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圣灵
69、一般原则
圣灵是神性的真理,还是神性的力量和运行,发自里面有圣三的独一神,因而发自主神拯救者。神性的运行乃是通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来实现,所发出的与发出它的那一位是同一本质,正如灵魂、身体和进行(的活动)三者共同构成一个本质——在人里面,仅仅是人的;在主,是神的同时又是人的(得荣耀后被结合,正如在先与在后、本质及其形式那样)。 这样,被称“父、子、圣灵”的三要素在主内成为一。现在,因为神性真理乃是通过圣灵被理解,这真理在主里面,是主自己(约14:6),又因为圣灵不能从别处发出,所以主说:“还没有圣灵,因为尚未得着荣耀”(约7:39);得荣耀之后,他向门徒“吹气”,还说:‘你们受圣灵”(约20:22)。主向门徒吹气并说这些,是因为吹气是神性呼吸的外在代表性的标志。不过,这气息向天使社群的融入。 (TCR 138-140.)
圣灵被说成神性之发出,但至今无人知晓它因何被称作发出。这一点不为人知,是因为至今不晓得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从那个太阳发出热(其本质为神性仁爱)和光(其本质为神性智慧)。只要这一点不为人知,就难免认为神性之发出凭自身为神性,所以在亚他拿修关于三一的教导中也说有一个父的位格,另有一个子的位格,还有一个圣灵的位格。但是,当我们知道主显现为一轮太阳,就能对那被称作“圣灵”的神性之发出有一个正确的观念:圣灵是与主同在的一,但它是从主发出的,如同光与热从太阳发出一样。 (DLW146.)
70、亵渎圣灵
耶稣说:
人一切的罪和亵渎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我实在告诉你们,世人一切的罪……都可得赦免;凡亵渎圣灵的,却永不得赦免,乃要担当永远的罪。(马可福音3:28-29)
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的,总不得赦免。(路加福音12:10)
长期以来,教会对亵渎圣灵的罪和干犯人子的话的确切含义一直不甚了解。这主要是因为人们对“圣灵”和“人子”的真正含义缺乏认识。“圣灵”象征主在天上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经的灵义,因为这是天堂中的神性真理。“人子”则象征地上的神性真理,即圣经的字面意义,因为这是地上的神性真理。理解了圣灵和人子的含义后,我们就能明白什么是亵渎圣灵的罪,以及什么是干犯人子的话。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干犯人子的话可以得到赦免,而亵渎圣灵的罪却不能被赦免。亵渎圣灵的罪包括否认圣经,或者玷污圣经中真正的良善,歪曲圣经中真正的真理。而干犯人子的话,则是指按照表面意思来解释圣经的字面含义。
否认圣经是一种“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的罪,或者说“永不得赦免,乃要担当永远的罪”。原因在于,否认圣经的人实际上是在否认神,否认主,否认天堂和地狱,并否认教会及其所有事物。而那些否认这些的人是无神论者,这些人虽然口头上可能将宇宙的创造归功于某个至高无上的存在、神性或神,但内心却将其归因于自然。由于他们切断了与主的所有联系,除了与天堂分离并与地狱结合之外别无它法。
玷污圣经中真正的良善和歪曲其中真正的真理是对圣灵的亵渎,这是不可赦免的。这是因为圣灵代表主在天上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经在灵性层面的含义。在灵性意义中包含着纯正的良善和真理;而在自然层面的含义中,这些良善和真理通常是被遮蔽的,只在某些地方才是裸露的。因此,自然层面上的良善和真理被称为表现上的良善和真理;当这些被解释为与真正的良善和真理相反时,就说是被玷污和歪曲了,因为那时天堂就会远离,人也与天堂分离。这是因为,如前所述,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构成了圣经灵性层面的含义,这是天使所在的领域。
举例来说,如果有人否认主和他的神性,就像法利赛人那样声称主是靠邪灵行奇迹,这就是在亵渎圣灵,因为这是对圣经的否定。同样,索西尼派和阿里乌斯派虽然不否认主,但否认他的神性,因此他们被排除在天堂之外,不被任何天使团体接纳。
另一个例子是那些将仁爱的善行和仁义的作为排除在救赎方法之外,仅仅将信仰视为唯一救赎途径的人。他们不仅在教义上,甚至在生活中也坚持这种观点,认为善行不能拯救他们,恶行也不能定他们的罪,因为他们有信仰。这些人同样亵渎了圣灵,因为他们歪曲了圣经中真正的良善和真理。事实上,圣经中有上千处地方提到了仁爱、仁义、善行和作为的重要性。(AE778)
71、旧约并未提到圣灵
旧约圣经没有在哪里称呼“圣灵”(Spiritus Sanctus),只在三处提到“神圣的灵”(Spiritus sanctitatis),一次在大卫诗篇(诗51:11),两次在以赛亚书(赛63:10,11)。但在新约圣经,无论是福音书、使徒行传还是他们的书信中,都频繁提到。原因是圣灵最先在主降世时才有,因为圣灵是源自父、从主发出。 (TCR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