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史公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下)》第十三章 圣餐(708-724节)

《真实的基督教(下)》第十三章 圣餐(708-724节)

708.“酒”和“血”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一点从主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耶稣拿起杯子,说,这是我的血。(马太福音26章; 马可福音14章; 路加福音22章)

创世记: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创世记49:11)

这是指主。以赛亚书:

万军之耶和华必为所有人民用肥甘设摆筵席,用陈酒或甜酒设摆筵席。(以赛亚书25:6)

这是指主将要设立的圣餐的圣礼。同一先知书:

哦,你们一切干渴的,都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也来,买了吃;不用银钱,也来买酒。(以赛亚书55:1)

他们要在天国喝的新“葡萄树的果实(或葡萄汁)”(马太福音26:29; 马可福音14:25; 路加福音22:17,18),只是指新教会和天堂的真理。因此,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教会被称为葡萄园(如以赛亚书5:1-4; 马太福音20:1-13);主称自己为“真葡萄树”,称被嫁接到祂里面的人为“枝子”(约翰福音15:1,6);类似经文还有更多。

709.由此可见,主的肉和血,以及饼和酒在三重意义,即属世、属灵和属天意义上是什么意思。在基督教界,所有充满宗教信仰的人都可以知道(他若不知道,也可以学到),既有属世营养,也有属灵营养,属世营养是为了身体,属灵营养是为了灵魂;因为在摩西五经,主耶和华说: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人活着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申命记8:3)

由于身体会死亡,而死后灵魂还活着,所以可推知,属灵营养是为了永恒的救赎。由此谁不能看出,这两种营养绝不可混淆?有人若把它们混淆了,就必对主的肉和血、饼和酒形成属世和感官观念,这些观念都是物质、肉体和肉欲的,会窒息关于这最神圣的圣礼的属灵观念。但如果有人头脑如此简单,以至于除了他亲眼看到的东西外,不能出于他的理解力想到任何东西,那么我建议他,当他拿起饼和酒,听到它们被称为主的肉和血时,就在自己里面,或在灵魂深处想到,圣餐是最神圣的敬拜行为,并牢记基督的十字架受难和祂对人类救赎的爱。因为祂说:

这为的是记念我。(路加福音22:19)

又:

人子来是要交出自己的生命,为多人作赎价。(马太福音20:28; 马可福音10:45)

又:

我为羊舍命。(约翰福音10:15,17; 15:13)

710.这一点也可以通过对比来说明。谁不纪念和热爱那个出于爱国的热情而与敌人战斗,直至死亡,从而使祖国从奴役的枷锁中解放出来的人呢?谁不纪念和热爱那个当看到自己的同胞陷入极度贫困,因严重的饥荒而在自己眼前饿死时,出于怜悯拿出家里所有的金银,并免费分发的人呢?谁不纪念和热爱那个出于爱和友谊而牵来他仅有的羔羊,把它屠宰了,为客人设摆盛宴的人呢?等等。

III. 当理解了这一切时,谁都可以看出,圣餐包含了教会的一切和天堂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

711.前面说明,主自己就在圣餐中,肉和饼是爱之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血和酒是智慧之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所以圣餐包含了三样事物,即:主、祂的神性良善和祂的神性真理。因此,既然圣餐包括和包含了这三者,那么可知,它也包括和包含了天堂和教会的普遍性。由于一切细节都取决于普遍性,正如所容纳之物取决于容纳它们之物,所以也可知,圣餐包括和包含了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细节。由此得出的第一个结论是,既然主的肉和血,同样饼和酒,都是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两者都来自主,并且就是主,那么圣餐包含了教会和天堂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

712.众所周知,教会有三个要素,即神、仁爱和信仰,教会的一切都与作为其普遍性的这三者有关。这三者与刚才提到的那三者是一样的,因为圣餐中的神是主,仁爱是神性良善,信仰是神性真理。仁爱不就是人从主那里所行的良善吗?信仰不就是人从主那里所信的真理吗?这就是为何就人的内在而言,人里面有三样事物,即:灵魂或心智、意愿和理解力。这三者是这三个普遍性的容器;灵魂本身或心智是主的容器,因为它从主而活;意愿是爱或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或真理的容器。因此,灵魂或心智中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不仅与天堂和教会的三个普遍性有关,而且从它们那里发出。凡从人发出的东西,无不包含心智、意愿和理解力。他若被剥夺了这三者中的任何一个,只会变成无生命之物。同样,人的外在也有三样事物,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与它们有关,并依赖于它们,即:身体、心和肺。身体的这三样事物对应于心智的三样事物,心对应于意愿,肺或呼吸对应于理解力。前面已经充分说明,这样的对应关系是存在的。因此,人里面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无论普遍还是具体,都是如此形成的,以至于成为天堂和教会的三个普遍性的容器。这是因为人被造为神的形像和样式,他如此被造,是为了他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

713.另一方面,还有与这三个普遍性对立的三个普遍性,即:魔鬼,邪恶和虚假。魔鬼(魔鬼是指地狱)与主直接对立,邪恶与良善直接对立,虚假与真理直接对立。这三者构成一体,因为魔鬼在哪里,哪里就有邪恶和随之而来的虚假。这三者,无论普遍还是具体,也包含地狱的一切和世界的一切;这些事物与天堂和教会相反。它们因是对立面,所以完全分离;但它们仍通过一种奇妙的服从,即所有地狱都服从天堂,邪恶服从良善,虚假服从真理而保持联系,《天堂与地狱》(536-544节)论述了这种服从。

714.为了细节可以按它们的顺序和联系而联结在一起,普遍性的存在是有必要的,它们源于普遍性,并在普遍性中持续存在,或安歇于普遍性。还有必要的是,细节要处于回应它们普遍性的某种形像,或说细节要与它们的普遍性具有一些相似之处,否则,整个世界及其一切部分都会灭亡。这种关系使宇宙中的一切事物从创造的第一天起直到现在,都保持了完整性,并将继续保持完整性。众所周知,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这是因为一切事物都是由神出于爱之神性良善通过智慧之神性真理创造的。你任取一物,一个动物,一棵灌木,或一块石头,你都会发现这三个最普遍的原则,或三个基本的普遍性以某种关系而被刻在它们上面。

715.由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的最普遍原则或基本普遍性,所以代表主的麦基洗德给亚伯兰拿出饼和酒,并祝福他。关于麦基洗德,经上记着:

撒冷王麦基洗德给亚伯兰拿出饼和酒;他是至高神的祭司。他为亚伯兰祝福。(创世记14:18,19)

麦基洗德代表主,这一点从诗篇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诗篇110:4)

这话论及主,这一点可见于希伯来书(5:5-10; 6:20; 7:1,10-11,15,17,21)。他拿出饼和酒,是因为这两者包括了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一切,因而包括了祝福的一切,就像圣餐中的饼和酒一样。

IV. 主和祂的整个救赎完全存在于圣餐中

716.从主的话明显可知,祂完全存在于圣餐中,无论是在祂得了荣耀的人身方面,还是在人身从中发出的神性方面。祂的人身存在于圣餐中,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马太福音:

耶稣拿起饼来,擘开,递给门徒,说,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子,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的血。(马太福音26:26-28; 马可福音14:22-24; 路加福音22:19,20)

约翰福音:

我就是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吃我肉,喝我血的人有永生,并且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1,56)

从这些话很明显地看出,在得了荣耀的人身方面的主就在圣餐中。祂也在人身从中发出的神性方面而完全存在于圣餐中,这一点从这句话明显看出来:

祂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

祂以神性从天上降下来,因为经上记着: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3,14)

又:

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3:35; 16:15)

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以及其它地方。此外,祂的神性无法与祂的人身分离,就像灵魂无法与身体分离一样。因此,当说到在其人身方面的主完全存在于圣餐中时,可以推知,人身从中发出的神性和这人身一起在那里。既然祂的“肉”表示祂的爱之神性良善,祂的“血”表示祂的智慧之神性真理,那么很明显,无论在其神性方面,还是在其得了荣耀的人身方面,主整个都全在于圣餐中;因此,圣餐是属灵的食粮。

717.主的整个救赎都在圣餐中,这一事实从刚才所说的可推知,因为主完全存在于哪里,祂的整个救赎也完全存在于哪里。事实上,就其人身而言,祂是救赎主,因而也是救赎本身。祂完全存在于哪里,哪里就不缺乏救赎的任何部分;因此,所有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都成为祂的赎民。由于救赎是指从地狱释放出来,与主结合,并得救(参看TCR 719-730节,更详述的论述可参看救赎那一章,TCR 114-133节),所以圣餐中的这些果实被归于人,不是直到主希望的程度(因为祂出于其神性之爱希望将一切都归于人),而是直到人接受的程度;接受的人在他接受的程度内被救赎。由此清楚可知,主救赎的效果或益处和果实临到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身上。

718.凡具有健全心智的人,都有能力从主那里接受智慧,也就是说,有能力将真理增多,直到永恒,智慧从这些真理中形成。他也有能力接受爱,也就是说,有能力结出良善,直到永恒,爱从这些良善中形成。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爱的这种永恒结实,并真理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的永恒增多被赐给了天使,也被赐给了那些成为天使的人;由于主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所以可推知,人有能力使自己与主结合,并使主与他自己结合,直到永远。然而,由于人是有限的,所以主的神性本身不能与他结合,只能附着于他,或紧挨着他;例如,阳光不能与眼睛结合,或声音不能与耳朵结合,只能附着于它们,或紧挨着它们,从而赋予看见和听见的能力。因为人本身不是生命,甚至主在其人身方面也不是生命(约翰福音5:26);相反,人只是生命的容器;生命本身只附着于人,或紧挨着人,而不是与他结合。补充这些观察,是为了让读者可以理性明白,主及其救赎如何完全存在于圣餐中。

V. 主与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同在,并向他们打开天堂,祂也与那些不配靠近的人同在,但不向他们打开天堂;因此,正如洗礼是引入教会,圣餐则是引入天堂

719.下面的两个章节解释了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是谁,那些不配靠近的人又是谁;因为确定了这一点,就能从对立面知道那一点(TCR 722-724,725-727节)。主既与配得上的人同在,也与不配的人同在,因为祂全在于天堂和地狱,也全在于世界,因而既与恶人同在,也与善人同在。但祂既普遍又个体地与善人,即重生的人同在;因为主在他们里面,他们在主里面,主在哪里,哪里就是天堂。此外,天堂构成主的身体;因此,在祂的身体里,也就是在天堂里。

但主与那些不配靠近圣餐之人的同在,是祂的普遍同在,而不是祂的个体同在,或换句话说,是祂的外在同在,而不是祂的内在同在。主的普遍或外在同在,使人作为人活着,享有知道、理解并出于理解理性说话的能力;因为人是为天堂而生的,因而也是属灵的,不像动物那样只是属世的。他还享有意愿和实行他能出于其理解力知道、理解并由此理性谈论的任何事。但如果意愿弃绝理解力的真正理性事物,而这些事物本质上也是属灵的,那么人就变成外在的。

因此,对那些只明白真理和良善的人来说,主的同在是普遍的或外在的,而对那些也意愿并实行真理和良善的人来说,主的同在既是普遍的,也是个体的,或既是内在的,也是外在的。那些只明白和谈论真理和良善的人,就像有灯没有油的愚拙童女;而那些不仅明白和谈论真理和良善,还意愿和实行它们的人,就是那些被允许赴婚筵的聪明童女,而前者站在门口敲门,却没有被允许进入(马太福音25:1-12)。由此可见,主与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同在,并向他们打开天堂;祂也与那些不配靠近圣餐的人同在,但不向他们打开天堂。

720.然而,千万不要认为主向那些不配靠近圣餐的人关闭天堂;祂不会向任何人这样做,甚至直到他在世上的生命结束,而是人向自己关闭天堂,他通过弃绝信仰和生活的邪恶而向自己关闭天堂。然而,人不断被保持在可能悔改和归信的状态中,因为主不断同在,并敦促被接受;祂说:

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而开门,我就进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因此,错在于不开门的人自己。死后情况就不同了;那时,天堂关闭,不能向那些一直走到生命尽头都不配靠近圣餐的人敞开;因为那时,他们心智的内层是固定和确定的。

721.洗礼那一章已经说明,洗礼是引入教会;圣餐是引入天堂,这一点从刚才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只要清楚理解它们。这两项圣礼,即洗礼和圣餐,就像通往永生的两扇门。每个基督徒都通过洗礼这第一扇门,被允许并引入教会从圣言中所教导的关于未来生活的内容;这一切教导都是方法,人可以通过这些方法为天堂做好准备,并被引入天堂。第二扇门是圣餐,凡允许自己被主准备和引导的人,都通过圣餐被允许并引入天堂;再没有其它通用的门。这两项圣礼可以比作生为王位继承人的王子所接受的教育和加冕礼;他首先被教导管理艺术的知识,其次加冕和管理。它们也可以比作生来要继承大笔遗产的儿子;他首先学习和接受与正确管理财产和财富有关的东西,其次是开始拥有和管理它们。它们还可以比作盖房子,并在里面居住;以及一个人从童年时期,直到他变得独立,能行使自己的权力或判断力时的年龄,再到他随后的理性和属灵生活的教育历程。在每种情况下,在人能进入第二个阶段之前,第一个阶段必须先到来,因为没有第一个阶段,第二个阶段是不可能的。这些例子有助于说明,洗礼和圣餐就像两扇门,人通过这两扇门被引入永生;越过第一道门有一个平原,他必须穿越这个平原。第二扇门是目标,那里有他一直追求的奖赏。因为棕榈枝要到奋斗或争战后才能颁发,奖品要到比赛结束后才能颁发。

VI. 配得上靠近圣餐的,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和对邻之仁的人,因而是那些重生的人

722.凡研读圣言的基督徒都知道、承认和感知到,神、仁爱和信仰是教会的三个普遍性,因为它们是救赎的普遍方法。理性本身当有任何属灵之物在里面时,就会教导,必须承认神,以便人可以拥有宗教信仰,他里面也可以有教会的东西。因此,人若来领受圣餐,却不承认神,就是亵渎它;因为他用眼睛看到饼和酒,用舌头品尝它们,而在心智中却思想:“这不就是一个无用的仪式吗?这饼、这酒,和我自己桌子上的有什么不同?然而,我领受圣餐,是为了避免被神职人员,以及普通民众指控为臭名昭著的无神论者。”

承认神之后,仁爱是能使人配得上靠近圣餐的第二个方法,这一点从圣言和整个基督教界在靠近圣餐前宣读的劝诫明显看出来。这一点从圣言明显看出来:

第一条诫命是爱神高于一切,并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4-39; 路加福音10:25-28)

保罗书信:

有助于救恩的有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或仁爱。(哥林多前书13:13)

约翰福音: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但若有人是敬拜神的,又遵行祂的旨意,神才听他。(约翰福音9:31)

马太福音: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7:19,20; 路加福音3:8,9)

这一点从整个基督教界在参加圣餐前宣读的劝诫也明显看出来。人们到处都被如此郑重地告诫,要通过和解和悔改而处于仁爱。我只从英国教会对领受圣餐者的劝诫中引用下面这些话:“成为配得上领受圣餐者的‘途径和方法’是,首先按照神诫命的准则,检查自己生活中的言行;无论你们在哪里察觉自己冒犯了,要么通过意愿、话语,要么通过行为冒犯了,就在那里哀叹自己的罪恶,完全怀着纠正生活的目的而向全能的神忏悔。你们若察觉自己的冒犯是不仅得罪神,还得罪邻舍的那种,就要与他们和解,准备好为你们对他人所造成的一切伤害和错误而竭尽全力地作出赔偿和补偿;同样准备好饶恕别人的过犯,就像你们愿自己的过犯在神手里蒙饶恕一样;否则,领受圣餐只会加重你们的诅咒。因此,你们当中若有人亵渎神,阻碍或诽谤祂的圣言,通奸,或怀有恶意,或嫉妒,或犯下其它任何严重罪行,就请你悔改你的罪,否则不要到圣桌前;免得领受圣礼之后,魔鬼进入你,就像进入犹大一样,使你充满一切的罪孽,将你的身体和灵魂尽都毁灭。”

对主的信仰,是配得上享用圣餐的第三个方法,因为仁爱和信仰构成一体,就像春天的热和光构成一体一样,每棵树都从两者的结合中拥有新的生命。同样,每个人都从属灵之热,即仁爱,和属灵之光,即信之真理中拥有生命。对主的信仰实现这一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凡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却要活着(约翰福音11:26)

又: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神爱世人,甚至赐下祂的独生子,叫一切信祂的得永生。(约翰福音3:15,16)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约翰一书:

我们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神的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723.改造和重生那一章已经说明,人通过行如一体的这三者重生,即主、仁爱和信仰;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进天堂。因此,主只能向重生的人打开天堂,属世死亡后,引入天堂不会赐予其他人。配得上靠近圣餐的重生之人,是指那些从内在处于教会和天堂的这三个要素的人,而不是那些只从外在处于它们的人,因为后者不是用灵魂,只是用舌头承认主,不是用心,只是用身体实践对邻之仁。照主的话说,这是那一切作孽的人:

那时,你们要开始说,主啊,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但我要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吧。(路加福音13:26-27)

724.这些观点和前面的观点一样,可以通过各种对比和对应关系来说明,如:除了那些地位和级别高的人外,没有人被允许来赴皇帝或国王的筵席;甚至这些人在出席之前,也要穿上得体的衣服,戴上合适的饰品或徽章,以便受到亲切友好的接待。那么,为什么人们就不应该这样来赴主的筵席呢?主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启示录17:14),所有人都被呼召和邀请来赴祂的筵席。然而,只有那些属灵地配得上,并穿着尊贵服饰的人,从席上起身后,才被允许进入天堂的宫殿,享受那里的喜乐,被尊为王子,因为他们是大君王的儿子,后来天天与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一同坐席(马太福音8:11),他们表示属天神性或神性属天之物、属灵神性或神性属灵之物和属世神性或神性属世之物方面的主。这些观点也可以比作地上的婚礼,只有新郎和新娘的亲朋好友被邀请参加。如果有其他人来了,他确实被允许进入,但他在席上没有位子,所以只好离开。对那些被呼召参加作为新郎的主和作为新妇的教会的婚礼之人来说,也是如此;在他们当中,那些通过被主重生获得新的家谱,或说通过重生从主那里获得血统的人才是亲朋好友。此外,在世上,没有人会与别人建立友谊,除非他真诚地信任别人,乐意为他服务。他会把这样一个人,而不是其他人算在自己的朋友中间,并把自己的财产托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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