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史公神学著作 《天命》第六章 天命法则二:人必须仿佛出于自身,在外在的人(即人的外在层面)中除去恶如同除去罪;唯有如此,主才能在内在的人(即人的内在层面)中除去恶1

《天命》第六章 天命法则二:人必须仿佛出于自身,在外在的人(即人的外在层面)中除去恶如同除去罪;唯有如此,主才能在内在的人(即人的内在层面)中除去恶1

第六章 天命法则二:人必须仿佛出于自身,在外在的人(即人的外在层面)中除去恶如同除去罪;唯有如此,主才能在内在的人(即人的内在层面)中除去恶

100# 每个人只要运用理性就能明白,主——祂是善本身和真本身——绝不可能进入一个人,除非那人已经将恶与伪从自身除去,因为恶与善、伪与真彼此对立,二者绝无混合的可能。当两种对立相遇时,必然发生冲突,这种冲突会持续,直到一方让步离去,另一方才能取而代之。天堂与地狱(即主与魔鬼)正处于这种对立之中;难道有人会理性地认为,主能进入魔鬼掌权之地,或天堂能存在于地狱之中吗?任何理性健全的人都能看出,若要让主进入,必须驱逐魔鬼;若要让天堂进入,必须移除地狱。

【2】这种对立关系可由亚伯拉罕在天上对地狱中的财主所说的话来理解:

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福音》16:26)

恶本身即是地狱,善本身即是天堂;换言之,恶本身即是魔鬼,善本身即是主。一个人若让恶为王,他自身就是地狱的缩影;若让善为王,他自身就是天堂的缩影。既然如此,天堂怎能进入地狱呢?因为在二者之间设立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因此,只有将地狱(即恶)完全移除,主与天堂才能进入。

101# 但许多人,尤其是那些在信仰与仁义分离上确认自己的人,当他们在邪恶中时,不知道自己在地狱中;甚至不知道什么是邪恶,原因是他们根本不思考这些事。他们说自己不在律法的轭下,因此律法不会定他们的罪。又因为他们对救恩无法贡献什么,所以他们不能靠自己除去任何邪恶,而且也不能靠自己行任何善事。这些人忽略思考邪恶,因为他们忽略它,所以他们持续处于邪恶之中。这些人就是主在《马太福音》25章32-33,41-46节中所指的山羊(参《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61-68节中的解释),其中第41节这么说:

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41)

【2】因为那些不思考自己内在邪恶的人,也就是那些不省察自己并随后停止邪恶的人,必然不知道什么是邪恶,因而从邪恶的快乐中爱它。不知道邪恶的人会爱它,而忽略思考邪恶的人会持续处于邪恶中,这就像一个盲人看不见一样。思想能看见善与恶,就像眼睛能看见美与丑。无论是思考并想要邪恶的人,还是相信邪恶不会出现在上帝面前的人,或者相信如果它出现就会被赦免的人,都是在邪恶中,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没有邪恶。如果他们避免行恶,不是因为这些是违背上帝的罪,而是因为他们害怕法律和名声;但他们仍在灵里行恶,因为人的灵是思考和意愿的主体。所以人在世上灵里所思考的,在离世后成为灵时就会去行。

【3】在灵界,就是每个人死后所去的地方,不会问你的信仰是什么,也不会问你的教义是什么,而是问你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因为众所周知,一个人的生活如何,他的信仰,甚至他的教义也是如何。生活为自己形成教义,也为自己形成信仰。

102# 从上述内容可以清楚看出,天命的法则是:人必须除去邪恶,因为若不除去邪恶,主就不能与人结合,也不能将人从自己带入天堂。但由于人们不知道人应当如同从自己除去外在人中的邪恶,而且除非人如同从自己这样做,否则主不能除去人内在的邪恶,因此这些将按以下顺序在理性之光中呈现:

一、每个人都具有外在思维和内在思维。

二、人的外在思维本质上取决于他的内在思维。

三、只要外在人中的邪恶未被除去,内在就无法从邪恶的欲望中得到洁净,因为这些邪恶会造成阻碍。

四、外在人中的邪恶不能被主直接除去,必须通过人作为媒介。

五、因此人必须如同凭自己的力量除去外在人中的邪恶。

六、这样主就会洁净人内在的邪恶欲望,并于外在净化实际的邪恶。

七、主天命的持续目的是将人与自己结合,将自己与人结合,以便能赐予人永恒生命的幸福;这只有在邪恶及其欲望被除去的程度上才能实现。

103# 一、每个人都具有外在思维和内在思维。

这里所说的外在和内在思维,指的是与外在人和内在人相似的概念,而外在人和内在人实际上就是指意志和理智的外在和内在,因为意志和理智构成了人。由于这两者在思维中表现出来,所以我们称之为思维的外在和内在。

需要明确的是,不是人的身体而是他的灵在进行意愿和理解,并由此产生思考,因此,这外在和内在实际上是人的灵的外在和内在。身体所做的一切,无论是说话还是行动,只是人的灵的内在和外在活动的结果,因为身体只是服从的工具。

104# 任何已达成年阶段的人都具有外在和内在的思维,因此也具有外在[和内在]的意志和理智,或者说有外在和内在的灵,这与所谓的外在人和内在人是同一回事。这一点对任何观察他人通过言语或行为所表现出的思想和意图的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同样,一个人也能在社交场合中以及独处时观察到自己的这种双重性。

一个人可以从外在思维友好地与他人交谈,而在内在思维中却怀有敌意;一个人可以从外在思维和情感谈论对邻舍的爱和对上帝的爱,而在内在思维中却轻视邻舍,不敬畏上帝;一个人也可以从外在思维和情感谈论公民法律的正义、道德生活的美德以及属于教义和灵性生活的事物,然而当他独处时,从内在思维和情感却反对公民法律、反对道德美德、反对教义和灵性生活的原则。

那些沉溺于邪恶欲望却想在世人面前表现得好像没有这些欲望的人就是这样做的。

【2】许多人在听别人说话时,心里会思考:这些人内心的思维是否与他们口头表达的一致?是否应该相信他们?他们的真正意图是什么?众所周知,谄媚者和伪君子具有双重思维;他们能够控制自己,谨慎地不让内在思维暴露,有些人甚至能将其隐藏得更深,就像关上门一样使它不被人发现。

人确实具有外在思维和内在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地表明:人能够从内在思维观察自己的外在思维,并对它进行反思,判断它是否邪恶。人的心智之所以如此构造,要归功于主赐予他的两种能力,即自由和理性;如果不是这样,如果人没有思维的外在和内在,他就不可能察觉和看到自己内心的任何邪恶,也不可能被改造;甚至不能说话,只能像野兽一样发出声音。

105# 思维的内在源自生命之爱及其情感和由此产生的感知;而思维的外在则来自记忆中的那些内容,这些内容作为确认和达到目的的手段服务于生命之爱。

人从婴儿期到青年期主要处于外在思维状态,这种思维来自求知的情感,而这种求知情感在当时构成了他的内在;同时,也会透露出一些欲望和倾向,这些是从父母那里遗传的生命之爱所产生的。但随着人的成长和生活,他自己的生命之爱逐渐形成,这种爱的情感和由此产生的感知构成了他思维的内在。

106# 二、人的外在思维本质上取决于他的内在思维

人从头到脚都是怎样的,完全取决于他的生命之爱,这一点前面已经说明。因此,在这里我们首先需要讨论一些关于人的生命之爱的事情,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谈论那些与感知一起构成人的内在的情感,以及与思想一起构成他的外在的情感愉悦。

爱有多种形式,但其中有两种如同主人和国王般占据主导地位,即天堂之爱和地狱之爱。天堂之爱是对主的爱和对邻舍的爱,而地狱之爱则是自我之爱和对世界的爱。这两种爱彼此对立,就如同天堂和地狱对立一样。因为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中的人,除了对自己之外不愿对任何人行善;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舍之爱中的人,则愿意对所有人行善。

这两种爱是人生命的爱,但它们在不同人身上表现出很多变化。天堂之爱是那些被主引导的人的生命之爱,而地狱之爱则是那些被魔鬼引导的人的生命之爱。

【2】但任何人的生命之爱都不可能孤立存在,必然有其衍生物,这些衍生物被称为情感。地狱之爱的衍生物是对邪恶和伪谬的情感,特别表现为欲望;而天堂之爱的衍生物则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特别表现为喜爱。

地狱之爱的情感,即欲望,其数量与邪恶的种类一样多;而天堂之爱的情感,即喜爱,其数量则与良善的种类一样多。爱居住在其情感中,如同主人居住在自己的领地中,或国王统治自己的王国。它们的统治范围和王国是在那些属于心智的事物之上,也就是在人的意志和理智之上,并由此延伸到身体之上。

人的生命之爱通过其情感和由此产生的感知,以及通过其愉悦和由此产生的思想,统治着整个人。它通过情感和由此产生的感知统治着心智的内在,通过情感的愉悦和由此产生的思想统治着心智的外在。

107# 这种统治的形式可以通过比喻来更好地理解:

天堂之爱与其良善和真理的情感,以及由此产生的感知,连同这些情感的愉悦和由此产生的思想,可以比作一棵壮丽的树,拥有枝条、叶子和果实。在这个比喻中,生命之爱就是那棵树本身,带着叶子的枝条代表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及其感知,而果实则象征着情感的愉悦及其相应的思想。

相反,地狱之爱与其邪恶和伪谬的情感(即欲望),以及那些欲望的愉悦和由此产生的思想,则可以比作蜘蛛及其周围精心编织的网。在这个比喻中,爱本身就是那只蜘蛛,邪恶和伪谬的欲望及其内在的狡诈,就像是靠近蜘蛛巢穴的网状丝线,而那些欲望的愉悦及其欺骗性的计谋则如同网的外围丝线,在那里,飞行的苍蝇被捕获、缠绕并最终被吞食。

108# 通过上述比喻,我们可以看出人的意志和理智(或称心智)与其生命之爱之间的全部联系,但这种理解还不够理性。从理性角度来看,这种联系可以这样理解:

在任何情况下,都有三个要素同时存在并形成一个整体,它们被称为目的、原因和效果。在这个结构中,生命之爱是目的,情感及其感知是原因,而情感的愉悦及其思想则是效果。正如目的通过原因产生效果一样,爱也通过其情感达到其愉悦,通过其感知达到其思想。

当意志的愉悦与由此产生的理智思想完全一致时,这些效果就体现在心智的愉悦和思想中,成为人的精神所产生的结果。即使这些结果尚未通过身体表现出来,只要内在达成一致,它们在本质上就已如同实际行动一般。这些效果同时也潜藏在身体中,与生命之爱共存,随时准备付诸行动,只待没有外在阻碍时便会显现。

这正是那些在精神层面将邪恶视为合理的人所具有的邪恶欲望及其本质的运作方式。

【2】如今,正如目的与原因相连接,并通过原因与效果相连接一样,生命之爱也与思想的内在层面相连接,并通过内在层面与其外在表现相连接。由此可见,人的思想外在表现的本质与其内在本质是一致的。这是因为目的将其全部本质注入原因,并通过原因注入效果中,效果中不存在任何本质性的东西,除非它已经存在于原因中,并通过原因存在于目的之中。

正因为目的是进入原因和效果的本质要素,所以原因被称为”中间目的”,而效果被称为”最终目的”。

109# 有时候,人的外在思维表现似乎与其内在本质并不一致。这是因为生命之爱及其内在层面在自身之下设立了一个代理,称为”媒介之爱”,并命令它警惕并确保不让自己的欲望暴露出来。因此,这个代理出于其主人(即生命之爱)的狡猾,会按照国家的公民法则、理性的道德规范以及教会的灵性教导来言行举止。

有些人如此狡猾和巧妙,以至于没有人会怀疑他们不是他们表现出来的那样。最终,由于这种层层掩饰,甚至连他们自己几乎都不知道真相并非如此。所有伪君子都是这样的。那些内心不重视邻舍也不敬畏上帝,却仍然宣讲爱邻舍和爱上帝的牧师也是如此。那些根据礼物和私交做出判决,却假装热衷于正义并理性地谈论判决的法官也是如此。那些内心不诚实和欺诈,却为了利益而表现得诚实的商人也是如此。那些不忠却能基于人人都有的理性谈论婚姻贞洁的通奸者也是如此,诸如此类。

【2】然而,当这些人脱去他们为”媒介之爱”(即生命之爱的代理)披上的华丽外衣,而让它穿上家常便服时,他们的真实想法就会显露出来。有时,他们甚至会在与那些持有相同生命之爱的亲密朋友交谈时,表达出与之前完全相反的观点。

人们可能会认为,当他们出于媒介之爱表现得如此正义、真诚和虔诚时,他们的外在思维中并没有反映内在思维的本质。但事实上,内在思维确实存在于其中。他们内心充满伪善,充满自我之爱和对世界的爱,其狡猾之处在于为了荣誉或利益而极力维持表面形象,看似表里如一。这就是当他们如此言行时,他们外在思维中所隐藏的内在思维的真实本质。

110# 然而,对于那些处于天堂之爱中的人,思维的内在和外在,或者说人的内在和外在,在他们说话时是完全一致的,他们甚至不知道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他们的生命之爱及其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就像是他们思想、言语和行为中的灵魂。

如果他们是牧师,他们真正出于对邻舍的爱和对主的爱来传道;如果他们是法官,他们确实根据正义本身来做出判决;如果他们是商人,他们真诚地基于诚信行事;如果他们已婚,他们出于真正的贞洁之心爱自己的配偶,诸如此类。

这些人的生命之爱也有一个作为代理的媒介之爱,但不同的是,它教导并引导这个代理以智慧谨慎行事,并为它穿上对教义真理和生活善行的真诚热忱之衣。

111# 三、只要外在人中的邪恶未被除去,内在就无法从邪恶的欲望中得到洁净,因为这些邪恶会造成阻碍。

这一点可以从前面所述得知:人的外在思维本质上就是其内在思维的表现,两者紧密相连,如同一个不仅存在于另一个之内,而且是由另一个所生发的,因此不可能移除一个而不同时影响另一个。

这一原则适用于所有源自内在的外在表现,所有源自先前事物的后续事物,以及所有源自原因的结果。它们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必须一同处理。

【2】恶人的内在思维是由欲望与诡诈构成的,而他们的外在思维则由欲望的愉悦与谋划组成,这些元素彼此紧密相连。因此,只要外在人中的邪恶未被移除,内在就无法从欲望中得到净化。

我们需要明白,人的内在意志就是存在于欲望之中的,内在理智存在于诡诈之中;而外在意志存在于欲望的愉悦中,外在理智则存在于源自诡诈的谋划中。任何人都能看出,欲望与其愉悦是一体的,诡诈与谋划也是一体的。这四个元素形成一个连贯的序列,共同构成如同一束。这再次说明,内在(由欲望构成的)只能通过移除外在(由邪恶构成的)才能被驱除。

欲望通过其愉悦产生邪恶,但当邪恶被认为是合法的(这源于意愿和理解的一致),愉悦和邪恶就成为一体。众所周知,一致就等同于行为。这也正是主所说的:”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8)其它各种邪恶也是如此。

112# 从以上所述,我们现在可以清楚地了解到,要使人从恶的欲望中得到净化,必须彻底从外在人中移除邪恶。因为在此之前,欲望没有出口,如果没有出口,欲望就会留在内心,并散发出愉悦感,从而迫使人同意这些欲望,最终导致实际行动。

欲望是通过外在思维进入身体的,所以当我们在外在思维中同意这些欲望时,它们立即就在身体中产生影响。我们所感受到的愉悦就存在于此。正如《圣爱与圣智》第362-370节所述,心智如何,身体就如何,因此整个人也就如何。

这一道理可以通过比较来说明,也可以通过实例来解释。

【2】通过比较来说明:

欲望及其愉悦可以比作火,火越是被燃料助长,就越是猛烈燃烧;它扩散得越自由,就越是广泛蔓延,直到在城市中吞噬房屋,在森林中焚毁树木。在圣言中,邪恶的欲望也被比作火,由此产生的邪恶则被比作火灾。在灵界中,邪恶的欲望及其愉悦同样呈现为火的形态;实际上,地狱之火就是这种欲望之火。

这些欲望还可以比作洪水和泛滥,当堤坝或防护墙被移除时,水便肆无忌惮地涌出。它们也类似于坏疽和脓肿,如果任其蔓延或不予治疗,最终会导致身体死亡。

【3】通过实例可以清楚地看到,如果不从外在人中移除邪恶,欲望及其愉悦就会不断增长并泛滥成灾:

小偷越是偷窃,就越渴望继续偷窃,最终到了无法停止的地步;欺诈者也是如此,越是欺骗他人,这种欲望就越强烈。对于怀有仇恨和报复心理的人,对于沉溺于奢侈和不节制的人,对于嫖妓和亵渎神明的人,情况也是类似的。

众所周知,源于自我之爱的统治欲望,会随着对它约束的放松而不断增长;同样地,源于对世界之爱的占有财物之欲望也是如此。这些欲望似乎没有界限或终点。

由此可见,外在人中的邪恶不被移除的程度,就是其欲望泛滥的程度;同样,对邪恶放松束缚的程度,就是欲望增长的程度。

113# 人无法直接感知自己内心的恶欲;他确实能感受到这些欲望带来的愉悦,但很少对此进行反思,因为这些愉悦使思想沉浸其中,阻碍了自我反省。因此,如果他不从外部途径得知这些是恶的,他就会将它们视为善,并根据自己思想的理性自由地实行它们。当他这样做时,就将这些恶欲据为己有。

他越是确认这些恶欲为合法,就越是扩大他主导爱的统治范围,这爱就是他生命的核心。各种欲望构成了这爱的宫廷,如同大臣和侍从,通过它们他管理着构成其王国的外在行为。但是,国王的品性如何,其大臣和侍从也必如何,整个王国也必如何。如果国王是魔鬼,那么他的大臣和侍从就是疯狂的思想,而他王国的臣民则是各种错误观念。这些被称为智者的大臣,尽管实际上是疯狂的,却通过谬误的推理和幻想使伪谬显得像真理,并使人接受它们为真理。

人的这种状态除了通过移除外在人中的恶,还能以其他方式改变吗?只有这样,与恶相连的欲望才能被移除。否则,这些欲望没有出口,它们被封闭在内心,如同被围困的城市,如同被堵塞的溃疡。

114# 四、外在人中的邪恶不能被主直接除去,必须通过人作为媒介。

在所有基督教会中都接受这一教义:人在领受圣餐之前,应当自我省察,查看并承认自己的罪,并真诚悔改,停止并拒绝这些罪,因为它们来自魔鬼。否则,他的罪不会被赦免,他将被定罪。

英国人,尽管他们持唯信称义的教义,但在圣餐祷告中,他们仍明确教导省察、承认、告解罪过、悔改和更新生活,并警告那些不这样做的人:”否则魔鬼将如同进入犹大一样进入他们,使他们充满各种不义,并毁灭他们的身体和灵魂。”

德国人、瑞典人、丹麦人,虽然也持唯信称义的教义,但在圣餐祷告中同样教导这些内容,警告说:”否则他们将使自己承受地狱的惩罚,因圣洁与亵渎的混合而遭受永恒的诅咒。”这些话由神父高声朗读给那些将要领受圣餐的人,他们听了后完全承认确实如此。

【2】然而,这些人在同一天听到关于唯信称义的讲道时,听说律法不会定他们的罪,因为主已为他们成全了律法,并且他们靠自己不能行任何善事,除非是为了功德,因此行为本身没有救恩,只有信仰才有。听完这些,他们就带着对先前告解的完全遗忘回家,并在思考唯信仰的讲道时拒绝它。

现在,哪一个是真理呢?这两个相互矛盾的说法不可能都是真的:

要么是没有省察、认识、承认、告解和拒绝罪恶,即没有悔改,就没有罪的赦免,因此没有救恩,只有永恒的诅咒;

要么是这些对救恩毫无作用,因为主通过十字架的受难为所有信仰之人的所有罪作了完全的满足,那些只有信仰并确信这一点,并信靠主功德归算的人,就没有罪了,在上帝面前显得如同洗净了脸的人一样光洁。

【3】由此可见,基督教世界所有教会的共同信仰是:人应当自我省察,察看并承认自己的罪,然后停止犯罪,否则不是得救,而是被定罪。这也是神性真理,从圣言中命令人悔改的经文可以看出,例如:

耶稣说,你们要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路加福音》3:8-9)

耶稣说,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加福音》13:3,5)

耶稣传讲上帝国的福音:你们要悔改,信福音。(《马可福音》1:14-15)

耶稣差遣门徒,他们出去传道,叫人悔改。(《马可福音》6:12)

耶稣对使徒说,应当奉他的名向万民传讲悔改与赦罪的道。(《路加福音》24:47)

约翰传讲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马可福音》1:4,《路加福音》3:3)

用你的理解思考一下,如果你有信仰,你会看到,悔改罪恶是通往天堂的道路,而与悔改分离的信仰不是真正的信仰,那些因不悔改而没有信仰的人,是在通往地狱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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