性属于理智领域。当人从自由出发,按照理性行动时,他是通过理智来实现意志的行动,而这种意志与理智的结合所产生的行为,才能真正成为他自己的。

主希望人能够经历改造和重生,从而获得永恒的生命或天堂的生命。但这种改造和重生必须建立在两个基础之上:良善要成为他意志中自己的部分,真理要成为他理智中自己的部分。而这种归属只能通过自由意志配合理性理智来实现,因此可以得出结论:人不可能在缺乏自由和理性的状态下经历改造。

这种缺乏自由和理性的状态有多种形式,主要包括:恐惧状态、不幸状态、心理疾病状态、身体疾病状态、无知状态和智力受阻状态。我们将对每种状态进行具体讨论。

139# 人无法在恐惧状态下经历改造,这是因为恐惧会剥夺人的自由和理性。爱能够开启心智的内层,而恐惧却将其关闭。当心智被关闭时,人的思考变得极其有限,只能关注当下呈现在意识或感官中的事物。所有侵入心灵的恐惧都具有这样的特性。

【2】关于人具有内在和外在两层思维的论述,我们前面已经讨论过。恐惧永远无法侵入内在思维,因为内在思维始终处于自由状态,这是由于它存在于生命之爱中。然而,恐惧能够侵入外在思维,一旦外在思维被恐惧侵入,内在思维就会被关闭。当内在思维被关闭后,人就失去了从自由出发、依据理性行动的能力,因此也就无法经历改造。

【3】侵入外在思维并导致内在思维关闭的恐惧,主要是对失去名誉或财富的恐惧。然而,对于违反民法和教会外在规章所带来的惩罚的恐惧,并不会导致内在思维的关闭。这是因为这些法律只针对实际违反国家法律和教会属灵法则的言行施以惩罚,而不会惩罚那些仅仅在思想中违反这些法则的人。

【4】对地狱惩罚的恐惧虽然也会侵入外在思维,但这种影响通常只是暂时的,可能持续几分钟、几小时或几天。之后,外在思维很快就会通过内在思维恢复到其自由状态。这种内在思维本质上属于人的灵性和生命之爱的领域,我们称之为心的思维。

【5】对失去名誉和财富的恐惧会侵入人的外在思维,当这种恐惧侵入时,就会阻断内在思维接收来自天堂的流注,因此人就无法经历改造。这是因为每个人与生俱来的生命之爱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其中自我之爱与追求名誉的欲望是一体的,世界之爱则与追求利益的欲望融为一体。因此,当人拥有名誉或财富时,出于对失去它们的恐惧,就会在内心认可那些能帮助保持名誉和获取利益的手段,无论是世俗的还是宗教的手段,这些都与权力有关。同样,那些尚未获得名誉或财富但渴望得到的人,也会因为害怕失去相关的声誉而采取类似行为。

【6】当内在思维与外在思维完全融合时,我们说内在思维被关闭了,因为此时它失去了独立性,完全屈从于外在思维。这种状态下,内在思维无法接收来自天堂的流注。

【7】由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本质上是地狱的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因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那些以这些爱为生命之爱或让这些爱主导生活的人身上,他们的内在思维实质上充满了各种邪恶的欲望。

【8】那些因害怕失去地位和财富而对其宗教深信不疑的人往往意识不到这一点,特别是在那些使他们被崇拜如神明,同时又在地狱中如同财神般受人敬仰的宗教中。这些人可能会表现出对拯救灵魂的热忱,但这种热忱实际上源于地狱之火。因为这种恐惧首先剥夺了理性本身和自由本身——这两者本是源于天堂的品质,所以显然,这种恐惧会阻碍人的改造过程。

140# 当人在不幸状态下,仅仅因为处境艰难才想到上帝并祈求帮助,这样的人是无法经历真正的改造的。这是因为这种状态是被迫的;一旦回到自由状态,这样的人就会回到原来几乎不思考上帝的生活方式中。然而,那些在自由状态下就已经怀有对上帝的敬畏之心的人则完全不同。

这里说的”敬畏上帝”指的是害怕冒犯祂,而冒犯祂就是犯罪。但这种”害怕”实际上不是出于恐惧,而是源于爱。试想,当我们真正爱一个人时,难道不会害怕伤害他吗?而且,我们对一个人的爱越深,就越会害怕伤害他。如果爱中没有这种敬畏之心,那这种爱就是肤浅的、表面的,仅仅停留在思维层面而没有进入意愿层面。

这里所说的”不幸状态”指的是那些使人陷入绝望的危险处境,例如战斗中、决斗时、遭遇船难、发生坠落、遇到火灾、面临或突然遭遇财产损失、因此可能失去职位和名誉的情况,以及其它类似的危急情形。在这些情况下才想到上帝,这种信仰并非源于对上帝的真实认识,而是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因为在这种状态下,人的心智就像被囚禁在肉体中一样,失去了自由,也就无法运用理性。而没有自由和理性,就无法实现真正的改造。

141# 人在心理状态失调时是无法实现灵性重生的,因为这种状态会损害人的理性思考能力,从而失去依照理性行动的自由。此时的心智处于不健康状态,而只有健康的心智才能保持理性,不健康的心智则无法保持理性。

这类心理状态失调包括:抑郁症、因错误观念产生的良心谴责、各种妄想症状、因生活挫折导致的心理创伤,以及由身体疾病引起的焦虑和心理压抑。有些人可能会把这些状态误认为是属灵的考验,但实际上并非如此。真正的属灵考验是针对灵性层面的,在这种情况下人的心智仍然保持清醒;而上述那些心理失调则是针对世俗层面的,在这种状态下人的心智已经无法正常运作。

142# 人在身体患病时无法实现灵性重生,这是因为此时的理性无法保持自由状态。心智状态与身体状态是密切相关的:当身体生病时,心智也会受到影响。即使不是直接影响,也会因为与现实世界脱离而产生心智上的问题。此时虽然会思考上帝,但这种思考并非源自与上帝的真实连接,因为失去了理性的自由。人的理性自由来自于他处于天堂与世界之间的特殊位置,使他能够从天堂的视角观察世界,也能从世界的角度思考天堂。因此,当人在病中思考死亡和来世时,实际上已经与现实世界脱离,处于一种灵性抽离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是无法实现重生的,不过如果一个人在患病前已经经历了重生,那么这种状态反而可以强化他的信仰。

【2】这个原理不仅适用于因病而脱离世界的情况,也适用于那些主动选择完全放弃世俗生活,一心只想专注于上帝、天堂和救赎的人。如果这些人在作出隐居选择之前没有经历重生,即使后来离世,也会保持着原来的灵性状态。因此,无论是在疾病中,还是在刻意远离世界的状态下,想要实现真正的悔改或建立真实的信仰都是不切实际的。因为这两种情况下的悔改都缺乏实际行动,这样的信仰也缺少真正的仁义,最终只能停留在口头表达的层面,而无法真正触及内心。

143# 在无知的状态下,人是无法实现灵性重生的。这是因为重生必须通过两个要素来实现:一是认识真理,二是按照真理的指引生活。因此,那些尚未认识真理的人无法在当下实现重生。不过,如果这些人对真理怀有真诚的渴望和情感,他们仍有机会在死后的灵界中实现重生。

144# 当一个人的理智被蒙蔽时,就无法达到重生。这样的人既看不清真理,自然也就无法按照真理生活。在正常情况下,理智负责认识和教导真理,而意志则负责将真理付诸实践。只有当意志实践理智所认识的真理时,人才能真正按照真理生活。当理智被蒙蔽时,意志的功能也会受到影响。这时人就失去了从理性自由中行动的能力,只能按照理智中已经确认的错误认知行事。造成理智蒙蔽的原因包括:单纯的无知、宗教中的盲目信仰教导,以及错误的教义系统。正如真理能开启理智,伪谬则会封闭理智。具体说来,伪谬会封闭理智的高层功能,只开启其低层功能。当理智只在低层次运作时,就无法看见真理,只能不加分辨地确认它所接触的任何事物,特别容易接受伪谬。

理智还会被邪恶的欲望所蒙蔽。当意志被这些欲望所控制时,就会驱使理智去为这些欲望辩护和确认。这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邪恶的欲望被确认得越多,意志就越难以对良善产生真正的情感,也就越难以通过良善的情感来认识真理。最终的结果是,在这种状态下的人无法达到真正的重生。

【2】以通奸的欲望为例,当一个人的意志沉浸在这种欲望的快感中时,就会驱使他的理智去为之辩护。他会说:通奸算什么?这有什么错吗?夫妻之间不是一样的吗?通奸不是一样能生育后代吗?女人接纳多个男人有什么损害吗?这种事与属灵的事有什么关系?这样,理智就成了意志的娼妓,因与意志苟合而变得如此愚钝,以至于看不到婚姻之爱是最属天属灵之爱,是主与教会之爱的形像,也是从这爱所衍生出来的,因此婚姻之爱本质上是神圣的,是纯洁、清净和纯真的化身。他也看不到正是这种爱使人成为爱的形式,因为夫妻能从内心深处彼此相爱,从而塑造自己成为爱的形式。他更看不到通奸会摧毁这种形式,也就摧毁了主的形像。更可怕的是,通奸者会在他人的妻子中,将自己的生命与她丈夫的生命混合在一起,因为生命就在精子之中。

【3】正因为这是亵渎的,所以地狱被称为通奸,相对地,天堂被称为婚姻。通奸之爱与最低层的地狱相通,而真正的婚姻之爱则与最内层的天堂相通。两性的生殖器官也对应着最内层天堂的群体。提出这些例子,是为了说明当意志陷入邪恶的欲望时,理智是如何被蒙蔽的。而在理智被蒙蔽的状态下,任何人都无法得到重生。

145# 五、强迫自己并不违背理性和自由。

人的思维分为内在和外在两个层面,它们就像先后或上下的关系一样有所区别。这两个层面既可以分开运作,也可以协同工作。当一个人的言行与内心的想法和意愿不一致时,就是分开运作;当言行与内心想法和意愿相符时,就是协同工作。诚实的人表里如一,不诚实的人则表里不一。

【2】由于心智的内外有别,内在可以与外在产生对抗,并通过这种对抗促使外在顺从。当人认识到邪恶是罪并想要远离时,就会开启一扇门。通过这扇门,主会驱除占据内在思维的邪恶欲望,代之以善的情感。然而,占据外在思维的邪恶快感并不能立即被清除,这就导致了内在与外在思维之间的冲突。内在要清除这些邪恶的快感,因为它们与现在内在所具有的良善的情感不相符,要用仁义之善的快感来替代它们。这种对立造成的冲突如果加剧,就成为试探。

【3】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有内在的思维,这就是人的灵性本质。当人强迫外在思维顺从并接受仁义之善的快感时,实际上是在进行自我约束。这种自我约束并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反而是遵循它们,因为正是理性在进行这种对抗,而自由在执行它。自由与理性同在于人的内在,并从内在影响外在。

【4】当内在战胜外在,使外在顺从和服从时,主就会赐予人真正的自由和理性。这时,主使人摆脱如同奴役般的地狱自由,进入真正自由的天堂境界,并与天使相交。正如主在《约翰福音》8章31-36节中所教导的,犯罪的人是奴仆,而通过圣言接受主真理的人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

146# 让我们用一个例子来说明:某人曾经从欺诈和秘密盗窃中获得快感,当他看到并在内心承认这些是罪,想要远离时,就会在他的内在人与外在人之间产生对抗。这时,他的内在已经处于诚实的情感中,但外在仍然留恋欺诈的快感。这种欺诈的快感因为与诚实的快感完全对立,若不经过强迫就不会退去,而这种强迫必须通过内在与外在的对抗来实现。当这场对抗获胜时,外在人就会进入诚实之爱(即仁义)的快感中,此后欺诈的快感就会逐渐变成不快感。

这个原理同样适用于其它的罪,如通奸和淫乱、报复和仇恨、亵渎和谎言。但是最难的对抗是与源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的斗争;如果能够征服这个爱,就容易征服其他的邪恶之爱,因为统治之爱是其它邪恶之爱的源头。

147# 现在让我们简要说明,当人如同从自己移除罪恶时,主是如何驱除从出生就占据内在人的邪恶欲望,并在其位置上植入良善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人有自然的心智、属灵的心智和属天的心智。只要人处在邪恶的欲望及其快感中,他就只在自然的心智中,这时属灵的心智是关闭的。但是,一旦人经过省察,承认邪恶是违背上帝的罪(因为它违背神性法则),并因此想要远离它们时,主就开启属灵的心智,并通过真理和良善的情感进入自然心智,进入理性,并从那里将自然心智低层中违背秩序的事物安排有序。

这就是在人看来像是对抗的原因,对那些过分沉溺于邪恶快感的人来说,这就是试探;因为当思维的秩序被颠倒时,心灵就会感到痛苦。既然这是与人自己内在的事物的对抗,是人感觉为自己的事物的对抗,而且没有人能够不从内在的自己,不从那里的自由来与自己对抗,所以可见内在人这时是在与外在人对抗,是出于自由的,并且是在强迫外在人服从。这就是所谓的强迫自己:这并不违背自由和理性,而是符合它们,这是显而易见的。

148# 此外,每个人都渴望自由,并想要摆脱不自由或奴役。每个在老师手下的孩子都想要自主,从而获得自由;每个在主人手下的仆人和在女主人手下的婢女也是如此;每个少女都想离开父亲的家并结婚,好在自己的家中自由行动;每个想要工作、做生意或担任某职务的青年,当他还在他人之下如同奴仆时,都想要获得解放,以便能够自主决定。

所有那些为了自由而甘愿服务的人,都是在强迫自己;当他们强迫自己时,是出于自由按照理性行动,但这是从内在的自由出发,从这个角度来看,外在的自由反而如同奴仆。提出这些例子是为了证实:强迫自己并不违背理性和自由。

149# 人不会像渴望自然的自由那样渴望从属灵的奴役进入属灵的自由,这有几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他不知道什么是属灵的奴役和属灵的自由;他没有教导这些的真理,若没有真理,就会误以为属灵的奴役是自由,属灵的自由反而是奴役。

第二个原因是,基督教世界的宗教封闭了理解力,而唯信称义的教义又将其封印了。这个宗教体系和唯信称义的教义就像铁墙一样围绕着这样一个主张:神学是超越性的,因此不能用任何理性去接近它,它只适合盲人而不适合有眼能见的人。通过这种方式,那些教导什么是属灵自由的真理就被隐藏了。

第三个原因是,很少有人省察自己,看到自己的罪。而不看到这些罪并停止犯罪的人,就处在这些罪的自由中,这是地狱的自由,本质上是奴役。从这种状态要看到天堂的自由(也就是真正的自由),就像在漆黑中想看白天,或在浓云下想看太阳上面的东西一样困难。因此,人们不知道什么是天堂的自由,也不明白它与地狱的自由之间的差别竟如同活物与死物之间的差别一样大。

150# 六、外在人必须通过内在人得到改造,而不是相反。

当我们谈论内在人和外在人时,指的就是内在和外在的思维,这一点我们之前已多次提到。外在必须通过内在得到改造,这是因为是内在流入外在,而不是相反。

在学术界已经认识到,灵性的事物会流入自然的事物,而不是相反。在教会中也普遍接受,内在人必须首先被净化和更新,然后才能改造外在人。这个真理之所以为人所知,是因为有主的教导,也有理性的证明。主是这样教导的: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装满了掠夺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应当先洗净杯盘的里面,这样外面也就自然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关于理性如何证明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中已经做了详尽的论述。主所教导的真理,他也让人能用理性去理解,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一听到就能在内心直接认识到其真实性;二是能够通过理性推理来理解。在内心直接认识是通过内在人实现的,而通过理性推理理解则是在外在人中进行的。

当听到”内在人必须首先被净化,然后通过内在人来净化外在人”这个真理时,谁不能在内心认识到这一点呢?然而,那些没有从天堂接受这种普遍认识的人,当他们只依靠外在思维时就可能产生错觉。如果仅仅依靠外在思维,人们就看不到其他的可能性,只会认为外在的仁闹钟和虔诚行为不需要内在的改造就能带来救赎。

这种错误认识在其它方面也很常见,比如人们会认为是视觉和听觉流入到思维中,气味和味觉流入到感知中,仿佛是外在流入内在,然而事实恰恰相反。视觉和听觉似乎流入思维只是一种错觉,因为实际上是理智在通过眼睛看,通过耳朵听,而不是相反。其它感官的运作也遵循同样的原则。

151# 关于内在人如何改造,以及如何通过内在人改造外在人,这里需要详细说明。内在人的改造不是仅仅通过获取知识、培养理解和发展智慧来实现的;因此,也不是仅仅通过思考就能达成。而是必须通过意愿去实践知识、理解和智慧所教导的事。

当一个人知道、理解并有智慧认识到天堂和地狱的存在,以及一切邪恶来自地狱,一切良善来自天堂时,如果他此时不意愿邪恶是因为认识到它来自地狱,而意愿良善是因为认识到它来自天堂,那么他就处在改造的第一个阶段,站在从地狱通向天堂的门槛上。当人更进一步,积极地愿意远离邪恶时,他就进入了改造的第二个阶段。此时他已经脱离了地狱,但还未进入天堂;他能看到天堂在他之上。

这种内在的改变是人得到改造所必需的;但是,除非内在和外在都得到改造,否则这个人就不能说是真正得到了改造。外在是通过内在得到改造的,这表现在当外在远离那些内在不愿意的邪恶(因为认识到它们属于地狱),更进一步是主动逃避这些邪恶,并与之抗争。

这样,内在就体现为”愿意”,外在就体现为”行动”。因为除非人将他所愿意的付诸行动,否则内在的愿意就会逐渐减弱,最终完全消失。换句话说,如果我们不在外在行为中实践我们内在的良善意愿,这个意愿最终就会消失殆尽。

【2】从以上简短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外在人如何通过内在人得到改造。这一真理也体现在主对彼得所说的话中。当时耶稣说:

耶稣说,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了。西门彼得说,主啊,不但我的脚,连手和头也要洗。耶稣说,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约翰福音》13:8-10)

在这段经文中,洗涤象征着属灵的洁净,也就是从邪恶中得到净化。具体而言,洗头和手代表洁净内在人,而洗脚则代表洁净外在人。当主说”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时,这表明当内在人得到洁净之后,外在人也需要相应地得到洁净。而”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了”这句话则揭示了一个重要真理:一切从邪恶中得到的洁净都来自于主。

关于洗涤在犹太人传统中作为从邪恶得洁净的象征意义,以及这种洗涤在圣言中的深层含义,特别是洗脚所象征的自然层面或外在人的洁净,这些内容在《天堂的奥秘》一书中都有详尽的阐述。

152# 人具有内在和外在两个层面,这两个层面都必须经过改造,人才能真正得到改造。而要实现改造,人必须首先检视自己,看清并承认自己的邪恶,然后远离这些邪恶。因此,我们不能仅仅检视外在,还必须检视内在。

如果人只检视外在,他就只能看到自己实际上做过的事情,比如是否杀过人、是否通奸、是否偷盗、是否作假见证等等。这样的检视仅限于身体层面的邪恶,却忽略了灵性层面的邪恶。然而,灵性层面的邪恶必须要被检视,因为这关系到人能否得到真正的改造。要知道,人死后是以灵的形式继续存在的,所有存在于灵里的邪恶都会保留下来。

要检视灵,唯一的方法就是关注自己的思维,特别是关注自己的动机,因为动机是源自意愿的思维。正是在这里,我们能找到邪恶的源头和根源,它们体现在人的欲望和快乐中。如果这些深层的邪恶没有被看到和承认,即使人在外在行为上没有犯罪,他仍然处在邪恶之中。

从动机产生的思维就等同于意愿和行为,这一点可以从主的话语中得到证实:”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8)因此,只有通过对内在人的深入检视,我们才能从本质上检视并改造外在人。

153# 我常常对一个现象感到惊讶:尽管整个基督教世界都知道人应当远离邪恶(因为它们是罪),也知道若不这样做,罪就不会被赦免,没有赦免就没有救赎,然而在千人之中却很难找到一个真正理解这个道理的人。

这个现象在灵界经过调查,结果证实了这一点。虽然基督教世界的每个人都能从领圣餐前诵读的祷告文中了解到这个真理(因为祷告文中明确指出了这一点),但当被问及是否知道这个真理时,他们却回答说不知道,而且从未意识到这一点。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他们从未真正思考过这个问题,大多数人只关注信仰,认为仅仅通过信仰就能获得救赎。

另一个令我惊讶的现象是,”唯独信仰“竟然能如此蒙蔽人的眼睛。那些在信仰上已经确信的人在阅读圣言时,完全看不到其中关于仁爱、仁义和善行的教导。这就好比他们用信仰这层涂料完全覆盖了圣言的内容,就像有人用朱砂涂抹文字一样——使得原本的内容完全看不见了。即使偶尔有一些内容显现出来,也立即被他们用信仰来解释,说那就是信仰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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