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史公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2025)》四二、一切完满都会随着等级并按照等级的规律而增长和上升

《圣爱与圣智(2025)》四二、一切完满都会随着等级并按照等级的规律而增长和上升

四二、一切完满都会随着等级并按照等级的规律而增长和上升

199、一切完满都会随着层级并按照层级的规律而增长和上升。正如在第184至188节中所阐述的,层级分为两种:广度层级和高度层级。广度层级可以比作光明逐渐过渡到阴影,或智慧逐渐过渡到无知的过程。而高度层级则类似于目的、原因和果的关系,或是先、后、末的关系。当我们谈论高度层级时,使用”上升”或”下降”这样的词,因为它们与高度相关;而谈论广度层级时,则使用”增长”或”减少”这样的词,因为它们与广度相关。这两种层级的性质完全不同,彼此之间毫无共同之处,因此我们必须清晰地区分它们,决不能混淆。

200、一切完满都随着层级并按照层级的规律而增长和上升。这是因为所有谓词都必然遵循其主词,而完满与不完满是普遍适用的谓词,它们可用来描述生命、能力和形式等各个方面。生命的完满本质上就是爱与智慧的完满。由于意志和理智是承载爱与智慧的容器,因此生命的完满同时也体现为意志和理智的完满,进而表现为情感和思维的完满。同样地,由于灵性之热承载着爱,灵性之光承载着智慧,这些要素的完满最终都可以归结为生命的完满。

【2】能力的完满指的是所有被生命驱动和推动的事物的完满,即使这些事物本身并不具有生命。这种能力的例子包括大气的实际运作,也包括人体内外的有机物质以及各类动物体内的有机物质。同样,自然界中所有直接或间接从太阳获得活动能力的事物也属于这种能力范畴。

【3】形式的完满与能力的完满是密不可分的,因为能力的性质决定了形式的性质。它们之间唯一的区别在于:形式是实体本身,而能力是这些实体的活动表现。因此,这两者遵循着相似的完满层级。即使是那些不具备能力的纯粹形式,也会按照层级的规律而呈现出完满的状态。

201、本节不讨论生命、能力和形式的完满如何按照广度层级(即连续层级)增长或减少,因为这些层级在世界上已为人所知。我们要探讨的是它们如何按照高度层级(即离散层级)上升或下降,这些层级目前在世界上还鲜为人知。

完满如何按照这些层级上升和下降,仅从自然界的可见现象中很难完全理解,但从灵界的可见现象中却能清楚地认识。在自然界中,我们只能观察到事物越是从内部深入考察,就越显得奇妙。这种奇妙可以在人体器官中看到,如眼睛、耳朵、舌头、肌肉、心脏、肺部、肝脏、胰腺、肾脏等内脏;在植物的种子、果实和花朵中也能发现;同样在金属、矿物和石头等物质中也可观察到。

虽然人们普遍认识到这些事物越是从内部观察就越显奇妙,但很少有人意识到这种内部结构是按照高度层级(离散层级)逐步完善的。这种对层级的认知缺失阻碍了人们对这一真理的理解。

然而,这些相同的层级在灵界中却清晰可见,因为整个灵界从最高到最低都明确地按这些层级分立。因此,我们可以从灵界获得对这些层级的认知,进而推断出自然界中存在的能力和形式的完满是如何遵循相似的层级规律的。

202、灵界中存在三层天堂,它们是按照高度层级有序排列的。最高天堂的天使在各个方面都比中间天堂的天使更加完满,而中间天堂的天使则在各个方面都比最低天堂的天使更加完满。这些完满的层级差异如此之大,以至于最低天堂的天使甚至无法达到中间天堂天使完满程度的起点,同样,中间天堂的天使也无法达到最高天堂天使完满程度的起点。这种说法乍听起来似乎有悖常理,但却是一个真实的事实。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这些天堂是按照离散的层级(而非连续的层级)来组织和结合的。

【2】通过亲身经历,我发现上层与下层天堂的天使在情感、思维以及由此产生的言语方面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以至于它们之间完全没有共同之处。他们之间的交流只能通过对应关系实现,这种对应关系是通过主对所有天堂的直接流注,以及通过最高天堂对最低天堂的间接流注而建立的。

【3】这些差异如此特殊,以至于无法用自然界的语言来表达或描述,因为天使的思维是属灵的,不能用自然界的概念来理解。这些内容只能由天使们自己通过他们特有的语言、声音和文字来表达和描述,而不能用人类的语言。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常说在天堂所见所闻是难以言表的。

然而,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稍微理解这些差异:最高天堂(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们的思维专注于目的,中间天堂(第二层天堂)的天使们的思维专注于原因,而最低天堂(第一层天堂)的天使们的思维专注于结果。

【4】这里需要特别说明一点:从目的思考与关于目的思考是不同的,从原因思考与关于原因思考是不同的,从结果思考与关于结果思考也是不同的。下层天堂的天使能够思考关于原因和目的的事,但上层天堂的天使则能从原因和目的本身来思考。后者代表更高的智慧,而前者则属于较低层次的智慧。从目的思考体现智慧,从原因思考体现聪明,从结果思考则体现知识。这清楚地表明,一切完满都是按照这些层级并依照这些层级而上升和下降的。

203、人的内在,即其意志和理智,在其层级结构上与天堂相似,这是因为就心智的内在而言,人本质上是一个微型的天堂。因此,人的内在完满性也与天堂的完满性相似。

然而,只要人还活在世上,这些完满性就不会显现出来,因为此时的人处于最低层级。从这最低层级的视角,人无法认识更高的层级。只有在死后,这些层级才会被认识到,因为那时人会进入与他的爱与智慧程度相对应的层级。在那时,人成为天使,能够思考和谈论那些对世上的人来说难以言表的事物。

这时,人的整个心智都会被提升,而且这种提升不是简单的线性提升,而是以三重的比例提升。这种提升包含了高度的层级和广度的层级。但是要注意的是,能够上升和被提升到这些层级的,只有那些在世上不仅接受真理,而且将真理实践于生活中的人。

204、表面上看,似乎先在的事物比后在的事物不完满,或者说简单的事物比复合的事物不完满。但事实恰恰相反:作为后在事物之源的先在事物,或者说作为复合事物之基础的简单事物,实际上是更完满的。

这是因为先在者或更简单者更为纯粹,它们较少被缺乏生命的物质所遮蔽,因而更接近神性,也就更接近主所在的灵性太阳。完满本身存在于主之中,并通过灵性太阳显现,这是主的圣爱和圣智的最初发出。这完满随后依次传递给直接继起的事物,按照秩序一直延伸到最低层。随着与源头的距离增加,完满程度也相应减少。

如果先在者和简单者不具备这种卓越的完满性,人类和动物就不可能从种子中产生并维持生存,树木和灌木的种子也不可能生长和繁殖。这是因为,一个事物越是处于先在的位置,越是简单,就越完满,也就越能免于损害。

四三、在连续秩序中,第一层级构成最高层,第三层级构成最低层;而在同时秩序中,第一层级构成至内层,第三层级构成最外层

205、关于连续秩序和同时秩序的层级关系,存在着一个重要的规律:在连续秩序中,第一层级位于最高处,第三层级位于最低处;而在同时秩序中,第一层级位于最内层,第三层级位于最外层。连续秩序是从最高到最低垂直排列的。这种排列在天使天堂中可以看到:第三层天位于最高处,第二层天在中间,第一层天在最低处。在这种秩序中,天使的爱与智慧状态、灵性的热、光和气,以及所有形式和能力的完满度都遵循相同的排列方式。

【2】当我们考虑这种高度层级或离散层级的连续秩序时,可以将其比作一根分为三层的柱子:最上层包含最完满、最美丽的事物,中间层的完满度和美丽程度较低,而最底层的完满度和美丽程度更低。

【3】而同时秩序则呈现出不同的样态。在这种秩序中,连续闪序中最高(最完满、最美丽)的部分位于最内层,次一级的部分位于中间层,最低级的部分位于外围。

这种同时秩序可以比作一个三层构成的固体:中心含有最精细的部分,周围是较粗糙的部分,最外层是最粗糙的部分。这就像把前面提到的那根柱子压平成一个平面:原来的最高层变成了最内层,中间层保持在中间,最低层变成了最外层。

206、由于连续秩序中的最高层对应于同时秩序中的最内层,最低层对应于最外层,这一对应关系在圣言中也有所体现:凡提到”较高”之处都象征”较内”的含义,提到”较低”之处则象征”较外”的含义。这一象征关系同样适用于”向上”与”向下”的概念,以及”高处”与”深处”的概念。

207、在一切最终形态的事物中都存在着同时秩序的离散层级。这可以在每块肌肉中的运动纤维、每根神经中的纤维,以及每个脏器和器官中的纤维和血管中看到,它们都遵循这样的秩序:最内层的是最简单且最完满的成分,最外层则是由这些成分构成的复合物。

这种层级秩序同样存在于每个种子、每个果实,以及每种金属和石头中。它们的各个部分都遵循这一规律,这些部分共同构成整体。在这些层级中,各部分都有其最内层、中间层和最外层,因为它们是从简单物逐步组合而成的。这些简单物是它们的基本实体或物质,通过连续的组合、束聚和凝聚形成了更复杂的结构。

208、简言之,这样的层级存在于一切最终的事物中,因而存在于一切结果中。这是因为一切最终都由在先者构成,而在先者来自其最初者;同样,一切结果由原因构成,而原因来自目的。如前所述,目的是原因的一切,原因是结果的一切。因此,目的构成至内,原因构成中间,结果构成最终。这种情况同样适用于仁爱与智慧的层级、热与光的层级,以及人里面情感与思维的器官形式的层级,这些将在后文详述。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第38节及其它处也论及了这些层级的连续秩序和同时秩序,并指出类似的层级存在于圣言的每一处。

四四、最终层级是先前诸层级的综合、容器和基础

209、最终层级是先前诸层级的综合、容器和基础。

本篇所论述的层级理论,迄今已通过两个世界中的诸多现象得到阐明,如:天使所在的天堂的层级,天使那里的热、光、气的层级,人体内的诸多层级,还有动物界和矿物界的层级。然而,这一理论的应用范围更为广泛;它不仅适用于自然事物,也适用于公民事务、道德事物和灵性事物,以及这些领域中的一切整体和细节。这一层级理论能够扩展到如此广泛领域的原因有两个:第一个原因是,在一切可以谈论的事物中,都存在着一个三元结构,即所谓的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之间按照高度的层级而存在。

【2】第二个原因是这样的:所有公民、道德和灵性领域的事物,都不是某种脱离实质存在的抽象概念,而是实实在在的实体。就像爱与智慧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具体的实体(这一点在前面第40到43节已经证明过),同样地,所有我们称之为公民的、道德的和灵性的事物也都如此。虽然我们可以在思维中把这些事物抽象地分开来考虑,但它们本质上并非抽象的存在。举例来说,情感与思维、仁义与信仰、意志与理智都是如此。这些与爱和智慧的情况相似:它们都不可能独立于其主体(也就是实体)而存在,而是作为这些主体或实体的状态而存在。它们是主体的变化,这些变化会产生各种变异,这一点我们将在后面详细讨论。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当我们说到实体时,也包含了形式的概念,因为没有形式就不可能有实体的存在。

第二个原因是这样的:所有公民、道德和灵性领域的事物,都不是某种脱离实质存在的抽象概念,而是实实在在的实体。就像爱与智慧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具体的实体(这一点在前面第40到43节已经证明过),同样地,所有我们称之为公民的、道德的和灵性的事物也都如此。虽然我们可以在思维中把这些事物抽象地分开来考虑,但它们本质上并非抽象的存在。举例来说,情感与思维、仁义与信仰、意志与理智都是如此。这些与爱和智慧的情况相似:它们都不可能独立于其主体(也就是实体)而存在,而是作为这些主体或实体的状态而存在。它们是主体的变化,这些变化会产生各种变异,这一点我们将在后面详细讨论。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当我们说到实体时,也包含了形式的概念,因为没有形式就不可能有实体的存在。

210、人们习惯于将意志与理智、情感与思维、仁义与信仰从它们所依附的实体中抽象出来进行思考,这种思维方式导致我们丧失了对这些事物的正确认识。实际上,这些都是实体或形式的状态,就像感觉和行动一样。感觉和行动不可能从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中分离出来独立存在;如果将它们抽象或分离出来,那就只是理性思维中的产物而已。这就像是想要离开眼睛而谈论视觉,离开耳朵而谈论听觉,离开舌头而谈论味觉一样,都是不可能的。

211、所有公民、道德和灵性领域的事物,都遵循着与自然界事物相似的进展规律。这种进展不仅包含连续的层级,还包含离散的层级。离散层级的进展方式,就像是从目的到原因,再从原因到效果的进展过程。我想要借助前面提到的概念来阐明并证实这样一个观点:最后的层级是先前所有层级的综合、容器和基础。这些概念包括爱与智慧、意志与理智、情感与思维、仁义与信仰。

212、最终的层级是先前所有层级的综合、容器和基础,这一点从目的和原因到结果的进展过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通过受启发的理性,我们可以理解到结果果是原因和目的的综合、容器和基础。然而,有一点可能不那么容易理解:目的及其所有要素,以及原因及其所有要素,都实际存在于结果之中,而且结果是它们的完整综合。

这一真理可以从本章前面讨论的内容得到证实,特别是从以下要点:事物形成三重系列,一个源于另一个;结果本质上就是目的的最终状态;正因为最终状态是综合,它也就成为容器和基础。

213、就爱与智慧而言,爱是目的,智慧是实现的原因,功用是结果;功用,是爱与智慧的综合、容器和根基。而且,功用作为综合和容器的特质在于:爱的一切要素和智慧的一切要素都实际存在于其中,形成完整的同在状态。它们同步存在之所。然而,需要特别明白的是:爱和智智慧的一切要素,只要它们是同质且和谐的,就会存在于功用之中,这一点已在上文第189至194节中详细论述和阐明。

214、在相似层级的序列中也有情感、思维和行动,因为一切情感都关联于爱,一切思维关联于智慧,一切行动关联于功用。在相似层级的序列中有仁义、信仰和善行,因为仁义属于情感,信仰属于思维,善行属于行动。在相似层级的序列中还有意愿、理解和实践,因为意愿属于爱且由此属于情感,理解属于智慧且由此属于信仰,实践属于功用且由此属于行为。正如智慧与爱的一切要素都存在于功用之中,同样,思维与情感的一切要素都存在于行动之中,信仰与仁义的一切要素都存在于善行之中,如此类推;但这一切都是同质的,即是和谐一致的。

215、每个序列的最终事物,即功用、行动、行为和实践,是先前一切事物的综合与容器,这一真理尚未为人所知。表面上看,在功用、行动、行为和实践中所见似乎不过是与运动相关的事物;然而实际上,先前的一切事物都确实存在于其中,且如此完整,以致无一缺失;它们被包含其中,如同美酒存于酒器之中,家具存于房屋之中。这些事物之所以不显明,是因为人们仅从外部观察,而从外部看来,它们不过是活动与运动而已。这就像当手臂运动时,人们并不知道有千条运动纤维协同产生每一个动作,也不知道这些运动纤维与千万种思维和情感相对应,正是这些思维和情感激发着运动纤维;由于这些活动发生在内部,故而对于任何身体感官都不显明。

【2】这是一个已知的事实:若非通过思维从意愿而来,没有任何事物能在身体中或通过身体发生作用。正因为意愿和思维都在运作,意愿与思维的一切整体及其各个部分必然存在于行动之中,二者无法分离。因此,他人能够通过观察一个人的行为来判断其源于意愿的思维,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意图。我得知这样一个事实:天使仅凭一个人的行为就能感知并看见行为者的一切意愿与思维;第三层天的天使能从其意愿中感知目的(即为何而行),第二层天的天使则能感知使目的发生作用的原因。正因如此,圣言中多次命令要有善行,并且说明可以通过行为认识一个人。

216、根据天使的智慧,除非意愿与理解,或说情感与思维,以及仁义与信仰,在可能的情况下将自身注入并包裹于行为之中,否则它们不过如同转瞬即逝的空气,或如同消散于空中的影像。唯有当人付诸行动时,这些才能真正留存于人之中,成为其生命的一部分。原因在于:最终事物是先前诸事物的综合、容器与基础。与善行分离的信仰正是这样的空中楼阁;未经实践的信仰与仁义也是如此。唯一的区别在于:持守信仰与仁义的人既知道也愿意行善,而那些持守与仁义分离之信仰的人则不然。

四五、高度层级在其最末层中达到完满并具有力量

217、高度层级在其最末层中达到完满并具有力量。

前一节已经表明,最终层级是先前诸层级的综合与容器。由此可知,先前诸层级在其最末层中达到完满,因为它们存在于其结果之中,而每个结果都充满了它的原因。

218、这些上升和下降的层级(也称为先前与后继的层级,即高度层级和离散层级)在其最末层中达到其潜能,这一点可以通过前文所引用的一切可感知和可理解之事来证实。但在此,我仅想通过考察死物与活物中的努力、力量和运动来证明这一点。

众所周知,努力本身无法行动,而是通过与之相应的力量来行动,并借此产生运动;由此可知,努力是力量中的一切,并通过力量存在于运动中;又因为运动是努力的最末层级,努力通过运动发挥其潜能。努力、力量和运动的结合只能按照高度层级的方式进行;由于它们是离散的,所以这种结合不是通过连续性,而是通过对应关系实现的。

因为努力不是力量,力量也不是运动,但力量由努力产生(因为力量是被激发的努力),而运动则由力量产生。因此,潜能既不单独存在于努力中,也不单独存在于力量中,而是存在于运动中,即存在于它们的产物中。这一点可能仍显得不够明确,因为尚未通过自然界中可感知和可理解的事物来加以说明;然而,这确实是它们发挥潜能的进程。 

219、现在,让我们将这些原理应用于有生命的努力、有生命的力量和有生命的运动。在人里面——作为有生命的主体——有生命的努力就是与理智结合的意志;有生命的力量在人里面就是构成其身体内在的各个部分,其中所有部分都包含着以各种方式交织的运动纤维;而在人里面的有生命的运动就是行动,这行动是通过那些力量,由与理智结合的意志所产生的。属于意志与理智的内在事物构成第一层级;属于身体的内在部分构成第二层级;而作为它们总和的整个身体则构成第三层级。众所周知,属于心智的内在事物若不是通过身体中的力量就毫无潜能,而这些力量若不是通过身体自身的行动也同样没有潜能。

【2】这三者的作用不是通过连续性,而是通过离散性,即通过对应关系来发生作用。属于心智的内在事物对应于身体的内在部分,而身体的内在部分则对应于身体的外在部分,由此产生行动。因此,前两者是通过身体的外在部分而获得潜能。虽然在人没有行动时,如在睡眠和静止状态下,看似努力和力量在人里面仍具有某种潜能,但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努力与力量的决定性边界仍指向身体共同的运动器官——心脏与肺部。然而,当心肺活动停止时,力量也随之终止,努力也就随着力量的终止而终止。

220、由于整体或身体主要将其潜能界定于手臂和双手这些最末端的部位,因此在圣言中”手臂”与”手”用来象征潜能,而”右手”则象征更强大的潜能。这就是诸层级发展并显现为潜能的过程,因此,与人同在并与他的一切相对应的天使们,仅凭通过双手所做的行动,就能知道一个人在理智与意志、仁义与信仰方面是怎样的,从而知道他心智的内在生命以及由此在身体中所产生的外在生命是怎样的。

【2】天使们仅凭身体通过双手所做的行动就能有这样的认知,这常令我惊叹不已。我曾几次通过切身经历见证了这一点。据说,这就是为什么牧师授职仪式要通过按手来进行,也是为什么用手触摸象征着交流相通,此外还有其它类似的情况。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仁义与信仰的一切都存在于行为之中,而没有行为的仁义与信仰就如同环绕太阳的彩虹,终将消褪并被云层驱散。这就是为什么圣言中如此频繁地提到行为,说要付诸行动,并且说人的救赎取决于此;行出来的人被称为智者,不行的人则被称为愚人。

【3】但要明白,这里所说的行为是指人实际履行的功用;仁义和信仰的一切都存在于这些功用之中并以其为基础;与这些功用存在着对应关系,因为这种对应关系是灵性的,但它是通过作为主体的实质和物质来实现的。

221、通过上述内容可以被理智理解的两个奥秘现在可以揭示出来:第一个奥秘是,圣言在其字义上是在其完满中并在其潜能中。按照三个层级,圣言中有属天的意义、属灵的意义和自然的意义。由于这些意义在圣言中是按照高度的三个层级而存在,它们之间的结合是通过对应关系实现的。因此,最末端的意义,即自然的意义,也就是所谓的字义,不仅是与之对应的内在诸意义的综合、容器和基础,而且使圣言在其最末端的意义上处于其完满和潜能之中。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中已经通过许多例证得到确认(第27-36节,37-49节,50-61节,62-69节)。

【2】第二个奥秘是,主来到世上并取了人性,为的是使自己进入降服地狱并使天上地上的万物恢复秩序的潜能之中。祂将这个人性覆盖在祂原有的人性之上:祂在世上所取的人性,就像世人的人性一样,然而这两个人性(即祂原有的人性和祂在世上所取的人性)都是神性的,因而无限地超越天使和世人的有限人性。而且,因为祂完全地荣耀了祂的自然人性直到其最末端,所以祂与整个身体一起复活,这是任何人都做不到的。通过取了这个人性,祂具有了神性全能,不仅能降服地狱并使诸天恢复秩序,而且能永远控制地狱使其屈服,并拯救世人。这种潜能就是经上所说的”坐在神能力的右边”所表示的。

【3】因为主通过取了自然人性使自己成为最末端中的神性真理,所以他被称为”道”(Word,直译为“圣言”),并说”道成了肉身”;而最末端中的神性真理就是字义上的圣言;这是通过完成摩西和先知书中所有关于祂的预言而实现的。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善与真;人之所以为人,无非是由于此。但主通过取了自然人性,成为圣善和圣真本身,或者说是圣爱与圣智本身,无论在最初端还是在最末端都是如此。因此,在天使天堂中显现为太阳的主,在祂降世之后比降世之前放射出更强的光辉和更大的光芒。这个奥秘可以通过层级的教义被理智所理解。关于主降世之前的全能,将在后文论述。

四六、在一切受造物中,从最大到最小,都存在这两种层级

222、在一切受造物中,从最大到最小,都存在这两种层级。这包括离散层级和连续层级,也就是高度和广度的层级。然而,这一真理难以通过可见事物来说明,原因有二:最小的事物无法为肉眼所见,而可见的最大事物也不会清晰地显示出其层级的区分。因此,我们只能通过普遍原理来阐述这个真理。天使们正是通过理解这些普遍原理而获得智慧,并由此洞察具体事物的本质,所以我们可以借鉴他们对这些事物的见解。

223、天使们对这个问题的阐述是:在任何事物中,无论多么微小,都存在这两种层级。这个原则适用于一切存在:在动物界中找不到最小单位,在植物界中找不到最小单位,在矿物界中也找不到最小单位,甚至在以太和空气中也是如此。由于以太和空气是热与光的承载体,因此热与光本身也不存在最小单位。同样,由于灵性之热与灵性之光是爱与智慧的承载体,在这些层面上也不存在最小单位,它们都包含着这两种层级。

【2】天使们进一步阐明,情感、思维,乃至思维中的观念,即使在其最微小的单位中,也都包含着这两种层级。若缺少这两种层级,就不能称其为任何事物,因为它将不具备任何形式,没有任何性质,也不具有可以改变和变化的状态,因此也就无法存在。

【3】天使们通过一个深刻的真理来证实这一点:在创造者上帝——来自永恒的主——里面的无限事物是可区分的一体。在祂的无限性中,以及无限中的无限事物中,都存在着这两种层级,而这些层级在祂里面也是可区分的一体。由于这一切都源于祂,且所有受造物都是祂所创造的,每个受造物都以某种方式反映出祂内在的特质,因此在任何有限的事物中,即使是最小的,也必然包含这些层级。这些层级之所以在最大和最小的事物中都同样存在,是因为神性在一切事物中都保持不变。关于神人里面的无限事物如何分别为一,这在先前的17-22节已有论述;而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事物中的一致性,则在77-82节中有详细说明,并在155,169,171节中得到进一步阐释。

224、爱与智慧的最小单位,情感与思维的最小单位,乃至思维观念的最小单位中,都必然包含这两种层级。这是因为爱与智慧本质上是实体和形式的统一,正如在40-43节中所阐明的那样,情感与思维也遵循同样的原则。既然不存在没有这些层级的形式,如前所述,那么这些层级必然存在于这些最小单位中。

若试图将爱与智慧,或情感与思维从其形式中的实体分离出来,就等于否定了它们的存在,因为它们无法脱离其主体而独立存在。这些都是人在经历各种变化时所感知到的状态。

225、这两种层级存在于所有层次的创造物中,从最大到最小。在最大的层面上,它们存在于整个宇宙的完整结构中,自然界的整体系统中,灵界的完整体系中。它们也存在于每个帝国和王国的整体结构中,以及所有公民、道德和灵性事务的完整体系中。同样,它们存在于动物界、植物界和矿物界的整体中,以及两个世界(自然界和灵界)的所有大气层及其热和光的总体中。

在较小的范围内,这些层级同样存在于人的整体结构中,每种动物的完整形态中,每棵树木和灌木的整体中,以及每种石头和金属的结构中。这些不同层次的形式之所以都包含这两种层级,是因为创造它们的神性在最大和最小的事物中都保持不变,这一点在77至82节中已经详细论证过。

因此,无论是最个别的还是最普遍的事物,都以相似的方式体现了这两种层级的形式。

226、最大和最小的事物都具有这两种层级的形式,这一共同特征使它们从始至终保持着内在联系。这种相似性创造了它们之间的连接。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存在完全相同的最小单位。恰恰相反,正是通过这种差异性,所有个别的和最个别的事物才能保持其独特性。

在任何形式中,或在不同形式之间,都不存在完全相同的最小单位。这是因为在最大的事物中存在相似的层级结构,而这些最大的事物是由最小单位构成的。当这些层级在最大事物中形成了从最高到最低、从中心到边缘的连续差异时,我们就能明白,即使在具有相似层级的最小单位中,也不存在完全相同的个体。这种独特性贯穿了创造的各个层面,使每个存在都保持其特有的性质。

227、天使的智慧告诉我们,受造宇宙的完美性体现在共同与个别事物之间的相似性上,也就是最大与最小事物在这些层级上的相似关系中。正是通过这种相似性,每个事物都能认出其他事物与自己的共通之处,从而能在各种功用上相互结合,并最终效果实现其一切目的。

228、这些论述可能看似悖论,因为我们没有用具体可见的事物来说明它们。然而,恰恰因为这些抽象的、普遍性的原理不受具体细节的干扰,反而更容易被理解。相比之下,具体的应用会因其永恒的变化性而使原理变得模糊不清。

229、有些人认为存在一种极其简单的实体,它不是由更小的形式构成的,而是通过这种实体的累积才形成了实质性的或复合的事物,最终产生了我们所说的物质。然而,这种最简单实体并不存在。因为一个没有形式的实体究竟是什么?它将是一个无法被描述或定义的东西。而从一个无法被描述的存在开始,我们就无法解释它如何通过简单的堆积形成其它事物。事实上,在最初被造的实体中,即使是最小和最简单的实体,也包含着无数的内容,这一点将在后续关于形式的讨论中详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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