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第三十八章
4807、在前一章的前言部分(参4661-4664节),我们开始解释主在马太福音25章31节至末尾所说的关于对好人和坏人的审判,他们在那里被称为绵羊和山羊。那些话的内在意义尚未解释,但现在将在本章和接下来的几章之前进行解释。
通过这解释将明确,那里所说的最后审判并非指世界的末期,也不是指死者将首次复活并聚集在主面前受审判,而是指每个人离开世界进入来世的最后时刻,那时就是他的审判。这就是所理解的审判含义。
这一点从字面意义上并不明显,只有从内在意义上才能看出。主之所以这样说话,是因为他通过代表性和象征性的方式表达,就像在旧约和新约圣经中其它地方一样。通过代表性和象征性说话,就是同时在世界面前和天堂面前说话,或者说同时对人类和天使说话。这种说话方式是神圣的,因为它是普遍的,因此是圣言所特有的。
那些在世上只关心世俗事物的人,从主关于最后审判所说的话中,只能理解为复活的时间对所有人来说是同时的,甚至认为主那时将坐在荣耀的宝座上,并按照经文对聚集的人说话。但那些关心天堂事物的人知道,复活的时间对每个人来说是在他死亡之时,并且主的话包含这样的意思:每个人将根据自己的生活方式接受审判,也就是说,每个人在死后就已经带着自己的审判结果,因为这审判就体现在他所过的生活中。
4808、那些话的内在意义所包含的内容,将通过对每个细节按照内在意义的解释而变得明确。但在这里,我们只解释以下内容:
当人子在他的荣耀里降临,所有圣天使将与他同在,那时他将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所有民族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们分别出来,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把绵羊安置在右边,山羊在左边。(马太福音25:31-33)
4809、”当人子在他的荣耀里降临”象征神性真理在其光中显现的时刻,这发生在每个人死亡时。因为那时,人进入天堂之光,能够在那里感知什么是真理和良善,从而认识自己的本质。
“人子”在圣言的内在意义中指的是主在神性真理方面,也就是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荣耀”是由此产生的聪明和智慧,它如同光一样,在天使面前显现为光的辉煌。这种光的辉煌,其中包含来自主的神性真理所产生的智慧和聪明,就是圣言中所称的”荣耀”。关于”人子”在内在意义中是指神性真理,可参见第2159,2803,2813,3704节。
【2】”所有圣天使将与他同在”象征天使的天堂。”圣天使”是指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天使”不是指天使本身,而是指那些来自主的事物(参1925,4085节)。天使是接受来自主的神性良善之真理的生命载体,他们接受多少,就有多少程度是天使。由此可见,”天使”指的是那些真理。在这里,因为涉及每个人死后的状态和根据生活的审判,所以说”所有圣天使将与他同在”,
这表示审判是通过天堂进行的。神性真理的所有流入都是通过天堂实现的,没有人能直接接受这种流入。
【3】”那时他将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表示审判,因为”宝座”是指主的王权,而主的王权就是神性真理(参1728,2015,3009,3670节),而神性真理是审判的依据和标准。
【4】”所有民族都要聚集在他面前”象征所有人的善与恶都将显明。因为在圣言的内在意义中,”民族”象征良善,而在相反意义上象征邪恶(参1259,1260,1416,2588,4574节)。因此,善与恶将在神性之光中显现,即在来自神性真理的光中,这就是”所有民族都要聚集在他面前”所表示的含义。
【5】 “他要把他们分别出来,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象征善与恶的分离。因为”绵羊”是指那些在良善中的人,而”山羊”是指那些在邪恶中的人。”绵羊”特指那些在仁义中并因此在信仰中的人,”山羊”是指那些在信仰中但不在仁义中的人。这里讨论的就是这两类人。关于”绵羊”是指那些在仁义中并因此在信仰中的人,可参见第2088,4169节;关于”山羊”是指那些在信仰中但不在仁义中的人,可参见第4769节。
【6】”把绵羊安置在右边,山羊在左边”象征根据来自良善的真理和来自邪恶的伪谬进行分离。那些拥有来自良善的真理的人,在来世中实际上出现在右边,而那些持有来自邪恶的伪谬的人则出现在左边。因此,被安置在右边和左边,就是根据生活被排序。
4810、从上述解释中可以清楚看出主这些话的真正含义,以及为什么不应该按照字面意思来理解。这段经文并非表示主会在某个末后的时刻以荣耀降临,所有圣天使与他同在,他坐在荣耀的宝座上,聚集所有民族在他面前接受审判。相反,这表示每个人在从尘世生命过渡到永恒生命时,都会根据自己的生活方式接受审判。
经文
概览
4811、在这一章的内在意义中,讨论的是犹太教会和真教会。其中,犹太教会是通过”犹大”来表示的,而真教会则是通过”他玛”来表示的。
4812、他玛所生的儿子们象征着教会的两个本质要素:信仰和仁爱。其中法勒斯代表信仰,谢拉代表仁爱。他们的出生过程象征着一个重要真理:虽然表面上看信仰似乎居首位,但实际上仁爱才是教会的真正长子。
内义
4813、第一节至第五节 当时发生了这事,犹大从他的兄弟那里下来,转向一个亚杜兰人,他的名字是希拉。 犹大在那里看见一个迦南人名叫书亚的女儿,就娶了她,与她同房,她就怀孕生了儿子,犹大给他起名叫珥。她又怀孕生了儿子,母亲给他起名叫俄南。她复又生了儿子,给他起名叫示拉。她生示拉的时候,犹大正在基悉。
这段经文中”当时发生了这事”象征接下来的状态变化。”犹大从他的兄弟那里下来”象征雅各的后代,特别是与其他支派分离的犹大支派。”转向一个亚杜兰人”象征转向伪谬,而”名叫希拉”则表明这伪谬的性质。”犹大在那里看见一个迦南人的女儿”象征对源于恶之伪的邪恶情感,”名叫书亚”表明这种情感的性质。“就娶了她,与她同房”象征犹大支派与这些(即恶之伪的邪恶)相结合。从这种结合中,”她就怀孕生了儿子”象征产生了教会的伪谬,”给他起名叫珥”表明这伪谬的性质。”她又怀孕生了儿子”象征邪恶的产生,”给他起名叫俄南”表明这邪恶的性质。”她复又生了儿子”象征偶像崇拜的产生,”给他起名叫示拉”表明这偶像崇拜的性质。最后,”她生示拉的时候,犹大正在基悉”象征当时的整体属灵状态。
4814、”当时发生了这事”象征接下来的状态变化,这从”时间”表示状态的含义可知(参2625,2788,2837,3254,3356,3404,3938节)。之所以象征随后的状态,是因为经文说”当时发生了这事”,接着叙述了后来发生的事情。这些事件在顺序上是从前面的事件流出的。前一章讲到雅各的儿子们卖了约瑟,是犹大建议这么做的:”犹大对他的兄弟们说:‘我们杀我们的兄弟,藏了他的血有什么益处呢? 我们不如将他卖给以实玛利人’”(创世记37:26-27)。这象征他们疏远了神性真理,尤其是犹大,他在最直接的意义上象征犹大支派,广义上象征教会中反对任何良善的邪恶之人(参4750,4751节)。
“当时”就是指这个背景。本章接着论述犹大以及他从迦南女子所生的儿子们,以及后来从他的儿媳他玛所生的儿子们。这些叙述在内在意义上描述了犹大支派与在其中建立的教会之事物的关系。
【2】”时间”象征状态,因此”当时发生了这事”象征随后的状态,这一点可能显得有些陌生。这是因为人们难以理解时间的概念如何能转变为状态的概念,或者当在圣言中读到”时间”时,为何应理解为状态的某种性质。
应当知道,天使的思想不从时间或空间中获取任何概念,因为他们在天堂中。当他们离开世界时,也离开了时间和空间的概念,而穿上了状态的概念,即良善和真理的状态。因此,当人阅读圣言并思考时间和与时间相关的事物时,与他同在的天使不会感知任何时间,而是感知状态的事物。这些是相互对应的。
甚至人在内在思维中也不感知时间,只在外在思维中感知,这可从人的外在思维沉睡时的状态中看出,即当他睡觉时,也可从许多其它经验中看出。
应当知道,总的来说有两种状态:良善的状态和真理的状态。前者被称为存在(esse)的状态,后者被称为显现(existere)的状态。因为存在属于良善,显现由此属于真理。空间对应于存在的状态,时间对应于显现的状态。
由此可知,当人读到”当时发生了这事”时,与他同在的天使绝不能像人那样理解这些话。其它情况也是如此。凡在圣言中所写的,都能在天使那里转变为对应的意义,这意义在字义中完全不明显,因为字义的世俗内容转变为内在意义的属灵内容。
4815、”犹大从他的兄弟那里下来”象征雅各的后代,特别是与其余各支派分离的犹大支派。这可从”犹大”的代表意义得知,它在普遍意义上代表雅各的后代,在特殊意义上代表被称为犹大的支派;也从”从兄弟那里下来”的含义可知,这表示与其余支派分离,在此处特指比其他支派更趋向于邪恶。
“下来”包含向邪恶的降低,正如”上去”包含向良善的提升(参3084,4339节)。原因如前所述,迦南地代表主的王国,其中耶路撒冷和锡安代表其最内在部分;而在那地界限之外的,则代表主王国之外的事物,即伪谬和邪恶。因此,从锡安和耶路撒冷向边界称为”下来”,而从边界到耶路撒冷和锡安则称为”上去”。由此,上去包含向真理和良善的提升,下来包含向伪谬和邪恶的降低。
因为这里论述的是犹大支派降低到的伪谬和邪恶,所以说”犹大下来”,接着又说”他转向一个亚杜兰人”,其中”转向”象征转向伪谬,然后转向邪恶。
【2】犹大支派与其余支派分离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这样分离的原因是:犹大支派代表主的属天王国,而其余支派代表他的属灵王国。因此,犹大在代表意义上是属天人,在普遍意义上是主的属天王国(参3654,3881节);而其余支派则被统称为以色列人,因为以色列在代表意义上是属灵人,在普遍意义上是主的属灵王国(参3654,4286节)。
【3】”犹大从他的兄弟那里下来,并且转向”这句话特别表示犹大支派比其余支派更趋向于邪恶。犹大支派比其余支派更趋向于邪恶,这从圣言中多处经文可见,尤其是在先知书中:
她奸诈的妹妹犹大也看见了。我因背道的以色列行淫,给她休书休她;但她奸诈的妹妹犹大还不惧怕,也去行淫。因以色列轻忽了她的淫乱,和石头木头行淫,地就被污秽了。虽有这一切事,她奸诈的妹妹犹大还不一心归向我……背道的以色列比奸诈的犹大还显为义。(耶利米书3:7-11)
她妹妹阿何利巴虽然看见了,却还贪恋,比她姐姐更败坏,行淫乱比她姐姐更多。(以西结书23:11及后文)
这些经文论到的是耶路撒冷和撒玛利亚,或者说是犹大支派和以色列支派;此外在圣言的其他多处也有类似记载。
【4】在内在意义上,这段经文描述了犹大支派如何陷入伪谬,继而陷入邪恶,最终完全沦为偶像崇拜。这些事情确实是在内在意义上被描述的,而在支派的内在意义实现之前,神性已经存在,对于神性而言,未来就如同现在一样。关于这个民族的预言可参见申命记31:16-21和32:15-43中所记载的内容。
4816、”他转向一个亚杜兰人”:这表示转向伪谬,这一点可以从”转向”一词的含义得知,它意味着走向邪僻的道路。”转向”,就像”下去”一样,是指从良善转向邪恶、从真理转向伪谬的远离。从”人”的含义来看,它指的是有智慧的人,而在抽象意义上是指真理,因为真正的理解力来自真理(参265,749,1007,3134,3309节)。但在相反意义上,它指的是不智慧的人,因此代表伪谬。
这伪谬由”亚杜兰人”所代表,因为亚杜兰位于犹大产业的边界上(约书亚记15:35),因此它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正如弥迦书中所说:
玛利沙的居民哪,我必带一位承受者来到你那里,以色列的荣耀必临到亚杜兰。(弥迦书1:15)
但由于圣言中的许多事物也具有相反的意义,因此亚杜兰也是如此,它也表示来自邪恶的伪谬。许多事物之所以具有相反的意义,是因为在迦南地成为雅各子孙的产业之前,它被外邦人占据,这些外邦人代表伪谬和邪恶;而且后来当雅各的子孙走向相反方向时也是如此。因为土地会承担在那里居住的外邦人和民族的代表性,这取决于他们的品质。
4817、”他的名字是希拉”表示伪谬的品质,这一点可以从”名字”和”起名”的含义得知,它们表示品质(参144,145,1754,1896,2009,2724,3006,3421节)。这里指的是上面刚刚提到的伪谬的品质,以及它所表示的内容。因为在圣言中,无论是地名还是人名都表示状态和事物(参1224,1264,1876,1888,1946,2643,3422,4298,4442节)。
4818、”犹大在那里看见一个迦南人的女儿”象征对源于恶之伪的邪恶情感。这可以从”女儿”的含义得知,它象征良善的情感(参2362节),而在相反意义上则是邪恶的情感(参3024节);从”人”的含义可知,它指有智慧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真理,但在相反意义上是无智慧和伪谬(参4816节);以及从”迦南人”的含义可知,它象征邪恶(参1573,1574节)。由此可见,”迦南人的女儿”象征来自恶之伪的邪恶。关于什么是来自恶之伪的邪恶,将在下面解释。
【2】首先要谈的是犹大支派的三个起源,因为本章就是论述这些的。犹大支派或犹太民族有三个起源:一个是从犹大与迦南妻子所生的儿子示拉而来,另一个是从法勒斯而来,第三个是从谢拉而来,后两者是犹大与他的儿媳他玛所生的儿子。犹太全族都是从犹大的这三个儿子而来的,这从雅各和与他一同来到埃及的儿子和孙子的记载可以看出(创世记46:12);也可从摩西按家族所作的分类看出:
犹大的儿子按着家族,是示拉的家族,法勒斯的家族,谢拉的家族。(民数记26:20;历代志上4:21)
由此可见该民族的起源是什么样的:三分之一来自迦南母亲,三分之二来自儿媳,所有这些都来自非法的婚床。与迦南女子的婚姻被严格禁止(创世记24:3;出埃及记34:16;申命记7:3;列王纪上11:2;以斯拉记第9-10章);与儿媳同寝是死罪,如摩西五经中所说:
人若与儿媳同寝,他们二人必被治死,他们行了逆伦的事,罪要归到他们身上。(利未记20:12)
犹大将他与儿媳的行为归于叔兄弟婚姻的律法,但该律法是针对兄弟而非父亲的(如本章第26节所示)。这意味着他玛所生的儿子被认为是犹大长子珥的儿子,而珥是由迦南母亲所生,在耶和华眼中是恶的,因此被处死(第7节)。因为按照叔兄弟婚姻法生的头胎儿子,不属于使他们受孕的人,而是属于他们为之兴起后裔的人(申命记25:5,6);也如本章第8,9,9节所示。
此外,他玛所生的儿子是通过淫乱而生的,因为犹大与她同寝时,以为她是妓女(第15,16,21节)。由此可见犹太民族的起源和性质。他们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是谎言:
他们(犹太人)说: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约翰福音8:41)
【3】这个起源包含并代表什么,从以下内容可以看出,即他们的内在本质是相似的,或有着相似的起源。”娶迦南女子”包含并代表来自恶之伪的邪恶的起源,因为这在内在意义上是由”迦南人的女儿”所表示的。与儿媳通过淫乱同寝包含并代表因邪恶而导致的真理被歪曲的谴责,因为淫乱在圣言中处处表示真理的歪曲(参3708节)。
恶之伪的邪恶是指来自错误教义的恶行,这错误教义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即那些陷入这种邪恶中的人,并通过圣言的字义来为之辩护的。这种邪恶的起源存在于犹太民族中,也存在于基督教世界中的一些人中,尤其是那些在圣言中被称为”巴比伦”的人。这种邪恶的特性是它阻塞了通向内在人的所有道路,以至于在其中不能形成任何良心。因为人从错误教义所做的恶,他认为是善的,因为他认为是真的,因此他从许可、自由和快乐中行之。因此天堂对他如此关闭,以至于不能被打开。
【4】这种邪恶是什么样的?让我用一个例子来解释:那些出于自我之爱的邪恶相信只有一个民族是耶和华所拣选的,而世界上所有其他民族相比之下都是奴仆,如此卑贱以至于可以随意杀死,甚至残忍对待,并且还从圣言的字义中为此辩护,就像犹太民族过去所相信的,如今”巴比伦“民族也是如此。那么,他们从这种错误教义所做的任何邪恶,以及从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其它教义所做的邪恶,都是恶之伪的邪恶。这种邪恶摧毁内在人,并阻止任何良心在那里形成。
因为他们就是圣言中所说的那些”浸在血中”的人,他们对不信仰他们教义、不崇拜他们、不在他们祭坛上献上供物的整个人类都怀有残暴之心。
【5】再举一例:那些出于自我之爱和世俗之爱的邪恶而相信应当有人在地上代替主,并且此人拥有开启和关闭天堂的权柄,因而可以统治所有人的心灵和良心,并且用圣言的字义来为这种谬误辩护。那么,他们由此所做的任何恶,都是恶之伪的邪恶。这种邪恶同样摧毁那些出于这种恶而为自己索取这种权柄并如此统治的人的内在人。
并且这种摧毁达到如此程度,以至于他们不再知道什么是内在人,也不知道什么是良心,因而他们实际上不再相信有死后的生命,也不相信有地狱或天堂的存在,无论他们表面上如何谈论这些事。
【6】这种邪恶的本质如何,世上的人无法将其与其它恶区分开来,但在来世,天使们能如同在白昼一般清楚地辨识它们。因为在那里,各种邪恶与伪谬的本质和来源都清晰可见,它们的差别无数;地狱也是按照这些邪恶的种类和类别而有所区分的。
关于这些无数的差别,人几乎一无所知。人只知道邪恶是存在的,但不知道邪恶的本质。这唯一的原因是他不知道什么是良善,而这又是因为他不知道什么是仁义。如果人知道了仁义之善,他也就能认识与之相对的各种邪恶及其不同之处。
4819、”名叫书亚”表明这种情感的性质,这从”名”的含义可知,即表示性质,如前文第4817节所述。在这里特指恶之伪的邪恶性质,如前文第4818节所述。
4820、“就娶了她,与她同房”象征犹大支派与这些(即恶之伪的邪恶)相结合。这可从”娶她”(即作为妻子)和”与她同房或进入她”的含义得知,这表示结合,如前面多次所述。
在内在意义上,婚姻代表善与真的结合,因为婚姻本就源于此(参2727-2759节)。但在相反的意义上,婚姻则代表恶与伪的结合。这里指的是犹大支派与那些事物的结合,因为这里说的是犹大,通过他表示以他命名的支派(参4815节)。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没有说他娶她为妻,只说”他娶了她,与她同房”。原因有二:一是因为这是一种不合法的结合(第4818节),二是为了暗示这不是婚姻而是淫乱,因此从她所生的儿子也是淫乱所生。恶与伪的结合实际上也不过如此。
至于后来她被称为他的妻子,这些话:”日子过了许久,书亚的女儿,犹大的妻子死了”(第12节),将在下文解释。
4821、”她就怀孕生了儿子”象征产生了教会的伪谬。这从”怀孕并生产”的含义可知,它意味着在信仰和行为上的承认(参3905,3915,3919节);而”儿子”则表示教会的真理,但在相反意义上是伪谬(参489,491,533,1147,263,3373,4257节)。因此,这里的”她怀孕并生了儿子”表示犹大支派的教会在信仰和行为上承认了伪谬。
这个儿子之所以表示教会的伪谬,是因为他是长子。在古代教会中,“长子”表示信仰的真理(参352,3325节),因此在相反意义上就是伪谬,就像埃及的长子们一样(参3325节)。他们不是真理而是伪谬,这从接下来的经文可以看出:”犹大的长子珥在耶和华眼中是恶的,耶和华使他死亡”(第7节)。这个儿子的名字”珥”也包含了这种品质特征,就像第二个儿子”俄南”的名字包含了他的品质——不义或邪恶。
4822、”给他起名叫珥”表明这伪谬的性质。这从”起名”的含义可知,它表示品质(参144,145,1754,1896,2009,2724,3006,3421节),即教会的伪谬的品质,如上文第4821节所述。
伪谬的品质之所以被提及,是因为伪谬彼此之间有差异,就像真理也有差异一样,以至于几乎无法列举其种类。每一种伪谬都有其特定的品质,通过这种品质它与其它伪谬区分开来。普遍的伪谬是那些在每个教会中的邪恶之人中占主导地位的伪谬,这种伪谬因每个人的生活方式而有所不同。这里所讨论的犹太教会中的伪谬,是来自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世俗之爱的伪谬(参4818节)。
4823、”她又怀孕生了儿子”象征邪恶的产生。这从”儿子”的含义可知,它表示真理和良善(参264节),因此在相反意义上表示伪谬和邪恶,但这是源于伪谬的邪恶。这种邪恶在本质上是伪谬,因为它源于伪谬。凡根据错误教义行恶的人,实际上是在实践伪谬,但因为它是通过行为表现出来的,所以被称为邪恶。
长子表示伪谬而这个儿子表示邪恶,这一点从关于这个儿子的记载中可以看出,他确实行了恶,即”遗精在地,免得给他哥哥留后”;”他所做的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也使他死亡”(第9-10节)。这种邪恶是源于伪谬的,这一点在那里也很明显。
此外,在古教会中,次子表示实践中的信仰真理,因此这个儿子表示实践中的伪谬,即邪恶。这个儿子所表示的是邪恶,这也可以从以下事实看出:长子珥是由父亲即犹大命名的,而这个儿子俄南则是由母亲即书亚的女儿命名的,正如在原文中可以看到的。因为在圣言中,”男人”表示伪谬,而”女人”表示相应的邪恶(参915,2517,4510节);”书亚的女儿”表示邪恶(参4818,4819节)。因此,由于珥是由父亲命名的,他表示伪谬,而俄南是由母亲命名的,他表示邪恶,前者像是父亲的儿子,后者则像是母亲的儿子。
【2】在圣言中多次提到”男人和妻子”,以及”丈夫和妻子”。当说”男人和妻子”时,”男人”表示真理,”妻子”表示良善,而在相反意义上,”男人”表示伪谬,”妻子”表示邪恶;但当说”丈夫和妻子”时,”丈夫”表示良善,”妻子”表示真理,而在相反意义上,”丈夫”表示邪恶,”妻子”表示伪谬。
这一奥秘的原因是:在属天教会中,丈夫处于良善中,妻子处于那良善的真理中;而在属灵教会中,丈夫处于真理中,妻子处于那真理的良善中,而且他们实际上就是如此,因为人的内在本质经历了这种转变。因此,当圣言论及属天良善及由此而来的属天真理时,就用”丈夫和妻子”;而当论及属灵良善及由此而来的属灵真理时,就用”男人和妻子”,或更确切地说是”男人和女人”。从这些词语本身也可知道圣言在其内在意义中所论及的是哪种良善和哪种真理。
这也是为什么前面多次说过婚姻代表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以及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婚姻之爱也源于这种结合。属天之人的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而属灵之人的婚姻之爱则源于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婚姻实际上对应于这些结合。
由此可知,父亲为第一个儿子命名,而母亲为第二个儿子命名,也为第三个儿子命名,如原文所示,这包含了什么内涵,即父亲为第一个儿子命名,因为他表示伪谬,而母亲为第二个儿子命名,因为他表示邪恶。
4824、”给他起名叫俄南”表明这邪恶的性质,即上文第4823节所述邪恶的品质。这从”起名”的含义可知,它表示品质(参4822节);”俄南”表示并包含那种邪恶的品质。
4825、”她复又生了儿子”象征偶像崇拜的产生。这从”儿子”在这里的含义可知,它表示偶像崇拜,因为前两个出生的表示伪谬和邪恶(参4821,4823节),因此第三个表示偶像崇拜。伪谬和邪恶都产生偶像崇拜,并存在于其中。
犹大与迦南女子所生的三个儿子中,只有这一个存活下来,犹太民族的三分之一就是从他而来,这在内在意义上表明该民族起源于偶像崇拜。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书的字面意义可知,该民族极易陷入偶像崇拜;从圣言的内在意义可知,他们一直处于偶像崇拜中。偶像崇拜不仅仅是崇拜偶像和雕像,以及崇拜其他神明,还包括崇拜外在事物而不顾内在事物。该民族一直处于这种偶像崇拜中——他们只崇拜外在事物,完全排斥内在事物,甚至不愿了解内在事物。
他们确实拥有神圣之物,如会幕和其中的约柜、施恩座、摆放供饼的桌子、灯台、香料,以及会幕外的祭坛,在那里献上燔祭和祭物。这些都被称为神圣之物,其中最内部的被称为至圣所,也称为圣所。他们也有亚伦和大祭司所穿的衣服,这些衣服被称为圣衣,还有以弗得和胸牌,其中有乌陵和土明,以及其它许多物品。但这些物品本身并不神圣,它们之所以神圣是因为它们代表神圣之物,即主的国度中的神圣的属天和属灵的事物,以及主自己。这些物品对拥有它们的民族来说更不神圣,因为他们对所代表的内在事物毫无感觉,只对外在事物有感觉,而只对外在事物有感觉就是偶像崇拜。因为这就是崇拜木头和石头,以及包裹它们的金银,幻想它们本身是神圣的。
该民族就是这样,今天也是如此。但即使在这样的民族中,教会的代表性也能存在,因为代表性不关注人而关注事物(参665,1097f,3670,4208,4281,4288节)。因此,他们的敬拜并不使他们在来世蒙福和快乐,而只是使他们在世上兴盛,只要他们坚持代表性,不偏向外邦人的偶像,从而公开成为偶像崇拜者,因为那时教会的代表性就不能再通过那个民族表现出来了。
这就是由犹大与迦南女子所生的第三个儿子所表示的偶像崇拜的含义。该民族的这种偶像崇拜源于其内在的偶像崇拜,因为他们比其他民族更沉迷于自我之爱和世俗之爱(参4459,4750节)。凡沉迷于自我之爱和世俗之爱的人,都处于内在的偶像崇拜中,因为他们崇拜自己和世界,他们进行神圣仪式是为了自我崇拜和自我利益,即为了自我的目的,而不是为了教会和主的国度的目的,因此也不是为了主。
4826、”给他起名叫示拉”表明这偶像崇拜的性质。这从”起名”的含义可知,它表示品质,如上文关于犹大的前两个儿子珥和俄南所述(参4822,4824节)。示拉所表示的是偶像崇拜的品质。偶像崇拜有多种形式——有外在的和内在的,总的来说,两者都与伪谬和邪恶有关。
4827、”她生示拉的时候,犹大正在基悉”象征当时的整体属灵状态。这从”基悉”的含义可知,它表示状态,即示拉所表示的偶像崇拜的状态,犹太民族就处于这种状态中;以及从”生”的含义可知,它表示实际的结合(参3905,3915,3919节)。而且因为这是与偶像崇拜中的邪恶结合,所以说”她”给他起名叫示拉,这从原文可知,因为通过她,即书亚的女儿,表示源于邪恶之伪谬的邪恶(参4818,4819节)。
4828、第六节至第十节 犹大为他的长子珥娶了一个妻子,名叫他玛。 犹大的长子珥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就叫他死了。犹大对俄南说:“你当与你兄弟的妻子同房,向她尽你为兄弟的本分,为你兄弟生子立后。” 俄南知道生子不归自己,所以与他兄弟妻子同房的时候,便遗精在地上,免得给他兄弟留种。 俄南所做的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也就叫他死了。
“犹大为他娶了一个妻子”象征给他后裔的教会;”为他的长子珥”象征信仰的伪谬;”名叫他玛”象征教会的品质,即代表属灵和属天事物的代表性教会;”犹大的长子珥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象征处于邪恶的伪谬中;”耶和华就叫他死了”象征教会的代表性不复存在;”犹大对俄南说”象征为了保存教会的代表性;”你当与你兄弟的妻子同房,向她尽你为兄弟的本分”象征他应当继续那代表性;”为你兄弟生子立后”象征免得教会灭亡;”俄南知道生子不归自己”象征厌恶和憎恨;”所以与他兄弟妻子同房的时候,便遗精在地上”象征违背婚姻之爱;”免得给他兄弟留种”象征这样就没有延续;”俄南所做的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象征这违背神性秩序;”耶和华也就叫他死了”象征教会的代表性也不复存在。
4829、”犹大为他娶了一个妻子”象征给他后裔的教会。这里的”妻子”指的是他玛,她代表着教会,这一点将在后文详细论述。至于犹大的后裔,则由犹大为长子珥娶她、希望从她得到后代这一事实所象征。
4830、”为他的长子珥”象征信仰的伪谬。这一点可从珥的代表意义得知,他代表伪谬,如第4821和4822节所述;而”长子”的含义则象征信仰,如第352,3325和4821节所解释。
4831、”名叫他玛”象征教会的品质,即代表属灵和属天事物的代表性教会。这一含义源于”名字”的象征意义(参144,145,1754,1896,2009,2724,3006,3421节)。在本章中,他玛代表着一个将在犹大后裔中建立的、具有属灵和属天特质的代表性教会。
本章的内在意义讨论了犹大教会如何转变为主国度中属灵和属天事物的代表。这种转变应当像古教会一样,不仅体现在外在形式上,更要体现在内在实质上。真正的教会并非建立在外在的属灵仪式上,而是建立在内在本质之上——外在形式仅是载体,内在本质才是根本。
然而,雅各的后裔天性上排斥接受这些内在事物。因此,在他们中间无法完全重建古教会的形式,只能建立起古教会的代表性形式(参4307,4444,4500节)。在这个背景下,他玛代表教会的内在本质,而犹大及其从迦南妇人所生的三个儿子则代表着教会的外在形式。
4832、”犹大的长子珥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象征处于邪恶的伪谬中。这一含义可从”珥”的代表意义和”长子”的象征意义得知(参4830节)。这种伪谬是邪恶之伪谬的性质(参4818节),在珥身上表现得如此严重,以至于不能在他的任何后裔中建立教会的代表,因此经上说”在耶和华眼中是恶的,耶和华使他死亡”。
这个民族从其源头,特别是从犹大开始,就深陷于邪恶之假中,即源于邪恶生活的错误教义。在犹大的儿子们中,这种情况各有不同。通过神的预见,可以知道谁能够承担教会的代表职分:长子珥和次子俄南都不能胜任,唯有示拉可以,因此前两个被除灭,而示拉得以保全。
这个民族从最初就具有的邪恶之伪谬,在摩西五经的记载中得到了清晰的描述。正如申命记所言:
这乖僻弯曲的世代向他行事邪僻;有这弊病就不是他的儿女。(申命记32:5)
以下经文继续描述了耶和华对他们的态度和将要降临的审判:
我要将祸患堆在他们身上,把我的箭向他们射尽。他们必因饥荒消瘦,被热症火疫吞灭。我也要打发野兽用牙齿咬他们,并土中腹行的,用毒气害他们。他们是毫无计谋的国民,心中没有聪明。他们的葡萄树是所多玛的葡萄树,蛾摩拉田园所生的;他们的葡萄是毒葡萄,全挂都是苦的。他们的酒是大蛇的毒气,是虺蛇残害的恶毒。这不都是积蓄在我这里,封锁在我府库中么?他们失脚的时候近了,那要临在他们身上的必速速来到。(申命记32:19,20,23,24,28,32,33,35)
在内在意义上,这些话语生动地描绘了这个民族所陷入的邪恶之伪谬的本质,以及这种假如何已经深深地植根于他们的心中。
4833、”耶和华就叫他死了”象征教会的代表性不复存在。这里的”死了”指代表性的终结,如前文所述。因此,这意味着教会的代表性无法在他的后代中继续存在。
4834、”犹大对俄南说”象征为了保存教会的代表性,这从后文可以清楚看出。犹大要求俄南履行从兄弟婚姻的责任,这种婚姻代表了教会的保存和延续,这个含义将在下文详细说明。
4835、”你当与你兄弟的妻子同房,向她尽你为兄弟的本分”象征他应当继续那代表性。摩西律法规定,若有人死后无子,他的兄弟要娶寡嫂为妻,为死者存留后裔,长子要归在死者名下,其余的儿子则归自己所有,这就是从兄弟婚姻制度。这个制度并非犹太教会首创,而是更早就存在的传统。这一点从其它许多律例也可以看出,比如禁止与迦南人通婚,必须在本族中娶妻的规定(创世记24:3,4;28:1,2)。这些制度原本就存在于教会中,后来才正式颁布给雅各的子孙。同样,祭坛和献祭的习俗也早已存在,这从创世记8:20,21和22:3,7,8可以证实。这些都表明犹太教会并非一个全新的教会,而是对已经消亡的古教会的重建。
【2】从兄弟婚姻的律法是什么样的,可以从摩西的记载中看出:
兄弟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兄弟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那人若不愿意娶他兄弟的妻,他兄弟的妻就要到城门长老那里,说:“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兴起他兄弟的名字,不给我尽兄弟的本分。”本城的长老就要召那人来问他,他若执意说:“我不愿意娶她”,他兄弟的妻就要当着长老到那人的跟前,脱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脸上,说:“凡不为兄弟建立家室的都要这样待他。”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称为脱鞋之家。(申命记 25:5-10)
【3】不了解从兄弟婚姻深层含义的人可能会认为,这个制度仅仅是为了保存家族的名字和财产继承权。但实际上,仅仅为了保存名字和继承权,还不足以要求兄弟与寡嫂结婚。这一制度的设立有着更深远的属灵意义:它象征着教会的延续和保存。
在属灵层面上,婚姻象征着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也就是天堂的婚姻。教会之所以成为教会,正是因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当教会达到这种结合状态时,就与天堂合为一体,这就是真正的天堂婚姻。
在这个象征体系中,每个角色都具有深刻的属灵含义。”儿子和女儿”象征着真理和良善;”无子”则象征着缺乏良善与真理,表示该家庭失去了教会的代表性,也就是与属灵共同体的脱离。而”兄弟”象征着血缘相近的良善,”寡妇”则象征着需要结合的真理。
真理只能与其对应的、本质相近的善结合,才能成为有生命力的真理,并结出属灵的果实,从而确保教会的延续。这就是从天堂的视角来理解从兄弟婚姻制度的深层含义。
【4】当一个人拒绝履行从兄弟婚姻的义务时,寡嫂要从他脚上脱下鞋子,并向他脸上吐唾沫。这个象征性的行为具有深刻的属灵含义:它表示这个人因缺乏内在和外在的良善与真理,而摧毁了教会的本质。在这个象征中,鞋子代表外在层面(参1748节),而脸则代表内在层面(参1999,2434,3527,4066,4796节)。这清楚地表明,从兄弟婚姻制度的设立是为了象征教会的延续和保存。然而,当主降临后,这些内在事物的象征意义就终止了,这项法律也随之废除。
这种关系可以通过人的灵魂与身体的关系来理解。灵魂是内在的本质,身体是外在的表现;或者说,灵魂是人的真实形象,而身体则是其表象。当人复活时,这个表象性的外在形式(身体)就被脱去,因为那时人将以其内在的真实形象存在。这就像在黑暗中看光明,或在世界之光中观察天堂之光。相对于天堂之光而言,世界之光就如同黑暗。在世界之光中,天堂的事物并不能以其真实面目显现,而是通过象征性的形式表达,就像人的内心状态会反映在面容上一样。当天堂之光照耀时,这些黑暗和象征性的形像就会消散。这正是主降临时所发生的转变。
“为兄弟兴起后裔”这一命令的深层含义是要确保教会的延续。这里的”后裔”象征着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义的信仰(参1025,1447,1610,1940,2848,3310,3373,3671节)。长子要以死去兄弟的名义而立,也表达着同样的属灵意义(参352,367,2435,3325,3494节)。这种做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确保教会的延续,防止教会的消亡,正如在4834节中所详细解释的那样。这种属灵意义远远超越了单纯的家族延续的表面含义。
4836、”俄南知道生子不归自己”象征厌恶和憎恨。这一点可以从”俄南”所代表的属灵意义得到证实,他代表着邪恶(参4823,4824节)。此外,”不给兄弟种子”或拒绝履行从兄弟婚姻的义务,在属灵层面上意味着拒绝接受和传承教会的善与真理(参4834节)。因此,这段经文实际上描述的是对属灵事物的厌恶和仇恨。这是因为从本质上说,一切邪恶的核心就在于对教会的良善与真理的厌恶和仇恨。
4837、”所以与他兄弟妻子同房的时候,便遗精在地上”象征违背婚姻之爱,这一点从后文可以得到证实。在这个叙述中,各个人物都具有深刻的象征意义。”犹大的长子珥”象征着邪恶的伪谬,这代表了犹太民族最初的属灵状态。”次子俄南”象征着从邪恶之伪谬衍生出的邪恶,这反映了该民族后来的属灵状态。而”第三个儿子示拉”则象征着由此发展出的偶像崇拜,这成为他们长期持续的属灵状态(参4826节)。
俄南的行为——不愿给兄弟留下后裔,反而”遗精在地上”——象征着源于邪恶之伪谬的邪恶。这种行为之所以被视为违背婚姻之爱,是因为从内在意义来看,婚姻象征着教会的本质: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源于邪恶之伪谬的邪恶与这种属灵的婚姻完全对立,那些沉浸在这种邪恶中的人,实际上是在抵制良善与真理的神圣结合。
【2】那个民族无论在灵性意义上还是自然意义上都缺乏真正的婚姻之爱,这一点从他们被允许娶多个妻子的事实中可以清楚看出。
在灵性意义上,真正的婚姻之爱与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密切相关。在有教会的地方,绝不允许一夫多妻的情况发生。因为真正的婚姻之爱只能存在于属于教会或主的国度的人中间,而且必须是两个人之间的结合(参1907,2740,3246节)。
处于真正婚姻之爱中的两个人之间的婚姻对应着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丈夫对应于良善,妻子对应于那良善的真理。当夫妻处于真正的婚姻之爱中时,他们就体现着这种灵性的结合。
然而,雅各的后裔中间并没有真正的教会,只有教会的代表物,或者说只有教会的外在形式而缺乏其内在实质(参4307,4500节),因此他们被允许实行一夫多妻制。
从灵性的角度来看,一夫多妻的关系在天上会呈现出一个扭曲的形象:一个良善试图与多个彼此不和谐的真理结合。这种状态实际上使得良善无法存在,因为良善的品质来源于真理及真理之间的和谐。当真理之间不和谐时,就无法产生真正的良善。
【3】这种状态还反映出另一个问题:似乎存在着多个教会,而不是一个统一的教会,这些教会按照不同的信仰真理或教义彼此分离。然而,当良善作为本质存在时,教会就是统一的,良善通过各种真理获得其特质并被真理塑造。
教会是天堂的映像,因为它是主在地上的王国。天堂虽然分为多个大小不同的群体,但它们通过良善而成为一体。在天堂中,信仰的真理是与良善和谐共存的,因为这些真理以良善为核心并源于良善。
如果天堂是按照信仰的真理而不是按照良善来区分的,那么天堂就无法存在,因为就不会有统一性。从主而来的生命或灵魂无法在缺乏统一性的状态中运作。这种统一性只能存在于良善中,也就是存在于对主的爱和对邻舍的爱中。
正是爱使一切联合。当对良善与真理的爱存在于每个人心中时,就会形成从主而来的共同纽带,因此主就能将一切联合起来。对良善与真理的爱就是我们所说的对邻舍的爱,因为邻舍就是那些处于良善并因此处于真理中的人,从抽象意义上说就是良善本身及其真理。
这些解释让我们明白了为什么在真正的教会中婚姻必须是一夫一妻制。同时也说明了为什么雅各的后裔被允许娶多个妻子——因为他们中间没有真正的教会,因此教会的代表性无法通过他们的婚姻建立起来,因为他们的行为与真正的婚姻之爱相违背。
4838、”免得给他兄弟留种”象征这样就没有延续。”给兄弟留种”或”履行兄弟婚姻的义务”在内在意义上表示教会生命的延续(参4834节)。因此”不给他兄弟留种”意味着无法得到延续。
4839、”俄南所做的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象征这违背神性秩序。这点从”在耶和华眼中的恶”或对他而言的恶可以看出,就是违背从他而来的秩序。这从行为本身,以及兄弟婚姻的律例可以看出:
他兄弟的妻就当着长老到那人的跟前,脱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脸上……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称为脱鞋之家。(申命记25:8-10)
这表示他缺乏外在和内在的良善,而缺乏这良善又处于邪恶中的人就是违背神性秩序的。所有从内在的邪恶,即从邪恶的意图或目的涌出的邪恶,都违背神性秩序,就像这个人一样。但那些不是从内在的邪恶,即不是从邪恶的意图或目的涌出的,虽然有时看似是邪恶,但如果目的不是邪恶的,就不是邪恶,因为目的赋予所有行为以品质。人的生命就在于目的中,因为人所爱并由此所思考的就是他的目的,他的灵魂生命不是别的。
【2】邪恶违背神性秩序而良善符合神性秩序,这是人人都能知道的。神性秩序就是天堂中的主自己,从他流出的神性良善与真理构成秩序,它们就是秩序本身,神性良善是其本质,神性真理是其形式。当神性秩序以形式显现时,就呈现为人的形式,因为主,即秩序的源头,是唯一的人(参49,288,477,565,1871,1894,3638,3639节)。天使、灵和人从主那里领受多少,也就是说,他们在良善中并因此在真理中的程度如何,换言之,他们在主的神性秩序中的程度如何,他们就在多大程度上是人。
因此整个天堂代表一个人,称为至大之人,人身上的一切事物,无论整体还是细节,都与之对应,这已在各章末尾阐明。所以天堂的天使都以人的形式显现。相反,地狱里的邪灵虽然在彼此间因幻想而显为人形,但在天堂之光中却显为怪物,随着他们所处的邪恶的程度而愈发可怕和恐怖(参4533节)。这是因为邪恶本身违背秩序,因此违背人的形式,因为如前所述,当神性秩序以形式显现时,就呈现为人的形式。
4840、”耶和华也就叫他死了”象征教会的代表性也不复存在。这一点可以从前面4833节中相似的表述得到证实。
4841、第十一节 犹大对他的儿媳他玛说:“你去住在你父亲的家中为寡妇,直到我的儿子示拉长大。”因为他说:”恐怕这个也会像他的兄弟们一样死去。”于是她玛就去,住在她父亲的家中。
“犹大说”象征一般意义上雅各的后裔,特别是指犹大支派的后裔。”他的儿媳她玛”象征代表属灵和属天事物的教会,称为”儿媳”是因其与真理的关系。”你去住在你父亲的家中为寡妇”象征着疏离。”直到我的儿子示拉长大”象征直到那个时候。”因为他说”象征思考。”恐怕这个也会像他的兄弟们一样死去”象征害怕夫去。”于是她玛就去,住在她父亲的家中”象征与自己的疏离。
4842、”犹大说”这一表述具有深层含义。在最直接的意义上,它指代从雅各所出的民族,特别是通过犹大一系传承下来的后裔。在圣言中,犹大和以色列有着明确的区分:从历史角度看,犹大指的是犹大支派,而以色列则指从该支派分离出去的其他十个支派。然而从内在或属灵的角度来理解,这一区分具有更深的象征意义:犹大代表教会的属天层面和良善,以色列则代表教会的属灵层面和真理。在反面意义上,犹大可以象征教会中的邪恶,而以色列则象征伪谬,这种象征意义不受具体族群的限制,无论是存在于犹太人还是以色列人中间。值得注意的是,圣言的内在或属灵意义具有普遍性,不像其历史意义那样严格区分各个支派。因此”犹大”一词在其最接近的意义上,既指所有源自雅各的民族,又特别强调从雅各通过犹大一系传承下来的后裔。
4843、”他的儿媳他玛”这一表述象征着代表属灵和属天事物的教会。”他玛”代表属灵和属天事物的教会,而”儿媳”一词则源于其与真理的对应关系。在内在意义上,”儿媳”之所以具有这样的含义,是因为所有婚姻关系及由婚姻所生的人都象征着天上婚姻的各个层面。这些关系代表着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因为天上的婚姻正是由此构成的。
【2】”儿媳”这一词在圣言的内在意义上有着双重含义:就正面意义而言,它象征与教会之良善结合的真理;就反面意义而言,则象征与教会之邪恶结合的伪谬。这一解释可以从圣言中的相关经文得到印证,比如何西阿书中的这段话:
他们在各山顶上献祭,在丘陵上烧香,在橡树、杨树、栗树之下,因为树影凉爽。所以,你们的女儿淫乱,你们的儿媳行淫。我却不惩罚你们的女儿淫乱,也不惩罚你们的儿媳行淫。(何西阿书4:13-14)
这段经文深入探讨了对邪恶和伪谬的崇拜。其中,”在山顶献祭”象征对邪恶的崇拜,”在丘陵上烧香”象征对伪谬的崇拜。”女儿淫乱”象征邪恶的生活方式,而”儿媳行淫”则象征那导致邪恶生活的伪谬教义。需要注意的是,在圣言中,奸淫和淫乱是象征性的用语,分别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因此,在这里”儿媳”一词象征着对伪谬的倾向和爱好。
【3】在弥迦书中说:
他们中最好的,好像荆棘;最正直的,不过是蒺藜…儿子藐视父亲,女儿抗拒母亲,媳妇抗拒婆婆,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弥迦书7:4,6)
这段经文论述的是教会在被荒废的最后时期所产生的源于邪恶的伪谬,在近义上是指犹太教会。”女儿抗拒母亲”表示对邪恶的情感反对真理,”媳妇抗拒婆婆”表示对伪谬的情感反对良善。
【4】这段经文阐述了人在经历属灵试探时的状态。在试探中,人会经历邪恶与真理的对抗、伪谬与良善的争战。这种属灵的试探实质上就是一个清除人内在伪谬和邪恶的过程。对此,主在福音书中作了生动的描述:
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马太福音10:34-36,38)
这段话与先知书中描述教会荒废的内容有着相似的含义,但这里特别指向教会成员所经历的属灵试探。正如前文所述,试探本质上就是一个清除和移除伪谬与邪恶的过程。因此,无论是试探还是荒废,在圣言中都常用洪水和大水来象征性地表达(参705,739,756,790节)。
在这个语境下,”女儿与母亲生疏”象征着对邪恶的倾向与真理发生冲突,而”媳妇与婆婆生疏”则象征着对伪谬的倾向与良善相对立。由于这些邪恶和伪谬深植于经历试探者的内心,所以经文说”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这里确实在描述属灵的试探,这一点从主说”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可以得到印证。其中”刀兵”象征着争战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则象征着争战的伪谬(参2799,4499节)。虽然主最终确实是来赐平安的(约翰福音14:27;16:33),但这个过程必然包含着属灵的争战。
这段经文确实是在描述属灵的试探,这一点从紧随其后的经文也可以得到确认:”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这清楚地表明了属灵试探的本质。
【5】路加福音中也记载了类似的教导:
你们以为我来是叫地上太平吗?不,我告诉你们,是叫人分争。从今以后,一家五个人将要分争:三个人和两个人相争,两个人和三个人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儿子和父亲相争;母亲和女儿相争,女儿和母亲相争;婆婆和媳妇相争,媳妇和婆婆相争。(路加福音12:51-53)
这些经文揭示了一个深刻的属灵真理:经文中提到的”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媳妇、婆婆”都象征着源于天上婚姻的属灵事物,也就是各个层次的良善与真理,同时也象征着与之对立的事物。这一属灵含义在马可福音中得到了进一步的阐述:
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儿女、田地,没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亲、儿女、田地,并且要受逼迫,在来世必得永生。(马可福音10:29,30)
如果我们只从字面意义来理解这段经文,可能会认为这里说的”房屋、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田地”就是指实际的物质事物和人际关系。但从属灵的角度来看,这些词语象征着人原本拥有的属世倾向和执着。主教导我们要放下这些,转而接受属于主的属灵和属天的事物。这种转变需要通过属灵的试探来实现,这就是经文中所说的”逼迫”的真实含义。显然,当经文说到人若撇下母亲会得到百倍的母亲时,并不是指实际的母亲数量会增加,这同样适用于弟兄姐妹等其它关系。这些都是在描述一个从属世层面向属灵层面转化的过程。
4844、”你去住在你父亲的家中为寡妇”句话实际上暗示着一种疏离或排斥的态度。虽然犹大表面上说让她玛等待他的小儿子示拉长大,但他内心已经决定不会让她玛嫁给示拉。他心里想:”恐怕示拉也会像他的兄弟们一样死去。”这种内心的抗拒在后来得到了证实,正如经文所记:”她玛见示拉已经长大,却没有被娶为妻”(第14节)。
从属灵的角度来看,这段记述蕴含着更深层的意义。她玛代表着一个包含属灵和属天要素的代表性教会(参4811,4831节),而犹大则代表着犹太教会。犹大要她玛回父家守寡的要求,象征着犹太教会试图疏远和排斥真正的属灵教会。
这种疏离是不可避免的,因为犹太教会仅仅是一个教会的表象,而不是真正具有代表性的教会(参4307、,4500节)。犹太教会只注重外在形式,而忽视内在实质。这种只重外表不重内涵的特质,使得犹太教会无法与真正的属灵教会相容。在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单纯的外在仪式与真正的内在属灵生活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差异和张力。
【2】”寡妇”这个词在属灵意义上代表着一种特殊的状态:即教会的真理与其对应的良善分离的状态。这是因为在代表意义上,”妻子”象征真理,而“丈夫”象征良善(参4823,4843节)。因此,”失去丈夫的妻子”——也就是寡妇——象征着失去了良善的教会真理。
当经文提到让寡妇”住在父亲家里”时,这象征着两层含义:一是教会的真理被疏远,二是这真理无法在其应该安居的地方找到归宿。这种情况在犹太民族中尤为明显,因为他们当时的状态不是处于良善中,而是处于邪恶中,因此无法真正接纳和容纳这样的真理。
【3】在圣言中多次提到”寡妇”这个词。对那些不了解内在意义的人来说,很自然会认为”寡妇”就是字面意义上失去丈夫的妇人。但在内在意义上,”寡妇”象征着那些处于真理但缺乏良善的人,特别是那些虽然处于这种状态,却渴望被良善引导的人。在这个象征意义中,”丈夫”代表着能够引导的良善。
在古教会中,”寡妇”这个称呼具有积极的含义,它可以指代任何性别的人,只要他们符合上述属灵状态。古教会对需要施予仁义的邻舍有详细的分类:有些被称为贫穷的,有些被称为可怜和受苦的,有些是被囚禁的,有些是瞎眼和瘸腿的,有些是寄居的,还有孤儿和寡妇。他们会根据这些人不同的状况来实施相应的仁义行为。
这些分类都来自于他们的教义教导。实际上,古教会只认可这样的教义。因此,当时的人们在生活、教导和写作中,都是按照这些教义来行事。当他们提到”寡妇”时,他们理解的不是简单的失去配偶的人,而是那些虽然处于真理中却缺乏良善,并渴望被善引导的人。
这种理解方式展现了古教会对属灵概念的深刻洞察。他们不是简单地从外在环境来理解这些称谓,而是从人的内在属灵状态来理解。这让我们看到,古教会的教义体系是多么地系统和深入,他们对仁义的实践也是建立在对人的属灵需求的深刻理解之上。
【4】古教会的教义主要关注仁义和对邻舍的态度,他们的事实性和信仰性的知识都是为了理解外在事物所象征的内在含义。作为一个代表性的教会,他们通过教义和知识来学习那些被代表和被象征的属灵与属天事物。然而,这些宝贵的教义和知识如今已经完全消失了,以至于人们甚至不知道它们曾经存在过。
现今的教会已经用信仰的教义取代了古教会的教义。但当这些信仰教义与仁义的教义分离时,就几乎失去了其教导作用。仁义的教义教导何为善,而信仰的教义教导何为真。若试图在没有良善的引导下教导真理,就如同盲人在黑暗中摸索前行。因为良善具有教导和引领的作用,而真理则是被教导和被引领的对象。这两种教义之间的差异就如同光明和黑暗的差异。除非黑暗被光明照亮,也就是说,除非真理通过良善得到启发,或者说信仰通过仁义得到指引,否则就只能停留在黑暗之中。
这种情况导致人们无法通过直观或感知来辨识真理,而只能依靠童年时期所接受并在成年时期得到强化的教义。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各个教会之间会存在如此大的分歧,以至于一个教会认定的真理可能被另一个教会视为谬误,彼此之间始终无法达成共识。
【5】”寡妇”这个词在积极的意义上代表那些虽然拥有真理却缺乏良善,但渴望通过良善得到引导的人。这一含义可以从圣言中多处提到寡妇的经文得到证实。在大卫的诗篇中就有这样的描述:
耶和华为受欺压的伸冤,赐食物给饥饿的。耶和华释放被囚的,耶和华开了瞎子的眼睛。耶和华扶起被压下的人,耶和华喜爱义人。耶和华保护寄居的,扶持孤儿和寡妇。(诗篇146:7-9)
这段经文的内在意义是在讲述那些被主教导真理并引向良善的人。其中提到的受欺压的,饥饿的,被囚的,盲人,被压弯的,寄居的,孤儿和寡妇,都是根据他们各自的属灵状态来命名的。这种深层含义只有通过内在意义才能理解,这正是古教会的教义所教导的。
在这段经文和圣言的其他许多地方,”寄居的”,”孤儿”和”寡妇”经常被一起提到。”寄居的”表示那些渴望在信仰真理上受教的人(参1463,4444节),”孤儿”代表那些虽有良善却缺乏真理,渴望通过真理被引向良善的人,而”寡妇”则象征那些拥有真理却缺乏良善,渴望通过良善被引向真理的人。这三类人在圣言中被一起提到是因为他们在内在意义上构成了一个统一的群体,共同代表着那些渴望受教并被引向良善与真理的人。
【6】在另一首诗篇中说:
神在他的圣所作孤儿的父,作寡妇的伸冤者。(诗篇68:5)
这里的”孤儿”比喻那些如同婴儿般拥有纯真的良善,却还未获得真理的人。主被称为他们的”父”,因为他像父亲一样通过真理引导他们达到生命与智慧的良善。”寡妇”则指那些如同成年人般拥有真理却缺乏良善的人,主被称为他们的”审判者”,因为他通过良善引导他们获得理智的真理。这里的”审判者”就是引导者的意思。
那些缺乏真理的良善,也就是”孤儿”的状态,通过真理的教义最终会发展成为智慧的良善;而那些缺乏良善的真理,即”寡妇”的状态,则通过良善的生活最终会转化为理智的真理。
【7】以赛亚书中警告说:
祸哉!那些设立不义之律例的,和记录奸诈之判语的,为要屈枉穷乏人,夺去我民中困苦人的理,以寡妇当作掳物,抢夺孤儿。(以赛亚书10:1-2)
这里提到的贫穷人,困苦人,寡妇和孤儿并非指实际生活中的这些人,而是指在属灵层面上处于这种状态的人。在犹太教会和古教会中,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的意义,因此当时对孤儿和寡妇的善待在天上就代表了对那些在属灵意义上处于相似状态之人的仁义。
【8】在耶利米书中说:
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拯救被抢夺的脱离欺压人的手,不可亏负寄居的和孤儿寡妇,不可以强暴待他们,在这地方也不可流无辜人的血。(耶利米书22:3)
这里通过”寄居的,孤儿和寡妇”所表示的也是在属灵意义上处于这种状态的人;因为在灵界或天堂里,并不认识谁是寄居的,谁是孤儿,谁是寡妇,因为那里的人并非如同他们在世上时的状态。因此,当人读到这些话语时,天使们是按照其属灵或内在的意义来理解的。
【9】在以西结书中也说:
以色列的首领各逞其能,在你中间流人的血。在你中间有轻慢父母的,在你中间有欺压寄居的,有亏负孤儿寡妇的。(以西结书22:6-7)
又在玛拉基书中说:
万军之耶和华说:我必临近你们,施行审判。我必速速作见证,警戒行邪术的,犯奸淫的,起假誓的,亏负人之工价的,欺压寡妇孤儿的,屈枉寄居的,和不敬畏我的。(玛拉基书3:5)
同样在摩西五经中说:
不可亏负寄居的,也不可欺压他。不可苦待寡妇和孤儿。若是苦待他们一点,他们向我一哀求,我总要听他们的哀声,并要发烈怒,用刀杀你们,使你们的妻子为寡妇,儿女为孤儿。(出埃及记22:21-24)
【10】这一切,如同犹太教会中所有其它的诫命、典章和律例一样,都具有代表性意义。他们必须在外在上如此行事,并通过这些行为来代表内在的仁义,即使他们可能没有仁义,或并非出于内在的情感而行事。其内在意义是:出于情感教导真理,并通过真理引导无知者趋向良善,又通过良善引导有知识者趋向真理。这样,他们就在属灵意义上善待了寄居的、孤儿和寡妇。为了保持这种代表性的外在形式,在以巴兰宣告的咒诅中包括了”向寄居的和孤儿寡妇屈枉正直”(申命记27:19)。”屈枉他们的正直”就是做相反的事,即通过教导和生活引导人趋向伪谬和邪恶。
因为剥夺他人的良善与真理,并为了自己的尊荣和利益而据为己有,这也在咒诅之列,所以主说: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侵吞寡妇的家产,假意作很长的祷告,所以要受更重的刑罚。(马太福音23:14;路加福音20:47)
“侵吞寡妇的家产”表示剥夺那些渴慕真理之人的真理,而教导他们伪谬。
【11】同样具有代表性意义的是:
田间、橄榄园和葡萄园所遗留的要归给寄居的、孤儿和寡妇。(申命记24:19-22)
还有,每逢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要分给寄居的、孤儿和寡妇,使他们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饱足。(申命记26:12-13)
因为唯有主才是教导人并引导人趋向良善与真理的那一位,所以在耶利米书中说:
你撇下孤儿,我必保全他们的命;你的寡妇可以倚靠我。(耶利米书49:11)
在申命记中说:
他为孤儿寡妇伸冤,又怜爱寄居的,赐给他衣食。(申命记10:18)
这里的”食物”表示仁爱的良善(参2165,2177,3478,3735,3813,4211,4217,4735节),”衣服”表示信仰的真理(参4545,4763节)。
【12】当地遭遇饥荒因为不下雨,以利亚被差遣到撒勒法的一个寡妇那里,向她要一小块饼,要她先为他做,然后再为她自己和她儿子做;那时她家的面桶就不空缺,油瓶也不短缺。(列王记上17:1-13)
这是具有代表性意义的,就像关于以利亚的其它所有事以及圣言中的其它所有事一样。”地上因不下雨而有饥荒”代表教会中真理的荒废(参1460,3364节);”撒勒法的寡妇”代表教会之外渴望真理的人;”她先为他做的饼”代表对主的仁爱之良善(参2177节),就是说她从她仅有的一点中,把对主的爱置于对自己和儿子的爱之上;”面桶”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参2177节);”油瓶”表示仁义与仁爱(参886,3728,4582节);”以利亚”代表传达这些事的圣言(参2762节)。
【13】这在内在意义上也是主在路加福音中所说的话:
先知在本地是不被人接纳的。我实在告诉你们,当以利亚的时候,在以色列中有许多寡妇,那时天闭塞了三年零六个月,遍地有大饥荒,以利亚并没有奉差遣往她们一个人那里去,只奉差遣往西顿的撒勒法一个寡妇那里去。(路加福音4:25-26)
这就是说,他被差遣到教会之外那些渴望真理的人那里。而那些在荒废了的教会中的”寡妇”,就是以利亚没有被差遣去的那些人,他们不在真理中是因为他们不在良善中。因为哪里没有良善,哪里就没有真理,尽管在他们那里真理在外在形式上显得像真理,但它就像没有果仁的外壳。那些在这样的真理中的人,以及那些在虚假中的人,就是”寡妇”一词在相反意义上所表示的。
【14】如在以赛亚书中说:
耶和华必在一日之间,从以色列中剪除首尾,棕枝与芦苇。长老和尊贵人就是首,以谎言教人的先知就是尾……所以主必不喜悦他们的少年人,也不怜恤他们的孤儿寡妇。(以赛亚书9:14-15,17)
在耶利米书中说:
我要用簸箕把他们簸散在地上的各城门口。我必使他们丧子,毁灭我的百姓;他们不转离所行的道路。他们的寡妇在我面前比海沙更多。我使灭命的午间来到……生过七子的衰弱,将要断气;尚在白昼,她的日头就下落。(耶利米书15:7-9)
经上还说:
我们的产业归与外人,我们的房屋归与外邦人。我们是无父的孤儿,我们的母亲好像寡妇。(耶利米哀歌5:2-3)
【15】因为”寡妇”表示那些因不在良善中而不在真理中的人,所以对于那些因邪恶而处于虚假中的教会来说,被称为寡妇是可耻的,如在启示录中说:
她心里说:我坐了皇后的位,并不是寡妇,决不至于悲哀。所以在一日之内,她的灾殃要一齐来到,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她也必被火烧尽。(启示录18:7-8)
这是指巴比伦说的。在以赛亚书中论到同一件事说:
你这专好宴乐、安然居住的,现在当听这话。你心中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的,我必不至寡居,也不遭丧子之事。然而这两件事必在一日转眼之间临到你,就是丧子和寡居。(以赛亚书47:8-9)
【16】从以上所述,现在可以清楚看出”寡妇”在圣言的内在意义上是什么意思。由于”寡妇”代表并因此表示教会中缺乏良善的真理(因为”妻子”表示真理,”丈夫”表示良善),所以在古教会中,凡事都具有代表性意义,祭司被禁止娶不是祭司的寡妇为妻。关于这一点,摩西五经中说:
大祭司要娶处女为妻。寡妇或是被休的妇人,或是被污的,或是妓女,这些他都不可以娶;只可以从本民中娶处女为妻。(利未记21:13-15)
在以西结书论到新圣殿和新祭司职分时说:
利未人作祭司的,不可娶寡妇和被休的妇人为妻,只可以娶以色列家后裔中的处女,或是祭司遗留的寡妇。(以西结书44:22)
他们要娶的”处女”代表并因此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而”祭司的寡妇”也表示源于良善的对真理的情感,因为”祭司”在代表意义上就是教会的良善。因此,祭司的寡妇,如果没有子女,也可以吃供物或圣物。(利未记22:12-13)
【17】古教会的人从他们的教义中知道”寡妇”的这种含义,因为他们的教义是关于仁爱与仁义的教义,包含了无数今天完全被遗忘的内容。从这些教义中,他们知道应当如何对那些被称为”寡妇””孤儿””寄居的”等人实践仁义,或者说知道对这些邻舍负有什么样的责任。他们对真理的认知和学问就是认识和了解他们教会中的各种仪式所代表和表示的含义。他们中间有学问的人知道地上和世界上的事物所代表的含义,因为他们知道整个自然界都是天堂的代表性剧场(参2758,2989,2999,3483节)。这些知识提升他们的心智到天上的事物,他们的教义引导他们的生活。
但是,自从教会从仁义转向信仰,尤其是在信仰与仁义分离,并认为单有信仰而没有仁义及其行为也能得救之后,人的心智就不能再通过知识被提升到天上的事物,也不能通过教义被引导到生活中。这种情况发展到如今,几乎没有人相信死后还有生命,几乎没有人知道什么是天上的事物。至于圣言有一个在字义中看不出来的属灵意义,这一点甚至无法被相信;人的心智就这样被封闭了。
4845、”直到我的儿子示拉长大”象征直到那个时候。这一点从”长大”的含义可以看出,它表示达到那个年龄,因此意味着”直到那个时候”。从”示拉”所代表的含义来看(参4825,4826节),他代表偶像崇拜,因此代表相对而言属于偶像崇拜的犹太宗教(参4825节)。因此,”直到我儿子示拉长大”这句话表示等到犹太宗教能够接受代表性教会的内在事物,也就是属灵和属天的事物的时候,这代表性教会就是”她玛”所代表的(参4829,4831,4843节)。
4846、”因为他说”表示思考,这一点从圣言历史书中”说”的含义可以看出,它表示觉察和思考(参1791,1815,1819,1822,1898,1919,2080,3395节)。因此在这里,”说”表示他心里说或想到”不把她玛给他儿子示拉为妻”。在内在意义上,这表示代表性教会的内在事物将被疏远(参4844节)。
4847、”恐怕这个也会像他的兄弟们一样死去”象征害怕失去,也就是害怕失去在雅各后裔中,特别是在雅各从犹大所生的后裔中的代表性教会。这一点从”恐怕他死”的含义可以看出,它表示害怕失去。关于代表性教会可能在雅各后裔中失去的问题,如果把真正代表性教会的内在事物加入其中,情况是这样的:
代表性教会本应在雅各的后裔中建立,就像在古人当中那样。但是这个民族的性质是只想敬拜和崇拜外在事物,完全不想知道内在事物,因为他们沉浸在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欲望中,因此也沉浸在伪谬中。他们比外邦人更相信有许多神,只是认为耶和华比其他神更大,因为他能行更大的神迹。因此,一旦神迹停止,或者由于频繁发生而变得平常,他们就立刻转向其他神明,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书和预言书中可以清楚看出。
【2】 因为这个民族就是这样的性质,所以不能在他们中间建立像古人那样的代表性教会,只能建立教会的代表性。主预见到通过这种代表性可以与天堂有某种交流;因为代表性可以存在于邪恶的人当中,因为它不关注人而是关注事物本身。由此可见,就他们而言,敬拜不过是偶像崇拜(参4825节),尽管代表性本身包含神圣的事物。这种敬拜,也就是偶像崇拜,不能与内在事物结合。因为如果加入内在事物,也就是说,如果他们承认内在事物,他们就会亵渎圣物。因为当神圣的内在事物与偶像崇拜的外在事物结合时,就会变成亵渎。这就是为什么内在事物没有向这个民族显示,如果显示了,他们就会灭亡。
【3】这个民族即使得到启示也无法接受和承认内在事物,这一点从他们今天的情况可以清楚看出。他们今天知道内在事物,因为他们生活在基督徒中间,但仍然拒绝这些,而且还嘲笑。即使是那些皈依的人,大多数在内心也是如此。从这些可以看出,在那个民族中并不存在属灵和属天事物的代表性教会,而只有教会的代表性,也就是没有内在的外在,这本质上就是偶像崇拜。正因如此,有些基督徒的想法是错误的:他们以为到了末世时期,犹太人会集体信主,还会成为比基督徒更蒙恩的群体;更离谱的是,有人认为到时候弥赛亚(主)会专门向犹太人显现,还会兴起一位大先知,施行许多神迹,把他们带回迦南地。会有这些错误想法,是因为这些人把圣经预言中的”犹大””以色列”和”迦南地”都当成实际的地理位置和民族来理解,他们只看表面意思,不去思考其中更深层的含义。
4848、”于是她玛就去,住在她父亲的家中”象征与自己的疏离,这可以从”寡妇住在父亲家里”这一表述的内在含义得到证实,正如在4844节中已经解释过的那样,这种状态代表着疏离。
4849、第十二节至第十四节 日子增多,书亚的女儿犹大的妻子死了。犹大得了安慰,就和他朋友亚杜兰人希拉上亭拿去,到他剪羊毛的人那里。有人告诉他玛说:“你的公公上亭拿剪羊毛去了。”他玛脱去寡妇的衣裳,用帕子蒙面,又遮盖自己,坐在通往亭拿路上的泉源入口,因为她见示拉已经长大,还没有娶她为妻,。
“日子增多”象征状态的改变;”书亚的女儿死了”象征源于伪谬的邪恶;“犹大的妻子”象征雅各后裔,特别是犹大支派的宗教信仰;”犹大得了安慰”象征得到安息;”上去到他剪羊毛的人那里”象征一种属灵的提升状态,目的是为了求问关于教会的事;”他和他朋友亚杜兰人希拉”象征仍在伪谬之中;”亭拿”象征一种状态;”有人告诉他玛说”象征与代表属灵和属天之事的教会产生某种交流;”看哪,你的公公上亭拿剪羊毛去了”象征犹太教会想要为自己求问;”脱去寡妇的衣裳”象征对源于良善之真理的模仿;”用帕子蒙面”象征真理被蒙蔽;”遮盖自己”象征因此无法被认出;”坐在通往亭拿路上的泉源入口”象征处于教会真理与伪谬之间的中间状态;”因为她见示拉已经长大,还没有娶她为妻”象征洞察到自己无法以其它方式与雅各后裔,特别是犹大支派的宗教信仰结合。
4850、”日子增多”象征状态的改变,这可从”日子增多”的含义得知。”日子”或“时间”在内在意义上就是状态(参23,487,488,893,2788,3462,3785节),而当说到日子或时间”增多”时,就是指状态的改变。从后文可见,这确实表示状态的改变。之所以用”增多”这个词,是因为它包含了关于真理的状态改变,”增多”本身就是用来描述真理的(参43,55,913,983,2846,2847节)。
由于经常提到”状态”和”状态的改变”,而很少有人知道这些概念的含义,因此有必要作出解释:对于人的内在,即他的情感和由此产生的思维,不能用时间和时间的进程,也不能用空间和空间的延展来描述。虽然在世界中这些在感官面前似乎可以感知,但它们并不存在于时间和空间之中。在内在层面上,存在着与时间和空间相对应的东西。这些对应物只能称为”状态”,因为没有其它词可以更好地表达这种对应关系。
当心智或心灵在情感及其引发的思维方面发生变化时,就称为内在状态的改变,比如从悲伤变为喜乐,从喜乐又变为悲伤,从不敬虔变为虔诚或专注等。这些变化被称为状态的改变,主要是指情感的改变,而由于思维受情感支配,所以也包括思维的改变。但思维状态的改变是包含在情感改变中的,如同特殊包含在普遍之中,这些都是相对的变化。
4851、”书亚的女儿死了”象征源于伪谬的邪恶。这里的”死”并非指肉体的死亡,而是表示某种状态的终止或改变(参494节)。”书亚的女儿”象征着源于伪谬的邪恶(参4848,4849节)。当经文提到”书亚的女儿在多日或若干日子之后死了”,实际上是在描述一个重要的属灵转变过程:那源于伪谬的邪恶状态发生了改变,不再维持其原有的性质。
4852、“犹大的妻子”象征雅各后裔,特别是犹大支派的宗教信仰。在此,”妻子”原本表示教会(参252,253,409,749,770节),但在这里却表示一种宗教性。这是因为犹大民族虽有宗教形式,却没有真正的教会实质——他们只保留了外在的宗教形式,而完全与内在分离,这一点在第4281,4288,4289,4307,4433,4500,4680,4825,4844,4847节中有详细论述。他们能够遵守外在的宗教仪式和圣洁形式,却缺乏内在的属灵生命,如第4293节所述。这种状态不能称为真正的教会,而只能称为宗教性。这种情况特别体现在雅各的后裔中,尤其是犹大支派的人们身上,如第4815,4842节所述。
4853、”上去到他剪羊毛的人那里”象征一种属灵的提升状态,目的是为了求问关于教会的事。这里的”上去”象征着从外在到内在的提升,如第3084,4539节所述。”剪羊毛的人”代表着功用的实现,如第4110节所阐明,暗示着寻求指导或咨询的意愿。而”羊群”则象征着教会,这一含义在第343,3767,3768,3772节中有详细说明。这整段经文揭示了一个为了教会利益而进行属灵提升和咨询的过程。
4854、”他和他朋友亚杜兰人希拉”象征仍在伪谬之中。”亚杜兰人希拉”代表伪谬,如第4816,4817节所述。当他被称为”他的朋友”时,意味着伪谬与他紧密相连,表明他仍然处于伪谬之中。
4855、”亭拿”表示一种特定的属灵状态,即求问教会之事时所处的状态。这一含义可从士师记中得到印证,其中记载参孙下到亭拿,从非利士人的女子中娶妻。在这段记载中,”亭拿”同样象征着求问教会的状态。从非利士人女子中所娶的妻子代表着来自非善的真理,即被遮蔽的真理,这与”他玛”所代表的含义相同。非利士人象征那些持守信仰教义却不依之而行的人,如第1197,1198,3412,3413节所述。亭拿这个地名也出现在但支派的产业记载中。圣言中的所有地名都具有特定的属灵含义,表示着不同的事物和状态,这一点在第1224,1264,1888,3422,4298,4442节中有详细论述。
4856、”有人告诉他玛说”象征与代表属灵和属天之事的教会产生某种交流。这里的”告诉”象征着觉察,因此表示交流,如第3608节所述。”他玛”代表着属灵和属天之事的代表性教会,如第4829,4831节所述。之所以提到与这教会的交流,是因为状态已发生改变,且存在着为求问教会之事而有的某种提升,这在第4850,4853节中已有论述。
4857、”看哪,你的公公上亭拿剪羊毛去了”象征犹太教会想要为自己求问。这里的”犹大”代表雅各后裔中的教会,特别是在犹大支派中的教会,如第4815,4842,4852节所述。他被称为”公公”,是因为与代表属灵和属天之事的教会(在此作为”儿媳”)存在某种交流。”上去”象征着某种提升,如第4853节所述。”剪羊毛”表示求问教会之事,如第4853节所述。而亭拿则代表这种求问的状态,如第4855节所述。
【2】这些话语所包含的内在意义从字面上是完全看不出来的。人在阅读这些话语时,心里所想的都是关于犹大、亭拿和剪羊毛这些具体事物,而不是那些超越具体人物、地点和世俗用途的属灵含义。然而天使因其处于属灵层面,从这些话语中所领悟的正是前面所述的那些属灵意义。这是因为当字义转化为属灵意义时,那些关于具体人物、地点和世界的事物就会消退,而由关于教会、其状态和其中用途的属灵含义所取代。
【3】这种解释确实看起来难以置信。这是因为人在世上生活时,总是从自然和世俗的角度思考问题,而不是从属灵和属天的层面思考。那些沉浸于肉体和世俗事物中的人,不仅不知道属灵和属天之事的存在,更不了解这些事物与世俗和自然之事的区别。然而这种区别确实存在,就像人的灵与身体的区别一样。属灵意义寓于字义之中,正如人的灵寓于身体之中;而且即使字义消失,属灵意义仍然存在。因此,这内在意义可以被称为圣言的灵魂。
4858、”脱去寡妇的衣裳”象征对源于良善之真理的模仿。这里的”寡妇”代表那些虽处于无善之真理中,却渴望被善引导的人,如第4844节所述。”寡妇所穿的衣服”代表这种真理,因为在圣言中”衣服”象征着真理,如第2576,4545,4763节所述。因此,”脱去这些衣服”表示除去寡妇的代表意义,即除去无善之真理的象征,而她”用帕子蒙面”则表示对源于良善之真理的模仿。
4859、”她用帕子蒙面”象征着真理处于遮蔽状态。”用帕子蒙面”这一行为代表着隐藏和遮蔽那源于良善的真理,正如第4658节所述。这种遮蔽与结合有关:在古代,新娘初次见到新郎时会用帕子蒙面,就如创世记中记载利百加初见以撒时那样(24:65)。这种做法象征着真理的表象状态,如第3207节所述。在对应的意义上,”妻子”象征真理,”丈夫”象征良善;而真理在与良善结合之前,其本质是不完全显明的,这就是为什么新娘初见新郎时要用帕子蒙面来代表这一属灵真理。
他玛的情况正是如此。她原本期望与犹大的儿子示拉成婚,但因未得到应许,便期望其父履行近亲结婚的义务。因此,她像新娘一样蒙面,而非如妓女,尽管犹大误解了她的意图。当时妓女也确实会蒙面,如第15节所述。犹大将她误认为妓女这一事实本身具有代表意义:犹大族(由犹大所代表)将教会的内在真理视为不洁,因此犹大如同与妓女结合,但他玛与他的关系却非如此。
正因为这个民族无法以其它方式理解内在真理,”用帕子蒙面”在此象征着真理的遮蔽状态。这一真理的遮蔽同样体现在摩西的事例中:当他从西奈山下来时,他脸上的皮肤发光;每当他与百姓说话时就用帕子遮脸(出埃及记34:28至末)。”摩西”代表被称为律法的圣言,如创世记第十八章序言所述。因此圣言中有时称为”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5:17;11:13;22:34,36,40),有时称为”摩西和先知”(路加福音16:29,31;24:27,44)。”他脸上的皮肤发光”象征着圣言的内在本质,因为”脸”表示内在(参358,1999,2434,3527,4066,4796,4797节)。这发光是因为属灵事物处于天堂之光中。而”每当他与百姓说话就遮脸”则象征着内在真理对这个民族是被遮蔽的,以致他们无法承受其中的任何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